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热门22篇)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热门22篇)

ID:7950687

时间:2023-12-26 23:51:53

上传者:紫薇儿

国旗下讲话稿是学校教学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担当精神的重要环节。在这里,我们将分享一些优秀的国旗下讲话稿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二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旅游到某地,有些人会随手在名胜古迹上刻上“到此一游”的字样,殊不知这一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要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么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此时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在校园生活中,与法同行,就从遵守校规校纪先做起。不说脏话谎话、抄袭作弊,不打架斗殴、恶意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等等,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尊重他人,爱惜自己。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弘扬社会正气”。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觉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区分善恶,运用智慧与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胆地与不良风气斗争,为推动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做出自己的贡献。谢谢。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现在我们站在这里举行升旗仪式,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周一我们都要举行升旗仪式?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是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

同学们都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要讲的就是知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知法守法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马坊小学的同学们可千万不要有这样的不良行为!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文明纪律规定等。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

2、进出校园,要轻声慢步进校园,要遵守秩序。

3、课间不要做危险动作、游戏,要做文明的游戏。

4、不准在校园内、教室里互相追逐、吵闹、打逗。

5、上课期间,特别像体育课、课间操、活动课或其他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严禁事故发生。

6、共同遵守卫生要求,不带零食,不乱扔纸屑垃圾,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三、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守规矩讲文明,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先让我们一起来听个故事: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刚,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天课间,他拿着早上从附近工地上捡来的铁钉玩耍,正巧同班同学小胖迎面走来。小刚和小胖一直关系不错,课间经常打打闹闹。此时看见小胖,小刚心中一动:何不跟他开个玩笑,吓唬吓唬他!于是,小刚捏起一颗铁钉向小胖扔去,小胖被扔了个措手不及,下意识地偏头躲避,谁知不偏不倚,铁钉的尖端扎到了小胖的眼睛,小胖痛苦地倒地。闻讯赶来的老师立即将小胖送到医院,虽然医生全力抢救,但因为伤势过重,小胖那只被铁钉扎过的眼睛,还是彻底失明了。

同学们,听完这个故事,你一定为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而感到惋惜。是啊,如果小刚遵守校规校纪,不把铁钉带到学校来,不去和小胖开玩笑,那么,这场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其次,我们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同学们都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我们不难发现,在校园内,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而少数同学则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比如,恶作剧地把厕所的下水道堵住,让维修的师傅辛苦忙活了一下午;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使得周围的同学无法安心学习;课间追逐打闹,甚至吵架动手,老师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作业,来处理……这些事,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着,看似虽小,却给自己、给他人造成了麻烦,而很多事,在你麻痹大意的时候,往往会酿成大祸,造成违规、违法,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还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胜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在与老师交往中,偏面理解“体罚”概念,而忽视自己错误在先,不尊重老师在先,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违法在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一些行为举止几乎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人,应该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

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同学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肮脏、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中受伤。

所以,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这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要知道,这时帮他们就是在帮自己。

主要想讲以下是两个方面:

1、什么是法律?

2、什么是违法犯罪?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大大小小加起来大概有2万多部,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要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和法律。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等同学们学习了哲学,就知道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比如我们现在在上课,其实我们都是在运动着的,因为我们虽然静止,但是地球在自转和公转之中。所以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实质上,法律不是限制了自由,而是保护了自由。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等等。上述列举的行为中,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干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总之,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法律的一点基本知识,希望同学们要用心去体会。我们是学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校是培养我们成才的地方,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法制宣传日。

仅供参考。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同学们,老师们: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要庄严肃穆、要行队礼或注目礼;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首先,守法必须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一家公司应聘。面试时,外面等了许多人,他觉得自己希望不是很大,但又想:既来之,则安之,那就试一试吧!应聘者一个个被叫到经理办公室,一个个又表情肃然地出来。当叫到他时,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推门而入,而是敲敲门问:“我可以进来吗?”经理说可以,他才进去。几天后,他被意外地聘用了。工作了一段时间,他与经理熟悉了才把心中的疑惑说出:“您聘我时看中我的什么优点呀?”经理说:“说实在,你哪一条都不比别人强,我看中你的,是你进门时敲了门。敲门说明你懂礼貌,而懂礼貌说明你有教养,有教养的人代表着公司的美好形象。”我这样想,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礼貌的好习惯,进办公办室要先敲门或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再进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敲敲门不是大事,还有平时的生活举止,待人接物等都是小事,但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其次,守法,要从小做起。有这样一句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候拿人家一根稻草,大时牵人一头牛。作为家长和老师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我们有的同学是非观念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少同学便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打游戏机和写作业发生冲突时,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不做作业,更为甚者,有的学生迷上网吧,甚至旷课、逃学,这些都是不对的。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俗话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少年儿童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你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是第14个法制宣传日。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做危险游戏、随意拿别人东西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4)注意运动安全。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与安全”。

(一)法制教育。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举一个发生在20__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二)安全教育。

去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去年1到8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68宗,死亡91人,目前我市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车轮下真实的死亡报告,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和痛心,更重要的是警醒和反思。作为一中的学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切身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几千人同时离校,如果大家因为归家心切而不听指挥,不守秩序,争先恐后,乱闯红灯或者搭乘无牌摩托车,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学们,一桩桩车祸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给个人带来了灾难,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生命。

国庆长假快到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阅读斗门交警《给斗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们xx班的同学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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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每个人大多希望自己越来越优秀。我们要学会做人,争当文明学生,争做守法公民,前提是什么?当然是接受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每个人才能健康幸福地成长。

同学们,大家现在虽然掌握了一些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征决定了大家有时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上下学的时候,不能文明礼让;有的同学之间经常吵闹,冲动时会为了一点小事,动起了拳脚;有的同学在社区,不能爱护公共设施……这些不良行为,是学校明令禁止的。

为促进每个同学都能懂法、守法,做合格文明的小学生,学校特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进一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各项校规校纪,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是最基础的。

同学之间可能会有矛盾,这个时候,更需要的是冷静。静下心来想一想,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双方各自退让,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2、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每个同学都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时常向学校、班级的先进同学学习,传播正能量。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对每个人都有教育意义。任何不良的行为和习惯,大家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一起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人人争做文明守纪的小学生。

学校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xx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学校11月份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也许很多同学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还小呢,能犯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此法条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pin,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人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智力发育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但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在这里我讲一个真实的事情:一天下午,一名14周岁的中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放入附近某小学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冰袋后,很快就死了.事后,他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这名学生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同学们,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可怕啊!

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几乎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本周又是我校的法制教育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法律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文档为doc格式。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当今社会,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当然对他们是万分呵护,但是家长那方面做的再好,也只是起到一个督促的作用,真正的呵护当然是来自个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掌握许多的法律知识,从而不仅让家长放了心,而且让自己的行为有了约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由于我们这一代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太过薄弱,犯罪的事例频繁发生,而这些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但归根结底还是要我们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当然,我们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与其他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让整个校园里都充满正气,充满阳光,那么违法犯罪的种种事件便会消失。

但要将所说的落到实处,处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又该如何来实现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告诉我们“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增强法律意识,构建和谐校园是我们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责任。我们是新一代的接班人,身处于这个法治社会中,懂法当然成为了我们首要的一步。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到党的十六大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直至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都在告诉我们要懂法,守法,做个好学生,做个好公民,让这个校园,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20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_个法制宣传日。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因为你过度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有些未成年人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这些行为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

所以,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认真学习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相互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今天是12月3日,明天是是12月4日——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也是xx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我市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围绕这一主题,我校根据上级通知和本校实际,将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2.树立自尊、自立(七一建党节演讲稿)、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12.4”。

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昨天是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和20xx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二中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遵纪守法,法制教育。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调查表明: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当学生被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

约束自己,用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习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来遵守法律,要合乎道德规范,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大家早上好!先提个问题,大家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对,是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了法制宣传日。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这一重大活动,学校将这一周命名为法制教育宣传周,重点宣传介绍法律知识,目的是让所有的同学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并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自己和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要想做到这一点先要从自身的道德修养说起,《修身立德,完善自己》,就是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

同学们都知道: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路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20个字:“家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修身立德是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为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人常说:“玉不琢不成器。”一个人不接受道德教育,只有知识而缺少道德修养同样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一个具备道德修养的人就要“慎独”。慎就是谨慎,独就是独立。有道德的人,即使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也要严于律已。刘少奇同志曾说过:“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不做坏事,这就叫慎独。”

在山东省有一座庙,是纪念东汉名医杨震的。为什么要纪念他呢?就是因为杨震是一位严于律已的人。据说有人曾以十两金子向杨震行贿,并说:“暮夜无知者。”意思是不在光天化日之下谁会知道呢?杨震却讽刺地回答:“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结果行贿者灰溜溜地离去了。

同学们,当老师不在时,你是否能像老师在场一样严格要求自己?考试时,如果没有老师监考,你能否做到独立思考?在校外时,你能否具有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这都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标志。我们要成为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较高思想情操的人,就要注意养成慎独的习惯。

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就是说,不要以为小事不起眼而不去做,大善是小善的积累,大恶是小恶与时间的乘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平时拿人家一本书,说一次谎话,值日时偷一次懒,以大欺小,趁别人不注意搞一次恶作剧,在崭新的墙上踩几个脚印。这些小事虽小,但体现了这种人道德、情趣的低下。

同学们,我们提倡小善精神,就是要先人后已,尊老爱幼,说话礼貌,行为文明,待人和气。让我们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成为讲公德、守法制,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的人。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先提个问题,大家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对,是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现如今我们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可谓丰富多彩,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许多同学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同学爱打架或随手拿走他人的钱物。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恶习。如不改正走出校园,或早或晚,都将步入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悲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犯了法。

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应该也必须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要沉迷于网络。现代通讯和互联网使我们的生活快捷方便、丰富多彩,可是我们也看到许多同学热衷于网上的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众多不良影响。因而我们应该正确使用现代通讯和网络。

二、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同学们,我们都喜欢整洁美丽的校园、班级,是吗?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班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出我们每一个同学的文明素养。洁净的环境、良好的设施不能仅仅依靠同学们的打扫,老师们的维护,而要靠我们每一个同学的爱护。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去做,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并在老师家长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认真学法、知法。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成功来自勤奋付出终有回报》。

常言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付出辛勤的劳动,才会获得丰硕的成果,不劳而获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勤奋属于珍惜时间、爱惜光阴的人,属于脚踏实地、一丝不苟的人,属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人,属于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人。因为勤奋,安徒生从一个鞋匠的儿子成为童话王;因为勤奋,巴尔扎克给人类留下了宝贵的文学遗产《人间喜剧》;还是由于勤奋,爱迪生才有了一千多种伟大的科学发明,爱因斯坦才得以创立震惊世界的相对论;中国古人也给我们留下了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的千古美谈。

同学们,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应该具有像爱迪生、巴尔扎克那样的刻苦努力、不懈追求的精神,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在追逐梦想的舞台上一显身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们只有勤奋,才能扎扎实实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才能最终走向成功。若是连学都不想学,吝啬于付出自己的劳动,怎么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又怎么会品学兼优,出类拔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在耕耘的时候,付出辛勤的劳动,收获的时候才会有丰硕的成果。

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耕耘了总有收获,付出了必有回报。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五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五(1)中队的陆xx。你们都去过法院吗?上周三,我和同学们去参观了徐汇区人民法院。让我来说一说我参观法院的所见所感吧。

法院的部门很多,今天,我来为你们介绍一下法治厅。法治厅里面展示了法院审判过的典型案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有关法治的视频,视频中有水和一个天平。众所周知,天平表示公平、公正,那水呢?其实,水也表示公平、公正,所以,法律的法,也正是三点水旁。

你们不要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在家时,要遵守法律;在吃饭购物时,要遵守法律;在学校里,也要遵守法律……法律无处不在,法律也至高无上,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作为公民,我们要爱法、守法、护法,要与法同行,法律是我们一切活动的根基,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它。

谢谢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欢迎大家阅读。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20xx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xx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各位老师、同学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会决议,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上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党的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同时党的根据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到20xx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重要部署。党的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为此,在“12·4”来临之际,我就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以法治为基石,服务科学发展。党的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因此,我们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通过法治来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二、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律难题。深化“法律进机关”,要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

学习计划。

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深化“法律进农村”要切实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建设;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促进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社县”大力推进社县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县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县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深化“法律进学校”要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深化“法律进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无死角地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治难题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以新的历史为起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法治城县”建设实施纲要》的推进力度,以建设“法治城县”为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为服务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志们,党的的法治时空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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