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热门16篇)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热门16篇)

ID:7648141

时间:2023-12-23 15:15:02

上传者:念青松

规章制度有助于维护组织内部的秩序和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另一家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制定了公务接待和礼品赠送的具体规定,有效避免了腐败和涉嫌行贿的问题。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检查喷雾器性能是否良好,将喷雾开关打开关闭。

2、治不同的病害虫,使用不同的药物配成不同浓度的药剂,将原药剂量倒入喷雾器内,盖上过滤网。

3、用桶或水管加入无杂物的清水至水位线处。

4、将喷雾器背在背上,左手拿压杆,右手执喷杆手柄。

5、左手上下压动压杆至有一定压力时,右手打开开光,根据被喷植物(或面积)的大小调节开关大小。

6、右手摆动摆杆,使喷头按要求上下或左右喷雾。

7、每次使用后,将剩余药剂倒入污水井中,再加入清水,压动压杆,打开开关,使清水喷出,清溪喷雾器,并将喷雾器倒立,使剩余的.清水流尽。

1、操作人员须戴好口罩和手套,着长衣长裤,防止中毒。

2、药物要妥善保管,以免他人误用。

3、水位不超过水位线,防止药液外流,接触皮肤,引起中毒。

3、保持左手压力均匀,上下摆动次数在30次/分左右,勿使压力过大损害气压室。

5、绿化员工在使用机器喷洒杀虫剂时,应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警告人们勿靠近工作现场。

(1)为了居民的安全,在每次打药前,要提前2—3天张贴打药通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带好小孩,管好宠物。

(2)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戴防风眼镜,以防中毒。

(3)根据不同的病虫害,打不同的药物进行防治。用药要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并进行配置。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平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用心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布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政府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政府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制定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按专业技术要求指导日常养护工作。

参照上海等地的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有关规范,结合本实际情况和园林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使日常的养护工作如除草、松土、培土、淋水、施肥、修剪、整形、防并除虫、补种、移植、防寒、防台风、卫生、安全维护等具体内容和效果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或衡量规范,让园艺工人更能专业化、规范化和量化地进行绿化维护。

二、维护和完善好绿化供水设施,确保浇灌系统的正常运行。

园林种有大量的绿篱、花灌木和大面积的大叶油草,加上土质较差(易板结、砂石多、不够肥沃、保水保肥力差),浇灌时需水量大,次数频繁。现有供水系统存在自动喷灌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喷头角度欠佳、部分喷头和阀门损坏漏水、取用不方便和露天停车场供水管网未接好等程度不一的问题,容易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人力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浇灌质量难以保证。公园将加大检查、维修和保养力度,完善相关浇水设施,希望能根治以上问题,为园艺工人提供方便易用、布局合理、运转正常的绿化用水。

三、加强草坪和花灌木的修剪,对垂榕进行适当的艺术整形,营造良好的植物景观。

对大叶油草草坪实行定期修剪,保持高度统一(高度不超过8cm),边缘整齐,四季常绿。绿篱及时常剪常新,保持清晰的轮廓,部分绿篱增加立面上的层次和对比,要求高度一致,无断层缺失,整齐划一,棱角分明,生长丰满。公园内的垂榕大部分均没有进行人工造型,未充分体现原设计意念,宜对中心台周边和公交站场的垂叶榕分别进行几何体造型(圆柱形或长方体、圆台),创造较好的有艺术性的植物群落景观。

四、增加合理的导游指示和安全警示牌,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制作、悬挂和摆放必须的树木简介牌、安全警示牌等,可起到宣传和普及植物学知识的作用,减少游人对草地和花木的践踏、破坏,保持园容园貌的良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误会和纠纷,培养游人的良好社会公德,创造至佳的社会效益,可直接提高公园品味和社会知名度。

五、加大对草坪杂草的综合治理,增加大叶油草草种的纯度。

由于多种原因,现在大叶油草中夹杂着生有矮小杂草,部分甚至比较严重。公园将加大人工清除杂草的力度,争取除了,除早,除小,对杂草严重的草坪施用选择性除草剂进行杀灭。对严重生长不良和光秃的地块进行换土、更新或补铺,力求没有明显生长的野草,大叶油草生长良好,纯度大,覆盖率高。

六、及时补种死亡、缺失的绿篱、花卉和乔木,保持绿地的整齐和完美。

公园部分绿篱、草坪和花木因为游人的过度践踏,或恶性杂草过多,或立地条件差,生长不良,已造成死亡或缺失(如大叶红草,马缨丹、龙船花、洋紫苏等),加上部分已补种但被台风刮倒扶正后死亡,或蛀干式害虫破坏的尖叶杜英等乔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地的完整和美观。公园将在春季多渠道筹措资金,补铺、补种或补植死亡或缺失、无更新价值的草坪、花灌木和乔木,争取在上半年全部绿地完好,生长势优良。

七、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和肥水管理,确保植物花繁叶茂,健康正常,生机盎然。

公园种植的大乔木数量比较多,移植时截枝后伤口多,造成天牛、木蠹蛾等钻蛀枝干式害虫的幼虫危害较普遍,如红刺林投、黄槐、尖叶杜英、人面仔等,另有白蚁危害细叶榕等大树和老树,建议采用人工防治和药物防治等方法加大综合防治力度。部分花木如蜘蛛兰、龙舌兰等的叶斑病害也比较多,平时多注意,预防为主,及时采取药物防治。由于公园部分地方土质差,砂石土多,保水保肥力差,一些花木生长不良,晴天和干旱天气宜加大灌溉量,生长期追施速效复合肥料或叶面肥料,休眠期时施够长效农家肥,保持花草树木四季常青,适时有花,生机勃勃。

八、做好防台风、防严寒等防护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在台风来临的夏秋季节之前,对根系较浅和树冠高大,重心不稳的乔木,剪掉部分树枝树叶,注意设立木桩护树,台风过后对被台风损坏、折断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清除积水和其它安全隐患。在寒冬到来之前,对剑麻、紫苏等热带不耐寒植物采取相应保温措施,所有乔木离地1.2-1.0米以下刷白约1:10的石灰水,可起防冻寒、病虫、美观的作用。

九、提高园艺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性强、战斗力强、反应快速的养护队伍。

经常对园艺工人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学习,条件许可时到别处参观学习,建立一支能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技术操作和业务工作,能独立开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队伍。同时注意培养技术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保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使各项工作步入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正常状态。

十、建立和完善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方便总结、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绿地内花草树木的编号、来源、树种(含名称、别名、学名、科属、产地、习性、用途等内容)、规格、栽种年月、生长势、日常养护措施、管护成效和自然条件、单项技术资料、统计报表、调查情况、总结报告等。、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分析和总结经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营造美好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必须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必须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必须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1.养护班长应每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情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内容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1.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所有材料入库必须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6.如打药车、小推车等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人签名。

1.养护人员服装统一,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2.工人大小便必须到生活区厕所,严禁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直接开除。

3.养护修剪的树枝、残花、以及枯枝落叶、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严禁养护区垃圾过夜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要做到节约用水,严禁浇水时流的满路都是,要做到人走水停。5.养护人员使用工具齐全,下班后现场不能遗留任何工具,如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50元。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空调由值日生管理,没人的时候必须要关闭,不能有长明灯现象。发现一次罚管理员100元。。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若发现有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的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日八点之前不得在宿舍区打药或剪草,以免打扰学生休息;做到最大限度减少躁声。

9.现场按区域划分十个养护区,宗照“谁养护、谁负责”的原则,养护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养护管理办法进行养护。

13.为保证提高养护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应实行分区“自检”及养护班长应随时检查养护工作,发现有养护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交现场管理员验收。

16.每个养护工人配备的水管自行保护,下班后盘好存放到隐蔽地方,不得到处乱扔以致水管丢失。

17.每个养护工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许任何人随便践踏草坪,折损树枝等。

18.保证养护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19.上班工作时间严禁嬉戏、打闹、扎堆聊天。违反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处以1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20.要做到文明养护,严禁与学生、老师及任何人发生冲突。违反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使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将机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弄清楚。

2、绿篱修剪机的用途是修剪树篱、灌木,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请勿用于其他用途。

3、绿篱修剪机安装的是高速往复运动的切割刀,如果操作有误,是很危险的。所以在疲劳或不舒服的时候,服用了感冒药之后或饮酒之后,请勿使用绿篱修剪机。

4、发动机排出的气体里含有对人体有害的一氧化碳。因此,不要在室内、温室内或隧道内等通风不好的地方使用绿篱修剪机。

5、以下各种场合,请勿使用。

(1)脚下较滑,难以保持稳定的作业姿势时。

(2)因浓雾或夜间,对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难以确认时。

(3)天气不好时(下雨、刮大风、打雷等)。

6、初次使用时,务必先请有经验者对绿篱修剪机的用法进行指导后和培训,方可开始实际作业。

7、过度疲劳会使注意力降低,从而成为发生事故的原因,不要使作业计划过于紧张,每次连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30至40分钟,然后要有10至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天的作业时间应限制在两个小时以内。

8、未成年者不允许使用绿篱修剪机。

1、使用绿篱修剪机时,要穿好适合室外作业的服装,并穿戴好以下保护用品:

(1)作业帽(在坡地作业时要戴头盔),应将长发扎起来保护好。

(3)防尘眼镜或面部防护罩。

(4)戴坚固结实的劳保手套。

(5)不易滑、结实的鞋。

(6)耳塞(特别是长时间作业时)。

2、请务必携带以下用品。

(1)机器附属工具及钢锉。

(2)适合绿篱修剪机使用的`备用燃料。

(2)替换用的刀片。

(4)标示作业区域的用具(绳索、木牌)。

(5)哨子(共同作业或遇紧急情况时使用)。

(6)砍刀、手锯(铲除障碍物时使用)。

3、请不要穿裤脚宽大的裤子或赤脚、穿凉鞋、草鞋等作业。

1、绿篱修剪机的发动机所使用的燃料是机油和汽油混合油,属易燃品。请不要在焚烧炉、喷烧器、炉灶等有可能引火的地方加油或存放燃料。

2、作业或加油时不要吸烟。

3、使用过程中没有燃料了,一定要先将发动机停下来,确认周围没有烟火后再加油。

4、加油时如燃料碰洒了,一定要将机体上附着的燃料擦干净之后,方可启动发动机。

5、加油后将容器密封,然后要在离开燃料容器3米以上的地方启动发动机。

1、在开始作业前,要先弄清现场的状况(地形、绿篱的性质、障碍物的位置、周围的危险度等),清除可以移动的障碍物。

2、以作业者为中心,半径15米以内的危险区域,为防他人进入该区域,要用绳索围起或立起木牌以示警告。另外,几个人同时作业时,要不时地互相打招呼,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3、作业开始之前,要认真检查机体各部,在确认没有螺丝的松动、漏油、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后方可开始作业。特别是刀片以及刀片连接部位更要仔细检查。

4、确认刀片没有崩刃、裂口、弯曲之后方可使用。绝对不可以使用已出现异常的刀片。

5、请使用研磨好了的锋利的刀片。

6、研磨刀片时,为防止刀刃崩裂,一定要把齿根部挫成弧形。

7、在拧紧螺丝上好刀片后,要先用手转动刀片检查一下有无上下摆动或异常声响。如有上下摆动,则可能引起异常振动或刀片固定部分的松动。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綠化、美化市容,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四川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園林綠化,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種植和養護各種樹木花草,以及規劃、建設和管理各種城市綠地的活動。

第四條城市園林綠化應堅持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分期實施、各負其責,城市生態與城市景觀建設相結合,國家、集體、個人建設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涪城區、遊仙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政府科學城的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專業隊伍建設管理外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鎮(鄉)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園林綠化工作。

第六條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開展並組織、指導有關單位進行園林綠化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不斷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應積極發展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創建園林式單位。

第七條城市園林綠地、設施、樹木、花草受國家法律保護,對違反本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檢舉、控告的權利。

第二章規划。

第八條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園林綠化規劃,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綿陽市城市總體規劃)編製,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組織實施。

第九條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指標;。

20__年城市綠化覆蓋率不低於40%,綠地率不低於3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

第十條城市園林綠地面積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規劃指標:

(一)東起東方紅大橋,沿涪江河堤南至南河大橋、御營小區,西至火車站立交橋,沿綿興路至北止於平政橋城區範圍內不低於28%;此範圍外的新建和開發區不低於32%。

(二)城市主幹道的綠地面積不低於20%;。

(三)河堤、鐵路、公路兩側應按規劃和技術規範種植植物;。

(六)生產綠地面積不低於城市建成區面積的1%。

第十一條城市各類園林綠地的總體規劃設計按以下規定審批:

(一)各縣(市、區)面積在九十畝及其以上的公園和風景區的總體規劃設計,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省建委審批;不足九十畝的,由縣(市、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省政府確定的古典園林、其恢復、保護、規劃設計,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省建委審批。

(三)居住區綠地、幹道綠化帶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報當地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各單位編製的園林綠化規劃,市管理的,報市園林、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區管理的,報區園林、規劃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經批准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必須嚴格執行。確需變更的,應按原規劃編製程序,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第三章建設。

第十三條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實行統一規劃下的分工負責制;。

(二)江河溪流兩岸、河灘綠地,由權屬單位和河道管理部門負責;。

(三)單位附屬綠地由各單位負責;。

(五)舊城改造和新區開發的綠地,由改造或開發單位負責。

第十四條城市各類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配套工程,應符合以下規定;。

(三)園林綠化投資應占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0.5--2%。

(四)園林綠化配套工程應與建設項目配套實施,並在基建工程交付使用前完成。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配套工程竣工后,應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凡驗收不合格或不能交付使用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指定園林綠化專業部門進行綠化,並按實需綠化費用的一55----倍收取綠化費。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因條件限制,園林綠地面積達不到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指標,並報經批准或經批准改變城市園林綠地使用性質的,均應按規定交納異地綠化建設費。

(一)異地綠化建設費包含異地征地費和綠化建設費。

(二)異地綠化建設費收取標準:

1、建成區內為200--250元秤方米;。

2、建成區外為150--200元秤方米。

(三)對繳納異地綠化建設費確有特殊困難的,經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酌情予以減免。也可用屋頂綠化、牆面綠化、護坡綠化、堡坎綠化沖減異地綠化面積。其折算方法是:

1、屋頂綠化按實際栽植面積的50%折算;。

2、牆面、護坡、堡坎綠化按實際栽植面積折算。

(四)異地綠化建設費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取,專戶儲存,用於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的3%。

第十八條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應與地上地下各種城市設施管線保持規定的安全間距。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兼顧管線安全和樹木生長的原則,統一安排。

第十九條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和城市其他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配套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由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和施工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城市園林綠地按以下規定管理:

(二)單位附屬綠地由其單位負責;。

(三)防護綠地由有土地產權的主管部門負責;。

(四)產權交叉的居住區綠地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管護費由房屋產權者承擔;其他居住區綠地,由房屋產權者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城市園林綠地或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

第二十二條因建設需要臨時佔用城市園林綠地,應徵得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同意,併到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到期歸還時,必須恢復原狀。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学校绿化是美化、净化学校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的根本途径。为加大学校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贴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团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学校绿化管理职责人为绿化管理员,学校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学校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职责区域职责到班,构成学校绿化维护网络。

三、学校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学校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职责,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学校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学校,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学校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供给的花木销售剪额*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学校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必须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教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规格符合要求。行道树苗木高度要求2米以上,分枝点高,高度与径粗比在100:1以上。

良种壮苗。品种优良,干形圆满通直(行道树),冠形好,有顶芽,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观赏树,株姿株态美,下部枝叶茂密。

根据本地条件选择适合其生长的树种,达到树与地的统一,树木才能生长良好。如果配置的树种,有某些部分不相适应,可通过人为的措施来改造栽植地,创造条件满足其基本生态习性的要求。要是人为措施上不合算,在技术上难于达到,可更换树种。

挖苗。挖苗保留根系越完整,对成活越有利。但土球大,重量增加,给挖栽、装卸、运输等带来很大困难。土球的大小,以树木胸径为依据,胸径30cm以下的树木,土球的规格是胸径的7倍~10倍。

包装。包装要求完整,捆扎结实,保护土球不裂、不碎,根系不受损。

运输。苗木装车不要过于挤压,运输要迅速及时,运输车要有篷遮荫挡风。途中要给苗木喷水,中途停车应停于蔽荫的场所,行车要平稳,免振碎土球。装卸要轻拿轻放,苗木要卸放在荫凉的地方。

挖穴。位置要准确,规格要适当,宽度应大于根幅或土球。

下足基肥。用有机肥混少量化肥施下,促进树木生长良好。

定植。栽植的品种要按设计图纸对号入座,树干要垂直,栽植深度以比原土痕深5cm~10cm为宜,风害严重的地区可适当深栽。行列树要求整齐。

立支柱。大树植后要立支柱,防止风斜风倒。

修剪。高大树木在定植前修剪枝叶和受伤、过长的根系。低矮的灌木及绿篱应在定植后修剪。

浇水。水是保证植树成活的关键。定植后必须连续浇水,在旱季尤为重要。通过浇水使土壤缝隙填实,使树根与土壤紧密结合,浇水时树身斜歪要及时扶正。

(3)水池边宜栽落叶少,不产生飞絮的花木,减少污染水面;

(4)绿地上栽的花木尽量不选用带刺和有毒的品种;

(5)花坛、花境应栽种色彩鲜艳,花香果佳的植物;

(6)选用抗性强的植物,减少病虫害和风害,保持较佳的景观。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把本园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第一条凡是本园区范围内一切业主(使用人)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园区业主(使用人)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为保持环境美化,请你看护本小区花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带,停放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带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第四条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第五条严禁私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第六条有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按《国家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学校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学校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学校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学校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2、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原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对本工种使用的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3、要爱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今年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按劳动保护和工具领用制度执行。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如马凳、跳板等一切登高承重的设施,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和领导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

5、要树立社会公德,严禁任何人偷拿材料送人拉关系,偷拿变卖,一经发现按处罚条例执行。

6、提高自身修养和劳动素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住宿要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能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不能夜不归宿,晚10点前必须归宿,如有事不能按时归宿,必须事先和领导请假。否则按管理条例处罚,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7、急公司所急,因工作需要加班,不要找借口推托。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加班工时扣罚工资。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9、正常情况下公司不鼓励加班,如工程急,确需加班,必须事先与主管领导打好招呼,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支付加班工资。

10、工地离公司近的职工伙食由公司统一管理,如在外地要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购物有经手、验收、审核三人组成。

1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强自身修养、素质和气质。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天缘公司和天缘人的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园林景观知识,尽职尽责完成业务拓展工作,并填写好记录回单,做好工作日记和每月的述职报告。

三、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戴公司胸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和反馈信息。

四、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营私舞弊,态度和蔼,言语有礼,诚实守信,胸怀坦荡,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宣传能力,吃苦耐劳,勇创佳绩。

五、要制订出月计划、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拜访客户,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使之立于不败之地。

六、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杜绝隐患,树立团队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响应公司的号召,按时参加公司、部门主持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