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718423
时间:2023-07-01 13:35:02
上传者:曹czj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承租方: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
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汽车承租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1、月租车费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7:00――pm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
承租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第一条 租赁物
1.2 合同车辆用途:
1.3 合同车辆状况:
1.4 合同车辆行驶地域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合同车辆的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3.1.1 合同车辆使用费用。
3.1.2 驾驶员服务费用。
3.1.3 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年检费用。
3.1.4 合同车辆的保险费用。
出租人承担合同车辆的保险费用,险种及保额明细为: 。若承租人对车辆保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1.5 其他费用:
3.2 合同车辆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费为 元/公里,随租金一并结清。
3.3 承租人承担合同车辆使用期间的燃油费、停车费、高速费、过路费和过桥费费用。
3.4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费用按 (月/季)结算,经双方核对一致后,当期租金支付时间为结算期次月 日前,采用 (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出租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应按承租人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承租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 合同车辆的交付时间为:
4.2 合同车辆的交付地点为:
4.4 交付车辆验收不合格的,出租人应负责更换直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条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5.2 出租人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并对合同车辆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5.3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按约定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同时提供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购臵税证、年检牌等。
5.4 出租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将租赁车辆交付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车辆,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合同车辆再行转租他人。
5.5 出租人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养、年检的义务。
5.6 在租赁期间内因出租人指派驾驶员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车辆丢失等情况,由出租人或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和费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7 出租人须保证承租人的乘车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应对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8 出租人指派的驾驶员与承租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对驾驶员不承担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关义务责任。
5.8.1 出租人应定期对派出司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服务培训。派出司机应遵循行业职业规范,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车内外清洁,做到热情优质服务。
5.8.2 出租人指派的驾驶员应遵守承租人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准时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单位秩序。驾驶员实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余天数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时。出租人派出司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时的服务。
5.9 保密义务。出租人及派出司机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承租人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6.1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利用合同车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车辆使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驾驶员做出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
6.3 承租人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结清费用。
6.4 承租人应保证驾驶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应保证车辆的日常保养时间。
6.5 如果驾驶员不能提供安全满意服务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驾驶员。
6.6 因车辆维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机的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用车超过 小时的,出租人应提供同等代替车辆或更换司机,并免收承租人无法用车期间的租金(含驾驶员费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用车超过 天,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月租金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合同车辆,或因合同车辆不符合交付验收标准,致使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接收合同车辆超过 个工作日,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上述情形持续超过 个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7.3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维修车辆超过 个工作日的,出租人应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7.4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则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的,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项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7.6 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终止的,承租人应在 个工作日内返还合同车辆,否则承租人应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7.7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车辆的性质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车辆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8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7.9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社会、政治动荡造成的灾难。
8.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8.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8.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续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 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1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
10.3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一_辆_ 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 .租赁期自_201 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_3500_元。(大写 : 叁千伍佰元整 )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30000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扣除资金后退还给乙方。押金可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整车与行驶证、保险单。
2. 协助办理汽车相关手续,(如年审,保险,环保标等)。
3.如因国家政策无法办理年审业务,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职责
1. 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审,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原车原貌归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盗失、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与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