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山地合同(热门13篇)

租山地合同(热门13篇)

ID:7784787

时间:2023-12-25 00:58:12

上传者:MJ笔神

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希望以下合同协议范文能对大家制定和完善自己的合同协议有所启发。

山地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山地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山地面积、座落地点及四周边界。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山地转让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山地转让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山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山地转让金。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甲方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纠纷,没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山地。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山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全面负责解决山地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维护乙方的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9、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山地交给乙方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转让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6、转让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

7、乙方有权依法在转让区域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产权;

8、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八、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给乙方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租山地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

1、甲、乙双方达成的山地租赁意向;。

4、甲方对其山地资产转让合法性的保证及甲方对此次转让标的物享有清洁所有权的承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山地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一、租赁标的:

甲方所有权项下的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的全部山地。

该山地的坐落、界至、范围、面积以:

1、富政林字第000156号《浙江省山林所有权证》;。

2、富政林字第000078号《浙江省山林所有权证》;。

3、附图。

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经富阳市档案局核对无异)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五十年,即自20xx年至2052年,本合同获得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

2、金额:按租期的顺延依如下比例递增,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一个十年,每年支付5万元;。

第二个十年,每年支付6万元;。

第三个十年,每年支付7万元;。

第四个十年,每年支付8万元;。

第五个十年,每年支付9万元。

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最高不得超过9万元。

3、支付方式:一年一付,于每年度的12月底以前付清。

四、租赁山地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将标的物山地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七、管护责任:

在乙方租赁使用山地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作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

八、出租方的协助义务:

1、协助并以其名义共同申报更新造林和幼林抚育项目。

2、协助并以其名义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

3、协助征用或租赁山地范围之内的水田和其它土地、资产。

4、撤消其原有在程坟林区内的机构并自行安置其职工。

5、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山地权属变更的手续。

6、处理出租山地的相邻纠纷。

7、对乙方进行林木的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管护责任进行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九、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继续承租该山地,租金为每年100000元,且最高不超过每年100000元,付款方式和时间如本合同第三条第3项。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租赁或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对方,山地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本条约定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3、甲方有义务对出租期限的约定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负责。

十、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租赁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该地面资产包括: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上述资产在交付租赁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资产转让费人民币600000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由甲方将尚存的地面资产按评估价返还给乙方。

十一、定金条款。

1、乙方为本合同签订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50000元,此款在合同生效之后折抵为乙方应付款的一部分。

2、甲方如在本合同报上级机关审批期间将合同项下的承租权转由第三方行使,甲方应双倍返还该定金。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额的5倍承担违约金。

2、甲方未尽法律规定的合同报批义务导致合同无效,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比照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担保或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程坟林区的经营权,并根据乙方的过错程度扣除乙方已交的资产转让款。

十三、免责条款。

1、在租赁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十四、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林业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地转租给他人。

十五、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浙江省林业局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高品质高质量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闽西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引进国外种苗生产技术,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租山地地点:

山地地名及四周。

二、承租山地面积

承租山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亩山地,面积以实际种植苗木面积为准。

三、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租赁时间到期(除政府征用外)应续签办理租赁合同。

四、承租金及支付办法

承租期为__________年,租金按__________元/亩/年在甲乙双方签订承租合同,并且甲方应把原有社区和村民承租合同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同时以原承租合同时间为主,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年付一次,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五、承租用途

苗种培育和种植及发展其相关产业和配套设施大棚和用具办公房。

六、山地及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所出租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生态林,无纠纷,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地,并复印有关权属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即甲方租地原合同。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苗木的所有权属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出租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保证乙方的承租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除甲方向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还要增加违约金,为每年租金贰拾倍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确认山地为自己承租的山地,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租山地范围内部分山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甲方的山地租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山地面积的承租金。

4、甲方应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

7、维护乙方的承租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租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缴纳承租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苗木场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如国家规定苗木场补偿扶贫款归乙方所有。

2、自行决定苗木场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苗木的销售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3、在承租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租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租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承租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租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租金的甲方追讨。如甲方拒付,承租方有权起诉甲方,或通过其它途径追回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承租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归乙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但应分给甲方30%补偿款。

2、合同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山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全部作废。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租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租金、服务费、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同时全部退还所有款给乙方。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及长期使用。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证单位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山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县 镇(乡) 村 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 .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 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 (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内 容 结 束  ]

山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 村 (小地名叫 ),总面积 亩,林地的具体位置和四至界址(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双方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图幅编号: 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 日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开垦通往租赁山林道路(4米宽,从 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和让予甲方速丰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必须在签定合同

道路标准为:4米宽,从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4、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4、甲方有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树、修整道路、安装水电设施所需的条件和便利。

5、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3、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山地承包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_______东至:_______现 西边; 南至:_______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_______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____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云霄县和平乡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果树(枇杷树)。

二、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xx年05月05日起至20xx年05月05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200元,每年共计6000元(面积为30亩),20年共计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果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0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山地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以东、以西毗邻的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_____农村耕地_____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__________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____________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县__镇(乡)__村__组的荒山、荒地__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__).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山地租赁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洛江区镇(乡、街道)(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立方米,其中松树类立方米、其他阔叶树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甲方代表(签名):

(以下无文字)。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山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1、甲方将坐落在___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年月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元。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山地买卖合同

山地是我国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山地。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地买卖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共三人,以下简称乙方)。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巫不社区高尧村九内组阳新灿,身份证号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阳新能及儿子阳开江将自家位于九内组(小地名:摆磅高坡又名杨梅树)的一片约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

一、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圆整。(420xx.00元)。双方签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线:(坐山向)左抵沟(与阳志品的山相临),右抵两组坟山梁(以大岩石为界)直下转阳新恩独田上坎,(独田右上角湾距离田16米,中间距离田14米,左田角平过湾7米处向上斜向田中距离14米处靠拢。注:左田角平过湾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湾至三岔湾处向左出坳再下湾直至抵排内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内组山界。

三、购买期限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40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长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条件成熟为止,甲方不能拒绝;延长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须付给甲方贰仟圆(20xx.00元)人民币作为借土养木费进行补偿。

四、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征用此处山林,清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地皮补偿总额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购买此处林地之后,乙方独有对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权、受益权(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资购买,受益平均分配)。与甲方无任何瓜葛。

六、此处林地如有土地纠纷,贷款抵押等事务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果纠纷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

八、为维护法律尊严,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壹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出让土地编号为____________,出让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土地费按每亩___________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七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市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米*宽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平方米,进深米,面宽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土证号祁国用()第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祁国用()第号。

第二条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万元,签约付万元,余款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租赁合同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计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月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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