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学校(优秀19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学校(优秀19篇)

ID:7725122

时间:2023-12-24 10:13:45

上传者:紫薇儿

学校是一个传承文化的地方,它在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传承。学校活动的益处和意义,以下是一些案例和学生的体会,让我们一起思考。

学校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1.1禁止在办公室乱拉乱接电源线。

1.2严禁在学院任何区域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

1.3靠近窗户的`办公室尽量减少开灯,利用自然光照明。

1.4下班或办公室人员全部外出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全部照明电源,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1在气候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能开窗户的办公室尽量不开空调,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既有利于身体健康,又能减轻学院的电力负荷,节约能源。

2.2室内温度高于或等于30摄氏度时才允许开启空调,温控设置不得低于26度,并必须将门窗关闭,禁止在开空调的同时打开门开窗。

2.3下班后或因用餐、会议、外出等原因出现办公室无人值守时,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空调。

3.1下班或外出办事超过两小时不使用电脑时,应将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关闭,以免因长时间待机造成资源浪费。

3.2所有办公电脑不得安装非办公用的其他软件,关闭监视器时间全部设置为10分钟。

3.3禁止在任何时间段内用学院电脑看电影、网络视频,玩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源。

3.4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所有办公设备的电源,包括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

4.1全体教师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维修,确保供水正常。

4.2、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及时报告维修破损的供水管道和龙头开关。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水白流”等现象。

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教学生活用水用电。确保用水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水电浪费现象发生,培养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增强节水节电意识,提高能源利用率,创建节约型校园,制定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建立健全节水节电领导小组。明确节水节电责任人,经常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用水用电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二、各教学、生活、公共等场所不私接供电线路,如确实需要使用时,应上报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按规范进行操作。

三、后勤部门将组织水电维修人员,经常到各水电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水电行为进行排查,保证水电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学、宿舍、商业单位和个人,应按学院规定使用供水供电设备。需要使用超额水电,须向学院申报批准后,由后勤部门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容。

五、增强人人自身节约意识,室内白天日光充足时,应关闭照明灯具,需要开灯照明时,做到人走熄灯。并关闭不使用的电气设备。

六、晚自习应集中上课,人少上课时,应视情况减少开灯数量,课后随即关闭灯具。

七、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及其它房间,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经学校批准的,禁止使用电热器、电暖气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违者除没收电气设备外,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八、单位寝室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等用电设备,在下班后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电源。

九、教学楼、寝室等公共场所,熄灯前应检查供电、供水、供暖情况,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

十、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时节约用水,洗漱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十一、保洁员在清扫卫生时应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使用水电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洁员节水节电情况作为当月卫生保洁考核项目之一。

十二、各单位要经常开展节水节电活动,进一步培养师生、员工的节水节电意识。随手关闭不需要的水电开关。并按区域将责任落实到人。

十三、经常维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减少大功率、大能耗水电设备使用。推广节电、节水、节煤设备。

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用水、用电设备不断增加,特别是夏季来临,学校水泵房供水设备、配电室变压器已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学校全年花费水、电费约xx万元。为创建节约型校园,希望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把节约用水、用电作为一种习惯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杜绝身边不和谐现象:教室、宿舍无人,而灯照样开着,风扇照常转着;白天光线充足时灯也全部打开,对长明灯无动于衷;厕所、公用水龙头人走水照流,对水长流视而不见。“有水当思无水之苦,有电当思无电之痛”!面对这些无处不在的浪费行为,节约用水、用电刻不容缓。节约不仅是一个人素质、修养的体现,更是一份社会责任。为此,总务处向全体老师、同学们发出“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节约倡议:

1、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开始,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

2、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用盆洗脸洗手;不用时随手关紧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下班或下课离开办公室、寝室、教室,请关闭电脑、电风扇、打印机等一切设备电源。

4、在光线充足时不开照明灯,在办公室、寝室以及教室内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5、办公场所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并严格控制温度设定和开关时间;在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6、提高教室使用效率,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或集中使用教室资源;在下课后,最后走的老师或同学请关闭教室照明灯。

7、增强责任意识,若遇水电浪费现象无法关闭时,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报修电话:88253112)。

8、积极带头宣传节水节电观念,敢于并及时制止水电浪费行为。

9、节约用水、用电,做到身体力行,带动身边的老师、同学参与节约,从细节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吧,让节约用水、用电不仅仅成为一句干枯的口号,用我们的举手之劳换来一方净土、一片蓝天,让节约用水、用电的绿色情怀填满我们的心房,响应节能环保号召,从我做起,为建设节约型校园贡献我们的力量,您的参与是对学校发展最大的支持!

亲爱的同学们:

水是生命的源泉,电是发展的动力。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水资源现状着实令人担忧,而今年发生在云贵川等西南地区历史罕见的干旱,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节水警钟。一方面我们面临着水电资源短缺的严重困扰,另一方面却又存在着严重的水电资源浪费现象。有水当思无水之苦,有电当思无电之痛……如果说干旱是缺水缺电的“天灾”,那么比“天灾”更严重的则是“人祸”,随处可见的人为浪费水电是缺水缺电的直接,更是我们水电资源的头号敌人!在我们学校,时常能看到这种现象:办公室、教室、宿舍、走廊无人,灯却照常开着,白天光线充足时灯也全部打开,长明灯现象随处可见,计算机不关机习以为常。公共厕所、公用水龙头等人走水照流,对长流水见惯不惊,与己无关。面对这些无处不在、浪费水电资源的行为,节水节电刻不容缓,我们应该立即行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和勤俭节约习惯。现特向全体师生员工提出如下倡议:

1.进一步增强水电资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力争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减少一份污染,保护一份资源。

2.树立正确的水电使用观念,坚持够用为原则,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以节约为准绳,讲究适量用水,节约用电。

3.人走水停,人离灯灭,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良好习惯。用水完毕,注意关紧关牢阀门,坚持一水多用,循环使用,一灯多用。

4.发现水管、开关等处有漏水的现象,以及电器开关或其他用水用电设施损坏的情况,及时向维修单位报告(公寓楼内报公寓管理员,其它报修24小时服务电话:5331),维修单位及人员第一时间做好抢修工作。

5.供暖期间,尽量关闭门窗,严禁放用暖气用水,努力营造温暖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6.学生公寓楼内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自改装用水用电设施。

同学们,无水,生活不再翠绿,无电,生活不再光艳,一滴水可以滋润干涸的心田,一度电可以点亮漆黑的征途。来吧!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自觉做好节约水电的先锋员、宣传员、监督员,制止身边浪费能源现象发生,珍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贡献一份力量,来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全院广大师生员工: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提出“坚持不懈地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电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水意味着直接为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松花江做出了应有贡献。随着我院不断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水电消耗逐年递增,20xx年我院水电费达到530余万元,占学院每年经费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坚持发展投入与节约并重,以节水、节电,合理利用资源为突破口,逐步形成节能型校园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上,不仅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也是我院师生当前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仅以水资源为例:人类的淡水资源是及其有限的,全世界的水有百分之九十三是咸水,淡水只占有百分之七,而能喝的水只有百分之零点八,全世界五十亿人口就靠饮用百分之零点八的淡水。在我国的北方,尤其是西北严重缺水,沙漠化、半沙漠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冬天,在我国北方出现的“风尘暴”现象就是环境遭破坏、严重干旱的后果。

因而,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珍爱我们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已成为世界的潮流,也是制定的基本国策。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更是我国政府在加入wto时向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时值我院新学期开始,各项工作正走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在此向全院师生员工发出倡议:

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全力“建设节能型校园”,从我做起,从身边细节小事做起,全力开展节水、节电行动,共建节能校园。

一、认真学习《节约能源法》,学习节能知识,培养节能意识,在思想上树立“节约有益你我,浪费等同犯罪”的节约观念。

二、在日常生活中从小事、细节做起:

节约每一度电——教室、寝室、办公室内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灯有人时开启、离开时随手关闭;教室、办公室照明灯(灯下无办公桌的)关掉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电气设备不用时一律关闭电源;饮水机不要长时间处于开水状态;电脑短时间不用时应设置为待机状态,长时间不用和中午午休时应关闭电源;关掉显示器和音箱,不要无休止的听音乐和玩电脑游戏;下班后要求关闭所有办公设备,并切断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节约每一滴水——提倡使用脸盆洗脸、洗手、洗衣;洗漱时缩短用水时间;回收暖壶过夜的剩水,供搞卫生使用;禁止使用水管冲洗车辆。

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率先垂范,做节约能源的表率。

四、今年我院新安装使用了一些技术节能设备;除了这些技术节能设备,学院还将设立节能员对节能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加强对独立核算单位、出租房屋能源使用进行管理,对学生公寓推行用电量化管理等措施。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希望全院师生响应倡议,积极行动起来,不但要自己做到,还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醒身边的同志、同学们从节能小事入手、从节能细节入手,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将我院水电消耗降下来,为我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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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全公司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要加强治理,严格考核。

2.做好各种生产用水的回收工作,如低位水箱、疏水箱、连排扩容器要考核投入率,尽量减少汽水损失。加强汽机射水箱,锅炉工业水前池的回收,所有低位水要全部回收利用,减少排水量,严禁溢流。

3.进一步加强灰水闭路循环系统的运行治理和检修维护工作,正常情况下灰水闭路循环系统不得随意停运。锅炉工业水前池的水应尽量回收至汽机循环水中,汽机射水箱回收泵、锅炉工业水回收泵不得随意停运。

4.循环水系统,化学要计量出经济合理的循环水水质指标,合格后要及时关小或关闭排污门,不许盲目排放,冷水塔除水器,要保持完好,不准拆取。

5.生产现场所有的取样,要视情况及时调整,取完样要及时关小,不得出现大量排放现象。

6.锅炉除灰人员要合理安排#1、2炉除渣时间,尽量安排#1、2炉同时除渣,设法改进和完善捞渣机运行中出现的缺陷,以减少冲渣泵运行时间,除渣结束后及时停运冲渣泵并关闭出口门,锅炉冲渣沟喷咀及时关小或关闭,要经常调整,杜绝无目的喷射造成冲灰水量增加。有其他工作需增开冲渣泵、经当值值长的同意后,调整冲渣泵的运行方式并做好记录。正常后立即恢复冲渣水正常运行方式。

7.锅炉冷灰斗水封槽、取样器冷却水、烟道及预热器冲灰器水封要在保证用水的条件下,保持最小可能流量运行,不许无目的的增大冲灰水,不得大量溢流,电除搅拌桶进水在备用时应及时关闭。

8.对发电机水冷水、设备密封、冷却用水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条件下,应经济合理地调整其水量的大小,不得调整过大。转机冷却水门应根据轴承、电机温度进行调整,严禁不做调整,冷却水门全开。停运时间较长的一般备用设备,其密封、冷却用水应及时关闭。

9.汽机要加强工业水、生水压力监视与调整,保证工业水、生水压力在规定范围内。

10.化学反冲洗要加强治理,防止无原则冲洗浪费水。

11.行政科要加强生活用水的治理,对浴池用水要严格治理,防止空水长流现象的发生,厂区绿化、洒水用水要节约,科学使用,防止造成浪费。

12.对锅炉排污要严格考核,完善校对流量表,全厂所有疏水、排水要尽量关少或不排。

13.热网、锅炉疏水箱、启动锅炉补水应联系化学,汇报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14.燃运的冲灰水,除尘水要充分利用,煤场喷水要适当控制,防止造成煤堆冲刷和浪费水。

15.加强消防水的治理调度,严禁各部门私自采接消防水,对于消防水经常发生漏泄各部门要加强检查,尽快处理。

16.多经用水、用汽要合理调整,游泳池、食堂停业期间及时关闭用水、用汽,杜绝汽水浪费。

17.冬季要加强暖汽用水的`回收,根据水质情况及时回收,汽机值班员要控制好低脱水位,锅炉疏水箱水位接近2米时应联系回收,杜绝溢流或排放。

18.公司全体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光荣的思想,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及时联系检修处理设备缺陷,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9.各部门负责人、检修人员对设备缺陷、生产现场存在不便于运行人员操作、以及设计不合理的设备、系统、阀门等给予及时消除和改进。

20.冬季有关伴热、疏水要根据气温情况及时调整,以减少热量和工质损失。

21.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辖区的用水工作,要经常检查,消灭辖区的常流水。

学校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1.各部的厕所.等场所应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厕所管理人员,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厕所无人,水必停。需要维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报后勤。

3.厕所管理人员打扫卫生要做到,人走水关!坚持杜绝“长流水”。

4.各部门卫,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勤进行维修。不准教师、学生擅自改动。

5.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6.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7.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8.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3.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4.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7.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求,定时开放关闭水阀。

全校教师.职工学生对学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权向后勤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用好水,管好水。

学校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教学生活用水用电。确保用水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水电浪费现象发生,培养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增强节水节电意识,提高能源利用率,创建节约型校园,制定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建立健全节水节电领导小组。明确节水节电责任人,经常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用水用电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二、各教学、生活、公共等场所不私接供电线路,如确实需要使用时,应上报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按规范进行操作。

三、后勤部门将组织水电维修人员,经常到各水电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水电行为进行排查,保证水电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学、宿舍、商业单位和个人,应按学院规定使用供水供电设备。需要使用超额水电,须向学院申报批准后,由后勤部门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容。

五、增强人人自身节约意识,室内白天日光充足时,应关闭照明灯具,需要开灯照明时,做到人走熄灯。并关闭不使用的电气设备。

六、晚自习应集中上课,人少上课时,应视情况减少开灯数量,课后随即关闭灯具。

七、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及其它房间,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经学校批准的,禁止使用电热器、电暖气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违者除没收电气设备外,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八、单位寝室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等用电设备,在下班后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电源。

九、教学楼、寝室等公共场所,熄灯前应检查供电、供水、供暖情况,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

十、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时节约用水,洗漱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十一、保洁员在清扫卫生时应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使用水电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洁员节水节电情况作为当月卫生保洁考核项目之一。

十二、各单位要经常开展节水节电活动,进一步培养师生、员工的节水节电意识。随手关闭不需要的水电开关。并按区域将责任落实到人。

十三、经常维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减少大功率、大能耗水电设备使用。推广节电、节水、节煤设备。

七、学生应当养成节约用水习惯,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发现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损坏应主动向总务处反映进行报修。

八、食堂煤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抢修。

学校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一)用水要求。

1.各部的厕所.等场所应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厕所管理人员,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厕所无人,水必停。需要维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报后勤。

3.厕所管理人员打扫卫生要做到,人走水关!坚持杜绝“长流水”。

4.各部门卫,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勤进行维修。不准教师、学生擅自改动。

5.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6.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7.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8.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3.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4.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7.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求,定时开放关闭水阀。

全校教师.职工学生对学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权向后勤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用好水,管好水。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及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市地处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更是十分僵乏。因此,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水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厉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杜绝一切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发生。

二、通过黑板报、墙报、宣传橱窗、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多种途径,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节水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大师生的节水意识。

三、学校根据市节水办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对各部门,特别是用水量大的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和量化考核。超指标用水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批评和从重处罚。

四、水暖班要加强对学校用水设备和管道器具的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发现跑、冒、滴、漏问题要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水资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全校师生要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水龙头用后要随手关紧。发现跑水、漏水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鼓励全校师生提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合理化建议,重视、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工作。

七、兼职节水管理员要尽职尽责的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工作,通过一、二、三级水表的计量统计、分析,协助校领导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一)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二)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保卫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监督落实到位。

(四)学工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五)未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拉。私自安装,乱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周转房用电实行计量管理。电使用完后,要及时到卡务中心缴费充电。学校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武汉东湖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七)校内施工用电要按标准收取电费。

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一)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二)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拉。

(三)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四)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处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

第五条要注意节约用电。

(一)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三)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四)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科技大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一)后勤处要经常对学校用水设备、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学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员每天要检查一次水龙头,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减少用水浪费。

(三)学工处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内各处的水龙头,严防人为破坏,若发现人为破坏水龙头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一)用完后立即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生活区因设备问题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由其组织维修。

(二)门卫要看好学校大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取水用水。

(三)校内施工用水要按标准收取水费。

第八条加强水厂管理。

(一)水厂设备运转时间为6:00—23:00。设备运转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岗旷工。

(二)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不得隐瞒。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三)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外卫生,保持工作面整洁。严禁在水厂内饲养家禽、种菜,确保二次供水卫生、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杜绝长流水。加强教学、科研、生活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公共场所卫生间、学生宿舍盥洗室、实验室等用水设备较集中的地方,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2、自觉养成节约用水、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洗涤衣物等尽可能少用水,要用容器盛水涮洗拖把等,尽量避免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

3、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倡导水资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环使用。

4、校园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须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5、积极采用节能型供水系统和用水设备,加快对全校地下给水主管网的老化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安装和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

6、学生浴室、开水房实行设备智能化节水系统改造。

7、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节水规定、浪费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水费1—3倍的处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分类指导、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具体承担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城镇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本单位人员节约用水意识,培养其节约用水习惯。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免费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节约用水规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资源状况等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坚持减少水资源消耗,优先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雨水、再生水等水源的原则。

经批准的节约用水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规划编制程序进行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

第九条本省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建立覆盖省、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市、区)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拟订本省行业用水定额,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其行业用水定额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拟订,报省人民政府公布。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科技进步等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用水定额进行评估,每5年至少修订一次。

制定和修订行业用水定额应当广泛听取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一条没有省行业用水定额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行业用水定额。

设区的市、自治州制定的行业用水定额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用水量较大的用水单位(以下统称计划用水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的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定,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用水量较大的单位的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核定。

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用水量较大的单位的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计划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取水用途或者向其他单位、个人转供水。

第十三条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加强用水、节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用水、节水记录台账,按时报送用水、节水报表。

计划用水单位年实际用水总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30%的,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将节水设施的建设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有的节水设施。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水资源条件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工农业生产布局。

水资源紧缺或者水污染严重地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高耗水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

第十六条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饮用水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约用水工艺和技术,减少制水水量损耗,回收利用尾水。原料水的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

鼓励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废污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提高废污水的再生利用。

鼓励工业园区企业间推行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等节水技术,建设节水型企业。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水资源条件,制定农业节约用水实施方案,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灌溉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喷灌、渗灌、滴灌等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方式,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农业灌溉用水损耗。

第十九条洗浴、洗车、游泳场馆、高尔夫球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人造滑雪场等场所应当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

第二十条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水源;有条件使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的`,不得使用自来水或者从消防用水设施取水。

消防、环境卫生等市政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加强对消防、环境卫生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水泄漏、流失或者挪用。

第二十一条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巡查,发现供水管网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后应当在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公共供水企业管网漏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定,保证计量准确。有两个以上不同水源或者两类以上不同用途用水的,应当分别、分类计量。

实行集中供水的农村地区村民生活用水应当计量;未安装用水计量器具的,由供水单位组织统一安装。

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单位的取水计量器具应当符合水资源远程监控要求,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市场。

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通过节水方式取得的节水量,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水权交易。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节约用水奖励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计划用水单位在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消耗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公共供水企业供水损耗显著低于国家标准的;

(三)在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举报严重浪费水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供水单位、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浪费水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和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并进行重点监督。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或者落实节约用水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拟订用水定额的;

(三)未依法及时核定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申请的;

(四)发现浪费水的行为未及时处理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计划用水单位擅自变更取水用途或者向其他单位、个人转供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公共供水企业发现供水管网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本办法下列名词的含义是:

(三)串联用水,是指根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各车间、或者在不同范围内对用水水质的不同要求,将水依次地再利用。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一)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二)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保卫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监督落实到位。

(四)学工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五)未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拉。私自安装,乱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周转房用电实行计量管理。电使用完后,要及时到卡务中心缴费充电。学校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武汉东湖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七)校内施工用电要按标准收取电费。

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一)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二)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拉。

(三)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四)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处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

第五条要注意节约用电。

(一)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三)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四)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科技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需注意节约用水,确保学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处要经常对学校用水设备、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学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员每天要检查一次水龙头,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减少用水浪费。

(三)学工处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内各处的水龙头,严防人为破坏,若发现人为破坏水龙头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一)用完后立即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生活区因设备问题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由其组织维修。

(二)门卫要看好学校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取水用水。

(三)校内施工用水要按标准收取水费。

(一)水厂设备运转时间为6:0023:00。设备运转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岗旷工。

(二)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重设备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不得隐瞒。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影响的,予以辞退。

(三)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外卫生,保持工作面整洁。严禁在水厂内饲养家禽、种菜,确保二次供水卫生、安全。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校节水节电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节水管理岗位职责》、《永安中学节水办公会议制度》、《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1、宣传贯彻《水法》,增强全体师生对水资源短缺的危机感,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2、监督检查学校节水工作和节水措施的实施。

3、落实节水工作的设备、人员、资金等必要的资源。

4、负责对节水工作有贡献人员的奖励。

二、总务处。

3、总结节水经验,推广节水新技术,进行节水知识培训。

4、制定并修改学校各部门的内控定额。

1、负责制定具体的节水计划和节水措施。

2、做好节水设备台帐。

3、负责水表的实际抄录,做到每月一结算。

4、按学校计划,认真参加水平衡测试,并做好节水分析。

5、监督检查各部门责任区域内用水点和用水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相关部门。

四、核算员。

1、负责学校节能节水定额考核的分析工作,并于向有关部门提供。

2、做好用水台帐。

3、按月向区节水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月报。

1、为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节水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初下达全年节水管理目标。

3.“节水工作小组”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目标,并确立完成期限。

4.节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节水办公会,对上一季度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项目追查原因,跟踪落实;对重大节能、节水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分折并组织落实。同时布置下一季的节能、节水目标任务。

5.年终对本年度的节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为贯彻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永安中学节水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的组织模式。

一、在节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总务处为主要负责的节水工作机构。总务处为节水的主管部门。

二、以总务处为首的各部门为节水机构。

三、以各用水点具体责任人员为考核点。

以上三个层次的节水网络组织,由总务处具体制定,报节水领导小组批准,公布后开展工作。

1、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校区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泰州市节水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学校日常工作之中。

3、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并下达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各部门应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8、安装用水设备器具时,应选用质量合格的节水型设备和器具,非生产用水水龙头应安装节水型水龙头,卫生设备水箱应安装节水阀门。

9、按市、区节水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一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二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

10、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节水管理考核细则》处罚。

11、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12、学校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总务处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用水用电,降低办公经费、创建节约型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清洗和绿化抗旱要尽量使用雨水,干旱季节必须使用自来水对苗木、绿篱、花草浇水抗旱时,应用软管在六分管以内水龙头上引水并专人管理,严禁连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卫生清扫尽可能减少用水冲洗室内外地面。

3、办公人员及家属禁止用学校自来水冲洗私家车。

4、加强地下供水管网漏水检查,发现漏水点及时处理。

5、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1、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夜间办公时按需要开灯,并控制开灯数量,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停用半小时的电脑要设定休眠。

3、办公室禁止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各种加热设备(如:热宝、电水壶、电动车等)。

4、卫生清扫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须开灯照明清扫卫生应分批开灯分层清扫,禁止打开整栋楼的灯光进行卫生清扫,每天下班后楼管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内是否有漏关电源现象,防止长明灯。

三、处罚。

总务处要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违反本规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第二次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节约用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计划用水、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约用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其所属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云岩区、南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域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区(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日常工作。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表彰:

(三)在节水科学技术推广使用和单位节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内设机构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表彰。

第六条月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单位、个人,需使用城市供水(含自建设施供水)或者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必须向所在地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水计划指标,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下达用水指标,并签订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不按时申报计划的,按上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核减20%后,作为本年度计划用水指标。

第七条超出计划用水指标的用水量,除据实缴纳水费外,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实际执行的水价标准,收取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

(一)超计划用水25%(含25%)以下的`,按水价的1倍加价收费;

(二)超计划用水25%以上50%(含50%)以下的,按水价的2倍加价收费;

(三)超计划用水50%以上100%(含100%)以下的,按水价的3倍加价收费;

(四)超计划用水100%以上的,按水价的4倍加价收费。

超计划用水单位必须在接到缴费通知之日起15日内,足额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不缴纳的,依法处理。

第八条需申请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到临时用水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计划用水指标,签订临时用水管理协议。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保证临时水表完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更换。

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临时计划用水指标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计划用水指标管理规范要求,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标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一)超过使用期,但未超过临时用水指标的,按超期使用水量水价的1—2倍加价收费;

(二)超过使用期,并超过临时用水指标的,其超计划用水量按水价的2—4倍加价收费;

(三)擅自更换、拆除临时用水表和欺瞒真实用水量的,按实际下达计划水量的4—10倍加价收费。

第十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未按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申请用水计划指标使用城市供水的,其水量按水价的4—10倍加价收取。

建筑施工用水未安装临时水表的,其用水量按已建工程面积每平方米建筑施工用水定额水量计算。

第十一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做好计划用水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用水日抄月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并于次月25日前向所在地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企业应当于每月25日前向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月用水单位的用水量和相关用水资料。

区(县、市)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节约用水数据统计汇总,于次年1月30日前报市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实行评估制度。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节约用水设施评估报告,其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节约用水设施方案。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评估报告或者方案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在办理供水开户手续时,应当向供水企业提交该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评估报告或者方案的审查意见。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三)住宅小区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

(四)中水日用水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

第十五条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建设相应的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十六条中水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其建设投资应当纳入主体工程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设施、中水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竣工后,应当经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将节约用水设施、中水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再生水、中水设施管道、水箱等设备的设置必须按规定统一颜色、设置标识,严禁与供水设施连接。

园林、绿化、景观、洗车、环卫及建设施工用水,应当首选使用再生水。

第十九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对用水及节水设施、设备、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避免漏水损失。

已安装使用非节水型器具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要求限期更换。

鼓励居民生活用水户使用节水型器具。

第二十条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业务的场所必须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月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每3年至5年进行一次水量平衡测试,发现浪费情形的,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增加计划用水指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

第二十二条对符合以下节约用水奖励条件的单位,经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节约用水量水价的3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一)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产量消耗不超定额;

(二)水表保护完好,用水计量准确,相关统计台账和资料齐全;

(三)节约用水措施和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到实处,完成节约用水基础管理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经考核后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由各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中,经财政部门核实后进行预算批复。

企业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从节约的水费中列支,计入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将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评估报告或方案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或者所建中水设施未达到国家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未按要求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的,按每套(件、只)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第二十六条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废水经处理净化后,水质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用于农业灌溉、绿化浇灌、道路清洁、工业冷却、景观环境、城市杂用和建筑物内杂用(包括洗涤、冲渣、生活冲厕、洗车等)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用水。

本规定所称中水,是指部分生活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规定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经常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增强节约用水意识,节约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美德。

二、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灌,使用自来水龙头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

三、禁上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四、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来水浇灌。

五、加强单位食堂用水管理,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量。

六、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七、加强供水管线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露的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水资源的无谓浪费。

八、爱护给水和排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

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建立健全以创新节水机制为核心、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用水安全、促进我局节水型单位建设,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如下节约用水节奖超罚制度:

(一)对在节约用水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如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研究发明节水型用水设备的个人及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节水量的1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二)对每季度、每年节水排名均在全局优秀档次中的科室和个人,直接与年底评优争先挂钩,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对在节水宣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如劝阻、制止了较大损失量的用水情况,并有记录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对在监督、维护用水设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如及时发现、上报或维护了损坏的用水管道和设备,防止了重大浪费水资源情况的发生,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一)严禁职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故意浪费水资源,一经发现,在扣罚100元的同时,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两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看到浪费水资源现象没有及时劝阻及制止的职工,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20元。发现给水管网,用水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而使用部门长期不管、不报的,或存在人为、恶劣的损坏设施及浪费水源的'行为的部门,在给予经济处罚200元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对无故缺席节水宣传培训的个人,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再犯者扣罚20元。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应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2、全体干部职工应爱护用水器具,禁止野蛮使用损坏器具。

3、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水长流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现象。

4、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特别是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应随手关闭,切勿只开不关。

5、卫生间用水在保持冲洗干净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冲洗水量。

6、基建施工取水,尽可能使用回收水。绿化用水一律使用滴灌。

7、各部室严格按照用水量考核,发现超标及时寻找原因,并解决问题。

8、单位内部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利用会议、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9、办公室对各用水部室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时,应及时进行制止。

10、对节约用水提出合理方案有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在节水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造成单位经济损失者进行处罚。

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

3.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4.布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四、会议记录与督办督查工作。

1.会议由节水办公室负责签到和记录工作;

3.会议决定的事项,责任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节水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小区节水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积极宣传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四到社区”内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建设和谐社区。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分...

一、积极宣传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四到社区”内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建设和谐社区。

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分片检查社区用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非法使用能源的行为。例如:私自接水、接电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发放一些节能、生活常识宣传材料,丰富居民节能知识,提高居民节能意识。

三、做好清扫保洁员工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有意识的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四、负责清理低矮树木、花坛及公共绿地内的杂物和垃圾。保持绿地干净整洁,负责对园林浇水车辆所不及的绿化地带实施浇水,负责对社区内花坛及其他公共绿地小的破损进行修补、维护,对损绿毁绿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日常监督,保障文体健身器材按使用规范投入使用,不人为损坏。负责器材、路径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负责器材、路径所在范围地面的小型修补维护。

六、及时对实施社区环境,与基础实施管理维护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与信息反馈。

七、建立治安、联防、民调、群防群治,四位一体的网络,加大消防法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积极监督有关部门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居民知情权,抓好警情通报,社情通报。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1、各部的厕所、等场所应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厕所管理人员,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厕所无人,水必停。需要维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报后勤。

3、厕所管理人员打扫卫生要做到,人走水关!坚持杜绝“长流水”。

4、各部门卫,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勤进行维修。不准教师、学生擅自改动。

5、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6、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7、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8、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3、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4、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7、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求,定时开放关闭水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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