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优质13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优质13篇)

ID:8110139

时间:2023-12-28 21:18:32

上传者:碧墨

优秀作文能够展现出作者深入思考和独特的观点,给人以启示和反思。这几篇优秀作文有着不同的风格和主题,它们用独特的视角和感悟,展现了作者独具匠心的文字魅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这是出自培根大哲学家的一篇著作《论读书》。他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之极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想必你也很爱读书,也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要知道这本书可“来之不易”,原先看着有这本书的同学看得津津有味,我心中就像猫抓一般,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终于买回来了,我便与他形影不离。

我喜爱书中的故事。弟弟弟自己的未来孙子尤灵让弟弟弟、爸爸爸、妈妈妈、妹妹妹,不要吃人类现在吃的东西,而是吃未来的东西――味道好极的小药片,还把小偷吓得像一只小鸡遇到黄鼠狼一样,他还飞到了老虎的肚子里,控制老虎,甚至把所有人的脸变成明星脸。

我更喜爱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弟弟弟惊讶、欢乐、可爱的`模样,也看到小尤灵吓小偷时的嚣张,看到小尤灵把弟弟弟的脸变成猪八戒时候的开心。

我有一个习惯,一但拥有好书就想尽快地将它看完,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为了尽快看完他,我早早地起床看,下课也不出教室,吃饭手不离书。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

我喜爱的一本书

在日常生活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已经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我喜爱的一本书

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书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书是一本插画故事书。故事选自安徒生童话,因为插图占了大部分内容,所以关于文字的叙述便很是简洁,正好满足一个孩子对于世界的幻想。每一个情节都有一个小小的插图,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神情举止很是生动。

我至今记得美丽的小人鱼穿的漂亮的衣裙还有王子帅气的服饰。不过那时候,对我们最具诱惑的还是关于食物的插图,比如餐桌上肥美的烤鹅,还散发热气的面包,或者色泽鲜艳的火腿,总之这些美味扰动了我的心,经常盯着看,一看就是半小时。想象着书里的美味,都觉得已经闻到了诱人的气息。

小伙伴有时来我家玩时会提议拿出那本书来看,我们便坐在一起,一页页的看。对里面的人物情节发表各自的看法,一起同情身世坎坷的公主,憎恶里面狠心的王后,我们时常纠结的是天鹅公主里那个最小的.王子,他最后到底有没有把另一只翅膀也变成人的手臂。《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这个小故事也是越看越爱看,一是里面关于食物的插图,当然大部分还是原生态的动物。二是,觉得好人还是有好报的。三是关于金子的插图真是相当令人心驰神往,不禁想假若我也有两袋金子的话……好像每个小孩子都会遗失他最心爱的东西,这本书最终也找寻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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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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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只喜欢看童话书,妈妈对我说,要多看些知识性的书,不能只看童话书。上个星期六,外婆带我去少儿图书馆借书,我借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上个星期,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水中生物篇,第二部分是生活常识篇,第三部分是宇宙天文篇,第四部分是物理篇,第五部分是节气节日篇。我最喜欢宇宙天文篇,它让我知道许多宇宙的秘密。比如宇宙里有什么东西?为什么天文学要以光年来计算距离?流星是星星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我把这本《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了,就开始考妈妈问题,妈妈有好多好多的`问题都没有回答出来,现在,我看了课外书,比妈妈还聪明。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著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从小就爱读书,看过的书多得数不清,比如《红楼梦》等四大名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爱看的还是明代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的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三藏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是一部在中外影响巨大的神话小说,故事内容大体是这样的:花果山上有一仙石。某一日,仙石破开,跳出一石猴。因为石猴发现了花果山上的水帘洞,因此当上了美猴王。美猴王去访神仙,拜到了菩提祖师,习得七十二变、长生不老、腾云驾雾之术,并得了一个好名字——“孙悟空”。但因讨要东海龙王龙宫里的金箍棒,得罪了龙王,玉帝便招他上天做了神仙,不让他在民间作恶。谁知孙悟空在天宫吃潘桃,偷玉酒,盗仙丹……大闹天宫,结果被佛祖如来一巴掌拍在五行山下压了五百年。后来,西行取经的唐三藏路过五行山下救了他,沿途又收了八戒、沙僧两个徒儿,于是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求得了真经。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那一章。书中写道,虎力、鹿力、羊力来到车迟国后被国王尊为国师,在全国独尊道教,把众佛教徒驱服道家做苦役,后大多被虐死。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一片鬼哭狼嚎。孙悟空一行人经过车迟国时,三国师恼羞成怒,虎力大仙与悟空赌利刀砍头,羊力大仙赌剖腹剜心,鹿力大仙赌赤身下油锅,但都被一一被悟空所破,死于非命,现身才知是虎、鹿和羊。国王见得真相,心悦诚服换关文送唐僧师徒登程。唐僧又请国王重尊佛教,国王允准。师徒出城之日,已看到城门上贴有招僧榜文,众僧也群集道边为他们送行。读到这里,我想:唐僧师徒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信念,大慈大悲的胸襟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就是依靠这些信念和精神,凭借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猪八戒、沙和尚的忠诚,最终才战胜陡峭的大山、宽广的大河、无数妖魔鬼怪……成功到达西方极乐世界。我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学习他们这种吃苦耐劳、勇往直前、锲而不舍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还对唐三藏这位佛教高僧更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唐僧实在是太崇拜佛学了。你看,他每次坐禅能坐很多天而且还一动不动,这不就是他拜佛时练出的定力与功夫吗?而且,他逢庙必拜,一路西行取经途中不贪钱财、美色,一心向佛。他还不让徒弟杀生,不吃肉喝酒。能做到这样,唐僧绝非等闲之辈,因此也得以成就了他西天取经的愿望,顺利取回了真经,为大唐及以后各个朝代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前无古人的贡献。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要从小练就不凡的定力和中国真功夫,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书,能给人知识,更能养人品性。读《西游记》,我了解了古代西游文化;登花果山,我感受了现代西游文明;学西游精神,我更有了发奋学习报效祖国的满怀豪情。

愿你也能与书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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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告诉我,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因此,上一年级时,我就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开始读课外书了。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名人故事》。

这本书是一年级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时买的。那一次,我和妈妈走进新华书店,只见里面的书架前挨挨挤挤都是人,有家长,有小孩,有年轻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们有的眼睛盯着书架上在仔细地挑选着,有的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中,聚精会神地低头阅读着……我被这情形感染了,也立即忘记了一切,陶醉在这海洋里了。很快地,我一下就被书架上的《世界名人故事》吸引住了,高兴得喊起来:“妈妈,我就要这本!”妈妈走过来一看,马上爽快地答应了。来不及等妈妈付钱,我翻开书,蹲在那,借着刚学的拼音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此,《世界名人故事》成了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一顿“美味大餐”。

从中我认识了达尔文、马克思、牛顿、居里夫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爱迪生八岁退学,十二岁右耳失聪了,可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创造了世界发明史上无数个第一。他的这种身残志坚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克服了学习、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勤奋好学的学生。

我爱读《世界名人故事》,我更要学习爱迪生、居里夫人他们的那种多观察、勤动手、爱思考、会创造的好习惯。我要向他们学习、学习、再学习,以更高的目标要求自己,将来长大了争做一个对社会、对人类有用的人!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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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儿童文学》。

《儿童文学》创刊于1963年。至今已发行329期。《儿童文学》是一部经典之作。虽然每月一期,但是我仍然觉得看不够。我每个月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书店领书。

《儿童文学》里栏目众多,各有各的特点。每期的头一篇文章都是较长的佳作,在文章后还有一篇针对前篇文章的简析。举办“小说擂台赛”的时候,每期都会有4篇参赛的小说供你阅读、投票。在“文学大观园”里,一般每期都会有一篇优秀散文与两篇较为有趣的童话。这些童话,有的带有讽刺意义;有的发人深省;有的让人读了,禁不住“扑哧”一笑;有的让人读了,像是走进了童话般的世界,陶醉在充满梦幻的画面里,舍不得走出来。“诗路花雨·魅力诗歌”这个栏目中,都是选登一些不同类别的诗歌让读者欣赏。还有,“文学新苗“栏目里均是中小学生的作品,使我感受到和我同龄,甚至比我小的孩子们的心声。

在《儿童文学》的众多栏目中,我最关注的要数“报告文学”。在“报告文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的儿童,学习、成长的艰辛道路。这些催人泪下的文章经常让我感动得落泪,使我觉得,在爸爸妈妈时时刻刻照顾着你的环境中生活,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又想想,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多少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这一切的美好,绝对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假如,你让我去评价《儿童文学》这本书,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再也想不到任何可以形容《儿童文学》这本好书的词语了。在《儿童文学》里,不论是散文、诗歌、小说还是童话,都能使读者受益匪浅,这是其一;其二,《儿童文学》连每页的最底下,也不缺乏“文学味道”,这是《儿童文学》独一无二的地方。通常都是“圣哲名言、笔友飞鸿、编读往来”等特色小栏目。所以,我真的无法评价《儿童文学》。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儿童文学》就是我进步的阶梯。因为,是《儿童文学》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儿童文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儿童文学》让我学会了至理名言,让我广交好友,让我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所以,《儿童文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着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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