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5篇)

区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5篇)

ID:8132031

时间:2023-12-29 06:45:32

上传者:雨中梧

通过安全工作总结,可以回顾过去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和不足,为未来的安全工作提供参考。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安全工作总结的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总结时有所帮助。

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保证了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一)全面执行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我局将全县划分为4个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1名责任领导和2名具体监管负责人,制定了《开江质监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了20名各乡镇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乡镇领导为我县的安全协管员。在落实巡查、回访、定检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我局突出重点,通过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等记录,加强了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调查摸底,我县2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32家(证书37份),其余的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有一定证照、无证照和现做现卖)。我局在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无证查处和督促动员的方式,积极引导食品及其相关的产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共对32家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查,为其换发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积极开展了"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罗丹明b及元旦春节、夏季食品、两节两考等节前和季节食品专项整治12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先后督促60家企业提交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处理上级交办案件1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起,责令整改8起,立案查处案件1件,检查货值100余万元,违规涉及货值0.25万元,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我局与全县32家获证食品企业签定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巡查食品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回访企业8家次,全县获证食品企业如期全部通过核查并归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宣传。一是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万户企业承诺》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悬挂标语2幅。组织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举办企业法制培训班。今年,我局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制培训会议,专题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县4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大大提高了企业法人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群众监督活动。6月中旬,邀请县人大检查团到我县的__县山参葛业有限公司、四川开江谷子里酒业有限公司、__县纯正豆制品厂、__县宏新豆制品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各人大代表对我局日常监管、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此次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律意识,扩大了质监工作社会影响。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管理行为,生产多为粗放型,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部分企业无明确目标,企业质量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监管难。食品小作坊主要分布在糕点、散装白酒、豆制品、饮料、纯净水等几个行业中,大部分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季节性"无证生产"、移动式加工,假冒伪劣的"黑窝点"难以完全根除。因此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很大,监管难度较大。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监管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制观念、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监管工作程序、手册和制度。通过整顿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改。前阶段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0号)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了园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安稳定,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20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20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20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20年计划完成44项,2021年计划完成18项,2022年计划完成55项)。2020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保证了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一)全面执行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我局将全县划分为4个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1名责任领导和2名具体监管负责人,制定了《开江质监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了20名各乡镇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乡镇领导为我县的安全协管员。在落实巡查、回访、定检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我局突出重点,通过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等记录,加强了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调查摸底,我县2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32家(证书37份),其余的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有一定证照、无证照和现做现卖)。我局在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无证查处和督促动员的方式,积极引导食品及其相关的产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共对32家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查,为其换发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积极开展了"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罗丹明b及元旦春节、夏季食品、两节两考等节前和季节食品专项整治12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先后督促60家企业提交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处理上级交办案件1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起,责令整改8起,立案查处案件1件,检查货值100余万元,违规涉及货值0.25万元,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我局与全县32家获证食品企业签定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巡查食品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回访企业8家次,全县获证食品企业如期全部通过核查并归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宣传。一是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万户企业承诺》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悬挂标语2幅。组织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举办企业法制培训班。今年,我局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制培训会议,专题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县4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大大提高了企业法人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群众监督活动。6月中旬,邀请县人大检查团到我县的__县山参葛业有限公司、四川开江谷子里酒业有限公司、__县纯正豆制品厂、__县宏新豆制品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各人大代表对我局日常监管、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此次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律意识,扩大了质监工作社会影响。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管理行为,生产多为粗放型,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部分企业无明确目标,企业质量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监管难。食品小作坊主要分布在糕点、散装白酒、豆制品、饮料、纯净水等几个行业中,大部分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季节性"无证生产"、移动式加工,假冒伪劣的"黑窝点"难以完全根除。因此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很大,监管难度较大。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监管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制观念、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监管工作程序、手册和制度。通过整顿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改。前阶段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0号)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了园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安稳定,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20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20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20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20年计划完成44项,2021年计划完成18项,2022年计划完成55项)。2020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现对阶段性进行总结如下:

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甘肃省省政府133号令》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体系。

并定期组织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提升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安全落实到人。

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根据计划在进行。提升了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及应急器材的使用。

公司积极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具有安全管理能力的人接洽,聘请相关机构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将事故防患于未然。

2020年1月我公司制定了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年至今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树立依法依规的安全经营理念、树立全员认同的安全文化理念、树立高标准的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常态化的日常安全培训平台、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管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持续推动企业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

按照《甘肃省金属非金属非煤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建设指南试行》,对我矿山的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的进行拆除重建。

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了安全隐患。

通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再控;消灭日常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提升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逐步提高人身安全、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严格按照《金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级整改,现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至今我公司在按计划开展工作;2022年底全部完成整治计划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及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我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持续针对站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确保我分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汛期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针对所辖区道路、隧道、办公区、宿舍、厨房、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指示标识、用电、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保障监控分中心的安全生产。

强化旅游期间车辆高峰期间的安全部署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24小时带班制度,加大外场隧道巡察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拥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高峰期期间的保通保畅工作。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化对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加强设施设备保养运行、做好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等,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树立危机意识,大力倡导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2、持续加强职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战斗、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

3、加大监控力度,实行实时监控,快速准确传达工作信息,传达指令批示及时准确,不断提高监控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0号)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了园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安稳定,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20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20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20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三、强化跟踪、实施奖惩。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四、2020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20年计划完成44项,2021年计划完成18项,2022年计划完成55项)。2020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重点检查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各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商场、车站、集会庙会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35人次,检查了舞钢二郎山、尧山风景区、祥龙谷景区、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108家单位,对发现的23个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9个,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了良好环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的通报,举一反三,排查特种设备领域隐患风险,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识别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运行;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能力,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针对前期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和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督促运行超过10万小时未进行检验的主蒸汽母管的使用单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对未能按期开展内部检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要列入严重事故隐患。

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在强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中,突出四个结合:一是组织落实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市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会代训,对“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演示,各县市区一把手、主管领导以及特设股股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使用单位数据录入与安全监察相结合,确保设备录入数量与实际相一致,保证底数清楚;三是录入信息与检验信息相结合,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推进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案源,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平顶山市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做为试点,率先探索监管平台的建设。总结高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舞钢市同时开展平台的建设。市局对各单位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实行日报制,要求每天下班前截图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动态。截止目前监管信息平台共录入使用单位505家,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881台,压力管道733单元,电梯2937台,气瓶24624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4台,起重机数量804台。

按照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系统实际,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提供了安全发展环境。全年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辖区内未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现将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系统下辖12家乡镇**社、8家县属公司,资产遍布全县各乡镇,我们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底线工作,党组坚持每个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盯紧盯牢,常抓不懈。2020年,根据安监委部署,我们制定了《**县**合作联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深入实施消防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我们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工作氛围更加浓厚。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我们先后两次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分析自身形势,明确工作任务,并邀请专业团队进行消防知识讲座。通过系列会议、学习、培训,层层传导压力,引导督促工作人员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同时,部署系统辖区的**等20多家超市及80多家门店采取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安全防范防控知识、在系统内28个微信群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安全防范防控知识、张贴宣传标语和横幅共计150多幅。围绕“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等主题,以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辖区门店商场、在建的工地、乡村两级惠农综合服务社、来料加工扶贫车间等向群众开展了专项宣传。去年以来,全社共出动宣传人员21人次,设立咨询台8处,展板9块,张贴标语条幅2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28条。与此同时,全年共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3次,开展消防演练4次。

(三)强化检查,整改落实更加到位。

一是节前节后常规查。紧扣“五大时段”,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安全生产防控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对辖区内的**市场、**巷经营地段以及乡镇**社在节前节后多次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台账、设备设施、人员培训、安全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和商品储存量、货物堆放等情况,同时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查验。全年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9次,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检查单位32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闭环管理,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销号,处置整改率达到100%。

二是重点领域随机查。积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制订了专项工作方案,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对全系统17家大型经营场所、32家餐饮门店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3处,全部即时整改到位。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一方面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强化督促检查,将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中没有明确涉及**的专项预案内容。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公司就应对低温雨雪天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系统各乡镇**社、县属各公司所属的大型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天气,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积极防范、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狠抓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我镇2020年1至7月份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逢会必讲安全,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深入各村、企业开展宣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全镇12个村及36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共计召开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镇减灾委全体会议3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8次,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同总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三)精准施策,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计检查企业74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两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节点,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了全镇辖区各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周密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取暖安全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镇岁末年初安全取暖工作,坚决防止用电、用煤造成火灾、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镇重点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摸排,定期开展走访;强化岁末年初安全取暖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醒广大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防控结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统筹推进,下发《镇关于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询问企业存在的困难,要求有意愿复工的企业复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及我镇报告、完善复产复工相关资料、做好设备维修及返岗人员登记管理,确保尽快复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六)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会议、微信推送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网格化及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盯住山、看住人、防住火”,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不减、责任不空。

(七)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镇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辖区内7家涉危企业(其中4家加油站:墩墩滩加油站、响泉加油站、陇宝加油站、大水头加油站;1家氧气站:涪氢源氧气站;2家粉尘涉爆企业:魏家地陶土矿、小石沟石料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进行了摸排,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周及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提高全镇广大群众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我镇通过设置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以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定印发了《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在区人民广场参加了区应急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各村相应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五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活动,将各类普法读本和相关安全知识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活动正在开展中。6月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知识问答活动。

(九)加强预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为及时防范汛期暴雨、大风天气带来的损失,及时向各村发布雨情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预防措施,不定时推送防灾减灾相关制度及常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了防灾减灾水平;我镇于4月至5月组织各村开展了自然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对危房、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坑塘、涝池水库、农村道路、避险场所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全镇共排查出13个自然灾害隐患点,确定了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度汛。

(十)积极防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结合全镇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灾情信息员、应急联络员、安全监管员“三员”队伍建设,全面清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备及应急救援机械,划定应急避难场所,确保一旦出现灾害险情,人员及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二是各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微信应用平台宣传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我镇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少,缺乏必要的专业力量和执法装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落实隐患整改评估制度,确保各类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深刻汲取相邻省份地区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严把野外用火关;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安排,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防措施,及时发布预警,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灾情收集分析,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面对灾(险)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做出反应。

(四)全面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事故灾害救援保障能力。

(五)继续抓好值班值守及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在汛期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及时接收和发布雨情信息,争取今年雨季无汛灾损失。二是严格落实业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垮坝、崩塌及突发性灾害的发生。同时,抓好全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采煤塌陷区等其他重点领域的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和重大风险隐患要求及时采取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xx区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推进,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要求;在中秋、国庆和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期间,亲自带队下沉基层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二是提前部署谋划,第一时间制定了x个总体方案和x个子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结合每天市里的视频调度会进行集中会商,研判形势,部署具体工作内容;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方案、有部署、有机构、有检查、有宣传、有路线图、有台账、有考核、有效果、有大事记“十个有”工作措施;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区专项督导检查组下沉基层,每日现场督导,查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实行跟踪销号的机制,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xx万元。x-xx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xx.x%、%、xx%,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提升干部安全意识。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并将有关内容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学习范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家辅导讲座、安全生产公益直播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全年开展专题学习9场,累计学习人数xxxx人次。二是抓机制建设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起草了xx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各部门两个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应急管理和消防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实行区、街道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的“双主任”制,落实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抓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在xx晚报开设《湖哥说安全》专栏,在全市率先通过“学习强安”开辟安全专栏,以案说法,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安全xx”等各类平台,推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xxx余条,阅读量超过x.x万次;开展安全生产观念主题语征集活动,参与xxxx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有效扩大了安全宣传的社会面。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源长制,完成辖区xxx家工贸企业新一轮基础信息采集,xxx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均纳入辖区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二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建立xx区轻型自卸货车协会等一批行业协会,完成xx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责险x.x亿余元投保。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一起一清单”,制定《xx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规定》和xx类行业风险等级评定指引,制定下发xx个行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通过组织培训和自查自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四是加大事故高发领域执法检查。对事故高发的建筑施工、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等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全年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xx万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营造宽松开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准入环境,推进“零跑动次”和全流程网上办理,辖区涉危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通办率达到xxx%,实现零跑动次,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时限由原先的x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并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秒报秒批”。二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xxxx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执法机制,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涉危企业xxxx家次,发现安全隐患xxxx个,已整改xxxx个,查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xxxx公斤,立案x宗,行政处罚x万,处置非法销售“黑油品”xxx升。三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各监管部门学习《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对街道监管人员、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加油站安全重点检查指引培训,安排企业参加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视频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宣传和线下教育培训的双重作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的传播和覆盖力度,围绕事故警示、安全科普、安全要求多角度,共向辖区涉危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发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视频xxxx套,警示教育宣传手册xxx本。四是创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机制,梳理辖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推进达标评审;以宣贯创新举措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简化审查流程,试行清单化管理,全部完成辖区xx家加油站及x家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任务,达标率xxx%。

(四)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完善消。

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集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精神,镇党委、*迅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制定了我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各成员单位分别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3月15日,我镇召开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部门、责任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确定了下一步整治的重点。现将我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身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措施,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就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按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真正履行好*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县委、县*要求,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完成全镇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了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部门、驻镇企事业从经费中拨出必要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建筑工地、道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整治取得一定工作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和有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了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

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都接受了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

认真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企业老总和建筑工地老板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处理。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村、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镇*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镇宣传部门也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群众*安全生产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曝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此外,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和实效*,努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沙西线生态文化第一镇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交通道路、河渠、水塘安全。

1、对镇主要道路交汇口的安全*示标示进行排查,对破损、丢失的标志及时恢复。

2、全镇所有水塘设*示标志。

3、镇*与有水塘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有承包经营人的水塘由村委会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

4、通过村、学校两个渠道,向水塘周边农户及全镇的学生发放安全生产相关的宣传资料6000份。

(二)消防安全。

1、派出所、工商所每月对经营户进行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责令经营者立即停业整改。

3、利用假期,对网吧等公众聚集场的业主,开展消防工作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存在无消防通道,无消防灭火器具或逃生*示标志的单位一律进行停业整改。

4、加强对几所学校、加油站等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检查。

(三)建筑安全。

1、镇城建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全镇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城管执法队对城镇范围内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整治。

3、镇村镇办对全镇农户建设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行安全排查。发现5处建筑安全隐患,镇村镇办工作人员当即要求建筑工程方进行了整改。

(四)食品卫生安全。

1、严格落实农村宴会申报管理制度,镇卫生院必须落实专人进行监管。

2、镇爱卫办、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学校和餐饮店铺的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对存在的无*、无照,卫生设施不全的4家餐馆等情况立即进行查处和整改。

按照《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确保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我单位迅速组织职工召开了专题会议,指定了专人负责,制定了活动措施,提出了活动要求,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指挥部领导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班子成员和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学习宣传会议,要求各车间积极配合好此次活动,切实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宗旨出发,抓好各项运输管理工作,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交班会、点名学习会、飞信等平台在职工群众中认真传达“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精神,争取让每位职工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此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

为确保活动效果,指挥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范围,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措施。一是运转、检修车间按照活动要求制定了“百日安全整治”的推进计划同时更换了日常业务学习内容,组织乘务员学习典型的人生伤害事故案例、各岗位作业标准和近期一段时间音视频分析出来的违章违纪问题。二是深化人身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以“x、xx”职工责任轻伤事故惨痛教训为戒,警示员工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的观念,并于x月xx日在指挥部会议室组织两车间召开了人身安全专项整治的反思会,深挖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弊病,确保自身安全。而且运管干部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每周下现场检查劳动安全关键环节不得少于2次,加大对员工作业中存在简化作业、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等现象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与此同时指挥部要求运转车间要重点抓好乘务人员的侯班检查力度,对乘务人员进行大局意识的思想教育以及在行车过程中遇非正常情况后的信息反馈的教育,保证行车安全。三是检修车间以机车质量、人身作业安全及机车关键部位的检查作为重点,加大机车出入库检查力度,防止机车重点部位的故障发生;同时认真执行好“月度故障分析”制度,根据临修票进行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活动期间,经过指挥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个别乘务员仍然存在站场内穿越线路时不执行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今后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职工的日常业务教育力度,强化运管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按照活动要求,我指挥部评选了安全班组一名(x、x),并要求他们在今后的行车工作中严于律己,完成好每次运输生产任务。

为确保四季度的安全运输工作,我单位将继续保持好的方面,积极整改存在的不足,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坚持走出去深入现场,树立危机意识,强化执行力,大力倡导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前瞻性、预防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二、继续加强职工日常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战斗、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以适应现代化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

三、抓好机车质量与日常保养工作。做好中修修竣后机车整备检查环节的卡控,全面细致检查机车,特别是加强对走行部、大部件如齿轮箱的检测检查,发现异状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行车安全的质量隐患。

四、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把“人身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促进单位的全面建设。

研经镇党委政府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井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井安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专门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清单制”管理。在总结历次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按照“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属各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镇安委会按照国、省、市、县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三年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编制研经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我镇各村(居)办公室、各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镇敬老院、各学校、镇卫生院、超市、油气管道及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安全。全年共开展重大节假日集中安全生产检查3次,其余各类检查10余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81次,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2次,组织18名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节假日交通劝导40余次,以会代训开展安全培训2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4次,开展应急演练1次。强化打非治违,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随时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提高干部群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将安全宣传与安全检查结合开展检查现场面对面宣传,抓住赶集日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在社区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1台,出动镇村干部5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种安全宣传材料5000份。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揭发非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防治格局,营造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积极态势,巩固发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对已经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提高了我镇干部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我镇安全事故,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场始终把专项整治放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一把手负总责,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场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场安监组织网络。设立了安全办公室,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个行政村也相应建立了以村主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也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与各基层单位各行政村签订了《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年处,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安全办工作人员在政府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安委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十余条、粘贴宣传标语数十处、散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上百份,培训人员近500人次。

半年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委、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开展了两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了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森林防火、用电安全及食品卫生七个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了各类企业3个,重点路段15处,小食品经营点35处。

我场企业较少,人口流动性也相应较小,但我们对此并没有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各项安全工作有专人抓,今年以来,全场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2、个别地方由于资金不到位,始终形成安全隐患,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总之,在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场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重点检查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各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商场、车站、集会庙会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35人次,检查了舞钢二郎山、尧山风景区、祥龙谷景区、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108家单位,对发现的23个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9个,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了良好环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的通报,举一反三,排查特种设备领域隐患风险,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识别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运行;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能力,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针对前期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和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督促运行超过10万小时未进行检验的主蒸汽母管的使用单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对未能按期开展内部检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要列入严重事故隐患。

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在强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中,突出四个结合:一是组织落实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市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会代训,对“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演示,各县市区一把手、主管领导以及特设股股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使用单位数据录入与安全监察相结合,确保设备录入数量与实际相一致,保证底数清楚;三是录入信息与检验信息相结合,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推进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案源,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平顶山市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做为试点,率先探索监管平台的建设。总结高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舞钢市同时开展平台的建设。市局对各单位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实行日报制,要求每天下班前截图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动态。截止目前监管信息平台共录入使用单位505家,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881台,压力管道733单元,电梯2937台,气瓶24624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4台,起重机数量804台。

在县委、当局及主管部分的精确带领下,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互助竭力下,我局周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定出产标准政策,安定出产工作做到了“带领珍视,构造严紧,办法得力,确保温和”。一年来,详细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杂而巩固,广而有序,构造构筑是保险。

我局有干部职工近三千人,漫衍在全县27个乡镇林业工作站、11个国有场圃及森工企业,其工作种类繁多,有从事采伐造林的、有木竹加工运输的、有生态旅游开辟的、有林业策划办理的、有矿山开辟的等等十余项工种,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纷乱场面,局党委根据上级唆使精神,联合实际,订定了相干安定出产办理方案,以确保从构造构筑上保险全局安定出产工作的顺利展开。

一是逐级调整,富裕了构造机构。局里由湘清局长挂帅担当组长,拥文、永才副局长担当副组长,调整了安定出产办理带领小组,下设安定办于林场站,并配制了专业人员专职当真。同时,各场、站等二级机构也响应调整安定出产带领小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带领负全责,收到了机构不空设,档案不移漏,遇事不手软,防备无变乱,经费足额提以及查抄鞭策勤的办理结果。

二是逐级值班,强化了防备办理。林业安定出产,有出产安定工作和防火安定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备强于救灾”,可见防火安定工作更加林业安定出产的重中之重,为保险二者工作精密联合,局里依托正在构筑的林业政务网,确保丛林火警及时知晓,确保上下信息纯熟,从县局至各乡镇场,都能包管全天候24小时价班,节假日都有一名安定带领小构成员当班,发觉隐患,及时整改,强化了林业安定出产的防备办理。

2、进步认识,精锐技巧,步队构筑是关键。

一是从思维上加强步队构筑。年初局党委就接踵三次召开了安定出产和防火安定专题集会,详细订定的安定出产履行方案,决议由局安定出产带领小构成员分季进行系统内的安定出产大查抄,分月进行重点出产地的突击抽检,安定办及时精确把握部属单位的出产安定环境,做到了安定隐患露头便于工作打,安定题目见光就死。

二是从技巧上加强步队构筑。年内我们召开各单位当真人及安定专干专题集会三次,并对专干进行了为期7天的交易技巧培训及安定变乱突发处理的演示,聘请县消防大队当真人到会讲课及教导实操,共培训市级救火员3名,县级救火员5名,参加培训人员达50余人。经过议定培训进修及警示教诲,各单位对安定出产的紧张性有了深入的认识。

3、办法得力,办理到位,夯实轨制是包管。

一是安定变乱一票反对,安定责任层层落实。局党委年初订定了安定出产目标办理轨制,并将其参加全年各部属单位目标办理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与各部属单位签订了安定出产责任状,各单位按单位大小、机构配置再逐级签订责任状,直至落实至支林民工,采矿、运输、加工出产人员,并配置安定出产责任奖,年末打砣时兑现。林场、森工企业还与护林员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书,履行了面积管护与工效工钱双挂钩轨制;矿山运输方面,加产业主采纳了安定包管金与安定隐患处理落实挂钩相联合的方法,经过议定多种责任轨制,实在包管了安定出产的有效监督办理。

二是安定工作常抓不懈,安定宣扬警钟长鸣。局安定出产带领小组在集结查抄外,还履行分片分单位进行安定出产目标办理责任制到人到岗,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环境别离订定了单位安定出产履行方案和安定出产应救助济预案,做到了每会必讲,每事必查,履行明查暗访与举报轨制,不漏掉每个山头,也不放过每件小事,为构建温和林业、和谐林业打下了坚固了根本。在抓好平常工作的同时,更珍视宣扬教诲。全年共构造对调查抄二次,派出宣扬车辆40余台,印发宣扬手册、资料、传单10万余份,新建长期性宣扬牌80余块,门活路队宣扬12次,专业技巧培训一周50余人次,安定集会不可胜数。

三是安定经费一分不省,安定保险渐渐到位。本年5月,我局在社会综合办理进程中,联合安定出产工作,订定了安定查抄轨制和庞大隐患排查轨制,从轨制上典范安定出产和安定隐患的排查。各单位在经济坚苦的`环境与,在安定保险上毫不手软,如福寿林场整改电线投资30余万元;连云林场、长命采育场整改职工住房3栋,投资80余万元;芦头、献冲场配备丛林消防车投资30余万元,一年来,各单位安定保险总计投入300余万元,同时为干部职工投医疗保险及工伤变乱保险达1000余份,并渐渐在美满进行中。

总之,本年林业系统在上级主管部分的精确带领下,林业系统走过了温和的一年,无大小变乱的产生。成绩只能阐明过去,不能便是将来,在安定隐患较多的期间,我局在来年的安定出产工作上必定精密互助上级工作,自始至终地将安定出产工作摆在紧张的位置,为加快林业成长,振兴县域经济创设精良的环境。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xx区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推进,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要求;在中秋、国庆和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期间,亲自带队下沉基层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二是提前部署谋划,第一时间制定了x个总体方案和x个子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结合每天市里的视频调度会进行集中会商,研判形势,部署具体工作内容;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方案、有部署、有机构、有检查、有宣传、有路线图、有台账、有考核、有效果、有大事记“十个有”工作措施;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区专项督导检查组下沉基层,每日现场督导,查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实行跟踪销号的机制,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xx万元。x-xx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xx.x%、%、xx%,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市长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五个提高”和“六巩固、六提升”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置于首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贯穿始终,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根本指南,时时对标,切实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坚决把******和***、省委、南通市委要求落到实处。我们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经常组织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综合研判,定期学习研讨、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我们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全市党政领导积极带头、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踊跃参与。扎实开展“进百企送安全”和安全宣讲“五进”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浓厚,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

我们坚持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全年、全过程的重要抓手,紧盯“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我们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从xx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xx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万无一失。我们着力打造安全生产技术防线,大力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新材料产业园智慧平台,建成企业生产“六合一”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对园区监、控、管一体的即时响应服务。严格落实“点评通报、明查暗访、分级复核、信息报送、销号验收、考核督导”等工作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我们着力将安全执法打造成为一把高悬在违法者头上的利剑,让违法者望而生畏,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合力,健全完善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及联合执法模式。联合公检法三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刑事责任的追究问责。推进委托执法,全面实施委托镇(区、街道)执法,使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全员执法工作机制,使全系统“人人都是执法员,室室属于执法队”。通过执法权委托,扩大了行政执法覆盖面,提高了基层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有效破解监管权责不对称、工作无手段等问题。利用长江镇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安管人员和企业到现场接受教育,达到警示目的。

我们着力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确保监管覆盖全域化、效能最大化。高度重视安委会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配备专职副主任;各镇(区、街道)及时调整充实安委会成员,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安全生产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安委办主任。建立安委会“x+x”工作机制,成立xx个专业安委会和xx个专业安委办。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工程,目前全市xxxx家企业完成安全风险“一图两单三卡”辨识管控更新工作,并对较大风险进行网上报告;各镇(区、街道)正在完善辖区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积极构建基层安全监管网格化体系,将xxx个村(社区)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社区),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米”。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区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0号)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了园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安稳定,现就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20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20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20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20年计划完成44项,2021年计划完成18项,2022年计划完成55项)。2020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根据《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罗湖区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推进,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要求;在中秋、国庆和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期间,亲自带队下沉基层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二是提前部署谋划,第一时间制定了x个总体方案和x个子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结合每天市里的视频调度会进行集中会商,研判形势,部署具体工作内容;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方案、有部署、有机构、有检查、有宣传、有路线图、有台账、有考核、有效果、有大事记“十个有”工作措施;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区专项督导检查组下沉基层,每日现场督导,查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实行跟踪销号的机制,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xx万元。x-xx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xx.x%、%、xx%,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提升干部安全意识。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并将有关内容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学习范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家辅导讲座、安全生产公益直播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00场,累计学习人数xxxx人次。二是抓机制建设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起草了罗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各部门两个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应急管理和消防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实行区、街道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的“双主任”制,落实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抓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在x晚报开设《湖哥说安全》专栏,在全市率先通过“学习强安”开辟安全专栏,以案说法,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罗湖”等各类平台,推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xxx余条,阅读量超过x.x万次;开展安全生产观念主题语征集活动,参与xxxx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有效扩大了安全宣传的社会面。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源长制,完成辖区xxx家工贸企业新一轮基础信息采集,xxx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均纳入辖区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二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建立罗湖区轻型自卸货车协会等一批行业协会,完成xx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责险x.x亿余元投保。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一起一清单”,制定《罗湖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规定》和xx类行业风险等级评定指引,制定下发xx个行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通过组织培训和自查自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四是加大事故高发领域执法检查。对事故高发的建筑施工、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等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全年共排查发现隐患xxxxx宗,整改隐患xxxxx宗,实施行政处罚xxxx次,罚款xx万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营造宽松开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准入环境,推进“零跑动次”和全流程网上办理,辖区涉危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通办率达到xxx%,实现零跑动次,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时限由原先的xx个工作日压缩至x个工作日,并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秒报秒批”。二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xxxx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执法机制,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涉危企业xxxx家次,发现安全隐患xxxx个,已整改xxxx个,查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xxxx公斤,立案x宗,行政处罚x万,处置非法销售“黑油品”xxx升。三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各监管部门学习《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对街道监管人员、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加油站安全重点检查指引培训,安排企业参加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期)视频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宣传和线下教育培训的双重作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的传播和覆盖力度,围绕事故警示、安全科普、安全要求多角度,共向辖区涉危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发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视频xxxx套,警示教育宣传手册xxx本。四是创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机制,梳理辖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推进达标评审;以宣贯创新举措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简化审查流程,试行清单化管理,全部完成辖区xx家加油站及x家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审查任务,达标率xxx%。

(四)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新增建设xx座“小型消防站”,新增xxx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稳步推进了清水河特勤消防站建设。二是高压除患强化综合治理。针对辖区火灾高风险区域稳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共排查隐患xxxx处、整改隐患xxxx处;成立督导组xx个、督导检查xx次、检查单位xx家、督导问题xx个;行政处罚x次、罚款x万元;警示约谈xx家。三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投入xxxx万元推进消防监督移动执法终端系统、智慧消防感知系统、城区运行智慧中心(消防分中心)建设、小型消防站xd火灾监控系统和社区专干管理制度等x个创新项目建设;探索推进电动自行车“一车一码”微改革工作,x月份试点至今,万个,扫码注册电动自行车xxxx台。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以“现场教学+在线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授课,深入辖区开展“四进”等消防宣传活动,开展“xxx”消防宣传月和兼职消防队比武竞赛,全区共开展消防演练xxx余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xx余场,发放宣传资料xxxxx余份,极高效地丰富了群众消防安全知识。

(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摸清辖区客货运车辆底数。辖区共计有xx家客运企业,xxxx台客运车辆;注册地在罗湖辖区内的货运企业共xxx家,营运货车xxxx台。二是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开展“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清查行动,逐车登记产权、性质、经营权属,健全车辆档案,目前已完成辖区“两客一危”变相挂靠清理整治,辖区监管内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客货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xxx%。三是加大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罗湖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案件xxxx宗,万元;罗湖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xxxxxx宗,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xxx宗,查处涉摩涉电车辆违法xxxx宗。四是完善道路设施安全防护。全面梳理辖区存在的“机非分离”等交通设施设施隐患,形成台账信息表,创建了三年项目实施库,全年共巡查发现并修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xxxx处,完成深南东路人民南路口等xx条道路的“机非分离”交通设施整治,协调重复开挖路段的进场顺序和施工工序,形成统筹实施方案xxx个,减少道路开挖xxx条,占比约%。

(六)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制定了重点推进路线路,共计x大块、xx项重点项目,其中今年内需完成的xx项已全部完成任务;制定了《x市罗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应急响应工作指引》等x个制度措施,形成清晰的责任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清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办法,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清单,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二是落实在建项目重点管控。重点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及脚手架、预防高坠、临时用电、智能化信息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检查xxxx项次,发现隐患xxxx项,整改隐患xxxx项,下发停工xxx份,责令整改xxxx份,省动态扣分xxx份,黄色警示xx份,红色警示xx份,约谈xxx项次,行政处罚xx宗,处罚金额xxx.x万元。三是开展新建项目“四方约谈”。制定《罗湖区新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四方约谈制度》,由相关部门联合对新建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开展约谈,截至目前,共开展x次四方约谈,约谈xx个项目,约xxx人。四是强化科技监管。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远程核查,委托x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对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xx栋较大风险房屋进行实时智能安全监测,利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智能纳管平台加强作业动态监管。

(七)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开展排查摸底。经排查我区现有涉及生产制造业的工业园区有xx个,园区内主要为珠宝加工、服装加工、电子、印刷、网商等类型企业,其中确定经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一家(莲塘工业园区)。二是推进专项治理。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制定三个清单内容,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xxx家,发现隐患xxxx项,立案xx宗,罚款万元,对辖区内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三是完善园区管理。督促园区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施封闭式管理,并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对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开展了排查、整治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应急保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了x次应急演练;开展学习强安app学习考核和持证上岗培训,强化企业主体风险意识和应急能力。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共检查产废企业xxx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xxx家,已完成整改xxx家;开展了罗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整治工作,重点核查xx家涉嫌一年未转移危废的企业,目前xx家停业搬迁,xx家企业已完成固废平台申报登记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自身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备案审核,目前已有xxx家企事业单位在x省环境风险源和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通过应急预案备案审核。三是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目前,罗湖区已有xxx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在x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其中已完成申报登记xxx家,申报完成率达到xx.x%。四是确立三张重点监管名单。先后建立了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企业名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名单“三张”名单,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理设施风险评估,形成全区、企业、设施三级风险评估、治理机制。

今年以来,在市安委办的指导下,我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各单位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推动重点任务的开展进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风险意识不足、基层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市级与区级单位衔接存在空隙等不足的地方。下一步,就继续落实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按照罗湖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实施计划。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和领导要求,严格执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路线图,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将方案计划向企业倾斜,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完善“三会三报”工作机制,推动我区“x+x+x”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顺利进行。

(二)重点攻坚问题难题。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策”,综合运用领导分片包干、现场推进会、“开小灶”、专家指导、学习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有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一批重大项目,出台一批重大举措,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快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我市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强国城市范例”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四)积极建设信息报送系统。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建设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系统工作,重点开展好信息系统在罗湖区率先试点使用计划,督促“三会三报”工作机制的落实,配齐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市级与区级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加快推动我区“x+x+x”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顺利进行。

区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亳州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查隐患、强整改、严执法,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深做实三年行动“攻坚之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41.7%、44.0%;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两降一无”的良好安全生产形势。

找准攻坚重点。结合“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查找其中可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积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梳理出突出问题46个,出台制度措施20余条。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一领域一专班、挂牌督办等方式,彻底解决攻坚之年“攻什么、如何攻、谁来攻”的问题。

**攻坚难点。紧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彻底解决了一大批难点、热点、痛点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检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液化气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等5轮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297处,下发通报4期,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对4家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扩大攻坚效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隐患“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责令停业的责令停业,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48186处,已整改47291处,整改率98.14%;实施行政处罚547次,罚款313.6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8家,约谈警示154家,移交司法机关11人,联合惩戒企业4家。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启动以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各级各部门对标对表任务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总体推进顺利,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办公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或明确责任处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xx县从市直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工作专班,xx县安排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工作专班运转。xx县对达标的。

乡镇。

(街道)给予x万元补助,拟用3年时间完成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xx县加大乡镇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力度,奖励第一批验收合格的x个乡镇x万元;x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x个乡镇,支持现金x万元、物资x多万元。xx县投入宣传经费x万元,筹措x多万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市安委会结合全市实际印发了《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在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x个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下半年,针对xx高速xx段xx隧道“x·xx”事故,增加了隧道桥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增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根据总方案,分别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落实全市三年行动“1+3+11”实施计划的同时,增加了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商贸领域、农林水利、地质灾害、学生安全等专项行动,实现专项整治全覆盖。、县长带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部署开展“百日攻坚战役”。xx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县区根据实施计划纷纷制定出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xx市安委会印发《xx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明确年度攻坚任务、工作举措。xx市三年行动专班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督促。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相继出台攻坚方案,狠抓落实。其中xx县将专题专项整治任务细化成任务清单下发到牵头部门,以提醒函督促推进,集中组织x次全市警示约谈会议。xx市各地各部门加强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xx市委将安全生产纳入政治巡视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xx县开展为期x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安排x名安全专家联点x家高危企业,通过“一月一排查、两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帮助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xx县、xx县持续推广“一会三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警企联合惩戒。xx县坚持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定期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县委书记先后x次在全县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并亲自交办给各镇街委书记。xx县县长下达《重大安全隐患县长交办令》,解决久拖未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开设专栏跟踪报道。x、x、x、x、x等县分别出台“九条硬性措施”“八条铁律”“八项硬性规定”“五条硬措施”“五必查五必罚五必究”。xx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建立乡、村、社农机监管制度。xx市生态环境局制定《规范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xx市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加强危险废物管理。xx市卫健局先后制定印发《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和《xx市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市级卫生应急医学救援队x支、市级卫生应急医学救援队x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八条断然措施》《xx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办法》《xx市大型游乐设施建设准入和运营管理规定》等,严格准入和考核监管。xx市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火灾风险分级分类预警警示制度》《单位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减免行政处罚规定(试行)》《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等制度,积极开展三年行动。xx市交警总队修改《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制定《xx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xx市旅游包车游客及行包安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xx县针对马路市场整治出台了《农贸市场和乡村集市设置规范》《马路市场搬迁及农村农贸市场建设规划》。xx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级媒体,加大对三年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xx市生态环境局制定《xx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采取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宣贯工作。xx县全力打造“专栏专版专题、一廊一街一墙、百车千屏万户”全方位多维度的宣贯模式。xx县举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x余人参加,x区在“一园两中心”旁打造xx首家应急主题公园。xx县实施党政干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四大培训工程,共组织培训各类人员x余万人次。举办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人及市三年行动专班人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培训,分级分批组织x余家企业、x余名企业负责人开展“双预防”专题培训。xx县组织全市x家企业x人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企业主体责任和三年行动等知识进行考核。刑法修正案和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行行刑衔接办大案。自2021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以来,截至x月,全市市、县两级专题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共计x个,组织开展联合执法x次,发现非法违法行为x起,其中立案x起、立案率为x%,接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x起,核查属实x起,兑现奖励x元,责令停产整顿x起,取缔关闭x处,经济处罚x万元,媒体公开曝光x起,党纪政纪处分x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x人。交通运输、工矿、建筑施工、危废、消防等行业领域切实解决了一大批顽瘴痼疾。xx县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xx县党纪政纪处分x人。xx县立案调查非法违法行为x起。xx县移送司法机关x人。xx县媒体公开曝光x人。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2020年4月以来,xx全市各级先后开展督导检查x万次,检查单位x万家次,发现问题x万个,执行行政处罚x万次。其中,责令停产整顿企业x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x万家,关闭取缔x家,移送司法机关x人。突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方面,共计研究分析突出问题x项,其中,市级x项、县区x项;排查整治隐患共计x万处。其中,一般隐患x万处,已整改x万处,整改率x%,重大隐患x处、已整改x处、整改率x%。制度措施清单方面,共计形成制度措施清单x项,其中,市级x项,市县x项(市级x项,县级x项)。xx市交办督办重点隐患x处,整改完成x处。淘汰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x辆,清退非标校车x辆。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面,xx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x万起,其中现场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x万起。水上交通安全交办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x处。工程建设领域查处隐患问题x处,整改x处,查处“红线问题”x项,约谈相关责任企业。民航监管部门梳理形成x项“重点安全风险清单”,并开展“问题隐患清零”。2021年,xx市危货运输和“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实施智能监管,累计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x公里。铁路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累计消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x处,拆除或加固影响铁路安全的彩钢瓦、塑料大棚等轻硬质漂浮物x万平方米。xx市发布地方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内部运输电动车辆安全规范》《xx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范》。推进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注销x个许可证。xx市财政投入x万元,加大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设备、安全环保火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x多台关键涉药工艺单台套设备投入使用,生产关键涉药岗位的机械化生产率达x%以上,爆炸危险岗位基本实现人药分离。xx市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沿江1公里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已完成设备拆除x家。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已处置x家,立案查处x家。开展危险化学品顽瘴痼疾整治,下达限期整改指令x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x家,立案x家。集中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集中路段隐患,截至目前,按期报废率、检验率、违法处理率均超过x%。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已责令停产整改企业x家、立案查处企业x家。2020年整治安全隐患x处,2021年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x处,已整改x处,挂牌督办x处。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房改造,共排查农村房屋x万户,初判存在隐患x万户,已鉴定x万户,已整治x户,完成危房改造x万户。累计排查燃气场站x座,充装站x座,工商业用户约x万户,排查隐患x万处。该市发布《xx市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园区综合评价考评。制定《xx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严格落实主导风向、防护距离等因素达标评价。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梳理出突出问题x项、完成x项,重大安全隐患x处、完成x处,制定了x项制度措施清单。按照“四关闭一到位”断然处置措施,xx市煤矿由2020年的x处下降至目前的x处,2020年退出产能x万吨。印发煤矿防治瓦斯和防治水害“双30条”,建立用电系统监测系统。2020年xx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x座,2021年已经关闭x座,其中,xx县x家石煤矿整体退出。对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目前共有x座,同比减少x座。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x处,下达执法文书x份,立案x起,罚款x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x个,提请政府关闭矿山x个。xx市完成x家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完成x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单位备案管理。全面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办结x个转移联单共x万吨危险废物。牵头与11个地市签订了《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制定了《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xx市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市x余处公共建筑和x万个住宅小区全部完成标准画线。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共排查高层建筑x栋,发现火灾隐患x处,整改火灾隐患x处。超过x万栋高层建筑建立了微型消防站队伍和“楼长”制。立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x家,督促整改x家,xx县xx大市场、xx市场群、xx古建筑群等重大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销案。xx市开展非法采矿重点线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涉矿违法案件x宗,没收矿产品x万吨。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砂石土矿减少至x个,共关闭退出x个。x万只气瓶进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其他行业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共排查厂房、物流仓储场所x家,督改隐患x处,责令停业x家,临时查封x家,清理违规住宿人员x人。

《实施计划》和《攻坚方案》里的任务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围绕“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完善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分层次、分批次、有重点地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干部、三年行动专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要按照属地和职能部门两个层次健全完善两个清单,严格考核不报瞒报现象;继续落实举报奖励。

制度。

;组织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抽查方式深入企业排查隐患;开展“隐患清零”,强化挂图作战和交办制度,强化重大突出问题解决。围绕重点问题、成因、区域、目标,紧盯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两张清单”对账销号;加强源头、系统、闭环管理,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问题及隐患做到“盯死看牢做实”;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抓集中攻坚,压实属地。

领导。

部门监管。

企业。

主体责任,加强依法治安、考核巡查、科技强安。充分发挥村级安监员、网格员、协管员及协警的作用,推动打非治违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加大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全面组织开展省属企业总部执法。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

安全。

生产法修改为契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严厉惩处情节严重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考核巡查、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综合激励“组合拳”,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定期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启动以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各级各部门对标对表任务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总体推进顺利,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下半年,针对xx高速xx段xx隧道“x·xx”事故,增加了隧道桥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增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根据总方案,分别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落实全市三年行动“1+3+11”实施计划的同时,增加了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商贸领域、农林水利、地质灾害、学生安全等专项行动,实现专项整治全覆盖。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工作机制。xx市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会商、督导检查、提醒交办等工作制度,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区不断创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xx市安委会组成x个重点督导组,分别对x个重点县市区实施重点联系包保责任。xx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分别建立全市产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和管道保护联席会议制度。xx市发改委对产业园区建立并实施“三清单一登记”调度机制,坚持实施挂单销号、逐月登记制度。xx县实行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月度排名通报,对x家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安全生产管理状况。xx县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化管理,目前已完成部分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危化品企业的治理。xx县实行“县委常委包片、县政府副职联线”的领导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xx县委书记、县长带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部署开展“百日攻坚战役”。细化目标任务。xx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县区根据实施计划纷纷制定出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xx市安委会印发《xx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明确年度攻坚任务、工作举措。xx市三年行动专班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督促。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相继出台攻坚方案,狠抓落实。其中xx县将专题专项整治任务细化成任务清单下发到牵头部门,以提醒函督促推进,集中组织x次全市警示约谈会议。严格考核问责。xx市各地各部门加强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xx市委将安全生产纳入政治巡视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xx县开展为期x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安排x名安全专家联点x家高危企业,通过“一月一排查、两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帮助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xx县、xx县持续推广“一会三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警企联合惩戒。xx县坚持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定期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县委书记先后x次在全县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并亲自交办给各镇街委书记。xx县县长下达《重大安全隐患县长交办令》,解决久拖未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完善法规制度。x、x、x、x、x等县分别出台“九条硬性措施”“八条铁律”“八项硬性规定”“五条硬措施”“五必查五必罚五必究”。xx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建立乡、村、社农机监管制度。xx市生态环境局制定《规范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xx市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加强危险废物管理。xx市卫健局先后制定印发《xx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和《xx市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市级卫生应急医学救援队x支、市级卫生应急医学救援队x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八条断然措施》《xx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办法》《xx市大型游乐设施建设准入和运营管理规定》等,严格准入和考核监管。xx市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火灾风险分级分类预警警示制度》《单位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减免行政处罚规定(试行)》《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等制度,积极开展三年行动。xx市交警总队修改《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制定《xx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xx市旅游包车游客及行包安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xx县针对马路市场整治出台了《农贸市场和乡村集市设置规范》《马路市场搬迁及农村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强化宣传教育。xx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级媒体,加大对三年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xx市生态环境局制定《xx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采取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宣贯工作。xx县全力打造“专栏专版专题、一廊一街一墙、百车千屏万户”全方位多维度的宣贯模式。xx县举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x余人参加,x区在“一园两中心”旁打造xx首家应急主题公园。xx县实施党政干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四大培训工程,共组织培训各类人员x余万人次。举办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人及市三年行动专班人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培训,分级分批组织x余家企业、x余名企业负责人开展“双预防”专题培训。xx县组织全市x家企业x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企业主体责任和三年行动等知识进行考核。

三、强力“打非治违”,推动严格监管。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的“牛鼻子”,纳入三年行动一并推进。xx市安委办制定通知规范举报奖励公示牌,出台奖励办法,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各地各部门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和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行行刑衔接办大案。自2021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以来,截至x月,全市市、县两级专题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共计x个,组织开展联合执法x次,发现非法违法行为x起,其中立案x起、立案率为x%,接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x起,核查属实x起,兑现奖励x元,责令停产整顿x起,取缔关闭x处,经济处罚x万元,媒体公开曝光x起,党纪政纪处分x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x人。交通运输、工矿、建筑施工、危废、消防等行业领域切实解决了一大批顽瘴痼疾。xx县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xx县党纪政纪处分x人。xx县立案调查非法违法行为x起。xx县移送司法机关x人。xx县媒体公开曝光x人。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排查整治隐患共计x万处。其中,一般隐患x万处,已整改x万处,整改率x%,重大隐患x处、已整改x处、整改率x%。制度措施清单方面,共计形成制度措施清单x项,其中,市级x项,市县x项(市级x项,县级x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方面,xx市交办督办重点隐患x处,整改完成x处。淘汰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x辆,清退非标校车x辆。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面,xx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x万起,其中现场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x万起。水上交通安全交办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x处。工程建设领域查处隐患问题x处,整改x处,查处“红线问题”x项,约谈相关责任企业。民航监管部门梳理形成x项“重点安全风险清单”,并开展“问题隐患清零”。2021年,xx市危货运输和“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实施智能监管,累计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x公里。铁路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累计消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x处,拆除或加固影响铁路安全的彩钢瓦、塑料大棚等轻硬质漂浮物x万平方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面,xx市发布地方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内部运输电动车辆安全规范》《xx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范》。推进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注销x个许可证。xx市财政投入x万元,加大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设备、安全环保火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x多台关键涉药工艺单台套设备投入使用,生产关键涉药岗位的机械化生产率达x%以上,爆炸危险岗位基本实现人药分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xx市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沿江1公里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已完成设备拆除x家。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已处置x家,立案查处x家。开展危险化学品顽瘴痼疾整治,下达限期整改指令x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x家,立案x家。集中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集中路段隐患,截至目前,按期报废率、检验率、违法处理率均超过x%。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已责令停产整改企业x家、立案查处企业x家。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方面,2020年整治安全隐患x处,2021年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x处,已整改x处,挂牌督办x处。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房改造,共排查农村房屋x万户,初判存在隐患x万户,已鉴定x万户,已整治x户,完成危房改造x万户。累计排查燃气场站x座,充装站x座,工商业用户约x万户,排查隐患x万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方面,该市发布《xx市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园区综合评价考评。制定《xx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严格落实主导风向、防护距离等因素达标评价。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梳理出突出问题x项、完成x项,重大安全隐患x处、完成x处,制定了x项制度措施清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按照“四关闭一到位”断然处置措施,xx市煤矿由2020年的x处下降至目前的x处,2020年退出产能x万吨。印发煤矿防治瓦斯和防治水害“双30条”,建立用电系统监测系统。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面,2020年xx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x座,2021年已经关闭x座,其中,xx县x家石煤矿整体退出。对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目前共有x座,同比减少x座。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x处,下达执法文书x份,立案x起,罚款x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x个,提请政府关闭矿山x个。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面,xx市完成x家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完成x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单位备案管理。全面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办结x个转移联单共x万吨危险废物。牵头与11个地市签订了《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制定了《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xx市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市x余处公共建筑和x万个住宅小区全部完成标准画线。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共排查高层建筑x栋,发现火灾隐患x处,整改火灾隐患x处。超过x万栋高层建筑建立了微型消防站队伍和“楼长”制。立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x家,督促整改x家,xx县xx大市场、xx市场群、xx古建筑群等重大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销案。自然资源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面,xx市开展非法采矿重点线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涉矿违法案件x宗,没收矿产品x万吨。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砂石土矿减少至x个,共关闭退出x个。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方面,x万只气瓶进入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其他行业专项整治有序推进。物流仓储场所专项整治方面,共排查厂房、物流仓储场所x家,督改隐患x处,责令停业x家,临时查封x家,清理违规住宿人员x人。

继续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组织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抽查方式深入企业排查隐患;

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抓集中攻坚,压实属地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依法治安、考核巡查、科技强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村级安监员、网格员、协管员及协警的作用,推动打非治违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加大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全面组织开展省属企业总部执法。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安全生产法修改为契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严厉惩处情节严重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综合运用考核巡查、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综合激励“组合拳”,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定期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东宁县鸿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鸿运煤矿矿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公司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成立行动领导小组,下发实施计划,落实各单位扎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鸿运煤矿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下发《鸿运煤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鸿运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措施,召开启动会,明确要求各领导小组、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及时收集整理每一环节论证材料,确保取得实效。

鸿运煤矿制作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栏、专栏、标语等宣传方式,宣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内容,营造良好氛围,并及时反馈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把市、区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会的重特大事故。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20xx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b、c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以法治安,重典治乱,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生产事前行政执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告知承诺制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对严重的问题行政执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警示。

(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素质、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安监系统干部培训,能力和履职能力。制定和科学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忧患、实干、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

(十一)安委办、交委办的综合作用。

理顺工作关系,两个办公室的综合作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作一起安排、组织;季度例会制度,分析安全生产,征求意见,调动各职能安全生产工作的性,职能、各司其职、,执法体系,大安全格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

为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落实,根据《xx省安委办关于填报“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的通知》(x安办[2020]64号)要求和《xx市安委办关于填报“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的通知》(蚌安办[2020]63号),我镇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清单制”管理。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二、动员部署。

镇安委办按照国、省、市、区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三年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三、排查整治。

我镇安委办领导、工作人员、各村居安全员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安全。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17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21处,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2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4次。

四、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积极态势,巩固发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对已经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提高了我镇干部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我镇安全事故,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首先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安排部署。公司专门召开了第三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整治要求和目的。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回报会,各部必须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在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现场排查,做到了有组织、有安排、有进展、有落实。

按照工作方案继续完善和落实了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了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第三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但随着生产的不断深入,生产作业和环境的不断变化,新的不安全因素又将出现,我们面临的安全问题仍然很严峻。所以我们必须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到底。

我们应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小结2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我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领域整治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办及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着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我市把舆论宣传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制定下发了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报纸、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介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发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畅通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引导职工群众参与大检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动安全生产知识、大检查动态1000余条,进一步扩大了受众面。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着力落实专项整治责任。

我市把督导考核作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邀请专家和记者参与,对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多轮次督查检查,及时查改问题。并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全面监管,严格执法,着力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我市始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力净化了安全生产环境。期间,共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52起,关闭取缔了宁夏德金源商贸有限公司及3处私自储存危险化学品窝点,停产整顿41家企业,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罚款216万元,追究刑事责任8人,并在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了典型违法违规企业、个人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进行督促检查,听取煤矿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1份,查出隐患60条,并督促企业整改;经检查,各停产及停建整顿煤矿均较好的按照区市停产整顿煤矿要求进行了停产,并就停产停建期间隐患排查处理作出了相关安排部署。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墙”整治,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强力推进正规化开采,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升级。在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在道路上设置了5处限高架,遏制偷采盗采行为的发生,杜绝因非法违法生产造成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市局组织矿管处(所)安全督查约百余次。开展打击非法盗采巡查200余次,对盗采易发区内的22台装载机实施了先行证据保存,已立案查处10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结案8宗,剩余案件正在查处中。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以集中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隧道桥梁、“公跨铁”立交道口为整治重点,共排查公路里程216.195公里,其中国道2条(18.53公里),省道2条(28.42公路),县道4条(55.414公里),乡道7条(74.497公里),专用道路1条(26.802公里),村道3条(12.532公里);桥梁69座(共计2203.38延米),其中大桥2座,中桥23座,小桥44座(含危桥1座);涵洞331道(含5道危涵)。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16处,已排除整改5处。对暂时无法治理的,已采取相应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客运、危货运输车辆整治,以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整治重点,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各类道路运输行业918家次,排查一般隐患48项,整改48项,整改率100%,企业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5.7万元。排查客运线路矛盾纠纷1起,处理各类投诉502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20辆次,已处理217辆,处罚金额106.1万元。

产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等区域火灾隐患为整治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16467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7441处,责令三停136家,临时查封89家,罚款375.21万元,拘留48人,督促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家。

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下发了《银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7年全市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完善了全市共814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台账,共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下达执法文书17份,查处隐患63条。

旅游场所专项整治。累计共检查132家,其中景区31家,星级饭店47家,旅行社54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1份,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16人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3家,已整改13家,其中1家已歇业。专项整治期间,我市旅游行业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整治,以高风险和涉及民生的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为整治重点,共检查电梯2337部,责令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梯41部,查封超期未检电梯7部,发现隐患电梯297部,目前已整改289部,其余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检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11家,排查辖区内长输管道共780.3千米,其中检验周期内为665.3千米;公用管道1380.828千米,检验周期内1138.828千米,针对超期管道的隐患整改工作,正积极协调检验机构增加检验力量,并督促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等使用单位与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并做好检验配合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2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6份,抽查设备743台,发现安全隐患数量107处,现已整改107处,检查各类气瓶8095只,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查处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窝点1个,对7家违法违规充装单位予以立案查处;检查游乐设施使用单位16家,抽查设备73台(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发现安全隐患20处,现已全部整改。同时制定《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明确排查的内容和重点,督促指导各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突出作业人数、除尘系统、粉尘清扫等关键环节,重点。

抓好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的专项整治。我市现共有43家涉爆粉尘企业,已初步完成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涉爆粉尘企业登统率达到100%。在专项治理初期,我市安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使企业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有了一定认识,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切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强化监管责任。共检查企业35家下达文书45份查出隐患201条整改195条整改率97%。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平稳的因素依然很多,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加大。随着夏季来临,气温上升,加之近期节假日较多,人流、物流增大,交通运输繁忙,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客车非法经营现象增多,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违规违章作业苗头突显。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工商贸事故来看,有2起事故(兴庆区“1.17”银西高铁掌政永南段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金凤区“3.26”金城广场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不同程度存在着企业整治管理不严、从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进入生产旺季,企业为提高产量挤占检修和隐患排查治理时间、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潜在安全生产隐患增加。从历年的安全生产事故规律分析,11月、12月是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随着天气转冷,人容易疲劳,各种经济行为越来越活跃,发生事故甚至较大以上事故的概率越来越大,稍微有松懈,安全形势就会反弹。同时,今年极端天气持续多发,安全生产不可控因素大量增加。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统筹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履职预警等制度,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保障、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

三是建立“智慧安监”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风险防控智能化、安监管理常态化、应急处置协同化、安全监督公众化的工作目标,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今年以来,镇深入学习贯彻、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积极防范、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狠抓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我镇2020年1至7月份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逢会必讲安全,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深入各村、企业开展宣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全镇12个村及36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共计召开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镇减灾委全体会议3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8次,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同总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三)精准施策,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计检查企业74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两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节点,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了全镇辖区各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周密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取暖安全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镇岁末年初安全取暖工作,坚决防止用电、用煤造成火灾、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镇重点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摸排,定期开展走访;强化岁末年初安全取暖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醒广大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防控结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统筹推进,下发《镇关于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询问企业存在的困难,要求有意愿复工的企业复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及我镇报告、完善复产复工相关资料、做好设备维修及返岗人员登记管理,确保尽快复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六)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会议、微信推送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网格化及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盯住山、看住人、防住火”,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不减、责任不空。

(七)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镇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辖区内7家涉危企业(其中4家加油站:墩墩滩加油站、响泉加油站、陇宝加油站、大水头加油站;1家氧气站:涪氢源氧气站;2家粉尘涉爆企业:魏家地陶土矿、小石沟石料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进行了摸排,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周及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提高全镇广大群众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我镇通过设置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以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定印发了《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在区人民广场参加了区应急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各村相应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五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活动,将各类普法读本和相关安全知识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活动正在开展中。6月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知识问答活动。

(九)加强预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为及时防范汛期暴雨、大风天气带来的损失,及时向各村雨情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预防措施,不定时推送防灾减灾相关制度及常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了防灾减灾水平;我镇于4月至5月组织各村开展了自然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对危房、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坑塘、涝池水库、农村道路、避险场所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全镇共排查出13个自然灾害隐患点,确定了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度汛。

(十)积极防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结合全镇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灾情信息员、应急联络员、安全监管员“三员”队伍建设,全面清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备及应急救援机械,划定应急避难场所,确保一旦出现灾害险情,人员及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二是各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微信应用平台宣传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我镇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少,缺乏必要的专业力量和执法装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落实隐患整改评估制度,确保各类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深刻汲取相邻省份地区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严把野外用火关;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安排,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防措施,及时预警,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灾情收集分析,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面对灾(险)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做出反应。

(四)全面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事故灾害救援保障能力。

(五)继续抓好值班值守及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在汛期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及时接收和雨情信息,争取今年雨季无汛灾损失。二是严格落实业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垮坝、崩塌及突发性灾害的发生。同时,抓好全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采煤塌陷区等其他重点领域的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和重大风险隐患要求及时采取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抓隐患整改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强化“四个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县建筑、市政运营平稳、健康、快速发展。现将县建筑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在建项目33项,建筑面积67.89万平方米,造价12.1亿元。其中,新建13项,建筑面积21.72万平方米,造价4.53亿元;续建项目20项,建筑面积46.17万平方米,造价7.57亿元。建设工程安全条件备案率10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率100%;施工许可办证率100%;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率100%;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全县涉及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和开发企业18家,勘察单位6家,设计单位15家,施工单位20家,监理单位14家,检测单位5家。至目前,未发现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现象,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于稳定发展趋势。

二、工作开展情况。

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利用新媒体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建筑安全生产信息交流群,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纳入群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警示教育链接,传达安全生产文件,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心得,把安全宣传做到日常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三是为保证各项安全责任目标的全面落实,我们将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各项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专题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和平时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建设主体安全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建筑业管理法规、条例,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执业资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建设主体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监管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源检查到位情况、隐患查找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对安全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等单位严肃查处。严格预警约谈制度,对施工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预警谈话,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11分别就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空作业、施工作电、物料提升机械、超重吊装机械、施工机具等方面逐一进行了安全检查。至目前,检查项目33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308处,下发整改通知单38份,停工通知书10份,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296处,整改率达96%。同时,针对近年来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部位和分项工程,重点强化了项目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高处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对塔机等起重机械的监管和隐患排查,从设备进场就提前介入监管,突出对人员资质、安拆方案、安拆作业、运行记录、安全检查等环节的监管,有效控制了无资质安拆、违规作业、带病运行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安拆、运行安全。

(四)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严抓建设程序执行,各项目建设一律纳入报建管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从严查处。严格国家技术标准执行,对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项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差别化“模式从严管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建筑市场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施工违规转包、分包、挂靠,违反施工合同、擅自开工建设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打击,遏制违章现象,规范建设秩序。加强违章执法查处,增强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维护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对质量安全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坚持发现核实一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起,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网上通报、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对于违章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一律纳入诚信管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工作平稳运行。狠抓燃气供水供暖企业落实“八项制度”、“六项记录”情况。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对水源安全、车间运行安全、设备安全、锅炉压力仪表、配电系统、管道阀门、焊接口等方面进行检查,尤其是加大燃气供暖供水管网巡查力度,加强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防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燃气供水供暖企业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着力应急防范,提高抢险能力和水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确保及时启动。

三、存在的问题。

12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基本程序履行不到位,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未能有效运行。二是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赶进度、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六个百分百”不能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综合运用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行政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个工作岗位;靠实部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协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是突出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回头验收”的要求,进行闭环管理,做到查出一个、整改一个。尤其是对于省、市、县各级督查检查组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整改要求,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四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多角度、系统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自查,全面开展部门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对存在隐患仍麻木不仁、明知故犯、违法违规生产、整改隐患问题不彻底或不整改的企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倒逼企业从制度、管理、本质安全水平上查漏补缺,确保同类隐患问题不重复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大力普及日常生活中实用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不断强化公民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13安全资格培训,确保“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六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建设,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和廉洁自律的能力,提高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依法监管的工作水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从严从实要求体现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14。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迷专题。

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

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姜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深化矿山安全监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赛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冲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下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数见》。

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是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扣的建设项目。

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五是完善理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煤矿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

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

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

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蜜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

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军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勉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屋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假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秘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女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

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墓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

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城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

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自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毒乐用愿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想,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

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技会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督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综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4工程簧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兹1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输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工业国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1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

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

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时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出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惠,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

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续效考核。

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开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应急管理部牵头)(三)强化保障能力。

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简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

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

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改进监管方式。

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问效问责。

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附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悟精8.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动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贵、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发质”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升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瓶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菜,力影响力。

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4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

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排专题学习, 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合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施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山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组确保万无一失。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单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度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

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

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

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为附件威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通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

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教授“五到位”。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1.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

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

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

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

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针对高危工艺、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贵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

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

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

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

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

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

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

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

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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