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后感觉约(模板18篇)

初中读后感觉约(模板18篇)

ID:7156921

时间:2023-12-11 11:09:32

上传者:字海

读后感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知识,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他读者对这本书的读后感,或许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启发和思考。

初中读后感

你能想象,一个人,漂在荒岛生存28年之久,还未被悲观所击倒吗?你能想象,这个人,还能把这荒无人烟地改造成天堂吗?你敢相信吗?没错,此人,乃是我们的老熟人—鲁滨逊。

相信,此人故事相信众人都应该都清楚吧!他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不顾父母的劝阻,多次出海。不想一次出海时,同伴皆葬身海底,惟他幸免于难。于是,他在荒岛上做了许多事,生存了28年之久,最终重返英国。

他的乐观主义精神深深撼动了我。试想一下,若把你丢弃于荒岛上,你能像他那样镇静,乐观,勇敢,并生存28年之久吗?莫说28年,怕是有40%的人一个星期都无法挺过呢!况且,他并不向现在社会上某些人,以为自己一定完了,整天自暴自弃,或是怨天尤人。他上岛后,首先想到的,是忏悔,紧接着,还洋溢着一胸膛的`乐观,列出了他到岛上来的一堆优势。谁能在困境中,想到被困困境,还能有啥优点?就好比,你会在鲸鲨的肚子里,想着在这里面有什么好处吗?肯定不会!可他鲁滨逊会!由此可见,他是有多乐观啊!在这28年里,鲁滨逊就是靠着他惊人的毅力,满胸的乐观,超人的勇气与智慧,才得以存活下来。若没了这些,鬼知道他会咋样。

他还有勇有谋,否则,他怎么打败叛变的水手,回到英国呢?若没了此性格,他就得“生”于此,“长”于此,“死”于此了。他还很有动手能力,要不然他早中晚豪华套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他愣是以此改造成了天堂!

再来看看我自己这个“小王子”,洗个白菜,还要“兴师动众”,考试失败也能让我“飞流直下三千尺”,和他简直是天壤之别。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向他学习,变成一个乐观,动手能力强的人。

我相信,你—鲁滨逊的性格,会越传越出名……。

初中读后感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感到了无限的爱与欢乐。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生活在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与草房子的幸福生活。七个标题引领出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每读一遍,这些故事就更加扣人心弦。

在《艾地》这一章中,坚强的秦大奶奶与学校抢地的故事,一次次在我的眼前放映着,我仿佛看到那一片金色的麦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银发老人坐在夕阳下独自叹息:“多好的麦子啊,可惜轮不到我收了。”我仿佛看到秦大奶奶在喋喋不休地争辩着,虽然她孤身一人,但她的那种毅力还是让我震惊了。

读完一个个充满爱的故事后,我真想去看看那座有着无限童真的草房子,看看温柔懂事的纸月,可爱的柳柳,开朗的桑桑,英俊的陆鹤,帅气的蒋一伦老师。

看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许多像秦大奶奶一样的空巢老人,她们无依无靠,但她们从不需要什么土地、名利、家产,而她们需要的是我们对她们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才感受到真正伟大的爱。

初中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令人怀念啊。

初中读后感

素以诚实、清高著称的赫德莱堡小镇,因得罪了一个外乡人而遭到报复。外乡人以一袋金币为诱饵,使镇上十九位首要公民明争暗斗,演出了形形色一色的丑剧,终使赫德莱堡的名声彻底败坏,这个人就是马克·吐温。

和上次一样,马克吐温写的是自己去败坏赫德莱堡的的设想,虽然是设想,可也把该发生的事情写得非常清楚,他写的这种“设想小说”就像真实发生的事一样。如果马克吐温他不喜欢一个地方,他可以制造丑闻,但这始终不好,所以他写了这篇小说。

假如马克·吐温真的要这么做,那他遇到的困难可不只这些,但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写得非常透彻。

在败坏的过程中,马克吐温去了很多地方,当然,这些都是他本人得来的资料,赫德莱堡的宫殿、旅馆、第五大街、拍卖场……把每个地方的真实情况都写得淋一漓尽致,写出了宫殿的华丽,旅馆的舒适度,第五大街人山人海的景观,还有拍卖场价格不断升高、情绪愈来愈高涨的的物品和人们。体现出了一个正常城市的繁华与热闹,这才是真正的城市!!不像其他的,非常不真实,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像“死城”一样寂静,荒无一人。

那么马克·吐温写的《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其实是一个秘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其实就是他自己呀!但他并没有非常明确地写出他自己就是文中那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而是用了这种神秘的方法来吸引读者,正是因为有神秘感,他写的小说才能非常热烈、激烈。我们知道,书中的惊险内容吓不到你,惊险的不是书,而是图画和视频。

玖了这篇小说后,我对于马克·吐温的认识更深刻了,他是一个富有神秘感的人,他写的小说不同于其他人的,他通过一些简短的、零散的小说,来表达自己对于生活的热一爱一。关于西方人,马克吐温的品德问题,我想,他即使回到年轻时代,也不会是那个“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初中读后感

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一边是“伤风化”的书,一边是“风情旖旎”的奇情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初中读后感

我一步步,迈开双脚,走我自己的路。就算一路上再寂寞,也要一个人去闯;就算我会遍体鳞伤,我还是我自己。

---题记。

再一次翻看《摇滚少女》这一本书,涌上心头的,又是一种感动,又是一种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随:十六岁的吉他少女夜瞳,在父亲一手栽培下,打败了知名摇滚乐队的“鸢”的主音吉他手和节奏吉他手,轰动摇滚界。之后她又和同班同学组成耀眼的女子摇滚乐队“妖”,向更高的目标冲去。在这个花开花落的季节里,他们没有迷失、也没有彷徨,在男人称霸的摇滚界,谱写写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摇滚乐传奇。

合上这本书,带给我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居然能够如此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在这背后,凝结了多少汗水与泪水,多少心血与坚持!

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梦想,但真正能像夜瞳从丑小鸭转变成白天鹅的人却并不多。很多人都不缺智商,他们真正缺少的是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随。

这让我想起了第一个飞上太空的中国女宇航员——“神女”刘洋。刘洋也是一个坚持不懈追随梦想的人,她从小就喜欢仰望星空,幻想着有一天来到浩瀚的宇宙。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刘洋付出了很多很多。她仅用两年时间就追上了两位搭档十四年的训练成果。刘洋是如何追到呢?除了更加刻苦、更加勤奋,别无他路,其中刘洋付出的努力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对比书写“飞天”神女刘洋和用自己的努力谱写摇滚传奇的夜瞳,我又想起来自己的一个朋友。她学习了不少东西,写毛笔字、弹琵琶和弹古筝。但是,她学习的这三种本领却都没怎么进步甚至在退步。她抱怨没有时间练习,却守着电视机不肯放;她抱怨学习负担太重,却不知道珍惜时间。而夜瞳和刘洋呢?夜瞳一边读书,一边练习电吉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有努力地认真练习;没有觉得负担太重,只有默默地坚持下去。刘洋为了增强身体素质,坚持每天早上比别人多跑数公里;为了追上搭档十四年的训练成骨,她几乎放弃了一切休息时间和娱乐活动。对照他们,我们少的只是那一份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随。所以,他们出落成了凤凰,我们默默无闻,无人知晓。

让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走好自己的路。像夜瞳和刘洋那样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随!就算会遍体鳞伤,也要坚持下去,因为我还是我自己!

初中读后感

这个故事记述了妈妈有一颗强烈的爱美之心,却舍不得花一点钱去购买贵重的化妆品,在化妆品柜台前每一次都会对我说:“这个太贵了!我还是不要买了!”可是,当我吃到一半黄瓜时,因为我有点吃不下去了,所以要扔入垃圾袋的时候、当我喝不下那么多牛奶的时候,母亲总会跑到我的眼前说:女儿别扔这些可是好东西啊。然后妈妈会在脸上贴上点黄瓜,抹上点牛奶,妈妈还笑呵呵地对着我和爸爸说:“真舒服哇!”我的妈妈可真会利用废物哪!从妈妈用黄瓜和牛奶美容中我就可以体会到妈妈是那么的节约,妈妈的创造让人惊叹不已。几个星期后妈妈的“化妆品”见效了,她的皮肤变得水嫩,水嫩的,看起来都要赶上世界名模了。邻居的一位阿姨见了后惊讶的问:“你用了什么化妆品呀!难道比我的法国化妆品还要好?”在生活中,也有许多母亲和我的.母亲是一样的很想买那些美丽的首饰,化妆品,到头来却舍不得花钱去买,到最后却什么都没为自己买。看到爱美的母亲都可以舍下美丽的首饰与化妆品,我们就更应该在生活中节约一点,保存一些零用钱,在最需要的时候用。

读后感初中

孙悟空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大闹天宫”突出他热爱自由、勇于反抗的品格。“西天取经”表彰他见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精神。孙悟空大闹天宫失败后,经过五行山下五百年的镇压,被唐僧放出,同往西天。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作者在承认这种处境变化的前提下,从另一方面,即抗魔斗争中,歌颂了他的战斗精神。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变,就是镇魔者孙悟空的主要特征。红孩儿捏紧拳头,口吐“三昧真火”,烧得他九死一生;他依然抖擞精神,强行索战。小雷音群神被擒,孙悟空却孤军深入,仍旧与恶魔相斗。他又善于变化,以假为真,把妖精愚弄得不知所以。他经常变作蟭蟟虫、小蝇子钻到妖洞里去摸底,或者化为妖精的母亲、丈夫去欺骗它们。他好几次运用钻肠入肚的方法反败为胜。例如狮魔张口来吞,他立时顺水推舟,在它肚子里“跌四平、踢飞脚”,“打秋千、竖晴蜓”,疼得狮魔满地打滚,满口求饶。等他决定钻出来时,知道妖精乘机要咬,便机警地先用金箍棒探路,反叫它迸碎了门牙。他跟妖精纠缠得越久,经验也越丰富,斗志也越昂扬。比起八戒、沙僧来,孙悟空是最得力的护法弟子。

然而孙悟空的性格仍有其前后一致的地方。这除了抗魔的英勇顽强外,还表现在他对神佛的桀骜不驯上。参加取经,他先讲条件,观音菩萨才答应他“叫天天应,叫地地灵”。取经途中,他经常驱遣山神土地、四海龙王、值日功曹前来效劳,稍有拂逆,那就要“伸过孤拐来,各打五棍见面,与老孙散散心”!仅仅为欺骗两个小妖,他便要玉帝闭天,“若道半声不肯,即上灵霄殿动起刀兵”!所以连玉帝也无可奈何地“只得他无事,落得天上清平是幸”,终于答应他“犯上”的要挟。对慈悲的观音,孙悟空敢骂她“惫懒”,咒她“一世无夫”;对庄严的佛祖,他敢说是“娇精的外甥”。而他那种斩尽杀绝的斗争风度,更直接抵触了佛教的戒律。这位“西天取经”的孙悟空还屡屡以“大闹天宫”的历史为荣,但最忌讳别人提起“弼马温”的旧名。因此可以认为,孙悟空前后的命运是互相矛盾的,然而在性格上却自有一致之处。现在,再回过头去认真看待《西游记》中的这只可爱猴子。起初,他的可爱像不懂事的孩子,看似缺乏教养,其实天性热爱自由习惯率性而为。尽管他将天宫搅和得天翻地覆,我们还是觉得他可爱,因为这就是他与生俱来的天性,这就是他孙悟空的特色五百年后得以重回人间的孙悟空,在经过了多年的沉寂之后,变作了另一种成熟的可爱。他再不会那么骄狂,他的心中拥有了一个更宏伟的目标,不再为个人的自由奋斗,而是为全体人民的幸福奋斗。克服重重困难,清除祸害,完成伟大的事业,造福人群。最终我们欣喜地看见他完成了这样的使命。

《水浒传》是中国经典小说之一,它真实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个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不免使人为他们打抱不平。

读完整本书后,在我脑中对好汉的印象总结成两个字"忠、义"。他们忠是忠于亲人、人民、国家。他们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绝不改心,始终对国家忠心耿耿、赴汤蹈火,为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他们义在义于兄弟、朋友。他们可以为朋友冲锋陷阵、两肋插刀。"义"还可以理解为正义,他们都是一个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一个品质高尚的人,他们为了正义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一直告诉他们,什么事应该奋不顾身而奋战到底,什么事应该不用拔刀相助。一个义字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笔,但要实现这个字所包含的意思,相信这个世界上能做到的人也没几个。因为大多数人们的"义"已经被内心的自私、贪婪等邪恶的品质吞噬掉了。

在我的眼里,书中的贪官都是一条条贪婪又邪恶的大肥虫,我一直在想,梁山好汉的结局不是这样该多好,结局如果是好汉们因为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打抱不平的思想,替天和百姓行道,除去了大多数贪官,使百姓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想这肯定是当事所有百姓和正义之士的迫切愿望。

总而言之,梁山好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我们不该向往贪官的这种生活,要具有正义感,内心拥有怎么也擦不去的"忠、义"二字。

读后感初中

读了《光阴》这初中读后感文章,我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心潮澎湃。

作者优美的笔风、精炼的言语、巧妙的构思无一不令我赞不绝口。但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对时光的感慨,还是文章中蕴藏的那份真情实感。一初中读后感不长的文章,多出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时间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时光一直是那么匆匆,一去不复返,并告诫读者一个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却又没有真正重视过的人生真理――珍惜时间。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美好的假日遥遥无期,令我满心期待;而到了暑假寒假,又觉得时间转瞬即逝,快乐地嬉戏玩耍的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渐渐的,我有些迷茫,时间到底是个慢吞吞前行的白发苍苍的老者呢,还是个坚持不懈奔跑的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时间没有快慢,它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前进。它像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庭庭长,坚守自己的原则,自始至终遵守着自己设定的生存方式――给予每个人相等的东西,并且让这些东西以相同的速度消逝。

虽然人们无法控制住时间,但是人们却能靠自己的力量利用时间创造出种种奇迹。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始终躲在一个所有人都寻觅不到的角落缓缓流逝,()不过,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时间。因为是它让荒无人烟的沙漠变成生机勃勃的一片绿草地,是它让普普通通的一块块砖头成为了一座气势雄伟的长城,是它让以前原始人般的生活变成了眼下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一切的一切,它都功不可没。它创造一切,改变所有。时间的力量是强大的,人虽不能控制它们的进度,但如果能好好地珍惜并把握它们,定能有一番作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间一如既往地平均分给了每个人,大家都是平等的,至于谁能把它利用到最好,那就是要看自己怎么做了。

过去是美好的、是可怕的、是痛苦的……无论是哪种滋味,它只能用来回忆;未来是未知的,是虚无飘渺的以后,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它只能用来向往。而最最重要的现在,不管它是怎样的,都要用心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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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后感

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尽管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对官场荣耀表示鄙夷。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乐观,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乐观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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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后感

而且他们只知道玩,不自己看看相关的书籍和知识。这种行为不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学习丁丁的这种做法。

这本书还有其他的许多知识,教我们碰到问题怎么办,我建议同学们多去看看我的第一本安全护照这本书,增长自己的防范知识。

初中读后感

在寒徦里,我有幸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认为故事里面的多萝茜是一个善良、智慧、顽强的姑娘。

为什么说她善良呢?因为她为了拯救奥兹国西方就像生活在地狱中的人民,和西方魔女勇敢决斗,不怕牺牲,最后战胜了西方魔女,解救了西方人民,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大家对她感激不尽。我也希望像多萝茜一样善良,更多的关心人,更多的帮助人,为别人奉献自己的爱心。为什么说她智慧呢?那是因为有一次,多萝茜他们刚走过一片森林就到了陶器国。不过有一堵墙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怎么办呢?多萝茜想了想,突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搭梯子”。于是大家齐心协力,终于把梯子做好了,他们顺利翻越了那道墙。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是我生活中的榜样,以后自己遇到困难也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做一个智慧的.人。她又是怎么顽强的呢?强大的西方魔女派出了黄蜂队、飞猴队等等来对付她们,他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她们一个个都没有退缩,拿出所有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他们还是胜利了。我也要做一个顽强的人,勇敢面对,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以后,我也要成为像多萝茜一样的人,做一个善良、智慧、顽强的男孩。

初中读后感

看了雷夫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之后,我受益颇多,对我以后的教学有了很大的提示与帮助。同时,对雷夫设立的"终身阅读"、"生活中的数学"、"以运动为本"等的教育方法,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下面,我就对"生活中的数学"来写写我自己的看法。

看了第五章"加加看"之后,我感慨良多。数学,的确是一门让老师头疼,学生叫苦的课程。在我从事教师行业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确有些不及艾斯奎斯的地方。我们在教数学的时候,老师在唱着独角戏,不允许下面的孩子有任何的科学异议。的确,数学本身就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来不得任何的失之毫厘。不像其他的学科,比如音乐,没有一个特定的尺度,所以孩子们的各种声音我们都可以做出适当的评价。就要就造就了孩子们对数学的极端,要么很喜欢,要么很厌恶。还想起我以前学数学的经历,老师总是灌输了各种解题的方法,却不给我们解释这是为什么这么做的。所以,我们在解题的时候就照搬着老师的模板解着一道又一道的数学题,却没有了自己的思想。久而久之,我们自然而然对数学失去了兴趣。细数我们的教育方式,可能就是"授之以鱼",也就是1+1就是等于2。确实,它不可能等于3什么的,但我们可不可以改变一下我们的教学方式,让这个2可以抓住孩子们的兴趣,并且一直对这门学科感兴趣下去呢?看了雷夫的方法,我似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

雷夫的方法就是重质不重量,快乐学习。快乐学习,听起来像国足前教练米卢"快乐足球"的味道。不过,学习没了兴趣,什么学科都是不可能优秀的。我们不要重复的给孩子们做着同样的题目,只要他会的,做十题和做一百题的效果一样的,这样只会浪费时间,如果他不会,那么你让他做一百题的效果只会让他逃避,甚至会让他产生厌恶的情趣。快乐学习,就是在游戏与生活中学习。雷夫的游戏,心算暖身,玛西库克数学砖问题等,这种学习既不会让学生厌恶,反而使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大大的提升,使他们渐渐的爱上数学这门课程。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也和老师的'关系逐渐拉近。我想,雷夫抓住了孩子的爱玩的心态。其实我们也知道孩子们是淘气爱玩的,可我们总是让孩子们玩的时候像放羊式的没有任何动作,学习的时候却让他们规规矩矩的坐在位子上把知识硬塞给他们,这种效果和雷夫的教育方法的效果我不说大家也会知道。所以,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要给孩子们带来的是快乐学习,不要他们厌恶学习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都可以像雷夫一样,使孩子们爱上学习,爱上我们这群可爱的老师!

初中读后感

世间有那么多种的爱!不管是友谊还是爱情,都是弥足珍贵的。但是惟独亲情,虽然往往会被遗忘,但永远是最深刻的爱。

《有种爱是不能被猜疑的》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抢劫犯,在父母不来看他的情况下,绝望地准备走上不归路。当他的母亲苍老的面容出现在他眼前时,他哭了,是心疼自己年迈的母亲,是内心的一丝忏悔。当他预感不详地从母亲手中夺下木盒并得知这是自己的父亲时,他又哭了,不仅仅是悲痛。他跪下了,是不孝的儿子在向天上的父亲认错,向亲情下跪。

读完这篇文章,我陷入了沉思之中:当我们的韶华早逝,坐在摇椅上时,是否会想起,曾经有一张弓,为了把箭射得更远,宁愿把自己拉弯;曾经有一座山,为了小树茁壮成长,宁愿把自己的养分尽数奉献;曾经有一条河,为了使船航行得更远,宁愿负荷沉重的负担;曾经有一种爱,一生一世无悔的付出,却从来不求回报,默默无闻,如白云之于蓝天……可是年少的我们却怀疑它的真实性,在忙碌的人群中来来往往,在红灯绿酒中迷失了方向,一不小心就把亲人的关怀与叮嘱慢慢淡忘。

我们是否能忆起,曾经不懂事的'我们是那么地厌烦父母的关爱,能否读懂父母满脸的倦意和沧桑以及眼中那深沉而伟大的爱意。

也许,我们暂时还无法读懂父母的爱,但请不要质疑它的无私和高贵,酷暑、寒冬、花开、花谢,时间会变,景物会变,但父母的爱是亘古不变的!

有些人,我们一转身就可以忘记,有些事很小很小,却可以被我们牢记于心;而有一些爱,总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方才明白。

山风吹乱了我的头发,山茶花还开得香吗?那铭刻在年华中的爱,太深,太远,太贵重!

初中读后感

偶然发现《昆虫记》这本书,随便打开一页,里面的精彩内容突然吸引了我,我下定决心读完这本书。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作品,花了他十年的时间。它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全书。

了解了这么多关于《昆虫记》的知识,我仔细品尝了一下。第七章的“螳螂的大腿只是两排刀口的锯齿”。这句话反映了作者的仔细观察,书中有很多详细的描述,使整本书的内容更加生动、具体、迷人。让读者不由自主地跟随作者。你读得越多,就越有趣。

读完这本书后,我学到了很多。我知道昆虫世界的美好:管虫会穿衣服,松蛾会预测天气,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高:当红蜂给鸡蛋留下食物时,它们会使毛毛虫无法移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它们就可以“免费”保持食物新鲜。大象使用一种特殊的听觉技术来跟踪他们的同伴。他们的脚精致地适用于低于人类听觉的交流和听觉次音。动物有很高的智力水平,有时甚至超过普通人,比如猩猩。

作者写了这些,因为他仔细观察,但我不同,我不善于观察,不关心周围的事情,这是我个人的缺点,有些虫子我害怕,似乎对它们有了新的理解,它们也有生命,需要我们保护,昆虫的世界实际上很有趣。出乎意料的是,小昆虫也包含了大学问题,法布尔描述昆虫非常具体,非常生动,使用了很多修辞手法,让我对昆虫世界有了新的理解,我必须向法布尔学习,热爱生活,仔细观察,进入自然,做一个快乐、乐观、热爱生活,善于发现女孩。

初中读后感

海伦因为一次发热而成了一位不幸的人——聋哑人。可是,她那顽强不屈的精神让她拼命也要学习。家人就给她请来了一名家庭教师——莎莉文。在莎莉文老师刚来到这儿的时候,海伦还是一个“小暴君”呢,可莎莉文老师和海伦相处了一会儿后,“小暴君”控制住了脾气,还靠自己的.本事考进了世界著名的哈佛大学。

我们不仅要学习海伦那顽强不屈的精神,更要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

我回忆起了我脸上那一个“甩不掉的家伙”。那一次,我看见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戴着眼镜,如同一个有学问的老师。我想:我戴上眼镜也会像一个有学问的老师了?说做就做,我将手捂上了眼睛,拉下面的眼睫毛,脏东西进入了眼睛……时间一长我近视了。一开始,我十分高兴,认为“梦想中的这一天”到来了。可“好景”不长,我感到的却是更多的不便。我又开始懊恼了,我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候“短路”了呢?我为什么就不在那个时候想到眼睛的重要呢?现在,我就想把眼镜狠狠地摔碎!

不过,我也从我做的这件事中明白:我们不应该去伤害身体,做这种事真的十分愚蠢。我还从海伦身上知道身为一个健康的人是何等荣幸!

初中读后感

继《黄金瞳》后,打眼的又一部力作!

同样,2部书的写作风格相似,均以文化的传承作为文章的主线。一个是佛性的加持。一个是道心的理解。

主人公背景相似,均为豪门权贵。

2部书均能反应出对传承文化、个人情感、现代人世界观的演变,酣畅淋漓的在现代社会里打造一种成年人的童话世界。

故事结构完整,伏笔简洁明快,高潮迭起,引人入胜。

天才相师收尾工作太过突兀,可以设计出更加引人入胜的`情节,结界篇,让人期待。

同样以文化传承入手,更加合理的解读,道的境界突破与发展。

《天才相师》伴随我们走过无数个日日夜夜,想真诚的说一句,打眼辛苦了,我们对您充满了期待,期待是一夜的好梦,整夜的星辉,让相师走得更远。

初中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位叫金铃的女孩,在父母、老师及同学们的帮助下,从一个中等的女孩到学习优秀、讨人喜欢的女孩子。这本书告诉我们:不是说想当好孩子就能当好孩子的。

分组成的。”老师的看法是给金玲的.一种鼓励,可金铃不想停留在这里,而是向前冲刺!我要向金玲学习,向前冲刺。

当我读到“最后一个儿童节”时,我才知道:金铃是个富有爱心的孩子,过六一儿童节也不把她的小妹妹幸幸忘记,她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当天就送给了幸幸。我也有一个妹妹,每次过儿童节我都送她对学习不好的东西,明年,我要送她一个惊喜。

如果你没有看过这本书,你不妨也去图书馆借这本书看看,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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