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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0 0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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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字〔。
2017。
〕
22。
号
)
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创建。
“畅通邢台”为载体,突出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和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的格局,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
2017。
年底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
90%。
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配备率达到。
60%。
以上;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紧临村镇集市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二)。
2018。
年底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
94%。
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配备率达到。
80%。
以上;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三)。
2019。
年底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
98%。
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配备率达到。
90%。
以上;完成乡、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四)。
2020。
年底前,“两站两员”配备率达到。
100%。
;基本完成全市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负责支持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负责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公益化。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财政体制和投入渠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
负责牵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依法处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负责督促落实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道路养护、道路安全设施维护管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校车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农村地区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负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三夏”“三秋”期间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和服务。
1
要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同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2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健全和完善重大信息实时通报、重大问题联合调研、重大行动联合部署、重大工作联合检查等常态化机制。
(
1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和村层层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定期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
2
)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站长,配备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从现有乡镇干部中调配解决,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在村“两委”工作人员中聘请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证举报工作。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和重要路口路段,配备劝导站标牌、拦车横杆、固定岗亭或遮阳伞、检查登记簿、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视频监控等设施。劝导员配备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指示牌、随身工作包,并携带职责手册、法规汇编手册、公安交警及农机安全监理联系电话、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等。
(
3
)明确“两站两员”基本工作任务。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区域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筹规划交通安全劝导站站点设置,纠正、制止、劝导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负责本行政村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入户开展宣传教育,选择车流量大的时段在村口检查、提示、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督促机动车及农业机械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检审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围绕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两站两员”业务培训。
3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运行。保障方式、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1
.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
2014。
〕
55。
号)精神和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标准,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
2
.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农村道路建设、改造力度和交通安全设施投入,逐步改善和提高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严格执行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交公路发〔
2004。
〕
372。
号)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有关要求,设置与道路等级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3
.强化隐患治理年度目标管理。
按照“年初挂号、年底销号、分级挂牌”要求,每年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进行整治,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4
.建立部门联动治理安全隐患机制。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完善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工前,要采取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紧临村镇集市等部位设置警示提示标牌,安装减速带、防撞墩、安全护栏等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1
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营运客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严把农村客运及旅游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应督促所属运输企业视情节轻重情况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2
.完善校车安全管理。
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布和学生(幼儿)数量、校车需求等情况,建立农村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与本辖区内中小学校签订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责任状;要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营运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或取缔。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管理,杜绝超载行为,对配备的校车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校车照管人员制度。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重点针对集市庙会、重大节假日等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查酒后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行驶、无证驾驶、货运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营转非客车、七座以上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摩托车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
1
.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各地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将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纳入新闻媒体宣传计划,按照不低于公益广告宣传总量
5%。
的比例,落实宣传计划。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的新闻监督,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教育等部门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2
.强化传统宣传阵地建设。
县(市、区)、乡(镇)、村要开展交通安全“六个一”活动,即村组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板报,每学期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
3
.强化媒体宣传。
结合农村特点,将交通、农机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标语横幅、广播电视、进村入校反复宣传、广泛传播;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收集农村客货运驾驶人、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乡镇村组干部、学校教师等群体联系方式,开展经常性短信点对点宣传,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4
.大力开展农村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上讲台活动,对广大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过硬的格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目标任务及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5
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61。
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到
2017。
年,农村道路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
100%。
摩托车守法率达。
90%。
安全带使用率达。
90%。
2013。
年相比下降。
20%。
农村道路执法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规范设置,农村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劝导员标准配置。到
2017。
年,达标率。
100%。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安全研判预警和预防能力得到加强。到
2017。
100%。
1.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渝委发〔
22。
号)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职责。
2.
强化综合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力度,督促检查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3.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责任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等工作,依法处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生产。
主体责任。
区农委:负责全区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生命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宣传、农村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农村客运保险、营运补贴等经费。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将完善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农村道路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区国资委:负责督促全区从事农村客运的所属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措施。
区质监局:负责对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督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区教委:负责落实全区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农村地区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区气象局:负责制定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的标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和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管理。
各类专用道路,由道路权属单位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稳步推进全区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探索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客运、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做到安装率、在线率、违法查处率
100%。
定位率。
95%。
以上,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交通安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工作。要强化本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路面勤务机制,每个乡镇至少建立
1
支由乡镇政府牵头,农机、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根据赶场天、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
2.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建设。
通行乡村道路的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下同)设置
1
3
2
人,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职责。按照每人不低于。
500。
元
/
月的保障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保障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劝导队(站)有效履行职能。保障标准可结合实际适当上调。
1.
统筹发展农村客运。
按照“五个前置条件”(客运公司化经营、安装
gps。
监控,安装安全带,四级及以下农村公路路基宽度应在。
4.5。
米以上、路面宽度应在。
3.5。
米以上,
6
2017。
年,全区乡镇及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
100%。
进一步完善支持和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机制,加大农村客运补贴。
2.
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
55。
2015。
2017。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严格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要求,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设置与道路等级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3.
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交安”系列联合整治行动的执法效应、品牌效应和联动效应,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始终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巩固强化“云阳会议”以来的摩托车专项整治成效,以农村为突破口,突出重点,加强交通文明习惯养成,持续开展以“戴头盔、限两人、有牌证、靠右行”为重点内容的摩托车综合整治,从严查处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摩托车守法率,降低摩托车事故总量。强力开展“生命带·安全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提示,着力强化大众交通安全主动意识和文明养成,提升安全带使用率,降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事故死亡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道路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依靠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4.
加快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指导,立足“实战、实用、实效”,以一级执法服务站、二级执法服务站和城乡结合部执勤点为骨架,以“一台两网三级控”(一个综合信息运用平台,交通技术监控和路面防控两张网,市、区、乡镇三级执法服务站路面查控)建设为重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及信息资源,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联动、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先国省干线公路、后县乡公路的原则,加快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体系建设。
1.
推进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建立农村道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系统,强化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应急管理。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要整合客运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建立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车辆、企业和场站的动态监管。
2.
加大科技应用力度。
交通运管部门、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加强公路电子卡口、电子监控系统和执法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1.
完善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加大宣传投入,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
加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各有关单位要以“人、车、路、乡镇、村社、赶场日”六个环节为重点,宽覆盖、多形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巩固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形成大宣传、大提示、大曝光平台。
2016。
年年底前,
40%。
以上的行政村有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
90%。
的行政村有。
1
处山体(墙体)标语或宣传栏(板报);
100%。
的学校、幼儿园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
2
次交通安全课。
1.
分层级实施安全考核评价。
区政府安委会将“三化六体系”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细化明晰考核细则,对区级有关部门实施年度考核评价
2.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
加强督导检查。
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巡回督导。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
“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三化六体系”建设,密切协作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措施落实,促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区公安局、区交委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化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做到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突破。
-->。
“三化六体系”建设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切实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发动组织村社劝导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做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逗硬的格局。
(一)设计规划层面。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直七个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州)实际,认真全面做好工作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地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2.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
9.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10.农村客运发展总体规划。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负总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州)人民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一)落实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
(二)落实专职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三类(下同)划分,落实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4人,三类乡(镇)不少于3人。
(三)落实专项经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给予乡(镇)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基本经费和劝导员补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专门装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交管办的日常办公和执勤执法提供保障。
(五)落实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对所有乡(镇)交管办进行验收。
(二)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三)实行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利用媒体宣传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办”)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劝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定点联系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治办”)、市(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整治办”)不定时深入乡(镇)和劝导点进行暗访抽查。
(六)推广经验做法。市(州)整治办要适时总结、提炼、固化农村道路执勤执法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七)设立工作专栏。市(州)整治办应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网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栏,适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实行每月通报。市(州)整治办每月对本市(州)工作开展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小结,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省整治办。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上报的工作小结,结合查阅专栏和日常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
(一)对县(市、区)实行每月考评。县(市、区)整治办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本县(市、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市(州)整治办。
(二)对市(州)实行季度考评。市(州)整治办每季度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本市(州)季度工作情况上报省整治办。
(三)实行季度排名通报。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考核情况,通过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结合每月通报和暗访情况,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
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为继续深入推进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这条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镇交管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协助,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促进人、车、路和谐、有序、协调发展,实现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法治意识增强、监督管理有效的目标。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交管办主抓、派出所监管、村(居)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合力强大、监管有力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一名领导值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各劝导员必须到岗进行劝导工作。
3.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由交管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学校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4.建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路段责任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提高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突出三个层面。
1.设计规划层面。镇人民政府按照省、市县市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5)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方案或制度。
2.操作实施层面。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执行落实层面。各村(社区)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要将交管劝导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7类基础工作台账,依托公安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开展好源头治理工作;镇交管办制定符合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的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并加快村社交通劝导点的建设,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一)落实专门机构。镇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村(社区)要落实劝导点、保障工作。
(二)落实劝导人员。社区干部要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村、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一)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镇政府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对村(社区)实行每月考评。镇交管办每月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xx〕142号)精神,市政府将我县部分镇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三级网络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到实处。至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道路力争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等7个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工作;将316国道汉阴段作为国道“122”模式示范路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一)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落实1-2名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任劝导员;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设安全门,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关闭安全门;试点路段的所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人口密集区域等路段,均要设置反光镜、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并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二)各镇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即落实联合检查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养护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进行试点,落实相关机构,健全机制,总结形成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中旬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围绕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综合执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安保设施、安全门、劝导站等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三)总结检查(20xx年6月底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工程。
(一)由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负责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分类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县公路段负责对316国道汉阴段存在的安保设施、基础建设、绿化、标志标牌缺损等隐患进行建设维护,对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的路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7个试点镇的农村道路筹集资金落实防护设施,即建立标志公示牌、转弯凸镜、警示标志牌、减速带、防护柱、安全门等(具体详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试点镇与村道相连的县乡道路安保设施建设。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市交警支队对7个试点镇农村道路筹集资金建劝导站,配备协管员,为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落实一个协管员一部通讯设备、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牌和劝导员胸牌)经费。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125”联合管理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协管员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
(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邦平任组长,县财政、人社、交通、交警、公路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日常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各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倒排工作日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严格按照期限、进度、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定期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主动创新。县委宣传部、文广旅游、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各镇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一)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三)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四)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七)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八)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九)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一)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城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基于新农村建设中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困难策略。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谁管的时空、谁负责”的要求,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致,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大力抓好防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完善我校周边交通标牌及防护设施的完善。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罗道春。
副组长:刘瑛熊火罗政。
成员:李会东曾应德周志勇李波付久全王建钱志量刘姣秦洪坤各班班主任政教处、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的开展。
四、活动时间。
活动从及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5月20日前,主要活动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7日,主要活动内容:自查自纠阶段。
第三阶段: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10月16日,主要活动内容;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整改。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31日,主要活动内容;针对学校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总结提高。
四、工作重点。
1、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教育。
第一阶段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系列活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结合县交警大队发放的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班为单位进行讲解。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落实了再落实、细了再细的思想,营造良好校园的安全文化氛围。
政教处要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特别是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课间的活动安全,从严控制学生的不安全行为。作好学生管理的延伸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搞好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齐抓共管,发挥放寒假时致家长的一封安全信件:做好宣传,加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对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的意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五、严格追究责任。
对未到岗,到岗未履职尽责或管理不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谁主管、谁负责,属谁管的时空、谁负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07〕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为全面配合津市市公安局、教育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搞好我镇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我镇交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做出应有的成绩,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交通秩序和提升我镇交通文明程度为目标,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标本长治,通过大力加强对师生员工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塑造文明交通新形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整改学校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面规范学校交通道路秩序,集中时间在全县中小学校(园)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县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体要求是:
1、基本杜绝学校严重交通违法事件发生;
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风尚。
3、中小学生自觉不乘非客运车辆,确保周末回家、返校的交通安全。
三、领导机构。
组长:朱传春。
副组长:刘士林唐慧王国安。
组员:雷涛雷志生石磊。
四、工作任务。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日、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防患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为契机,并结合中小学生特点,深入浅出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到:上下学或外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玩耍、嬉闹。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并请家长配合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以及在道路上穿滑轮鞋、玩滑轮板等。
3、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使用非客运车辆载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校(园)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4、要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安全隐患的建档工作,并及时将交通安全隐患报告交通、公安等部门,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到位,消除学校周边交通隐患。
5、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共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注重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坚持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亲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搞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寄宿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重要指示及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福宝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及维护道路交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安全生产第一,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工作,特成立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袁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登超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陆堂荣副镇长交管办主任
成员:陈小平派出所教导员交管办副主任
王忠交建办主任
袁燕综治办主任
王彦河农机站站长
张伟福宝中学校长
赵宇镇中心校校长
安监办交管办全体人员
领导组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各部门的动作协调人员调配联合检查指导督导验收评比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办,主任由陆堂荣同志兼任,交管办工作员李春良同志为联络员(qq:94398953,电话:5701306),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宣传教育。
2.建立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
全镇全年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0幅以上。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110宣传日“五五”普法安全生产月宪法日交通宣传日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借助多种平台,用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的讲解进行宣传,发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抵制非法经营车辆,让群众充分认识交通安全违法和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不坐“黑车”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制教学大纲,成为在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4.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
每季度召集全镇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自愿建立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组织,为广大驾驶人“充电”,解决社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加大执法力度
1.建立审核机制,严把道路交通安全关。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政府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设立防撞墙,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治理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4.强化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镇上将组织由派出所交管办安监办综治办农机站等部门组成的乡村道路安全联合检查组,各村(社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常年不断地进行乡村交通安全巡查和督查。结合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客流情况,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监控,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乡村客运道路的整治力度,对一时没有能力整治的危险路段要进行严防死守,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
5.加强路面监控,查处违章违法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坚持做到主要领导每周一次带队上路检查,分管领导每周三次带队上路检查,镇交管办安监站工作人员每天上路执勤,严格落实“定线定点定人”和重点路段时段交通安全“一对一,一盯一”的监管责任制,加大路面巡逻密度,严厉查处各种交通安全违章违法行为,打击辖区内团伙式非法经营和恶势力团伙非法经营两种严重非法经营行为;持续重拳打击社会车辆从事“野的”“黑车”的非法经营行为。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车。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禁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载货车非法改装车及安全技术水平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农村客运,镇派出所交管办安监办要加强农村道路相关车辆查处力度,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做好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农村劝道站的建设管理
1.完善人员配置,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交通劝导员,由村支书村主任或治保委员担任负责人,在人流车辆集中的地方设立集中劝导点,实现“村村都有劝导员”的目标;各村(社区)每季度机动车驾驶员及“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进行摸底,了解当地的经济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台账到镇交管办(安办)。
2.建立管理体系,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交管办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使劝导员的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加强“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危害性宣传教育,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3.增进业务培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全年全镇以每季度一次频率,召集全镇交管办工作员安监办工作员交通劝导员机动车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知识培训会,重点培训相关工作员业务,并就如何安排部署村社区劝导点工作如何管理好交通安全劝导员如何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就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与群众沟通交流等进行反复训练。从根本上提升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技能与职业形象,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组”,以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交通安全劝导点工作开展情况劝导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层层追责,坚决不放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1.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成立由xx县交警大队白鹿中队镇安监办卫生院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及紧急救援机构共同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组,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并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事故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演练,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从而达到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2.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行政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结合全县的依法治县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深化“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法违章查处等,通过不断借鉴和总结我镇及其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广泛收集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不断完善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考核奖惩机制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事故预防应急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对责任意识淡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单位的相关行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一年内发生一次有2人以上亡人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是瞒报迟报交通事故追究制度。凡发生交通伤亡事故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上报的,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的',从严追究事故所在村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2、铭记交规,珍爱生命。
3、遵守交通法规是美德!
4、交通法规是您生命之友!
5、人人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6、讲交通公德,守交通法规。
7、人人守法规,方便你我他。
8、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9、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
10、告别交通违章,建设交通文明。
11、恪守交规,法律为您生命护航。
12、谢谢您,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
13、遵守交通法规,是对您自己负责。
14、纠正您一次违章,送给您一片关爱。
15、交通法规要遵守,安全警钟需常鸣。
16、遵章守规连你我,道路畅通有保障。
17、遵守交规得平安,道路畅通保安全。
18、遵章守纪是根本,确保安全靠自身。
20、宣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21、安全与遵章同在,事故与违规相随。
22、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23、离交通法规愈近,距交通事故愈远。
24、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规则利于行。
25、交通法规记心中,安全就能伴一生。
26、出行时,切记系上交通法规这条安全带。
27、交通法规关系着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
28、增强交通法制观念,遵守交通行为规范。
29、防事故求得平安在,遵规章换得幸福来。
30、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1、金玉有值,生命无价,遵守交法,平安一生。
32、树立现代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33、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社区家家幸福。
34、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35、红灯,绿灯,灯灯是令;弯道,直道,道道小心。
36、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37、行路守法法有情,平安回家家温馨。
38、道路通行见形象,红绿灯前看修养。
39、开车一心一意,做人仁心仁意。
40、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41、走遍东西南北中,安全二字记心中。
42、人在路中守交规,法在心中路畅通。
43、跨入校园,好好学习;走出校门,好好走路。
44、宁停三分为安全,礼让三先保平安。
45、文明行路路畅通,平安回家家温馨。
46、文明交通安全在,留住生命留住爱。
47、谨慎驾驶一帆风顺,遵纪守法十分安全。
48、大家小家是一家,交通安全靠大家。
49、道路连着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50、安全行车通往幸福大道,违章造事,痛苦伴随一身。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根据桐城市公安局、交通局、桐公交【2011】。
3号文件《关于加强协作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春运期间及冬季特殊天气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雪、防火、防雾工作,保障春运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公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
成员:伍莉、方佳会、张惠、张竹兰。
领导小组确保做到:精力到位、计划方案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安全预控到位、应急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重点监管春运及特殊天气交通事故高发季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加大监管排查工作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安排。
由组长王宇全面负责该工作,副组长戴慈伟负责具体工作、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公司所有车辆进行一次维护、检查,重点检查导向轮胎、制动系统。
领导小组充分认识春运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本项工作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开展工作;结合出租车行业特性,突出重点,特做如下工作安排: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春运及冬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2、在本月18日前后,对公司全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完善检查台账。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落实整改、谁负责”。
3、对全体从业人员从业资质进行逐一排查,对资质不付的,立即责令整改。
4、为应对冬季安全生产,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按规定进行二维、年审检测。对公司全部车辆做到足额投保、续保。
5、公司执行“叮嘱”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发生降雪、降温、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gps寻呼台”向全体驾驶员呼叫提醒,确保行车安全。
6、要求所有车辆要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防滑设备,以应对冬季容易产生的极端天气。
五、信息报告及值班制度。
为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的发生,公司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并对雨雪极端天气的应急职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了安排。
1、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做好电话记录。
2、值班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上级指示和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3、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桐城市出租车公司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