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命题我喜欢优选(汇总24篇)

半命题我喜欢优选(汇总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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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2 08:31:10

上传者:紫薇儿

优秀作文描绘了作者深入思考的过程,展现出独特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能力。它不仅具有良好的组织结构和条理清晰的内容,还表达了作者丰富的情感和独到的见解。这篇作文一定能给读者带来启迪和思考。优秀作文是在大量阅读和积累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反复修改而成的。那么我们该如何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小草说:“在春天里,绿色是不可少的,你看,它把我给映绿了。远看,像一块块碧绿的地毯,点缀在人间,给人们带来青春的感觉。”

迎春花:“在春天里,金黄是不可少的,我不威严寒,顶着初春的寒风,以惊人的毅力,乏绿.吐蕾.开花,我吹着小喇叭,第一个向人们报告春天的来临,给大地增添了金色的光彩。”

远处象一片灿烂的朝霞,我走近一看,啊!原来是一朵朵,一簇簇可爱的小桃花,那桃花好似小姑娘那红润润的脸旁.这是,桃花说:“春天是粉色的,你瞧都把我给照粉了,它自豪的笑了笑,象一位高傲的公主。”

天空说:“春天是蓝色的,你看它把我映蓝了,象穿上了蓝色的裙子多美呀!”

鸟们儿说:“春天是金色的,”因为火红的太阳照在大地上,像给大地披上一层。

金黄色的纱裙。太阳光照在柳树上,阳光像珠宝一样戴在了爱美的柳树姐姐身上。

“不对,不对,”从南方飞来的小燕子说:“春天是黑亮黑亮的,你们看,我飞在蓝白相间的天空上,显得俏皮可爱。”

它们争得面红耳赤,是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鲜嫩的绿,是灿烂的金黄,是娇嫩的粉红,是潇洒的蓝,是光亮的黑,犹如一道亮丽的彩虹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春天是彩色的是绚丽多颜的,因为它代表着希望,代表着欣欣向荣。

我喜欢着色彩斑斓的春天。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阳台上的蜘蛛植物绿得湿淋淋的,整个房间都被午后的阳光烤焦了。但是,我的心情很轻松。想着患得患失,我忍不住笑了。也是从那以后,我改变了。

那是冬天期末考试前夕。可能是担心成绩不理想,可能是怕老师失望的眼光,甚至以为同学会怀疑我上次考试成绩。我整天都处于恍惚和不安之中。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同桌注意到我爸从外地回来了。

由于工作性质,父亲几乎一年到头都不在家,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我双手抱胸,看着父亲匆匆忙忙把食材放进火锅里。我的脸很冷,我想:这是鸿门宴?

怎么了,看到我回来不开心吗?父亲从热气腾腾的锅里拿出一根金针菇筷子,放在我的碗里。我不知道他的眼睛是什么意思,因为白色的空气在我面前翻腾。

什么都没有。我勉强一笑,充满沉重。

爸爸小时候读书特别好!他拿起酒杯喝了一口,满满的回忆。&other后来家里倒了,爸爸早就出去打工了,我也跟你一样大。他扯着嘴笑了笑:我怀着极大的期望想做到最好,但又有几个人能做到最好呢?我现在的心情和你一样。但是我很快调整了心态,稳定下来之后,今天取得了扎实的进步,这也是不可否认的成功!

我噘起嘴唇。

父亲似乎很情绪化:今天才发现自己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让自己患得患失。其实什么都可以做到最好。人活一辈子。不要太在意得失。还是开心点好。

父亲的话像乌云一样刺穿了我的身体,我好像明白了,以前的我真的太注重成绩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恢复了活力,努力了,期末考试成绩也不错。

从此,我不再患得患失。

收回思绪,微闭的睁开眼睛,我笑着对自己说:今天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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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光明常常被人们歌颂,而黑夜呢?august在他的《忏悔录》中说:“谁履行真理,谁就进入光明。”然而,我要品读那黑夜,它的真理。

奉献。

星月,闪耀着各种光辉,是天空的主角。我仰望夜空,突然想到,那美丽的光,假如没有了黑夜的衬托,还耀眼吗?白昼之下,它们的光都消失了,只有在夜空的映衬下,才能绽放光。漆黑的夜星光点点,无际深空中闪烁着光芒,我不禁对黑夜敬佩起来,自己的光奉献给了他人,自己甘做陪衬。白昼呢?索取他人的光,使自己明亮。黑夜,奉献,我喜欢读。

包容。

宁静,悠远,黑夜。世界都睡着了,仿佛一切都归于混沌,夜无光。在乡野的草地上,在曾经喧嚣的尘世中,置身于完全的黑夜里,黑夜将声与光都溶于这黑暗中,劳累的星球睡着了。在我的知觉中,温度还未消逝,我仿佛在黑夜的怀中。她的博大,包容,面对一个备受宠溺的孩子,他已睡着了,母亲也开心起来,置于黑暗中,我感受着,品读着。这包容,我喜欢读。

真实。

在狂欢的白日,人性千变万化,如同戏剧中的变脸,令人捉摸不透。人心的面具,只有在黑夜才能摘下。

深夜里,人们看见了自己赤裸裸的心,有丑陋,有高尚,也有冷漠,但都是真实的自我。我在属于自己的一片黑暗中,审视自己。人们将自己完全释放,无拘束地在最真实的黑暗中展现最真实的自己。人心不再惶惶,在最浓重的黑雾里放松了自己的心,我坐下来,细细品读。这真实,我喜欢读。

在明亮而又喧闹,虚假的白昼里。怀念昨夜,回忆所读。那黑夜奉献了光,包容世界,透出真实。这黑夜,我喜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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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逢秋悲寂寥。秋,寄托了多少文人墨客的无限遐想,异地游子的思乡断肠。而悲情诗者李煜那“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哀之痛与思之切,让世人怅然情动,簌簌泪下。

我爱秋,源之萧瑟。无边落木萧萧下。秋风四起,沁凉至极。枯老的树木开始哀吟,“哗啦啦”。接着,一片又一片枯黄的叶子,开始飘零。漫天起舞,好似天空作墨,秋风作笔,肆意挥洒!叶子并不顺从,它盘旋于空中,与树木作着最后的告别。何等不羁!何等顽强!终于,在一片飒飒的风响之中,它败了,安然地跌到地上,无声无息,无影无踪,渐渐销声匿迹了。总有一种坚持,让我们心生波澜。

我爱秋,源之奇美。相比于夏的热烈,冬的冰冷,以及春的不温不火,秋,更彰显出撩人心弦的灵动。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落叶载途。无数的梧桐叶子,像一张张拼图,凑在一起,如同为道路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恰如其分,又不显做作。有时,天边掠过一群大雁,扑扇着翅膀,飞向遥远的南国。无与伦比,相辅相成。总有一种奇幻,让我们如痴如醉。

我爱秋,源之柔情。秋日的黄昏,那火红的晚霞映衬了半边天的柔美与热烈。黄与橙,橙与红,三种颜色交汇、相融,最终连成一片,让遥远的天边,近在眼前,让我们的身影,仿佛也融合进去,渐长,渐长。“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倘不是这秋日的晚霞拉长的相思,又有什么,能让在水一方的断肠人,伫立在海角,抑或天涯,望穿秋水,双眸愈发迷离,直至泪眼朦胧?总有一种思念,让我们泪流满面。

秋,悲廖而又奋发向上;秋,深邃而幻妙无穷;秋,惆怅而情牵梦萦;秋,是用灵魂与思念缔造成的梦幻天堂。

秋,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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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喜欢听别人表扬自己,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我更喜欢听他的责备。

“董颖馨!你怎么才考了这么点分?你是不会吗?上课时候都干什么去了……”

这是我姥爷的声音,虽然不像xxx的歌喉那么动听,也不像大自然中的天籁之音那样奇妙,对它是中充斥着反感,但自从他去世之后,我才真正感到那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

“馨馨,快下来吃饭了!在不下来,你就不要吃了!”食有时,在我家是非常严格的“家训”有时为了多写一些作业,下楼完了,我就别想着享受美味的饭菜了。但这食有时的“家训”不仅保证了我身体的健康,更使我学会了“守时”这一重要的做人原则。

“馨馨,要求你连的字都练到哪里去了?本上怎么还是空白?”他一边翻着我把空白的描红本一边怒气冲冲的问道。从那以后,我认真习字,虽然我总是在姥爷的责骂和催促下完成的描红,但终究是我练成了一手还算好看的大字。

同样的“责备”还有很多,但每一件事都是我有所感悟。虽然这些责备很刺耳,可是,它们是姥爷对我的爱,它们成为了我奋进的动力!

我喜欢听他那美妙的责备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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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种颜色,我一定会骄傲而自豪地说:“我喜欢明朗的蓝!”

我从小就喜欢蓝色,我认为它是明朗、高贵的颜色。蓝色是我生活中的主色调,大到桌子、书柜,小到铅笔、牙刷,都是蓝色的。

记得4岁时,爸爸妈妈带我去三亚玩,到了那儿,我觉得那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天空和海水都是那样的蓝,向远方眺望,简直就如仙境一般,从那儿回来以后,我就深深地爱着蓝,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颜色。

在神舟7号发射的当天晚上,我非常激动,我们中国的航天科技终于得到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圆了全中国人民的一个梦,而正是蓝天赋予了这一切,自从这件事后,我对象征着科技的蓝更是喜爱倍增。

蓝天就像一个你的知音,你每天都可以对着她絮絮低语、倾诉衷肠,而她也会满怀深情地听你倾诉。

啊!蓝色,你明朗、高贵,你象征着科技、恬静,充满了希望。你是我生命的色彩,激励我勇往直前,你永远象征着明朗。无论今天、明天,还是后天,我心中永存的是一抹明朗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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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

现在我也看到有很多的人,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找不到自己合适的职业,一次次考试,一次次竞聘,都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呢听妈妈说是因为他们在小时候爱贪玩,不学习,浪费时间造成的。

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慢慢上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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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是河北魏县的一个小村庄,虽没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富饶,也不像西沙群岛那样的举世闻名,却是休假纳凉的好去处!

踏上乡间沟壑交错、好像老人衰颓皮肤一样的小道,有一种无可替代的真实感,仿佛站在了热血沸腾的躯体上,庄严的没有丝毫修饰。阳光渗透下来,溅起一层朦胧的黄雾,然后腾飞,隐逸在树荫遮起的屏障内。狗趴在角落里陶醉着,鸡鸭也挥动着欲飞的翅膀。在光与阴与犬吠与鸡鸣的共同勾勒下,一幅天然的画卷平铺在瞳眸里,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每个沐浴在平静里的过客。

乡村美,但那里的人更美。看啊,小河边,一老一少准备过河。从他们的神情、动作以及翕动的嘴唇,可以判断出这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这时小伙子弯腰背起了老人,?着水过起了河。小伙子那古铜色的皮肤在夕照下熠熠生辉,老人轻捻着胡须流露出满足的神情,一切都那么和谐动人!

一天的劳作过后,便迎来了久违的安逸。人们端着饭碗,三五成群蹲在门口,用不着酒菜做虚伪的陪衬,就着家长里短的话,把粗茶淡饭咽下,充实着已经饥肠辘辘的肠胃。吃过饭后,人们会从屋里拿出吊床,挂在院里的树下,在轻风中躺上去,心满意足地小憩一会儿。倘若时间在这一刻定格,想必这一定是世上最美好的一幅画卷!

夜幕在不知不觉中降临,星星眨着调皮的眼睛,倾听着人们进入甜美梦乡时轻微的?声,不觉露出了笑脸。空旷的夜里,不时传来几声犬吠,好美啊!

我喜欢这样的村庄,质朴却不失趣味,真的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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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铃铛叮铃叮铃的声音,有人喜欢小鸟叽叽喳喳的声音,而我喜欢大海的声音。

有些海浪发出的声音很小,像小雨轻轻地落下来。

有些海浪发出的声音很大,像哗啦哗啦的大雨砸向屋顶。

当我高兴的时候,海浪向我扑来,像给我讲故事似的,让我更加快乐。

当我伤心的时候,海浪向我扑来,像给我在一起玩耍。

当我每一次来到大海边,我都把我心爱的海滩球扑通一声扔进海里,让海浪哥哥把我的海滩球拿过来,如果海浪哥哥拿不回来,那么我就去自己一个人游过去拿。

每次我一来到海边,我就会去找大海爷爷,让大海爷爷去找海浪哥哥玩,每次我和海浪哥哥玩,我就会和它玩泼水战,水枪战&&每次我们都玩得很开心。

在睡觉前,我又听见了大海的声音,在睡梦里,我也听见大海的声音了,我爱大海,因为他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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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名言,我知道的很多,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但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通通的人,见过就忘记了,只有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

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今天考试,一定要认真对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放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一定拿个100分。”

考试的题目正如我所料,简单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水平。我很快做完了。我满意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老师真没水平,出些这么烂的题目。我这样高水平的人,100分没问题。”

下午,试卷发了下来,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狞笑着。我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题目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竟然让我碰上了,倒霉!

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结果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认真!”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学习的敌人就是不认真啊。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是呀,我不禁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景:别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嗯——气沉丹田,分数进来!”这样真不应该,不但自己没考好,还影响别人。我前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认真检查呢。他原来成绩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说明,只要不自满,讲认真,就能取得好成绩。

唉,我真后悔我的自满、不认真!

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认真真,决不马虎粗心,因而成绩稳步提高,得到了老师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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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的每个班级都是一个集体。自然每个班都有很多小团体。大家要和睦相处,一起为团体争光。在我们分群加人之前,我很担心会没有默契。毕竟有团建之类的群体活动。分裂之后,我们举行了摸着石头过河组队游戏。

操场上风声呼啸,绿地里还有很多小冰块。我很担心:以前没合作过,儿子还是那么坏。结束了。这时,吴老师下来了,要求改革。我们赶紧跑去改革。我和陈墨商量了一下,换了猪蹄和小梁的位置,开始向梁京觉讲解战术。我一边说,一边带着陈墨向他展示,梁潇说:好吧,我明白了。我和陈墨停下来,我想我现在几乎脱水了。这时,当我拿到板子时,我们组的每个人都有点紧张。陈墨的手在出汗,我的心跳有点快,小梁不停地搓着手。

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吴老师下命令吧。

吴老师叫开始,我愣了一下,拍了拍我。我一觉醒来,发现面前的小梁已经跳到了木板上。我很快跟上了我的脚步,一只手抓着陈墨,另一只手拿着黑板,非常有秩序。路不长,很快就接近尽头了。突然听到有人喊:陈佳田的脚落地了。我急忙冲着陈佳田:小提姆,别动,站在板上。时间在流逝,我们的体力也在流逝。陈墨一边拿着它一边说:我累了。

我听着听着,好像呼吸都变得急促了。很快,击球手徒劳地到达了终点线,我前面的每个人都跑得很快。不知怎么的,陈墨把我向前推了推,我连忙说道:你不想关了板子吗?陈墨也是后知后觉的跑了回来,幸好k组也没收了,正要收。陈墨的手不能马上放下,所以我很快对她说:这样扔。不久,陈墨回来了,我们组赢了。每个人的脸都红了,像喝了一点酒。每个人看到自己的成绩都很高兴,去当裁判了。

这个团队让我感到惊讶,两位新成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团建让我们更加团结,更加体谅别人。校园里有我可爱的团队,让我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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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曾令多少豪杰嗜之如命又令多少诗人爱不释手。读书,是品读生命的沧桑与美丽,是感受自然的博大与宽广,是聆听古人的哲理与情操。读书的心境,如禅室品茗,如抚琴而歌,如登高望远。

我爱读书,因为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钢铁般的保尔,让我知道了为了信仰可付出一切;巨人般的贝多芬,让我领悟了人生中的困难并不可怕;斗牛般的海明威,让我了解了不断挑战,不断探索的奥妙。一次次与伟人对话,一次次与圣贤交心,我心中生命的火花次第绽放。而面对那生命的奇迹,我惊讶,我震撼,我感慨万千。正是书,让我读懂了生命。

我爱读书,因为书,使我领略了大自然的雄伟壮阔。火山的喷薄让我触摸了大地的脉搏;风云的变幻让我感受了天空的呼吸;万物的萌发让我了解了地球的生机。无论是书中的撒哈拉的砾石还是亚马孙的雨林,都令我心潮澎湃;无论是书中的青藏高原上的雪莲还是南极冰川上的企鹅,都让我思绪万千。正是书,让我感受道了自然的气息。

导让我明白了古人的哲学,周髀的精细讲述,使我发现了古人的.智慧,司马迁的锲而不舍,让我知道了古人的刚毅。正是书,让我遨游了历史的海洋。

啊!书!你是文明的珍珠链,历史的脊梁骨!你给予知识却不求回报,你教我做人却不思索取。你是我的良师益友。正因如此,我爱书,爱生命。啊,读书,我的生命!读书,我的财富!读书,我的最爱!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喜欢清脆悦耳的风铃声,我喜欢小鸟美妙动听的歌声,我喜欢小猫天真的喵喵声,我喜欢优美的`乐曲声&&而我最喜欢要数小狗汪汪的叫声。

小狗的声音是汪汪、汪汪、汪汪&&,又清脆,又好听,叫声还很亮,好像在唱着欢快的歌曲。

当我写作业时,想起伤心的事,小狗狗就会跑到我的身边,使劲地叫,我听到它的声音,伤心的事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当我高兴时,我叫小狗给我唱曲子,我听到了,特别高兴,高兴地一下子跳了起来。

有一次,我去大海边,游泳,小狗跟着我,只听见扑通一声,小狗一下子也跳入了水中,游起泳来。可能是没有学过吧,眼看着它要沉入水里。我赶紧去游到它身边,抱着去了岸边,听着它的一声声惨叫声,我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就是我喜欢小狗,我喜欢它的叫声,它伴随着我成长。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雨西湖的迷蒙秀丽,我喜欢白堤的桃红柳绿,我喜欢西溪湿地的古朴明净。请你就我喜欢的……写一篇作文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我喜欢的……半命题优秀作文,供你参阅。

我,在“朋友界”交了不少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英语班的竞争对手:刘洋。

刘洋这个人啊,心胸非常宽阔,从来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红了脸。并且刘洋的声音非常甜,(不知道她的`声音有几个“十”号!?)她那优美的歌声,常常使我们沉醉在音乐和五线谱的世界。嘻嘻,就是因为我喜欢音乐,而她也喜欢唱歌,所以我俩才成了好朋友的!而且她现在还成了我最喜欢、最崇拜的人哪!

有一次,她和我的同桌一起买了一支超她看,超时尚的自动笔。我的同桌一边向我得色一边说:“看看吧,这是我去天津买的一枝自动笔,花了50元呢!”说着还向我扬了扬眉毛,扭着屁股走开了。

刘洋虽然是我的竞争对手,但她却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因为刘洋本身就从骨子里流露出一股男子气概,外弱内钢。但刘洋却有强大的自尊心。

不管怎么样,刘洋在我心中是最好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我最佩服、最崇拜的人!

自然界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白兔、小鸭、小青蛙、小鸡……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蝌蚪了!

小蝌蚪全身乌黑,像穿了一件黑西装,长长的尾巴随着它渐渐长大会越变越短,最后完全消失。芝麻般大小的眼睛,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有长眼睛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镇山公园玩,来到水池边,看见一个小妹妹在水池边看什么,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大群小蝌蚪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连忙叫爸爸过来帮我捞了两只小蝌蚪,放进矿泉水瓶子,小心翼翼地带着小蝌蚪回家了。回到家,我便把小蝌蚪倒出来,放进一个盆子里养了起来。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我的小蝌蚪,跟它们说说话,陪它们玩耍,喂它们食物。

有一次,我想吓吓小蝌蚪,就先把盆子轻轻地抬起来,再重重地放下,只听“啪”的一声,小蝌蚪一下子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跑。我一看它们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了。就这样,小蝌蚪在我的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喂它吃东西时,发现它们对我投的食物不感兴趣,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我那可爱的小蝌蚪的尾巴虽然短了,但它们的身子也越来起瘦了。我想:小蝌蚪一定是想它的家人。于是我决定把它们放回大自然去。

望着小蝌蚪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我可爱的小蝌蚪,再见了,愿您快快长大,早日为庄稼捉拿害虫。

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喜欢的事物也各不相同,有人喜欢花,有人喜欢树,而我却喜欢班级。

我喜欢班级,喜欢班级里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它让人眼前一亮。我喜欢班级里的同学,喜欢同学们一张张淳朴可爱的面容,整天都带着微笑。自从我三年级上学期转到这之后,大家都很照顾我,记得我刚来这的时候我连本子都不会使用,是班里的同学照顾我,教我如何使用,让我尽快融入集体中,学会学习,学会规矩。三年时间,有很多老同学走了,又来了许多新同学,这些同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我还喜欢这个班级的老师,我喜欢每个教过我的老师,有些老师调走后又来了新老师,但我都很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

花,无论是哪一种,我都喜欢,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水中仙子—荷,清新飘逸的兰,多姿多彩的菊,香自苦寒来的梅,香飘千里的素馨,还有小巧玲珑的铃铛花……很多很多,令我心旷神怡,让我如此痴迷。

我喜欢我家门后的那片竹林,竹林里隐藏了许多许多我的小秘密,有开心的,有悲伤的。每当夏天的时候,我们总会在骄阳似火的正午时分,躺在一根倒了的竹子上时,哼这小曲儿,睡上一觉,那不明白有多爽。

地想着一些值得回忆的完美生活……。

我喜欢一个人在家里听那优美的曲子,坐在沙发上,手拍着掌,随着那样的节奏,有时还会跳舞,还一边学着唱,尽情地放松,尽情地展现出来。这种滋味,一个字,爽!

我还喜欢看书,异常是在夜晚,夜深人静时,我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幽默搞笑的书籍,故事中那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那傻丁丁的调皮捣蛋,一次次浮此刻我眼前,让我尽情欢快地撑着小船划进梦想的河流里。

我还有很多很多的喜欢,说也说不完……。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的童年与其他小朋友不同,他们在家看动画片,到外玩捉迷藏而我,则在家里看篮球赛,到院子里拍几下篮球。篮球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让我学会了坚强。

记得07——08赛季的nba总决赛上,由一帮“老人”们组成的凯尔特人队用经验和毅力打败了强大的对手时,凯尔特人的队员们泪撒赛场,加内特更是跪在球场上亲吻凯尔特人队的队标。人们欢呼,球员们更是疯狂了。

可有谁会去想,这帮“老人”们会如此坚强,他们会用尽全力,在漫长的常规赛场高歌猛进,在季后赛战胜一个个强大的对手,最终成为赢家。

这些人这些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强,让我懂得了锲而不舍的伟大精神。

这件事以后,我从此就更加热爱篮球,从篮球中领悟新的感受。

进入七年级,我进了校队,我知道我的身体条件不是特别突出,我只有努力训练才能赶上别人。每天早晨,我都比其他队员来得早,为了就是想慢慢地赶上他们。

每天努力的奔跑,投篮,每次都让我累得满头大汗,每次我都想放弃校队,然后回到教室,坐在凳子上看着书,可每次想要放弃我都会回想起凯尔特人队,想起他们的坚强,锲而不舍的骨气,我就会从内心里谴责自己,不应该有放弃的想法,要记住,“既然选择了,就不能放弃,而且要尽全力做好每一次”这就是我人生的座右铭。

篮球,使我成长为一个坚强不屈的人,让我学会了锲而不舍,永不言败。

篮球,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是一个迷人的棒棒糖。我们家有很多成员,比如可以变魔术的泡泡糖,五颜六色的彩虹糖等等。作为一个亭亭玉立的棒棒糖,我有着窈窕的身材,漂亮的花衣,所以很受人们的青睐。

有一次,小师傅在超市买东西,经过精心挑选,选择了我们。他对棒棒糖情有独钟,把我们安置在美丽的水晶宫里。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我们都能安心睡觉,欣赏风景,我们的生活真的很幸福。少爷每次放学回来都会唱歌,小心翼翼的打开水晶宫。他会把我们一个个带出去,闻闻亲亲,放下。每当小主人品尝我们时,就像给我们按摩一样舒服。他会继续赞美:太好吃了,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当听到这些话,别提我们的心有多美好,甚至流下幸福的眼泪。

我以为我的小主人会一直对我们这么好,但好景不长,我的梦想破灭了。一天晚上,小主人哎呀从梦中醒来,他用手捂住脸颊,不停地喊着:哎哟哎哟好痛好痛。这时,小主人的妈妈听到了这个消息,用手电筒仔细看了看,发现小主人的牙齿是黑色的。第二天,我带小师傅去看牙医。经过几分钟的检查,医生下了结论,非常认真地对我的小主人说:你有几颗蛀牙,以后不要再吃糖了!小师傅听了,泪流满面,甚至在地上打滚。这时,我们在小主人的背包里感到不安。我们做什么呢是和小师傅分开的吗?小主人会舍不得我们吗?但就在这时,小主人打开了他的'书包链。从里面把我们一个个拉了出来,狠狠地摔在地上,我们被打得粉碎,被摧毁。我们一个个都很难过,没有了过去的美好容颜和自信。这一刻,小主人不再是那个温柔的小帅哥,而是像魔鬼一样缠着我们。糖吃多了真的对身体不好,这点我们糖宝宝都很清楚,但是谁让小主人一直无节制的吃呢?从此,小主人把我们都当成敌人一样关起来,扔到一个潮湿的角落里,都变坏发霉了,剩下我们自生自灭。

你看,糖真的让我开心又担心了一辈子!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但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非常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非常厉害的魔术师。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子,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高大,而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但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而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看书,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格林童话》、《成语故事》、《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却最喜欢看《安徒生童话》,尤其是里面的那篇《丑小鸭》,更是让我爱不释“眼”,因为它让我深深的了解了“世界童话大师”——安徒生。

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小时候家境贫寒,没有受到过正规的教育,曾经还当过学徒。尽管生活非常艰难,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儿时的梦想:歌唱家、演员、剧作家。在不灰心不放弃下,安徒生最终取得了成功,成为了著名的童话大师,并发表了著名的童话《丑小鸭》。《丑小鸭》讲述的是:鸭妈妈孵出许多小鸭子来,在最后一个特别大的.蛋里,钻出了一只又大又丑的鸭子。因为丑,它到处挨打受气,受人捉弄,它没法生活,只好逃到树林里去了。春天来了,村边的池塘里飞来了三只美丽的白天鹅,它们轻快地浮着水。丑小鸭向它们游去,池塘里忽然映出了一个美丽的影子——哇,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有人说,在这篇童话里可以看到安徒生的影子,他自己就像是一只变成了美丽天鹅的“丑小鸭”。这正是安徒生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困难不可怕,只要我们不灰心不放弃,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正是有了这种“丑小鸭”精神,所以安徒生不断地创作、写童话,他的一生一共有168篇童话和故事,还有许多的戏剧、诗歌和小说等。他的作品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传遍了全世界,安徒生这只“丑小鸭”真的变成了“美天鹅”。

这就是我喜欢的童话作家“丑小鸭”——安徒生。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喜欢秋日的清晨,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风带来的那份宁静淡远。

我喜欢没有喧哗的光,无论是在白日或是夜晚。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独坐小溪边的石桥上。我喜欢静听流水声,抬头听鸟鸣,清脆的声响里透着一派恬静的淡蓝。

我喜欢夏日的海滩,我喜欢在多风的清晨或黄昏仰卧在细沙与海水的界线。洁白的浪花相互推涌,远望那在柔和光线中的水天一色,耳边只有风声与海浪声。

我喜欢下雨的夏夜,伴随着雨点落在水中,打在窗上的声响进入梦乡。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的奇异感受。我总梦见自己用脚尖轻轻点地就能飞翔,飞跃过天边绚丽的彩霞,我梦见光在水中折射、色散,七彩的颜色晕了开去,躺在水中,暖融融的。

我还梦见北极的极昼与南极的永夜,明亮的晚星点缀着天空,梦见星星的移动,远远地闪烁着模糊的斑耀,好似时间都在那一刻定格。

我喜欢落日,喜欢夕阳西下时那柔美的光,映照在那万物上,如同镀了金那般闪耀。

我还喜欢另一种光——晚归时分打开家门从屋里透出来的灯光、厨房锅下跳跃着的火光、装着食物饭菜的碗碟反射出来的光,洋溢在外公外婆脸上的光,“饿了吧?快吃饭吧!”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样的亲切,那样的温柔。

我喜欢到自然里去看看,在树下、花丛间,闻着或清幽或浓烈的自然香气,闻闻雨后清新的气息。

到了夜晚,点灯时分,我喜欢点一盏暖色的小壁灯,点上一味喜欢的香薰,放一曲舒缓的音乐,捎上一本书作为最微薄的行囊,行在水云间,走入一个最真实、宁静的世界,放缓脚步,静静欣赏。

我喜欢生活与自然,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使得我能在这喧嚣之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恬静与美好。

我喜欢在光中沉寂下去,平静下来,放慢节奏,放空心灵……。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喜欢就是喜欢,笔者觉得喜欢是不需要理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

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

我喜欢大自然绮丽的神韵。

我喜欢趴在窗台前观看香山香炉峰的夕阳西下,静静望着夕阳的身影渐渐消逝在我的眼眸中,等待着红色与蓝色融为一体的紫色在空中徐徐铺开。那是个并不漫长的时间,却犹如在看一个人渐渐变老,慢慢仙逝的整个过程,是那么安详、和谐。

沉醉其中,就好像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王国,我似乎正站在大门口试图偷偷向里窥望,却瞥到了令我今生叹息的美丽,而事实不是这样,我所在的地方还是那样的喧闹丑恶肮脏。只有看见夕阳西下的美轮美奂才会懂得去欣赏真正有美感的东西,自然的美是最美的美,不正是这样吗?夕阳可以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和喜悦,我为此叹为观止。

我喜欢我家门前香山植物园里四季的鲜花,只是更钟爱樱花和秋菊而已。

对于我来说,植物园樱桃沟里的樱花就像是粉色的小生灵一样具有非常可观的生命性。寒冬过后就是樱花迎接着春天,她像是温暖的号角,召号着沉睡的生命苏醒。樱花的花雨是世上最绚烂最馨香的,古老樱花树下站着个莫名少女,樱雨拂落的那一霎,我隐约看到了她婉美的笑容,黑色的明瞳中带着平静和些许的愉悦,如雕刻过的脸上起了一丁点察觉不到的惊诧--樱花一瓣一瓣夹在丝丝墨黑中披在肩上,挂在白色的衣服上。就像是梦境中一样,朦朦胧胧的,我对樱花就这样认真了起来,我不知道我是执着于那名窈窕少女还是真的执着于樱花的美,总之,我是深刻地把这个幻境铭记了。

樱花们调皮地挂在树丫上,没人感觉它们是那么高高在上,只有人感觉它们是和自己心靠的最近的生命,它们也许也有着各种感官,还或许它们已经感受到我悄悄传达的谢意了吧。感谢召唤来了春天。

每种花都有神灵赋予她们的意义,正如人一样,都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我坚信每朵花在它的最后一瞬都会展示出它真正的美。樱花也是,也有着一种绝伦的美丽,那是樱花结束了一轮生命时才会感受到的灿烂。

蝉鸣伴随着星星的律动,让我想起贝多芬用旋律叩问生命的博大。夜晚的星空,金灿灿的月亮,天上镶着的那一条银带是银河,如果用心体会也能感受到它在流动呢。闭上双眼,世界上那时只有我和他还有星星们、月亮,流动着的银河。没有其他的喧闹,叫嚷,烦人的琐事,多好啊。时光就好像停留在了那时一样,盛夏的我们,悄悄爬到了屋顶,手牵着手,一起遥望起以前和将来,天上的星星可以作证哦,它们一定都偷听到了。嘘……请不要告诉别人啊。

我们会在美到发酥的时刻许下一个遥不可及的愿望。世界没人说话了,一切都哑然无声,只有轻轻的小小的呼吸,是我和他。最幸福的莫过于此了。

我喜欢深秋融入香山石板街上被喜怒哀乐装扮后赏看红叶的人流。

我喜欢在多雨的时节读散文。忧伤的、哀怨的、欢快的、明朗的。不同的文字风格会让我沉浮在江南河边铺满光滑板面的石堤上,伴随着来自异乡的雨水一起滋润着我的心田。自己最爱的还是余光中的,读着真的很有感觉,嚼着也能叫出味道。那种谁也写不来的平和与安稳是我最喜欢的感觉。读着读着就会慢慢进入其中,游荡一圈,回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阳光碎碎的从窗外照着白色的纸上那一行行铅字,我的心也戛然而止,留下的是一段段余下的空白。

我喜欢在人们酣睡的时候看电影。自然片、历史片、灾难片、战争片的画面及音乐都会在我看完影片的睡梦中造就成另一番唯美的风景,激发着我对生命的感悟。很爱看那些色彩悲伤的影片,我总是禁不住去为此抽去一张又一张卫生纸。《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是我忍不住一看再看的电影,无论看前多好的心情可看完后都凋零了。德彪西的钢琴曲、一望无际的绿原、无人控线的风筝、少年无助的心……那些支离破碎的镜头牵制着我的心,莉莉周的声音入梵音般唱诵着,少年的青春如荆棘般艰难。我的青春也是这样吗?在午夜的满天繁星下,我对着天这样地发问。

我喜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听古典钢琴曲。萧伯纳的也好,贝多芬的也好,莫扎特的也好,全身心的沉浸在一个个音符中,把一张张cd放入cd机中,躺在木地板上,安安静静地听,空气中的因子都好像缓慢了起来,我好像躺在云上,每个神经都被音乐浇灌了一样,浑身舒畅心旷神怡,我至今还记得心情不好的日子里,就是每个半天每个半天的听cd,每个音都听得仔细悦耳。脑中只剩下一章章华美的篇曲,先人们所做的东西后人们听来都能感受到当时的激情。音乐果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我由衷赞叹。

我喜欢自然与想象,我喜欢人世间被赋予灵性的美好事物!

我喜欢春的阳光;我喜欢夏的蝉鸣;我喜欢秋的枫叶;我喜欢冬的霜雪。

早晨起床,我喜欢鸟儿婉转的歌声。雨后,我喜欢那七色的彩虹。花丛中,我喜欢那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嗡嗡乱叫的蜜蜂。

我喜欢勤劳的小猫,因为它不管白天黑夜都忙着捉老鼠。我喜欢可爱的小狗,因为它在我每天放学后都陪我嬉戏玩耍。我喜欢黄昏的夕阳,因为它是迎接夜晚的使者。我喜欢陈旧的照片和古迹,因为它是历史的摇船。我喜欢童年的秋千,因为它让我满载幻想;因为它让我乘载梦的航船。我喜欢各种语言,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我喜欢清洁工们,因为他们美化了城市,美化了社区。我喜欢老师,因为他们传授给我知识,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喜欢工人,因为他们有坚强的意志,建筑了许许多多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军人,因为他们保卫了祖国的边疆,防止了外国的侵犯。我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中国的风貌,为中国争光。

我喜欢我的母亲,因为她赋予了我生命,给予了我所有的爱,让我茁壮成长。

我喜欢世界,喜欢大自然,喜欢生活:因为是它们让我领悟了世间的真谛!

我喜欢。

我喜欢早晨那冷冷冷的大街,我穿着运动装走在路上,感受着最初的朝阳。

我喜欢夜晚那宁静的天空,那皎洁的月亮和一闪一闪的星星。我喜欢在没人的小树林里,寻找着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我喜欢那五彩斑斓,色彩鲜艳的小饰品。那闪闪发光的项链、那五颜六色的的小卡子,那气质非凡的手链,都让我欢喜不已。我喜欢把它们带在我身上,让我引人注目。

我喜欢植物。喜欢那碧光闪闪的绿叶,喜欢那香气扑鼻的鲜花,更喜欢那无名的小草,喜欢它那坚强的精神和它的生机勃勃。

我喜欢水,喜欢那浩瀚的海洋,喜欢那奔腾喧嚣的大河,但我更喜欢那小小的溪流。喜欢在那平静的水面上看看自己的模样,也喜欢那小小的水波轻轻荡漾。

我喜欢书,喜欢各种各样的书。喜欢那文字优美的小说。看到伤心处,它会使我时不时地撒几滴金豆豆。有时,我看到精彩处,也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也喜欢名著,喜欢它那古典的包装,但更喜欢书中的故事。

我喜欢音乐。那悠扬的笛声让我感到一阵阵轻松。那动人的曲子更是让我在音乐中陶醉的不能自拔。

我还喜欢世界上的许多东西,它们各有吸引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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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新疆。我喜欢新疆的辽阔,我喜欢新疆的瑰丽!

我喜欢美丽的喀纳斯。我喜欢这里宁静的村庄,牧民们时那么朴素!我喜欢这里湛蓝的天空,我还喜欢这里奇异的湖水,时而淡蓝,时而深绿。

我喜欢酷热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无穷无尽的沙丘连绵起伏,仿佛我也是一粒沙,世界如此巨大。脚下的沙粒犹如金黄的面粉,这里是生命的禁区。然而伟大的工人却在这里修筑了一条横穿整个沙漠的公路,他们的精神好比路旁那顽强的红柳,想这篇沙海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喜欢宁静的巴音布鲁克草原,雪山环绕,牛羊成群,美丽的天鹅在湖边嬉戏,这里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我喜欢新疆的美食,永远也吃不够的烤羊肉,独具风味的大盘鸡,还有旅行者最喜爱的馕饼!

我喜欢新疆的水果,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库尔勒的香梨甲天下!

我喜欢西部歌王王洛宾。他用自己的生命在这片土地上谱写了无数脍炙人口的歌曲,让全世界的人都通过歌声感受新疆的美!

我喜欢你,新疆!我热爱你,祖国的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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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会,故名思议,就是向家长们报告孩子们一个学期的表现情况。可是,这样的家长会我并不喜欢,因为每次开家长会的时候我都怕、怕、怕!怕老师告状、怕成绩排名次。对家长会的开法,我有万种希望,而且希望最大的还是这次——小学学习生活中最后一次家长会。想让这个家长会生动,想让空个家长会没有老师的告状,想让这个家长会没有令人苦恼的成绩名次。

想法一、有学生的家长会。

打破常规,家长会上不只是单有老师,还要加上学生,以免老师冤枉了个别学生,家长还在那受骂,有学生在的话可以随时澄清老师对自己的误解。

想法二、我们也有说话的份。

想法三、大联欢。

六年中的最后一次家长会,我想这也应该是六年中最有意义的一次家长会,六年同窗,大家对同学的印象都很深,而许多家长却连自己孩子最好的朋友是谁也不知道,所以希望这次家长会上同学们和家长可以在一起大联欢(当然包括三位老师)。让家长们和同学熟悉,知道谁是谁,明白六三班的每一位学生都是多才多艺的,都是奔放热情的,都是最棒的。

想法四……。

对于家长会,我还有无限的希望,不过最喜欢的还是以上三种形式,为此,我希望老师勇于创新,开出更新颖、更难忘的家长会。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得不到就得到;有了就没了。《论语&中庸》;阳货"。

我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阳台上的蜘蛛植物绿得湿淋淋的,整个房间都被午后的阳光烤焦了。但是,我的心情很轻松。想着患得患失,我忍不住笑了。也是从那以后,我改变了。

那是冬天期末考试前夕。可能是担心成绩不理想,可能是怕老师失望的眼光,甚至以为同学会怀疑我上次考试成绩。我整天都处于恍惚和不安之中。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同桌注意到我爸从外地回来了。

由于工作性质,父亲几乎一年到头都不在家,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我双手抱胸,看着父亲匆匆忙忙把食材放进火锅里。我的脸很冷,我想:这是鸿门宴?

怎么了,看到我回来不开心吗?父亲从热气腾腾的锅里拿出一根金针菇筷子,放在我的`碗里。我不知道他的眼睛是什么意思,因为白色的空气在我面前翻腾。

什么都没有。我勉强一笑,充满沉重。

爸爸小时候读书特别好!他拿起酒杯喝了一口,满满的回忆。&other后来家里倒了,爸爸早就出去打工了,我也跟你一样大。他扯着嘴笑了笑:我怀着极大的期望想做到最好,但又有几个人能做到最好呢?我现在的心情和你一样。但是我很快调整了心态,稳定下来之后,今天取得了扎实的进步,这也是不可否认的成功!

我噘起嘴唇。

父亲似乎很情绪化:今天才发现自己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让自己患得患失。其实什么都可以做到最好。人活一辈子。不要太在意得失。还是开心点好。

父亲的话像乌云一样刺穿了我的身体,我好像明白了,以前的我真的太注重成绩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恢复了活力,努力了,期末考试成绩也不错。

从此,我不再患得患失。

收回思绪,微闭的睁开眼睛,我笑着对自己说:今天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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