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优质19篇)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年(优质19篇)

ID:8095039

时间:2023-12-28 17:30:36

上传者:雁落霞

一个成功的实施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可评估性和可持续性,以及适应性和灵活性。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挑战和困难,下面是一些应对策略供大家参考。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

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年度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做好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作,根据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x建村〔x〕22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x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根据。

其中x镇x村为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美丽乡村“五清楚”的整治要求,突出治理环境脏乱差、裸房整治和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确保村庄各项整治成果达到省、市验收标准。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村庄整治建设。

1.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各镇、村要认真配合做好村庄污水设施建设用地位置确认和征迁工作,按时净地交地给施工单位,确保村庄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按时开工并完成。二是整治畜禽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其他区域要合理规划,实行集中规模养殖,推广生态型养殖模式和达标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配齐配全环保设施,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或改造步伐,合理配建水冲式公厕。

多种乡土乔木、合理搭配花灌木,少种草坪和造型植物,不建大广场和大公园,通过合理布局和树种变化,营造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打造“村在林中,房在绿中,人在画中”的居住环境。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1.村道硬化。村庄内部道路地面铺装优先考虑砂石路面等,不行车的可选择透水砖等生态材料,防止村内场地过度硬化。

2.饮水安全。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3.防灾避灾。加强村庄防灾避灾场所、防洪和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小学、公园、村庄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作为防灾避灾场所,出入口通道应满足规范要求。传统村落或历史建筑集中、存在一定价值古建筑的村落局部应优先配置消防设施。

三、资金保障。

示范村追加奖励20万元/村,由省级财政予以奖励。

2.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全省、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场会精神和“厕所革命”的部署,x年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裸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四项工作重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裸房整治、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新建改造,不得用于大广场、大公园、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栈道)、河道边栏杆、铺大理石等形象工程建设。

四、加强保障,完善体制机制。

(一)创新投入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镇政府主导、村组织实施、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乡镇和村集体要积极筹集整治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引导农民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发动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模式,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旅游开发,保护和开发利用传统村落。同时,研究、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村两委要指导成立人居环境改善或美丽乡村建设治理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不搞形象工程,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民主体地位,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并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四)建立月报制度。严格执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度月报表制度,于每月18日前将本月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月份进度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总结报送区城建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五、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x年3月-4月):各个美丽乡村重点整治村要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讨论项目安排事宜。?2.实施阶段(x年5月至10月):各镇要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3.巩固提升阶段(x年11月):基本完成确定的年度整治任务,镇、村对照“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

做好迎接省、市组织的验收考评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员会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村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及时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通过努力打造,注重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1)加强农村清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21〕10号)精神,结合宁波农村基层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市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提升“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到2025年,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全面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深化推广村党组织运行“五小”工作法,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星级考评和底线管理,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实施“四个一”组团帮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责关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社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和《宁波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涉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善治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司法局)。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加快推进“村民说事”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深入实施“村民说事”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动态评价和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积极推广基层公权力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去现金化管理,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探索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的做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9.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资产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智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完善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11.完善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支撑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要强化内部职能,加强农村审计业务指导,加大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1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全面深化对村(社)的巡察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深化清廉文化。

13.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正面引导,做好廉洁从政从业宣传,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本地清廉元素,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农村文化礼堂、村容景观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红色家风、弘扬光荣传统,精心组织“家风伴我行”系列活动,以醇正的家风涵养清朗的党风政风社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文明乡风好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级收益分配、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推进数智化管理。

16.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加快推进小微权力“36条智慧运行系统”、“村民说事e说通”试点,实现权力运行线上监管、线上说事。加快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推进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17.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完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应用,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署推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清廉村居工作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等。

2022-2024年,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

2025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市清廉村居基本成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市由市农办牵头,协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会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市)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市、县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场)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

完善镇村(场)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任期3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村账镇管”制度,从2011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7月底报账一次,次年2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场)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1)指导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员会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村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及时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通过努力打造,注重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省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乡所有行政村。

从*开始,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村级自评申报于每年9月10日前完成;乡于*10*月*10*日前完成一至二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连同三至五星级村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纪委党风室;由县考核评定,并进行命名表彰。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明显。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县乡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开。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按照《*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做到全面、真实,对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乡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乡纪委备案。

(6)*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制度保廉工作。村委会办事公正,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7)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两委主要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两次。

(3)建立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转正常,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4)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做到“三到位”,公开栏、意见箱等设施齐全、整洁,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达80%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报账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群众信访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平安村标准。

(7)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要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中设有专职的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有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操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5)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

(6)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推行村民质询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95%以上的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经济状况在全县处于上游水平或经济增幅处于前列,达到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村的标准。

(3)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公开率均为100%,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率达*100%,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4)被命名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净干事,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强,具有明显的双强双带(双强:即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双带:即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群众拥护,村民人均收入处于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群众对干部的勤政满意率达90%以上。

(2)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特色明显、氛围浓厚,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群众对村内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85%。

(5)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90%以上的农户达到“遵纪守。

法户”标准,近三年村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l、严格考核,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其中一至二星村由乡考核定级,并报县审定后由乡发文公布;三至五星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县实地验收,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发文公布。乡将建立严格的考评程序,把好标准关,确保星级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星级评定的等次,每年要通报并挂牌明示,对高星级村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建立星级管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星级村变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指导制定年度晋星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注重应用,落实奖惩。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及村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乡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l、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评星晋级”活动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评星晋级”作为下一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评星晋级”活动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形成工作合力。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纪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实施方案,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创出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村级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齐心协力抓好“评星晋级”活动。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村在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紧密联系当地农村实际开展工作。要把推广工作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来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抓“评星晋级”活动的推行。要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要与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一批惠农惠民实事,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张郭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强化履职问责。

14.坚持有责必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党内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配合市巡察办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个性问题即时整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五年。

(七)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执纪、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点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7.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拟修订制度项目清单,逐项完善,着力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

18.加快推进“阳光扶贫”和“阳光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两个平台建设工作,并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会计代理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九)加强履职保障和失职追究。

19.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逐个明确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职责要求。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20.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失职追究。对制度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

21.增强廉洁文化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名人轶事,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

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化站、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2.开展家规家风文化建设。征集宣传当地优秀家规家训和传统家风箴言,引导村民重家风传家训。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科、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十一)多途径抓好纪律自觉向思想自觉文化自觉的迁移转化。

23.常态开展“四谈”活动。深化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紧扣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帮助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责任单位:镇党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结果运用。

24.每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成效评价,以评促建。结合两个责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选拔任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思想上再重视。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乡村”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廉洁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2.措施上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廉洁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3.宣传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廉洁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为“廉洁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学习市委办公室引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21〕23号)、《县委县府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1〕16号)要求,经xx镇党委会议研究,结合xx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党委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首批试点村xx村清廉村居建设顺利开展,制定该打造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建设目标,通过“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突出“四村并举”(支部带村、民主管村、监督正村、清风润村),落实清廉治村“八项要求”(政治建设必须摆在首位、村级决策必须民主规范、“三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监督、村级“三务”必须全面公开、村级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示范、乡风文明必须与时俱进)。年前着重打造xx村,计划利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示范点打造。

通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严管厚爱为手段、以强化制约为重点、以全面公开为关键、以正风反腐为保障、以崇德尚廉为导向,促进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着力实现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六清”目标,为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综合利用xx村新启用的办公楼区,发挥其位于村居中心的位置优势、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图板展示、扫码监督等方式,将清廉文化、清廉氛围融入村居生活日常。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治村、乡村大舞台作用,宣扬清廉家风、清醇村风。进一步厘清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责任清单、工作流程,细化精化“三务”公开栏,启用临沭村务清监督平台,实现村民线上、线下同步监督。

(一)阵地建设。

1、以xx村办公区为主阵地,在村委办公区门前广场打造廉政文化宣传角,重新设计规划“三务”公开栏。

2、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办公楼二楼设置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氛围营造。

1、办公区前广场有多处公开栏,可制作整墙清廉主题图板。门口处设置xx村村务清二维码展示图板,方便经过群众及时扫码了解。

2、二楼楼道打造清廉走廊,内容主要为清廉警示标语、村规民约、小微权力清单、村内好人好事、“清廉家庭”光荣榜、“三务”工作分工架构图等。

3、利用美丽乡村打造时设置的在村内大街小巷的宣传图版,邀请广告公示重新针对清廉村居建设设计图版,xx村村务清二维码宣传展示图板,业务办理清单、办理人员、办理流程及时限均以图板形式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根据尺寸重新设计图板样式,内容主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村级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履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落实“三务”公开、强化基层监督等工作的同时,创新打造“四个好”的工作新局面。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保证不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两委以及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会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

(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份)。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11月上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10月底前,加强对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的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完成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总结和清廉村居示范点评定情况,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省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乡所有行政村。

从*开始,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村级自评申报于每年9月10日前完成;乡于*10*月*10*日前完成一至二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连同三至五星级村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纪委党风室;由县考核评定,并进行命名表彰。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明显。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县乡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开。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按照《*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做到全面、真实,对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乡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乡纪委备案。

(6)*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制度保廉工作。村委会办事公正,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7)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两委主要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两次。

(3)建立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转正常,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4)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做到“三到位”,公开栏、意见箱等设施齐全、整洁,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达80%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报账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群众信访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平安村标准。

(7)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要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中设有专职的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有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操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5)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

(6)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推行村民质询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95%以上的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经济状况在全县处于上游水平或经济增幅处于前列,达到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村的标准。

(3)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公开率均为100%,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率达*100%,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4)被命名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净干事,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强,具有明显的双强双带(双强:即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双带:即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群众拥护,村民人均收入处于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群众对干部的勤政满意率达90%以上。

(2)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特色明显、氛围浓厚,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群众对村内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85%。

(5)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90%以上的农户达到“遵纪守。

法户”标准,近三年村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l、严格考核,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其中一至二星村由乡考核定级,并报县审定后由乡发文公布;三至五星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县实地验收,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发文公布。乡将建立严格的考评程序,把好标准关,确保星级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星级评定的等次,每年要通报并挂牌明示,对高星级村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建立星级管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星级村变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指导制定年度晋星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注重应用,落实奖惩。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及村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乡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l、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评星晋级”活动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评星晋级”作为下一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评星晋级”活动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形成工作合力。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纪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实施方案,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创出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村级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齐心协力抓好“评星晋级”活动。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村在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紧密联系当地农村实际开展工作。要把推广工作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来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抓“评星晋级”活动的推行。要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要与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一批惠农惠民实事,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 “ 两委 ” 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 ( 场 ) 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 “ 一事一议 ” 制度。

完善镇村 ( 场 ) 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任期 3 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 “ 村账镇管 ” 制度, 从 2011 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 7 月底报账一次,次年 2 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 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 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 ( 场 ) 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 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 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 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张郭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强化履职问责。

14.坚持有责必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党内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配合市巡察办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个性问题即时整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五年。

(七)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执纪、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点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7.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拟修订制度项目清单,逐项完善,着力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

18.加快推进“阳光扶贫”和“阳光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两个平台建设工作,并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会计代理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九)加强履职保障和失职追究。

19.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逐个明确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职责要求。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20.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失职追究。对制度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

21.增强廉洁文化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名人轶事,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

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化站、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2.开展家规家风文化建设。征集宣传当地优秀家规家训和传统家风箴言,引导村民重家风传家训。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科、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十一)多途径抓好纪律自觉向思想自觉文化自觉的迁移转化。

23.常态开展“四谈”活动。深化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紧扣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帮助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责任单位:镇党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结果运用。

24.每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成效评价,以评促建。结合两个责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选拔任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思想上再重视。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乡村”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廉洁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2.措施上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廉洁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3.宣传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廉洁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为“廉洁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xx、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村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天星村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房前屋后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天星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庭院建花坛,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

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门前屋后“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加强我村医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建监管水平,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条件。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路边“三堆”、门前杂物,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每月召开天星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

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村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

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天星村。

1、洋太路97km+200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2、洋太路99k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3、洋太路100km—102km路外栽种紫荆树,间距3米。

4、罗继财、赵应茹、陈素芳场院边砌花栏总长150米。

5、村委会前院场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

6、庞胜山两侧山墙与后墙进行粉白处理,刘先荣、陈素芳墙面粉白处理,计8间。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天星村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天星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建立督查检查机制。

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检查、月底开会、总结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

20xx年11月15日。

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县委“抢抓两大平原战略机遇,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合涉农资金先行先试加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围绕规划科学居态美、生产发展致富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和谐良好的农村居态、生态和业态,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我县生态人文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美丽乡村的总体布局要求,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从今年开始,选择那些村班子能力强、村屯基础好、群众热情高的中心村进行重点规划建设.每年建设试点村10—15个,用3-5年时间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桦川特色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始终把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一事一议”筹工筹劳等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成果农民共享.

2、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与推进城镇化紧密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要求,避免盲目性.重点支持乡镇所在地村和区域中心村的建设,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一体化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各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历史文化等实际,依据发展条件,尊重发展规律,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建设个性鲜明的新农村.

4、坚持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宣传动员学生、共青团、妇联、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带动社会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形成财政引领、金融支持、市场拉动、政策驱动、群众踊跃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眼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以发展的眼光动态考虑农村人口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实施水、电、路和文化活动场所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较大程度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今年新规划的试点村建设内容:一是“宣传到位、规划到位”.乡村两级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同时做好村建设规划;二是村内路取直拆迁.根据村建设规划动员村民对影响道路、绿化建设的房屋、围墙、厕所等违规建筑物进行拆迁;三是村内硬化路、边沟排水项目建设.规划村内路和边沟硬化率达到100%,其中村内主街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米,巷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米.根据村实际情况铺设人行道板砖;四是村内亮化项目建设.村内主要道路安装路灯,提高村内亮化率;五是村内绿化项目建设.结合村实际情况对主街、辅街以及文化休闲广场进行绿化美化,乔、灌、花、草相结合;六是休闲广场项目建设.根据村实际情况进行选址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七是村“三场”建设.必须建立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柴草垛出村率要达到100%,有条件的村要选择合适地点建设畜牧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原则上要出村发展,有效解决人畜混居问题;八是村环境管护机制建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环境管护机制、村规民约,强化日常保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其他行政村也要做到不等不靠,“量力而行”地进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农村环境建设.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村屯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以制度建设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继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干净、整洁、绿化.彻底整治“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和畜禽乱放).继续抓好农村“三场”建设.各村必须设立专门的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粪土、柴草垛要全部出村放置.各村要根据实际条件,投入一定的环境整治经费并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清扫保洁人员,购置清扫保洁车辆及工具,实现一村一保洁队.实现沿街住户门前“三包”,引导农户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继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各村要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以“门前三包”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同时成立由村老党员、老村干部、有威望的村民代表组成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组织,采取包街道、包户等方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加强农村法制和制度建设,增强农民依法、依制度办事、行使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村风评议,积极倡导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使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行为意识不断加强.

四、投入方式。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乡村为主、财政奖投、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民运作”的原则进行,县财政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购进各种建设物资.少投钱多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积极性,县委、县政府每年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投,并带动农民出工出劳、乡村两级资金物资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县处级领导要深入包扶乡镇试点村解决实际施工遇到的各种困难.各包扶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支持所包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能出资的出资,能出力的出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美丽乡村建设出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xxx4年8月27日-10月31日).由县农业局、新农村办深入乡镇、村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结合xxx4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征求意见会,各乡镇召开动员会,深入村屯动员,形成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全方位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前期宣传动员,最后形成《桦川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申报(xxx4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组织所属村屯开展申报工作,每个乡镇初选2-3个行政村,各申报村应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建立长期保洁机制,出工出劳承诺,按规划拆迁承诺.根据各村申报条件,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村,相关部门协调试点村做好各村规划和预算,各乡镇分别拿出本乡镇试点村具体实施方案,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准备实施.

3、施工准备(xxx5年1月1日-5月31日).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交通局、林业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规划设计,对试点村总体预算进行招标采购,乡村组织人员根据规划情况进行拆迁、料场选址、设备租赁、施工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各乡镇进行违章占道拆除等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施工(xxx5年6月1日-8月31日).规划进行建设的项目村建设工作,在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试点村工作的检查指导,交流试点经验情况,监督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检查评比验收(xxx5年8月31日-9月20日).各试点村建设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组织两次对试点乡镇村进行拉练评比检查,并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阶段性成果.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及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和研究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情况.县委宣传部、县新农村办牵头,成员单位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环保局、县经管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城管大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局、县新农村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试点村,全程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村屯的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各种数据的统计和综合汇总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向上资金争取.

县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建设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各乡镇派出所有效违规建筑、拆迁及建设施工等安全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试点村的村内道路、边沟及村内硬化工程的测算、指导及建设过程中的全程质量跟踪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试点村村内路及边沟的质量监督和验收.

县规划局负责对试点村进行总体规划设计,逐村制定实施项目方案.

县林业局负责村屯绿化的设计和指导及苗木的采购和供应.

县畜牧局负责对养殖大户确定统计,建设化粪池对畜禽粪便进行有效处理,包括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各试点村及养殖小区的自来水井等配套设施建设.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项目向上争取及农村水源污染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设施项目对上争取及美丽乡村建设前期电视宣传和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的宣传报道及反面典型的曝光.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体育运动设施方面对上争取及全县各中小学校及全体师生及家长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县经管局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对上争取及村务公开.

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对上争取及扶贫开发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思想宣传和献计出力.

县妇联负责组织全县乡村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同志宣传、发动、参与好美丽乡村建设.

县城管大队负责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各村屯违建和路障清理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主体,负责选定建设重点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入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切实组织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做出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在开展工作之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统一思想,做好宣传,使之成为广大村民的共同行动,特别是要做好筹资筹劳等必要的前期基础工作.县包乡领导和各联建部门要经常深入所包乡镇和试点村帮助研究制定建设规划、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联建村做实质性帮助.

3、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县新闻中心和县文广新局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院外硬化、绿化、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4、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实行不定期督查、每月一检查、年中一拉练、全年一汇总,全面准确评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在试点村建设中任务时限、工程质量完成好的部门、乡镇、村屯、个人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具体落实大力推动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提高教育水平和实现孩子综合素质提高,按照中、省、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学校少年宫建设的要求,学校决定建设少年宫。

学校少年宫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要求,也是学校深化素质教育、优化少年成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育人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办好我校少年宫,根据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规划》制定本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和谐舞台建设。

充分利用已有的教学场地、器材、师资力量等教育资源,积极配置活动必需的设施设备,把少年宫建成培养未成年人兴趣爱好、拓展能力素质、陶冶道德情操的课外乐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伦理、心理、生理“三理”教育等活动,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特殊技能的发展。

学校成立少年宫管理办公室。

主任:xxx。

常务副主任:xxx。

副主任:xxx。

行政部:xxx。

活动部:xxx。

安全部:xx。

科研部:xxx。

后勤部:xxx。

成员:xxx。

1、少年宫管理办公室每期开校时,召开会议研究活动设置,落实专兼职辅导员及场地、设施等事宜。

2、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周星期一、星期三下午;周六上午9:00—11:00;寒假集中8-10天、暑假集中15-20天开展。具体活动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3、由教务处牵头,班主任动员学生自愿报名,分组活动。在周末及寒暑假开展的活动,原则上应征得学生及家长的同意,自愿参加。

4、少年宫辅导员要认真设计活动方案,所有活动小组活动内容均应渗透生命安全、环境保护等教育实践活动内容。

5、少年宫辅导员必须按时到位,认真开展活动,负责活动过程在学生的组织与教育管理,做好活动记录。

6、班主任负责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各组活动,并配合辅导员搞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7、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发活动记录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第二课堂标准计发津贴。

8、学校每学年以艺术节、科技节、田径运动会、球类运动会、社团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检验少年宫活动成果,努力培育特色活动项目。

9、学校列专项经费为少年宫活动提供物质(辅导材料、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

10、少年宫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需要的同时,定点挂牌,明确少年宫活动场所,保障少年宫活动顺利进行。

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xxx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六合村位于固镇镇西部,东、南分别与本镇鱼塘、青龙两村接壤,西、北分别与霍邱县夏店镇三口塘、砖洪村交界,村域总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13亩,辖19个村民组830户,3400口人,属典型的丘岗地区。全村地理位置优越,六霍公路(六安至霍邱县道,本村境内也通称固夏路)自东向西贯穿全境,交通便利。规划中心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有村委会、农家书屋、敬老院、卫生室、小学、幼儿园、便民公交站台、正规商业服务网点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境内沟塘河堰星罗棋布,田地平整,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特别适应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目前六合村村两委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共有5名干部成员,党小组12个,党员101名,xxxx年全村实现年生产总值120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0。9万元,全村居民基本上摆脱了贫困状态,正在向致富路上迈进。

近年来,六合村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在整村流转土地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全村共流转土地3200亩,目前正在和皖西学院洽谈1000亩瓜果蔬菜种植,可增加群众就业。

六合村计划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做到生态农业快速发展,高效农业更加突出;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环境明显优化;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拓宽,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六合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力争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使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显。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医疗卫生、居住环境等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我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高标准的打造。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未来三年,逐步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美丽乡村,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规划科学居态美。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实用美观。村庄建设与自然生态和文化民俗相协调,房屋等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布局和艺术美感相统一。美丽乡村道路全部硬化,建有协调美观的文化广场。

二是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高。庭院整洁、物品规整、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无破损棚舍、无大型柴草垛、无露天畜禽粪便,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环境管护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三是生产发展致富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四是服务健全生活美。公共服务日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学龄儿童就学安全便捷。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五保、社保等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社区服务功能健全。

五是乡风文明身心美。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日益完善,乡村文化不断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务公开规范、重要事项民主参与、农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5%以上、社会治安满意。

一是定期组织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相关党代表、人大代表及镇相关部门,听取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年度资金配套、建设成效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汇报。二是年终时,请镇有关部门对项目开展评估,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监督工作。三是项目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在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按规定拨付,如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组织承担的项目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民主议事程序,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也可由村组织自购材料组织村民施工或包清工。对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等技术含量较低且单个项目投资概算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议标、村组织自购材料组织村民施工或包清工方式,对牵涉到房屋建设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有承包方的工程项目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另外,自各个项目开工之前,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和图纸设计要求等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各项工程验收合格。充分发挥村民监督作用,我村成立村民质量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监理公司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防止监理不作为,杜绝劣质工程。同时规范项目资料,统一项目资料归档,村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项目资料,促进项目规范管理。

六合村美丽乡村试点申报和试点发展规划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同意。六合村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工作机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担任监督小组,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进度、实施效果,接受村民监督,合理调节利益关系,有序引导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建成之后,需要长期有效地管理和不断完善是更为重要的。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美好乡村建设成果管理职责、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和机构人员等,重点建立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制度办法。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xxxx年)》中提出的到xx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村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天星村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房前屋后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天星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庭院建花坛,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门前屋后“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3、加强我村医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建监管水平,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条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路边“三堆”、门前杂物,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每月召开天星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

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村建设工作全面铺开。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

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天星村。

四、具体施工名称和地点。

1、洋太路97km+200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2、洋太路99k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3、洋太路100km—102km路外栽种紫荆树,间距3米。

4、罗继财、赵应茹、陈素芳场院边砌花栏总长150米。

5、村委会前院场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

6、庞胜山两侧山墙与后墙进行粉白处理,刘先荣、陈素芳墙面粉白处理,计8间。

五、工作措施。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天星村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天星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建立督查检查机制。

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检查、月底开会、总结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

2015年11月15日。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月24日、25日,县委副书记于燕红,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傅士君带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进行了观摩拉练。

每到一处,观摩团认真听取各观摩点的介绍,实地查看“三清一拆”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评比,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傅士君强调,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动作大、声势大、顺民心、得民意,在全市观摩拉练中成绩突出,得到了市、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干部的不懈努力,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将美丽乡村建设同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再掀高潮,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各乡镇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做好督导工作。要在清理工作中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将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来一次大清扫。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产业,使美丽乡村建设有产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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