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心得体会(专业13篇)

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心得体会(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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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7 08:00:09

上传者:曼珠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某一件事或某一经历的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心得体会

作为共产党员,应该时时刻刻加强自我学习修养,更应该分分秒秒不忘用理论武装自我,在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过程中,个人的思想境不断提高,许多新的认识和感悟也在脑海中不断涌现。

一、共产党应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党章中“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论断的本质含义是要求共产党员具有坚定地共产主义信念,坚信共产主义思想遭遇什么样的困境,都要坚信共产主义是永恒的真理:无论共产主义实践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要顽强地为它而奋斗。

二、共产党员应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最终目标是带领全体人民群众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决定了我们党与其他任何阶段的政党和派别有着本质的不同。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党派,无论形式和主张多么不同,但究其本质而言是共同的,就是为少数人,为某个剥削阶级和集团谋求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工人阶级与全体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国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国各族人民,乃至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任重而道远。

多读《党章》,熟悉《党章》,认真对待《党章》,只有握住《党章》这把锋利的理论武器,才能更好的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铮铮铁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心得体会

最近我再次学习了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党的政法事业作贡献。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当前,我市经济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不稳定因素突出,面对复杂形势,我们必须提高驾奴复杂局势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作为从事政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政法工作水平和质量,为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下阶段及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我市政法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永葆党员政治本色,为市域经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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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心得体会

党章是我们党办事依据的章程,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指南。对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到这天就应算是第三次比较系统的学习了吧!但每一次的学习之后,我都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第一次学习是在11月2日上党课之后。刚拿到党章,我就被它那鲜红的封面给震撼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由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是党章封面的主要资料,虽然较少,但它却将我的思绪带入到了以前。尽管我没有经历过老革命同志们那样的浴血奋战,可是从一部部爱国主义纪念影片当中,我能够想象得出当时人们的那种生活环境,体会得到中国共产党革命的勇气和坚定信念,更是佩服他们那种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留意翼翼地翻开党章,细细阅读了总纲及其里面的资料。这一次与大一上学期为了写入党申请书而去查找党章相比起来,这一次显得更加严肃。我领悟到党是一个伟大的党,也是一个神圣的党!

第二次的学习是11月3日在报告厅观看的电视教材。虽然,这次电视教材是在十六届六中全会过后才新录制的,多多少少与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资料联系得比较紧,但正因为此,才更显出党的时代好处!这一次影片当中,它带领我们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成长历程。自从1921年建立了党组织之后,1922年我们的党正式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1945年七大中党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写进了党章,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的体现,1956年八大指出社会主义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关系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1982年十二大中,党正视自我的错误,并同时再一次对党章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更贴合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的要求。至于之后的十四大、十五大就开始吸收更具有时代好处、更能促进和带领社会主义前进和发展的理论——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敞开了我国对外的大门,使我国与外界的交流越来越多,国家也越来越富强起来。

到此刻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我们的党仍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自我行动的指南!可是,对社会主义新形势下存在的一切问题,胡_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在此次的号召中,党要求自我、要求我们针对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文化、经济、医疗、社会福利等方面要作出进一步的努力,要逐步地完善!一个又一个的要求,一次又一次的行动,党让我们过上了幸福安康的日子!

如果我们认真深入的观察思考一番,就不难发现:党组织是先进的,党的腐败同样也是存在的,正因为党是先进的,所以党中的腐败才会更加突显出来,突显得愈加明显,群众对它的反映自然会越大。玉有瑕疵吗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因为党的纪律严明的话,那么,每个党员执政以后都去贪污、受贿、行贿等等其他一切行为去谋取个人利益,他们是绝对不会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就算是喊口号,他们也不会作出免收农民税务和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费等政策。对于中国这个封建主义根深蒂固,被封建制度统治了几千年的民族而言,不收农民税务是天下农民一大幸事,一大喜事。从古到今,没有哪个朝代不是苛政猛于虎的!所以说,共产党是先进的,只是里面有个别分子毁坏了共产党的名声而已。所以,我们入党,首先要有纯正的入党动机,从思想上入党,从言行上入党,从本质上入党!

我们的国家有着悠久的礼貌历史。在不一样的年代,我国的人民个性是青年人的爱国形式有所不一样。古代的"投笔从戎、中流击楫、闻鸡起舞"到"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在到身无分文,心忧天下"直至之后的"团结起来,振兴中华"无不体现了在不一样的时期中国青年身上,始终涌动着具有不一样历史含义的爱国热血。此刻我们青年人虽然用不着去上战场保卫祖国和平。可是学习我们中国的政治、了解中国的历史,认真对待我国与国际关系问题是我们务必要完成的任务。贯穿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学习长征精神是当务之急!总之,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要作到爱自我、爱家、爱国。从社会的不一样层面来全面了解社会,不断地充实、完善自我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心得体会

为了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加强党性修养,我单位于2018年1月22日开展了一次学习《党章》的主题会议,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党章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党章》共有十一章五十二条,从总纲到党徽党旗,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下党员的权利、义务,重点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做了明确解释,使我对党章有了更深的认识。

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共党员,我会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加深了掌握新党章的内涵,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自己的素质,我们的工作性质是直接接触基层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单位的形象,代表着一个中共共产党员的形象,所以我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完善自我,以适应党章的要求。

作为一名党员,我会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实践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的“大事”和“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活力。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一定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每一个干部都是党伟大事业的“追梦人”,学好用好党章,是我们每一名干部的必修课,我们要以党章为“尺”,丈量自身长短。党章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行为规范的“标尺”党性不强,作风不硬,要常用《党章》来丈量。以党章为“镜”比照工作得失。党章是党的组织和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工作行不行,要求到不到,要常拿党章来比照。以党章为杆,树立部门形象。

党章是组织部门的工作的蓝本与标杆,形象不好、纪律严不严,要拿党章来衡量。对照党章要求,纯洁队伍,以德为先,全面考察,以实干为本,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工作中锤炼本领,从严治部,申明铁律整肃部门不良风气,树立为民务实的清廉形象。

《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心得体会

大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了解吗,看看关于章程的心得吧,本文是本站特意为你准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如果还有更多需要了解的,欢迎访问本站主页了解更多。

通过学习《党章》,使我对新党章有了一定的认识,特别是把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写入了新党章,对我党今后的工作起到了指导的作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体现了我们党最大的先进性。首先我觉得对党章进行修改是很有必要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在新世纪新阶段,党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党章中的相关内容需要进行调整。这些年来,我们党的自身建设也取得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特别是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这也决定了有必要对党章进行修改,在党章中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xx大修改党章遵循的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江泽民同志xx大报告中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纳入党章,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在全党形成共识、深入人心。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党章,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全党同志的共同愿望。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这次党章修改,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十三年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总纲部分高度评价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鲜明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强调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全党同志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再次,党的性质有了新的表述。xx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拓展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章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党的十五大以来,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党确定的二十世纪末的奋斗目标已经实现。为了适应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章总纲部分补充了如下新的内容:

一是确立了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是增写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建设方面的内容。

三是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党的十五大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xx大进一步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明确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强调要坚持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不断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总纲中增写这一内容,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有利于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四是在总纲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容。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党章的精神实质,还要用新党章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科技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科协作为密切联系全市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树立诚信观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科技实践活动中,培养热爱祖国、顽强拼搏、平等竞争、清正廉洁、多作贡献的观念,培养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学术民主、坚持真理的观念。

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刚性准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党的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着眼于完成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新任务,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观点写入党章。学习了“”会议报告和新《党章》,使我深刻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新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文本,具有提供基本的行动指南、保证全体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目前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通过修订将党的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我们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起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于我们党的自身发展,对于我们党更好地领导全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把科学发展观定位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表明我们的发展理念有了更新的突破,体现出我们党在职能和今后任务上的一种转变。

党章新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写入党章,说明我党已经有信心回答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近30年改革开放的基础上,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战略部署和行动策略,为未来中国发展进一步明确了道路。

党章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的与时俱进,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四位一体”进一步完善为“五位一体”。党的xx大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上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如今通过修改党章,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如此,就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表明了党在执政能力和自身建设上的长足进步,也是我们发展理念转变的最好体现。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党章修正案还将积极创先争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增写了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内容。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这次对党的报告和新党章的学习和思考,加深了对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党的理论,政策,方针,学习的还不够深入,不够自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还不够高。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定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克服自己的不足,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

二是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能力,拓宽学习领域,强化实践锻炼,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在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作为公司党群科科员,要紧密结合新的实际,把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贯彻和体现在党的全部工作中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开拓党建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的生机与活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月7日在党支部书记阴砚秋带领下,我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这次学习我对党章又有了新的理解与新的收获。

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的性质、目标及历史任务,深刻的认识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到党的各级组织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党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学习和遵守的最高准则,也是对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是每个共产党员的终身任务和法定义务,在重新学习党章的过程中我深切的感受到:只有学习深刻,才能遵守自觉,只有贯彻全面,才能严肃维护党章的尊严。学习党章,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浴血奋斗,建立了人民政权,成为了执政党,几十年来党章虽然几经修改,但是其宗旨始终未变,就是党要带领全国人民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个普通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最基本的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牢记两个身份,爱岗敬业做表率。在基层教师的岗位上,就应时刻牢记两个身份:一个是共产党员,一个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人。教师的工作就是为学生服务,只有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牢记共产党员的性质、宗旨和义务,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做到一切以学生为本,完成好自己的职责,做到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做出一流的成绩,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是强化职业道德,修炼思想做先锋。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觉悟的先锋战士。要做一个先锋战士,首要的是要有共产主义觉悟,而共产主义觉悟从哪里来呢?那必须是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履行党员义务,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要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起好带头作用;要带头遵纪守法,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党和人民的团结和统一;要紧密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明确了党员的义务,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才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始终具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深刻领会执政为民的内涵,亮出共产党员的身份,锻造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养,做好本职,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去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是争创一流业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共产党员要不愧为“先锋队”这一光荣称号,就必须以自己的不懈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经过近段时间的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打造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的本领,铸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才能硬着腰板说自己是先进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先锋模范。

为此,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党章的内容精神,还要用党章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努力学习,把自己的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从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把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体现在党章中,实现了党章又一次与时俱进。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结晶,是立党、治党、管党,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每个党员认真遵守党章,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是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党的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章心得体会精选_

党的十八大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着眼于完成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新任务,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观点写入党章。学习了“十八大”会议报告和新《党章》,使我深刻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新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文本,具有提供基本的行动指南、保证全体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目前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通过修订将党的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十八大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表”重要思想一起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于我们党的自身发展,对于我们党更好地领导全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把科学发展观定位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表明我们的发展理念有了更新的突破,体现出我们党在职能和今后任务上的一种转变。

党章新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写入党章,说明我党已经有信心回答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近30年改革开放的基础上,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战略部署和行动策略,为未来中国发展进一步明确了道路。

党章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的与时俱进,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四位一体”进一步完善为“五位一体”。党的十七大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上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如今通过修改党章,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如此,就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表明了党在执政能力和自身建设上的长足进步,也是我们发展理念转变的最好体现。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海、任人唯贤,党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内容。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这次对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的学习和思考,加深了对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党的理论,政策,方针,学习的还不够深入,不够自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还不够高。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定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克服自己的不足,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

二是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能力,拓宽学习领域,强化实践锻炼,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在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作为公司党群科科员,要紧密结合新的实际,把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贯彻和体现在党的全部工作中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开拓党建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的生机与活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4年4月。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贯彻实施好党章的各项要求,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义务和责任。近日以来,通过对新党章的深入学习,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及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和领会,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党的本质,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更加认识到了共产党员必须勇于走在时代的前列。

我们要把学习党章的种种感悟落实到具体的学习和工作中来,用党章来规范自身言行,提升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党和人民的好干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当年在党旗下的誓言。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增强党性修养。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对党的根本性质有清醒的认识。党性是共产党员的灵魂,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首先就体现在党性上。通过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制度、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增强对党的归属感,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坚定地相信党、拥护党、依靠党、捍卫党。同时要增强自己的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铭记党员标准,自觉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错误,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时时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树立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人生奋斗目标、精神支柱,是共产党员立身的根本,是为官从政的灵魂和成就事业的动力。面对外界种种挑战和考验,如果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政治上就会蜕化变质,经济上就会贪得无厌,生活上就会腐化堕落。事实和历史证明,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不断的思想改造才能使自己保持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使自己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才能始终与党同舟共济,把个人的前途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是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准则,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争做积极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本职岗位上严格自律,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文明德安”大讨论活动,积极改造自身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的践行“八荣八耻”,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社会、为群众做出榜样。

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操守的'本质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其本质内容就是要大公无私、先人后己、服务大局、自我牺牲、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严守纪律等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更是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党章》的要求启发党悟,净化心灵,提高境界。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爱民之心。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注意“慎独慎微”,事事坚持原则。另外,要做到先公后私,个人利益始终要服从集休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立党为公的奉献精神,有了舍身忘我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操守才能自觉地为人民做好工作。

二、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做人民的好公仆。

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要把发展党内民主摆在重要位置上,认真贯彻党员权利和保障条例,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方面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共产党员无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特殊党员存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带到实处,努力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一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经济建设,对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种种错误做法要坚决摒弃。在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兼顾各方面的统筹发展,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走自主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全面工作的最终标准。把加快城市建设、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合作医疗改革、拓宽就业渠道等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真正中心。

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一切交给党,一心为公,一心为民,无私奉献,是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利益的根本宗旨不能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能变,为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因为党的宗旨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立党为公、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把全部精力和心思都用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受群众欢迎的事情上来。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为人民群众谋求最大利益,这才是我们能够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之所在。

殷志华。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党章修正案,这次修改不仅吸收了近年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而且与党的报告的重大理论概括和重要提法紧密衔接,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党章作出重要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章的权威性和时代性,对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也就是说我们党的一切制度的制定、一切活动的安排最终是要遵循党章的。而党章中的总纲,特别是它的指导思想这个部分又显得最为重要,因为它是一个总的要求。指导思想对我们党来讲是一贯受到重视的,我们党一贯重视党的指导思想。既然重视党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对我们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怎么样使得我们这个指导思想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和最新的实际实现密切的结合,就是不断实现我们理论上的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我们的理论,这个对我们就显得非常重要。从改革开放30年来看,我们指导思想层面在不断地发展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实际上它是在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党所面临的时代课题和实践中要解决的问题这么一些需要来不断地丰富、发展我们这个指导性的理论。当然这个对于我们来讲非常重要。

这句话之所以引起大家的关注,一个是大家对发展党内民主很关注,再一个,提出来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社会民主的发展,这本身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整体上的发展,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方面发展应该说是比较快的,因为市场经济的利益多元化本身会产生利益诉求的多样性。再加上我们在现实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推进民主的具体措施,在社会层面,民主发展这几年很多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快的,效果也比较明显的。这就给我们党提出一个任务,在社会民主不断发展的情况之下,我们党在民主发展中起什么作用。从80年代十三大我们就提出来以党内民主来带动社会民主这么一个命题,到了十六大、十七大,我们都在不断地丰富这么一个命题。到今天,我们大家知道,这么一个命题应该说之所以大家关心,也就是它已经为大家所熟知,同时对我们这样一个执政党来讲,也提出更为艰巨的任务。当然,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我理解它这种带动不是一个机械的理解,他走在前面,你走在后面,这样一个带动。我们作为一个执政党本身去规划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怎么样引导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序发展,这个作为一个执政党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所以,这个带动包括方向上的带动,发展方式上的带动。这个是内容含义非常丰富的。

通过对党章修正案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是历史必然,是时代所需,是民心所向,彰显了共产党人崇高的价值理想,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创新升华。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生态文明、保持党的纯洁性等重大战略思想写进党章,体现了我们党治国方略的发展完善,标志着我们党的治国方略取得了符合时代精神的历史性进步。三是将全党智慧结晶写进党章,体现了我们党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四是增写了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丰富和完善。大家一致表示,要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精神为指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向前进,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通过。

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到效益好、质量高、速度快,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开放包括对外对内的全面开放。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更多更好地利用外来资金、资源和技术,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应当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应当用党的基本路线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坚持实行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中国共产党主张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心得体会

近日,分公司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本次学习意义重大,通过学习,我对党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深,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巩固和坚定。

党的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向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以高度凝练的语言,准确而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阐述了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与会代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产生热烈反响。

党的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此次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以及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章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此次对党章的修改和完善,反映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进行探索的情况,体现了党的理论的与时俱进和丰富发展,新的党章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把党的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从根据广泛调研、党的实际情况而形成党章(修正案)初稿,再到其后的审议和修改,直至提请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表现出党章修改过程是一个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过程。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是历史必然,是时代所需,是民心所向,彰显了共产党人崇高的价值理想,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创新升华。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生态文明、保持党的纯洁性等重大战略思想写进党章,体现了我们党治国方略的发展完善,标志着我们党的治国方略取得了符合时代精神的历史性进步。将全党智慧结晶写进党章,体现了我们党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

这次的党章修正案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的指导思想;二是充分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完善,增写了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三是充分体现了近年来中央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有利于全党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主要是通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各项规定体现出来的。它明确了我国今后的发展思路,为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通过学习,我充分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会更加辉煌。作为一名党员,我要切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程建丰。

中国共产党员党章心得体会

最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使我深刻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新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我,一定要从多方面提升自我,继续保持先进性,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为科技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党的《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党章》虽然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以科学的理论和宝贵的实践经验作支撑的,经过了高度概括和提炼,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和想要成为共产党员的人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个普通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工作在教育最前线的人民教师,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应该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牢记两个身份,爱岗敬业做表率。在基层教师的岗位上,就应时刻牢记两个身份:一个是共产党员,一个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人。

教师的工作就是为学生服务,只有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牢记共产党员的性质、宗旨和义务,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做到一切以学生为本,完成好自己的职责,做到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做出一流的成绩,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是强化职业道德,修炼思想做先锋。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觉悟的先锋战士。要做一个先锋战士,首要的是要有共产主义觉悟,而共产主义觉悟从哪里来呢?那必须是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履行党员义务,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要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起好带头作用;要带头遵纪守法,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党和人民的团结和统一;要紧密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明确了党员的义务,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才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始终具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深刻领会执政为民的内涵,亮出共产党员的身份,锻造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养,做好本职,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去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作为公司党群科科员,要紧密结合新的实际,把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贯彻和体现在党的全部工作中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开拓党建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的生机与活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希望大家喜欢。

在党的十九大上做了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第一章党员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六章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党组

第四十八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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