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7619138
时间:2023-12-23 08:23:08
上传者:梦幻泡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制定行动步骤,并提供一个清晰的时间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对大家的计划书写作有所启发。
天有五行,地有五岳,人有五官,音有五声,股权激励有五步!
《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为薛中行博士首创、独创的股权设计理念与方法,是最具实战意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品牌课程。“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将股权激励的实施分解为“定股”、“定人”、“定价”、“定量”及“定时”五大步骤,环环相连,步步紧扣。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增强内部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该课程设计亦非常系统地针对国内占主导地位的中小企业的共性及特点,“量体裁衣”地为这些企业解决岗位定位,收益分配,资金有效利用等实际问题。不仅适用于上市企业,对于未上市或准备上市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来说,将起到更大的激励效果。
二、创立背景。
“一个不能实施的方案,不管看起来多么完美都是一堆废纸!”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经邦完全摈弃了以麦肯锡为代表的国外提案式咨询,而且是深入企业,具体考察,与企业人员交流沟通,来为企业量身定做股权激励方案,在不断深入实践的过程中,“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应运而生。通过“定股”、“定人”、“定时”、“定价”和“定量”五大步,层层分析企业的独特性,从而为企业打造适合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
三、基本原理。
定股。
1、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定人。
定人的三原则:
1、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
2、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
3、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经邦三层面理论:
1、核心层: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具备牺牲精神)。
2、骨干层:红花(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
3、操作层:绿叶(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对不同层面的人应该不同的对待,往往很多时候骨干层是我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重点对象。
定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1.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应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并按设定的时间表分批行权。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定价。
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定量。
定总量和定个量。
定个量:
1、《试行办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2、《试行办法》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定总量。
1、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
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2、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3、各激励对象薪酬总水平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比例应根据上市公司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岗位职责按岗位序定。
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留住核心员工,减少企业人才流失,除了工资、福利等短期、直接性奖励之外,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绑定企业与激励对象的长期共同利益。
股权激励的意义和目的:
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留住内部现有员工;让员工与公司达成一致的目标;促使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比如发明专利或改进管理流程等;鼓励长期发展。
计划:在计划中应该有相应的条款和法律文件,确定激励对象,授予其股权、期权的数量和性质,成熟计划如何选择等等;授予;关注:就是与员工沟通,让员工清晰的感受到公司的激励;管理:企业和员工都要实时的了解到期权成熟的情况,包括是否可以行权,离职时如何回购等。
股权激励的第一阶段:如何建立股权激励计划。
首先要确定股权激励如何进行。多数的有限责任公司都会随着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引入新的外部投资人,注册资本会不断的变化。以百分比的方式对员工授予的期权也会不断的变动。但采用虚拟股的方式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期权池,一般占总股本的10%-20%,专门用于股权激励。对于创业公司来讲,期权池尽量定少一点,一般建议定为10%。这样可以增加跟投资人博弈的空间。
股权激励的形式,创业公司一般选择期权和受限股,而股票分红权、股份的分红权、股份增值权等等更适合相对成熟的公司。
期权和受限股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有行权动作,期权成熟以后员工可以选择是否行权,也就是是否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去购买相应的股份。受限股没有行权动作,当员工达到约定的条件后,可以进行解现,获得现实的权利。另外受限股通常是不需要出钱购买,或者是可以只出很低的价格去购买的。
创始人代持,优点是流程简单,投票权、表决权都集中在创始人手上,有利于对公司的控制。但是在公司上市前要清理代持的股权。使用持股平台,对于有限合伙这种类型的持股平台,权利更多的掌握在创始人手上。而且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更便于节税。直接持股。员工直接持股会成为公司的显名股东,拥有表决权,可能会分散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如果员工未来离开公司,还要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股权处置并到工商局进行登记变更,手续繁杂。所以直接持股的方式比较少见。
直接持股和创始人持股这两种方式可以用于人民币架构公司,也可以用于vie(可变利益实体)架构的公司,但直接持股要在外管局做相应登记。而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则普遍用于人民币架构的公司。
如果员工离职时有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过错,通常是按照行权价格来进行回购。也就是当初员工拿出多少钱来购买股权,现在就返回多少,员工不会得到任何收益。
按照离职前公司最后一轮融资估值单价的一定比例来进行回购;按离职时公司前一年底净资产总额清算员工手中相应的股权价值;按股权激励取得价格的倍数进行回购,一般为1.2—1.5倍。实际操作中,创业公司的融资估值并不透明,同时创业公司的净资产可能是负值,或者是很低的数值。
首先确定虚拟股的设定。这里有一个参考:创始团队的`cfo、coo、ceo、cmo等高管通常设定为每人1-5%;主要开发人员或工程师通常设定为每人1-2%;其他功能团队成员通常设定为每人0.5-1.5%。高层团队的任何非创始成员,不应该得到超过10%,早期员工和执行人员可以实行价值授予,也就是授予相当于其年薪0.5-1倍价值的股权,如果年薪是50万,就授予价值50万的股权。
在行权价格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或轻资产公司,一般是在最新一轮估值的基础上按照2-8折设置行权价格。员工工作越久、贡献越大,就越接近2折;如果年限短、创造的价值低,折扣就会接近8折。重资产的企业一般参照净资产,经过计算得出相应比例的价值。
按照48个月来成熟,有一年的锁定期。也就是一年以后才开始成熟,之后每个月成熟四十八分之一;按照24个月成熟,无锁定期,2年时间按月成熟;按照48个月成熟,无锁定期。
在授予股权的时候,建议以年为单位分期授予。好处就是在第四期授予的时候,正好第一期的股权全部成熟,等到第四期授予的时候,已经是授予后的第七年了。可以起到长期激励的效果,如果发现激励措施不合适,也以适当调整纠错。
创始团队在创业初期相对艰苦,可以在股权激励时立刻获取一定的回报。建议在授予的同时立即成熟50-100%,而早期加入的10-15个员工我们建议实行20%-25%的立即成熟。
对于刚加入的一些明星员工,我们建议设置一个一年的锁定期,如果业绩达到预期,则一年以后按期成熟。普通员工可以无锁定期,正常按期成熟。
很多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经常会疏忽和员工的沟通。员工拿到期权后,无法了解自己的期权状况,不了解相关的协议规定和限制条款,更无法明晰自己究竟获得多少利益。人们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淡忘了激励的计划,甚至因无法正确理解其中的各种限制,产生负面情绪,这样就失去了股权激励的意义。
大多数传统的咨询机构在这方面都有所欠缺,建议大家使用股书平台,在平台上通过员工身份登录,可以看到自己的激励股权总数,成熟计划,成熟的数量,已行权的数量等信息。每月还可以收到相关成熟计划和成熟报告。从而协助企业达成更好的股权激励效果。
经常有一些企业家觉得做完股权激励就结束了,员工的报表不让看,回购也不做,甚至有的公司在和员工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以后,将协议收回,让员工没有任何权利凭证。做股权激励花了那么多钱,就是希望能够真正激励到员工。我们很反感那些不真诚、信息不透明、方案不完整的做法。
员工持股平台必然有合伙人的变化,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这个股份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
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可设为一年,上市后,合伙企业可以作为主体,实施股权转让,获得收益,而该收益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分配至最终持股的个人;对于持股个人实际的股权锁定时间,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分享企业利润:按照出资额享有上面所提到的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体的股权转让收益。
(2)转让财产份额:按照协议约定将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他人;如果有员工(lp)退出平台,他的份额可以暂由gp代持(一般由gp回购),然后再转让给新的激励对象。
(3)退出结算: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条件退伙,并获得自身财产。
(4)散伙清算: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个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获得清算后的财产。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下以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三) 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远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标准,并经董事会、监事会确认。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概述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的在职员工(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第五条 参加对象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其中:
1、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合计认购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不超过8300万份,合计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27.67%。
2、其他参加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合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21700万份,合计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为72.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认缴份额(万份)合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比例1 董监高认购份额合计(陈奇、高前文、 8300 27.67%张兵、陈夕林、许沭华、廉健、陈伟达、朱立祥、潘治、廖斌、何晏兵、郑建军、邹蓁)
合计 30000.00 100%
第六条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八条 资金缴纳期
参加对象应根据《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相关约定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
第九条 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文件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
参加对象实际缴纳出资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权益。
第十一条 持有人权利
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 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二) 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三) 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持有人义务
持有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的风险;
(四)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 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该等融资,并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参与方案。
(4)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6)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
(7) 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办法;
(8)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或者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离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务等不适合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或者出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的,应当召开持有人代表会议。
(3) 召开持有人代表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日期。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5.会议表决所需的会议材料;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3、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1元出资额认购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
(2) 每项提案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及审议后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主持人可以决定逐项表决议案,也可以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经主持人决定,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主持人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和进行表决的方式、表决意见的寄交方式。
(3) 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 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以现场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后通过(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管理委员会任期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一致。
2、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
(1)候选人征集。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为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天截止。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持有人。经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函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2)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持有人会议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会议开始前,召集人应当公布征集到的全部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以及有效提名情况。持有人所持每1计划份额有1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推选二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等额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3、管理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全体持有人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 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5) 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得益;
(6) 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9)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1)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2)代表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3)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以前以当面告知、电话、邮件、传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行一人一票制。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规定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名称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开立资金托管等相关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只能由管理委员会使用,不得转托管或转指定。公司及管理委员会不得将专用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由如下资产构成: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认购人投入的现金资产用以认购长信科技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长信科技股票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三) 资产构成
1、长信科技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第十七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之间(或者: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进行转让。
2、在锁定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 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不得主动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可以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当日净值或者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孰低者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持有人(或者: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
离职时,必须先办理持股转让,再办理离职手续。
(5)持有人未经公司或子公司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日。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长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动终止,经持有人代表会议决议同意的,可以提前终止。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在经持有人代表会议和董事会通过后相应延长。
第二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代表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形下将自行终止: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 1月 18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在探索中推进。其中,企业员工持股与我国股份经济的发生、发展呈亦步亦趋的追随关系,以企业员工持股为手段的股权激励成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非国家安全、垄断的领域出现了大量出售、合资、股权转让等案例。其间,本世纪初著名的郎顾之争,为国退民进中席卷广大职工创造的国有财富狂欢,第一次敲响了警钟。在这种无原则的资产转让出售中(包括某些大型企业的mbo),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广大企业职工权益被无偿剥夺。于是,一些企业开始学习美国欧洲的成熟员工持股(esop)操作经验,将股权转让给内部企业员工。可以说,员工持股是一项既可以实现国有经济退出,又将企业财富在企业员工中分配、更将企业员工的命运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捆绑在一起的一举多得机制。
esop上世纪50年代源于美国,后流行于欧美发达国家。它属于一种特殊的报酬计划,是指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股份),使员工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的参与机制。esop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企业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抵御敌意收购的有效对策。
员工持股从严控到规范。
员工持股计划虽然有诸多好处,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法规予以规范,企业在实施操作中往往有“低估企业净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变体mbo,侵吞普通员工利益”、“持股方式不当”、“股权分配过于分散、阻碍企业决策”、“股权流动规则设置不当、损害企业利益”等多方面问题存在。员工持股产生争议、甚至失败的案例屡见不鲜。
国家政策开始从严控到规范。以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78号文)的出台为标志,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139号),再到今年4月16日,国资委进一步发布对139号文的补充规定――《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139号文中未明确的国有股东收购职工股的定价原则做出要求。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在员工持股方面的严格收紧控制,对员工持股的管理逐步成熟起来。
客观地讲,20的78号文出台动机由于是“乱世用重典”,似乎有些矫枉过正,导致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迟滞下来。比如张裕集团改制案,张裕集团员工持股计划成功最为关键一步的实施时点是在10月29日,烟台市国资委与裕华公司签订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改制的批复》(烟政函87号),张裕集团45%的股权作价为38,799.51万元转让给内部职工。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张裕集团的员工持股计划很可能就会失败。
20,由于缺乏关于员工持股的针对性规范,国资监管机构无从准确判断张裕集团改制的合理性,其生死将更多地取决于监管尺度的宽松与否:如果偏松,仅参照地方性规定,改制或许有机会通过;但如果参照年78号文的相关精神,张裕集团的改制注定夭折。
应该说,第一部真正意义上专题规范员工持股的国家性政策,就是20的139号文,该文对企业员工持股的主体含义可以解读为七个字“抓大、放小、控关联”。其中,明确提出了“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等等,这些都为员工持股提出了较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
时隔不到半年,国资委针对139号文件实施以来,企业反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再次发布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如:国有主体收购管理层和职工股权时应该如何确定收购价格,这个价格确定机制当时没有明确,但在这次的补充文件里面得到了明确回答。同时,一些企业在处理职工持股问题上的违规做法,在这次的补充细则上,再次有了详细解释。包含三项内容:入股资金来源的处理,未经评估的资产处理,已经无偿使用的要补交。相关规范越来越深入到细致层面。
员工持股实践中的四个问题。
尽管监管部门已经对员工持股提出了诸多规范管理政策,但是由于长期操作不规范带来的习惯与政策无法深入规定员工持股计划设计中的细节,导致员工持股计划依旧存在若干问题,与国企改制引入员工持股的初始目的相背离,需要引起注意。
――员工持股目的性不清晰,福利化成为不良倾向。
员工持股一般可以分为投资型、激励型、福利型三种。在我国,员工持股本应是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为目的,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改变,使企业绩效得到提高,这是符合企业股东利益的。也就是说应以激励型导向为主建立员工持股计划。而实际实行的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是以配送或低价出售的方式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有过分的福利化倾向,“广洒胡椒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股权分散或股权过于集中的情况依旧存在。
在有些实行合作制的企业里,平等出资,共同经营,“人人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常会使企业的决策权相对分散,难以有效地做出决策,起不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笔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一个苏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实施了员工持股,全院200余名职工全部拥有股份,并且差距不大,改制的推进很顺利,但是几个月后就出现了决策不畅,甚至达到了几乎没有决策就可以通过的地步。
另一个极端是员工持股比例过高,又会强化“内部人控制”,并对外部股东形成歧视。内部股东利用“内部人”拥有企业大量信息的优势,为自己牟取好处,造成内部股东的道德风险。同时员工过度持股会再次形成企业封闭的产权体系,严重时会导致企业产权凝滞,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常州某改制民营企业,股权集中在初始改制企业元老的36人中,这对于股权而言还不算。
非常集中的情况,但是一样有企业股东群体与非股东群体自然形成对立的局面,因为非股东群体常常对决策层的“高压内部人控制”表示不满,从而,企业内部气氛非常紧张,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
――出资能力不足与认股资金来源问题普遍存在。
我国员工工资普遍偏低,员工积存资金有限,难以一次性支付认股资金,导致很多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不断退缩与妥协,员工持股范围不断缩小,客观上起不到集资、激励的作用。美国为推行员工持股计划采用了贷款扶持等多种手段,而在我国通过向银行贷款缴纳认股资金却有一定的困难。主要原因是银行要考虑贷款风险,许多企业经营前景不明,不符合贷款条件。
笔者在咨询实践中经常遇到员工想持股却买不起的尴尬。笔者曾为广州市某设计院提供改制咨询服务。该院属于国内高端设计院,员工500余名,固定资产存量也比较多。在改制过程中,办公大楼评估价值很高,因为该办公地点对该院而言具有多年积累下来的品牌价值,所以,不能因为改制而搬迁或者上缴。在增资扩股过程中,仅仅因为购买办公大楼而产生的持股职工人均指数就达到数万元以上,出现过导致改制暂时停滞。
――员工持股的股权流动与管理科学程度不足。
一些企业对股权授予、股权流动、股权退出等管理规则的制定缺少前瞻性,导致激励约束失效,甚至股权外流,企业存在被恶意收购的`风险。
笔者服务过的一家企业,在员工持股中未设置岗位股,而是职工股;在流动规则上,未设置退出机制,而是终身制;企业改制经营几年后,该企业的外部流失股权竟接近50%;而这些流失股权则被其他一些同行企业所看中,进行了私下的高价收购;幸好该企业及时发现,采用协议回购方式化解了被恶意收购的风险。
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看,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具有前瞻性,明确目的,科学制定员工持股方案。
首先,员工持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设置应有下线。国内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员工持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达到30%以上时,员工从产权主人立场上会产生对企业的认同感。否则,一些零散而小额的比例既起不到激励作用,更容易导致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
其次,持大股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要注重提升在员工中的威信和影响力。员工持股是把双刃剑。在国企背景的持股企业中,其特殊的文化、机制、特点以及员工对企业的高度归属感等等,用得好可以成为企业凝心聚力、过关斩将的一把利剑,相反则可能自毁于人,令企业分崩离析。所以,需要请有力的核心团队来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合理设计与实施。
核心组成,向下为多名实际出资员工和300名持股员工代表,向上为若干名义注册股东的金字塔式模型的集合行权信托机制。实际出资员工与名义股东、与名义注册股东之间事实上构成连贯的纵向的集合行权模式下的民事信托关系。
从宏观政策法规层面,政府可通过制定法规、修改法规、给予税收及金融支持等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比如通过金融杠杆来调节职工出资认股能力不足的问题,修订税法解决员工持股过程中产生的多重缴税问题,制定员工持股会的具体法规、弥补持股方式方面存在的不足等等。
一、榜样激励。
为员工树立一根行为标杆。
在任何一个组织里,管理者都是下属的镜子。可以说,只要看一看这个组织的管理者是如何对待工作的,就可以了解整个组织成员的工作态度。“表不正,不可求直影。”要让员工充满激情地去工作,管理者就先要做出一个样子来。
1、领导是员工们的模仿对象。
2、激励别人之前,先要激励自己。
3、要让下属高效,自己不能低效。
4、塑造起自己精明强干的形象。
5、做到一马当先、身先士卒。
6、用自己的热情引燃员工的热情。
7、你们干不了的,让我来。
8、把手“弄脏”,可以激励每一个员工。
9、在员工当中树立起榜样人物。
二、目标激励。
激发员工不断前进的欲望。
人的行为都是由动机引起的,并且都是指向一定的目标的。这种动机是行为的一种诱因,是行动的内驱力,对人的活动起着强烈的激励作用。管理者通过设置适当的目标,可以有效诱发、导向和激励员工的行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0、让员工对企业前途充满信心。
11、用共同目标引领全体员工。
12、把握“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
13、制定目标时要做到具体而清晰。
14、要规划出目标的实施步骤。
15、平衡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
16、从个人目标上升到共同目标。
17、让下属参与目标的制定工作。
18、避免“目标置换”现象的发生。
三、授权激励。
重任在肩的人更有积极性。
有效授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技巧。不管多能千的领导,也不可能把工作全部承揽过来,这样做只能使管理效率降低,下属成长过慢。通过授权,管理者可以提升自己及下属的工作能力,更可以极大地激发起下属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
19、不要成为公司里的“管家婆”
20、权力握在手中只是一件死物。
21、用“地位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2、“重要任务”更能激发起工作热情。
23、准备充分是有效授权的前提。
24、在授权的对象上要精挑细选。
25、看准授权时机,选择授权方法。
26、确保权与责的平衡与对等。
27、有效授权与合理控制相结合。
四、尊重激励。
给人尊严远胜过给人金钱。
尊重是一种最人性化、最有效的激励手段之一。以尊重、重视自己的员工的方式来激励他们,其效果远比物质上的激励要来得更持久、更有效。可以说,尊重是激励员工的法宝,其成本之低,成效之卓,是其他激励手段都难以企及的。
28、尊重是有效的零成本激励。
29、懂得尊重可得“圣贤归”
30、对有真本事的大贤更要尊崇。
31、责难下属时要懂得留点面子。
32、尊重每个人,即使他地位卑微。
33、不妨用请求的语气下命令。
34、越是地位高,越是不能狂傲自大。
35、不要叱责,也不要质问。
36、不要总是端着一副官架子。
37、尊重个性即是保护创造性。
38、尊重下属的个人爱好和兴趣。
五、沟通激励。
下属的干劲是“谈”出来的。
管理者与下属保持良好的关系,对于调动下属的热情,激励他们为企业积极工作有着特别的作用。而建立这种良好的`上下级关系的前提,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效的沟通。可以说,沟通之于管理者,就像水之于游鱼,大气之于飞鸟。
39、沟通是激励员工热情的法宝。
30、沟通带来理解,理解带来合作。
41、建立完善的内部沟通机制。
42、消除沟通障碍,确保信息共享。
43、善于寻找沟通的“切入点”
44、与员工顺畅沟通的七个步骤。
45、与下属谈话要注意先“暖身”
46、沟通的重点不是说,而是听。
47、正确对待并妥善处理抱怨。
48、引导部属之间展开充分沟通。
诱导他人意志行为的良方。
49、信任是启动积极性的引擎。
50、用人不疑是驭人的基本方法。
51、对业务骨干更要充分信赖。
52、信任年轻人,开辟新天地。
53、切断自己怀疑下属的后路。
54、向下属表达信任的14种方法。
55、用人不疑也可以做点表面文章。
56、既要信任,也要激起其自信。
七、宽容激励。
胸怀宽广会让人甘心效力。
宽容是一种管理艺术,也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有效方式。管理者的宽容品质不仅能使员工感到亲切、温暖和友好,获得安全感,更能化为启动员工积极性的钥匙,激励员工自省、自律、自强,让他们在感动之中甘心情愿地为企业效力。
57、宽宏大量是做领导的前提。
58、宽容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
59、原谅别人就是在为自己铺路。
60、给犯错误的下属一个改正的机会。
61、得理而饶人更易征服下属。
62、对下属的冒犯不妨装装“糊涂”
63、善待“异己”可迅速“收拢”人心。
64、容许失败就等于鼓励创新。
65、要能容人之短、用人所长。
66、敢于容人之长更显得自己高明。
效果奇特的零成本激励法。
人都有做个“重要”人物的欲望,都渴望得到别人的赞美和肯定。赞美是一种非常有效而且不可思议的推动力量,它能赋予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能够极大地激发人对事物的热情。用赞美的方式激励员工,管理者所能得到的将会远远地大于付出。
67、最让人心动的激励是赞美。
68、“高帽子”即使不真也照样塑造人。
69、用欣赏的眼光寻找下属的闪光点。
70、懂得感恩才能在小事上发现美。
71、摆脱偏见,使称赞公平公正。
72、赞美到点上才会有良好的效果。
73、当众赞美下属时要注意方式。
74、对新老员工的赞美要有区别。
九、情感激励。
让下属在感动中奋力打拼。
一个领导能否成功,不在于有没有人为你打拼,而在于有没有人心甘情愿地为你打拼。须知,让人生死相许的不是金钱和地位,而是一个情字。一个关切的举动、几句动情的话语、几滴伤心的眼泪,比高官厚禄的作用还要大上千百倍。
75、感情如柔水,却能无坚不摧。
76、征服了“心”就能控制住“身”
77、你要“够意思”,别人才能“够意思”
78、“知遇之恩”也是可以制造的。
79、替下属撑腰,他就会更加忠心。
80、不可放过雪中送炭的机会。
81、乐于主动提携“看好”的下属。
82、付出一点感情,注意一些小事。
83、将关爱之情带到下属的家中。
十、竞争激励。
增强组织活力的无形按钮。
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理。在企业内部建立良性的竞争机制,是一种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引导和激励。管理者摆一个擂台,让下属分别上台较量,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争先创优意识,全面地提高组织活力。
84、竞争能快速高效地激发士气。
85、不妨偶尔在工作中打个赌。
86、让员工永远处于竞争状态。
87、建立竞争机制的3个关键点。
88、活力与创造力是淘汰出来的。
89、用“鱼占鱼式”人物制造危机感。
90、用“危机”激活团队的潜力。
91、引导良性竞争,避免恶性竞争。
十一、文化激励。
用企业文化熏陶出好员工。
企业文化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它对企业发展的目标、行为有导向功能,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对企业的个体也有强大的凝聚功能。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熏陶出更多的具有自豪感和荣誉感的优秀员工。
92、企业文化具有明确的激励指向。
93、企业文化是长久而深层次的激励。
94、企业文化也是员工的一种待遇。
95、用正确的企业文化提升战斗力。
96、用企业价值观同化全体员工。
97、激励型组织文化应具备的特点。
98、强有力的领导培育强有力的文化。
99、用良好的环境体现企业文化。
十二、惩戒激励。
不得不为的反面激励方式。
惩戒的作用不仅在于教育其本人,更重要的是让其他人引以为戒,通过适度的外在压力使他们产生趋避意识。惩戒虽然是一种反面的激励,但却不得不为之。因为,“怀柔”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100、没有规矩也就不会成方圆。
101、随和并非任何时候都有意义。
102、适时责惩以表明原则立场。
103、坚持“诛罚不避亲戚”的原则。
104、对于奸邪者要做到除恶必尽。
105、实施惩罚时不要打击面过大。
106、惩罚要把握时机、注意方式。
107、惩罚与“怀柔”相结合更具激励效果。
108、少一点惩罚,多一些鼓励。
激励是一种有效的领导方法,它能直接影响员工的价值取向和工作观念,激发员工创造财富和献身事业的热情。
激励的作用是巨大的。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詹姆士曾在一篇研究报告中指出:实行计时工资的员工仅发挥其能力的20%~30%,而在受到充分激励时,可发挥至80%~90%。
怎样激励员工呢?下面教你一些方法。
作风激励。
每个领导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在一定意义上说,实施领导的过程,就是运用权力的过程。领导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其身正其令则行,就能有效地督促下属恪尽职守,完成好工作任务。风气建设是最基本的组织建设,而领导的作风在风气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水平激励。
领导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是领导水平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领导者善于捕捉各种信息,扩大知识面,使自己具备一种不断同外界交换信息的、动态的、不断发展的知识结构。当代员工都有日趋增强的成就感,他们都希望以领导为参照系数,发挥、发展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的增值。高水平的领导者能产生强大的非权力影响力,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情感激励。
情感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精神需要,因此领导就要舍得情感投资,重视人际沟通,建立感情联系,增强员工和领导在感情上的融合度。情感联系一经确立,员工就会把快速优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作为情感上的补偿,甚至能不去计较工资、奖金等物质因素。建立情感联系,领导者必须改变居高临下的工作方式,变单向的工作往来为全方位的立体式往来,在广泛的信息交流中树立新的领导行为模式,如人情往来和娱乐往来等。领导会在这种无拘无束、员工没有心理压力的交往中得到大量有价值的思想信息,增强彼此间的信任感。
赏识激励。
社会心理学原理表明,社会的群体成员都有一种归属心理,希望能得到领导的承认和赏识,成为群体中不可缺少的一员。赏识激励能较好地满足这种精神需要。对一个有才干、有抱负的员工来说,奖百元千元,不如给他一个发挥其才能的机会,使其有所作为。因此,领导要知人善任,对有才干的人,都要为其实现自我价值创造尽可能好的条件,对员工的智力贡献,如提建议、批评等,也要及时地给予肯定的评价。肯定性评价也是一种赏识,同样能满足员工精神需要,强化其团队意识。
1、主题活动法。
根据企业员工年轻、思想活跃、追求进步的特点,企业应定期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比如:岗位技能大赛、书画大赛、手工艺品制作大赛、英语口语比赛等。通过不同的主题活动,引导员工好学上进、展示自我,从而产生向心力、凝聚力。
2、多设标兵法。
拿破仑说过:每个士兵的背包里,都有元帅的手杖。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特长。通过设立不同的标兵,使每个员工都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比如:设立卫生标兵、对客服务标兵、爱岗敬业标兵等。
3、感情投资法。
感情因素对人的工作积极性有很大影响。企业可经常采取感情激励的方式有:员工生日庆祝活动(领导祝贺、送生日蛋糕、生日酒宴、舞会等),生病探视,对困难家庭进行扶助等。感情投资不但针对员工,还可以扩展到员工家属。工作中曾有一位部门经理,针对自己部门员工年龄小的特点,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部分储蓄起来,到年底一并发放给员工家长,得到了员工家长的支持和认可,从而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
4、心理疏导法。
由于企业企业采用严格的制度化管理,管理层级较为分明。加之部分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简单、粗暴,时间久了,难免会损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而,企业高层应定期进行员工日接待活动,倾听员工心声,消除员工心中的怨气,拉近管理者与员工的距离。
员工在一个岗位工作久了,技能熟练了,难免会产生厌倦心理和自大心理。企业应不失时机的给员工调动工作岗位,带给员工的是新的挑战。此举既能帮助员工学习新的技能,又能用工作激励员工。
兴趣是推动员工努力工作最好的动力。根据员工个人兴趣以及工作需要,企业管理者通过双向选择帮助员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从而产生持久的激励效果。
7、文体活动法。
业余文体活动是职工兴趣和才能得以展示的另一舞台。企业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及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帮助员工搞好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使员工业余爱好得到满足,增进了员工之间的感情交流和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提高企业凝聚力,而且还能避免出现员工年龄小,无鉴别力,业余生活混乱而出现的意外事故。
除了激励工作中常用的奖罚激励法外,制定企业整体的利润分享制度也很重要。把企业每年所赚的利润,按规定的一个比率分配给每一个员工。企业每年赚得越多,员工也就分得越多。员工的分成每年要随时兑现,从而让员工明白“大河有水,小河不干”的道理,员工积极生产自不待说,还能随时随地的纠正或及时反映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形象激励就是充分利用视觉形象的作用,激发企业员工的荣誉感、成就感与自豪感,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方法。通常的做法是将先进员工照片上光荣榜、企业内部报刊等,此举不但员工本人能受到鼓舞,而且更多的职工也能受到激励。工作中还有的企业通过举办“店史展览”、“企业内部人物摄影大赛”等形式进行形象激励,这些经验均可借鉴。
参与激励就是把企业员工放在主人的位置上,尊重他们,信任他们,让他们在不同的层次上和深度上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吸收他们中的正确意见。企业通常的做法是企业员工通过“职代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员工列席不同层次的企业工作会议、员工参与企业质检工作等等。
文档为doc格式。
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三种方式比较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167号)的规定,自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2)股息红利所得税。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所得税合伙企业不交所得税,先分后税;合伙人缴纳企业或。
个人所得税“双重税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下面讨论员工持股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
2、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按此规定,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自然人合伙人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部分地方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部分地区相关税收政策如下:
上海: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20%,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5%~35%超额累进税率。《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3号)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沪金融办通【2008】3号》同时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为方便员工,体现工厂对员工的关心,本厂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1)员工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日十元。
(2)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厂长办公室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厂长批示后执行。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工厂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工厂办公室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工厂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凭证(发票或收据)。
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4、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1)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3)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5)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7)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8)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9)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0)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11)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12)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13)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
第一条为规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维信息”或“公司”)20xx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1、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签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书》。
3、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
7、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暂行办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与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或者控股公司领取薪酬。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其中:
2、其他参加对象为上市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合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10,230份,合计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约96.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
第五条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4,660,000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
2、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为10,650份,每份金额16,400元。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6,40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16,400元的整数倍。
3、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4,660,0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0,650,0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1.9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
1、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标的股票的价格为16.40元/股。
2、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第七条管理模式。
1、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不会发生管理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全部用于参与拓维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履行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2、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本细则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
3、管理委员会对本计划资产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出售且资产分配完毕并办理完毕本计划注销之日止。
第八条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
(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本细则规定的持有人会议其他职权。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此后的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离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务等不适合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或者出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本细则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的,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
(3)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日期。
3、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本员工持股计划每1元出资额为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提案,经审议后进行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经主持人决定,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主持人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和进行表决的方式、表决意见的寄交方式。
(3)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5)持有人对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6)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持有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持有人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履行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
1、管理委员会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6)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7)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2、管理委员会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纳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管理委员会主席。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票数过半数以上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4、管理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不定期召开,由管理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通知方式可以为:邮件、电话、传真等。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会议决议需经管理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3名委员组成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为:
(一)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1、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5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为征集并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天截止。
2、单独或合计持有份额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应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函(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二)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1、持有人会议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
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结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持有人每1元出资为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有对单个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1票表决权。
2、持有人会议推选二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等额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
3、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1、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认购人投入的现金资产用以认购拓维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拓维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174,660,0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0,650,000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资金为委托财产,独立于拓维信息的固有财产。拓维信息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3、资产构成。
(1)拓维信息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持有人代表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同时员工持股计划放弃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转让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亦不得申请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离职持有人及绩效不合格持有人按本条第5款及第6款执行。
3、收益分配标的股票锁定期内,在有可分配的收益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取得收益。
4、现金资产分配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5、离职持有人标的股票存续期内,持有人与拓维信息或其控股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简称“离职持有人”。
(1)标的股票锁定期内的离职持有人,取消其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资格,离职持有人不得取得离职日后的收益分配和现金资产分配,且不得行使份额对应的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等持有人权益。
(2)标的股票锁定期内的离职持有人,按照约定方式退出,可以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3)属于第十一条第二款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情形,以及拓维信息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离职持有人与拓维信息或其控股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损害拓维信息利益的,离职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权益不受本项限制。
(4)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离职持有人享有离职日前的收益分配和已经卖出标的股票而实现的现金资产分配,离职日后的收益和现金资产分配不得享有。
6、不合格持有人标的股票锁定期内,持有人应遵循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对于业绩考核不合格及严重违反公司《奖惩制度》的持有人,简称“不合格持有人”。
(1)不合格持有人,取消其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资格,不得取得取消持有资格日后的收益分配和现金资产分配,且不得行使份额对应的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等持有人权益。
(2)不合格持有人,按照约定方式退出,可以将其持有份额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第十四条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按照约定方式退出,可以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3、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1、税收。
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2、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
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持有人代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开的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已开立完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0,02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六月二十一日。
xx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xx版)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xx版)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予以你公司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大写:肆万伍仟圆整)。
由于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成都市工商银行(帐户名称:成都市财政局应缴预算归集户;开户行:工商高新支行民丰大道分理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831号;帐号:4402235009008901287;名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代码:21480000)。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年12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xx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xxxx年4月18日召开xxx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xxxx年3月28日、xxxx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xxxxx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xxxx年6月16日,"西藏信托-莱沃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2,225,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16,873,378.36元,成交均价为17.74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x年六月十七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大半,产控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仍持有我公司87,74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产控。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所持股份为产控于20xx年设立后,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入产控的无限售条件国有股。
(三)减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4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456号)文件批准,x年11月13日,产控将其持有的高科(原xx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高科)31,912,29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x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052号公告)。
x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产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减持价格不低于13.41元(详见公司-039号公告)。
截止x年6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大半。日前,公司收到产控《回函》,产控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6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x年4月18日召开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x年3月28日、x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x年6月16日,“西藏信托-莱沃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2,225,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16,873,378.36元,成交均价为17.74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六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或"公司")于xxxx年4月12日召开的xxxx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xxxxx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xxx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已开立完毕,xxx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0,02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xxx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z年六月二十一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省厅拟定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xx年11月5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建筑业处(传真:0591-87616918,电子邮箱:)。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xx年10月24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