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笔记大全(18篇)

名著读书笔记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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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9 05:54:00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名著读书笔记

法律,作为人类社会协作水平提高和契约精神觉醒的产物,始终伴随着人类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发展,由此,法学也以其专业性和庞杂性而始终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法律书籍一般以研讨型与理论性为主,导致多数的学科外人士甚至相当数量的法科初级生在阅读法学书籍时会出现不明所以、理论混淆等多种问题的产生。

最近一段时间,我有幸拜读了冯象先生的《政法笔记》,这种以随笔性质阐述基本法律问题的形式无疑是法学书籍中的一朵奇葩。冯象先生以幽默辛辣的笔触系统明确的阐述了诸如人权、贪腐等社会热点问题,即使是在接近二十年后的今天读来,仍然让人回味无穷。

“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丘特切夫曾经如是说道,一本书之所以称为好书,是因为它能在人们阅读之后带给人们以无限的遐想和思考,而《政法笔记》无疑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接下来我将从两个问题的不同角度来阐述并讨论本书所带给我的启发。

一、中外法学书籍现状问题

中外法学教育因为其社会制度及社会现实的不同,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方面。美国的法学教育多集中于研究生阶段,这一制度充分考虑了法学这一学科知识的庞杂性与复杂性,在使法科生拥有各门类最基本的常识与基础知识之后,充分研究社会现实,使法科生更易于接受深奥晦涩的法学知识。而在中国,为了照顾历史状况和适应党建设法治强国的战略目标,我国的法学教育多集中在本科阶段,这一制度的好处在于大大提高了法学人才的数量,提早了法科生进入法学领域的时间,尽早的进入社会。但缺点也是明确的,我国本科阶段的法科生刚刚从应试制度下的教育中脱身,素质教育接受并不完整,接触深奥的法科知识也就比较困难。

由此可见,美国的法学书籍多只是为在研究生阶段接受法科教育的专门人才而写作的,而在中国,法学书籍则多是以宣传与教育为主,在政策号召和推动下,法学书籍必然大卖。

二、中国现行宪法的漏洞及社会运用中的问题

中国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起到母法和主干的作用。但由于历史问题和社会现实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宪法事实上并没有起到上述作用。冯象先生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问题的存在,在《政法笔记》中进行了多次的探讨,下面我将选取《它没宪法》这篇文章进行论述。

宪法作为各基本法律的基础和母法,应起到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限制权利范围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现实中宪法多起到的是一种政治宣传与明确的作用。《它没宪法》中举到一例:毛集镇石河村二百零七户农民诉毛集镇政府加重农民负担案,在此案中,很好的反映出了我国现行宪法的漏洞,我国宪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对象是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而对于行政命令并无申诉权利,这就导致了农民在保护自身权益时无法可依的情况出现,而在我国宪法中,也并没有明确行政命令的违宪审查权能否由法院行使,这就导致了法院无法宣判只得求助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可以说,这一个案件是中国现行宪法漏洞的集中体现。

对于大多数如我一样刚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生来说,最需要的是明确基本法律概念,熟悉基本法律常识,改正长期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错误法律意识。而在这一时期,过于深奥的专业书籍并不能够适应我们的这一需求,而《政法笔记》通过一个个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社会热点事件,进而循循善诱,步步制导,引导出一个深层次的法学问题并鼓励读者自己思考,这种写作方法与教育方式,对我们的意义无疑是重要的。

名著读书笔记

《我们爱科学》是一本丰富有趣的科学杂志。里面介绍了好多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还写了一些动物的故事。里面诉说了主人公嘟嘟和他的伙伴、教授一段奇妙之旅。情节生动有趣。还有漫画,里面讲的是一些生活中的小实验,最后还总结了实验后产生的现象的原理,而且还挺幽默!会让读者轻轻松松学到了知识。由于它的丰富有趣,使得读者一直喜欢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读者越来越喜欢科学。

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乘坐着时光机来到了科学的殿堂:一位小孩有一双神奇的眼睛,瞳孔是蓝色的,在灯光地照射下能发出浅蓝色的光芒,白天只能看十米以内的事物,夜晚眼睛却十分敏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都能读书、写字,经过科学研究,原来是白化病在作怪。神七问天,实现了太空迈步,未来能在宇宙中建立起一座座空间站是我们的梦想,中国人都在为这个梦想去进发、去实现。

我一直都不知道人体的皮肤有什么作用。现在我读了这本书终于知道了人体皮肤的作用是:可以调节体温,它就是用出汗来把皮肤的温度降下来的。而且皮肤还是感觉接收器官,被触摸会立即感知,而且抠、抓、掐都可以分辨得出来,即使我们是闭上眼睛的,我们同样可以准确地感觉到被触碰的位置,很神吧!而且皮肤可以防止水渗到身体里面去,所以游泳我们也不怕!可自己从嘴里把水喝进肚子里,这可不算是水渗进了自己的身体里。人体的皮肤是有弹性的,按一下,再把手拿开皮肤都会立即恢复原样。我要告诫大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要爱惜的呀!

里面还讲了一些有毒的植物,还带有图片。我出门时,仔细的观察了周围的植物,发现没有这些有毒的植物,才松了口气。我最喜还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秘。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又好像平安无事,还有的时候令人感到伤心,某些动物吃了某些比较弱的动物时,觉得那些动物十分凶狠,不过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百花园中每一朵花代表着一种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去解开世界的未解之迷吧!就如牛顿所说的:真理的大海,让未发现的一切事物躺卧在我的眼前,任我去探寻。

名著读书笔记篇《窃读记》主要叙述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偷偷读书的经历,也说明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与对知识的渴望。因为他爱读书、想读书,所以总结了许多窃读的技巧,比如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借雨天读书等等。虽然窃读又苦又累,可是林海音这种爱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去敬佩。是啊,“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在哺育身体,而书则是在充实我们的生活。当然我也十分喜爱读书。

我读书也时常忘记时间,忘记吃饭。去年暑假我几乎每天都要去三毛书城读书,从早上一直读到晚上,19:00左右才肯回家,也常常忘记吃午饭,因为读书读进去之后就不会觉的很饿。有时一本书都要读上两三遍,偶尔抬头瞧瞧四周,左右的人都在入迷的读着,而在书架旁一本一本选书的人则挑的十分仔细,挨个挑生怕错过哪本精美的书。书店从没有人喧哗,没有人吵闹,一片寂静。从进门到出门;从天亮到天黑;从安静到喧闹,仿佛和店外是两个世界,两种生活。

书,是我们的益友,它可以让我们享受生活;可以让我们心情愉悦;可以让我们获得知识,懂得道理。现在让我们像林海音那样去快乐地读书吧!

名著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法国著名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圈,朋友们不相信,因为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就会倾家荡产。但是,福克先生充满信心、自信、执着。他相信:有希望就一定有收获。他最终赌赢就是因为他拥有这种力量。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什么是都要有自信,自信是发动机,能给予我无与伦比的力量。有了自信就可以去冒险,可以去超越自己,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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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是一本能够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完美,简单与清澈。

作者是以孩子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仅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一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境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仅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并且十分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可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必须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一样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职责。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职责。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终小王子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己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可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终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此刻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能够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当会变得更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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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一个平凡却又脱俗另类的名字,一个只属于那个女子的唯一名字。一切的故事、一切的悲伤、一切的痛苦都由此衍生,一切的光辉、一切的圣洁、一切的高贵都由此展露。 如果说当初玛格丽特为了自己的生计与生活而堕入了无比罪恶的黑暗深渊,那么她得到阿尔芒那份真诚之爱的时候就是神赐予她走出那阴暗墙角的重生机会。她是一名堕落的女子,小心翼翼的珍惜和呵护着这生活中等待已久的绚烂曙光,放弃浮华虚幻、纸醉金迷,只为能够牢牢的锁住阳光,将自己完全照亮和温暖。谁又能理解这爱对于玛格丽特的可贵与重要。但是从墙角中走出的花朵,无论多么执着与坚强的追逐着金色光芒,却还是被世俗的尘土和伤人的目光折断了美丽的花茎。就在那一瞬之间,本应该完完全全的走向幸福,却还是退回了那个潮湿罪恶的墙角。为了让阳光能够普照到每一寸土地,为了不让阿尔芒被自己的阴影所沾染。玛格丽特放弃了自己那触手可及又如此昂贵的爱情,只因为她已经太累太累,无法再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一直走到太阳之下。也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分享而让别人感到厌烦。

只是茶花女玛格丽特而已。

换了一株又一株。阿尔芒知道真相以后,只能够痛苦的忏悔和求神的宽恕,他认为他害死了这个真心实意爱着他的女子。阿尔芒或许偏激和有错。但这只是悲哀的命运安排。恐怕是无法改变的。因为人心的丑陋和黑暗一旦进发就难以抑制。愤怒是可以掩盖暂时的爱。玛格丽特没有去恨他。他们之间的一切无法以一个“情”字就能衡量。因为这昏乱的世界中,纯洁无暇的完美爱情是多么的不可求。他们之间对对方的爱却都是纯粹而实在的。

阿尔芒看见这个在尘土中消失的女子已经只是腐烂的臭味和白骨而已了。他惊愕、他痛惜,变得虚弱无常。但却很坚强的说着自己没事。因为他也想通了,玛格丽特会得到永生的原谅和解脱的。因为她赎罪了。而阿尔芒自己会带着这份念想也继续赎罪。

那洁白的茶花摇曳在风中,在玛格丽特的墓前美丽的盛开着,散发着阵阵的清香,那香味似乎悠远的飘摇着,飘的悠远、香味不变,真的非常的远,直飘入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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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鲁滨逊漂流记》,我脑海中总是浮现出鲁滨逊坚持求生的高大形象,久久不能忘怀。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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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王》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如同一首长诗,充满了古典的美感。《萤王》更是一部充满力量与张力的作品,黑夜中的点点萤光闪烁出生命的活力与节奏,坚韧倔强的少年彰显出“高贵之子”的精神与魅力。

作品通过一个浪漫并带有奇幻元素的故事,讲述萤火虫与男孩间不可思议的缘分,教人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作者将写作的格局从江南水乡的拓展到更加广阔意义上的“灵魂与生命”,通过“爱与美”诠释出生命的尊贵与高洁。

万物皆灵且美。《萤王》讲述了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更传递着生命与生命间的对话。通过摹绘生命之美,传递出关于坚持信念与坚守希望的主题,在坚守的漫漫长路上也许充满荆棘,但心怀信念的人永远不会孤单,赤诚的心会融化冷硬的坚冰,充满勇气的人将得到生命的加冕。

《萤王》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男孩儿对萤火虫许下了一生守护的诺言,他便用自己的生命承担起另一份生命的重量。这份关于守护的承诺被男孩儿不断地扩展、延续,他的坚定不断感染着周围的人们,原本微小的承诺被岁月堆积成不可撼动的模样。作品叙事结构独特,采用第一人称视角,帧帧画面犹如一部电影,将那个曾在芦苇荡中迷路的小男孩充满人性光辉与传奇色彩的一生一一呈现,感人至深。

《萤王》是一个关于“家园”的故事。萤火虫的家在水边,村民们的家也在水边,但水边的这两户邻居却无法和睦相处。利益的诱惑打破了家园的宁静,贪婪的欲望撕碎了心灵的坚守。黑暗中的一线金光牵动着少年的心,将他从茫茫芦苇迷宫带回家,也用金色的光芒将人们冰冻的心逐渐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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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自面世以来一直都是大受欢迎,后来更是直接被拍成了电影,并且也是票房大卖。

整个的故事当中,我们看到的就是一种自我救赎的过程。主人公受冤入狱,面对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坦然面对。因为这个时候的主人公对于外界的救赎还是抱有很大的希望的。

也就是说,在小说的开篇阶段,主要还是面向于社会的救赎方面。但是,随着故事的一步步的推进,我们发现,外界的救赎其实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幻影。

这个时候,主人公的世界观其实也正是慢慢处在一个变化当中。原先看重的部分现在已经变成了最肮脏的部分,同时原先一直看不起的部分现在看清楚了之后却发现原来是最干净的部分。

所以,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的主人公对于外界的救赎也是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这个时候自我救赎也就正式开始了。

自我救赎其实是一个非常艰难以及漫长的过程,但是即使条件再怎么恶劣,我们的主人公也还是坚持过来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慢慢的将自己从狱中救赎出来,同时也通过自己的智慧惩罚了真正的恶人。

所以,在这个救赎的过程当中,我们的主人公不仅仅是将自己成功救赎出来,同时也是完成了对于身边的人的救赎。因此这个时候整个的救赎的意义也就升级了。这与人生的意义是一样的,当我们从迷茫当中走出来的时候,可能我们实现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原先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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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使我受益匪浅,翻开厚重的历史画卷,曾有多少名人志士,不是像鲁滨逊那样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吗?如西汉的使臣苏武被匈奴关了19年,仍坚强不屈,绝不投降,在这19年里匈奴让他到北洋去放养,北海去放羊,在北海的恶劣条件下,它没有屈服,渴了吃口雪,饿了就捉田鼠吃,最终成功地回到祖国的怀抱。

《鲁滨逊飘流记》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实主义回忆录式历险小说,主人公鲁滨逊智慧勇敢,善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拼搏,战胜了种种困难,最终成功的回到了家乡的故事。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在得完疟疾后,又在靠近果树的地方又修了一座茅屋,茅屋外面修了两层篱笆,组成一道非常结实的围墙,围墙的高度和他的个子差不多,用一架梯子爬上爬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鲁滨逊的聪慧才智,他用他那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在我看来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我喜爱鲁滨逊,他聪慧勇敢,懂得利用身边可利用的资源,为他自己创造一片属于他自己的生活天地,回想自己,假如我是鲁滨逊,我能在那个孤岛上生活几天呢?我们已经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懂得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东西,我现在要锻炼自我,反思自我,我要像鲁滨逊鲁滨逊那样,做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宝的强者。

不多,用一架梯子爬上爬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鲁滨逊的聪慧才智,他用他那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在我看来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我喜爱鲁滨逊,他聪慧勇敢,懂得利用身边可利用的资源,为他自己创造一片属于他自己的生活天地,回想自己,假如我是鲁滨逊,我能在那个孤岛上生活几天呢?我们已经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懂得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东西,我现在要锻炼自我,反思自我,我要像鲁滨逊鲁滨逊那样,做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宝的强者。

人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能被困难和挫折打败,要像鲁滨逊那样保持一种积极向上,沉着乐观的心态做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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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这一本《波莉安娜》,这本书是前些天我们的班级书籍管理员辛辛苦苦借来的,当然,这不是什么我们男孩子不爱看的书,而是能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之中逆快乐的一本书。开始,我就没打算读,而我后面的侯东军却读了起来,边读还说这个还挺好看的,我听了他的话,好奇心驱使着我,使我迫不及待的想打开这本书,让我也忍不住也随着他读了起来:

本文主要讲了失去双亲、无家可归的波莉安娜,在波莉姨妈的怀抱中成长,虽然姨妈不喜欢他,但是波莉安娜用他自创的“快乐游戏”,带给了玻璃姨妈以及他的朋友快乐,但是很不幸,波莉安娜在放学时,为了快点回到家帮助别人,结果命运不待人,她出了车祸。可是,她依然很乐观,乐观的对待自己,丝毫没有对自己失去信心,这样,这个乐观的孩子就永驻于我心了。

当我合上书时,顿时觉得很羞愧,羞愧什么呢?羞愧的是自己没有学习波莉安娜那样对自己有自信心,对自己不自责,对自己负好责任,像波莉安娜那样乐于助人,也要像她那样,把快乐带给别人。我还要学习她一点:把不快乐的事变成快乐的,我遇到什么事,就会掉金豆(巨蟹座的眼泪不会轻易在外人面前流),就没有想到中间那些快乐的事,这一点是值得我反省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我的朋友们踩高跷时发生的故事:当时,我还只是个“菜鸟”,连走上两步都不行,只能围着树转悠,转了一圈又一圈……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李冰垚!我急忙向他求助,他踩着轮滑,一步一步的'扶着我,走到了我们的练高跷地点,他们几个都能走,我却只能坐在扶手上,觉得没意思,任永康是个急性子,就一下子就把我捞了起来,让我练习走,我刚迈出几步,就摔了一跤,站起来后又摔了一跤,但我依然微笑着站了起来,不过听了朋友的秘诀后,立马就学会走了,这一次踩高跷,虽然我摔了,但我很快乐。

难道上面这不是一个例子吗?难道这不是一个在不快乐中获得快乐的例子吗?摔倒是不快乐的,而学会踩高跷快乐的,谁能说这不是在不快乐中找到快乐?总之,我们一定要乐观,因为乐观可以打败困难,难道不是吗?所以说来,大家一定要学习波莉安娜,学习他的快乐和乐观啊!

名著读书笔记

《格林童话》写的很精彩,一口气就看了十几篇故事。下面,我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吧!

图书梗概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

名著读书笔记

有这样一本书,写着不胜枚举的名言警句;而有这样一本书,细细地品读它时,眼前豁然开朗,心旷神怡;有这样一本书,就算合上书本,不知不觉中有着余音绕梁,不绝于耳的感觉。它的名字就叫做《培根随笔》。

“知识就是力量”,一句话便鼓舞了多少人发奋读书而成为精神的强者,知识的巨人;“好的运气令人羡慕,而战胜厄运则更令人惊叹。”是他教会我们拥有乐观积极的心态也就等于拥有了克服艰难险阻的勇气与决心;“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是他让我们明白分享的快乐和真谛,友谊的崇高和珍贵。那一篇篇短小精悍的美文犹如一线微小的光亮,穿透层层迷雾之后,引领我们通向一扇隐形的生活大门,发现另一片焕然旖旎的风景。

如果问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才能是什么?那么回答则是:第一,无所畏惧;第二,无所畏惧;第三,还是无所畏惧。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话莫过于此。作者用幽默诙谐地风格诉说着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只要一个人在一切来临时都表现得无所畏惧,那么所有事将都不成问题。虽然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会有害怕的东西,不愿发生的事情,还有那无法改变的生命的终结,但我们都要学着慢慢去无所畏惧地面对。当你可以用一颗平常心微笑着看待世事的种种,那么你的人生,亦将是无可限量的。

初看《培根随笔》时,确实有些枯燥乏味,但其中的精妙绝伦只有慢慢欣赏之后才能发觉。而对于我而言,它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精神上的富足,它从优美的字字句句中也指导我们领略人情世故,对待人生态度,改善处事的方式。

倘用这本书来看世界,待世界,就仿若是一滴雨落在心上,温润了,净化了,升华了,而心轻曳了一波静影,沁染了一缕幽香。

名著读书笔记

“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善良,聪明、机智主人十分喜欢他。

但好景不长,主人家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卖掉。他一连被卖过多次,接触过很多人:有喝过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还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的野蛮人,有动不动就那鞭子的马车夫,也有把动物当朋友的好人家。黑骏马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人们要明白怎样对别人,别人就怎样对你,动物也是一样的。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

假设你是一匹马,人类这样对你,你有何感想?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动物,地球也就失去了一份光彩!不要把动物当做玩具了,他们和人类一样是有着生命的。

名著读书笔记

作家简介: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

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1968——20xx年任教于马萨诸塞大学阿莫斯特分校,教授法律研究课程。

本书由弗兰兹-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中一则寓言开始,讲的是法及混乱与矛盾。主人公遇到的具体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折磨。读罢寓言,你想要的可能不是一场思辨,而是一个简明的答案,因为寓言的含义是混沌的,逻辑上也不甚明晰。但在法的门前这个有纵深的环境里,无疑充满着张力,是你无法释怀,唯一的安慰是更多的思考和深入地追寻。

秩序当先的社会竭力培养人们对法的忠诚,并且努力将忠诚变成习惯。在法的门前,乡下人就习惯了等待和恳求,根本没想过还有其他出路;守门人则习惯了与乡下人的对峙,甚至没考虑向里面通禀一声。当权力关系充分内化后,权威便达到了极致,无权者卑贱意识也达到极致。可以说,政治上的投降与冷漠,源于长期的无权利生活体验。

看完这本书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律是一种执行,而不是口号。正如书中说的好:法律不是答案,而是一种手段。法律精神的贯彻在于具体的每一个案例和每一次的判决,不管你是用先例原则还是注重逻辑推理。所以在本书的第一章的第一节就用了:布满荆棘的丛林作为标题。其实在法律之路上,最大的“荆棘”就是在于法律原则的实践和贯彻。法律不是英雄主义,也不见得多么伟大。其实,恰恰相反,法律是一种琐碎,一种细致,深入到每个人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之中。就像书中p282所描述的纽约前五位最好的律师之一:马丁·厄德曼,他并没有为多少大人物或者说轰动世界的大案要案辩护,他每天所做的不过是为那些:抢劫犯、小偷诸如此类的人进行辩护,而且一干就是几十年。他所做的不过是用法律的方式来保障每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即使这个人被这个社会所讨厌,但这就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所需要具备的精神: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并不意味着少数人的权益可以被侵犯。这也是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然享有雇佣辩护律师的权利,是的我们讨厌他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所讨厌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作为一个公民,不管他拥有何种身份地位,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当他们站在法律之门的面前之时,他们的人格都应该是平等的!而马丁·厄德曼的工作诠释了法律之路上的真正的“荆棘”:法律能否对每个人的权利给予平等的关注,能否深切关心每个人合法权益被正确和恰当的保障!

本书也没有仅仅停留在对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则的探讨上,而是全景式的`对英美的法律体系进行了概括式的描述,包括了:法官、价值、陪审团、律师等等主题,这使得这本仅仅只有410页的书承载了巨大的信息量,在这些信息的背后,我看到了通过:律师、法官、陪审团制度、警察、对抗制制度等等共同组织起的一张法律的大网,各方在法律领域的博弈产生了利益、价值和公意。这也正说明了,不是先产生了法的精神,之后根据法的精神来构建整个法律框架,而是先有了整个的法律框架,然后在这个框架中加入了人的因素,由人在实践中来探索出适合这一整个框架和制度的精神和价值观。这个模式倒是很像书中所说的人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人不是由严格的三段论来推演出结论的,而是先在脑子中形成了一个结论,然后根据这个结论进行反推,努力寻找适合这个结论的条件,构成三段论,最后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在看完全书之后,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困惑之中,我们的法律是不是也陷入了这样的一种循环逻辑的悖论之中,我们先主观定性了一些行为,然后通过法律来将这些行为合法或者非法化,如果用这种方式来制定法律,无疑在一开始就已经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那么我们怎么能够指望这样的法律在未来能够公正公平的保证我们的神圣权利不受侵犯!

反观《法的门前》这本书,全书多用案例,甚至有19世纪的案例到今日依然被引用被论述,说明英美法的完善在于其长期的实践,有冤假错案,但是在不断的操作中进行自我调整和修改,使得其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在不断的实践和操作中在普通民众的心中种下了法的种子。对于先例的一次又一次的解读使得法律不再是一门枯燥难懂的上流社会的学说,更是成为了一门通俗易懂的大众科学,武装了广大的民众,使得他们在与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强大势力的对抗中不再处于弱势。

名著读书笔记

宁教我负天下人,毋教天下人负我。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天下动之至易,安之至难。

深根固本以治天下。

举杯畅饮情何放,拔剑捐生悔已迟。

屈身守分,以待天时。

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

势弱只因多算胜,兵强却为寡谋亡。

胜负兵家之常,何可自隳其志。

事定之后,乃计曲直,不亦善乎?

生得其名,死得其所。

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大丈夫处世,不能立功建业,不几与草木同腐乎!

既生瑜,何生亮。

天下高见,多有相合。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生子当如孙仲谋。

龙游沟壑遭虾戏,凤入牢笼被鸟欺。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

身虽损,名可垂于竹帛也。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养军千日,用在一时。

清心寡欲,约己爱民。

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名著读书笔记

大一,大二时,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初次接触法理学,实在是枯燥不堪,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阅读之后却不知所云,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仍然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方。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兴趣,也是基于其与以前喜欢的哲学有几分想像。偶尔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便有学法理的意向。后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发现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知识之欠缺,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也逐渐培养起学法理的兴趣。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却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推荐书目中其中找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竟被书中所提到的“理性”,“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偶尔看到梁慧星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推荐,意思大概是说如果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忘记前文等于没读,想想自己的读书经历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自问有何收获,只是初次了解法律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现实社会,慨叹智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对博登海默用超多篇幅去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话,有些语言晦涩难懂,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批注在书旁,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如,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为未被发现,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丧失名誉。”所以我对这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预见性,超前意识颇强,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然适用。前一句中的自然法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贴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却是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嘲弄”。这种读书方法固然能够让我对一些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必须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经其指点顿悟不少。时至大三,总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但不管怎样,这半年时间也是很有收获,遂记下读书笔记,以便学习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一向所追求的。

名著读书笔记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慧的,你告知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静静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毕竟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人,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仆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仆人。所以从现在开头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仆人!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名著读书笔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十分爱看,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携带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齐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拯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齐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我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让大家为自我的童年,自我的生活,打下好的基础,让大家一齐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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