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个人总结(优秀15篇)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优秀15篇)

ID:7498356

时间:2023-12-21 18:41:06

上传者:温柔雨

个人总结是一个汇总个人学习和成长经历的重要文书,对于反思和提升自身能力非常有帮助。小编整理了一些在实际应用中被证明有效的个人总结样本。

法律援助工作个人总结

新年刚过,为了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保障工作,区司法局决定召开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站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寻求突破。这是一次工作交流会、推进会,也是一次工作调研会。各位都做了发言,很有见地,很受启发。时值阳春,万物复苏,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首选法援“开战”,目的在于推进法援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法律援助制度从无到有,法律援助队伍从小到大。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有破产安置、拆迁补偿等群体性纠纷的化解,有信访纠纷的处理,有特定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意味着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有效维护,意味着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的有效排除。办案数量的增加,集中、直观、具体地展示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成绩。

第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争取,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目前,我区在全市第一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财政拨款和中央法律援助专项办案补贴11万元。已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实现了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的持续、稳定,推动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随着电脑等设备的配备及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指派、办理、归档以及办案质量监督、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台帐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四,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目前,全区有依托司法所在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下一步我们将在每个村居建立联系点或联络员,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由最初的1人发展到现在的5人。还有近百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虽然离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可喜的看到这个差距在不断缩小。

第五,社会形象日益提升。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主办、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已经被社会所广泛认知。伴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老百姓热情服务,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添了光彩,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法律援助工作成果的宣传,提高了社会知晓率,营造了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健康环境。

当前,我们要立足于国家法律援助现行体制的实际,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研究、谋划法律援助工作。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三是法律援助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开展仅十余年,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和完善。因此,做好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的空间很大,关键取决于我们创新的程度和结果如何。依据这样的形势,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增加法律援助这一公共产品的数量,满足社会需求,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法律援助工作群众需要,领导重视,政府支持,领导和群众的期待也很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出台措施,抓好落实,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案件在基层,接受援助的群众在基层,绝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也解决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今年区司法局给每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传真机等设备,给工作站和法援中心。

基层基础建设首先要把队伍建设好,重点是提振法律援助队伍的精气神。在此基础上全面夯实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

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完善一系列必要工作制度,同时特别注重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的目的是保证质量,提升水平。特别是工作流程的规范,是出数量、出质量、出效率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法律援助工作关键环节的规范,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

第二,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把服务为民落到实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实践。司法部已经决定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迟到今年年底。深化便民服务活动,要把方便人民群众作为宗旨和目标,带着感情与责任去工作、去服务。要在工作手段上实现创新与完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具体地说,深化便民服务活动,就是要在全面、扎实推行已有的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升效果。

三是要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完善

法律援助与公检法部门衔接与配合,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工作程序,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援务公开,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四是要继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要推行网络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指派方式,推行点援制。推进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做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疏导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温暖。

各地要把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作为今年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指导和监督,省厅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考评、表彰。

第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存在着机构性质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一些地方事业性质的机构行使管理职能存在诸多障碍,导致管理无强制力或管理不到位;上下级管理机构之间业务指导关系不顺,影响了决策的顺利执行和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要争取本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要保证各方面的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把经费真正使用在法律援助工作上。

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发挥应有的效益。

同志们,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光彩事业,人民群众欢迎,党委、政府重视,各级政府在人、财、物方面支持、投入的力度越来越大。作为具体承办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和工作部门,我们应该满腔热情地、认真负责地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来自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情和温暖。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优秀作文推荐!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xxxx益保障法》、《未成年xxxx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xxxx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xxxx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一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

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20____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20____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律援助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xxx,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农村和社区,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广大职工的表率,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1、深入农村和社区宣传法律,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送法到田间地头和家门口;。

3、坚持到信访局接受来访群众的涉法咨询,为信访群众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5、坚持公平和正义,决不挑词架讼,努力做到依法办案,决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配合法院法官办案,解决纠纷。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实践自己“先做人、再做事”的人生原则。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

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援助律师个人年度总结

法律工作者执业,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法律援助律师个人年度总结,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

工作总结。

如下: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xx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

20____年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____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____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二、办公环境及条件得到改善。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版权所有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三、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____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法律援助中心个人总结

二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

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xx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

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

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

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

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

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

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近年来,xxxx市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切实履职尽责,完善服务功能,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合议庭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等,实现了维权工作的统一规划。近五年来,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援助案件783件,占援助案件的2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被告250人,均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离婚案件8960件,判决离婚的1807件,调解离婚的351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0件,其中涉及女性260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1万份,其中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4。66万份,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2%;为2。8万名女性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20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家庭纠纷、家庭报警1428起,查处侵害妇女案件1253起,其中刑事案件507起,治安行政案件746起,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1。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公、检、法、司建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66个。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妇女维权站93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8个、乡级101个、村(社区)级824个。

2。开展普法、疏导、调处等工作。组建了500多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7县(区)人大任命了12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五年来已参与陪审案件120多起。

3。加强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市、县(区)妇联均配备了专职维权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60多名维权干部参加市、县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先后培训农村普法骨干6700多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淳安县司法局积极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通过织密普法网络、畅通维权通道、加强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县残联等部门,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题法律咨询系列活动。近日,淳安县司法局开展了以“扶残助残,法律援助与您同行”为主题的助残日活动,普法小分队走进淳安博爱制冷元件有限公司,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依据,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导。发挥“12348”法律热线能动作用,通过“12348”咨询专线,第一时间发现并掌握涉残疾人潜在矛盾纠纷隐患,通过解答咨询、途径引流、引导转法援等方式,做好残疾人纠纷提前预警、先行处置工作,切实缩短残疾人与合法维权间的距离。20xx年以来,累计开展现场活动42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9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26份。

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受理并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承办人承办。建立健全案件点援制,残疾人可在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中指定承办人,“一对一服务”提高法援案件办案质效。完善“特事特办”原则,简化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申办审批手续,针对特别困难、行动不便的,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做到现场受理、现场指派,应援尽援。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残疾人能第一时间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服务。20xx年共办理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6件(刑事11件、民事25件),提供上门服务14人次,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咨询97人次。

以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机制基础,设立县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残疾人保障法律援助申请转接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扶残助残工作的`长久有效。建立援助信息共享平台,实行残疾人援助案件信息即时互通、信息共享,针对通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办理审批。健全工作联动联络机制。定期与县残联、残工委单位开展助残扶残法援专项活动,定期组织召开援助站联席会议,通报分析残疾人援助案件情况、当前问题及应对措施,逐步提高助残扶残工作社会实效。截至目前,通过各援助站初审的法律援助案件共计314件。

法律援助个人总结

20xx年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扶弱助残为原则,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截止到11月30日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共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42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残疾人群体的普遍欢迎。

(一)扩大工作站建设,形成残疾人维权合力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调动各部门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整合资源,对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社区、企业、福利院等地方,开展经常性地助残扶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对外,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与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协作配合机制,在上述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律师常年值班,第一时间为残疾人犯罪案件、残疾人被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在服务硬件上,积极推进“临街落地”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临街落地”便民接待窗口,接待窗口设立了“无障碍通道”,提供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体现服务人性化。在服务软件上,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扩大充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一站式”服务,方便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为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可先行受理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案件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维权常态化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残联组织密切协作,通过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将残疾人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施援,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优化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程序,让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依法表达诉求

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维权能力,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全国助残日”,通过报纸、媒体、网络等载体,通过刊登和播放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全市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20xx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措施,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畅。

二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简化工作程序,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知尽知”和“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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