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地封闭管理制度(通用18篇)

疫情期间工地封闭管理制度(通用18篇)

ID:7087860

时间:2023-12-08 05:47:09

上传者:笔舞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避免人员之间的冲突和纠纷,维护内部的和谐与稳定。要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可以参考以下范例,从其他组织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疫情期间工地封闭管理制度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给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45号)和8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制度。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当前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防控管理预案,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发生。防疫物资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建立物资台账,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员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办公、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即有专职卫生员、有疫情监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建筑工地人员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外出人员应如实报告行程,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要加大对建筑地工人员疫苗接种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参建单位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情况,详细查询未接种原因,要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对于临时疫苗接种禁忌人员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要教育督导建筑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深入一线,及时协助实施管控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安排好高温、汛期等条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稳控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疫情期间工地封闭管理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务必向公司带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务必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规章制度。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务必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带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礼貌、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职责。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礼貌施工。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1、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必须完善防控机构,方可复工。

2、外省籍职工没有进行健康准认的、上岗前必须在家自我隔并每天上报体温状况。

3、本项目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返岗。

4、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否则一律不准复工。

5、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防控安全施工方案及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酒精、防护服、护目镜、喷淋机、喷雾器、雾炮、洗车池等措施及防护用品。

6、项目部必须专人安排专人对工地内食堂、卫生间、宿舍等场所的设施进行全面的通风换气和消毒防疫,并建立每日两次定期消杀防疫制度并做好记录。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明显位置放置酒精和免洗手消毒液,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职工口罩定期更换,规定口罩专用扔弃区域,防止二次污染。

7、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门禁岗位值守,个人或车辆进入工地前均逐个测量体温,同时记录身体状况,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在办公区设置医学观察室,设明显标识,设立安全防控距离。

8、项目部就餐全部采用分餐制,餐具全部改用一次性餐具,并保持就餐时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9、项目部必须在工地等显著位置开展防疫宣传,并通过微信及qq方式向职工发送防疫相关信息,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更换口罩及防护用品,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10、疫情期间发现未佩戴口罩直接驱逐出场,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11、必须根据当地企业防控组要求,每日上报生产经营、职工状况及防疫工作情况。如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并立即停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防疫工作的重要指令;。

(2)负责组建防疫及指挥部及分配防疫工作;。

(3)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4)全面指导项目的防疫工作;。

(5)对突发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负责下达启动和解除疫情应急预警信息的指令;。

(7)提供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8)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1)负责落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场的登记、检查工作,组织对生活区、生产区的`检查。

(3)负责协助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5)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隔离、封闭及解除隔离封闭;。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现场采取的其他防疫措施;。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3)负责审核防疫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参与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管理;。

(5)确定疫情事件的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审;。

(4)参与防疫及应急培训、演练;。

(1)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方案确定的各项管理措施;。

(2)负责配合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3)对现场施工进出人员进行日常的防疫检查、登记工作;。

(4)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疫规定进行监督、整改;。

(5)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及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负责防疫及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4)负责防疫相关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张贴;。

(5)汇总工地当日疫情信息,形成疫情防控日报。

(1)负责制定、报批和编制应急演练、及防疫培训计划;。

(3)负责对进场所有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培训;。

(4)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消毒、体温检测、登记、隔离等防疫工作;。

(1)负责关注感染或疑似病人的后续医疗救治情况;。

(2)负责核实感染或疑似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

(3)负责洽谈感染或疑似人员的善后工作;。

(4)负责各项对外索赔事宜;。

(1)负责对工地进场材料及运输人员来源检查登记,降低运输方面的感染风险;。

(2)负责制订防疫及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

(3)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统计、发放等;。

(4)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落实,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1)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对施工设备进行停用及恢复;。

(2)制定设备防疫期间使用制度,避免使用设备造成感染;。

(3)保障防疫期间的供水、供电及防疫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负责应急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

(5)对进出车辆、设备进行消毒、登记;。

疫情期间工厂封闭式管理制度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蓬食安办[2020]4号文件要求,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务必严格要求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落实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进一步加强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控,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级)和一般(iv级)四级。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达不到一般(iv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一)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及将相关信息报镇卫生院,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的,应当根据属地原则及时将相关信息向镇党委政府,初判是食物中毒的,要同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包括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半小时内向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三)对已获得疑似或已确定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特别是敏感人群、敏感时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简要情况,详情随后续报,同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

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先期处置、事件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发展趋势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应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蓬溪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以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危害。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现:

一、自xx月xx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且每天晚上0: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其他大门一律关闭。

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他校门。

二、进校门需测体温。

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保卫科登记并报当日值班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2°c不得进校。

开学后,早晨上学时,师生员工按规定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规定的'在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去就医。

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三、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

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年级部或行政部门同意、保卫科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入校。

四、谢绝外来参观学习。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五、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大课间活动及升旗仪式,停办奥赛等各类辅导班。

六、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晚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

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直到最后用餐时)。

七、加强消毒通风。

加强公共区域管理。

食堂每餐消毒,卫生间每课消毒,教室、宿舍要每天消毒、通风。

体育馆、图书馆等场馆一律不开放。

个人要讲卫生,不串门,勤洗手。

八、凡外地归xx教师,应主动隔离并向学校所在的部门或年级电话报备。

九、加强宿舍管理。

全体住宿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有回家条件的同学尽量不住校。

每天进入宿舍区均须测体温,体温异常的按规定就医或回家隔离观察。

十、上级有关部门如有补充意见随时补充。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疫情期间园区封闭的管理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网、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行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工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工作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生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其他技术工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示,避免在校内发生交叉感染而导致事态扩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食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行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心: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人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用房的准备;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心爱护学生健康,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生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二级学院做好督促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

遇有校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小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

根据职责分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工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工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工作等。

3、应急结束。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示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生经过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

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生实行跟踪观察。

落实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做好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3、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4、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疫情期间园区封闭的管理制度

1、确实有事需要中途回家的,要由班主任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同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方可同意离校,并由家长亲自接离幼儿园。

2、幼儿园大门要设立专职门卫,24小时轮流值班,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严防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区。

3、幼儿来回幼儿园的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过”,不坐无牌、无证或其它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在途中逗留,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与陌生人游玩。

4、教育幼儿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做到:不玩攀越栏杆、窗户等有危险性动作的游戏;不到水库、溪河、湖泊、池塘等地玩耍、嬉水和游泳。

5、学校老师要与家长及时沟通。

公司疫情期间封闭式运行管理制度

(一)落实防控责任。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做好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公司长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在设备调剂中心设置人员临时隔离观察点,便于疑似人员隔离及中转。

(三)做好基础防控措施。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生产和办公场所清洁和消杀,楼宇通风管理和卫生消毒、重点场所清洁消杀、人员管理、个人防护、宣传引导等日常基础防控措施。

(四)加强疫情信息监测。收集了解最新疫情信息,关注职工所在社区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等信息,以及疾控机构发布的各类人员排查信息等,及时转发公司微信群内,全员排查上报。

(一)疑似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职工或来访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本人或家属可能存在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次密接史,但尚未确认属于疫情管控对象。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报当天值班领导及值班科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加强与疫情防控办公室协调沟通,协助疫情防控办公室仔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及联系方式等,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报送至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鹤煤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

2.实施人员管控。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进一步了解其本人和家属近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疑似或确诊或密接人员接触史等情况。对于职工或家属有可疑接触史,第一时间停止工作,返回居家观察,向社区报备,等待进一步消息。对于有疑似症状、可疑接触史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并予以劝返。

3.就近转送医院。根据职工意愿,拨打120或其自驾车,将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就近转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以及病毒核酸检测,如属疑似或确诊病例,由医院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报告时限和要求进行上报,公司同时报告鹤煤疫情防控办公室,按照确定疫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处置。

4.居家康复观察。疑似症状职工根据医院诊疗意见,进行疾病治疗,居家康复休息,直至身体完全康复,方可返回上班。对于可疑接触史人员,在未正式排除相关风险前,执行居家观察措施。根据社区排查结果,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5.关心疏导员工。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6.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二)确定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员工或来访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配合所在地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出现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了解具体情况,根据社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开展现场管控。在获知职工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消息时,应第一时间实施管控措施,采取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暂停一切活动。所有在场人员立即佩戴口罩,就地现场隔离;同时,立即通知所有已下班人员居家隔离等候调查。在未完成核酸检测排查、获得卫生防疫部门许可前,不得离开现场。等候调查期间,减少人员聚集。

3.配合人员转运。积极配合社区、疾控等相关部门迅速将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到定点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相关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后续配合调查动员。

4.配合开展流调。配合公安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人员调取外来来访人员登记等信息资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甄别查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者。

5.配合开展检测。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人员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检测优先次序。确保检测筛查过程不发生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配合开展环境检测等工作。

6.配合人员管控。做好涉及的重点人群管控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护等相关措施。

7.开展全面消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对办公场所特别是好感染者涉及的办公区域的全面专业消杀。

8.配合隔离点管控。配合社区对职工小区划定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的封闭、封控和防控管理,根据社区要求,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支持。

9.落实心理疏导。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10.落实封控措施。在配合专业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办公场所的封闭或封控措施。在获得疫情防控部门许可后方可解除封控,恢复正常活动。

11.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一)应急状态解除条件:

1.疑似疫情情况下,职工可疑症状经医院检查后排除,本人或家属可疑接触史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排除,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2.确定疫情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许可,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二)疫情应急状态解除后的措施

1.审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总结疫情应急工作经验和不足,修订完善防疫应急预案。

2.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针对疫情发生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对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进行完善。

3.加强人员培训和疫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4.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校,实行双审批制度。先由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批,方可入校。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健康码供门卫查验;自治区以外返宁复课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要主动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生出入校管理,特发布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非必要不离(返)校、非必要不离(返)黄、非必须不离(返)皖”的原则,从严从紧规范学生出行,各学院领导及辅导员务必认真审核返校学生近14天行程码及健康码,对存疑或把握不准的返校人员,须报校防控办核准。

(一)学生申请短暂出入校,需填写《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学院审批完成后,凭该表出入校门。门岗如实填写出入校门时间,审批表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放行。学生返校时审批表由门岗收回留存,附联交由辅导员留存。

(二)学生离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外出审批》;学生返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人员返校审批》。钉钉线上审批流程进行的同时,学生还必须提前填写并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审批手续,线上线下两个审批都完成后,学生方可出行。

(一)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如实、完整纸质外出审批表,辅导员、学院根据结合学生申请实际,从严、从实、从紧进行审批。

(二)学生因病就医,须先到校医院就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20)。确需校外就诊的学生,校医院会及时开具转诊证明,学生凭转诊证明申请出校就诊。

(三)学院加强进出校园学生的闭环管理。学生因事请假离屯,要及时准确掌握行程轨迹和具体返校时间;学生因病出校就诊,返校后应凭病历材料销假;学生因事短暂出校,要严格遵守两小时出入时间。以虚假理由外出的,一经查实,参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学生管理的补充通知》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四)学生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学院,联系保卫处和防控办紧急处置,做好及时报备工作。

疫情期间园区封闭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从业人员管控办法。

按照学校人员管理规定办理进校手续。

后勤餐厅、物业、商业网点、浴室、直饮水、工程等所有企业外来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后勤用工各级审批程序办理进校手续。

3月25日起所有外包服务企业上报开学后拟进入学校进行各项外包服务工作的务工人员信息,上报人员信息截至到4月1日。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初审。人员信息初审通过后,4月2日起各外包企业开始收集审核上报的务工人员情况(日报、主要摸排上报务工人员所在地、行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健康状况),要求所有非徐州本地的务工人员由企业自行安排在4月3日前返徐居住。4月14日,外包企业携带所有上报人员日报原始记录,从业人员情况上报表(个人申报)、从业人员情况摸排表(企业汇总)、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彭城码截图复印件、手机轨迹查询截图复印件,企业承诺书纸质材料到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进行服务工作。未上报信息,未通过初审和纸质审核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服务。所有审核通过的务工人员信息报送给信息中心,录入校门管控系统,按照学校大门管控要求进出。

1.所有企业要严格排查企业员工信息,并如实向膳食管理科、动力保障科、商贸与物资供应科、工程管理科、校园管理科等相关科室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人员管控和人员信息核查承诺书、企业从业人员情况排查汇总表、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信息上报表、彭城码截图、疫情期间行程查询记录等5项文件进行办理入校手续。

2.科室收到企业提供的文件,要严格审查,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不得返校;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一律不得返校,科室审查合格后,将企业合格人员信息提交至中心分管主任审核。

3.各分管主任复审科室提交的企业材料,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提交至中心,由办公室汇总存档。

4.所有外来从业人员必须刷身份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5.所有返岗的.外来从业人员不得擅自外出离开现居住地。

人员上岗后,所有企业必须坚持晨、午检制度、日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资料,严格进行人员管控,提高防控管理效率和精度,加强对所属员工下班后的教育和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如居住地发生变化、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身体状况异常、接触疫情重点防控人群等)。

疫情期间封闭的管理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2020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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