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震地震女孩(实用14篇)

云南地震地震女孩(实用14篇)

ID:7054456

时间:2023-12-06 08:35:15

上传者:雅蕊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地震及其影响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震总结案例和文章,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云南地震作文

地震!地震!太可怕的词语了!以前虽然总是听到这个词语,可直到今天我真真正正地知道了,原来这个词语是这样的令人恐惧。

今天早上六点十分,我正在做美梦,突然,睡梦中的我感觉到了床在晃动,把我晃醒了。我刚开始没有太担心,又继续睡觉。但是没过多久,又把我晃醒了。我被吓得够呛,连忙穿上看衣服和裤子。啊,地震太可怕了!可是过了几秒,又不震了。难道有地震怪?那世界末日不是快到了吗?我连忙打开电视,关注着新闻。原来是松源地震了。5.5级。还好不是9级地震,否则我们这要进入恐龙灭绝的时代了。我很高兴这次不是大地震,更庆幸自己没有太明显的不舒服症状。

地震可是自然灾害中最严重之一啊,如果人类能减少对地球资源的开采,多多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我非常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减少发生,这样我们也不会每天都陷入地震的恐慌之中了。

云南地震作文:震在云南中强在中国人

美妙绝伦的“水球”充满着无与伦比的活力与生机盎然,万物都沉醉于此,可这水球有时也会掀起万丈狂澜,从而造成天灾人祸,让人们陷入恐惧的深渊之中。

地震,海啸,台风等都存在于世界各地,生活于这一系列灾难发生带的人们,总是提心吊胆,这不,就在8月3日,我国云南鲁甸就发生了6.5级地震,诺大的城镇瞬间被夷为平地最近这一段时间,新闻天天都在播放这一方面的消息,可见这次地震伤亡是多么得惨重,我能想象到,在地震后天昏地暗,城市被毁坏得惨不忍睹,不敢直视,人们无家可归,流浪街头,痛哭流涕的样子,想到这,我的心里不由得阵阵心酸,欲哭无泪,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为这些受苦受难的同胞们感到无比的同情,也对着大自然发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大自然,你为什么要在制造美丽的同时制造灾难,到后来,一切美好也都会被灾难所无情的摧毁,为什么?”

但是,无论是怎样无情地灾难,怎样难以忍受的痛苦,都战胜不了我们中国人坚强的身躯和信念,我们中国人就有这样一股劲儿,它能冲破云霄,我们中国人就有那么超乎意料的信念,在地震中被压倒的中国人,用自己的双手顶住了将要打败自己的重物,尽管双手血迹斑斑,因为他们知道,在与困难作斗争时,与其唉声叹气,对光明毫无期望,还不如咬咬牙关,超越自己,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办不成的事,何况我们是永不言败的中国人,到最后,成功一定属于你,说到这,又不禁想到在云南鲁甸地震里,一位母亲为了救三个孩子,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最后因为灾难的无情,那位母亲没有救住三个孩子,自己但活了下来,这可以想象,那位母亲该有多么的悲痛欲绝,该有多么的自责,这位母亲肯定认为,自己宁愿去承担那三个孩子的离去,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在以前发生的地震中,许多父母,老师为了救学生和自己的孩子,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伟大的壮举,令人赞不绝口,我们中国是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巨人,有了这些事迹,今后的中国定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富强,越来越坚不可摧!!

这次云南鲁甸地震,成为了我脑海里永不磨灭的记忆,现在,我只想说“天灾毁坏了一扇门,但却为人间温情打开了一扇窗,深深的夜里,我久久地站立,凝望着万家灯火,我为那些灾难中逝去的灵魂默默致哀,为那些有幸被救助起的死而复生的生命深深祝福,更为那些在地震中迸发出不可摧毁的志气与舍己为人的高尚精神感到无比的敬佩……..

地震中那女孩作文

5月12日的14时,我国汶川地区发生了一起8.0级的大地震,此地震造成至少7至8万人死亡.30至40万人无家可归。但是在这一所小学中却发生奇迹:

・学校中的.学生感觉到地震来临,便沿着楼梯趴着排着队走下去。地震过后,学校里的学生没有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原来这一所学校几天便来做一次地震演习,学校的老师和领导也积极帮助,所以这一所学校才没有任何人死亡。

・地震时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发生的,但我们每一个人的学校都和这一所学校一样那我们就不再怕地震死亡了。

地震中那女孩作文

”快来救救我的孩……”没等那人说完,一根柱子,砸在了那人的头上。

”快逃,同学们!“老师大叫一声,同学们赶紧背上书包窜下楼梯。

同学们都在拼了命地逃,唯有一人不一样,她的目光坐落在楼上,两个一年级小孩子因为身体的矮小,被大的学生们排挤在了后面。

”快走啊!还愣那干嘛!“老师对那女孩大叫。

”不行我要救他们“女孩心想,好像完全没有听见老师的叫喊。

老师急了,冲上前去拉住女孩的手,准备把女孩拉到楼下。

”我要救他们,别拦我!“说着,女孩试着挣脱老师的手,

那女孩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

地震中那女孩作文

・xx年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7.0级地震,这场大地震牵动了所有人的心。社会各个部门都在爱心传递,捐献金钱和物品,连我们学校也在献出自己的爱心――举行捐赠活动。在这个灰色的日子,爱是最好的救援。

・我也在关注雅安地震的动态,无意间,我看到一张图片,虽然不是那么十分感人,但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那是一个丈夫跪地在给受伤的妻子遮阳。忙碌的.医护人员从他们身边匆匆离去,也许是救治的人员太多,也许他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忽略了这位重病的阿姨。这位阿姨的丈夫双膝跪地,拿了几个废旧盒子的板子为妻子遮阳。她的腿上缠了一条又一条的绷带,被石头划过的痕迹在绷带中若隐若现。引用图片下面的一句话“在灾难面前,那些爱情瞬间值得铭记!”

・这些灾难面前,我们并不畏惧,因为,有爱在我们心中。

云南地震作文

将母性相和于泥土芳芬。

将乳香融释于滚江断溪。

她或许只是有了点脾气。

略感压抑。

侧身不觉山川星棋逆置。

直立未料人丁草木惶急。

不要呢喃中满含抱怨。

不要言语中杞天怨地。

心系成结会迎来来年的初春。

麦穗斧头会耘耕又一片天地。

杯水车薪莫怪我无力回挽。

愿汪洋翻滚给予你们无穷的勇气。

怒视前方。

鲁甸走起。

地震中那女孩作文

在生活中,会遇到无数困难,可只要你努力,一切都会化解,例如达芬奇在画鸡蛋的时候,当他画的不好不耐烦的时候,老师告诉他要坚持;例如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也是经历了千万次的尝试;再例如地震中,一位父亲凭着信念努力救出了自己的儿子。

今天我在自习课的时候翻开语文书,索性读了一篇课文:地震中的父与子。读完后我的感触很大;在那次地震中,学校重重的倒在了地上,盖住了很多同学,救援队赶到后,就忙于他们的工作之中,父母们也赶来了现场,有的跪下大哭;有的陷入绝望,大喊着“我的儿子”“我的女儿”之类的话,一遍遍的喊着,等到他们哭累了,喊够了的时候绝望的选择离开了现场。惨状中,立着一个人,是一位孩子的父亲。他拿起铁锹拼命的挖了起来,他在寻找着他的儿子。他一找就是三天三夜,有的救援队同志拦住他,劝他放弃,有的人认为他是失子伤心过度疯掉了,还有……可是他却没有放弃,是一种坚持的信念指引着他,他相信儿子还活着,从而让他绝不放弃,哪怕是再坚持四天,五天,只要有一丝希望,都不会放弃,说实话,看到这,我哭了出来,这种伟大的父爱打动了我。努力没有白费,后来,经过父亲分不懈努力,儿子最终被救了出来,儿子的身旁还有好多小伙伴,在废墟中,男孩安慰他的朋友们不要怕,要保持冷静,他的爸爸一定会来救他们的,可见儿子对父亲充满了期待,并且相信,足够信任,父亲一定会来救我们的。有的时候,这对父子之间的信任是有些家庭做不到的。在救援的过程中,男孩儿还让父亲先救他的朋友,可见友谊之珍贵。

看完这篇课文,我好好反思了一下我自己做的事是否不够坚持,不够努力,就像达芬奇成了著名画家一样,就像爱迪生成功发明了电灯泡一样,他们的美好品德值得我们学习。

云南鲁甸地震作文

山崩地裂声凄凄,万众一心情暖暖。天灾地祸何惧兮,四海携手渡难关。

——题记。

八月的天空本该湛蓝空明,八月的阳光本该灿烂夺目,八月的假期本该高兴如常,但对于云南鲁甸的人们这一切都是奢望,他们的世界一片灰暗。对于我们,八月一样沉重。20xx年8月3号,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野蛮而无情的扫荡了云南鲁甸的土地,顷刻间,房屋如多米诺骨牌一样的`倒下,山体像洪流一般的倾泻,毫不知情的人们还没意识过来就被压在了泥土石块之下,而他们面对的是令人窒息的黑暗,死一般的寂静。当地震走后,留下的是一道道如伤口般的裂痕,是一片片荒芜的废墟,是一声声揪心的哭声。无情的地震再次给人们重创,却再次将中华儿女的心紧紧地系在了一起。

悲,在八月,爱,也在八月!

从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开始,人们子弟兵在第一时间冒着危险争分夺秒的奔赴灾区,全国各地的人们也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把目光聚焦在一点——云南鲁甸!虽然地震摧毁了通信,但这不意味着它从此成为一座孤岛,云南鲁甸的人们也重来不是孤军奋战。因为我们都会默默的关注着他们,支持着他们,鼓励着他们,不离不弃。此刻中华儿女齐聚一心,用双手将灾区人民捧在手心,细心呵护。我们渴望在那死寂一般的废墟中重新绽放出一朵朵绚烂夺目的生命之花。

地震虽强,能夷平房屋,能削平山头,能裂开大地,但它何曾摧毁过人们内心对生命的渴望?打败过人们抗击灾难的决心?抵消过人们驰援灾区的念头?都没有!灾难!地震!在众志成城的中华儿女面前不堪一击。不管它们多强,却永远也击不垮中华民族不屈的斗志,坚定的信念。灾难面前,各族人们团结一心,比山坚,比海阔。一方有难,举国助之。很快捐献衣物棉被,捐献金钱,无偿为灾区献血的热潮风靡全国,每个人都渴望为灾区的人们尽一些绵薄之力。

而每一次灾难的背后都有这一桩感人肺腑的故事。就在这次鲁甸地震中,由于碎石堆积而形成了一个堰塞湖。可就在这堰塞湖的对岸,还有几十名群众被困。这时一位年轻的战士主动请缨,要求带着牵引绳强度堰塞湖,为大部队救援开辟一条安全的通道。正当他横渡堰塞湖时,一块从天而降的巨石砸中了他,不幸的是他便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杳无音讯。他是真正的人民子弟兵,他的勇敢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不是吗?灾区的人民也该因为有这样奋不顾身的战士而更加坚强勇敢,坚信一定能战胜这次突如其来的天灾。

灾难无情,人间有情!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我们从一次又一次的伤痛中走出来,重建家园。我相信鲁甸的人民也一样可以。不管我们在哪儿,我们会一直为你们祈祷,为你们祝福,陪你们走出这段沉重的岁月。鲁甸,加油!

站在窗前,望着远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为灾区的人们默默地祈祷、祝福······。

云南地震祝福语

各位职工、爱心朋友:

10月7日21时49分,云南普洱市景谷县发生6.6级地震。目前,已造成1死324伤,大量房屋倒塌,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院党委倡议全院职工紧急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为云南景谷地震灾区伸出援助之手,为灾区同胞送去一份温暖、一份关爱,与灾区同胞携手共渡难关!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赠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本次捐款以现金为主。

感谢您对云南景谷灾区同胞的支持!让我们传递爱心,守护景谷,共同祝愿云南景谷地震灾区的明天更加美好!

一、时间地点。

时间:x月x日-x月x日上午12时。

地点:各党支部。

二、联系人。

xx:xxx。

联系电话:135xxxxx。

云南地震心得体会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发生地震,震中位于北纬28.12度、东经103.29度,震级达到了6.4级,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次地震不仅给受灾区域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同时也教育我们了许多有关地震防护和紧急应对的知识。本文旨在分享云南地震给我带来的心得体会,借此呼吁人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来应对自然灾害做好准备。

一、地震前的准备。

地震来临之前,我们应该做好一些预备工作,以便紧急情况下依旧能够保证生命安全。最基本的,就是了解本地地震常识,警惕地震可能会带来的巨大破坏。在居住环境的选择上,需要尽量避开地质不稳定或易于发生地震的地区。另外,我们还要为家庭购置一些防护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以备不时之需。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家人和身边的人关于地震应对的知识,切勿恐慌或逃窜,而应尽量保持冷静,遵循地震应对的常规程序。

地震来临时,我们需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首先,要迅速逃离危险区域,找到基本的避难处,寻找桌子、床等抗震构件躲避。此外,应尽可能保持通讯联系,与亲友、工作单位等及时联系,了解他们的安全情况。对那些被困和受伤的人员,我们应该同情、参与、支持他们,尽可能寻找救援帮助。最后,记住避免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以免恐慌和伤害。

地震发生后,我们需要做好后续的工作,协助受灾地区尽早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比如,捐赠物资、联系救援队伍、参与志愿者服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等等。对那些重创的家庭和受灾人员,我们应给予心理上的安慰和支持力量,使他们尽快恢复内心的坚强。同时,我们也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健康,防范余震、疫情等问题。

四、地震教育中的责任。

地震教育中的责任非常重大,我们不能忽视它的作用,不仅需要倡导广泛的宣传,同时也要开展居民培训,并负责进行日常的防震防灾教育。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等需要开展地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方便人民群众有关地震知识的掌握和应对能力。此外,还要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建筑耐震能力,将地震防护工作贯穿于整个社会生活中。

五、我们需要坚持的原则。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我们还需要坚持一些原则和信念。首先,要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活动,及时掌握环境变化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资源调配和适应。其次,我们要注重团结互助,建立互助网。在面对自然灾害时,人们的团结协助是最重要的。最后,我们坚持乐观和勇敢的信仰,相信我们能够克服困难和挑战,不断前进和发展。

总之,云南地震牵动了每个人的心,更让我们意识到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希望人们能够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地震预防和应对能力,迎接未来自然灾害的挑战。

云南地震祝福语

各位职工、爱心朋友:

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目前,已造成589人死亡,2401人受伤,大量房屋倒塌,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院党委倡议全院职工紧急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伸出援助之手,为灾区同胞送去一份温暖、一份关爱,与灾区同胞携手共渡难关!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赠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本次捐款以现金为主。

感谢您对云南鲁甸灾区同胞的支持!让我们传递爱心,守护鲁甸,共同祝愿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的明天更加美好!

一、时间地点。

时间:8月7日-8月11日上午12时。

地点:各党支部。

二、联系人。

内科:郗君梅联系电话:13508158011。

外科:曾乐琼联系电话:13518221687。

医技:郭勇联系电话:18990620909。

门诊:徐春华联系电话:13981306097。

城北病区:张晓雪联系电话:13006422936。

机关后勤:熊乐强联系电话:13708135138。

离退休:周福文联系电话:13118398111。

党办:王世民联系电话:13309036119。

党委办公室。

201x年8月7日。

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

《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纳入防震减灾规划,建立地震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将开展地震预警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预警管理,发挥地震预警作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的地震预警规划、建设、信息发布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震预警,是指利用地震预警设备、设施及相关技术建立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快速获取地震信息,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地震波到达之前,向可能遭受破坏的地区提前发出地震警报信号的行为。

第三条地震预警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纳入防震减灾规划,建立地震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将开展地震预警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前款所称地震预警系统,包括地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处理系统、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地震预警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开展地震预警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地震预警先进技术。

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以及地震预警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第七条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专项规划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总体目标,监测系统建设,数据传输和处理系统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报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所需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县级以上财政予以保障。

第九条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采用的设备和软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和仪器入网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不得危害观测环境。

第十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

鼓励核设施、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机场、高速铁路、地铁、高速公路、供油、供电、供气等重大工程,建设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和应急处置装置。

第十一条地震预警系统应当经过一年以上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并经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有关单位建设的地震预警台站(点),符合省地震预警建设专项规划和入网技术要求的,可以纳入全省地震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纳入省地震预警系统的台站(点),应当将地震预警系统的监测数据信息实时传送到省地震预警中心。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传送到省地震预警中心的监测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并提供共享服务。

第十三条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地震预警系统向社会统一发布。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

第十四条破坏性地震发生时,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省行政区域内预估地震烈度6度以上区域发送地震预警信息。

地震预警信息内容应当包括地震震中、震级、发震时间、破坏性地震波预计到达时间、预估地震烈度等要素。

第十五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条件、范围、方式等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

地震预警信息自动处理、发布、接收技术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地震预警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地震。

应急预案。

规定,依法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组织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众应用地震预警信息进行避险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做好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协助、督促。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十八条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地震预警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和观测环境遭受破坏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责任单位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地震预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地震预警系统运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破坏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初三说明文:云南地震详情

拿大外交部当地时间8月3日发表声明,向中国云南地震遇难者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加方并表示随时准备向中国提供协助。

“我对发生在中国云南的这次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表示深切的悲痛。”此前7月底刚刚结束对华正式访问的加拿大外交部长约翰·贝尔德在此间声明中,谨代表全体加拿大人,对地震遇难者家属和朋友表示深切同情,并对受灾者深表关注。

贝尔德说,值此艰难时刻,加方愿与中国人民团结一致。

贝尔德同时表示,加拿大驻中国广州的领事馆正与中国官方保持联系,加拿大随时准备向中国提供协助。

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8月3日16时30分,在中国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据中国媒体最新报道,地震目前已造成381人遇难。中国地震局已经将地震应急响应由ii级提升为i级。

截至目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美国白宫已经发表声明,向地震遇难者家人致以慰问,并对伤者和其他受灾民众表示深切同情。

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采用的设备和软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规定》201月1日起施行。

鼓励机场、地铁建设应急处置装置。

《规定》明确,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采用的设备和软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和仪器入网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不得危害观测环境。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鼓励核设施、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机场、高速铁路、地铁、高速公路、供油、供电、供气等重大工程,建设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和应急处置装置。地震预警系统应当经过一年以上试运行,并经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有关单位建设的地震预警台站(点),符合省地震预警建设专项规划和入网技术要求的,可以纳入全省地震预警系统。

破坏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后果严重最高罚3万。

《规定》明确,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地震预警系统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破坏性地震发生时,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省行政区域内预估地震烈度6度以上区域发送地震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责任单位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地震预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震预警系统运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破坏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附: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预警管理,发挥地震预警作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的地震预警规划、建设、信息发布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震预警,是指利用地震预警设备、设施及相关技术建立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快速获取地震信息,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地震波到达之前,向可能遭受破坏的地区提前发出地震警报信号的行为。

第三条地震预警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纳入防震减灾规划,建立地震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将开展地震预警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前款所称地震预警系统,包括地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处理系统、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地震预警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开展地震预警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地震预警先进技术。

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以及地震预警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第七条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专项规划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总体目标,监测系统建设,数据传输和处理系统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报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所需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县级以上财政予以保障。

第九条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采用的设备和软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和仪器入网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不得危害观测环境。

第十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

鼓励核设施、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机场、高速铁路、地铁、高速公路、供油、供电、供气等重大工程,建设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和应急处置装置。

第十一条地震预警系统应当经过一年以上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并经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有关单位建设的地震预警台站(点),符合省地震预警建设专项规划和入网技术要求的.,可以纳入全省地震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纳入省地震预警系统的台站(点),应当将地震预警系统的监测数据信息实时传送到省地震预警中心。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传送到省地震预警中心的监测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并提供共享服务。

第十三条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地震预警系统向社会统一发布。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

第十四条破坏性地震发生时,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省行政区域内预估地震烈度6度以上区域发送地震预警信息。

地震预警信息内容应当包括地震震中、震级、发震时间、破坏性地震波预计到达时间、预估地震烈度等要素。

第十五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条件、范围、方式等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

地震预警信息自动处理、发布、接收技术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地震预警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规定,依法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组织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众应用地震预警信息进行避险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做好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协助、督促。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十八条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地震预警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和观测环境遭受破坏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责任单位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地震预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地震预警系统运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破坏地震预警系统专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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