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

值班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

ID:7641254

时间:2023-12-23 13:32:05

上传者:灵魂曲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一种规范员工行为的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值班室卫生规章制度

为营造整洁、规范的值班环境,促进值班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 制定本值班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值班室由值班人员每日负责清洁打扫一次,清洁标准为:

1、地面干净无垃圾;

2、门窗干净无污渍;

3、垃圾篓清空。

二.床铺由当班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整理,标准为:

1、被褥、床单、枕头叠放整齐;

2、床单、被套、枕套每隔两星期应清洗晾晒一次,由值班人员轮流执行;

3、床铺上不得堆放衣物等其它物品。

三.最后离开值班室人员应随手关灯

四.如发现中午在值班室休息未叠被褥者,罚款50元

五.为管理好值班室卫生,应相互监督,如有发现违反卫生管理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元。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值班室卫生管理,给每个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值班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接-班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20分钟到值班室,检查室内卫生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清理,确认卫生清扫后方可接-班。

二、交-班人员每天交-班前要清理好地面、桌椅、茶杯、纸篓、烟灰缸卫生,确保值班室整洁,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每班在周日前对值班室褥单、枕巾进行一次清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标明交给下个班次。

四、值班人员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进行考核,一次扣班组5分,其中主岗3分,副岗2份,在每周量化考核中兑现。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各班要加强监督,共同管理好值班室卫生。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岗检部

2015年12月3日

一、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值班室负责,办公室领导带班,机要局的值班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二、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值班前不得饮酒,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及时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如却有急事,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安排好交接-班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时,交-班者将未办结事项交接清楚。

三、工作中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领导汇报,遵照领导指示迅速与有关部门或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或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四、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礼貌、热情,主动询问来客身份和意图,根据情况按照有关程序妥善处理,处理情况要有记录。

五、认真填写《值班笔记》,接-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情况并继续做好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不出现疏漏。

六、做好保密工作。值班人员不得把亲属、朋友带到值班室逗留。值班室的.电话记录、值班日记不准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将领导同志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随便告知无关人员。

七、办公室领导带班时,一般不离开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市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

八、对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延误时机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不准在值班室聊天、打牌,不准无关人员到值班室打电话。

十、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为营造整洁、规范的值班环境,促进工程值班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 值班室卫生管理制度。

1、 地面干净无垃圾; 

2、 门窗干净无污渍; 

3、 饮水机干净

无污渍,接水槽内无杂物和水渍; 

4、 清洁用具有序摆放于指定地点; 

5、 垃圾篓清空。

二. 办公桌椅区域由使用人每日负责清洁整理 标准为: 办公桌椅区域由使用人每日负责清洁整理,标准为 由使用人每日负责清洁整理 标准为:

1、 清理掉不再使用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不堆积;

2、 将使用的文件资料放于文件框内,摆放整齐;

3、 区域地面保持干净,无纸屑、果皮、烟头等固体垃圾;

4、 桌面、抽屉摆放物品整洁、干净,不显杂乱。

1、 被褥、床单、枕头叠放整齐; 

2、 床单、被套、枕套每隔两星期应清洗晾晒一次,由工程值班人员轮流执行;

3、 床铺上不得堆放衣物等其它物品。

四. 最后离开值班室人员应随手关灯、关好门窗。 最后离开值班室人员应随手关灯、关好门窗。

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值班室规章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负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

二、值班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牌,衣着整齐。

三、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会客。

四、配电运行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担任相应职位的值班工作。

五、值班人员应按时抄表,及时汇报。还应完成组织安排的运行设备维护、技术管理、清洁卫生、安全活动等工作。

六、配电室应建立年、月、日固定工作周期表。

七、严格按照《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维护,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八、确保正常供电,一旦跳闸,需查明原因,10分钟内恢复供电。如不能供电,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贴出通知。因楼外原因停电,20分钟内利用双回路供电。非正常停电率小于3%(供电部门及施工停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九、值班期间接到维修电话后立即派人检修,服务热线做好维修回访工作,坚持每周巡回检查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负责。

十一、必须熟悉和执行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电室运行规程,调度规程。 十二、必须熟悉设备和继电保护的性能和工作原理与作用。必须熟悉设备主接系统和正常运行方式。并作好分析和正常运行方式,作好运行分析和事故.预想.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十三、负责审核倒闸操作票和履行工作票的许可手续,做好当班运行方式,操作项目事故异常等情况的记录。

十四、负责工具仪表,安全用具的管理运行日记和抄表记录工作,做好室内卫生等工作。

十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时上岗交接-班。

2、值班时不准擅自离岗、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不准收听录音机等敢与工作无关的事。

3、值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业主和客户,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燥。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细准确。

5、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出入登记,来访的客人得到业主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6、严谨各类修补、买卖、收旧及搞传销的人员进入小区。

7、装修材料及专业安装队进入时应检查相关手续,未办理装修和安装手续的不允许进入。

8、业主进入小区时应检查“临时业主卡”,装修人员进入小区须检查“临时出入证”。

9、对运出小区的物品必须有物业公司签字后方可放行。

10、进入小区的车辆要详细检查,如发现有问题时应请车主(司机)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11、巡逻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喝酒、不吸烟、不闲谈。

12、负责对进入小区的`可疑和闲杂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请其离开小区,制止小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13、严禁搞传销及做广告的人员在小区内各种公共场所、设施上散发和张贴传单。

14、完成物业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按时到岗,并由本人签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早退,两人一组,因故不能到应提前请假换班,每天至少有一人值班,值班人员 不得无故缺席,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值班制度。

二、值班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嬉戏打闹,不擅离职守。

三、接待来访者时,应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解答疑难问题,不得搪塞,敷衍了事,且要做好来访者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信息,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及时请示主任、会长或老师。

四、来人存放物品,值班人员要做好登记。

五、爱惜公共财物,不浪费纸张等办公用品。

六、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整洁,下班后打扫干净并清理垃圾桶,有第二次值班人员监督,对于自我管理不严者,要实施相应的惩罚。

七、关于档案管理,需定期整理档案资料,分明类别。

八、走时做好三件事:关窗,关电源,关门。

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义务,为了提高办公室执勤率,让我们为同学的服务落到实处,就值班人员与考勤人员做以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

2、 值班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带闲杂人员一起值班;

7、 值班情况凭值班考勤本记录为实;

10、值班情况由秘书处定期检查,秘书处有权对违反值班制度者提出批评,并记录在案;

二、考勤人员

3、出现弄虚作假,包庇等情况;一次记缺席两次,并以书面形式进行检讨;

4、考勤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当日考勤负责人必须将当日值班情况上报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并作详细整理记录。

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制

1、室内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未经同意,不得私拉电线、私自添置或减少物品,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室内。

2、每天做好检查巡视工作,做到人走电断,关好、锁好门窗,若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3、禁止任何人在室内吸烟、酗酒,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室内一切电器设施。

4、一律不得吸收无关人员在室内逗留、闲聊、打闹,站岗、值班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执勤无关的活动。

5、值班领导与校车管-理-员时间的规定:早:5:50(车来前)7:30,午:10:3011:00,晚:3:205:00(车走后)

负责经管人签字:

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

19.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实行年终考核。

(1)教练员任教能力。

(2)教学质量。

(3)职业道德。

(4)廉洁自律情况。

(1)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

(2)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5)考核成绩作为年底评优依据,存入教练员档案。

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和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根据学校实际,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具体由各活动负责人组织开展。

四、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组织心理咨询教育教师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快乐发展。

五、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并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六、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七、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节总则。

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节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四条产育假: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六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九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三十四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五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三十七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九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四十一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四十二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四十三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四十四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五条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四十六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

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七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四十八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管理规章制度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条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4、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5、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6、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四条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擅自离岗、请无证人员顶岗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维持电梯运行秩序,引导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规定,有序上下电梯。

3、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

4、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电梯如发生电源失控、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

5、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配合大厅层面清洁工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6、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做好电梯运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记录。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收集电梯设备的有关资料,对电梯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第七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九条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1、乘客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看清轿厢位置,然后才能进入轿厢,切勿一开厅门就进去,以防坠落事故。

2、当轿厢停站开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以免电梯突然起动而发生危险。

3、禁止在轿厢内吸烟、吐啖、乱丢杂物,保持轿厢清洁。

4、不准运载大件超重超高物品,严禁超载。

5、乘客在轿厢内严禁带进易燃、易爆、潮湿和有毒危险物品。

6、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不平层、不关门起动和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

第十条电梯锁匙管理。

1、电梯锁匙须由电梯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持有和使用。

2、使用电梯锁匙必须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开启电梯厅门必需使用专用锁匙,不许强行打开厅门。

4、开启电梯厅门前必须确认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且确保因轿厢不在该楼层时不坠落井道。

5、电梯机房必须上锁,锁匙由当班电梯司机或管理员管理,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6、电梯司机在交接班是应做好锁匙交接并书面记录,防止电梯锁匙遗失。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发生什么故障,处理过程,有无隐患故障,逐条填写作业单,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电梯日常检查主要有巡检、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1、巡检:在电梯运行前后及交接班时,电梯维修工采用询问、手摸、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来判断电梯工作状态。制动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控制柜上指示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脱线或电器件损坏问题;整个电梯在运行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将巡检情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日志内,同时也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2、日检:由电梯维护人员查易损易松动的零件,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查电气柜、层、轿门、开门机构等。发现问题能修理,理应及时停机修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入电梯维修日志中,并设法处理。检查机械装置各部分的连接件,有无松动,伤裂等问题;查曳引机工作情况,减速箱内蜗轮蜗杆啮合情况,制动器工作情况,整个曳引机温度、噪音情况,及有无漏油或油质、油量不合乎要求的问题;查曳引机工作的稳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种轮工作情况;查门机构部分工作情况;查曳引机绳有无断股滑运情况;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隐患;轿层门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每周半天停梯检查(双梯)。单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停梯检修时间,目的是解决巡、日检无法解决的问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检查制动器的主弹簧、制动臂有无裂纹;制动瓦与轮间隙不符合要求时,要调整;紧固电梯各紧固件,检查各种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或修理调整;检查曳引机绳在其槽内卧入情况,绳头组合装置是否牢固,平衡绳或链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更换或电气元器件修理、更换、检查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缓冲器在无问题,限速器绳、极限开关绳连接及工作情况;轿厅门检修,调整电梯平层准确度和舒适感。

4、月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目的是根据一月电梯运行、维修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巡、日、周检无法处理的问题。周检中无法解决的,而又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问题,如对曳引机、安全装置、井道设施、自动门机构等全面检查。

5、季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综合一个季度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解决月检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如重新拧紧全部紧固件;曳引机漏油,油量、油质不合格要求解决;对曳引机张力不均要解决;查或调整导靴间隔,发现靴衬磨损严重时,要更换;查曳引机的同心度;查电气装置工作情况、安全装置工作情况等。

6、年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一年来,电梯运行、维修情况,写出对本电梯综合评定意见,以确定电梯检修日期及内容。对电梯整体做详细检查,特别对易损件要仔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电梯是否需更换主要零部件,是否要进行大修或专项修理或需停机进一步检查。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电梯各主要机件、部位润滑及清洁换油情况。

1、机房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轿厢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轿厢顶部有关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层站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井道底坑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第十七条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十八条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第十九条电梯技术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产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敷线图;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二十条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2、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4、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5、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6、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救援演习。

1、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2、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3、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4、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

值班室规章制度

一、值班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障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有人接听,无人接听视为脱岗。接打电话、接待客人要遵行文明礼仪。

三、严格登记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电报,要注明接收时间,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及时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间为早上8点半,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室卫生和室内物品等。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短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自由结合调班,然后报请主管值班工作副主任批准;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在征得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负责调整。

六、对擅离职守,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会议室有会或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一、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由办公室公布值班名册。

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四、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五、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必须事先找人顶替,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缺席。

公司值班室规章制度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 况详细记录。密切与更夫配合。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楼内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楼内水、电、 门窗要经常进行检查。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提前请假,经批准后 自行找其它班次值班人员替班。 六、值班值宿工作要作为常态化管理,保卫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漏岗、脱岗现象扣值班人员当月奖金, 并由保卫部提出处理意见。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二、值班人员上岗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留宿外来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环境卫生。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详细记录。密切与更夫配合。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楼内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楼内水、电、门窗要经常进行检查。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提前请假,经批准后自行找其它班次值班人员替班。

六、值班值宿工作要作为常态化管理,保卫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漏岗、脱岗现象扣值班人员当月奖金,并由保卫部提出处理意见。

七、值班值宿时间

值班时间:早8:30分至晚16:30分

值宿时间:晚16:30分至早8:30分

值班值宿电话:15326825380

匪警:110 火警119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一)物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物流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物流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物流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值班的管理职能,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值班管理规范》,现对办公、生产值班作如下规定:

1、办公生产值班实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2、值班时间为每日8: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必须于下班前5分钟到岗,一律在值班地点就餐。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有一人中午和夜间在公司办公室值班;如因出差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时,要向带班领导请假,自行安排替班人员,并提前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室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好现场卫生。被褥、枕巾由物业中心负责每周清洗更换三次,不按规定执行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保持、清扫,对卫生清扫不彻底的,次日值班人员拒绝接-班,并报企管处核实后,对当值人员罚款100元,带班领导陪罚。

4、对紧急或突发事件,要迅速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意见做好安排落实。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向公司领导反馈汇报。对不能处理而又可以稍缓处理的问题,要做好记录,于次日上午上班前与公司办公室做好交接。

5、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受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并做好传达贯彻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事情,要认真负责,一般不转交他人。如需转交的,应交代清楚,并及时催办。

6、值班人员接受带班领导统一调度,轮流到生产一线、各门卫进行监督检查。每次值班至少发现2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入值班记录表,次日由集团企管部调查落实。

7、无故不到岗位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擅自脱岗一次罚款100元;自行安排替班人员而未向公司办通知者,一次罚款100元。擅离职守,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协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8、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表》,交、接-班双方领导签字后,每天早上8:30前分别报总经理、企管处各一份,留存值班室内一份。不报或迟报,对当值人员罚款50元,带班领导陪罚,企管处负责考核。

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废止。

九月一日

报:公司各领导

发:各处室、分厂、三产单位及项目部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值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值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第一条 物流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物流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物流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物流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1 值班人员职责

1.1 公司值班人员职责:在值班时间内,应坚守值班岗位,统一负责处理全公司的行政事务;无论节假日和平时夜间值班,对大事件和上级机关的重要通知等,应及时处理或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处理事情应认真负责,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政策;对公司生产上和治安上发生的事件,可会同保卫部门值班人员共同处理。

1.2 夜间值班时间为19:00至次日7:00 ,值班人员需做好应急事务处理。

2 值班安排

2.1 公司每日值班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中层干部值班人员根据局域网发布的《夜间巡逻值班表》排定的顺序进行。一般干部和民兵安排到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值班名单分派人员前往值班室值班。

3 值班须知

3.1 值班中层干部凡遇事不能参加值班者,需在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协商由同级干部进行值班,并告知总经理办公室。

3.2 当晚值班者隔天照常上班,另开半天调休票。巡逻所需物品离班时应移交门卫。值班巡逻的重要防火点包括:油化库、变电所、商品库、综合楼。

3.3 逢上班日期,夜间值班人员须在第二天清晨6:30打开

电梯和一楼四扇大门。

3.5 夜间巡逻值班的休息地点是:公司北大门护卫队值班室、综合楼大厅值班室。

一、物业公司值班工作要求

值班时间:每天8:30----17:00

值班电话:

地点:物业公司发展部办公室

1、值班员每天准时到岗。

2、值班员首先检查上一日工作记录,处理上一日交接的工作;

4、值班员值班期间做好电话接听记录、人员来访记录、值班记录表;

5、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各管理处突发事件并及时值班领导汇报。

二、各服务中心值班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中心均设值班员,人员名单报物业公司综合部备案;

2、各物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是管理处部门主管以上管理者;

3、各物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

4、值班人员必须于每天8:30----9:00向物业公司电话报到,于每天5:00向物业公司电话报告每天工作情况。凡值班员未在9:00前向物业公司电话报到者均视为迟到,30分钟仍未到岗视为旷工。装有固定电话的部门,必须用固定电话报到、报退,否则将视为旷工。

5、值班人员负责所在管理处值班期间的各部门人员考勤、工作安排,工作监督、检查;

6、值班期间,各部门务必重视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巡视、检修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每天下班前,对所有的安保、水电、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巡检,做好相关记录。

7、值班人员接受物业公司总值班员的统一领导,值班期间发现异常、突发事件,应在做好记录、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迅速报告总值班员及公司值班领导。

10、各物业服务中心值班员务必加强掌控本部门常驻员工业余时间的活动,坚持请销假制度,防范意外事件发生。

三、节日期间,凡手机话费可报销人员,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开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保安值班室规章制度

1.保安监控室是从事24小时不间断监控小区各部位安全监控的战备值班岗位,是保护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

2.监控室必须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爱护监控设备,操作台上不准放水杯及无关的物品,严禁磕、碰、摔机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和不按程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不准带病使用,严禁使用电脑打印机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3.保持室内清洁,做到一切设备设施、地面、四壁无灰尘,注意防鼠灭鼠工作,投放的鼠药不准挪动。

4.时刻保证报警专用电话和对讲机通畅,电话铃响三声必须通话,室内电话不外借,值班员不准打电话长谈。

5.监控室值班员,不准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闲谈,外单位人员进入需经保安部批准。

6.保安值班员要做到着装整洁,佩戴齐全,值班中要讲文明、讲礼貌,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7.保安监控室值班员不准在室内喝酒、睡觉、抽烟、嘻笑打闹、吃东西、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擅离职守,如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8.24小时严密监控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队长就地处理,并及时通知保安部经理。

9.发现监控设备故障要立即通知保安上岗人员加强防范,并立即通知工程人员修复。

10.平时要注意对监控设备的`清洁、保养。

11.保管好岗位执勤哨兵的执勤记录,随时检查各哨位对讲机性能是否良好。

12.记录好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准时上下班。

1、 保安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值勤,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于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积极圆满完成。

2、 对办公室内的一切物品、设施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3、 必须礼貌受理来自各方的电话,重要事情的电话要详细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受话人。

4、 当接到其他部门报来的事故(事件)电话时,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

5、 严禁外部人员进入部门办公室。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值班电话不得外借。

1、消防控制室要有24小时专人值班,无故不得关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填写值班登记本。

3、发现故障、预警或烟感等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到现场检查并通知上级部门,当发生严重火警情况下,应立即启动消防泵进行积极扑救,并迅速报警。

4、在值班期间,要及时记录各区域、类型、地址情况,发现烟雾严重应立即进行排烟,并迅速查明原因,保持各区域空气良好。

一、学校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政教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带俱全,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交谈使用普通话。上班期间教职工出门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时间记载。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凭学校签发的出入证放行;学生家长来校需认真验查出入证后方可放行。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科长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

一、为了保障局机关的安全,防止各种情况的发生,本机关大楼实行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均有值班义务。

二、节假日夜间由局机关男同志担任,节假日白天值班按局机关干部职工(专职驾驶员除外)实有人数排班。

三、值班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以书面形式能知到各处室人员。为保证正常值班,实行各科室轮流负责制。在规定的值班期间内,如遇处室人员特殊情况,各处室具体负责安排、调度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到位,坚守见守岗位,不得不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五、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回检查,发现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报告。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急需办理的事务及时处理;对外地来人联系工作的,应热情接待,并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

七、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水、电、门窗等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值班人员要主动关心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认真搞好交接手续;办公室应加强检查督促工作,以保证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加强门卫管理。外来人进局联系工作,均需登记后方可进入;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办公楼。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请说明情况或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有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放行。

六、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1、值班人员上午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班,做好办公室拖地、掸尘、整理公共物品等卫生工作,并重新洗好拖把、抹布等清洁物品。

2、值班人员应督促各人保持办公桌面整洁,检查外出工作或下班同志的桌面文件资料、文具办公用品是否摆放整齐,办公座椅是否摆放整齐。

3、值班人员应滞后十分钟下班,关好窗户,拉好窗帘,关闭所有电脑、电灯、空调以及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关好办公室门(或由值班人员关照最后离班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把水瓶拿到门外,以便门卫帮助冲开水。

4、责任日当天因意外发生重大安全事项,值班者应及时通知中心主任,并尽力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5、因工作需要双休日加班的,由加班人按上述要求做好安全保洁工作。

管理规章制度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消防值班室规章制度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3、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4、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5、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备一定消防知识和熟悉操作规程。

6、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7、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8、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消防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9、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自学消防法律、法规,学习自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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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是全天候监视宾馆安全动态重要岗位,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性,随时掌握监控信息,认真完成好监控任务。

一、监控室实行每天24小时二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处值班干部的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监听图像和接听报警。一旦出现警情,迅速通知巡逻保安进行跟踪和排查。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确保宾馆的治安稳定。

三、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值班登记本要保留存档。

四、在监控室上班时严禁-看报刊杂志等书籍、听音乐、不得打瞌睡或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利用监控电脑玩游戏,违者根据情节轻重扣进行处罚,或交保安大队处理。

五、宾馆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需到监控室视察或询问,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并热情接待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每天上午8:30分之前,向保卫处汇报前一天的监控情况,如发现瞒报或漏报,应严肃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的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

(二)每天应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每班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

(三)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制室备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abc干粉灭火器。

(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民警值班室规章制度

六 、本 院 干 警 亲 友 来 访 ,值 班 法 警 应 当 与 被 访 干 警 电 话 联 系 核 实 无 误 后 ,来 访 人 员 应 当 履 行 登 记 手 续 ,并 为 干 警 亲 友 指 引道路:

七、检验和指挥出入法院的车辆;

八、维护审判、办公区的.安全秩序;

九 、对 来 访 人 员 无 理 取 闹 ,扰 乱 审 判 、办 公 秩 序 的 ,在 劝 阻 无 效 后 ,应 当 采 取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的 控 制 措 施 ,对 危 及 法 警 或 其 他 人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的 行 为 人 ,可 以 采 取 足 以 制 止 危 害 行 为 的 正当防卫措施。

管理规章制度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一、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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