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720680
时间:2023-07-01 13:59:05
上传者:曹czj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条 乙方每周工作 日,分别为周 ;每日工作 小时。
第四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 (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第五条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员工 )
名称 : 姓名 :
经济类型 : 性别 : 年龄 :
工龄 : 籍贯 :
地址 : 户口所在地:
电话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 现住址 :
电话: 联系电话 :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 工种 )
甲方根据生产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工种 ) ,深圳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限 ( 试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试用期限
1 、无试用期 。
2 、试用期为 个月。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 , 每周工作 40 小时。
2 、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 , 可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 , 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 一 )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 月 ;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 /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为发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 ,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范本《深圳劳动合同》。
( 五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 , 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 , 工资照发。
( 六 ) 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 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有权拒绝执行 ;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 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 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二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二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二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四 ) 爱护甲方的财产 ,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 五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北京市劳动合同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月,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
(三)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五)在受聘甲方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根据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见习)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与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本合同终止。
(二)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公司颁布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荣誉及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四)违反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六)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及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七)在受聘甲方期间从事第二职业。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职务要求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有关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离休、退职或者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与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满半年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经济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违约金: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缴纳标准=上年度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0%*合同未满的累计月份。
(三)招收费用的赔偿:
费用标准为,以甲方出资的费用为基数,自乙方报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减交20%计算。
(四)培训费用的赔偿:
乙方在甲方参加学历教育、外派、脱产学习等培训的人员,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缴纳培训费。
甲乙双方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
(五)经济损失赔偿费
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损失数额如数赔偿。
乙方因个人原因,损坏甲方设备、仪器、仪表及工具的,需交纳经济损失赔偿费。
因乙方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掌握商业机密的人员,三年内不能从事其原性质的工作。如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九、合同争议处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权修改有关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相应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员若干名(名单附后),从事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乙方根据用工性质及具体要求标准,自行决定工人选后推荐给甲方办理相应的派遣手续)。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员的待遇:___________
1、甲方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和其他补助费用均由乙方按本单位规定的标准支付按月支付,并实行同工同酬。
2、甲方为被派遣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按时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被派遣人员如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相关规定赔付,按照规定不予赔付或者赔付之外的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由甲方派遣到乙方的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否则被派遣人员有权拒绝乙方分配的无安全保障义务的工作。
2、乙方应对甲方派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律道德、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教育,并根据生产要求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甲方派遣人员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应认真做好甲方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后的轮换工作,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人数不足需要补员时,甲方应予以配合,尽快补齐。
5、乙方应当及时支付甲方劳务费用,每人每月______元,于签订后每月结算一次(当月______日前结算各项费用)。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6、甲方派遣人员由于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赔偿的,其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过错或违法退回导致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7、被派遣人员患病、患职业病、因工受伤、非因公受伤、因工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8、单位残疾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
1、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患病或非因工患病,医疗期满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安排工作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本协议的期限、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变更或解除的请求。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自动终止。若续签,则在本合同期满30日内,甲乙双方就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合同有限期内人员变更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人员进行调整。
八、其他
1、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
1、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致使该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处理。
2、若当月被派遣人员工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工资发放方在被派遣人员工资中予以扣除。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的制度的。具体约定如下:
(3)吸毒、斗殴、盗窃、抢劫、赌博等;
(6)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制度的行为。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约定如下:
(1)行为不端损害本单位名誉的;
(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招用人: (以上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用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到期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二、工作任务
乙方主要负责 (以下简称 ) 等日常清洁工作,主要包括:
2、宿舍楼一、二楼卫生间、洗刷间、走廊、楼梯;
3、甲方或管理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时间
乙方每天于上午8:30、下午13:00各清扫一次卫生,经管理处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离岗。
四、工作要求
日常清扫要做到卫生间、洗刷间、走廊、楼梯、扶手等部位无杂物、无灰尘、无异味、无水迹。每个周二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除日常清扫外,确保卫生间便池、门窗、隔板、墙壁、玻璃等部位无卫生死角。
五、工作考核
负责乙方的考核管理工作,每日安排卫生管理员监督检查并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按量打扫,必须提前向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工作时间或由乙方找人代为打扫。乙方每少工作一天或每次检查等次为“不合格”,将扣除乙方15元工资。
六、劳动报酬
甲方以月为单位发放乙方的劳动报酬,下月发放上月的工资。乙方全月工作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方可发放全额工资,否则将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扣减。
七、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八、合同中止或变更
1、乙方工作态度恶劣,打扫卫生多次不合格,或存在参与、支持有损甲方或管理处安全、利益、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甲方强行变更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任务,或拖欠乙方工资达一月以上,或存在其他有损乙方安全、利益、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变更本合同需协商一致,另签订的副本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用工适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签 约 须 知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依法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