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模板17篇)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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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9 07:53:25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职工是企业文化的承载者,他们的行为和品质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价值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工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1、为保障中心职工的身体健康,规范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干部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分流人员除外)。

3、组织机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职工体检。

4、年度体检:中心干部职工每二年(单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5、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妇检。及早发现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

6、年度体检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7、年度体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建立职工体检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

8、职工健康体检、妇检费用由单位承担,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中心不予任何补助。

9、职工体检、妇检、体检后需复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10、综合办及时将职工体检情况如实告知职工。不合格职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复查及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11、体检要求:职工体检确定在三甲医院进行,年度体检根据全年业务工作安排进行。

12、年度体检时间:职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遇出差、公休的情况,职工可自行与指定医疗机构联系体检。自行体检时间在自单位体检之日起20天内完成。

13、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每年进行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并制作健康教育展板。向职工宣传健康知识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14、按照“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原则,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例如:每天定时组织职工做广播体操。

15、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工作。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2.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每人建立健康查体档案,档案(健康证)在药剂科保存。

3.患有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4.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2.1本标准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2各类健康的细则、由各归口部门负责制订实施。

3.1全厂职工凡在有害、高温、高频场所工作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必须每半年进行身体普查并进行统计,普查费用由公司出70%,其余由个人负担。

3.2员工在进厂前必须要经过卫生监督站进行身体检查,并在进厂后每年检查一次,检查费用公司报销50%,个人负担50%。在检查结果看情节严重否,予以适当的治疗。

3.3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经由公司负责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后给于事故人员适当的工资补助并对事故人员进行治疗。

3.4凡在公司工作4年以上者,公司应对员工进行适当的调整岗位防止员工长时间的在一中岗位上工作患上职业病,如若发现员工患上职业病的公司应给于员工适当的假期并安排员工进行治疗及疗养并保证员工每月的最低生活费。

4.1本标准由厂部办公室负责检查。

4.2本标准纳入经济责任制一并考核。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职工入公司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二)采用先进科学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有毒物质、噪音的'产生,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并限期解决。

(三)对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四)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五)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六)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七)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废料的收集、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八)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监测设施,监督点布置合理,监测率应在90%以上。

(九)建立工业卫生档案,认真检查,控制和治理有毒有害因素,并登记、存档。

(十)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工作,严格食堂卫生管理,做好防暑降温,疾病预防工作,确保职工健康。

医院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健康安全原则,保证职工健康和安全,以减少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职工在生活服务区及钻井服务现场的健康管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2.职责

2.1综合办公室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及预防性体检,负责发生健康事故的处理.

2.2安全环保部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及影响健康安全的检查。

2.3项目部、钻井队负责发生人身事故的应急现场处理及报告。

3.工作程序

3.1职工健康的教育

3.1.1公司员工要进行三级培训:入公司培训、安全培训和项目部、钻井队现场培训,以增强职工健康安全意义。

3.1.2培训内容为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中的相关文件、健康常识及典型案例分析。要求职工遵守健康安全法规和文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2职工生活保障

3.2.1职工饮食、饮水、住宿、起居等,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由生活服务公司提供保障。公司应和生活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

3.2.2生活服务公司应具备饮食及住宿业的资质和管理制度,讲究卫生,预防疾病,保证不售有害食品、生活水。以防止食物或饮水中毒。

3.2.3职工应遵守和活服务公司的'制度、规定和作息时间。

3.2.4职工住宿应按章执行,生活区有安全防火设备和逃生路线图.

3.3职工健康

3.3.1职工招聘时应进行体检,公司每年应进行体检,并将结果纳入职工健康档案.

3.3.2发生疾病应抓紧医治,如发现急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应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或打120求教。

3.4劳动保护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要作到夏防中署,冬防冻伤.

3.5井场安全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hse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6健康监测

3.6.1有影响健康安全的环境因素,应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进行识别、评价并采取消减和预防措施。

3.6.2有影响健康安全的危险源,按《危险源辨别与评价》进行辨识、评价并采取消减和预防措施。

3.6.3影响健康与安全的监测,应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进行.

3.6.4出现影响或发生不符合项,应按《不合格(项)控制程序》进行,并按q/ptr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执行.

3.7健康事故

3.7.1当发生健康事故或紧急情况,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执行.

3.7.2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处理与报告程序》进行.

4.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危险源辨别与评价》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事故处理与报告程序》

5.相关记录

《职工人事、健康档案》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职工入公司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二)采用先进科学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有毒物质、噪音的产生,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并限期解决。

(三)对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四)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五)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六)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七)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废料的收集、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八)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监测设施,监督点布置合理,监测率应在90%以上。

(九)建立工业卫生档案,认真检查,控制和治理有毒有害因素,并登记、存档。

(十)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工作,严格食堂卫生管理,做好防暑降温,疾病预防工作,确保职工健康。

健康管理制度

1.新学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做到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体检。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的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工作。

二、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准确的看书、写字的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学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的姿势,做到眼睛离书本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

(7)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为了进一步做好眼保健操,提高学生做眼保健操质量,通过做眼保健操,促进眼部周围血液循环,消除眼睛疲劳,提高学习质量,并达到预防近视。特制定本要求,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上午第三节课和下午第二节上课的教师一律不准拖堂,上午第四节课和下午第三节课的教师负责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

二、各班学生必须做到全班参与,闭上眼睛,保持安静,把准穴位,按节拍做。每个年级要抽出学生值日检查,由体育教师、值班领导监督指导。

三、各班学生做眼保健操要认真积极,动作要整齐规范符合标准,质量较差班级,每次扣该班量化评分2分,由值日人负责评比。

四、值日人对每天的眼保健操要认真检查督促,做好记录,值日人及时通报眼保健操情况。

五、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抓好本班的眼保健操,做到多检查、多督促,切实提高眼保健操质量,实行班主任制,纳入岗位考核。

1.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2.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学校领导、区中心校、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4.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应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其他班隔周用td消毒。

5.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五、学生体检制度。

1.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2.经过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诊断,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家长。

3.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4.学校配合卫生部门给学生注射疫苗。

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管理制度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

第三条(主要任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3.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条(领导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接受市、区教育部门行政领导,接受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方针原则)。

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组织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分别纳入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或岗位职责,实行行政管理组织体制。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有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范围。

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与年级及工会签定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部门职责)。

1.校长室:负责将学校卫生设施纳入基建和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标准建设。

2.德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日常卫生保健、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晨检工作管理、督查校园卫生等卫生管理工作等。

3.教务科: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4.卫生室: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

5.卫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

6.总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卫生设施配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学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校部确定的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基本队伍)。

学校卫生除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外,学校成立生活服务监督员队伍,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信息反馈、沟通联系。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九条(教学卫生要求)。

1.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10小时。

3、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学年初订好计划,平时做好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考查“五落实”工作,学年对教师培训不少于120小时,学年末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簿,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4、学校教学建筑、环境早噪声、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录,《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5、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应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

第十条(体育卫生与安全要求)。

1.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体育教学或课外活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3.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安排,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并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劳动卫生要求)。

1.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生产实训时,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2.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训或者生产劳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并按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3.安排劳动或者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二条(饮食卫生要求)。

1.食堂建筑和设施,以及设备配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三条(生活卫生要求)。

1.卫生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房)符合国家标准。

2.设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

3.供水设备、管道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4.学生宿舍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市教委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要求)。

1.校园环境保持整洁。

2.禁止在校园内栽种有害有毒植物。

3.加强除害工作,蚊、蝇、鼠、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禁止在校园内吸游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十五条(师生保健工作要求)。

1.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工作。对残疾和体弱学生,加强医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3.学校对教职员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格检查。

4.学生入学,或毕业应进行体格检查。

5、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6%)和卫生习惯形成率(达90%以上)。

6、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发动组织学生出好健康小报。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要求)。

1.学校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救护用品,并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和一般技术的培训工作。

2.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5、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配合创建卫生合格学校工作。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卫生保健机构设置)。

学校按《学校卫生条例》规定要求设置卫生所。

1、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效管理机制。

2、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健全体格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3、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九条(规划与设计)。

1、学校卫生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校区建设整体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落实。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协调,编制年度计划。

3、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行政专项经费预算范围。

第二十条(考核管理)。

1、纳入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范围。按学校部门和个人考核规定,进行年终考评工作。

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评优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

3.违规部门和个人,管理部门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根据财产物资、后勤服务质量、爱国卫生、绿化管理等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健康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对全体师幼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幼儿身体素质,特制订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锅炉、水桶、水壶等进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保健长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体卫艺处),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和规定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

第八条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县区级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根据规定办理缓学或休学。

第九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第十条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的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开展全员体检。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3.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员工人人讲卫生。

4.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5.认真做好“两操”。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6.建立疾病防控预案。发现师生员工有病及时让其到医疗机构就医,禁止带病工作和学习。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10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协助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7.严把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若体检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幼儿、教职工、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幼儿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幼儿园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新学年初为每名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长,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幼儿,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幼儿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组织幼儿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使用“儿童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幼儿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幼儿的体检表。

5.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幼儿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幼儿健康状况统计图。

6.做好幼儿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幼儿视力、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肥胖儿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1.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幼儿园。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5.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卫生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新生(转校生)入学要求收齐预防接种卡,并对其接种项目进行核对。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检查,经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五、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将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由各班级班主任将学生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

六、学生体检后,校卫生室应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七、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八、学校卫生室应经常督促和指导各班,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九、学校至少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关于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慢性病预防等健康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十、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健康管理制度

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

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及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第十四条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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