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用22篇)

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用22篇)

ID:7983974

时间:2023-12-27 10:13:46

上传者: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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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尚未恢复者;。

(2)被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五、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4)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工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六、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规模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成为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在现代社会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小企业要想得到更加稳定的发展,就一定要重视起企业的管理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对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希望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想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绩效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管理,约束激励他们提高个人的工作成绩,从而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本文从中小企业绩效管理制度的现状出发,分析探讨了如何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我国的中小企业管理中,绩效考核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管理制度,但是绩效管理是否就等同于绩效考核呢?诚然,没有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很难激励起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传统的绩效考核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只有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1、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绩效管理无法发挥其作用。很多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认为绩效管理制度等同于绩效考核。管理者将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约束员工的一种手段,并没有在企业的战略发展层面对绩效管理有深刻的认识。管理者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途径之一,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对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处理。员工也没有将自身的绩效考核结果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在一起,只是当成公司管理员工的手段。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使得绩效管理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全面发挥其作用。2、绩效管理制度设置不合理,不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但是有的企业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使得制度的推行遭到一定的阻碍,更甚者,使得很多员工苦不堪言。绩效管理制度应根据自己企业的发展情况、员工的素质等各方面综合制定,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都一味地照搬大型企业的管理制度方法,这样的管理制度没有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很多条例规定无法推行,不仅使得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员工无法适应。3、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不合理。多数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的应用只是单纯的与员工的薪资挂钩。这样的应用方式显然不够科学。考核结果没有与部门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实行一套考核标准,但是对于高层管理者而言,更应该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发展、竞争力的提高相连,从战略性的角度分析考核结果。简单的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挂钩,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无法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1、绩效评估内容的创新。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与员工最终的绩效,将最终结果与员工奖励相连,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者也认识到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且中小企业的文化组织、人员素质等方面有所欠缺,这样的评估方式,不利于企业的整体评估与发展。因此,绩效评估的重点应转移到人员发展这方面来,关注员工个人的发展,使得他们感受到努力所带来的成果,给予他们安全感与自信心。2、管理者角色的创新。通常员工看来,管理者是管理他们工作,对他们工作进行评价的人。很多员工不敢在管理者面前表露自己的想法,有的员工将管理者看做高高在上的企业领导人,很少与管理者进行交流。公司也缺乏相应的沟通机制,管理人员往往会脱离员工工作实际,不了解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情况。在绩效管理中,应转变管理者的角色,让他们作为员工实现绩效评估目标的评价者和指导者,由他们指导、引导员工完成绩效评估目标。3、绩效管理评估标准的创新。工作的绩效考核标准是否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一致,是否与员工工作本身有关,是否合理明确都是绩效考核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绩效评估标准应与企业的发展组织目标一致,只有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目标的绩效考核才有实际意义,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其次,绩效考核的标准应符合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企业有很多部门,每个部门应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标准,不能统一设定。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内容,设定考核目标,将其作为督促员工工作的手段之一,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最后,绩效考核中每一个项目都应有单一的标准、原则,用其规范考核行为,如果每个考核项目有不同的标准、原则,会降低评估的效果。4、考核形式的创新。传统的绩效考核都是管理人员对基层员工的工作进行评定,这有一定的限制性,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多样性,多种方式相结合,从而达到全面考核评定的效果。首先,员工进行自我评定,让员工对照考核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定,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其次,员工之间进行互评,由同一部门的员工进行相互评定,评价员工在部门之中的表现、工作情况。最后,由主管部门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管理人员根据员工平时的表现,了解其工作成绩,对其表现进行评定。这样多方面的评定,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员工情况的掌握,也有利于员工进行自我反省,从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5、对评估效果应用的创新。评估结果不应只单纯的与员工的绩效相关联,这是在“大材小用”,绩效评估的结果应与企业的发展决策、人事调动、人力资源培训等多方面内容相连。将评估结果作为对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工作效果的评定,作为人员职位调动的一项依据,奖励先进,激励落后,从而使得更多的员工努力奋进,不断完善自我。总而言之,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制度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发展,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管理层人员的工作,为企业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绩效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奇.绩效管理系统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国市场》.2016。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凡保定市思达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思达普”)的各级从业人员,除人力资源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实施。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制度打破原有行政级别工资,员工档案工资实行封存式管理,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体系,使员工的薪酬与岗位和业绩紧密结合。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补偿和激励。即:

(一)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三)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财务、文秘、档案、保卫并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调用、管理等工作。

2、主持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协调、完成。

4、代表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监督、检查、落实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5、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员工的招聘工作,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定。

7、负责公司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制定并实施行政管理费用计划,力求节约开支,讲究实效。对各部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9、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制,随时向主管提供人事档案资料。

2、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3、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新聘员工的招聘工作。

4、认真做好公司内员工的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人事的具体事务。

5、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做好各类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档、保管工作。

7、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

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

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

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

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

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

4、工作时间大声说话者;

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6、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随地吐痰,乱丢食物;

8、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

9、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10、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因为环境、资源、能量、技术和本身条件的特定性,所以在经营策划和管理体系上都不具备大企业样的那么系统,“乱、变、快”是中小企业生动的写照。

企业的形象,是一家企业由内向外引发的一种企业“气质”。要想拥有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首先是在企业内部全方位的对品牌的形象有效的整治,其次是对员工在文化教育、技术培训以及对礼节和仪表的培养,把企业建成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的生活氛围的“家”。让企业有公众形象、产品有品牌形象、员工有素质形象。

第一部分:部门与部门间的链式关系。

一,建立一健全的组织结构(见:百仕通手袋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员工之间要倡导行之有效的语言沟通、肢体沟通以及文字沟通的传递。让部门间的平衡关系和垂直关系如链条样紧密。

三,部门内部的责任要有个最起码而明晰的范围。甚至还要鼓励超范围的工作。不能光让自己做什么,而且还应该做什么。

第二部分:让个人的技术和能力的短板得到补充。

一,业务水平:

中小企业因为“盘”小,对高素质的人才吸引力不强,所以企业内部就要自己挖掘人才,利用企业的平台让员工不断的在实践中、技术上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

二,管理能力:

所谓的管理,即是对人、财、物资源的“整合”,是为企业扩张经营(市场活动)而进行的全面、系统的人与人的互动,是企业在不断扩张过程中进行成本节流,控制风险的行为。所以一个团队都要通过制度、人才、激励的办法以互动的手段,提高各员工的管理水平,利用发展了的资源服务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

三,创新能力:

企业的雇员一般就两大愿望:一是能享受最优厚的待遇;二,最大限度提升自身的能力。所以企业要具备一个既能发挥员工才干的平台,还要营造一个能培养员工有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制定计划和策划经营能力的舞台。

四,社交能力上:

中小企业因为受本身条件的限制,雇佣的员工可能在文化素质、沟通能力、周旋能力、调节能力上相对滞后,甚至在礼节、仪表、态度上也是比较愚昧。所以企业不光要在技术层面上对员工进行深化培养,还要在品德上、修养上、公关及社交能力上进行最基本的教育。

第三部分:工作态度。

一,责任心;。

做为企业内部的一员,首先要遵守企业的纪律和制度:对工作任劳任怨,坚持不懈;敢主动的承担错误,并且有自我检查的态度。那是员工起码要遵守的职业道德精神。

二,主动性:

企业需要主动积极的工作;主动的发现和解决问题;主动的学习,努力提高的`进取员工。

三,协调性:

能虚心的接受别人的批评;能理解他人,主动为别人着想;能换位思考;能协调上下级关系和平衡关系。那更是做人的一种境界。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法务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法务部。

八、附则。

1、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法务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务主管确认后交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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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其特殊的体制环境中成长,很多的中小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限制者企业的发展。面对当前激励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小企业一定要重视起管理制度的创新,积极的更新制度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下面将对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

首先,在现代社会中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社会已经步入到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成为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力。对企业发展来说,知识的创新对技术技术革命和产品更新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同时在知识创新下企业有必要积极的进行制度改革优化,以便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在市场中健康的发展。其次,面对当前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局势,中小企业要想站稳脚跟,在国际市场中进行竞争,一定要重视起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革。只有企业不断的研发新的产品技术,提高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对此企业的制度创新是基础条件,同时也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条件。企业的经营目的主要是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规模和成本上的限制,更加要重视制度建设,而不是单纯的只追求利益。同时,很多企业中存在人才缺失或者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只有积极更新管理制度,才能均衡各个方面的发展,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此外,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应重视起管理制度的创新。传统的企业集权管理模式在当前社会中已经严重地阻碍了企业的经济健康发展,只有根据市场的需求,积极的调整企业组织管理模式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提高企业的活力,保证各项经营指标得到提升。

从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历程来看,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受到限制的。我国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是私营的或者合伙制的企业。这些企业首先在类型上来看,中小企业是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在这当中的合伙人却也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使得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大。同时,在产权上存在着高度集中的现象。中小企业中无论是个人业主制企业还是合伙制企业,企业的经营者与持有者通常都是一个人。这个人在企业中有着绝对的权利,导致企业权利过度的集中。其次,中小企业中很大一部分以家族制度为主要的企业制度。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很多是由个体经商户演变起来的,这些又通常都是以家庭为基础单位的经营模式。这种家庭模式的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问题,人情上的来往导致很多制度并不能付诸于实践,这个企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麻烦。此外,管理者和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大多存在着亲属关系,管理层次不够明确,使得企业管理的稳定性有所丧失。

(一)管理制度认识不足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两点明显的错误。首先,当前不少中小企业仍然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在管理中存在着认识不足的问题,甚至始终不愿意接受新的管理制度,只想维持企业的原有管理模式。其次,有一部分企业领导者虽然也知道管理的重要性,但在进行管理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无法将制度上的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导致管理制度的创新难以付诸于实践。

(二)制度制定不够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并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管理制度制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比较重视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导致管理制度的权威性有所丧失。同时在管理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明显的存在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缺少相应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对产品的质量管理不够重视,这样的情况十分容易将企业陷入到经营危机当中,给企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管理制度的制定最终只有落实到执行中才能真正的展现出制度的作用。当前一部分中小企业已经认识到了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操作流程,但在实际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无法真正的展现出管理制度的优越性。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内部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人情关系。在进行执行的过程中,管理者会因为私人的关系而网开一面,最终导致执行力度严重的不足。这样的现象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企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产权制度的缺失中小企业产权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小企业中很大一部分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的产权与领导者的个人财产之间是没有明确区分的,并没有形成现代化的完善产权制度。其次,这些企业在产权结构上是比较单一化的,权利通常集中在一人身上,或者由自家亲属等作为企业其他的工作人员,导致产权结构与家庭关系之间难以脱离。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失,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制度缺失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组织制度,通常以传统企业制度而存在。这种形式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我国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合伙制的企业经营模式中合伙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中小企业虽然很多采取了合伙制,但所投入的又不多,导致企业很难依靠组织制度来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中小企业中财产通常集中于一人身上,权利的集中和资金的集中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管理制度缺失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的缺失是企业规模难以扩大,企业难以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当前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中都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管理中常常会呈现出管理随意性强国或者缺少规范化的特点。同时,多数的中小企业都是靠领导者白手起家而发展起来的,这部分领导者并不善于指挥他人,在员工沟通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企业能招到优秀的人才,但始终难以留住高素质的人才。

从世界大范围来看,西方的企业中几乎都形成了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能起到良好的效果,能有效的推动企业在市场中前行。而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中仍然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着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中小企业要想发展就需要积极的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探索一条科学的发展道路,推动企业发展。

(一)管理思维的创新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领导者缺少制度创新的认识,难以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导致思想出现了严重的落后现象。思想上的落后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果,同时也会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不良的影响。对此,作为企业领导者应积极的强化自身思维意识,通过市场调查等范式来完善企业管理的`制度,认识到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同时应加强对企业内部员工的专业培训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创新,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经营效果。

(二)产权制度上的创新首先,企业产权制度的完善是推动企业稳定前行的重要基矗因此,企业应重视起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同时我国原有的中小企业产权制度不利于企业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出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对此,中小企业应积极的联合起来,将原本松散的资金结合在一起实现资本的联合,然后再将资本以借贷等方式来投向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去。这样的方式一方面能使企业的产权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能有效的解决资金上的缺失问题。此外,应将企业的人力资本与产权多元化之间结合起来,通过参股的方式来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结构,强化企业的软实力。

(三)管理制度上的创新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很多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已经显然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在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面对当前如此激烈的社会竞争,作为中小企业一定要先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的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行制度的创新,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其次,企业应将充分的发挥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我国中小企业中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应建立起完善的激励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控制企业内部风险问题的发生,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管理人员的能力创新在当今社会中人才是第一发展力,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企业要想得到更加稳定的发展一定要重视起人才的建设和创新。在这当中企业领导者的素质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对此,作为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应重视起个人素质的提升和能力的提升,多与其他发展较好的企业进行沟通,达到强化个人的目的,同时要吸收一些外来的好的管理制度,从思想上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企业管理制度执行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方面企业应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对原有的管理人员应采取二次教育的方式或者专家讲座等方式来进行培养,提高他们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和管理意识,保证管理制度能得到落实。此外,也可以聘请一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到企业中从事工作,在物质上和企业文化上尽量的满足于人才的需求。并建立起一定的激励制度,使表现好的员工能得到适当的奖励和鼓励,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全面推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五)内部监测的创新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是要通过纳入管理过程而实现的。因此,要想保证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有效性,那么就一定要做好内部的监测,随时控制企业发生的新情况。企业内部监测主要是通过内部建立起的相互制约的机制,能够对企业中的一些事情进行监测,并保证内部的资源合理利用,使企业制度得到完善。

六、结语。

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相关资料调查显示,我国的中小企业占所有企业的90%,对此更加要重视起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建设。面对当前的市场状况,中小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一定要积极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与市场需要相结合,同时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前进。对此,企业应将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积极创新,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使自身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钟生成.我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及主要问题[j].武汉工业学院学报,,(0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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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1.明确开会主题。

2.将开会内容以电子档形式提前下发至参会人员,给予参会人员时间进行思考。

3.开会期间参与人员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议等信息。

4.会议纪要形成纸质签字。

5.上述开会形式,能够为公司节约成本。

1.新年、新气象,拜访进行中、已验收项目客户。公司应团购u盘(16g),将u盘外壳制作成中科宇图的logo图案,u盘内部只读中科宇图宣传视频。让客户感觉到我司永远存在客户的内脏中。

2.公司员工外出办公笔、本、会议包等均可采用团购方式并赋予我司logo图案。

3.笔记本操作系统桌面背景同上。

1.允许公司员工办公桌放置小玩具,员工烦心、发愁时,可玩弄小玩具。能够对员工起到解压的效果。

2.公司办公空间足大情况下,放置台球案、象棋桌等设施,员工休息期间可放松神经。

3.公司保护员工,员工同样会凝聚在一起,保护自己的家园。员工的心态、心情、精神、身体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现问题,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简单配置保护员工的体育设施(跑步机、拉杆等设施)。

1.控制项目成本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体系值得企业学习,是大带小形成交汇串接。项目中标后销售部人员应带领公司项目经理、项目组长同往客户单位进行交接关系并调研。带领项目组长是另外一层意思,为公司源源不断培养人才。

2.项目组长带领项目期间配备副项目组长,为公司培养人才这是必然。另外项目组长因个人原因等情况进行休假,不会对项目产生太大影响。

针对本公司项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启动实施项目后,存在无“项目风险分析报告”、“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制定后签字报告等文档。将来我公司施行按照项目计划开展项目后,编制项目计划后,应发往参与本项目成员共享项目计划。项目成员如对本项目分配的任务无异议,随之形成“项目计划制定后签字报告”进行签字(责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现无人愿意出差、无人愿意带项目等问题,为避免此问题,有效办法是采用带项目责任经费。根据项目利润分配责任经费。分别不等,底额限制为1000元以上。为了能够杜绝无责任心的项目组长,采取“责任经费”扣制法。按照项目组长、项目经理制定的“项目计划”进行扣制。

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人进行培训,掌握好技能;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观念。

所有特殊工种(如焊工)应持证上岗。实行焊工编号、定岗、定位。

工序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查。

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并与施工同步进行,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现场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有权停止施工和责令纠正。

工序质量监督,实行自检、互检、专业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检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整改。

质管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复查。

每个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

(1)钢结构制作、组装。

样板、样杆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料;大批量制孔时,应采用钻模制孔,钻模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结构焊接。

装配完的构件应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控制相关焊接参数,并随时检查构件的变形情况;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整焊接工艺。

雨、雪天气时,禁止露天焊接。构件焊区表面潮湿或有冰雪时,必须清除干净方可施焊。在四级以上风力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3)钢结构安装。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进行钢结构安装前,同设计单位认真交底,明确钢结构体系的力学模式、施工荷载、结构承受的动载及疲劳要求,做好保证结构安全的技术准备。

钢结构施工必须采用经过计量检定、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熟悉安装现场周边的环境,建立合理的测量控制网,编制满足构件空间定位要求的测量方案。编制吊装方案。

同监理单位联系,就专项施工工艺交底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或焊缝试验,高强度螺栓检测或抗滑移系数复测,大型设备安全检测等关系结构安全的工艺。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

(4)螺栓连接。

为使普通螺栓连接接头中的螺栓受力均匀,螺栓的紧固次序应从中间开始,对称向两边进行;对于大型接头应采用复拧,保证接头内各个螺栓能均匀受力。

施工前应对大六角头螺栓的扭矩系数、扭剪型螺栓的紧固力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安装,逐个拧紧,每拧一遍均应用不同颜色的油漆做上标记,防止漏拧。高强度螺栓的紧固顺序从刚度大的部位向不受约束的自由端进行,从中间向四周进行,以便板间紧密。

(5)防腐涂料涂装。

施工技术方案及交底内容完善,钢结构涂装表面除锈方法和防腐涂料涂装方法及措施齐全。

(6)防火涂料涂装。

施工技术方案及交底内容完善,施工单位具备消防部门批准的施工准许证明文件,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操作人员施工。

(7)压型钢板安装。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想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绩效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管理,约束激励他们提高个人的工作成绩,从而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本文从中小企业绩效管理制度的现状出发,分析探讨了如何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我国的中小企业管理中,绩效考核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管理制度,但是绩效管理是否就等同于绩效考核呢?诚然,没有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很难激励起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传统的绩效考核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只有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1、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绩效管理无法发挥其作用。很多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认为绩效管理制度等同于绩效考核。管理者将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约束员工的一种手段,并没有在企业的战略发展层面对绩效管理有深刻的认识。管理者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途径之一,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对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处理。员工也没有将自身的绩效考核结果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在一起,只是当成公司管理员工的手段。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使得绩效管理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全面发挥其作用。2、绩效管理制度设置不合理,不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但是有的企业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使得制度的推行遭到一定的阻碍,更甚者,使得很多员工苦不堪言。绩效管理制度应根据自己企业的发展情况、员工的素质等各方面综合制定,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都一味地照搬大型企业的管理制度方法,这样的管理制度没有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很多条例规定无法推行,不仅使得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员工无法适应。3、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不合理。多数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的应用只是单纯的与员工的薪资挂钩。这样的应用方式显然不够科学。考核结果没有与部门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实行一套考核标准,但是对于高层管理者而言,更应该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发展、竞争力的提高相连,从战略性的角度分析考核结果。简单的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挂钩,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无法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1、绩效评估内容的创新。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与员工最终的绩效,将最终结果与员工奖励相连,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者也认识到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且中小企业的文化组织、人员素质等方面有所欠缺,这样的评估方式,不利于企业的整体评估与发展。因此,绩效评估的重点应转移到人员发展这方面来,关注员工个人的发展,使得他们感受到努力所带来的成果,给予他们安全感与自信心。2、管理者角色的创新。通常员工看来,管理者是管理他们工作,对他们工作进行评价的人。很多员工不敢在管理者面前表露自己的想法,有的员工将管理者看做高高在上的企业领导人,很少与管理者进行交流。公司也缺乏相应的沟通机制,管理人员往往会脱离员工工作实际,不了解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情况。在绩效管理中,应转变管理者的角色,让他们作为员工实现绩效评估目标的评价者和指导者,由他们指导、引导员工完成绩效评估目标。3、绩效管理评估标准的创新。工作的绩效考核标准是否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一致,是否与员工工作本身有关,是否合理明确都是绩效考核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绩效评估标准应与企业的发展组织目标一致,只有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目标的绩效考核才有实际意义,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其次,绩效考核的标准应符合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企业有很多部门,每个部门应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标准,不能统一设定。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内容,设定考核目标,将其作为督促员工工作的手段之一,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最后,绩效考核中每一个项目都应有单一的标准、原则,用其规范考核行为,如果每个考核项目有不同的标准、原则,会降低评估的效果。4、考核形式的创新。传统的绩效考核都是管理人员对基层员工的工作进行评定,这有一定的限制性,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多样性,多种方式相结合,从而达到全面考核评定的效果。首先,员工进行自我评定,让员工对照考核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定,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其次,员工之间进行互评,由同一部门的员工进行相互评定,评价员工在部门之中的表现、工作情况。最后,由主管部门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管理人员根据员工平时的表现,了解其工作成绩,对其表现进行评定。这样多方面的评定,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员工情况的掌握,也有利于员工进行自我反省,从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5、对评估效果应用的创新。评估结果不应只单纯的与员工的绩效相关联,这是在“大材小用”,绩效评估的结果应与企业的发展决策、人事调动、人力资源培训等多方面内容相连。将评估结果作为对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工作效果的评定,作为人员职位调动的一项依据,奖励先进,激励落后,从而使得更多的员工努力奋进,不断完善自我。总而言之,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制度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发展,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管理层人员的工作,为企业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绩效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奇.绩效管理系统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国市场》.2016。

[2]胡伟.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绩效管理研究.《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质量管理制度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督促监理按某一程序对某种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还应按有关规定提检,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8、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9、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10、督促总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11、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12、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开工关,需经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3、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序作业)需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对于重要材料、构配件,可自行组织材料试验或质量检验工作。

5、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8、抓好质量监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活动。

1、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竣工验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4、审查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时归档。

质量管理制度

一、全院医学设备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装备处、各设备使用科室的设备质量与安全小组(由科主任、医学工程人员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三级管理,每台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使用,并保证张卡物相符。

二、新进设备、仪器在使用前要由装备处医学工程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训,使之了解仪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独立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的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连接错误,造成损坏。

三、设备、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仪器的技术指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断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十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本,每台设备的使用记录要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每月统计使用情况报装备处设备管理科,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本用完后及时交到装备处领取新本,由装备处存档,装备处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专业性技术维修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运行状况和记录完整情况,以此作为二级质控的参考。

五、不准搬动的设备不得随意搬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设备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请装备处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运转。如遇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科室应按规定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由责任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安排维修,未经批准严禁将设备带出外地维修。

六、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存完整无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经医学工程人员检验也不得任意丢弃。

七、应急调配及备用设备,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八、医学设备、仪器属于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私有财产垄断使用降低设备的使用率。对于使用率过低或使用不当使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者,装备处上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处理。

九、贵重设备原则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下保管。

十、设备房间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注意防水、防潮、防尘,设备房间内严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无特殊要求,医疗设备房间温度应控制在10-30摄氏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如达不到要求,科室应申请安装空调或除湿机等设备。

十一、根据不同情况,设备要定时开机,运行,避免长时间停机受潮造成设备不必要的损坏。

十二、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若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装备处,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处罚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使用,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的设备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顽固职守造成万元以上设备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任何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装备处组织使用、维修等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报请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质量管理制度

代表企业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制定措施,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的质量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积极性;组织有关部门对材料供方进行监督和评审;主持项目质量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外的重要文件;组织编制职工培训计划;组织'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及修改工作;其它应由项目经理担负的职责。

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管理和运行;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统筹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有关工作安排,开展质量教育,保证各项质量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实和运行;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质量事故技术处理及防范方案的组织编制及实施:其它应由项目副经理担负的职责:

组织和审查图纸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领导项目质量管理中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技术文件和有关质量文件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的审批、协调工作;负责不合格工程的评定、处置的裁决;负责项目的qc小组活动。

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负责施工图纸、定型图、规范、验标等技术文件的发放和管理;根据工程技术质量要求,确定特殊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负责提出自制或购件的质量要求和主要材料计划文件的批准;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负责工程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施工过程质量监察工作;负责施工过程检查、施工纪律检查和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参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并负责跟踪检查。

负责项目内物资采购、管理,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对所采购的物资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送检试验。组织并参与对分供方的评定和选择工作,建立和保存合格分供方档案;制定物资采购、保管、标识、发放制度并定期检查物资保管环境,标识情况及发放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物资系统原始记录,做到有可追溯性。

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无误报告给临床,以便临床能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试验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它正像一种危及生命的信号,临床需要马上作出处理,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对某些疑似甲类传染病的检验结果亦属危急值范围。

适用于本科各类检验结果危急值的质量管理及报告。

(1)当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lis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检验者进一步识别和处理,检验者应首先确认仪器、质控、定标、试剂、标本是否正常,并立即再复查一次。确认无误后由第二人审核报告,“危急值”即通过网络自动传送给临床。

(2)在网络报告的同时,检验报告人还必须立即将“危急值”准确无误的电话报告给临床,并要求接听者重复一遍报告内容。同时做好记录(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危急值、报告人、报告时间、对方接听人等)。

(3)临床医生或护士接听到“危急值”报告后,也应作好记录,并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主管医生务必立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果临床对该“危急值”有疑问或怀疑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与检验科联系或重新采集标本复查。

本“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是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并经院部批准而成。今后仍要经常与临床沟通,倾听临床对“危急值”质量管理的意见,修改和制定更适合临床的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警戒值。

质量管理制度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xx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公司,不管是多大的,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绩效管理制度。为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效益提升,根据公司实际,现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由于公司考核尚属初试,故较粗糙,需待日后逐步完成,并且此方案主要适合非部门经理人员。

主要考核内容有一下几条,各部门依据此条款意向细化具体本部门的考核要求:

一、能力考核。

由于我们公司还非常年轻,我们公司的成员大多数也非常年轻,大家就业务能力方面都还需要广泛锻炼,因此将能力考核纳入绩效考核十分必要;能力考核分成一下几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何:

a、优:立完成管理、项目开发、测试、施工或商务沟通;。

b、良:独立完成部分事项,但还需要部门经理指导;。

二、业绩考核。

业绩是公司的生命,考核的目的也是为此,因为有必要将个人业绩成果纳入考核内容;业绩考核的各级标准如下:

三、态度考核。

态度反映员工对计划执行的心态问题,也反映对部门对公司各层面的认知和接受问题,这些均影响着公司的整体执行力,这点目前对公司很重要,因此也有必要纳入考核范围,态度考核标准如下:

四、制度执行考核。

因公司初创时间不长,目前又面临制度规范建设,因此,很有必要将其纳入考核条款,并实施一项否决制,即出现此项不达标,总成绩不能得优,具体标准如下:

a、合格:严格遵循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每月没有一项违越行为;。

b、不合格:不认真遵循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月统计有一项以上违越行为,给公司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应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对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家精神将极大地影响到它的经营哲学、企业宗旨、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价值理念等创新发生的“基础设施”和动力机制的形成。企业战略基础资源的独特性和不可模仿性主要来源于企业家精神的不同所形成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积累机制,从而支撑着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和持续不断的创新:所以,培育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将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

2.产权制度创新。

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就是两权分离,所以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应该把企业的经营权交给所谓的“职业经理企业家”,本人只做所有者享受资本收益,如此形成的中小企业制度就可以摆脱家庭血缘关系的影响,可以使“货币资本得以选择合适的经营者”。我们认为,家庭式的中小企业不应被轻易否定。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从现代大型股份公司中总结出来的,而中小企业则与大型企业有着完全不同的管理特征,如果把这些看似完美的理论硬往民营中小企业身上套,其结构无异于刻舟求剑。但有一个原则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中小企业不应只是为摆脱“家庭帽子”而改制,为现代企业制度而改制,而是应该仔细地研究家庭企业的优势和管理的效率,然后再分析它在哪种情况下需要进行什么样的改造,这样的态度才是客观、公正、合理的。

中小企业也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4.治理结构创新。

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规模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照搬国外固有的模式,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框架,而应该因地因时制宜,着力塑造与民营企业自身情况相匹配的治理结构。要由家庭化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实现“企业家庭化”向“家庭企业化”转变;优化自身的融资结构。提高负债意识,走自身积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道路;重视组织文化建设;创新经营理念,建立合理科学的企业传承模式。

5.分配制度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首先要突破传统的分配模式,建立将企业职工与企业发展前景紧密联系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分配机制,有效地将智力资本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参与分配。

1.岗位效益工资构成改革。

岗位效益工资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积累贡献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工龄工资及非通用性津贴、补贴等几个部分组成,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不同岗位员工的收入水平差距。岗位效益工资的测算。岗位工资是在岗员工付出正常劳动后,体现岗位劳动差别并且相对稳定的岗位收入部分。岗位工资实行“一岗一薪”与“一岗多薪”兼用的原则。“一岗一薪”适用于操作技术要求相对单一的普通工岗位;“一岗多薪”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岗位。新型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了对内公平性、激励性和对外竞争性的特点。

2.建立岗位、效益、分配价值等方面的突破。

岗位效益工资制度在分配理论上重新确定了分配依据,通过岗位测评要素将岗位的劳动环境、劳动强度、技能水平、劳动责任等综合考虑,相对准确地反映了岗位劳动差别,将劳动要素纳入了员工分配体系,使不同员工在分配体系中能够较好的体现岗位价值和贡献价值。工资分配体系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了价值导向,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得到具体体现,分配标准参考了外部工资价位,体现了对外竞争性原则。分配制度与企业的战略发展、与企业的价值观、与员工的自身价值有机结合,促进员工与企业不断发展。

3.岗位效益工资制度的实践及完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以综合考评表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采用财务收益与工作业绩、产出质量与对外关系、内部调控与流程管理及学习创新与成长四类指标,分别对内部单位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员工效益工资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对业绩突出员工进行奖励,对业绩较差员工进行扣、罚,并且将员工的职位晋升、技能晋级和调升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有效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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