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发言稿大全(15篇)

书记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发言稿大全(15篇)

ID:7168192

时间:2023-12-12 06: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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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发言稿时,我们应该注意语言的简练和通俗,让听众易于理解并能够吸引他们的兴趣。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发言人所用的发言稿,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党的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彰显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体现了敢于担当、除恶务尽的政治气魄。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管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了深刻阐述。我们要严格按照关于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去做,用党纪党规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的铁扫把,扫一扫身上的尘土,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党忠诚是党员的基本规矩。

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始终站稳党的立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坚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多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时时处处坚决维护党的利益。要勇于同那些身在党内、心在党外、对党不忠的人,作坚决的斗争。

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既要严守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还要坚持和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等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这些列入纪律的规矩是“硬规矩”,是刚性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循党章这一总规矩,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这一刚性约束,必须模范执行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国家法律。违反了这些“硬规矩”,就是触碰“带电的高压线”,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身败名裂、贻害子孙。这一点任何人都不能含糊,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硬规矩”,虽然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点到的几种“不成文的纪律”,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这些也都是硬规矩。一些党员干部在这方面不大重视、不大注意。比如,有的热衷搞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觥筹交错、互通款曲,交一些酒肉朋友,把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搞小圈子当成时髦;有的喜欢口无遮拦、乱评乱议,传播小道消息,乱发议论,在手机上转发一些灰色信息、黄色信息、谣言信息;有的把本应组织上掌握的机密、个人隐私向小圈子泄露,严重违反工作保密纪律,甚至通敌叛国;有的脱岗离岗也不向组织汇报,一到节假日就见不到人了;有的生重病隐瞒、结婚离婚隐瞒、子女家属定居国外境外也隐瞒;有的在干部人事问题上,通过隐喻、暗示等方式,打招呼、通风报信,违反组织原则。对于这些没有明文纪律规定或禁止的,要掂量一下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心里要有这个戒尺,不能装糊涂、打马虎眼。

坚决破除各种盛行的“潜规则”

从现实情况看,“潜规则”积弊甚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审批要“意思”,采购要回扣,看病要“红包”,办事要“门路”,关系网无处不在,人情债易欠难还,各种“潜规则”未必成文却有约束力,心照不宣而有传染性,已成为社会公害。“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言行,让很多人深受其害却又被迫参与,无比痛恨却又心甘情愿被绑架和裹挟。

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决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逐步压缩“潜规则”的生存空间,使之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对那些信奉“潜规则”的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敲打”,及时教育提醒;对那些利用“潜规则”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对待、坚决斗争,使之潜而无门、潜而无用,潜得越深、呛得越苦,最终不敢潜、不想潜。

坚决破除“老好人”现象。

现实生活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就是“老好人”现象。“老好人”啥模样?有副对联刻画得很形象:“睁眼闭眼一只眼;你好我好大家好”,横批:“好好先生”,其表现形式很多:一是不说话。在重大原则问题、大是大非面前,“爱惜羽毛”当“绅士”,即使表态也是看别人先说了些什么,然后附和几声无关痛痒的话。二是说好话。奉行“多栽花、少挑刺”,擅长“吹喇叭”、“抬轿子”,无原则地逢迎讨好。三是好说话。无论事情是否符合原则,都说“好”、都说“行”,只点头、不摇头,甚至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也是包着护着、藏着掖着,一旦别人犯了大错后尽放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有的还落井下石。四是不作为。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遇见矛盾困难绕着走,四平八稳当“太平官”。

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不廉洁、不奉公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勤政、不有为也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比如个别干部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把责任推给上面,透支领导信用。这些现象归结起来,就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怕得罪人,明哲保身。“老好人”现象任其蔓延,不仅腐蚀人的思想,庸俗同志关系,毒化党风政风,而且破坏党的规矩,涣散党的组织,消解党的战斗力,其害莫大焉!

范仲淹曾说过:“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党员干部为了事业而坚持原则、得罪人,有时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须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的纪律、党的规矩的要求,遇事不溜肩、不耍滑、不逢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特别是对“老好人”现象要坚决抵制、坚决反对、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都要对敢担当者担当,对那些敢担当、肯实干、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能只看得票多少,要综合考核、大胆使用。对那些搞投机、当“老好人”的干部,哪怕得票再高,也不能使用。当前,各项工作十分繁重艰巨,干部能不能担当应是各级党委最看重的。党和人民需要一大批敢担当、善担当的党员干部,他们是党的中坚力量、中流砥柱。为官必须有为,必须有大为,绝对不允许不作为的情况存在。

干部领导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社会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一线的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增多。过去由于事业单位主要依靠行政拨款,干部职工缺少危机感,等、靠、要思想较重,当面临市场竞争、竞聘压力时,少数干部职工对改革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甚至认为:改革就是裁人,就是让员工早点内退或买断工龄。有的安于现状,缺乏危机意识,竞争能力较弱;有的考虑个人得失较多,思想比较保守,抗风险意识较弱;有的对改革信心不足,心存疑虑,甚至出现抵触情绪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新时期,就事业单位改革的共性看,基层党组织应加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总缆全局的能力。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同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在基层党组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胸怀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胸怀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正确领会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意图,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处理问题要跳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小圈子,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大局,服务于大局,树立全局观念,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中求得发展。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又要维护好本单位利益和群众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切实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的能力。

《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第一条明确规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基层党组织处于生活、生产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职责,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和团结群众的重任。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既不能照抄照转,更不能走样变形,因此,在基层党组织必须具备超强的贯彻落实能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要找准切入点。要找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关键点,寻找突破。只有找准了关键点,并锲而不舍抓下去,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另一方面就是要一抓到底。基层党组织需要贯彻落实的事情很多,条件又有制约。要防止浅尝辄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对看准的事,能当场办的事情要当场办,能立即办的事情要立即办,能今天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党组织置身于不同群体的复杂利益关系中,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从实际出发,以《党章》为根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各种不同利益关系,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些基层党组织脱离群众,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么无动于衷,要么粗暴训斥,本级能解决的不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又不及时向上级反映,致使事情越闹越大,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如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一方面要依法办事。要把权力置于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之下,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要未雨绸缪。要及时发现和研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增强敏锐性和洞察力,做好应对各种矛盾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准备,努力做到一旦发生矛盾,及时处理,做到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

四、为民办事的能力。

《党章》在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党组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群众得实惠,不断提高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并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首要标准。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已任,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在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广大人民群众正是通过基层党组织来了解党、认识党的。因此,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如何、水平如何、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威信与形象,基层党组织必须努力提高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五、自我完善的能力。

《党章》在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规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基层党组织作为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其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不断推动我们党的伟大事业向前发展。

年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党章是政党的立党之本,是党员言行的规范。“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

一、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

党章在党的生活中具有最高效力。党章不是“纸上的手段”,不是无足轻重的东西,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党的前进与后退、壮大与缩小、胜利与挫折。在党执掌政权之后,它还关系着整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创立、实施及其不断自我完善。任何一部经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确认并对党内生活产生效力的党章,都将对构筑党的组织,实施党的政治主张,维持党内生活、工作秩序产生重大影响。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增强党章意识,把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就是说,要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及效力有科学的理解;对执行党章有高度责任心,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己的行动;自觉地将党章应用于党的生活,对一切违反党章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把“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看作天经地义的事情。着力提高严格依照党章办事的能力,始终做到在党章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始终将自己置于党章的制约和监督之下。“徒法不足以自行”。党章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效力。只有通过千千万万的党员和干部自觉遵守和实践党章,我们的党才能永葆生机活力,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是每个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遵守和维护党章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必备条件,也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通过学习要全面把握党章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条件、党员权利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规定,牢记党员身分,铭记党员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克服缺点错误,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时时处处发挥先锋作用。一是自重,就是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维护党的形象出发,错话不说,错事不做;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学先进、找差距;生活向低标准看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二是自省,就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一旦发现自己的言行有悖于党章的要求,就要立即反省自己,并要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胸怀,宽宏大度,任劳任怨。三是自律,要经常告诫自己不要做违反纪律和原则的事,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原则,与人为善。四是自励,要树立远大理想,激励自己勤奋工作,学习新知识,正正派派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作一名合格的党员。

三、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所谓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指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在共产党员身上的表现。共产党员的党性,是通过党员的言行自觉地表现出来。党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党性锻炼是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自觉进行党性锻炼的过程,就是自觉当一名合格党员的过程。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具有这样进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和当一名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即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用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特性改造自己。作为党员个人党性有强有弱,甚者有过这样那样的缺点、错误,只要有“自觉心”,坚持按照党章的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就有力量约束自己,激励自己,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党员。所以,每个共产党员都要随时随地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一刻也不能松劲。

四、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的根源在群众,他的生命也在群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所以共产党人在建党时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宗旨和行为准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能受到人民群众拥护、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奥秘所在。党的全部行为说到底都是为广大人民谋取更多的利益,离开了人民的需要、愿望,党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都将毫无意义。因此,必须时刻牢记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具体到工作和日常行动中,就是要把人民是否拥护、是否答应作为唯一标准。要经常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五、争做合格共产党员,要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新党章把学习规定为党员的第一项义务,指出:“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不断的关注社会中的一些热点,不断的学习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才能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大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对党章有了深刻的理解认识,我们才能在实际中更好地体现党的先进性,才能很好的去实践党的先进性。

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它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赋予了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与责任,为有纪可依、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提供了制度依据。

纪律是历届党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党员人数众多的执政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纯洁性等,均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因而,从初创之时的一大纲领到党章,纪律规定一直占据重要地位。

建党伊始,党还比较弱小,时刻有被敌人消灭的危险,所以特别强调党的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二大党章首次设立“纪律”一章,提出了九条纪律要求,涉及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等,还第一次规定了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三大、四大党章细化了组织纪律的程序性规定,完善了入党手续,并允许党员自行脱党。五大党章第一次把“守纪律”作为党员和支部的基本义务加以强调,还单设“监察委员会”一章,在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纪律检查机关。六大党章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并将“党部执行纪律的方法”分为对团体和个人两种情况,但规定纪律检查工作由党员大会和各级党部承担,不再设立单独的纪律检查机关。

随着抗战走向胜利,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七大党章虽然没有单独的“纪律”一章,但首次把纪律作为党的组织基础写入总纲,确立了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同时重新设立了监察机关,并明确其“在党委指导下工作”,对后来确立纪律检查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具有重要影响。八大党章继承七大党章的优点,提出一系列纪律要求,但是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党的纪律建设基本陷入瘫痪。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新时期。十二大党章重新设立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强调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员不仅要遵守党纪,而且要遵守政纪国法,对违纪的党组织也要进行处理;更加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高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地位,扩大了职权。十二大党章关于纪律的规定及从严治党的基本精神,被后来的历届党章所继承。由此可以看出,纪律是历届党章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充分体现了党对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

现行党章关于纪律的规定。

现行党章在总纲中对纪律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且用“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十二条对党的纪律的作用、纪律处分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等提出了总体要求。具体体现在:

一是明确了党的纪律的地位与作用。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表明,一方面,纪律是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有约束力,是党内生活正常进行的前提;另一方面,纪律是保证,只有用严格的纪律要求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言行,才能保证全党意志统一、行动一致。

二是明确了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章对党的组织、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章精神,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各项纪律。政治纪律,这是党内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组织纪律,要求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组织观念和服从观念,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群众纪律,要求牢固树立起群众观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此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等。

三是规范了党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是教育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手段。现行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五种,对党员处分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党章同时明确,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纪方面失职,也要受到相应追究。

四是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和执行党纪的机关。现行党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和领导体制:在各级党组织中都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并受到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同时明确了各级纪委的任务,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还对纪律检查程序进行了规范。

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显得尤为重要。现行党章对党的组织和党员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其一,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加强纪律建设必须从每名党员抓起。作为党员,首先应该学习党章党规,提高纪律意识。党章及《准则》《条例》等对党员必须遵守的各项纪律和违纪惩罚等都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必须充分学习了解,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纪律。同时,党员要提高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这样才不会被各种欲望所奴役,才能坚守底线不出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党员必须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四种意识”,坚持“四个服从”。

其二,党组织要承担起执行、维护纪律的主体责任。党员是在组织中参加党内活动的,各级党组织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加强与党员的交流,引导他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党内纪律,形成良好的组织生活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形成对他们的严格约束;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患于未然。对违纪党员和违纪行为要严格追究,维护党纪严肃性。各级党组织也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在教育、监督、处分党员的同时,也要受到上级组织和上级纪委的监督。

其三,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党的纪律要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自觉维护,但是仅仅依靠自觉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效的监督问责。各级纪委对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党必须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年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党章代表着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党规是党章精神的贯彻体现,是党章在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延伸和具体化。

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是中国共产党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独特精神气质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全党凝心聚力、实现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西藏执政基础、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

现行党章在总纲中对纪律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且用“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十二条对党的纪律的作用、纪律处分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等提出了总体要求。具体体现在:

一是明确了党的纪律的地位与作用。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表明,一方面,纪律是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有约束力,是党内生活正常进行的前提;另一方面,纪律是保证,只有用严格的纪律要求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言行,才能保证全党意志统一、行动一致。

二是明确了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章对党的组织、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章精神,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各项纪律。政治纪律,这是党内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组织纪律,要求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组织观念和服从观念,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群众纪律,要求牢固树立起群众观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此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等。

三是规范了党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是教育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手段。现行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五种,对党员处分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党章同时明确,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纪方面失职,也要受到相应追究。

四是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和执行党纪的机关。现行党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和领导体制:在各级党组织中都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并受到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同时明确了各级纪委的任务,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还对纪律检查程序进行了规范。

年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组织部长,既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管好自己,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选人用人,在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上做到“严字当头、以身作则”。要当好一名称职的组织部长,务必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自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章党规为共产党员提供了基本标准,树立了行为规范,更是共产党人正心修身的根本标准。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总结了党的优秀传统作风,为党员确立了高标准;明确了党员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碰都碰不得,这就是底线。广大党员应当聚焦如何学好党章党规,把规矩挺在前面、把义务扛在肩上,用认真的态度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更是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有力推手。

学习党章党规,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手抄党章、念党章的形式主义,要深刻理解党章的核心要义,全面掌握党章的总纲、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党员标准和党的干部条件、纪律要求等基本内容。要深刻认识《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意义,把党章学习与党内法规学习结合起来。

对好干部的标准概括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个字,把加强政德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学习党章党规,就是要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鲜明的党性原则、宗旨观念、道德要求,自觉把党性作为德的核心内容,打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基础,用党性升华传统道德理念,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克己慎行、接受他律。

学习的过程就是履职尽责的过程,学习党章党规的目的在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章党规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切实推动党章党规落地生根。要在“学”上下功夫,在“做”上见行动,在“促”上出成效。

学习贯彻好党章,一是要体现和落实到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组工干部的奉献意识,落实组工干部的“安专迷”精神,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平常时期看得出、关键时刻冲得出、危难之际豁得出;二是要体现和落实到到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上来,坚持以党章为镜、以党章为尺、以党章为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要体现和落实到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本职工作上来,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严守党规党纪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党的以来,多次强调要严明纪律、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11月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进一步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纪律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只有从思想深处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使党员干部将党章党规熟记于心,并转化为自觉遵守的内在动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近年来,厦门市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积极营造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党章党纪党性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学计划,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市委会带头专题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以“七个有之”为鉴戒,在市委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充分运用党课教育、专题研讨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和纪律的学习。三是全面推行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教育、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等制度,先后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定20多项纪律要求,并在媒体公布,形成浓厚的纪律约束氛围。

二、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实践告诉我们,脱离党内监督,一些党员干部律己用权时就会把底线调低,视违纪为小节,把违规当无物,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只有通过有力有效的党内监督,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努力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露出苗头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一方面,注重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市委会、全委会工作规则,实行重大问题表决制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形成较完备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实行干部考察“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6195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共抽查211人次,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63人迅速督促改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裸官”任职岗位的管理规定,摸底清理市管干部4名,处科级干部19名。在全省率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制定廉政防控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实现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处理,给党员干部以及时警醒触动,让其幡然醒悟,记起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把自己的行为归位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去年,对2起市管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今年,针对某职能部门“一把手”未经批准外出缺席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的问题,对其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市。建立市管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机制,一年多来,共函询55人,诫勉谈话226人,对37名市管干部进行信访廉政谈话,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发出书面建议函30份,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三、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从严执纪。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要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从严执纪,就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执行到位,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党的以来,厦门市坚持旗帜鲜明正风肃纪。一方面,持续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资监管、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3件,党政纪处分612人,移送司法机关111人。全力配合中央、省委巡视组来厦开展巡视及回访检查工作,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正“四风”问题。组织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检查评比、“会所中的歪风”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1起,处理187人次,党政纪处分60人,点名通报60起典型问题,起到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

四、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必须强化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和纪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厦门市委、市纪委坚持把“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意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市级检查暂行办法,连续6年坚持市委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通过召开主体责任座谈会、集体约谈、督查提醒等形式,层层传达压力。在今年市区两级纪委全会上首次建立并实施党委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出台“一案双查”实施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行为开刀。今年以来,已对11名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因环保系统近年来连续出现多起腐败案件的问题,被追究领导责任,发挥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范文

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下面小编整理了最新关于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范文,欢迎参考借鉴!

最新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一。

党的观念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我们党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就大打折扣,党的事业根基就会动摇。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己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忘掉了党章党规的要求。我们的干部一般都是先任命党内职务,然后才按有关程序任命其他职务,这正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的观念淡漠,必然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主体责任不落实必须从根上找问题,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强化党的观念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员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纪严于国法。党的观念淡漠往往是从党的纪律意识淡薄开始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头、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干部领导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在本次“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章,仔细查摆个人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将本次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学习党章,理想信念新认识、新提高。

党章的总纲首先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就是我们党的理想信念,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通过对党章的认真学习,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要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转化为实践,将理想和信念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去。

二、查摆出的问题,整改的主要措施。

通过认真落实“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学习,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同事坦诚交流,认真反思了自己在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感到存在许多不足,现就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查找如下:

1、理想信念不够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学生、同事意识的淡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表明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个学生,每一位同事,做到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一是在“快”字的体现上还不够,只争朝夕、“任务不过夜”的要求还未达到,工作效率还需提高;二是在“深”字的体现上还不够,与同事交流沟通较少,超前服务、及时服务、细致服务和耐心服务的工作还不到位;三是在“严”字的体现上还不够,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的意识还不到位;四是在“实”字的体现上还不够,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实干精神不够;五是在“韧”字的体现上还不够,自己办事急,忙起来或工作上不去或不被理解时有急躁情绪。

4、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说一步走一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干部领导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2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围绕“认真学习《党章》,带头遵守《党章》”这一主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省委、市委书记陈海波在主持学习会时强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市委一班人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强化党章意识,自觉做尊崇党章、信仰党章、践行党章和捍卫党章的表率。

市领导宋希斌、王颖、姜国文、王铁强、艾立明、曲磊、王小溪、石嘉兴、张丽欣、丛科明、焦远超、曲升云、刘兴东、柳士发出席会议并发言。副市长任锐忱、张万平、贾剑涛出席会议。

陈海波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持续深化党内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市委把学习党章作为“两学一做”集中学习的第一课,就是要让大家全面理解党的纲领,进一步明确合格党员标准,增强党员意识,带动全市党员形成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特别是市委一班人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陈海波说,指出,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市委一班人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坚持深学笃行、把握根本、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引领、明确实践要求,真正以党章修身、以党章律己,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在践行党章上,市委一班人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全市党员干部的表率,时刻用党章、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干净为官。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严明党内规矩。坚持率先垂范,努力以身作则。

陈海波强调,大量事实证明,党纪党规松弛,在管党治党上失之于宽、松、软,是产生腐败和“四风”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严格执纪问责,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目前,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全面铺开。陈海波要求,各级党组织都要组织好党章的学习,要逐字逐句通读熟读党章,全面掌握理解党的纲领。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当前特别要认真学习贯彻视察黑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习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在学习重要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党章,作出表率、立下标杆。要丰富学习教育渠道,提升学习教育效果,把学习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避免大而化之、上下一般粗。要把党章学习与哈尔滨市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学,通过学习推动发展,真正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当前,部分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党章意识不强,不了解党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有关。部分党员不认真学习党章,囫囵吞枣,对相关的内容没有深刻领会,对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执行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政策的成效,甚至给发展造成损失。

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通过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经常性学习,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章程指导自己的行为,把其当做自己的行动指南。同时,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最基本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党章为重点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成为党章党规的主动学习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自觉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表率。

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表率,就要自觉尊崇,不断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的要求,把党章党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依据,把党章党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

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表率,就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章党规的精髓要义。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党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全面掌握党章党规的精髓要义。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党校、干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程。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对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表率,就要身体力行,用高标准要求自己,用底线约束自己。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既抓“关键少数”,又把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确保真正把党章党规意识树起来、把党章党规权威立起来,使党员自觉做到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

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表率,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进一步在拓展延伸上下功夫,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基层、向普通党员干部、向各个领域广泛延伸,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实现全覆盖。要自觉运用党章党规指导工作实践,使学习贯彻过程成为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真正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动中直机关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范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是管党治党的总根。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党章党规就是一把刻着“严”字的标尺,为党员画出了规矩方圆,哪些事该做、不该做,在党章党规里都能找出标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党章党规就是一面印有“实”字的镜子,时常在党章党规这面镜子前照一照,就能清楚自己的面貌和成色,正心、正身、正行,不断汇聚和传递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践行党章党规的正能量。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这次学习教育,既有观念上的要求,也有行动上的要求。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虎头蛇尾”。

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多措并举,教育和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列宁同志曾经说过:“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提出,“要有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合乎统一标准的党”。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做一个“合乎统一标准”的党员,不做“徒有虚名”的党员,重点要解决的是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使党员不仅知道应该怎样做,而且认识到为什么必须这样做,不能那样做。

在提高党员认识水平的基础上,激发党员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使他们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并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党规作为自己的天职,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争当学习上的“先遣兵”,工作上的“排头兵”,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消防兵”,用实际行动来彰显“党员就是不一样”。

学习永远在路上,这次学习教育,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要通过学习,把党章党规从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党员个人的内在要求与自觉行动,打牢党章党规意识这个根基。这种转化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也是党的组织实施教育和党员努力学习的合力过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心得体会

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颁布以来,新津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执纪监督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

一、领导带头组织学,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部署。院党组带头学习两部党内重要法规,领会精神,掌握要点,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

一是院党组率先学。20xx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由纪检组长胡梅对关键条例、重要节点进行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张鸿林检察长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纪检监察对照两项法规,围绕检察工作、队伍管理、干警日常表现等情况,全面梳理目前党员干部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和警示教育,真正落实抓早抓小,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到实处,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二是对学习贯彻及时作出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8日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强调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基本精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坚决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三是20xx年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两个法规专题学习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作风巡察整改对照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与落实“两个责任”、“两学一做”教育、作风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二、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纪检监察干部将全面解读、准确把握、带头遵守、正确运用《准则》和《条例》作为基本功,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执纪监督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一是纪检监察室组织专题学习。11月29日,纪检监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学习,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领会,并结合当前检察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条款合理运用,本单位党员干部日常表现进行讨论,既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又注重执纪监督能力的提高。大家表示,《准则》和《条例》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传统美德,廉洁自律,增强组织性、纪律性,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切实做到心中有纪,敬畏纪律,手握戒尺,行有所止,举有所虑。要在今后对党员干部案件审查工作中,掌握好党纪党规标准,依纪依规查办违纪案件。

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检察院理论考试、全县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解读法规重点内容,讲解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培训期间,分组召开座谈会交流畅谈学习体会,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不仅是修身律己的镜子、戒尺,也是监督执纪的准绳、武器,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真正做到学思践悟,举一反三。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牢记各项规定,做到学深悟透,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要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严守违纪底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到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坚持从严执纪、敢于硬碰硬、敢于担当,既严格严肃,又客观公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多措并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一是两次利用支部活动集中学习。我院将学习《准则》和《条例》列为今年机关支部学习重要内容,要求认真集中学,原文学,教育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要求支部所有党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部参加学习,纳入检务督察考核,确保每名干警认真学习,入脑入心。组织干警对六大类违纪种类进行细化学习,防止学习不深不透、浮于表面,引导干警时刻保持对党的纪律的敬畏戒惧。

二是安排纪检组长专题辅导深入学习。4月一5月举办《准则》和《条例》巡讲,两大法规的修订背景、中央领导修改意见、法规新变化、新看点,六大纪律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解读新条款,展开剖析论证,深入解析,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

三是丰富教育载体推进学习热潮。及时购置了《党章》、《准则》、《条例》单行本,做到人手一册,方便干警学习。检察内网设置学习《准则》、《条例》资料专栏,组织部门学习讨论,撰写学习笔记,要求干警撰写学习《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活动,深化学习效果。在干警自学和集体学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考题要点主要集中在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以及容易违犯或混淆的方面,考试成绩将作为干警廉政档案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成绩选派优秀干警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县竞赛活动,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严守党规党纪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作为人社干部,更要做到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党章党规,全面准确掌握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趋势、谋划大势的能力,具体应注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强化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党章把“学习”规定为党员的第一项义务,指出:“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学习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时刻关注社会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工作中,注重人社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掌握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理想信念是思想认识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共产党员应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把对共产主义的向往和追求,把对党的事业的热爱和忠诚,转化为实践行动。人社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幸福安康,是民生政府建设的重要支柱。作为人社干部,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工作,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老百姓有获得感,使他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良好平台。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认清使命,明确责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以优良的业绩体现表率作用。

三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模范作用。党章要求我们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最根本的是要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因此,要践行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立足本职,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干部群众做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答复耐心、办理诚心。带头拒绝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等现象,遏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等问题,积极打造人社部门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

四要严守行为规范,遵守党纪国法。共产党员是政治组织的一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共产党员同时又是一名公民,必须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作为人社部门的一名党员,更要带头严守党纪法规,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做到无论职务高低、功劳多大,都应毫无例外地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坚持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善于将人社系统各项政策措施和人民群众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制规章。要强化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总之,我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时刻对照党章要求,以与时俱进的态度,以发展创新的眼光,不断塑造自己,把先进性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工作中,每一个细节中,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进一步增强做合格党员干部思想与行动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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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领导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遵守党章党规是党员的基本意识。遵守党章党规是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党章是政党的立党之本,是党员言行的集中规范。“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只有认真熟悉并掌握党章,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牢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分,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对照检查“照镜子”,克服改正缺点错误,“洗洗澡、出出汗、排排毒、强身健体”,才能切实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还不够稳固,在纪律和作风方面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影响了政治生态,损害了政务环境,制约了汕尾发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理解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对实现汕尾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与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抓好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加大典型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着力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剖析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典型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明明白白地看到违纪情形及严重后果,始终保持对纪律的尊崇和敬畏,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

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紧握“戒尺”严格执纪,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持不懈地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继续深化正风肃纪,对政务环境和作风方面积淀下来的顽瘴痼疾,要痛下决心刮骨疗毒,以超常规、强有力措施予以扫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要把责任层层压实下去,层层分解到各条战线、各个工作部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践行忠诚,勇于带头、敢于示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始终挺在党员干部队伍的最前列,充分发挥在政治定向上的牵引作用、在力量凝聚上的主导作用、在严守底线上的标杆作用,带好队伍,奋发有为。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认真抓好学习月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要以这次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掀起纪律教育的学习热潮,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法纪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础,确保学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范文

同志们: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举办专题党课,主要目的是通过重温党章,教育我们始终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时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保我们的财政事业永葆春青与活力,立于不败之地。今天,由我来和大家一起上这一堂党课,共同学习党的十八大颁发的新党章,了解掌握新党章的理论创新,以及如何联系财政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财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借此机会,我谈一些认识和想法,供同志们参考。主要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党章是我们党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因此,学习党章是遵守党章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党章实现了党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发展以及在此过程中的经验积累,从中我们不仅能在理论上提升认识水平,还能由此解读出中国共产党对于世情、党情、国情等方面工作的定位规划。我们党员应当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学习、深刻理解、严格遵守、贯彻执行、自觉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从而更好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一)要从党的建设历程、党章的历史及地位来认识和学习。党章被尊为“党内宪法”,在党的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我们党的建设根本问题的总体现,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总依据。自党的一大通过了含有章程性质的《第一个纳领》文件、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标志着党章发展历史的开端。从那时起,我们党就历来重视党章的作用,特别是在近年来的“三讲”教育、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大建设活动过程中,都无不把党章作为重要的学习文件,明确提出了学习贯彻党章的目标,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和贯彻。

经过长期的努力,学习贯彻党章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党章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原理、总结和汲取党在长期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形成的,凝结着我们党长期以来的宝贵经验和智慧,集中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统领着党今后一段时期的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学习贯彻党章,对于我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要从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改革创新来认识和学习。党的十八大郑重宣示了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科学谋划了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六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目标十分鼓舞人心,但任务也十分艰巨,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问题依然很多、困难依然不少,情况复杂、阻力很大,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推动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必然会对我们党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我们党的建设的现状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党员干部“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有的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为部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够强等等。毫无疑问,这些问题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是根本不相适应的,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而学习贯彻党章正是为了应对这种挑战、解决现实问题,努力提高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必要途径。

新党章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创新、重大战略构想、重大改革举措,对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通过学习十八大精神、学习新党章,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不断结合长沙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为努力践行“六个走在前列”,在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道路上发挥财政部门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要从践行群众路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来认识和学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次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的过程,是党员干部按照党章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以党章为镜,是由党章的地位作用决定的,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是抓住作风建设这个切入点,聚焦“四风”,切切实实地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全体党员警醒起来,既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又善于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提高本领、增长才干。作为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科学理财、保障民生需要、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根本要求。

人民群众评价财政部门的依据主要是财政工作人员在预算编制、资金审批、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等业务方面的具体表现,在服务态度、工作能力、执行效率、流程优化等服务管理方面的行为做法,归根结底是根据财政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体现的党性、党纪来评价的。财政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程序性强,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丝毫懈怠。因此,我们要把学好、用好党章、践行群众路线作为事关财政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必须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只有通过全面理解党章、科学认识党性,着力解决制约财政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履行财政职能,提升财政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才能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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