温暖过冬工作方案(专业21篇)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专业21篇)

ID:6911330

时间:2023-11-28 06:50:25

上传者:XY字客

工作方案应当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法、资源需求和配置,以及项目管理和控制等内容。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工作方案。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冬至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人民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时期。为了进一步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倡导生态文明,助推平安和谐南昌建设,用文明行为促进社会进步,根据市民政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南昌市20xx年冬至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文件要求,切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我校决定在全校中小学中做好20xx年冬至文明祭扫宣传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如下:

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

20xx年冬至期间。

全校中小学生及家长。

1、营造一个氛围。紧密结合近两年来全市开展的“千校万班百万师生文明行动”之“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主题教育活动,通过led大屏幕、校园网站、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到冬至文明祭扫活动中来。

2、组织实践活动。

(1)以“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为主题进行国旗下讲话、召开班队会。

(2)以“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为主题在校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3)以“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为主题在校开展主题手抄报制作活动。

(4)以“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为主题深入小区、公共服务场所进行宣传,发放冬至祭扫“拒绝燃放鞭炮、拒绝焚烧祭祀品倡议书”并开展集体签名活动。

3.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致家长一封信”以班级博客、班级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新媒体,将《通知》和《通告》原原本本宣传到广大中小学生中去等系列活动,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活动,摒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引导广大家长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向以精神传承为主。

各班各部门要重视学校开展的冬至文明祭扫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x,深化未成年人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引导他们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各班要对冬至文明祭扫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留存好文字资料、活动图片上12月29日前交至学校相关部门,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并做好活动新闻稿的发布宣传工作,在校园网与南昌县教育信息网进行报道。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农村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20冬季取暖“回头看”,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取暖工作煤、电、油、气供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问题清单,釆取有利措施,逐项清零销号,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及时关注舆论,加强宣传引导。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年冬季农村取暖工作,负责全面摸排农村群众取暖措施、设备、储煤等基本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面摸排集中供热设施设备维护、燃煤保供等基本情况,做好供热、燃气协议的签订、保障服务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摸排农村脱贫攻坚领域对象的取暖措施等基本情况,研究制定特困群众今冬明春取暖保障措施。

县能源局负责煤炭增产保供,重点做好供热企业、燃煤、农村洁净煤协调供应,落实煤炭限价政策,加快推进煤改电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监测等工作,重点做好天然气协调保障。

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补贴到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关注网络舆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负责做好煤改气、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保障供应,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全县冬季取暖督查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2021年冬季取暖“回头看”工作,做好迎接省市县督查准备。

第一阶段:摸排阶段(11月7日一8日)。

11月8日中午12点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摸排工作有关情况,包括现状、问题、对策、建议以及《五台县农村常住户冬季取暖情况摸底表》(见附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1月9日一15日)。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直相关部门加强本行业问题整改,做好对乡(镇)指导。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11月16日一20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冬季取暖工作开展抽查,要做好迎接省市督查准备工作。

11月20日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形成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整理形成总体报告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黄泥冈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贯彻落实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贫困群众家中。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群体和重点人群,迅速组织各管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再次开展全面排查,着重关注群众在口粮、饮用水、御寒衣被、取暖、危重病医疗等方面的重点需求,针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雪中送炭"。要坚持边排查、边警示、边整改,对冬季取暖中可能引发窒息、中毒、火灾的各类隐患要发现得早、整改得了、防范得好,尤其是老弱病残、重度残疾人和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重点排查、重点防范,每天采取电话或见面询问等方式密切关注生活情况,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澡堂、老旧住宅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大夜间及降雪、骤冷等极端天气的检查密度,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管区责任人要组织好、培训好本管区内负责人员,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排查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群众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直气则气,对排查出的无取暖设施的群众,要结合前期走访慰问情况和群众需求,进行精准帮扶。分考虑极端天气条件下用气、电量大幅增长的客观需求,强化协调调度,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气用电。要加大对供电、供气管线巡查力度,建立取暖绿色维修通道,加快接电接气速度,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要立即开展群众冬季取暖、用气用电用煤安全大检查,对取暖设备、电线、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妥善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决不允许出现群众冻死冻伤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村村响、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冬季用电、用煤、气取暖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确保“明白纸”发放率达到100%,入户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面对面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科学有效应对。

要密切关注群众供暖相关舆情,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恶劣天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供暖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真正让每一户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区成立了5个由管区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分片区开展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柘沟镇辖区内脱贫人口、特殊群体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各服务区、各村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工作要求,层层传达温暖过冬工作要求。镇召开有关部门和村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县级会议部署精神,提高对脱贫户和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认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安监、扶贫、服务区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脱贫人口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各村居、帮扶责任人及第一书记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

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困难群体,扶贫科建立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加强物资储备。

由经贸科协调发改等有关职能部门,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应对极端寒潮、暴雪天气。因户施策,针对性帮扶,配发取暖物;检查脱贫户20xx年冬季期间发放电油汀、电暖风、棉衣、棉被等过冬物质,特别是取暖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抗寒、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意识。

通过帮扶责任人走访、村居两委日访、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对用煤炉、燃气炉取暖的.贫困户进行宣传,提醒他们保持室内通风和换气;加强用煤、用气、用电是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4、加强设施农业的防范措施。

加大对柘沟三村扶贫产业大棚基地、苗家庄扶贫大棚、陶土生产车间等扶贫产业项目巡查力度,现场督导进行必要的加固,覆盖棉被;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通知寒潮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醒种植户做好防范避险,大棚设施夜间加盖保温覆盖材料,压紧棚膜压线、大风时关闭通风口,防范设施棚膜受损。

5、严格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各村和相关部门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6、加强值班值守。镇相关部门、村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天气过程发展趋势,随时掌握灾情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为保障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扶贫协作办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节日慰问走访,就持续开展遍访行动,确保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市级走访。市级领导分别到所帮包的镇街走访慰问贫困户。市扶贫办分组包镇街,走访帮包镇街贫困户,重点对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督导。

(二)镇街走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走访辖区内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及即时帮扶户。在查看“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行业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对贫困户过冬采暖情况予以重点查看,特别要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过冬采暖情况。

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方式,确保每户贫困户必到。对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除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外,村干部要安排人员轮流经常查看,要调动发挥邻帮邻等互助形式,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即日起至春节前。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主要领导要求把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省办已将其列入年终考核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省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省市各级媒体正在对此项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问责一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底子,决不能出现一例返贫情况,决不能出现一起因生活困难、无人照料导致病亡等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决不能出现负面舆情,决不能因我们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脱贫攻坚的成色。

(二)摸清底子,熟悉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的责任感,对贫困户的房屋(门窗)、取暖设备(冬季用煤、炉、电暖器等)、御寒衣被棉服等生活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真正掌握贫困群众冬季所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收益的作用,建立临时困难救助机制,积极储备过冬物资,集中采购一批采暖设施、棉被棉衣、米面油等生活救助物资,按照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给予帮扶。同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裂缝、黑屋子、门窗破损等问题要立即解决。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团体奉献爱心,开展帮扶志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真正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加强贫困人口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定期检查取暖设施、用电、房屋通风情况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四)汇总报告。各镇(街道)要及时汇总走访开展情况,按照20xx年12月3日市扶贫办转发《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帮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平度市扶贫办。

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我国汉族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在我国古代对冬至很重视,冬至被当作一个较大节日,曾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而且有庆贺冬至的习俗。《汉书》中说:“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人们认为:过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是一个节气循环的开始,也是一个吉日,应该庆贺。现在,一些地方还把冬至作为一个节日来过。北方地区有冬至宰羊,吃饺子、吃馄饨的习俗,南方地区在这一天则有吃冬至米团也称汤团或汤圆、冬至长线面的习惯。

为进一步弘扬民俗文化,继承传统习俗,享受健康娱乐,彰显传统文化魅力。在这充满激情的十二月份,冬至节的步伐慢慢迈近,这正是我们举行活动的好时期,也是我们宣传自己,锻炼自己综合能力的大好时机。而作为新时代的代言人,大学生总是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充满着狂热的激情,对新奇的活动必定会踊跃参加,同时也是为了展示大学生的青春风采,增进思想交流,繁荣校园饮食文化,拓宽同学们的兴趣爱好。

1、在冬至来临之际,让所有在院的同学一起过节,增进大家之间的亲密联系和相互交流,也各自送上节日的问候。在集体的.温暖中度过异地的传统节日、感受家的温暖、集体的温馨。

2、通过亲自动手包汤圆、煮汤圆,让全院同学能更真切得去感受中国传统节日的内涵,了解更多具体的工艺,比如包汤圆的.方法和馅料的搭配等等,以轻松的方式进一步锻炼同学的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

3、感受节日气氛、发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习俗。

理工第一食堂餐。

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系全体师生。

“汤圆”的制作及吃汤圆共庆冬至佳节。

(一)宣传:海报、横幅、广播站宣传、报名单传单。

1、海报:3张贴在宣传栏(其中三期1张,教学楼1张,食堂1张)。

4、横幅2条:内容(待定),挂在校园、宿舍醒目处、活动现场等以增加宣传力度。

(二)参加方式:组织各班全体同学参加。

1、安排人员到各班进行通知,请各班同学于21日13:00到食堂的班级定点进行汤圆的制作。

2、各班同学到各班活动地点同庆冬至,共品汤圆。

(三)邀请主持人:2名(待定)。

(四)会场所需物品:照相机4台,邀请摄影协会。一个音箱,两个移动话筒。

(五)布置场地:

1、在主教楼宣传栏及食堂宣传栏各贴一张海报场地设置指示图。

2、嘉宾席设于食堂一楼三张圆桌。

3、08、09、10、11材料系全体成员,

4、全体老师。

2、13:20各班代表团入场。

3、13:30由材料系主任张厚安老师致开幕辞。

4、各班进行汤圆的制作(过程中主持人、小游戏、)。

5、16:20邀请嘉宾入场,进嘉宾席。

6、有请嘉宾致节日庆贺。

6、16:30各班同学就席,同庆冬至佳节。

7、由请到场嘉宾致闭幕辞。

1、拍照留恋:各位领导嘉宾,学生会成员,全体人员。

2、各班班委及学生会人员留下整理现场卫生。

3、对活动的照片进行展示(待定)。

4、学生会主席及部长做工作总结。

1、横幅2条:单价80元/条2×80=160(元)。

2、预备面粉100斤:单价5元/斤5×10=500(元)。

3、活动气球:单价16元/包2×16=32(元)。

4、一次性手套:单价4元/包4×25=100(元)。

5、饮用水:单价10元/桶6×10=60(元)。

6、海报:单价80/张3×80=240(元)。

节省开支。

我们将本着最真诚的态度与您合作,愿合作愉快!!!

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系外联部。

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2021年冬季取暖“回头看”,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取暖工作煤、电、油、气供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问题清单,釆取有利措施,逐项清零销号,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及时关注舆论,加强宣传引导。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2021年冬季农村取暖工作,负责全面摸排农村群众取暖措施、设备、储煤等基本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面摸排集中供热设施设备维护、燃煤保供等基本情况,做好供热、燃气协议的签订、保障服务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摸排农村脱贫攻坚领域对象的取暖措施等基本情况,研究制定特困群众今冬明春取暖保障措施。

县能源局负责煤炭增产保供,重点做好供热企业、燃煤、农村洁净煤协调供应,落实煤炭限价政策,加快推进煤改电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监测等工作,重点做好天然气协调保障。

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补贴到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关注网络舆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负责做好煤改气、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煤炭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保障供应,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全县冬季取暖督查工作。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2021年冬季取暖“回头看”工作,做好迎接省市县督查准备。

第一阶段:摸排阶段(11月7日一8日)。

11月8日中午12点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摸排工作有关情况,包括现状、问题、对策、建议以及《五台县农村常住户冬季取暖情况摸底表》(见附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1月9日一15日)。

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直相关部门加强本行业问题整改,做好对乡(镇)指导。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11月16日一20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冬季取暖工作开展抽查,要做好迎接省市督查准备工作。

11月20日前,各乡(镇)、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形成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整理形成总体报告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入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遇寒潮低温天气,近期大部分地区又将迎来连续降温天气,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防寒工作与疫情防控,充分认清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极端重要性,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及省厅2020年12月31日调度会有关工作要求,逐项对标对表抓落实,坚决杜绝责任空转。

深入抓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及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联同扶贫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动态监测、开展信息比对,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进一步落实好“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参照“单人户”施保、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和因病、因残、因学、就业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确保现行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发现的作用,主动帮助引导辖区内困难群众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确保民政领域各项救助帮扶措施用足用好。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有关规定,有特殊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各地对因寒潮降温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要提前预判,对缺衣少粮的困难群众要第一时间给予救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均不得以审批程序、办理流程等为借口拖延对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畅通社会救助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好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工作,并按照职责权限、工作时限做好受理、处置及答复工作。

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凝聚各方合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要加强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巡查探访,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御寒物资等方面的情况,查看米、面、油、御寒衣被等过冬物资是否充足,积极解难题办实事,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服务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按有关职责分工,密切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工作协同,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并给予救助,劝导、引导并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救助,为其提供衣服、棉被、避寒物资、食品、饮用水和药品。

各地民政部门对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但仍存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以及用水、用电、取暖等实际困难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研究多种救助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救助帮扶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召开会议综合解决急难个案,联合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等促进分散在各部门的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合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广泛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避寒物资、提供志愿探访巡视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农村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和设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残疾人的低偿集中托养服务。对分散供养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亲友、近邻或村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丰富的社会救助服务。

温暖过冬方案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发〔20xx〕210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xx〕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4月15日。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xx〕1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温暖春运宣传工作方案

20xx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3月14日结束,历时40天。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压事故、

反违章、保畅通为目标,严格春运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审查,加大执勤、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治安案件。

成立由县政府代理县长黄长武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杨茂成、周传明任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32个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副局长冉治光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唐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客运专营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春运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狠抓落实。

(一)严把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关。

实行春运“两证”制度。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对全县客运车辆和有车单位9座以上(含9座)乘用车进行一次检验,对检验不合格和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发《春运合格证》和《春运服务证》,没有“两证”的车辆一律不准从事20xx年春运客运工作。

1、县交通运管部门和交警大队要督促客运企业(或业主)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二级以上全面保养,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验,重点检验车辆制动、刹车、方向、轮胎等部位,检验合格后核发《春运合格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春运合格证》:

(1)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以及审验不合格的;

(2)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3)达到报废标准的;

(4)车辆未参加保险或脱保的;

(5)非法变更车辆登记项目的;

(6)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

(7)9座以上(含9座)营运客车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安装a系统的;

(8)城市公交车辆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安装g系统或行车记录仪的。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核发《春运服务证》:

(1)不具备3年以上客运车辆驾驶经历的;

(2)20xx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

(3)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

(4)未参加春运交通安全教育的。

(二)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春运开始前,县安监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开展一次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落实“三关一监督”(客运企业资质审核关、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和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进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出站和超载车辆上路。对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各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客运车辆安检场地、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检条件或安检设施不达标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客运企业组织春运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和挂图,并进行一次集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冬季“四防”(防雨雪、防滑、防雾、防机械事故)教育。四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充分考虑民工、学生以及假期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要对全县道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运营的客运车辆,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线路要及时调整或取消,严禁客运车辆在等级以下公路上营运。

(三)加大路面巡控,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管理中,严防、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做到严防死守。一是严格落实民警“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的“五定”勤务管理制度和大队领导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采取持续巡逻与间续巡逻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巡控效率,增强管控能力,对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危险路段和主要交叉道口等要进行重点巡控。二是坚持依法严管、严控、严罚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非客运车辆载客、无《春运合格证》和《春运服务证》从事公路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载客运车辆实行就地卸客转运,费用由违法车辆经营者承担。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违法驾驶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行,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

(四)乡镇部门联动,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点放在乡村道路上。一是成立由乡镇干部、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顿组,加大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巡逻和防守力度,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二是对农用车辆进行集中检查,防止存在安全隐患和报废农用车上路行驶。对非法载客、屡教不改的农用车驾驶人,县交警大队要严格违法记分考核,并从重处罚。三是各乡镇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站点、路段、车辆安全工作包干制和“逢场跟场”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每个站点、每辆车。要在重要路段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春运期间每个乡镇必须设立一个以上的检查点,切实加大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四是各乡镇必须在三级以下(含三级)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乡村公路路口设立禁行时段标志。严禁客运车辆在四级(含四级)以下道路上载客营运。五是各乡镇和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路段的治理管控力度,力争在春运开始前整治一批重点“黑危”点段,增设一批警示标牌和标志;对尚未治理到位的危险路段,各乡镇要安排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确保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积极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各项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给驾驶员上一堂春运交通安全教育课。制作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车主、驾驶人和各客运经营单位。三是各乡镇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参与者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违法车辆。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营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春运工作日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从20xx年2月3日至3月14日,各交警中队每天要收集填写《春运工作信息日报表》,于次日中午12时前报送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县政府。县交警大队要定期编发简报,通报春运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设立春运道路交通违法违章举报电话(xxxx),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各村、各部门要将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走基层”活动、精准扶贫、联系帮扶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大美清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各村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对象、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失独家庭、残疾人、留守群体等各类困难群体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各类台账,切实做到底数准、对象明,并上报镇政府备案。

(四)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各村要在春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走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困难优抚对象和困难党员,继续做好各类特殊群体过节组织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互帮互助、温情融融的节日氛围,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

各村、镇属各部门要将保障我镇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镇纪委、民政、财政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温暖过冬工作总结

xxxx年度,煤炭价格和煤炭市场形势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煤电之争不仅造成了电力企业经营亏损,而且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均衡发展。为了保证公司集中供热的顺利进行,公司全体员工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扭亏增效工作,在生产运行和供热服务部门的努力下,广大居民在温暖舒适中度过了持续低温的寒冬。针对室外环境温度持续偏低的实际,公司适时提高了交换站供暖温度,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处理和测温,使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经过近四个月的艰苦努力,各项成本和效率指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了大幅度的下降,为下一年度的供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更好地顺承和实施热电联产规划,现将xxxx年度冬季供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xxxx年的冬季供热工作,从xxxx年的11月14日开始至06年的3月16日,历时四个月,供热58.74万吨,结算供热量49.62万吨,占年计划的99.24%,较去年同期减少2.77万吨,减少比例为5.28%。其中,工业用汽为32.78万吨,办公经营用汽9.26万吨,居民采暖用汽7.58万吨;供热收入为3861.19万元,较去年同期。

进行退款,提高了服务质量。依据测温办法组织销售管理部人员成立测温小组,各小组轮流值日,大多利用晚上时间对投诉不达标的用户及时进行了测温,及时登记测温结果,对室温不达标的原因向用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与解释,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组织业务员首次对公司的供热质量及服务质量向用户展开调查,通过调查统计,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今后提高供热质量与服务质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一)、加强用户管理,实行了汽暖用户用汽量比对制度和小用户最低用汽量限定制度。自6月份起,我公司取消了用户管损,并按照用户信誉等级和用汽规模进行了建档管理。组织业务员每三日对各用户的用汽量与其预交款进行比对,对达到预交款80%的用户及时进行催交。同时对有表计的小用汽户全部实行了收费双重考核,根据采暖面积限定了最低收费标准。

(二)加大对盗热行为打击力度,对于拖欠汽款、偷用蒸汽的行为,公司协调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借助法律手段进行了追缴和处罚,通过联合执法和惩戒活动,增强了居民供热商品观念,促进了收费工作的开展。同时组织销售管理部人员对冬季供暖进行了普查,共查出非法和不正当用汽户42家,其中协同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查出私接供热管道1家,对查出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落实,追回取暖费及滞纳金共计5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供热秩序。

(三)、积极做好收费工作。11月8日县物价局下达了调整供暖价格文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冬季汽款预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12月底汽款累计预收达1220万元,成绩的取得总起来说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与修造车间配合,对不能实施停暖用户安装了阀门,做到了整座楼或整个单元的控制,实现了单元整体交费,保证了收费正常进行。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着好多的问题和不足。只有善于从主观方面分析原因,勇于改进,才能够拾遗补缺,持续进步。

(一)、供热开发方面。开发热用户不合理,零星、分散热用户还在继续增加。没有统一合理的布局与规划,导致供热主管开口太多太乱。不但增加了管网损耗,还不便于管理。

(二)、供热管理方面。打击盗热行为的力度还不够,一是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在查处盗热行为方面法律依据不充分,取证难度大;二是检查涉及到居民难度更大,特别是私接现象,供暖设施在其居室内,不好查处。

(三)、收费管理方面。有些特殊用户在不能一次性交清预交款的情况下,经公司同意签订了缓交款协议书。缓交期限到期后,协议履行不到位,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收回。

(四)、与物业合作方面。各小区物业与其业主沟通密切,物业对业主的情况掌握比较详细,而我们毕竟人少,直接与各小区业主联系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相对较大,一些工作还需各物业配合。依托物业,与物业之间的合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奋斗才能成就未来。为配合公司的发展步骤,搞好城区集中供热,20xx年度计划供热量60万吨;结算供热量54万吨。通过实施对主要供热用户的微机监控方案,倡导和推进分户计量工作,结合县城东扩,循环水供暖在老城区施工难度大、投资高,同公司现有供热网络冲突的实际,在东苑小区设计建设循环水供暖分配增压站,积极进行新区循环水供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温暖过冬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一年一度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落实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及救助管理工作,凤凰社区特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部,周庆霞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室、居委会抽调,具体负责本次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排查、救助及劝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二组组长:罗明峰,成员为棚改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棚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及时将排查结果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凤凰社区将组织社会事务部、综合工作部、棚改指挥部、派出所、城管、各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每月开展2次集中排(查具体时间待定),各居委会要做好日常排查登记及上报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成分复杂,情况特殊,实施救助管理政策性强,工作难度较大,各居委会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排查及救助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流浪乞讨人员领导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各居委会要采取辖区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长、居民小组长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生活,特别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开展xxxx年春节慰问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1月25日起至春节前。

各村(社区)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

1、本次走访采取合并走访,将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一并列入走访对象,由各驻村(社区)领导、干部负责组织走访慰问,落实好慰问金、救济大米、物质的发放。

2、下发的资金、物资等由各驻村(社区)领导统筹,经村(社区)两委会研究决议,要求走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走访原则:

1、资金安排每户不超过200元,避免重复走访;

2、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不予考虑;

4、已在县民政局、镇民政办享受过临时救济的不再安排走访。

3、各村(社区)走访慰问名单的确定必须召开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参加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会议。走访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必须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手续完备,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下拨慰问资金前,各村(社区)必须提交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及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签字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并有张榜公布照片及确定的走访慰问名单,由镇民政办负责审核。

4、此次下拨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走访慰问,戴帽村(平世村、雷公井村、南岭村、麻池塘村、甫口村)必须提供10%戴帽资金用于走访的到户发放台账交镇民政办,经审核后才拨付戴帽资金。

5、下拨走访慰问资金的具体安排情况由驻村(社区)干部与镇民政办联系。资金发放后,由驻村(社区)干部把各村(社区)到户发放台账加盖公章后及时上交镇民政办。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提认识。我镇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任务,召开会议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细化了救助措施,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是全面摸排摸清底数。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紧盯困难农民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入户走访排查,摸清底数,精准掌握困难群众冬季生产生活情况,并分类建立困难救助台账,确保一个困难家庭不丢、一个困难群众不落。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摸排工作7次,排查困难群众120余户。

三是分类施策强救助。根据前期摸排的`群众困难情况,通过一次性临时救助、走访慰问、干部结对帮扶、“红立方”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分类精准实施救助政策,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万余元,一次性临时救助70余人,走访慰问6人,开展志愿服务500余人次。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方案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函〔20xx〕82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工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xx〕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4月15日。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业务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等定点托养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xx年9月版)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温暖过冬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进社会实践,锤炼品格,增长才干,坚定理想信念。学校定于今年寒假开展“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寒假社区公益实践活动和青年学习研究会专项活动。本次活动充分利用学生返乡的机会,引导他们深入社区、感知社会,在实践中深入对国情民情的了解,在实践中做到理论知识的运用及转化,在实践中展现中国青年的力量与担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寒假公益实践活动和青年学习研究会专项活动两个部分。

“西财暖冬”——寒假社区公益实践活动采取就近就便原则,积极鼓励青年大学生利用寒假在所在社区开展一系列关注社区环境、创建文明社区、普及法律常识等活动,用实践行动温暖社区,为社区的美好建设贡献青春的力量。学校拟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实践专题行动:

(一)“低碳相随,绿色相伴”——共建绿色社区。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关注生态,倡导绿色,需要走进社区。实地调研社区环境,了解居民感受,为绿色生态奔走呼号,唤醒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以实际行动为良好的社区环境贡献西财青年的力量。

(二)“学法明道,以法立身”——共建法治社区。

在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浪潮中,作为公民,理当遵纪守法,知法懂法;作为青年一代,应将法制精神贯彻己身,并积极普法,承担更多的责任。在社区中问卷调查民众知法情况,在社区中营造守法之风气,在共建法制社区的过程中书写当代优秀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三)“送暖社区,爱满人间”——共建温暖社区。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为推动社区文明进步,建设宜居宜业、包容互助、和谐文明的美好社区,西财学子走进社区,给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环卫工人、支教老师等特殊群体送去温暖,用青春热情温暖社区,用实际行动践行“大气为人,大智谋事,大爱行天下”的西财青年品格。

(四)“情通邻里,谊满社区”——共建和谐社区。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生活节奏紧张,邻里欠缺沟通。春节佳期,为加强社区居民交流,促进社区治安稳定,通过举办社区互动活动,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开展社区安全教育等多样形式在寒冬中给社区带来欢声笑语,为构建邻里一家亲的和谐社区献力。

(五)“财经恵民,以人为本”——共建人文社区。

在加强社区思想文化建设的号召下,西财学子走进社区,积极宣传国家经济战略大计、普及基础财经知识。解释一些生活中的简单经济现象,帮助居民了解国家经济改革,学做理性消费人,识别常见经济骗局,给社区居民带来经济方面的人文关怀。

“西财暖冬”——青年学习研究会专项活动:。

紧密结合党对当代青年的厚望及青年肩负的时代使命,鼓励青年同学阅读学习主流文化、红色文化书籍,结合阅读感悟到书籍记叙内容的主要相关地点开展社会实践和调研,将自己的理论学习和实践体会结合起来,通过参观、访谈等多样化的`形式,更深入地了解现实情况,感悟青年责任。

推荐阅读书目:《遵义!遵义!》、《周恩来在上海》、《红岩》、《保卫延安》、《林海雪原》、《“红色三晋”丛书:邓小平在太行》、《太行山上》。(立项申请时可不限于以上书目)。

1.我校“西财暖冬”——寒假社区公益实践活动分为省内项目和省外项目,每个项目团队人数控制在3-5人,省外项目要求成员为同一省份;青年学习研究会专项活动项目团队不限定成员生源地,人数在3-5人。

2.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

3.寒假社区公益实践活动、青年学习研究会专项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

(一)活动启动与动员宣传(11月23日)。

学校于11月23日启动开展“西财暖冬”——寒假社区公益实践活动和青年学习研究会专项活动,对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部署。请各学院(中心)分团委(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本单位的社会实践动员宣传工作。

(二)项目申报与项目立项(11月24日-12月8日)。

对“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等评选出两个院级重点项目(一个寒假公益实践活动项目和一个专项活动项目)与一般项目若干。职能部门与学生组织申报材料初审由校团委开展。学校将根据立项结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请各学院自行把握学院初审时间,避免延期报送材料。

(三)项目实施与过程追踪(1月中旬-2月末)。

1.项目实施。学校提供《“西财暖冬”操作指南》、实践旗帜等物资保障,各社会实践团队和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按照学校要求和实践方案奔赴实践地,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力求务实创新,出成果、出效益。

2.过程追踪。学校将依托“寒假社会实践通讯平台”进行全程追踪,各社会实践团队和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及时提交活动新闻和感想,学校定期更新寒假社会实践专题网站。校团委安排寒假期间值班,了解并解决学生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工作总结与评优表彰(20xx年3月)。

1.工作总结。参加社会实践的队伍和个人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将团队总结、视频等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校团委。

2.评优表彰。学校对实践过程中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统一进行表彰。

3.典型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媒体对在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示范效应,扩大教育范围,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请各实践团队于12月6日24:00前将实践团队项目申报书与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会计学院实践部公邮:xx,以【会计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形式命名;并于12月6日17∶30-18∶30将纸质版交至通博楼d108。

温暖过冬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鲁办发电〔20xx〕1号)、《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发电〔20xx〕6号)和邹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应对极端寒潮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迅速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

1.各责任区、各村务必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迅速对各自辖区内群众冬季供暖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入村、入户、入学校,详细了解供暖情况,不留死角、不漏问题,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现场检查督导和调度,督促各村抓好整改落实。

2.要健全机制、多方联动,全面解决群众取暖、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务必确保每家每户、每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千方百计保障冬季取暖物资供应

1.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防寒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要千方百计保障应急燃煤和电源供应,加强调度协调,坚决防止发生断供问题。

2.供电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设备检修等造成断电。

3.要制定工作预案,保证便民利民,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故障,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三)切实保证冬季取暖安全

1.各责任区、村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取暖以及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检查,对取暖设备、电路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确保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到村督促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提前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的各种准备。要将冬季供暖工作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措施,全力抓好应急保障,决不允许出现冻死冻伤情况。

3.要加强对群众冬季用电、用煤科学知识宣传和使用技巧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四)扎实做好重点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1.要紧盯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而临时安置的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三个一”前期工作和镇街机关干部包躲迁户、未回迁户、未拆迁户制度要求,压实包保责任,逐一走访到位,实地查看群众取暖效果,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对特困群体、低保对象、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要统筹运用各类方式精准化帮扶,采取发放补助金、取暖物资等措施开展专项帮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每户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责任区、各村要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户,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联合各相关单位深入基层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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