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用21篇)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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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9 09:22:49

上传者:QJ墨客

学校的教师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他们用知识和经验点亮学生的未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2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空气开关,并且保护定值合理、可靠,移动的电气设备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楼宇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ˇ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宁静、和谐、安全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采光、通风、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建立教室卫生清扫制度,保持教室清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每天要清扫一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确保教室窗明几净。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门窗、课桌凳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划。

(四)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不得在教室内乱设电线插座。

(五)教室不得租用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教学活动和商业性营利活动。

(六)注重营造教室文化氛围。室内要做到“五有”,即有班训、有课表、有图书角、有学习园地或板报、有学生优秀作业作品展示专栏等。要结合班级特点,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需要,可布置激励学习、催人奋进的字画等。

(七)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教室。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通用技术室等,下同)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整理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使用后要关好门窗,管理好电源、水源。

(四)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一)药品进入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建帐、入库和保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药品的性质,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

(二)药品一律放入药品柜内,不得与配制的溶液等其他物品混在一起放置。

(三)剧毒、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由专人负责,定室定点放在有提示性的专用柜内,其他人不得接触。使用药品人员,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经审批后方能领取使用。负责药品管理人员在发放后及时收回剩余的药品及溶液,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有毒、有害药品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与其他杂物废弃物混放。

(四)需要低温、避光保存的药品,必须按要求放入具备存放条件的设备中。

(五)药品使用中,做到安全、准确,不浪费,不乱弃乱扔。

(六)存放化学药品、试剂的实验室、库房,要加强防火、防水、防盗管理,做到安全存放、安全使用。

(七)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药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存放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多媒体教室(含计算机教室、网络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下同)是用于开展教学和为师生提供信息资源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二)多媒体教室必须由精通多媒体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三)多媒体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

(四)多媒体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建立多媒体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攻击,确保多媒体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六)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规范上网行为,不打游戏,不进聊天室,不浏览不良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

(七)多媒体仪器使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包括班级、姓名、日期、上机时间、上机目的、多媒体工作状况等)。管理人员要及时查验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及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施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专人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提醒学生注意。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室外场地、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安全要求。

(六)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一)艺术专用教室(含音乐、美术、地理、历史专用教室及器材保管室等,下同)供学校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及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营造较强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室内要及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四)使用时要爱护器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六)认真做好艺术专用教室及器材使用记录。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关闭设备,整理好设备并填写好班级电教设备使用记录。

3、要注意电教设备的音量、光线、色彩、角度适中,保重学生身体健康,把对临近班级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班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掌握电教设备操作的同学担任班级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电教设备,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6、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投影机属贵重设备,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7、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

8、多媒体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空调用水的需要。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1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及异常报告。

3.2工程维保组负责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

3.3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3.4管理处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5管理处客户服务负责向用户通知停水情况。

4.1给排水管理工作程序

4.1.1工程水工

a.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给排水设备设施启动、运行时观察水压、电流、电压,并倾听有无异响,并记录于《水泵房日常检查记录》。

b.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维保组

a.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维护。

b.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1.3工程管理员

a.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对给排水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c.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4管理处主任

a.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给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b.审核《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中修、大修计划。

4.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2.1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2.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2.3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运行时水泵压力表指示,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2.4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应置于自动位置。

4.2.5生活水泵的主泵和备用泵规定每月轮换一次,消防泵每三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并填写《设施维护单》,并汇总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2.6泵房管理规章制度《给排水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给排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2.7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2.8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2.9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4.2.10保持泵房内良好的照明及通风,保持泵房整洁无尘。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当班人员每班打扫地面卫生,每周彻底清扫泵房及主、附设备。

4.2.11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人水池中。

4.3雨水、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程序

4.3.1楼顶平台各雨水排水管通畅,口盖完好且安放正确。

4.3.2负层各集水坑定期清理,坑内无异物,水位正常。

4.3.3各集水坑内潜水泵、阀门及管道附件完好,工作正常。

4.3.4潜水泵控制箱内各元气件完好,工作正常。

4.3.5污水处理设施每年由专业公司清理,清除沉淀池内沉积物和表面漂浮物。

4.3.6污水泵每季检查和保养一次。

4.3.7日常巡查做好记录,填写于《污水处理站巡查内容》。

4.4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维修等原因停水,应由主管工程管理员写《停水通知单》,管理处客户服务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停机,应在1小时内联络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解释。

4.5节水管理工作程序

4.5.1水工定期巡检各供水设备、供水管网、阀门附件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5.2每天巡检各水池、水箱的水位,作好各项防漏措施。

4.5.3对物业公司员工进行全员节水教育,树立节水观念。

4.5.4在各楼层的洗手间、茶水间等用水处张贴节水标志,对业主进行节水宣传,加强节水意识。

4.6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程序

4.6.1凡属物业总水表以内的供水系统均由物业公司管理。

4.6.2物业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与市政自来水同质的水源。

4.6.3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抄表到户,代收代缴。

4.6.4用户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大厦管理要求有偿使用自来水。

4.6.5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4.6.6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

4.6.7用户不可私自装表和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

4.6.8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情况赔偿。

4.7《水泵房管理规程》

4.7.1物业水泵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7.2水泵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7.3水泵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7.4泵房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7.5水泵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7.6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7.7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附设备。

1.《水泵房日常检查纪录》.zc-15/b12

2.《污水设施日常检查记录》.zc-15/b13

3.《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zc-15/b01

4.《设施维护单》gg-jr-06/b02

5.《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zc-05/b03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或保管单位填写《设备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动力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安全委员会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设备动部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委员会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委员会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设备动力部批准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8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经阁铝业科技股份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使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符合gsp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对设施设备。

4、责任:门店养护员。

5、内容:

5.4、温湿度表校验工作按以下规定进行:

5.4.1、公司质管部门每年定期对各门店的`温湿度表进行校对,并做好校对记录。合格的由公司出具校对凭证并将温湿度表交还门店使用.

5.4.2、日常工作中门店应经常对温湿表自行查验发现不合格及时送检。

6、相关表格: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计量器具检验情况登记表。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二、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适用于'xx物业'物业服务中心。

职务名称:品质管理员(设施设备类)。

所属部门:品质管理部。

职务等级。

主要工作保证所负责部分品质工作(设施设备类)正常运行。

2、开展设施设备类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项。

3、督导电气、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重大故障和安全事故隐患。

4、协助开展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5、协助对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活动,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6、协助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督导前期介入、物业验收情况等工作的开展。

10、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例会。

12、完成经理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4、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5、协助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

6、协助各服务中心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0、工程部共有部位设备设施例会。

1、有权对品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处罚。

3、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提出处罚建议。

1、直接上司:经理直接下属:部门员工。

2、指导、协作部门: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部门员工。

1、电脑。

1、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体系文件》和部门操作手册、行政部文件制度。

1、宽敞、洁净、明亮的办公室内。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2公司多功能培训教室。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1、严格督促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项的整改。

2、对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做到正确合理。

3、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98%。

5、规范本岗位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体系文件执行。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做到及时汇报,无差错。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按规定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不携带或多携带入井。

2、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在领取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示数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瓦斯便携仪或更换便携仪电池。

3、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瓦斯便携仪,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瓦斯便携仪。

4、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有关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进行检查。

5、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6、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7、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

8、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挂汗”要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毁由责任区队负责找出负责人进行处罚并照价赔偿。

9、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不得因探头本身的`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10、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11、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12、井下分站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反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2、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2、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8、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9、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办公室存档。

10、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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