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秀14篇)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秀14篇)

ID:7515379

时间:2023-12-21 22:51:10

上传者:温柔雨

规章制度的完善需要不断总结和调整,以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针对不同行业和组织,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案例,供参考借鉴。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1本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点检、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本制度对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1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3.1工艺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3.2各分厂、车间、科室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1由工艺设备部对所属设备资产进行综合管理,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5.1设备更新的原则是为提高公司装备素质,符合产品生产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6月由各分厂、车间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工艺设备部应根据所掌握的设备技术状态,综合工艺上、质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执行。由工艺设备部负责实施 。

6.1新增设备流程:设备使用部门根据目前设备使用不满足生产或需要更新的情况下,向工艺设备部提出申请,详述购置理由、产品加工对象、设备性能规范、投产后能达到的利用程度。工艺设备部根据设备需要单位所提的申请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调查。经相关部门审批及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购置。

6.2新设备进厂后,由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由工艺设备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6.3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工艺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制订相应的设备保养及相关资料。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6.4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等资料齐全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制特种设备验收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7.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生产部领导批准后,报工艺设备部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8.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封存。

8.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8.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9.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9.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9.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者。

9.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者。

9.1.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

9.1.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者。

9.1.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9.2设备报废的审批:

9.2.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10.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在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范。

10.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所有重点关键设备,实行凭证操作制度。

10.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才能独立操作。

10.4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搞好日常点检及保养,做到“三好四会”,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设备故障”。生产中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设备运转中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10.5确因生产需要,必须要在设备上进行超负荷、超规范及精机粗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报工艺设备部审查,经工艺设备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操作人员有权禁止使用设备。

11.1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点检及维护保养规定》进行实施。

11.1.1设备的日常点检:班前由操作人员,根据设备日常点检表内容对相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11.1.2设备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检修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一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一级保养原则上每周周六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3设备二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二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原则上每季季度末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4设备三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使用部门相配合。生产设备的精度及工艺验证是产品质量及效率的保证。根据《设备三级保养指导书》于每年6月至8月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并全面大检修。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由工艺设备部组织实施。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完工后,经使用部门确认,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与《设备大检修单》,并交工艺设备部归档。

12.1精密、大型、稀有、重点关键设备是本公司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根据“保养指导书”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规程,合理润滑设备,合理使用设备,生产中严禁超负荷和拼设备。发现问题逐级反应及时解决。使用部门应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精度普查,报工艺设备部备查。

13.1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件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的有力措施。

13.2认真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各车间应做好设备的定期换油工作,同时做好废油回收工作,做到分类油质分类回收。

14.1公司所有设备的档案资料(包括订购合同、制造商的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保修单及相关附件等)统一由工艺设备部管理。

14.2凡是需要设备资料的部门应到工艺设备部借用,并按时归还。

15、设备考核管理

15.1保证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满足使用要求,对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进行实施。

16.1设备的登记和统计是反映企业设备的动态变化。它的意义就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必须准确掌握设备动态状况,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维护、保养。

17、本制度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厂设备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及时修复,减少停机时间,确保全年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标规程。

本文件适用于厂区所有设备的维修。

1、本制度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或修改,由分管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协同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执行

3、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依据设备故障、事故等发生的不同情况,将设备维修分为三大类:定期维修、紧急维修和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2、定期维修

2.1坚持预防为主的设备维修原则,进行定期维修,并制订相应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计划。

2.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维修计划,以便尽可能延长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的机会。

2.3设备管理部负责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2.4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后,由生产部和设备部共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共同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投入生产。

2.5进行正常系统定期维修时,如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生产部,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3、紧急维修

3.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安排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2如因紧急维修,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时,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3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生产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的保修负责人。

3.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设备管理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分管经理报告。

4、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4.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设备管理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议。

4.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分管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4.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生产影响最小的时间进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a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的设备。货款按财务规定入总公司财务,各单位自购设备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总公司财务足额返还设备所属单位。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设备虽已批复报废,但未处置,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部各专业主管负责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初稿。新项目在正式接管后两个月内做出,并上报项目经理。计划分专业制定。

2、工程部负责人在收到维修保养计划初稿后,对初稿进行修订。上报项目经理审批,此工作于15日内完成。

3、项目经理在收到本项目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后,于15日内审批完成并下发至工程部执行。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召开一次有关设施设备的工作会议,听取工程部关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执行情况及遗留问题的汇报,同时听取有关部门对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维修保养工作中需要配合及工程部负责人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

2、工程部负责人将审批后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按月、按系统或专业下发至各专业主管,各专业主管按计划实施。

3、每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后由工程部负责人填写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于工作完成后二日内将此记录上交项目经理。

4、工程部负责人将每月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汇总后于第二月首5日内做出并上报项目经理。

5、因客观原因经批准未按期完成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由工程部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1、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每计划年度最后一个月首日前项目部工程负责人将修改稿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于15日内审批完成并下发至工程部负责人。

2、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若未进行修改,同样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时间为15日。

3、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进行修改,但每项修改必须经工程负责人审核并将修改理由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后的修订计划送达项目工程部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使用: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的明显变形;

2、架体各结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电气设备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及绳卡、滑轮组的固接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

定期组织检查一次,由公司设备科、安全科和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或失灵;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四)、使用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4、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和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5、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箱门。

二、维修保养。

提升机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3、提升机处于工作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有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1、大型设备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资料,装拆应由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完成,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装拆工作应有技术人员、安全员在场监督。大型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灵的机械设备。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装置,保证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或遇到恶劣气候,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停止机械运行施工。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侯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维修动力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管理责任:

办公室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车队队长为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人,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三、主要内容:

3.1办公室管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3.2车辆保养、维修:

3.2.1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凡违章驾驶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2车辆检验。办公室需提醒或安排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办公室未尽到管理责任,需负担相应管理责任;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车辆使用人或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3日常维护。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应每日检查、维护(如补充机油、加冷却液、轮胎的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办公室随时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维护、未检查、清洁差导致车辆损坏由车辆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例如缺水、缺机油引起发动机损坏等),认真填写《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办公室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罚。

3.2.4定期检查、正常保养。办公室计划安排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或将车辆送合约检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车辆本身状况和工作量、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由使用人申报,办公室负责审批。

3.2.5、维修保养。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汽修厂、填写《车辆报修单》,经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办公室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对供货商提供方配件进行质量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3.3、维修点确定。办公室每年4月对上一年度维修保养合约厂家进行评价。评价必须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维修厂家进行询价和评比。评定后,设备部代表公司与选定厂家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1设备维修费用(以下简称维修费)是宝钢集团五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份。在确保设备最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维修费,提高全员维修费管理意识,不断降低维修成本是维修费管理的重要任务。

1.2维修费实行专业归口、区域分级负责的一贯制管理。

2维修费使用范围和构成。

2.1维修费是公司对设备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2.1.1维修费使用范围是指公司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日(含维护保养、备件维护性修复)、定、年、抢修等常规检修项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控管的专项维修费、维修工程费。

2.2维修费由物料费(含材料费、备件费)、外协费(含常规外协、检测诊断测绘费)、维修工程费(包括材料、备件、外协、设计)、公用设施费构成。

2.2.1物料费中的材料费指设备维修中耗用的主材、辅材、油脂及工器具损耗所发生的费用。

2.2.2物料费中的备件费指备件新品费(含预制作)和恢复性修复件的修理费。

2.2.3外协费中的常规外协指各生产厂四班、日班人员对设备维护检修内容作业后进行结算的协力费用。

2.2.4维修工程费指维修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备件费、材料费、外协费(含设计费)。

2.3下列费用不属维修费列支范围。

2.3.1各类生活消耗品(件)及其修复费;

2.3.2各单元生产作业外协人员及生产劳务人员的人工费;

2.3.3专用资金开支的(更新改造、科研项目等)费用;

2.3.4构成固定资产设备的购置费;

2.3.5非检修需要的设备拆迁费;

2.3.6生产备件的领用、维修、检测、诊断及测绘等所发生的费用。

3.1设备部职责。

3.1.1设备部是公司机、电、仪、工业建筑、炉、计算机、通讯、检化验仪器设备维修费的专业归口管理和公司维修费总额的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维修费进行管理与评价,制订和修改“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制度”。

3.1.2负责推进维修费用精细化管理,制定与实施维修费“降本增效”措施,并按效益最大化的管理思路,进行维修费用的投入与产出分析。

3.1.3负责组织公司维修费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审查设备系统各单位维修费预算,编制公司年度维修费预算计划。

3.1.4负责年度维修费的分解、平衡和调整。

3.1.5负责公司各部门维修费管理的推进工作,并对公司内各部门的维修费基础管理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3.1.6对公司维修费实绩进行分析,组织推进维修费实绩的系统分析与对标工作,制定提高维修费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3.1.7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业务报表。

3.2专业归口部门职责。

3.2.1负责编制其专业管理范围内的维修费年度预算。

3.2.1.1运输部是公司移动车辆、运输设备维修费专业归口管理部门。

3.2.2严格控制使用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在预算指标内分解、平衡、调整维修费。负责协调专业范围内维修费有关的日常业务。

3.2.3负责对本专业归口维修费实绩的分析,提出并推进合理使用维修费的措施。

3.3维修费使用单位职责。

3.3.1负责推进维修成本管理的作业长负责制。

3.3.2审查各部门年度维修费申报的预算,编制和上报本单位维修费年度预算。

3.3.3年度预算指标下达后,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要按预算指标进行层层责任分解,要负责本单位维修费使用的调整平工作,并建立维修费管理考评制度。

3.3.4负责编制本单位月度执行预算,做好维修费实绩跟踪、差异及对标分析,并纳入相关层级的例会资料。

3.4计财部职责。

3.4.1计财部负责对公司维修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定。

3.4.2计财部按效益最大化的管理思路,对重大的维修项目进行投入产出的经济分析。

3.4.3计财部(驻生产厂财务)负责维修费的核算、统计、分析及维修成本基础管理工作的推进。

4维修费年度预算编制、下达及月执行预算编报。

4.1以设备状态及维修项目计划为依据的维修费预算,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所实施的设备维修计划的'保证,也是控制维修成本的基础。

4.2编制年度预算的依据。

4.2.1公司确定的下一年度经营总目标。

4.2.2本单位的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大额备件更换计划,维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新增设备的维护计划。

4.2.3参考维修费往年实绩。

4.2.3.1工序维修费实绩;

4.2.3.2千元产值维修费实绩;

4.2.3.3吨产品维修费实绩;

4.2.3.4维修费实绩占固定资产比例;

4.2.3.5维修费实绩占制造成本比例。

4.3年度预算编制分工和程序。

4.3.1设备部根据公司统一布署,负责组织各单位编报下年度维修费预算,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按通知具体要求,编制预算并在信息系统中逐级上报审核。

4.3.2设备部设备管理室负责审查各专业归口部门、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年度预算,按公司要求,编制公司下一年度维修费总预算。

4.3.3经设备部部长审批后报公司计财部审核。

4.4维修费预算的分类及科目设置。

4.4.1维修费预算指常规(日、定、年、抢修)修理费(由点检作业区逐级编报)、维修工程费。

4.4.2常规修理费预算科目:指日(含维护保养、备件维护性修复)定、年和抢修中发生的检修材料、备件新品(含制作)、备件修复及常规协力等费用。

4.4.3.维修工程项目费预算科目:指备件费、材料费及外协费(含设计费)。

4.5年度预算下达及月执行预算编报。

4.5.1公司批准下达的年度维修费指标,由设备部将维修费预算指标通过信息系统下达给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4.5.2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按下达的年度维修责任成本目标值,通过信息系统逐级分解到本单位作业区。

4.5.3各专业归口部门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以作业区为基本单位,通过信息系统编制月度计划预算及执行预算,经分厂(车间)、厂(部)及设备部在信息系统逐级审核确认后执行。各厂(部)于每月25日前在信息系统中完成次月执行预算的审核工作。

5.1各维修费使用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做好月度维修成本实绩的跟踪管理工作,除做好月度执行预算差异等常规分析外,应有意识、有目的地开展纵向与横向的系统性对标分析,不断地进行维修成本管理的“找差”工作,并制定改进措施,以便有效地使用并控制好月度执行预算。

5.2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督促作业区做好工程委托及工程实施后的备件、材料消耗及检修工时等维修实绩跟踪管理与系统分析工作。

5.3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维修费实绩分析会,对照预算或有关标准,找出差异,提出改进措施。

5.4设备部设管室负责维修费实绩综合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公司月度维修费使用情况,实施针对性的专题分析,纳入公司设备例会汇报内容。

6维修费的评价。

6.1维修费预算管理是设备点检定修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维修费评价体系,对各维修费责任部门进行评价。

6.2设备部负责对各单位执行预算实绩进行周期评价分析,提出具体评价意见,并纳入公司各单位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6.3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对各作业区、分厂(车间)的月维修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对标分析与评价,促进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合理使用维修费。

7其他。

7.1维修费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充实、完善。

7.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设备部。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1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8.2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经费的来源。

1、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每年在实验室经费中留取一定比例,用于大型精密仪器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控制使用,一般设备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控制使用。

2、行政设备的维修由学校行政设备费开支。

3、专向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科研经费开支。

二、办理维修手续操作流程。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院(系)负责人,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下简称“实管科”),同时填写好“z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登记表”)。教务处汇同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分析故障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校内人员维修的,维修人员、用户和教务处协商修理费,维修配件费经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维修中心(以下简称“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帐。

(1)、无修理能力的单位仪器设备需要维修,首先要填写好“登记表”。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下由送修单位实验室主任签字;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上由送修单位院(系)级实验室主任或分管实验室的院(系)主任签字。对“登记表”填写不全的不接受维修任务。

(2)、有修理能力的单位原则上应自行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做到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系)。自修的仪器设备也要填写“登记表”,用户凭“登记表”和发票到实管科签报配件费。对于维修配件,如计算机的硬盘、软驱、打印头和各功能卡等,必须将损坏的部件交维修中心后,才能更换新的配件。

(3)、送修单位将“登记表”连同送修仪器的电路图一并送交维修中心,由维修中心及时提出修理意见。本校能维修好的,指定维修人员(专职或兼职)维修,本校不能修理的,由维修中心签署同意外修的意见,方可移送外修。

(4)、仪器设备的修理零配件一般由送修单位购置,或委托资产管理处代购。由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账。

(5)、仪器设备修理完毕,在校内维修的,修理人员应根据收费标准在“登记表”上填写修理工时费以及实际消耗的配件费,经送修单位签字验收后,“登记表”的第一联由维修人员留存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第二联交送修单位主管,以便及时掌握维修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联维修中心留存作为各单位维修费的依据(不包括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第三联由教务处实管科留存)。送外修理的,根据实际开支(发票等凭证)由送修单位填写修理费及修复情况,将“登记表”返回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审核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1、总的原则是维修费收费标准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根据仪器设备原值和修理难度,按小修、中修、大修收取修理工时费,其标准如下:

仪器设备原值小修中修大修。

500一3000元5%8%10%。

3000一5000元3%5%7%。

5000一10000元2%3%5%。

2.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视其情况以4%以内,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定价。

3、大型精密仪器(5万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2万元以上的国家科委和省科委规定的33种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维修人员和实验室管理科在3%以内一同面议收费标准。

4、对于价值在500元以下的低值设备,修理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但修理费和材料费的总和超过仪器原值的50%,且又不能完全恢复功能的,原则上应作报废处理。

四、附加说明。

1、仪器设备的原值,对于大型仪器和多部分组合到一起的设备(如计算机等),只按需要的维修部分计算。

2、能搬得动的小型仪器设备一般由送修单位送维修中心修理,大型仪器设备或不好搬动的仪器设备由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3、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文件,均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着整齐工作服,提前10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

二、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配电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与各项工作制度。

五、接班人员应主动询问交班人员上班情况及核查值班记录。

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交班手续前,由接班人在班长领导下共同处理。

七、接班后应立即巡视一遍各值班点,并签署巡查意见。

八、交接班内容包括:。

1.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2.大型工具和材料的完备情况;。

3.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接班人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保障生产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维修人员的职责,推动班主的自主管理,请遵守以下各项: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旷工一天考核本人200元,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代请。因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在休假结束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维修人员应熟悉本车间设备功能和工艺流程,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修,并提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因点检、维护不到位,没有提前进行准备和计划,从而影响生产,取消本班当月绩效奖励。

三、维修人员应按相应规程、标准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的检修作业必须有三方确认签字,提前进行通风和确认,维修作业不分闸、不挂牌、不确认、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项考核相关当事人100元。

四、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和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阻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车间和班组将酌情给予奖励。

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安排的加班、节假日值班和不利于班组正常管理,消极怠工,考核当事人200元并回车间学习。

六、维修工具要爱护,妥善保管,交旧领新,工具丢失按原价赔偿。检修完成要及时恢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并搞好5s工作。

七、无故不组织召开班组安全会、周三活动和安排的学习、厂里组织的其它活动,考核班组和当事人每次100元。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厂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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