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协管工作制度(精选16篇)

卫生协管工作制度(精选16篇)

ID:7668618

时间:2023-12-23 20:01:06

上传者:梦幻泡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遵守,才能实现其目的。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乡镇卫生协管工作制度

3、建立管理相对人及单位电子文本档案,资料更新及时、准确。

5、上级下发的专项整治等卫生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要归档保存,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专门的档案。

范文二、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主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的形式进行。

5、每期培训结束后,对相关培训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范文三、

7、妥善保管举报投诉的相关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卫生协管巡查工作制度

(一) 食品安全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 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办公 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 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 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 者、 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 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乡镇水厂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 员健康证, 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 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 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 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 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 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范文二、

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辖区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干部、乡村医生、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或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协管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工作时间不饮酒,不得酒后实施卫生监督巡查。

六、不准以权谋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

七、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八、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九、不准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商品或接受监督对象提供的服务。

十、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得擅自行使扣押、收缴、销毁等行政强制措施。

1、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卫生安全问题。

2、发生的各类饮用水污染、放射污染事件(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3、因饮(使)用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造成的健康损害;

4、住宿、理发、娱乐、医疗等公共场所和服务行业无证经营行为;

5、其他违反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6、各类卫生监督知识的咨询。

1、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4、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5、卫生监督协管员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6、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诉、举报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上报,不得延误。

7、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必要时向投诉人反馈。

1、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或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整改意见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制作《案件转交单》,并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并转交相关调查情况。

3、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要立即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

4、在上报违法案件后,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

5、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按照卫生监督意见,对卫生行政处罚过的单位进行复查,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要及时制作《案件转交单》并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限迅速报告,服从卫生监督机构指挥,配合开展紧急应对工作。

1、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发现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立即上报所在地卫生监督协管员,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卫生监督信息员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紧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2.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市卫生监督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市卫生监督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公共场所卫生、农村集中式供水、城镇二次供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组织下,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组织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辖区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干部、乡村医生、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或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机构。

一、市卫生局每年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卫生监督服务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贡献的;

(四)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卫生局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暂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撤销卫生监督协管员资格。

(四)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予以解聘。

(一)符合退休条件的;

(二)调离公共卫生工作岗位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撤销卫生监督协管员资格,收回卫生监督协管员证件:

(一)因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

(三)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卫生协管工作制度

五、禁止接受管理相对人安排的任何休闲娱乐活动;

六、禁止执行任务时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

七、禁止泄露监督工作机密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机密;

八、禁止参与有损卫生监督协管员形象的活动。

乡卫生院协管工作制度

1、根据县卫生局赋予的职责,掌握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等相对人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2、对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执行卫生行政处罚。

3、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5、做好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2、对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应迅速控制违法行为的进一步扩展。

7、妥善保管举报投诉的相关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主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的形式进行。

5、每期培训结束后,对相关培训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建立管理相对人及单位电子文本档案,资料更新及时、准确。

5、上级下发的专项整治等卫生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要归档保存,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专门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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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协管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当辖区内卫生监视协管工作,卫生监视协管站(或卫生监视分所)负责具体协管工作,职责以下: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展开疑似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毒、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搜集、信息报告,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进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展开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视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展开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职员展开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视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展开巡访,发现题目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展开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展开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和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展开巡访,发现相干信息及时向卫生监视机构报告。

(六)接待辖区内相干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辖区卫生监视机构报告,协助卫生监视员展开相干卫生监视执法工作。

(七)配合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视机构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八)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分和卫生监视部分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卫生监视协管工作(本文来自范文家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任务。

二、卫生监视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卫生监视协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遵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卫生监视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展开卫生监视协管工作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正当。

(三)在展开卫生监视协管时必须佩戴《卫生监视协管员聘任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对管理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不得私自收缴罚没款和物品。

(五)不得泄漏应属保密的有关事项,保护患者隐私。

(六)不得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管理相对人。

(七)不得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

(八)不得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卫生监视协管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一)乡镇(社区)卫生监视协管站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记录、登记、调查和回复属于管辖区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接待工作,具体记录所反映题目,同时,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干私人信息。

(三)卫生监视协管按待处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切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干的投诉举报信息报告当地卫生监视机构,并协助卫生监视员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视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终了,并予以答复。

(五)投诉举报者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提倡署真实姓名。

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4、确定卫生违法行为的.案件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协助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

范文二、

4、受理辖区内举报投诉的先期介入初查工作,将初查情况及时反馈卫生监督所;

6、及时、主动发现违法案件并上报,对本辖区的非医活动及时主动介入并报县卫生监督所

7、负责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登记和先期介入工作;

8、摸清辖区内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并建立分户档案;

9、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

卫生协管各项工作制度

1、      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与经费兑现的原则;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所。

由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协管领导组进行考核,呈报县卫生局公共卫生项目考核组抽检复核。

考核项目占分比值:组织保障(17);组织管理(22);实施效果:督导检查(37)、信息报送(6)、举报投诉(10);经费使用(8)总分为100分。

考核的档次: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进行整改,二次验收不合格不予兑现经费。

考核标准:见附表《万荣县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镇考核标准》

考核采取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方式。卫生监督所项目考核组每季度开展对各乡镇卫生院项目检查督导,半年及全年进行两次综合评估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项目经费;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对各村卫生室开展工作督查,半年及全年对各村卫生室、进行两次综合评估考核,接受县项目考核组对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的抽查复核。主要步骤:

1、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查阅乡镇卫生院的协管机构、制度、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分户档案、影像等资料;听取单位领导、协管员、被监督单位社会等方方面面意见和建议。

2、随机抽查,现场考核。对被监督单位分类分户,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检查对象,查验有无证照;档案资料、文书制作、信息报送、案件转交、举报投诉、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情况。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额兑现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项目下拨经费挂钩,考核合格,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按项目总经费全额下拨;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80分(不包括80分)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予按项目总经费的90%拨款,如整改仍不达标的不予拨付,并取消其下年度项目工作服务资格。对考核优秀,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酌情予以奖励,并呈报县卫生局公共卫生股备案。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

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县公共卫生项目股的监管下进行,在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中,发现项目实施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责任心差、工作能力差、任务完成差、甚至有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的,或者有违反卫生监督员五条禁令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提供公共卫生监督协管资格,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聘,撤销相关单位责任人职务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触犯刑律的,报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我院卫生协管监督科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以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监管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我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突发应急事件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开展餐饮场所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澡堂、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7、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8、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0、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保证学校有一个优美、清洁、卫生的环境,师生有一个文明,舒适的工作、学习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校长为组长,下设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年级组长为组员,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使师生达到健身的目的;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教学水平,做到“六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

三、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并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保证学生两操、两课、一活动的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小于10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坚持两操、两课、一活动,并保证其质量。

五、抓实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做好防治,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等。

六、细致做好学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学生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宣传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认真完成学生每年的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八、加强卫生室的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医务卫生人员和设备,充分发挥卫生室的职能作用;做好“药品器械帐目”,“师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九、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的管理制度。坚持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在工作中统一着装;食堂的食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有固定的厂址、厂家,保证进校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证师生健康。

十、弘扬红十字会的宗旨和“十六字”精神。

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组织,发展红十字会员,开展“5.8”世界红十字会纪念日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救护、包扎止血,小伤小病的处理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十一、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卫生院工作制度

2015年我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2015年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2号)和《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天政[2015]128号)文件精神,完善和执行基层综合医改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的公立卫生院监管制度,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质量是效益的根本,我院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小组,在院内开展质量考评,并定期将考评结果公布,接受全院的监督。严格执行十二项医疗基本制度;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职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学习,树立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地提高医疗技术,完善自我;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病历书写质量,处方的规范化,临床合理用药,不滥用抗生素;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医生、护士的'交接-班不能照本宣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废弃物处理专人负责,并按相关的制度执行;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工程。继续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三、做好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1、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免疫接种管理,确保安全接种。推进二类疫苗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预防接种规范门诊的管理要求。

2、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继续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机制,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防治知识普及率。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确保新涂阳肺结核病发现率在7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治愈率在85%以上,初治涂阳病人完成治疗率达90%。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

3、继续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抓好“降消”工作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巩固和完善爱婴卫生院的创建工作。

4、进一步免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卫生人才招聘、培养工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招募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2、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各类档案;积极申报开展我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激发全体职工的学习能力。

3、加强与市医院、中医院的技术协作关系,提高我院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财务管理

1、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白条入帐,票据审批报销一枝笔,增收节支。

2、为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根据市卫生局绩效考核方案,以服务数量、质量、劳动纪律和居民满意度每月对职工进行考核,并发放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坚持两手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2015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我院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申报2015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为此我们将加强我院班子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思想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卫生纠风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严格b超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制度。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七、其它

1、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2、强化对行政村卫生室人员、药品、财务、业务的管理,完善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做好社会卫生管理及卫生普法教育工作。

3、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农保中心把医院管理系统接入全省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即时结算。

4、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卫生、职业卫生、集中供水监管。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的预案。

5、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

6、为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能形成长效机制,督查考核工作行之有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组。

7、履行对本院、以及村卫生室的监管,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卫生工作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http://。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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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制度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1989年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所是附属于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第三条、卫生所必须以医疗为中心,努力完成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卫生所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一条、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二条、成立保健室,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及科室设立

第一条、卫生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体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其次是参与学校其它与卫生有关的事务性的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工作。

第二条、卫生所内设立诊断室、药剂室、注射室、观察室、换药室。

第四章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业务交流。

第二条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做好传染病、精神病的登记工作,每月统计一次药品进出情况,教职工用药情况,门诊人次等数据。

第三条  医疗收费制度

对学生、教职工收取药品成本费,挂号按0.30/人元收费,对参保大学生按药品成本费60%收取。

第四条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监测、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组织新生入学和毕业生体格检查,对在校大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测定,建立学生体检档案。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护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第五条  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动动列入卫生所的工作范围。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师生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卫生所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三、有计划地做好室内外环境的定期消杀工作。

第六条  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遇有用量、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三、药品必须经常检查,加强管理,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及积压失效等现象。

四、调剂台及储药瓶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处方应严格保管。

五、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第七条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二、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晟二醛)定期更换。

三、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换。

四、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五、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如绿脓杆菌感染)。

六、负责做好换药室的清洁,消毒和物品保管工作。

第八条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室内每天要用紫外光照射半小时。

六、准备抢救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    健康监测与卫生监督

一、每年对新生入学健康检查。

二、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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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制度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条例》及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和学生的健康状况。

2、每学年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制定出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整理、有总结。

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对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转诊工作,把每次的体检状况统计数据后制成曲线表制表上墙。

4、做好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工作。遇到有突发传染病事件,马上向市、区疾控中心上报。

5、做好学校、教学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监督、体育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以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如青春期教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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