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优秀17篇)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优秀17篇)

ID:7838258

时间:2023-12-25 17:31:27

上传者:QJ墨客

应急预案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合法合规的行动。遇到突发情况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按照应急预案的指导迅速行动。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

近年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较为频繁,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往往都很恶劣。因此,从业人员懂得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化工领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法,供相关单位参考。

(一)灭火方法。

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由燃烧转为爆炸。扑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保持相当湿度,报请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一)灭火方法。

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处;对已着火的气瓶使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

(二)撒漏处理。

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一)灭火方法。

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二)撒漏处理。

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一)灭火方法。

根据易燃固体的不同性质,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来灭火,但必须注意:遇水反应的易燃固体不得用水扑救,如铝粉、钛粉等金属粉末应用干燥的砂土、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有爆炸危险的易燃固体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压盖;遇水或酸产生剧毒气体的易燃固体,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烧时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严禁用硝碱、泡沫灭火剂扑救,扑救时必须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温下会转化为黄磷,变成自燃物品,处理时应谨慎。

扑灭自燃物品火灾时也要注意:此类物品灭火时,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时有爆炸危险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与水能发生反应的物品如三乙基铝、铝铁溶剂等禁用水扑救;黄磷被水扑灭后只是暂时熄灭,残留黄磷待水分挥发后又会自燃,所以现场应有专人密切观察,同时扑救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

扑灭遇湿易燃物品时也应注意:此类物品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将未燃物品从火场撤离或与燃烧物进行有效隔离,用干砂、干粉进行扑救;与酸或氧化剂等反应的物质,禁用酸碱和泡沫灭火剂扑救;活泼金属禁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应用苏打、食盐、氮或石墨粉来扑救;锂的火灾只能用石墨粉来扑救。

(二)撒漏处理。

上述三类货物撒漏时,可以收集起来另行包装。收集的残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抛弃。对与水反应的撒漏物处理时不能用水,但清扫后的现场可以用大量水冲刷清洗。

(一)灭火方法。

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扑救时应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或操作不当,造成氧化剂撒漏时,应轻轻扫起,另行包装,但不得同车发运,须留在安全地方,对撒漏的少量氧化剂或残留物应清扫干净。

(一)灭火方法。

扑灭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灾时应注意:氰化物发生火灾时,不得用酸碱灭火器扑救,可用水及砂土扑救;灭火人员扑灭毒害品的火灾时应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扑救时尽可能站在上风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固体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扫集后装入容器中;液体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应用棉絮、锯末等松软物浸润,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一)灭火方法无机腐蚀品或有机腐蚀品直接燃烧时,除具有与水反应特性的物质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扑救。但宜用雾状水,不能用高压水柱直接喷射物品,以免飞溅的水珠带上腐蚀品灼伤灭火人员。

(二)撒漏处理液体腐蚀品应用干砂、干土覆盖吸收,扫干净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时可用稀酸或稀碱中和。中和时,要防止发生剧烈反应。用水洗刷撒漏现场时,只能缓慢地浇洗或用雾状水喷淋,以防水珠飞溅伤人。

危险道路货物运输应急预案

凡在本辖区从事爆炸晶、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运输企业和在本辖区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在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一组织和协调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救援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听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向外蔓延扩散和事故损失扩大。若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范围,应立即通报有管辖权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交通事故管理机构。

我所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将乐县运输管理所,由翁小斌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所安监股、分管领导、(安监股电话:2265920),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开展现场抢险、施救i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二)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

(四)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具体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由各危运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具体承办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对全县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全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县交运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交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县交运局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交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县交运局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险货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2.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运力支援的专用车辆、人员数量和执行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按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运力。应急领导小组无法直接解决的要向上级领导机构报告,请求运力支援。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交运局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20xx年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春运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根据市运管处《阜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xx年年道路春运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春运旅客出行高峰期,当运力不足时,及时调配运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滞留。

2、对恶劣气候后滞留的旅客,在天气条件允许时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点的运力支援及其他应急之需。

4、其中需要紧急疏散动力等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春运值班室,电话:。领导小组在春运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办公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春运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通知下属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县运管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公路通行条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利用广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驾驶员通报灾情,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各运输企业要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运输企业负责人、春运期间指定的专门联络人员要将联系电话上报并保持24小时开机。

按照需要常备应急运力储备23辆。其中由运输公司组织5辆,xx集团分公司组织客车10辆(其中5辆本地车辆、5辆外调车辆),运输公司和xx集团分公司的应急车辆负责长途旅客的应急工作。一运公司组织客车8辆,负责县内旅客的应急工作。由xx县交通局车队组织货车10辆,xx县第一运输公司组织货车10辆。

各运输企业抽调车辆要在春运前上报应急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台帐等基础资料,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应急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该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保证及时运送专业救治和防控等人员,保障一切防控物资和设备及时送达。

1、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2、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3、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应急运力的调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xx县运力出现不足现象时,有运管所调用本辖区应急运力,当地运力不足市向是运管处申请支援。作为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一声令下,立即出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局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为具体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危险道路货物运输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副组长:孙金峰。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步连忠。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救助工作迅速开展。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3、对县内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5、全县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县内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交通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2、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启动应急运力。请求运力支援。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项旅客、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载等原因,需转运人员或货物的情况;

(三)因洪涝、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公路交通异常,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的情况;

(四)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其他需临时调配运力的突发事件。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区)、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本级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与任务,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二)地级以上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三)县级(区、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4.督促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做好有关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4.加强对本企业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本企业承担的有关应急任务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客货站场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加强对本站场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一)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省交通厅根据春运、其他节假日和平时道路客运市场需求变化规律,分别制定了三个时段的全省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1),并根据道路货物运输的特点制定了全省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到位。

(1)常备应急运力。根据我省道路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平时非节假日期间,全省共安排400辆常备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常备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常备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常备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常备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包车企业的客运车辆作为常备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2)节假日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根据”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个三天以上的节假日期间,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较多的特点,全省在上述6个节假日期间共安排7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个节假日开始前5天,将分解到本市的节假日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

(3)春运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全省春运期间共安排10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分解到本市的春运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当春运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客流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短途预备运力和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社会非营运车辆持有效证件参加省内跨市旅客运输。

为保障我省节假日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运输顺畅、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辆5吨以上普通货运应急运力和80辆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其中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应根据本地危险货物种类及构成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货物运输应急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货运或物流企业的5吨以上货运车辆作为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3.应急运力有关要求。

应急运力必须落实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车牌号码、车辆座位(吨位或功能)、驾驶员及联系方式,春运和节假日期间,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联络渠道,确保省、市、车属单位和驾驶员之间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应急运输车辆原则上只安排从事中、短途运输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应急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车况良好,确保交通主管部门下达应急指令时,应急运输车辆能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应急运力企业在原应急运输车辆或驾驶员无法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临时调整车辆或驾驶员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需调动应急运力以外的其他车辆执行应急任务的,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事先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业务培训。

(二)应急牌证。

1.种类和使用范围。

(1)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见附件4)。该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长期有效。供每年春运期间执行省际间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见附件5)。该证由省交通厅统一制作,长期有效。当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时,供执行省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应急牌证管理。

(1)省交通厅已在2007年春运期间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省交通厅将根据各市剩余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数量,及时向交通运输部申领并补充发放给相关市。

(2)省交通厅将按照各市客运常备应急运力和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总数,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每半年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数量不足的应及时向省交通厅申领,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

(3)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上述两种应急通行证的保管,并建立严格的发放登记和回收制度,实行”谁发证、谁负责“。

3.应急牌证使用。

(1)省交通厅将在全省运政信息系统中增设应急牌证管理模块,实现对应急牌证发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发放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并通过运政信息系统打印。

(2)《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均应与省交通厅下达的加盖”广东省道路运输专用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见附件6)同时使用。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任务时,应随车携带相应的”应急通行证“和《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复印件,并将”应急通行证“放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前,以备核查。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应急通行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3)《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未与省《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同时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均为无效证件,各级交通部门或公路收费站应予以收缴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除发现应急运输车辆明显违反规定运营或存在安全隐患外,一律不得对正在运行途中的应急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各公路收费站点(包括高速公路)应保障其快速通过。对应急车辆通行费的收取问题,省交通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明确。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操作程序。

1.应急预案启动。

(1)当省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或天气变化、车辆严重超载等各种原因出现大量旅客滞留或重要物资不能及时运输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应逐级启动相应的级别应急预案,抽调当地应急运力和其它后备运力进行疏运。如当地运力确实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当发生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或装载原因需转运时,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派遣人员赶赴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当确定危险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且当地应急运力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对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立即按指令要求调配应急运力并发放相应的”应急通行证“。运力请求市应妥善安排好应急运输车辆的停放、上客或货物装载,以及司乘人员的生活。

(2)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在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对应急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况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驾乘人员和通讯工具,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按指令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3)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以上车辆或设备执行同一应急运输任务时,应由车队队长带队;10辆以上的,由单位领导带队;20辆车以上由地市级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泄漏或受损、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4)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春运、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当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其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或物资滞留情况、运力供应情况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处置和控制情况、申请运力(功能、吨位或座位、数量以及注意事项)、当地道路通行和天气状况等。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具体原则如下:

(一)对执行疏运任务的,各运力请求市应按实际售票额或配载费用的100%将运费结算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对在运力调配过程中造成支援车辆放空损失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二)对执行转运任务的,实际转运费应100%交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运费难以收取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三)对在应急运力调配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应急运输车辆没有运费收入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凭运力请求市签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其补助费用将按省交通厅统筹30%、运力请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决。

(四)执行省交通厅直接下达的应急运输任务或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所在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附件7的要求统一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有关运输费用由省交通厅全额支付。

(五)省交通厅和运力请求市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应急运输补助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一)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完善应急运力保障管理机制,落实应急保障专业人员,并加强对保障队伍的应急教育培训。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统计制度和应急物资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物资、运力、检修设备、专业人员储备等动态数据库,设计应急运力报送、调用以及应急运输证制作的网络流转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运力执行任务和费用测算统计制度,做好应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和落实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所需的经费。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事件报告联络人员联系方式,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应当每半年对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演,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能及时启动,应急运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位。

(六)加强部门协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级道路运输运力保障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急预案

为确保20xx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涂陆武陈俊童跃建蓝国祥徐红英邹胜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总公司:

客运分公司:

客运西站:

旅游公司:

保卫处:

文档为doc格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xxx。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援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等。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属化学品货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货物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和物品伤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货物危害。

(一)成立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驻县武警中队。

(二)指挥部职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危及区内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治疗;负责对环境的检测;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等。

(一)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事故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当确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中队和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危运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交通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分的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检测机构组成,环保局负责。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可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完善。

(三)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企业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指的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下面为大家分享了道路运输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连杰(公司经理)

副组长:李朝杰(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 员:魏国红

魏鹏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18636309969。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闽g——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本公司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7.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8.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报告程序及要求。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姓名、住址、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组 长:李连杰,联系电话:18xxxxx

副组长:李朝杰,联系电话:135xxxx

成 员:魏,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1.总结评估。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危险品运输企业春运应急预案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准则

1.4适用范围

在我司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1.5启动标准

在我司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火灾;

(2)由于泄漏、爆炸等各种原因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职责

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本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2成员单位职责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管理部:.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对事故现场区域物料进行转移,保证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财务部: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的财政预算。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

3、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侦检、警戒、救护、控险、灭火、堵漏、输转、洗消、清理等任务。该组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具体工作由保安队负责牵头和协调。

(2)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3)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4)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5)抢险设备、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设备、器材和物资的供应,组织抢险设备器材进场,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4.1事故报告与报警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告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1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100~5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4.3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泄漏分为液体泄漏和气体泄漏,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控制、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3.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

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4.3.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4)消灭余火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4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事故中心区域。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的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3)受影响区域。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危险品运输企业春运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参加相关单位举办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练习。

三、如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校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并在二十四内报出《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卡》。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对现场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

五、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刻停止实验,注意安全防护,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开展周边人员的撤离。并根据泄露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特性开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发生危险化学品人身中毒事故时,应首先尽快派人或电话请医生,并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组织,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在送医院(或医生到来)之前应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急救:

1、呼吸系统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统中毒,应迅速使中毒者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轻者,短时间内会自行好转;如有昏迷休克、虚脱或呼吸机能不全时,可人工协助呼吸,化验室如有氧气,可给予氧气,如可能,给予喝兴奋剂,如浓茶、咖啡等。

2、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

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肤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冲洗愈早愈彻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适当的缓冲剂、中和剂(注意要用稀浓度的)更好。洗净毒物后,看情况请医生治疗。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更高效有序应对春运期间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伤亡事件、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县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常备不懈、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成立由张光宇同志任组长,杨德祥同志任副组长,局医政医管股、疾控股、规财股、应急办等负责人及县人民医院、县120医学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医管股,张必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平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的组织领导工作。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春运现场可能大量突发伤员应急收治准备工作。加强急诊、手术、医技、血库等临床业务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传染疫情暴发,指导做好消毒及卫生处理等工作。

3.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建立卫生监督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群众落实预防传染病、化学中毒等公共卫生危害的措施。

4.县120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急救设备等管理,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运和救治。

5.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队,负责本乡镇辖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一)指定救治定点医院。为保证春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指定平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受伤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其余医疗机构为后备救治医院,按就近救治原则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二)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要及时做好加强各有关单位和安置点现场医疗力量的准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春运应急医疗队,要指定一名医生为应急医疗队队长。每支应急医疗队至少由1名医生、2名护士组成。县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一、二线班要能随时出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医疗业务的领导为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应急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员和应急医疗队队长的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春运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三)建立应急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和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20xx年1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成立相关应急队伍,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局医政医管股备案。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各种急救仪器、设备、救护车辆、通讯设备,做好药品、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临战、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一)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医疗救治医院在车站设立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具体区域为:县人民医院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县中医院负责城南汽车站,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江阳汽车站。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疗队、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队伍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二)平昌火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县人民医院到车站设立1个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院、金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一)医疗救护信息报告。各现场医疗点按要求认真填写旅客医疗救护记录,包括救治人数、使用药品等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承担护送伤病员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下午17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值班办公室报告(电话:xxx)伤病员人数、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必大,13568491949)。

(二)卫生保障信息的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春运期间落实传染病监测、加强传染防控工作情况,如发生突事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事件及时向县春运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文档为doc格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单位(本人)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后,为守法、诚信和安全经营,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经营,做到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

二、企业(公司)或个人发展依靠新增车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不在本市范围内其它运输企业或单位吸纳转户车辆,不恶意以投资、参股等方式在本市范围对注册公司转落藉本市车辆。

三、经常对照开业条件,按时参加年度查(审)验。按照要求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严格执行汽车运输作业规程,不使用运输设备设施从事违法活动。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经常对照《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停止车辆新增、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个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签章):

道路运输企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四川交通运输厅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体系,特编制此预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科学化、处置规范化、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厅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省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旱涝灾害程度,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级负责灾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工作。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处置工作。在属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具体实施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工作。

(3)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建立防汛抗旱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应急联动和部门分工明确、协作有序、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同时,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机制。

根据《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我省水旱灾害按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对应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

洪涝灾害分级详见下表(略)

说明:

2.因旱饮水困难人数:指由于干旱导致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升/(人·天),且持续15天以上的人口数。

按照气象、水利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四川汛情特点,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等三类预警,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实施预警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预警响应;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由交通运输厅指导协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预警响应。必要时,应及时提高预警响应级别。

(1)蓝色预警行动

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适时掌握并传递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准备及应急物资盘点、机具整备、人员到岗等工作。

普通公路领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指导公路管理机构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受影响的路段制定公路交通抢通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安全防范,在重要路段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及时发现险情。

水路运输领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指导管理机构督促位于预警区域的所有船舶立即停航,大型库区的船舶进入就近码头或停泊区避险,督促企业或船主落实安全措施;二是市、县水上交通应急队伍原地待命。

道路运输领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道路客运(含农村客运,下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汽车客运站立即开展防汛救灾隐患排查,做好洪涝灾害应急准备。

高速公路领域:一是指导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执法支队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监控力度,按照每天不少于1次的频率巡查地质灾害易发路段(边坡、隧道洞口、桥等),确保发现滑坡、泥石流等险情要及时上报;二是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出行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提醒出行车辆绕行预警区域。

交通建设领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交通建设项目对项目沿线地质灾害、高边坡、深基坑、涉水施工等重要工点全面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和安全警示告知。

(2)黄色预警行动

在落实蓝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视情采取电话、短信、视频会议、明传电报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警警报、部署防御措施,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情形、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群众自防自救措施等。

普通公路领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预警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预警响应工作;二是指导地方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受影响的路段制定公路交通抢通工作方案,三是视情提供公路抢通保通技术支持及物资支援。四是加强安全防范,在重要路段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及时发现险情。

水路运输领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预警区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位于预警区域的所有船舶立即停航,大型库区的船舶进入就近码头或停泊区避险;二是督促市、县水上交通行业管理机构通过视频抽查的方式,落实停泊区船舶落实安全措施;三是市、县水上交通应急队伍集结待命。

道路运输领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汽车客运站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对途经预警区域的营运车辆运行线路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并落实调整发班时间、绕行、停运等风险管控措施;二是城市轨道交通加强车站出入口、隧道、风亭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以及泵房、水泵等防汛设施的检查维保;三是汽车客运站加强停车场、发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核查防汛设施设备完备情况;四是出租汽车(含网约车)企业提醒司机在降雨开始后避开隧道、涵洞等容易积水的低洼地段;五是货运企业提醒司机注意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驶路线;六是市级应急储备运力做好调配准备。

高速公路领域:一是严格执行大队负责同志和公司管理处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密切关注动态预警信息,指导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执法支队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监控力度,按照每天不少于1次的频率巡查地质灾害易发路段(边坡、隧道洞口、桥等),确保发现滑坡、泥石流等险情要及时上报;二是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出行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提醒出行车辆绕行预警区域。

交通建设领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督促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即将预警信息传达至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做好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的提前加固,将位于易被洪水冲走场所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提前搬离;二是对项目沿线地质灾害、高边坡、深基坑、涉水施工等重要工点全面排查,按规定做好施工监测防护和安全警示告知。

(3)橙色预警行动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交通运输厅视情采取电话、短信、视频会议、明传电报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有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警警报、部署防御措施,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情形、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群众自防自救措施等。

普通公路领域:厅督促相关单位一是指导地方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提前研判可能造成公路交通中断的影响因素,统筹规划、设置保通点,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二是视情集结省级常备应急队伍,支援地方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三是指导地方配合公安部门对进出受影响地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制,及时对灾情严重路段采取管控措施,科学制定远程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通行信息;四是指导地方加强安全防范,采取设置“观察哨”“安全员”等措施,避免发生抢通人员伤亡。

水路运输领域: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所有船舶立即停航,大型库区的船舶进入就近码头或停泊区停泊,其余船舶必须进入安全停泊区避险;二是调集运输船舶准备参与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三是市、县水上交通行业管理机构通过现场巡查或视频抽查的方式,督促停泊区船舶落实安全措施;四是市、县水上交通应急队伍携带应急装备赶赴抢险救援岗位。必要时,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交通部门水上交通应急抢险。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根据预警信息,划定电子围栏范围,督促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排查围栏范围内车辆并指导企业逐车实施风险提醒,杜绝冒险行车行为;二是要求属地督促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企业对途经预警区域内已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路段的营运车辆采取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措施或寻找安全地带紧急停靠;三是旅游包车暂停发放途经预警区域的包车牌;四是途经山区地质生态环境薄弱区域或三级以下公路的农村车辆不能绕行的一律停运;五是督促指导出租汽车企业提醒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司机避开隧道、涵洞等容易积水的低洼地段;六是督促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加强车站出入口、隧道、风亭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以及泵房、水泵等防汛设施的检查维保;七是督促指导汽车客运站加密停车场、发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对存在隐患的点位设置警示标识;八是督促指导货运企业提醒司机注意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驶路线;九是通知预警区域和周边区域应急储备运力集结待命。

高速公路领域:一是严格执行支队、大队负责同志和公司、管理处负责同志在岗带班;二是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监控力度,按照每天不少于2次的频率,加密巡查地质灾害易发路段(边坡、隧道洞口、桥等);三是督促支队、公司发现滑坡、泥石流等险情及时通报,并协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第一时间进行抢通保通作业。

交通建设领域: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预警险情评估;二是做好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提前加固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提前停工,三是将位于易被洪水冲走场所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提前搬离,将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立即撤离。

(4)红色预警行动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交通运输厅对预警区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视频调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响应措施,部署防御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工作。

普通公路领域:厅督促相关单位一是指导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二是调集省级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带装集结,跨市(州)调度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物资;三是协调武警交通部队参与抢通保通;四是指导制定抢通保通方案,按照轻重缓急调度应急抢险队伍、装备物资,组织实施抢通保通;五是指导地方配合公安部门对进出受影响区域的车辆、人员进行管制,及时对灾情特别严重路段采取封控措施,科学制定远程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通行信息。

水路运输领域: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市(州)一是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所有船舶立即停航,转移至安全停泊区避险;二是进入停泊区的船舶必须安全系泊,并落实足额适任的护船值班船员;三是每个停泊区落实管理人员不间断巡查,督促船舶安全停泊并及时通报水情;四是市、县水上交通行业管理机构通过现场巡查的方式,督促停泊区船舶落实安全措施;五是省、市、县水上交通应急队伍携带应急装备赶赴抢险救援岗位;六是指导调集大功率救助拖轮布设在大桥、大坝等关键点位,七是调集运输船舶投入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必要时,厅协调省级其他部门救援力量并派出工作组立即赶赴灾区,参与水上交通应急。

道路运输领域:一是督促相关市(州)指导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道路货运等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汽车客运站全面停止预警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督促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筛查预警区域内“两客一危”车辆运行信息,发现仍在运营的,责令其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避险;三是按照省防指指令要求组织应急储备运力参与抢险救灾,通知周边区域应急运力做好支援准备;四是通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畅通应急救援通道。

高速公路领域:一是严格执行支队、公司全员在岗,暂停休假外出,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实行信息定时报告制度;二是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监控力度,按照每天不少于2次的频率,加密巡查地质灾害易发路段(边坡、隧道洞口、桥等);三是督促支队、公司发现滑坡、泥石流等险情及时通报,并协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第一时间进行抢通保通作业。

交通建设领域:按照有关规定一是督促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建设项目做好防汛灾害预警防范,督促相关单位指导位于预警区域的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停工;二是将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有序搬离至安全区域,无法撤离的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易受影响在建结构物等要做好防护措施、就地加固。

7.1先期处置

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在获知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发生时,应依职责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降低损害后果。

7.2分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时,厅分别对应启动一级(特殊情况下启动巨灾响应)、二级应急响应,自动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加强与部、省有关部门联络,做好灾情报告。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全体成员无需通知立即赶赴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集结。

发生较大、一般水旱灾害时,厅加强对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必要时调用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参与处置。相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对应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并及时将灾情和行业受损情况报送厅应急办,厅应急办汇总后,及时报部、省有关部门。

7.3应急启动

厅防汛抗旱响应(除巨灾响应外)可先于交通运输部或省人民政府启动,具体响应级别由厅应急办根据实时掌握的灾情研究提出,经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厅领导审核后报厅主要领导审定实施,待省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调整交通运输响应级别。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响应可先于交通运输厅或属地人民政府启动,并参照厅启动防汛抗旱响应程序执行。

根据响应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应急响应启动后,厅应急办立即和省防指保持联系,获取最新水旱灾害信息,及时向厅防指报告省应急指令;有关厅领导和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按照省防指和厅防指工作要求及时参加有关会议;厅公路局、航务海事中心、运管局、执法总队(高管局)、交通质监站按照厅应急办统一安排,具体承担厅驻省防指值班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省防指安排厅的相关工作。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应参照厅响应处置措施执行。

7.4应急响应

(1)一、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交通运输厅若先期处置时为二级应急响应,则应在交通运输部或省人民政府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自动转为一级应急响应。同时,相关市(州)、县(区)级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的一级应急响应。

巨灾响应由厅巨灾工作预案另行规范。

应急响应启动时,由厅防汛抗旱指挥部组建多个工作组,并派出前线指挥部赶赴灾区组织、指导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共同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后方指挥部驻守成都做好统筹协调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视情况增减,各应急工作组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开展迅速、高效。

(2)三、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相关市(州)交通运输局若先期处置时为四级应急响应,则应在属地人民政府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后自动转为三级应急响应。同时,相关县(区)级交通运输局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时,厅督促、指导相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开展迅速、高效。

7.5应急终止和善后处置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厅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配合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区交通运输恢复重建等善后处置工作。相关市(州)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属地人民政府通知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将情况同步报告交通运输厅,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灾区交通运输恢复重建等善后处置工作。

8.1厅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发生重大及以上干旱洪涝灾害,厅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工作。

其中,罗佳明同志负责厅防汛抗旱指挥部机动指挥,刘洁梅同志配合。

成都后方指挥工作由张琪同志负责,王波同志配合。设置综合协调、灾情核查、抢通保通和后勤保障等4个工作组有序开展工作。

灾区前线指挥工作由朱学雷同志、寇小兵同志负责(根据前方实际情况确定),王茂奎同志、但伦同志作为b岗。与属地交通运输局共同设置相关工作组有序开展工作。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厅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罗佳明厅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其余厅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室和厅直各单位组成。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x

厅党组成员:xx

成员:xx等。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决定启动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应急运输保障以及行业抢险救灾等工作;安排落实防汛抗旱专项救灾资金,落实专款专用;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8.2厅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8.2.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波

副组长:蒲继生

牵头单位(负责人):朱江厅应急办主任

陈超超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卓伟厅运调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部集结;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工作;收集汇总各组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省及厅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灾情信息和工作推进情况;承办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联络省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完成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2.2应急处置组

(1)抢通保通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牵头单位(负责人):xx

成员单位:xx等。

工作职责:组织交通抢险队伍和机械设备;指导开展公路抢通保通工作以及行业有关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公路营运单位落实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和免费通行政策;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负责联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交通运输保障组;完成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程技术保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牵头单位(负责人):xx

成员单位:xx等

工作职责: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为道路抢通保通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洪涝干旱重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动态监测,防止交通工程次生灾害;对应急处治工程实施质量监督;负责联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技术保障组;完成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运输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牵头单位(负责人):xx

成员单位:xx等。

工作职责:组织调度应急车辆和船舶;开展道路水路紧急运输工作以及行业有关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联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交通运输保障组;完成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灾损评估小组

组长:张琪

副组长:寇小兵

牵头单位(负责人):胡厚池厅规划处处长

成员单位:派驻纪检组、厅财务处、建管处、审计处、机关纪委,厅公路局、航务海事中心、运管局、执法总队(厅高管局)、省质监站,省交科院、省公路设计院公司、省交通设计院公司、监理公司、厅造价站。

工作职责:负责统计交通运输灾损情况;拟定恢复重建方案;筹措、调拨抗震救灾资金;负责联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灾情评估组;完成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2.3宣传报道组

组长:张贤翠

副组长:冯书明

牵头单位(负责人):丁杨厅办公室副主任

吴丹厅宣传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厅应急办,厅公路局、航务海事中心、运管局、执法总队(厅高管局)、省质监站、厅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联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完成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2.4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洁梅

副组长:陈亚莉

牵头单位(负责人):王武平厅后勤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厅办公室、财务处,厅运调中心、厅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厅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前、后方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储备帐篷、食品、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应急物资;做好视频、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完成厅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9.1监督与检查

厅直有关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参照本预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主体和有关措施。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定期组织对下级交通运输局、交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厅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省应急委员会备案。

(2)突发事件交通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3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