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车辆管理制度(模板14篇)

货物车辆管理制度(模板14篇)

ID:7059536

时间:2023-12-06 09:52:06

上传者:JQ文豪

规章制度在军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军人严守纪律的基础。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议题和争议,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规章制度的思考和讨论。

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若发现故障,应提出维修申请,并由行政部负责人指定专人陪同司机调研审验及维修。

2.车辆年检及保险事宜,由司机提前半个月向行政部提出请示,以便及时安排检验、续保事宜。否则,如逾期未受检验导致罚款,应追究司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司机不得私自将车开回家或借给他人,也不得将车辆交给中心其他人员驾驶。

4.除特殊情况外,每次出车回单位后应立即将钥匙交给行政办公室内勤保管,等下次出车时再派发。

5.实行严格的派车批准制度,派车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安排,没有派车安排,司机不得自行决定是否出车。

6.认真实行《车辆管理登记表》管理。

7.加油规定: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司机每次加油前申请油票。若在途中临时加油,应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8.行政办公室每月据此规定逐条考核司机工作。

车辆管理制度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必须参加站组织的消防演练,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五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车队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车队外指定地点须经车队报站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九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三十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库及垃圾厂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六条装卸工必须随车并确保垃圾密闭转运。

第三十七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保修组或者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

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

1、勤紧固。

2、勤保养。

3、勤润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站和车队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按照责任分担),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罐车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站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十二条单位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实行节油奖励,具体规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四十三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大车每年奖励800元,小车奖励4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四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

1、同责者承担40%,次责者承担20%;

3、自行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第四十五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八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查明责任人者由装卸工和驾驶员按照6:4分担,同时站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分别扣款50元。

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景用车,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景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坚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走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职责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景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景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景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职责人相关职责。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职责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货物车辆管理制度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全局公用车辆按照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局公用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分配到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具体管理制度,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按照每车一司机的要求,每一个用车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开车。班子成员工作用车原则上从分管科室人员选一名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和维护。

第三条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并签订租车合同,租车手续完备合法。原则上租用新车(车辆价格不低于9万),年租车费用不超过3.3万元。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用从租车单位费用中支出。如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车辆燃油。公用车辆燃油实行加油卡制度,一车一卡,专车专用,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办理,分别考核。考核制度:根据每辆车的型号和车况,考核其百公里耗油量,每月考核一次。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车辆耗油考核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车辆使用。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保证公务用车。机关科室用车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专人签派,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车辆维修。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维修。程序是:司机提出修车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局机关由局办公室主任签字,稽查队由稽查队长签字,检验检测中心由中心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签字后到各自指定的地点维修。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由各单位负责。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保养,及时办理保险、年审等相关手续。因不负责造成损害和损失的,追究司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车辆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详见车辆存放位置图),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对乱停乱放的给予批评、通报和必要的处罚。

第九条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放假前,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将车钥匙集中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按规定存放,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公车;其他非工作日,车辆也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第十条全局有重大活动或因工作需要,局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第十一条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坏、被盗,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费用自理,责任自负。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全年车辆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给予驾驶人员500元奖励。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管理制度

要实现安全行车,光有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将愿望化为现实是要通过正确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实现。交通服务队为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采取了多项措施:

驾驶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绝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安全意识的养成也是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因此,首先我们严把驾驶人的“进门关”,强化驾驶证考领工作,把好考试、发证关,以确保考试质量。根据交通安全形势的要求,我们在全体驾驶员队伍中施行“技能安全准驾证”制度。即: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下,再经过企业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实际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准驾证”后,方准取得驾驶企业车辆的资格。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技术操作素质,而且也提高了他们的安全行车意识。

法规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灵魂和根本。近些年,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相关从业人员和他们的家属,从安全行车的角度放大视野去观察社会,深刻认识到哪些是法律法规提倡的,可以做,哪些是法律法规反对或禁止的,不能做。把法制教育与宣传引导结合起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日常管理中,除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制度,车辆外出要作好登记等基础工作之外,我们花大力气,投入较大资本引入车辆状态gps监控系统(具体见gps介绍)。该系统利用gps和电子地图实时显示出车辆的实际位置,行驶速度,并任意放大、缩小、还原、换图;可以随目标移动,使目标始终保持在屏幕上;还可实现多窗口、多车辆、多屏幕同时跟踪。全天候掌握所有车辆的行驶状态,同时,我们依照各地区、各条线路国家现行的限速要求,合理制定出了具有我们长庆车辆运行现状的各条路段行驶速度控制要求,配合一整套的管理考核办法,收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涵盖管理对象的每个角落,有意识的检查是查漏补缺的有效管理手段。我们坚持局级半年检查、二级季检查,三级月检查,四级周检查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发现车辆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车队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而坚持不懈地开展路检路查活动,则是查处违章、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我们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统一的交通安全检查标准,开展了定期检查和“不通知、不定点、不定时”的“三不”抽查等一系列交通安全检查活动: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二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车辆是否带病运行;四查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是否提高;五查车场及维修工房的管理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此外,我们还广泛开展路检路查活动,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酒后开车、无路单行车、跑私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车辆带病运行、不按时归场等严重违章行业现象。通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达到查处事故隐患、解决车队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目的。

一是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国家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季节、天气、道路状况的特点,提醒驾驶员掌握安全行车规律,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观看警示片、通报安全形势、剖析典型事故,使驾驶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灵魂深处得到高度认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持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用真实的案例教育驾驶员,提高全体驾驶员安全意识。

三是通过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生命权和生存权的同时,通过每月对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分析事故原因,认清危害和后果,从而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也大大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文化可以分为环境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意识文化几个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须与管理实际相结合方能发挥应有的效应;而管理的实施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文化的定位和建设,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达到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双赢的目的。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就像安全管理可以弥补安全技术的不足一样。因此,安全文化绝不是一种空中楼阁,而应该紧密结合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建设单位的安全文化,我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5.1加强“以人为本”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车辆管理安全文化是全体参与车辆管理工作者,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文化氛围、精神力量和广大员工认同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行为规范。“以人为本”就是要突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在车辆管理系统努力营造有利于员工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文化环境。我们觉得:只有尊重人的价值,重视人的作用,使员工有充分的思考空间,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潜在的能力,使其自愿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他人交流分享。车辆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只有注重启发人的能动性、自觉性和合作性,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才能真正贯彻和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5.2加强“学无止境”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车辆运输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要求的行业,不断创新各种设备不断更新,新知识不断涌现,作为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更多新知识,才能够应用自如。在日常工作之余,我们都会及时组织广大员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有意识的培养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员工的学习能力得到巩固和强化,并最终能够使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的提高。日积月累,在广大员工中牢固形成车辆管理未来的发展就是要具备“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才能保持经久不衰的学习观。

5.3加强“团结协作”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团队精神是车辆管理安全文化的高度浓缩,是员工共同意愿的集中体现。因此,在建设车辆管理安全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强调平等原则、团队精神、民主管理。在油田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单位内部的分工也越来越精细。这就要求管理者和员工之间以及员工和员工之间必须具备较强的合作能力,而合作能力只有通过相应文化氛围的培育和相应价值观的陶冶才能养成。团队精神养成是形成合作能力的基础,驾驶员工只有相互协调,才能整合各类知识资源,形成合力。团队型的车辆管理文化可以促成员工之间相互信赖,鼓励员工摒弃利己主义,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知识,并促使员工将知识转化成生产力。不断强化合作意识,在不断的沟通中,通过能力互补,互相激发各自的潜力,形成有利于员工进行团结协作的文化氛围和学习型的团队机制,使知识共享。团结协作是完成工作最有效的形式之一,团结协作的工作环境可以使人们的心情更加愉悦,可以促进个人的进步,加快个人的全面发展。

5.4加强开放型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任何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都不可能“闭门造车”,必须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交通服务队与外界联系的较少,管理人员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及时加强与各个同行业单位的联系,同时,我们有意识地西北一运、三运、特车大队等单位定期交流,避免脱离社会而停滞不前。

5.5加强组织和个人和谐共进的车辆管理安全文化

积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使单位与个人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促进员工的潜在积极性得以充分释放,实现人力资源的自主开发,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政策,改进和完善人才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选用干部时我们极力做到坚持正确的导向,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注重能力和业绩,做到上岗靠竞争、晋升靠能力、收入靠业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安全管理的方法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就是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与人性的需求。以往的管理,只是依靠相关的规章制度与领导的要求,简单的.在行政管理上下功夫,依赖严格的考核和处罚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但是,目前的社会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高科技的引入是强化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员工的工作已经由体力劳动转变成脑力劳动。脑力劳动的成果完全取决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敬业精神与创造力。

近几年,经过我们交通服务队全体员工的上述努力,笔者认为:我们大大提高了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了全体成员的行为标准,也从很大程度上填充我单位车辆安全管理的内涵。为我们下一步“搞好生产安全、创出企业特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车辆安全,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归口管理、专人负责;保证公务、统一调度;统筹兼顾、重点保障;高效低耗、安全行驶;责任到人,奖优罚劣。

(一)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市局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管理。

(二)车辆的派遣、维修、油料供应、车辆审验、车辆保险、车辆档案管理、办理证、照以及驾驶员的审验等具体事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负责安排办理。

(三)车辆管理工作要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种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度。除值班车辆外,下班后,机关车辆应进入车库,没有车库的车辆按指定泊位依次停放整齐。

(一)机关车辆管理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由车队调度和派遣。

(二)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未经车队派遣,车辆不得随意外出。

(三)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作固定,实行统一调配使用。重点保证重大事项公务用车。其它用车,视情况统筹安排。

(四)城区车辆使用原则上按业务归口相对固定,统一调配,以便协调使用。

(五)各科室城区以外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审批单(紧急情况除外),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视情况统一安排调度,同方向,同目地的车辆能合并的应合并使用。

(六)严格控制车辆外借和司机混开车辆,外单位用车经局长同意后,车队指派该车司机出车。个人私事用车,原则不做安排,特殊情况(干部及其家属危、重、急病)报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批准,由车队负责派车。科室外地出差原则上不带车,确需带车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七)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应于放假前将用车审批单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统一安排。

(八)出城执行公务车辆应于当天返回,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留。

(九)大客车原则上只接送局职工上下班使用,如有它用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十)本局车辆一律不准参加中、省、市纪律监察部门及局机关禁止的各项活动。

(一)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车队组织技术会诊,并由修理厂方提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车管人员拿出修车意见,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后,凭《渭南市国土资源局车辆修理申请单》到定点维修厂维修,修理厂凭修车单定期到机关结算维修费用。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规定,应定期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到市局协议厂家维修,未经批准,未按维修程序擅自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指定以外的厂家进行维修的费用,市局不予报销。

(三)出差在外车辆出现故障时,须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的易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严禁带故障出车。

(四)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实行单车登记制度,对机关所有车辆要建立车辆行驶、耗油、违章、事故、维修档案,按时间顺序详细登记车辆的具体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定期对车辆行驶里程、耗油量及维修费用、违章等情况进行公布、评比。

(一)车辆在使用期内须连续购买车辆保险,不得中断,驾驶员要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由车管人员提出保险计划,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的规定定期到确定的保险单位投保。

(二)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车队、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完结后要从实填写《车辆肇事登记单》。

(三)车辆的年审及驾驶执照审验,由驾驶员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进行。审验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车辆定点加油

机关车辆在市区内统一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凭车队加油单加油。市区外出车,因特殊情况需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向车队电话汇报后方可加油,回局后先登记后报销,油料的购置,由车队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购油计划,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按《政府采购办法》进行采购。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专业驾驶员驾驶,专人专车,严禁车辆混开,严禁无照和违规驾车。

(二)临时驾驶员的使用,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办公室共同商定,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通过目测、体检、试驾、交通规则和机械常识测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前应与用工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一)机关车队负责机关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驾驶员必须热受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受护车辆,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要热情周到,文明礼仪,经常保持车辆整洁,自觉维护国土形象。

(三)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不准超速行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带病出车。主动接受车管和交通部门的管理。

(四)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得擅自出车,不得无故误车,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五)临时驾驶员实行骋用制管理,每年考核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考核合格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一)驾驶员差费按派车单报销,大客车驾驶员每月补助叁佰伍拾圆(包括洗车费),省内高速路实行“三秦通”交费卡,省外和一、二级公路实行现金交费,按月及时报销。

(二)驾驶员每人每月配发手套一双,肥皂一块,毛巾一条。

(一)车辆发生肇事,驾驶员要设法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队,不得擅自处理和逃离现场。

(二)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违章罚款,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划分,主要责任者,取消驾驶员安全奖及年终当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要追究个人责任(包括追究经济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凡私自出车、出借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丢失的一切责任、损失、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肇事,除由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一律收回车辆,属在编人员,停止驾驶半年到一年,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五)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给予安全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加强面包车的管理,节省运输费用开支,特作如下规定:

一、面包车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鉴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作接待客户及协作单位之用,并作厂级领导公务用车。

三、各部室、车间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面包车,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车辆登记表”,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名后,交给办公室安排使用。非厂级领导如无接待任务或带货,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车。

四、为了节约开支,要求各级领导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车,休息日、节假日使用面包车,使用部门须持“使用车辆登记表”经厂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以“使用车辆登记表”为依据,填报加班表。

五、在上班时间员工因工伤或患急病,要送医院紧急治疗的,均可以先用车,事后补办手续。

六、外单位如借用面包车,须经厂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借出。

七、厂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八、因公载货用车(货物40公斤以上)由厂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车路桥费、保管费由厂主管领导审核,交厂长审批,由财务部报销。

十、希各车间、部室切实配合执行以上规定。如违反规定派车的,其费用由派车人自付,如违反规定私自开车的,其费用由司机自付。

十一、面包车在晚上和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规定放置厂区。

十二、面包车出入厂均需进行登记,有关登记工作由保卫部门安排门卫配合做好。

十三、凡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面包车开出厂,司机必须交给门卫有厂长签名的《使用车辆登记表》,门卫才能放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工车辆凭门证卡出入。(门证卡只限教师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门证卡遗失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按保卫科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在校园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时行驶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有学生经过时要缓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内禁鸣喇叭,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田径场、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教师车棚。汽车停放时请按所划车位停放,停放整齐,不要横置,不要停放在车位中间,以免妨碍他人停放。

(五)驾驶员应锁好机动车的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六)机动车辆损坏公、私财物,违反交通规定,轧坏人行路面、草坪,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照章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社会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不得停放在校门口。

(二)需要进入校园的社会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在门卫室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均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经允许进入校园送货、送菜的车辆时间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均须服从值班、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询问、检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准鸣笛,不准在非停车区(校园大道,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餐饮楼门口)随意停放。

(五)社会车辆在学生活动期间禁止入校。

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管理,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公司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

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应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每半年对施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加强项目部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运输计划编订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要严格执行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包运输队伍的资格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要认真签订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行车责任书,落实双方的管理责任。对运输单位派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要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查验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无牌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运输作业。

4、制定场内有组织车辆行驶和停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要进行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6、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7、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

8、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

9、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0、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13、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集团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6月。

车辆管理制度

1、按时办理各项行车手续:

(1)投保,(2)定期年检、保养,(3)其他。

2、对车辆各项手续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发生问题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积极补办,否则,因此出现罚款事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不可避免的处罚除外)。

3、建立车辆档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行车各项手续的复印件;。

(2)车辆使用说明书,购车发票复印件;。

(3)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情况记载;。

(4)驾驶员工作情况记载;。

(5)驾驶员变更情况与交接手续记载。

4、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享有用车权,但必须口头请示总经理。除联系工作外,一般不安排用车,办理私事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借用公车,承担油费、过卡费用。

5、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工作范围内,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分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6、看房车原则上用于销售部,其他工作如需要用车一律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领导批准,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7、驾驶员变更,发生车辆交接时,接车员要认真检查车的状况、性能,详细作好记录,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车辆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损坏,当事人负赔偿责任。

8、驾驶员应作好行车记录,派车单上应填写用车去向和时间,报销油料时连同派车单一并交回,否则不予报销油料。

9、违章行驶,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销。

10、因驾驶员责任造成机械事故,发生经济损失由驾驶员酌情赔偿。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交通部门裁决的罚款,发生经济损失由责任人酌情赔偿。

1、车辆按保修、养护规定,定期更换机油及滤清器芯,按期进行底盘保养和轮轴检查。遵守养护规定,定期进行三保或大修。

2、行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写出书面材料,对损坏部位、程度及修理费用要详细记录。

3、车上所需物品及各种易损机件的购买,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4、行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禁止病车上路。

5、需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应提前申报维修计划,经审批后,在指定地点修理。

6、油料和物料消耗,需凭正式发票,先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据实报销。

7、驾驶员人为的操作不当及例检不及时,造成机器损坏,原则上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修理费用,金额较大酌情处理。

8、除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检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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