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专业19篇)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专业19篇)

ID:7262578

时间:2023-12-19 01:41:46

上传者:翰墨

在今天的竞争环境下,公司的存在和发展都面临着种种挑战和压力。公司是一个组织和管理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的经济单位,如何使公司具有竞争优势是一个关键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发展趋势,供大家参考和思考。

有限公司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已经知晓,在办理 公司以前,没有办理过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今后也不再办理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仅供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不再投资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诺未投资其他一人有限公司,并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承诺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本人向新野县工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诺未投资其他一人有限公司,并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承诺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本人向新野县工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有限公司承诺书

×××工商局: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人拟单独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有限责任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独资设立的唯一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保证今后不再以自然人身份再单独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本人向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请设立的唯一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签名)

年 月 日

xx-x工商局:

拟设立的 由 一人出资组建,注册资金 万,住所在 ,股东决定于 二0 年 月 日前以货币出资并一次性缴足,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为 ,设监事一名为 。董事监事由股东任命。

股东承诺并保证:仅此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财产独立于 个人财产之外,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照公司法等法侓、法规承担相应的法侓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在登记机关以本人名义申请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的******有限公司为本人投资设立的唯一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对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二〇一四年*月*日

投资人已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出资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仅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所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未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

有限公司承诺书

尊敬的客户您好!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大型工程装饰,中型写字楼,办公楼装饰、小型家庭装饰于一体的综合装饰装修公司,我们拥有优秀的设计人材,精良的施工队伍,科学的管理手段,完善的售后服务,我们从开始进入本行业以来,本着“以人为本,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发展信条,围绕以广大客户为中心,从设计到施工都精益求精。

承诺书。

我们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如果您选择了您就选择了“优质,优价、健康、环保”,您就在走向美好生活的路上迈出了最正确。最关键的第一步。

谢谢您----广大客户,您的信任和支持是我们锦鹏人发展的“核”动力。

此致

服务态度。

企业与诚信同行,品质为伴,推出全程、全质、全满的“三全”服务。将传统的服务概念推介、延伸到营销、作品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的这一系列环节中,提前为客户着想,提供“三全”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本人向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现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设立的唯一。

一个一人有限责公司,并保证今后在该一人公司存续期间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之外。若违反本承诺,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名: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xxxxxxxx有限公司,特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身份证号:)。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出资总额:万元出资方式:货币。货币出资额占出资额的100%出资时间:年月日。

股东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已经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作出上述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任,在改任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承诺书

为实现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公司总经理作为安全第一负责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达到最大限度地不发生火灾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目标。

3.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制度有效控制措施,保障职工工作环境安全。

4.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健康安全意识,关注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并督促职工按要求佩戴。

5.发动全体职工,持续提高安全管理业绩,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6.公司各级部门的负责人是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管理的每位职工负有直接责任。

7.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以保证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8.在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出资承诺书精选_

马龙自愿出资30600万元,入股设立安徽中贝投资担保公司。作为股东,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股东义务,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额,不抽回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出资成立的安徽中贝投资担保公司不会吸收公众存款,不从事违法违规贷款业务。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自然人签字私章。

2011年4月18日。

岳雷自愿出资21000万元,入股设立安徽中贝投资担保公司。作为股东,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股东义务,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额,不抽回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出资成立的安徽中贝投资担保公司不会吸收公众存款,不从事违法违规贷款业务。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自然人签字私章。

2011年4月18日。

王道娟自愿出资8400万元,入股设立安徽中贝投资担保公司。作为股东,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股东义务,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额,不抽回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出资成立的安徽中贝投资担保公司不会吸收公众存款,不从事违法违规贷款业务。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自然人签字私章。

2011年4月18日。

有限公司承诺书

一、公司所有的员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统一意识思想,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通过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需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需要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文档为doc格式。

有限公司出资承诺书精选_

昆明市桔吉图文制作工作室现法人:吴珊,自变更法人后承诺本工作室的所有投资由吴珊个人以现金及设备投入10万元,确认没有任何债权纠纷。

特此承诺。

新投资人:吴珊。

2008年4月26日。

转让协议。

甲方:昆明桔吉图文制作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原法人:钟亚伟。

乙方:吴珊(现法人)。

1、甲方(钟亚伟)因无力经营和管理自己开办坐落于昆明市环城西路111号的昆明桔吉图文制作工作室变更为吴珊经营。

2、自2008年4月14日起之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钟亚伟)承担,之后因经营和管理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吴珊承担。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08年4月14日。

有限公司承诺书

为实现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公司总经理作为安全第一负责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达到最大限度地不发生火灾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目标。

3.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制度有效控制措施,保障职工工作环境安全。

4.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健康安全意识,关注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并督促职工按要求佩戴。5.发动全体职工,持续提高安全管理业绩,杜绝违章作业行为。6.公司各级部门的负责人是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管理的每位职工负有直接责任。

7.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以保证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8.在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承诺人:xx年01月06日。

二、在使用名称中欺骗公众或引致公众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时;

我(们)愿意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字、盖章: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特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在登记机关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的有限公司为本人投资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对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

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已知晓,在办理(一人有限公司)时,目前没有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特此承诺!如违反《*公司法》的此规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或者另外:

嘉兴地区注册公司名称核准承诺书(名称核准)。

今有出资拟成立,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拟使用,主要从事,恳请予以核准。

现全体投资人承诺:该名称中的字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其行业用语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相一致的。凡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或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名称申请的经营范围或行业专用语有差异时,我们愿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本人现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有限公司”,本人承。

诺未投资其他一人有限公司,并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承诺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承诺人(签名):

有限公司,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内容仅供参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

证照号码。

资本金。

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

出资。

时间。

货币金额。

实物金额。

无形金额。

其他金额。

合计金额。

xxx。

xxxxxxxxxx。

认缴。

xx。

xx。

xx。

xx。

xx。

xx。

实缴。

xx。

xx。

xx。

xx。

xx。

xx。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法行使股东的职权;。

(二)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三)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二)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三)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四)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职权、职责及行使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确定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三)审议批准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聘请或者解聘承办公司验资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十二)组织公司清算。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六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非股东聘任的人员;。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经理由公司股东任命。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人员;。

(七)处理公司股东、执行董事交办的日常工作;。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确定,由公司执行董事(或:由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任命。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四)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对股东的决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股东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取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设立登记)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限公司承诺书

尊敬的客户您好!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大型工程装饰,中型写字楼,办公楼装饰、小型家庭装饰于一体的综合装饰装修公司,我们拥有优秀的设计人材,精良的施工队伍,科学的管理手段,完善的售后服务。我们从开始进入本行业以来,本着“以人为本,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发展信条,围绕以广大客户为中心,从设计到施工都精益求精。

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广大客户最担心的是工程质量和工程完工后的售后服务,我们公司质量体系选用gb/t19001一is09001:1994质量体系一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均设身处地的为广大客户着想,从设计到施工、选材均有科学的管理手段,精良的管理人员,“全程式”监控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我们定期回访广大客户,如若发现问题,24小时内派人现场维修,广大客户反馈的信息将分类,分项由专人管理统计,容易发生问题的施工部位名列在案,以便在这些关键部位上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我们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如果您选择了您就选择了“优质,优价、健康、环保”,您就在走向美好生活的路上迈出了最正确。最关键的第一步。

谢谢您----广大客户,您的'信任和支持是我们锦鹏人发展的“核”动力。

此致

有限公司出资承诺书精选_

朱青藏自愿出资140万元,入股设社旗县同源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本,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自觉履行股东义务,保证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不抽回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出资成立的社旗县同源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绝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股东:

承诺书。

我公司南阳市建松服务有限公司在社旗县大冯营镇焦庄文化中心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我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只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独立于出资者家庭财产之外。并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本承诺,本人(或出资者)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诺人:

2017年月日。

有限公司承诺书

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承建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并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业主提供合格的建筑幕墙,保证不合格的幕墙工程不交付。

2、保证向业主提供的建筑幕墙符合gb/t21086-《建筑幕墙》标准、jg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jgj133-《金属和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3、我公司承建的建筑幕墙,实行质量保修制。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维修期为。

在保修期内由我公司责任造成的幕墙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无偿维修,保证不拖延和拒绝。如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因素等非我公司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需我公司维修时,只收取工料费。

4、本承诺书修改及解释权归本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做出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任命执行董事或监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权;。

(4)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6)有权查阅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任命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股东负责清算。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出资人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2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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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名称承诺书

为实现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公司总经理作为安全第一负责人,郑重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达到最大限度地不发生火灾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目标。

3. 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制度有效控制措施,保障职工工作环境安全。

4.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健康安全意识,关注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并督促职工按要求佩戴。

5. 发动全体职工,持续提高安全管理业绩,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6. 公司各级部门的负责人是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管理的每位职工负有直接责任。

7. 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以保证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8. 在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作业安全。

承诺人: 2015年01月06日

现有 (共同)出资成立(企业名称为) ,企业名称拟用“ ”作为企业的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恳请给予办理名称核准,全体股东(投资人)特作如下承诺:

二、 在使用名称中欺骗公众或引致公众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时;

我(们)愿意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特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在登记机关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的 有限公司为本人投资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对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已知晓,在办理                       (一人有限公司)时,目前没有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特此承诺!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此规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或者另外:

主要从事 ,恳请予以核准。

现全体投资人承诺:该名称中的字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其行业用语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相一致的。凡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或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名称申请的经营范围或行业专用语有差异时,我们愿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现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深圳市******有限公司 ”,本人承

诺未投资其他一人有限公司,并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因违反承诺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再成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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