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811699
时间:2023-07-04 07:28:36
上传者:曹czj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十条资料提供
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_________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受托人的提交
3、在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
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审核
1、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
(3)在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2、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3、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4、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进度报告
1、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2、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____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3、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第十四条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第十五条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_________%,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x系统 委托开发合同 b公司 20_年10月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一、开发内容
1.标的名称:x系统开发
1)
2);
3);
3.标的开发周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个月, 完成项目开发。
二、交付
乙方完成标的开发后,交付内容应包括如下:
1) 数据库设计文档
2) sourcecode
3) 系统部署操作手册
三、验收
1.甲方按照功能需求和验收标准,对乙方的开发成果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期限:自开发成果全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软件最终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工程验收确认单证明验收通过;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此延迟完成开发工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开发费与付款
1.总标的开发费:人民币伍万伍仟伍佰(55,500)元整;
2.付款进度:
1)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标的开发
费的60%,即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33,300)元整;
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
(22,200)元整, 乙方提交所有资料;
3. 项目开发和维护期间如需乙方前往异地城市(非上海市)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或系统调试,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x系统”所涉及具体技术、功能需求明细和开发所需的原始样本数据,并对乙方提交的成果物及时进行验收测试与评审,验收通过后签收验收合格报告。
2. 根据开发需要,甲方视具体情况安排与乙方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资料。
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档、数据来源合法、并且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文档、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
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开发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超过30日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按照“x系统”项目进度要求同步提供相应的环境布署、业务联调、发布测试等开发及技术支持工作,在开发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度和结论点。
2.乙方有责任与甲方进行技术沟通和协调,为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和联合开发提供指导和帮助。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软件或数据来源合法、并且乙方所有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软件或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如乙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开发进度超过5日,甲方将向乙方发出通知整改函,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若涉及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将向乙方提出索赔。
七、知识产权
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x系统”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具备应用权、
受益权。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权益。
2. 双方保证,对于各自提供给对方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件、硬件等资源拥有合法的来源,不涉及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3.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证,而给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索赔或法律责任时,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损害赔偿。
4. 乙方保留本协议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八、保密
1.协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数据、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基于本协议所提供对方之数据﹑软件、业务资料及其它一切文件﹑档案﹑电子邮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运用于与本合作协议无关之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为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九、协议其他
1.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委托开
发”,自项目启动日(合同签署日)起始生效 。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权益受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该争议将提请提出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5.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履行部分条款的,应取得本协议的各方同意和确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违约的一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39;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
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____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日期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委托方(单位全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第二条 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一)技术目标:
(二)技术内容:
(三)技术方法和路线:
(四)技术经济指标:
(五)知识产权目标:
2.按年度写出各年度安排,跨年度的内容分年度写;受托方应包括协作单位 3.除备注外的各栏目应全部填报。
第四条 经费总额,支付及使用计划
(一)经费总额
单位:万元
注:其它是指国家(科技攻关、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与本目有关的经费以及受托方自筹部分的经费。
(二)委托方经费支付计划
单位:万元
(三)经费使用
受托方经费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注:1.受托方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时,应分别填写。
2.试验装置(中试,侧线)建设必须提交可研报告,仪器设备、软件采购必须提交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单价。
第五条 项目的检查和评估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受托方以科学合理的方式专款专用。委托方有权检查、审计受托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
受托方应对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第(三)款,每半年向委托方书面提供研究开发工作进展报告以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每年9月份向委托方书面提供年度研究开发工作报告以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委托方有权组织项目进展的中期评估或门径检查,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前景以及受托方完成项目能力进行评估。
第六条 项目的分包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分包或委托第三方承担。经同意分包或委托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第十条对受托方的要求。受托方的分包合同须报委托方备案。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内容
按照对项目成果技术与创新贡献大小排序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单。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合同到期后,委托方按方式(鉴定、评议、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如委托方认为有必要,可以派有关人员对受托方提交的成果进行重复性试验,受托方须予以充分配合。项目具体验收标准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的要求及其他相关约定。
合同到期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可给予受托方 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为不能履行合同,按第十六条第(二)款处理。
第八条 保证和陈述
(一)委托方保证和陈述如下:
2、委托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
3、委托方按约定进行成果验收,并及时接受经验收合格的研究开发成果;
5、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委托方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7、受托方保证交付给委托方的技术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托方保证在项目研究工作前、项目研究过程中及项目验收前,检索、跟踪并分析国内外相关专利;若发现研究内容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有冲突时,应研究并提出创新、规避及应对的策略,以书面方式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对策,对项目进行调整;项目验收后,如发生第三方指控委托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侵权时,受托方保证积极配合委托方解决纠纷。因受托方原因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害的,受托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九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与合同变更
(一)技术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一方发现前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逾期未通知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一方损失扩大的,另一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技术由他人公开的风险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受托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通知委托方,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逾期未通知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委托方损失扩大的,受托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技术和市场变化的风险
因技术和市场变化,委托方认为继续开发该项目已无经济价值时,委托方有权随时通知受托方变更或终止合同。从通知终止合同之日起,委托方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经费。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合同双方雇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创造、取得和/或开发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及信息、未公开的发明、发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题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开发记录、配方、技术报告、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设计、程序、模型、样机(品)、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数据、参数、工艺规程、操作法、操作记录、检验规程、技术改造成果、结题或鉴定材料、原始记录及管理诀窍等其他相关的信息。
(一)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委托方需要商务披露的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表文章、复制等。双方同意并保证,除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合同双方雇员和相关人员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双方与其雇员或相关人员应有书面保密协议(包括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等),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合同一方雇员及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该合同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二)双方同意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另一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信息均不构成或意味着该方将其所拥有的保密信息转让或许可给对方,也不构成向对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许可或其他授权。
(三)双方同意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的20_年。保密期届满,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开保密信息。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所有权
知识产权所有权是指为完成该项目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智慧成果归属于哪一方,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或共同拥有的申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版权及技术秘密等。
(一)合同双方在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前,经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按以下第任密切配合共同进行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授权。
中国石化【3】: %;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1):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2): % (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1): %(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申请专利,如果一方不按上述规定承担专利申请、维护等相关费用,则视为该方自该年度起自动放弃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的收益权、许可权、质押权等。
(2)本合同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全部归委托方所有,申请专利(版权)、维护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二)受托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已向委托方详尽告知了前期已拥
有的知识产权和已完成的发明创造等。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受托方拥有的知识产权仍由受托方所有,若双方合作开发形成的知识产权与受托方之前单独拥有的相关知识产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委托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无偿使用合作前受托方拥有与该项目有关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的权利,如需有偿使用应提前告知并另签协议。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使用
知识产权使用是指专利(版权)权所有人或专有技术所有人(即本合同的关联方)作为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本合同的非关联方)授予某项权利的使用权/转让某项权利的技术贸易行为。
按第十一条第(一)款(1)约定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受托方单独实施、对外许可、转让、质押、赠予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出资时,应得到委托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第十三条约定分享收益。
按第十一条第(一)款(2)约定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委托方对外许可、转让、质押、赠予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出资时,可自行运作,但应按第十三条约定分享收益。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收益权、申报奖励权
知识产权收益权是指完成该项目或在项目执行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实施、与第三方合作、对第三方实施或部分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技术性收入的权利。知识产权收益权分配可按以下比例确定。
中国石化【3】: %;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1): %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2): (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1):(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2): %申报奖励权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执行中双方的贡献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本合同单独申报。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申报国家级项目或各类奖励。研究开发人员在有关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文件上享有署名权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的后续改进
知识产权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完成后,所有由委托方或受托方开发或获取的对技术形成实质性改进、可用于合同装置生产、可提高合同产品生产水平的新工艺或新技术的生产方法。
(一)合同双方均有权基于合作技术进行后续改进,形成的知识产权归改进方所有,委托方可以无偿使用。也可以另行约定。
(二)受托方在共有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后与第三方合作中形成新的知识产权可以在知识产权补充条款中约定,如果未加约定,则视为按本合同关联方共同拥有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委托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拒付研究开发经费,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尚未支付经费部分的【10%】)。
委托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逾期支付开发经费,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技术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反第二条、第七条的约定,不能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并另行支付已收取经费【100%】的违约金。受托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受托方须赔偿委托方的全部损失,并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至第一条中的联系人和地址。任何一方变更第一条中的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b、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c、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处委员会调处。
第二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共 件,明细如下: 附件1:合同基本信息表。
附件2:开题报告。 附件3: 附件4: ??
(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方执 份,受托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合同专用章 单位合同专用章(或独立法人公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投资(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设备费_________;材料费_________;能源费________;试验费_________;试制费_________;安装费_________;调试费_________;文件编制费_________。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项目投资:_________。
(注:当事人通常可以选择下列支付方式:(1)实报实销的方;(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3)“研究开发经费+提成费的方式)。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和速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如下:_________。
本研究开发项目所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如下:_________。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乙方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注;当事人可以约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提交研究开发成果:(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2)磁带、磁盘、计算机软件;(3)动物、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4)成套技术设施]。
[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研究开发方还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市场预测、价值工程、可仃性论证等];对委托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有关新的技术发展状况的情报资料;协助制定有关操作、工艺规程;提出技术开发总结报告或组织成果技术鉴定;此外,在不妨碍自己研究开发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义务接受委托方对自己履行合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当事人双方除应履行上述各自主要义务外,还可以约定在合同叼刀立和履行过程中承担相互不断地通报合同履行情况的义务。尤其是那些对合同的订立或履行有妨碍的情况,如遇到情报交流上的障碍、技术风险以及研究开发经费超支或盈余等等。
1、甲方延迟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费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
1、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_________方所有。
注1、取得专利权的一方通常应允许另一方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权。
注2、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该研究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意图,双方可以对该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作出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视双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研究开发方在将技术成果交付委托方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1)委托方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研究开发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研究开发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以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研究开发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注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研究开发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由_________负担。
风险发生后,应由乙方出具有关专业技术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的项目的资料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的药学部分的研究工作,并与甲方一同申报该项目的生产批件。
2、乙方提供的申报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并在乙方指导下生产样品,按fda要求完成药学部分研究工作并须辅助甲方取得生产批件。
3、本项目按乙方拟订的工艺制备,应可投入批量生产,且产品质量稳定,符合fda批准的标准。
1、乙方负责项目申报临床批件有关的全部研究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转让费10个月内,乙方应完成申请生产研究的全部资料。
3、乙方指导甲方进行申报生产用样品的研制,协助甲方完成申报生产资料。工艺交接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出。
1、乙方在申报生产研究中,如需在甲方进行中试放大,甲方应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及中试原材料。
2、甲方需提供研究用对照品、杂质及市售对照品以供乙方进行质量研究使用。
3、乙方负责药品注册审评过程中与乙方科研有关的答辩、资料补充的工作。
4、如在进行临床研究验证和稳定性考察中出现因工艺和处方等原因导致的问题,乙方负责相关问题的解决,并在三个月内完成。
甲、乙双方均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对外泄露和转让。
本项目科研、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1、乙方保证该项目乙方负责的研究资料符合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要求,并通过审评。
2、甲方提出工艺交接十五天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物料、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所需设备等。甲方在乙方的指导下制备供中试研究的样品。
在乙方技术移交后,甲方小试、中试及投产遇到困难时,乙方负责指导。
1、本合同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整,分二次支付。
(1)、合同签定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总额50%)。
(2)、完成临床前研究,上报临床前研究资料,fda受理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转让费人民币伍拾万(50万元,50%)。
2、本项目所发生的审评费用、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涉及到乙方的有关资料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技术转让费均通过银行汇至乙方。帐户:开户银行:
4、乙方及时提供甲方正式发票。
1、因乙方技术或资料缺陷使得项目失败的,乙方需退回甲方的转让费用。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