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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6 21:46:15
上传者:BW笔侠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组织或社会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10.在以下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规章制度的发展变化和趋势,了解到规章制度的更新和创新。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公司系统职工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以及加强公司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的管理,切实做好公司降损节能工作、树立公司依法经营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管理委员会。
五、新装职工用电应按正常程序向公司提出申请,严禁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线用电。
六、各供电所应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公司用电稽查大队上报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报表;。
八、各单位生产用电超过用电量指标,按市场价结算电费,查出违章用电、窃电按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追补电量、电费,并依《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九、查出职工生活用电违章用电、窃电,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领导班子成员罚款2000元,并予通报。
2、中层干部罚款1500元,并予行政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3、职工罚款1000元,并予行政警告处分。
4、内退、离退休职工罚款500元。
5、村电工、临时工罚款500元,并予以解聘。
十、窃电、违章用电职工取消一年电贴补助,非生活用电窃电、违章用电依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公司每月进行三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项活动大检查,由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各厂、队、生产、安质、人劳等有关部门参加。
2、各项目部每一个月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有关安检干部和工地安全员参加。
3、单位工程负责人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和工人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帮助项目部搞好文明施工。
5、生产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岗位检查,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二、验电: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xx元。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处理结果,维修人员等。
4、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落实到人。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6、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7、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1、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2、防护用品必须按种类、用途分类并整齐摆放。
3、防护用品必须发佩给施工人员。
4、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并且爱惜防护用品。
5、防护用品不得破坏或用做其它用途。
6、防护用品应定期、定时清理检查。
在企业中,要规范员工的用电安全,不能让员工随意私拉电线等事情,要制定好管理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二、验电: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元。
1、要想保证工厂用电的安全,座地扇、手电钻等移动式用电设备就一定要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要经常检查,每月试跳不少于一次,如有失灵立即更换。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后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恢复送电。
2、千万不要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空气开关损坏后立即更换,保险丝和空气开关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相匹配,否则容易造成触电或电气火灾。
3、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线可靠连接,单相用电要用三芯电缆连接,三相用电的用四芯电缆连接。保护在户外与低压电网的保护中性线或接地装置可靠连接。保护中性线必须重复接地。
4、电缆或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不能用医用胶布代替,更不能用尼龙纸包扎。不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用电。
5、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6、不要用湿手触摸灯头、开关、插头插座和用电器具。开关、插座或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经修复不能使用。
7、厂房内的电线不能乱拉乱接,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
8、电炉、电烙铁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用后要随手关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9、工厂内的移动式用电器具,如座地式风扇、手提砂轮机、手电钻等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单机保护。
10、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者,要尽快拉开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抢救。
11、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12、盗窃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工农业生产,中断群众生活用电,大家都来举报他。
用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受外界的影响如冲击压力、潮湿、异物侵入或因内部材料的缺陷、老化、磨损、受热、绝缘损坏以及因运行过程中的误操作等原因,有可能发生各种故障和不正常的运行情况,因此有必要对用电设备进行保护。对电气设备的保护一般有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欠压和失压保护、断相保护及防误操作保护等。
1、过负荷保护过负荷保护是指用电设备的负荷电流超过额定电流的情况。长时间的过负荷,将使设备的载流部分和绝缘材料过度发热,从而使绝缘加速老化或遭受破坏。设备具有过负荷能力即具有一定的过载而又不危及安全的能力。对连续运转的电力机都要有过负荷保护。电气设备装设自动切断电流或限止电流增长的装置,例如自动空气开关和有延时的电流继电器等作为过负荷保护。
2、短路保护电气设备由于各种原因相接加相碰,产生电流突然增大的现象叫短路。短路一般分为相间短路和对地短路两种。短路的破坏作用瞬间释放很大热量,使电气设备的绝缘受到损伤,甚至把电气设备烧毁。大的短路电流,可能在用电设备中产生很大的电动力,引起电气设备的机械变型甚至损坏。短路还可能造成故障点及附近的地区电压大幅度下降,影响电网质量。短路保护应当设置在被保护线路接受电源的地方。电气设备一般采用熔断器、自动空气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等作为短路保护措施。
3、欠压和失压保护电气设备应具有在电网电压过低时能及时地切断电源,同时当电网电压在供电中断再恢复时,也不自动起动,即有欠压、失压保护能力。因电力设备自行起动会造成机械损坏和人身事故。电动机等负载如电压过低会产生过载。通常电气设备采取接能器联锁控制和手柄零位起动等作为欠压和失压保护措施。
4、缺相保护所谓缺相,就是互相供电电源缺少一相或三相中有任何一相断开的情况。造成供电电源一线断开的原因是:低压熔断器或刀闸接触不良;接触器由于长期频繁动作而触头烧毛,以至不能可靠接通;熔丝由于使用周期过长而氧化腐蚀,以致受起动电流冲击烧断,电动机出线盒或接线端子脱开等等。此外,由于供电系统的容量增加,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结果也使电动机断相运行的可能性增大。为此,国际电工委员(iec)规定:凡使用熔断器保护的地方,应设有防止断相的保护装置。
5、防止误操作为了防止误操作,设备上应具有能保护长久、容易辩认而且清晰的标志或标牌。这些标志给出安全使用设备所必需的主要特征。例如额定参数、接线方式、接地标记、危险标志、可能有特殊操作类型和运行条件的说明等。由于设备本身条件有限,不能在其上注出时,则应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使用人员应该了解注意事项。电气控制线路中应按规定装设紧急开关,防止误起动的措施,相应的联锁或限位保护。在复杂的安全技术系统,还要装设自动监控装置。
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防止下列电气的误操作:
1、双投刀闸。
2、机械连锁组合空气开关。
3、交流接触器电气连锁控制。
为加强方山矿用电管理,节约用电,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吨煤电耗,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减少副井绞车提升次数,杜绝无计划提升,每出现一次,罚输队把钩工50元(特殊情况除外),副井每周必须清理一次矿车卫生,清理结束后,机电科负责验收,不清或少清一次罚运输队100元,尽量减少无效提升钩数。
(二)全矿用电功率因数达0.9以上,低于此数必须进行功率补偿。负荷率不得低于80%,做到均衡、经济用电。
(三)对新开口的巷道,配备风机时不得按最大用风量进行配备,必须根据不同的通风距离和风量分三个时期配备局扇,即第一阶段用2×15kw风机单级,第二阶段用2×15kw对旋风机,第三阶段根据情况选择大功率对旋风机。
(四)在掘进巷道内推广使用皮带机,减少刮板机的使用,不经机电矿长、开拓矿长批准,掘进队不得使用刮板机。
(五)主扇风机、空压机推广使用变频控制设备,减少无功损耗。
(六)加强井下使用电管理,胶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严禁空转,机尾无煤时及时发点停车,对皮带机、刮板机空运转或前面皮带机、刮板机不开而运转后面皮带机、刮板机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50元。
(七)进一步落实避峰调荷措施,控制大功率水泵的开停,避免水泵频繁启动,大功率水泵的运转尽量全部放在用电低谷期。
(八)主排水泵房的各台水泵必须轮流开启,严禁单台水泵长时间运转,一周内各台水泵必须轮流一遍,单台水泵连续运转两天以上的,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
(九)其余区队在8:00~12:00检修期间,在不耽误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少开启设备。
(十)调度室、机电科要做好监督,对不经同意,不按上述时间规定开启水泵的,每次对单位罚款100元。
(十一)对形成自然通风的巷道,24小时内必须停止供风,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天。
(十二)井下所有照明逐步更换为节能灯管,不经机电科同意,严禁使用其它照明用具。
(一)地面推广使用节能用具,公共场所逐步更换为节能灯,厕所照明、楼梯走廊应安装声光控开关;工厂照明,路灯应安装定时器,白天严禁开放,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二)各办公室、队部、机修房用电设备不得超过100w(机电部审批使用除外),并做到人走灯灭,领导组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一次,给予每盏(台)10元罚款。各办公室、队部、宿舍、机修房等不准用大功率取暖电器.否则没收取暖电器并给予每盏(台)100元的罚款。
(一)井下所有岗位工及区队值班人员,必须服从机电部及调度室管理,拉闸限电和送电填谷必须听从指挥,对不按规定要求停送电的,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二)平地配变电站、井下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发现负荷变化较大或电压较低时,必须立即向机电部和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指挥拉闸限电。每月底,机电部对全矿用电情况进行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三)每月由机电部对矿用电量核算一次,根据产量与收费标准、综合电价比较,节约部分的适当对机电科进行奖励。
(四)全年实现矿定电费成本指标,节约部分的适当对机电科进行奖励。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办公楼待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仓库的电器设备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x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蔬菜、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的实体型企业,公司现有种植基地120余亩,主要种植品种有;西兰花、仔姜、三月瓜、青椒等各种四季瓜果类有机蔬菜,公司主要面向韩国市场。公司下一步还将带动地方各小型种植农户,利用公司现有平台扩大本地方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本公司致力于种植各种无公害有机蔬菜,并带动地方各农户科学的种植,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培训出一批现代化的新兴农民,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机构框架。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每个员工都要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有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的思想和举动,对于在集体荣誉和利益面前当“老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私自利用职权之便用公司利益耍好卖乖的领导要免职,员工要调整岗位,直至开除。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
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农业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考察的'条件和机会,员工要强化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农业公司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公司领导要以身作则,身先垂范;坚决反对摆官架、打官腔和“假、大、空”行为;坚决反对不懂装懂,不请示、不汇报,私自“创新”。
9、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团队守则:
1、爱企业,爱家庭,自尊自爱。
2、团结协作,集体奋斗。
3、崇尚竞争,鼓励超越。
4、重视内外沟通,讲求协调发展。
5、积极进取,大胆创新,不断为团队注入新的活力。
6、维护企业形象,保护团队利益。
职业道德:
7、诚实守信,以诚立信。
8、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参与竞争。
9、敬业爱岗,高度负责。
10、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工作纪律:
11、工作时间着装得体,干净;严禁穿拖鞋,短裤上班。
12、遵守作息时间。
13、上班必须坚守岗位。
14、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5、除非接待需要,工作日午餐不应喝酒。
16、开会不迟到,不中途退会,做好笔记。
17、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18、员工有义务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19、参加公关活动、外事活动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工作作风:
20、严谨、务实是我们基本的工作作风。
21、工作就是服务。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及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逐级制订各岗位、各工种的生产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
2、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和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3、对录用的新员工,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三级”安全教育。
4、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时,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四新教育”和培训工作;员工复工或换岗时,应组织进行“复岗”和“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5、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使用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岗位训练。
6、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六次。
7、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章指挥,按章作业,严肃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8、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使用危化品的部门(粮食熏蒸使用磷化铝),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正确使用。
10、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一线、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经常对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以确保安全。
11、对从事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新。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事有较大危险生产作业、特殊工种以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委托方员工食堂服务工作,加强食堂管理工作,为企业振兴多作贡献,特制定食堂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保证食堂工作顺利发展,为生产一线部门做好配角,为公司员工服务。
第二条要坚持办好文明员工食堂,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工作上做到'服务热心'、'解释耐心''工作细心'、听群众意见'虚心'。
第三条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搞好员工之间团结,工作上要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服从统一调配,尤其在开饭时要相互配合好,不得擅自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第四条严格遵守食堂各项制度,工作时不得做私事、不得串岗,每班必须做到'工完场洁'。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搞特殊化。
2)不得私吃饭菜、点心。
3)更不得私分任何生熟食品,必须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干部群众一样;厂内厂外一样;先来后来一样。
5)不得私自决定外来人员吃饭、不付菜票和少收菜票。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得背后议论,更不得搬弄是非搞不团结。
第六条各种货物进食堂仓库,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在册。
第七条食堂用一切货物包括调味品,必须根据可领料数量签发。
第八条厨房购进的餐具、用具等应立帐登记,入库保管,领用后应保管好防止遗失。
第九条冷菜库、粮食库、调味料库应经常进行盘点、清库,食品应按首进首吃的原则,防止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条每只点心、菜一律要进行成本核算标价。
第十一条菜票回收一律按时填写入库单,有误差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食堂必须坚持原则,做好变质、不新鲜食品不进食堂、不予出售,严格把好关,严格做到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坚持做到使用钳、筷等工具。
第十三条严格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隔夜熟食品做到回锅烧透后再出售。
第十四条建立食物进食堂的验收制度,杜食物中毒事故。
第十五条严格做到碗、盘、盛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包括菜票消毒、生熟砧板要分开。蒸饭、馒头的笼格天天洗干净。
第十六条坚持做到制作熟食时,不大声谈笑、搔头皮或用手擦汗等不良习惯要纠正,不准对任何熟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第十七条个人卫生坚持做好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坚持做好三白工作。
第十八条饭厅、厨房卫生坚持一日一扫,一周一大扫制度,员工洗碗池必须专人负责,必要时突击大扫除。
第十九条冰箱食品生熟严格分开,冰箱、冰库、调味品库、粮库要严防蟑螂、老鼠等有害虫进入。
第二十条坚持做好全体食堂工作人员一年一次的体检工作。
第二十一条食堂食品卖出一律不等现金收入。
第二十二条为便于食堂卫生和安全,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同时食堂人员对进入厨房人员有权劝阻。
第二十三条食堂冰箱不对外寄存(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特殊情况者经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寄放。
为确保上述制度顺利贯彻,对违反上述制度者,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并根据认识程度给予处理。
第1条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第2条应付账款必须由财务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
1、应付账款的管理和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职能以外的财务部的应付账款会计专门负责。
2、按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项规定管理应付账款,以保证采购付款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3条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应真实和可靠。
1、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始凭证。这些凭证主要是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质量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等。
2、应付账款会计须审核这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正确性。
第4条应付账款必须及时登记到应付账款账簿。
1、应付账款会计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
2、应付账款明细账应该分别按照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按购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第5条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财务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以后,应该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第6条正确确认、计量和记录折扣。
财务部将可享受的折扣按规定条件加以确认、计量和记录,以确定实际支付的款项。
第7条应付账款的授权支付。
财务部接到已到期的应付账款应及时支付,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裁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结算与支付。
第8条应付账款的结转。
财务部应该按照应付账款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按月结账,并相互核对,出现差异时,应编制调节表进行调节。
第9条应付账款的检查。
1、财物部按月从供应方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明细账或未付凭单明细表互相核对,若有差异应查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2、如果追查结果表明无会计记录错误,则应及时与债权人取得联系,以便调整差异。
3、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应定期从供应商处取得对账单,并进行核对、调节工作。
第10条同应付账款相关的应付票据的签发必须经财务部审核,由财务总监和总裁按权限批准。
第11条财务部设置应付票据账簿,并认真做好应付票据的核算工作,票据的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签发。
第12条财务部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空白、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商业汇票。
第13条财务部应该定期核对应付票据,并复核票据的利息核算。
第14条应付票据要定期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进行核对。
第15条应付票据要按照号码顺序及时进行保存。
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
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冀备案证书;
(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条《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
(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
(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
(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
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
第十四条进冀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业绩和市场行为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本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冀企业的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冀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检查结论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进冀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作业人员人工工资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进冀企业不合格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业在冀投招标资格。
第二十条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冀建建[20xxx]163号)同时废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配件及相关设备的定义(以下简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一)计算机指公司购置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
(二)软件指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办公必须的软件等。
(三)计算机配件指cpu、内存条、主板、硬盘、机箱、显示器、键盘、鼠标、网卡、光驱、软驱等。
(四)相关设备指网络交换机、集线器、路由器、防火墙、打印机、扫描仪等。
第四条归口管理。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配件以及相关设备等由行政部it处负责管理。
第五条行政部it处管理职责:。
(一)配合采购管理中心对软硬件的采购中涉及专业技术的部分进行把关。
(二)为使用部门提供培训、维修、维护等服务。
(三)检查监督使用部门是否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合理地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四)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推荐适合公司需求的辅助管理软件。
第六条购置与验收。
(一)购置标准由集团it部按使用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二)行政部it处参照财务部资产验收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第七条领用与调配。
(一)行政部it处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拥有调配权。
(二)领用部门按工作需要领取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得冒领,多领。
(三)公司员工离职后,计算机须经由it处验收后退库至董事会仓库,董事会根据需要予以调拨到有需求的部门。
(四)退库部门对本部门退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有优先调拨权。
第八条计算机使用责任人及操作资格的规定。
(一)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招聘办公人员时应将会操作计算机作为一项条件加入到招聘要求之中。
(二)计算机责任人确定、更换或异动时,应由本部门责任人审批同意并及时到行政部it处备案。
(三)任何人不得将计算机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规定。
(一)非it处人员,未经计算机使用责任人许可,不得开启、使用他人计算机。
(二)使用者在操作计算机时应按正常程序进行操作,如人为原因造成计算机损坏(包括键盘、鼠标),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三)使用者不得擅自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及相关文件,否则造成文件丢失或机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硬件维修费用。
(四)使用者不得更改计算机配置(如cmos参数、网络属性参数、ip地址、系统注册表、适配器参数、超管密码、机器名称、域管理限制等)。
(五)使用者不得使计算机长时间让计算机处于失控状态,临时离开办公座位时应锁定计算机,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应该关闭计算机。
(六)使用者在操作计算机时,如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而自己又不能解决,应及时协调it处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七)未经it处许可,不得擅自向计算机上添加或删除各种硬件及软件,如添加软驱、光驱、声卡等、卸载预装软件(如杀毒软件等),特殊情况须向it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九)个人计算机使用者须经本部门责任人同意后到it处备案(检测并安装相应防病毒软件)后方可使用,在公司使用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it处的监控与管理。
(十)公司员工应爱护计算机相关设备,保持设备及其使用环境的清洁,不得人为污损设备,定期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污渍,不得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上放置花卉、电话等杂物。
(十一)不得将公司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占有已有,否则视为盗窃公司财产。
第十条帐号与口令的管理规定违规操作。
(一)使用者对帐号必须设立口令,无口令或口令简单的用户视为违反操作规定。
(二)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帐号密码,不得泄露;不得试探和打听他人帐号和密码。
(三)计算机使用者在请假、出差、调离时,应将相关帐号、口令及其产生的文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
(四)计算机使用者在离职时应到it处备案注销账号。
(五)计算机使用者应不定期更换口令,尤其是在更换操作员时,更应及时更改用户名与口令。
第十一条outlook邮件的使用规定。
(一)用户在公司内部使用邮件时,不得重发邮件、不得发送无标题的'邮件、不得发送垃圾邮件(垃圾邮件的界定由it处根据管理需要另外进行界定)。
(四)it处代表公司有权对用户的邮件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安全与防病毒管理规定。
(一)凡接入公司网络的计算机必须接受it处统一安装的诺顿杀毒软件。
(二)用户不得删除计算机的杀毒软件也不得擅自安装其他杀毒软件。
(三)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时应及时报修到it处,逾期不报引起严重后过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户应及时更新相关软件补丁。
(五)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u盘、mp3等)须先进行全面杀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重要信息备份管理规定。
(一)集团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人利用硬盘、光盘等信息存贮设备对重要信息(如权证、重要工程资料、财务数据等)进行数据备份。
(二)集团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必须建立信息备份日志,该日志由集团总公司或分子公司指定的专人如实填写,主管领导应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三)集团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发生重大信息事故时,应保护现场,请有关技术人员对信息进行保护性修复,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
(四)进行信息备份前,应利用防病毒软件对所备份内容进行病毒检测,并应使用足够空间进行备份,为确保信息完整性,应采用异机异盘备份,一般不应同机同盘备份,并应避免使用软盘备份。
(五)所有周期信息应先行备份方可结转,结转前信息应保留至少二个周期后方可销毁。
(六)进行系统调试、测试、试验、维修、保养、更新、升级等情况下均需将信息备份后方可操作。
(七)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对重要信息载体可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的网络布线管理规定。
(一)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必须确保在建工程的信息化网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包括活动板房)。
(二)it处确保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在设立之前完成所有信息化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修规定。
(一)未经it处授权,非专业人员不得拆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外壳进行维修。
(二)因操作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如将水掉在键盘上),将由当事人按价赔偿被损失的设备或因此而造成的维修费用。
(五)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如出现硬件上的故障(如显示屏、计算机风扇、主板、键盘等),可以联系当地维修站修理;如需重装操作系统或其他软件故障,须送至集团行政部it处修理。
第十六条处罚规定。
(一)如有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责任人相应绩效分数。
1、违反计算机操作资格规定;。
2、违反计算机操作规定;。
3、更改计算机参数(如ip地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违反帐号与口令管理规定;。
5、违反outlook邮件的使用规定;。
6、违反安全与防病毒管理规定;。
8、违反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的网络布线管理规定;。
9、违反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修规定;。
(二)利用公司计算机和网络进行泄密、散布对公司不利的信息、金融犯罪等其它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等行为者一律作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it处,执行监督权归总经办与行政部it处。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3)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适合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计件制除外)。
(2)非公司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
3、管理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1、薪资划分
(1)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为五大系列:生产、营销、管理、技术、后勤服务。
(2)根据公司的性质 ,集团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3)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及各项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年终奖金。
(4)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是有补偿性工资(包括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和奖励工资(奖金)。
(5)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共六个项目构成月薪资总额:
2、岗位标准工资
(1)岗位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不同系列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3、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2)绩效工资分为a 、b、c、d、e共五等,a为最高等,c为绩效工资基准,e为最低等。
(3)绩效工资等级计算标准(设绩效工资基准为n):
(4)在绩效考核实施前,可统一按c等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构成的岗位标准工资进行定薪。
(5)绩效工资额由员工在考核期内的考核评估结果(分a 、b、c、d、e五等)确定。考核评估结果由考核得分按照规定的等级分布比例强制确定:
4、工龄工资
(1)公司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而设定的工龄工资。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不再计算和发放工龄工资。
(3)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4)具体数字
5、学历工资
(1)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发放相对应的学历工资。
(2)员工试用期满后开始享有学历工资(专业要与工作相关或对口):
6、加班补贴
(1)员工加班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批准的加班需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加班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人员不计付加班补贴。
(2)员工加班分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与法定假日加班。
(3)原则上安排加班的,当月尽量安排补休,如当月不能补休的,则计算加班补贴,标准如下:
延时加班,补贴按 计算;
休息日加班,补贴按 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补贴按 计算。
7、福利津贴
(1)社会保险津贴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假期津贴
全公司员工统一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3)住房补贴
根据公司规定,
(4)伙食津贴
公司免费提供全公司员工的午餐。
(5)职称津贴
(6)特殊津贴
对为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作为特殊贡献的人员,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可享有500—2000元不等的津贴。
8、奖金
奖金分为一次性奖励、特殊贡献奖、项目奖和年终奖四部分组成,以货币形式给予奖励。
9、薪资扣款项目
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住宿水电费(住宿人员)、罚款及其他代扣应扣事项。
10、补杂
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1、新进人员定薪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为该岗位正式薪资级别往下调1—3级。
(2)对于较优秀式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3)新进员工入职薪资确定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2、内部员工定薪
(1)规范定薪,根据员工个人表现,部门及公司的综合评价,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
(2)人员调整:每年1月份,各部门根据上一年的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于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及新一年的`人员缺口,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胜任程度按薪酬等级表中相对应的工
资标准上下浮动2—3个薪级确定薪资等级。
(4)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班级又无其他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劳动合同期满,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额;在合同期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待岗人员可申请参加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个人薪资调整
(1)薪等薪级调整说明
升级: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提高,当需要跨等调级时,则调为上一等中比起调级高的对应级。
降级: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降低,当需要跨等调级时,则调为下一等中比起调级低的对应级。
升等:直接升入上一等中比本等级高的对应级。 降等:直接降入下一等中比本等级低的对应级。
(2)岗位或职称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每年第12月调整,次年1月实施),以每年12次考核为准,若未完成12次考核,则按未完成考核次数对应比例减少绩效等级数:
(3)由于岗位或职称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4)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5)个人薪资调整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2、全公司普调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每年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加薪实施目前离职者。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员工月薪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加班补贴+各种福利津贴+补杂—应扣款项。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劳资人员把人员考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经理确认。
考勤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劳资专员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3)计件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计算计件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将计算好的计件工资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10个工作日为劳资专员汇总、计算计件工资时间。
(4)绩效工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估时间,并于第6个工作日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至第10个工作日为人力资源部专员汇总绩效考核结果并确定绩效工资等级的时间。
每月第13至15个工作日为劳资专员计算工资并制成“工资表”的时间。
(5)薪资计算时,各项目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若有小数产生,一律四舍五入。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的特别授权人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2)劳资专员完成薪资计算并形成“工资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然后交工作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员。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3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发放,如提前发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试用期内员工须取薪资时,必须由本人携带厂牌亲自提取。
(3)因计算错减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4)年终奖金发放日期为每年春节前。
1、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六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2、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3、对于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依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办理。
4、本制度于试行3个月后将进行一次总结,做必要的修正。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类似或有冲突的规定自行失效,将以本制度为准。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在运作规范化的企业组织中,体现其管理模式特性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调控企业行为,保证稳健、快速、健康运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公司要确立企业发展信念:凝聚力是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长久动力,作为一个晗瑞的员工要时刻充满自信,对晗瑞的未来充满必胜的信心,真正做到以公司的发展壮大为己任。公司的发展是双方面的,达到员工的个人事业追求与公司总体目标的真正融合,使公司整体得到可持续发展。创造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平台,达到公司整体和员工个体的全面发展。
把企业做大做强是最终目标。不是片面追求丰厚的收入,而是大家都有一个和谐的生活状态和工作环境,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大众对晗瑞的认知、社会对我们的肯定。愿我们的员工融入晗瑞公司的发展壮大,愿晗瑞公司融入创建和谐社会的似锦前程!
企业宗旨:为顾客创造价值为企业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繁荣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正确处理社会、股东、顾客、员工的相互关系,不可失之偏颇,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晗瑞要做的事,就是让顾客、员工、股东、社会“四满意”。同时,以此作为晗瑞的公开承诺,以体现出晗瑞存在的社会价值。
企业精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诚实做人踏实做事艰苦奋斗,是一种美德,没有创业、工作的艰辛和永不停息的奋斗精神,则不能成就今天的辉煌,更不能体会成功的来之不易。晗瑞将以实际行动鼓励和呵护员工的开拓创新精神,创新精神是企业能与时俱进的动力和发展的源泉。对一个人来说,要做到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一个企业来讲,人人都要讲真话、干实事,只有这样才能认识自己、认识别人、认识社会,只有知己知彼,才会明白自己的缺点和短处,也才会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讲真话难,干实事更难,知难而进,既是我们的传统,更是我们要不断延续、永久保持的精神。
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恪守诚信追求卓越务实创新实行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做大做强所应具备的先决条件。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效益。没有规范的管理,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则是一纸空谈。诚信为企业立足之本,是我们做每一件事所必须遵循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底线。是每一个晗瑞人所必备的美德,是公司对外的一种形象。同时也是企业立足之本、生存之道。
“卓越”是一种永不妥协、一种超越自我的精神,只有不断走在时代前列,企业才能有永远的生命力。从实际出发创建对社会、企业、员工有益的价值,是我们办企业的根本,因此一切行为都必需围绕“务实”二字,不能夸夸其谈;要讲求实效,又必须以“创新”为手段,在组织、制度、决策、管理等各方面创新,形成创新机制,才能使企业获得发展与壮大。
企业目标:树晗瑞形象创晗瑞品牌
我们追求的目标,更多的应着眼于锤炼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扩大企业的影响力。不是单纯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即为抢占市场,因而晗瑞诚信形象的树立和创建晗瑞品牌,则至关重要。不是在任何一个年代都能创造现代公司,而在中国经济欣欣向荣和晗瑞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完全可以创造,机不可失。
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遵章守制
2、爱企如家爱岗敬业
3、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4、服从领导服从分工
5、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6、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7、诚实守信严守秘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爱
1、负责公司的印鉴、文印的管理和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工作程序。
3、负责公司对内、对外文件的草拟、审核、打印,行政文件的收发、传真、档案管理。保证重要文件、资料的保密不外泄。
4、负责会议组织,作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精神的实施予以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公司各项会议工作。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活动。
6、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7、负责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及时择写总经理发言稿和其他以公司名义发言文稿审核工作。
8、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及会议的安排、组织、会务工作。
一、加强仓库保管员业务素质。提升仓库保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二、鼓励公司员工正确有效、长期努力的工作。
一、全体仓库保管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xx家居实业有限公司、xx家俱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连锁企业。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2、通报表扬:一年内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奖励规则。
2、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在担任仓库保管员半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3、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奖励程序。
2、奖金将由人资部向财务部门申请。之后交予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发放。
3、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一、惩罚规则。
(一)、甲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记大过累计3次或在六个月中累计受到相当于2次记大过的处分;。
3、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二)、乙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2、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三)、丙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2、丁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四)、丁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三、惩罚标准:。
甲类过失x。
乙类过失x。
丙类过失x。
丁类过失x。
容许差异金额(+/)超出容许差异金额。
门店5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仓库3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5、员工如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规定。将按“数过并罚”处置;如情节有轻重争议。由上一级主管判定为原则。
四、惩罚程序。
2、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小过(含小过)以上处分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3、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做法见上第三点)。
第五条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之。
第七条本制度经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公告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