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存放管理制度(优质21篇)

危化品存放管理制度(优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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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4 00:47:24

上传者:琉璃

规章制度在组织中起到统一口径、降低冲突概率的作用,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具有重大意义。每个组织都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

危化品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需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5.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7.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

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 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八、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九、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 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实验室要保持通风,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实验室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实验室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

4.实验室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实验室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实验室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为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派专人进行登记、核对、检验入库药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实行库存药品明细台帐日清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7.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8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9.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10.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引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11.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12.购买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按量到指定部门购买,要根据药品性质,按有关规定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13.实验室废弃物要做好科学处置,并认真填写好实验室废弃物调查表。

14.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15.学校要对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记录,做到及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危化品管理制度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平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近,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平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药品实行隔离放置,设置专用药品室,严禁同其它药品混杂一起,药品室特别加固防盗。

二、危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进入危险药品室,不得私自拿用危险药品,严禁专管员私自向人提供危险品。

三、实验所需危险品,授课教师应事先填写使用申请单,报请教务处批准、备案。

四、危险药品的使用单应写清药品名称、用途、有何危险性,写明领出的数量、使用的'数量及归还后数量,并由授课教师、药品专管员签字。

五、废弃、过期的危险品应单独封存,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古冲小学。

20xx年9月。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危险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沙土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危险品保管室(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的范围:危险物品系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

二、学校因需购买危险物品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本制度严格管理。学校因需要购进的危险物品须由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并将购置日期和数量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三、使用危险品时必须熟悉使用物品的性能特点,要按规范操作使用,杜绝违章操作,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品则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

四、实验室所存危险品只供教学使用,一切无关人员禁止取用,且每次取用危险品都必须把取用人、用途、数量、日期记录在案,即取即用,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慎防散失。

五、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危险品、毒品库(柜)是否完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六、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万一出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责任人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尽可能采取措施抢救受害者、保护学校财产,防止遭受更大的损失。

七、危险品管理的未尽事宜按市公安局关于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危险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沙土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危险品保管室(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注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需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5.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7.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四条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计划,按照太煤化供字(2014)96号《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物资采购范围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购部分由供销分公司统一实施采购,自行采购部分严格按照供销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自行实施采购。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

第十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使用单位供应部门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一条各单位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危化品的供应商、检验、入库、存放、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危化品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十二条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五条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必须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七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二条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第二十四条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一条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三十二条危化品及其用户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三条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材料科、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材料科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危化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控制手册》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存储各类化学气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危险品仓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所有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入库物品是否与计划品种相符,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有无破损和泄漏,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入库时要严格按划分区域摆放,有相应标识牌,不得乱放。对入库的液体桶装(重量不超过15kg的)危险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桶;入库的固体危险化学品,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以防止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五.仓库应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并经常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以减少风险。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时,按《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六.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领用时由各班组长根据当班生产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经主管负责人签批后由专人领取搬运。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危险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七.仓库外应有明显名称标识和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内应悬挂本制度及所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告示牌”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预案》。

八.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区,严禁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吸烟或带火种。

九.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照明及开关采用防爆型电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器材的可靠有效。

十. 仓库管理人员和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实施以前发布的规章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编制部门:公司安全科

审核批准:

颁布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危险化学品存储仓库不同于普通储物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存储危化品。

1、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的检查登记和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及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及防火设施的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库区人员的安全责任制以及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2、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4、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剧毒化学品实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5、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6、装卸毒害品人员作业中不得饮食,并应当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洗涤面部、手部、漱口。

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人员应当佩带手套、口罩、穿防静电工作服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防止摩擦和撞击。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带钉鞋。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装卸腐蚀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须的防护用具。操作时,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撞击。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7、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烟火。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仓库的所在地应与生产场所及职工宿舍保持一定距离,库房要保持通风,并安排专人看守。

2、仓库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仓库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

3、库房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库房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4、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派专人进行登记、核对、检验入库药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5、危化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实行库存药品明细台帐日清制度。

6、为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

成都市武侯区园林绿化工程队

2015年9月10日

剧毒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制度执行。

严格五广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剧毒品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

保管员应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每月定期向

生产科长报告剧毒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

液氯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和验瓶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氯乙酸仓库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垫好垫板。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保管员应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对使用过的氯乙酸包装袋统一回收,经用碱水洗净,检验合格后方可卖出,并告诉顾客不准存放食品。

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厂长汇  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

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医院危化品管理制度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化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的所在地应与生产场所及职工宿舍保持一定距离,库房要保持通风,并安排专人看守。

2、仓库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仓库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

3、库房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库房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4、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派专人进行登记、核对、检验入库药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5、危化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实行库存药品明细台帐日清制度。

6、为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职责。

4.1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对本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3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安全主任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仓管人员的送外培训取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仓管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安全主任负责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1-2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物控部根据各部门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单采购危险化学品。

4.9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管理。

4.10制造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4.11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物控部采购危险化学品前,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本厂设有危险化学品小仓库,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应贮存在危险化学品小仓库内。

6.1.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

6.1.3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危险化学品仓管人员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2.2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应正确佩戴。

6.2.3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4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等)。

6.2.5稀释剂、酒精等易燃液体同库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专库、专存。

6.2.6油漆、稀释剂、酒精、煤气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仓库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2.7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如:煤气等)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6.2.8贮存油漆、稀释剂、酒精、煤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其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防爆、防静电接地要求,其电气连接处应进行可靠的电气隔离密封。

6.2.9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6.2.10库房设置温湿度计。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2.11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其电气线路应符合防爆要求。

6.2.12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的仓库,应设置防液体流散的设施。

6.2.13各种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经仓管人员验收;仓管人员应进行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

6.2.14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6.2.15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必须动火时,危险化学品应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按动火作业的类别落实安全措施、签发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实施。

6.2.16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6.2.17危险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储存,应符合“五距”(墙距:0.5米;柱距0.3米等)要求。

6.2.18危险化学品包装要求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主任联系并进行安全处理。

6.2.1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切断电源。

6.2.20装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一品一用,严禁混装和混用。

7.1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7.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其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3岗位应有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包括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4岗位现场应有可靠的通讯、报警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如:洗眼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等)。

7.5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6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容器内进行移液作业,应使用有导除静电功能的抽料管。

7.7危险化学品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车间物品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如:酒精)不得混放,应有安全间距或分开存放。

7.8使用危险物品岗位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7.9铁桶开桶盖时禁止使用铁质等产生火花的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7.10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7.11盛装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清洁干净,两者相遇能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7.12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7.13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7.14桶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全主任联系协同解决。

7.15安全主任定期组织从事危化品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应积极给予治疗和处理,并提出相应建议。需调换岗位或变更工种的安全主任应立即执行。

8.1销毁、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制订销毁处理方案,其方案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安全主任批准后实施。

8.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专人负责销毁。

9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9.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9.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记录。

《危险化学品进库登记录》《危险化学品领取、退回记录》《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或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

3、建设工程内部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以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6、危险品物资应专库专用、分类分储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储存,氧气、乙炔、油漆应保持间距2m以上存储,并用定做的铁箱存储,实行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部位、定专人负责的“五定”保管制度。

7、危险品物资入库出库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帐目清楚、紧密把锁,危险品物资品种不同不得同一库储存。

8、库房周围严禁运用明火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遇确需动火时必须经领导审批,并经消防、安全员核实,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9、在夏季由于天气炎热,一般在气温30℃以上时,禁止发放危险品物资。

10、危险品库房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及标语,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况。

11、危险品库房内严禁存放与危险品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发放危险品时吸烟。

12、危险品保管员要有防盗、防火、防爆、防毒、防破坏意识和基本知识。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三职责。

3.1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3.3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4.1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科、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审批。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5.2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安全环保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本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安全环保科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4.6.3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具体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危化仓库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控制手册》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存储各类化学气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危险品仓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所有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入库物品是否与计划品种相符,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有无破损和泄漏,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入库时要严格按划分区域摆放,有相应标识牌,不得乱放。对入库的液体桶装(重量不超过15kg的')危险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桶;入库的固体危险化学品,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以防止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五.仓库应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并经常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以减少风险。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时,按《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六.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领用时由各班组长根据当班生产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经主管负责人签批后由专人领取搬运。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危险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七.仓库外应有明显名称标识和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内应悬挂本制度及所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告示牌”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预案》。

八.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区,严禁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吸烟或带火种。

九.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照明及开关采用防爆型电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器材的可靠有效。

十.仓库管理人员和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实施以前发布的规章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

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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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三、定义

四、参考文件

4.1《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五、职责

5.1由物流部负责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

5.2生产部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六、工作程序

6.1危险化品仓库是本公司的防火重点部位,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仓库管-理-员专门负责。

6.2 每日做好防火检查,并记录,保持库内通风,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有物料堵塞。

6.3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规要求,定期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资格证上岗。

6.4 危险化学品仓库实行严格的班组日常检查和部门定期(至少每周)巡检制度,日常检查每两小时一次,检查必须有记录、并存档。日常检查白班由仓库负责,晚班由安全巡检员负责,非岗位工作人员进出仓库必须经仓库主管审批。

6.5库内温度高于30℃时应开启棚顶喷淋系统进行淋水降温,以保证库内温度符合要求,对于用储罐储存的溶剂可同步开启储罐顶部的喷淋水管对储罐进行降温,并做好降温记录。

6.6 甲、乙类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性质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包装应保持完好,堆垛应按规定留出合适间距,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

6.7在库内醒目位置标明库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即msds)及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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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库存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储存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进行安全性检查,并限期处理。

6.9 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爽,不得有废纸、草绳以及粘油纤维等可燃物品。

6.10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仓库工作人员应穿好防静电工作服,不得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操作时应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滚动和倒置,装卸设备需采用防爆型。

6.1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库房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仓库的工作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并将仓库上锁。

6.12 按甲级防爆区要求定期(三个月一次)通知防雷检测机构检测仓库的防雷效果,要求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6.13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内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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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出入库、使用及废弃化学品的处理。

3.0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公司进厂危险化学品台帐。

3.2人事行政部部负责易燃易爆库房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过程的安全管理,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

3.3各生产部门负责各自的专属库房和使用化学品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0术语

4.1危险化学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5.0制度

5.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5.1.1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1.2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

5.2.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a)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罐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储罐内单独存放。

b)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内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储存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c)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应定期监测。

d)相互禁忌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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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储存有火灾、爆炸性之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g)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剧毒物品的库房,应为易冲洗的、不易燃烧材料的地面,有防止产生火花要求的库房地面,需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5.2.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5.2.3储存部门人员的安全要求

a)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部门管理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处置。

5.2.4易燃液体储存

a)易燃液体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酸类。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必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储存(如苯、汽油、煤油、润滑油等)用储罐存放,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b)专库转储,不得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

5.2.5剧毒品储存

a)剧毒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应良好。 b)严禁将剧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

c)储存剧毒品,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装破损的不予储存。 d)应注意根据剧毒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应急方法。

5.2.6腐蚀品储存

a)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库房。

b)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5.3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5.3.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得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5.3.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3.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3.4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3.5搬运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5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

5.5.1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接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培训并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5.5.2生产部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退回。

5.5.4使用剧毒物品的部门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5.5.5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5.6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5.6.1管理部负责把公司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市环保局。

5.6.2公司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集中收集,由物资同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6.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6.4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6.6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标志。

5.6.7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降解的包装物。凡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含有危险物质,必须进行检修清洗、置换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理。

5.6.8剧毒品用完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6.9贮存、处置危险废弃品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5.6.10转移危险废弃物,由管理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弃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5.6.11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在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5.6.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主管领导和当地环保局以及有关部门报告,若引起重、特大事故,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

5.7.1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5.7.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液化石油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5.7.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5.7.4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5.7.5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5.7.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7.7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5.8中毒人员的抢救。

5.8.1安全进入毒物污染区

对于高浓度的腐蚀性等毒物污染区以及严重缺氧环境,必须先予通风,参加救护人

员需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其他毒物也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入内救护。同时应佩戴相应的防 护用品、氧气分析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报警仪。

5.8.2迅速抢救生命

中毒者脱离染毒区后,应在现场立即着手急救。心脏停止跳动的,立即按压心脏部位的胸壁或 作胸外心脏按压;直接对心脏内注射肾上腺素或异丙肾上腺素,抬高下肢使头部低位后仰。呼吸 停止者赶快做人工呼吸,做好用口对口吹气法。剧毒品不适宜用口对口法时,可使用史式人工呼 吸法。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可同时交替进行,直至恢复自主心搏和呼吸。急救操作不可动作 粗暴,造成新的损伤。眼部溅入毒物,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或将脸部浸入满盆清水中,张眼并不 断摆动头部,稀释洗去毒物。

5.8.3彻底清除毒物污染,防止继续吸收

脱离污染区后,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对于皮肤、毛发甚至指甲缝中的污染,都要全部清除 对能由皮肤吸收的毒物及化学灼伤,应在现场用大量清水或其他备用的解毒、中和液冲洗。毒物 经口侵入体内,应及时彻底洗胃或催吐,除去胃内毒物,并及时以中和、解毒药物减少毒物的吸收。

5.8.4送医院治疗

经过初步急救,速送医院继续治疗。

5.8.5具体的急救方法参照各种不同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

5.9监督检查

5.9.1管理部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台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特性、最高储量、责任人等,按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5.9.2生产作业工人,每天(班)进行多次班前、班中安全巡检查活动。

5.9.3车间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安全巡检活动。

5.9.4管理部每天至少一次抽检,每周一次综合性检查。

5.9.5夜间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定时做巡回检查。

5.9.6节假日前后作安全检查,节假日值班,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

5.9.7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6.0《车间危化品使用规定》

6.1《剧毒品仓库管理办法》

6.2《易制毒仓库管理办法》

7.0相关记录

7.1《危险化学品台账》

7.2《危化品仓库安全检查记录》

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废弃过程中由于防护不当或违规而导致的各类事故,以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危险化学品相关活动及作业。

3.责任

3.1安环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部门配合履行本制度。

4.内容

4.1定义

危险化学物品,是指国标(gb13690-92)分类标准中的8类危险物质: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5.内容

5.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2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安全数据需包括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5.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

5.2.1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供货商及运送车辆、押运人员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运输需有资质,押运人员经培训合格有上岗证。

5.2.2 化学性质相抵制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同一辆车上混合运输。

5.2.3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 仓库管理人员对装卸区进行标识,确保厂区其它员工不进入装卸区, 并检查装卸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监督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按正确的方式轻装轻卸,严禁拖、拉、抛、滚。

5.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5.3.1仓库保管的易燃易爆品,必须在专库储存。

5.3.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5.3.3危险化学品按性质及不兼容性分隔离、隔开、分离在种形式储存(见附件1),同库房要满足“5距”要求。

5.3.3.1顶距:须为50cm以上,人字形屋顶,堆货顶面以不超过横梁为准。

5.3.3.2灯距:货物距离灯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cm;

6.3.3.3墙距:外墙距在30cm以上,内墙距在30cm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6.3.3.4 柱距:为20cm以上。

6.3.3.5堆距: 50cm以上。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5.3.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3.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3.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5.3.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5.3.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5.3.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并定期检测。

5.3.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5.3.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厂区安环主任批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5.3.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3.14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严格参照公安部门规定的“5双”(双人保管、双锁、双台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制度执行。

5.3.14.1剧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储存,不得与其它物质混放,库房要求干燥通风、无积水、堆垛严格执行5距规定。

5.4.1生产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专门设区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班次用量,并做好各项防火防泄漏措施,悬挂安全技术说明书,设置警示标志,通风良好。

5.5.1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厂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区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5.2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5.3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5.4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5.5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 5.6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5.7剧毒品用完的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5.5.8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5.5.9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备案。

5.5.10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订在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7.1附件1《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

附件1

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摘自gb15603)

危化仓库管理制度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

剧毒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制度执行。

严格闲杂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剧毒品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

保管员应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每月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剧毒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

氰化钠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和出厂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铁桶及附件破损。

氰化钠仓库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垫好垫板。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轻装 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保管员应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对使用过的氯乙酸包装袋统一回收,经用碱水洗净,检验合格后方可卖出,并告诉顾客不准存放食品。

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

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1.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化品企业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活动,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采购、销售业务的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责。

3.2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4.工作程序。

4.1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要求。

4.1.1公司采购人员必须了解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4.1.2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有生产厂家、地址、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1.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要生产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向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二年备查。

4.1.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4.1.5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以销定购,合理编制进货计划。

4.1.6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应按合同进行验收和登记,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并通知供货单位。

4.2.1销售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危险化学品业务人员培训,并要求取得上岗资格证。

4.2.2销售人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尤其对产品包装方面必须对售出产品的名称、规格、性能、标签严格检查,以便能正确和及时处理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2.3销售人员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必须对营销对象进行考察,确认其企业是否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资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业务往来。

4.2.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对销售量做好记录,定期核对销售情况危险化学品的进货、出售、发货应进行登记,登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件重量、生产公司家和批号等;并向顾客提供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与供货单位与买方之间危险化学品流通环节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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