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

ID:819422

时间:2023-07-04 08:52:04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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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篇一

读这本书一定得有强大的承受能力,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和欲望。在死亡面前没有人是不恐惧的,而在欲望面前没有人是单纯的。人性真的很自私,再好的关系再铁的朋友都不如金钱或者生命重要,即使是合作关系在生死存亡的瞬间选择的一定是自己。而欲望更加可怕,金钱面前没有一个人能抵制住诱惑,有100想要1000,有1000想要10000,根本无止境。

小说里有背叛有欺骗有争斗有……当然了也不是完全的丑恶。当遇到危险时还是有挽救存在,大家也曾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但是这是真心的还是下意识的呢?可能在那种环境下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这么说可能过于矫情,但是我又不得的不这么想,当有利可图时,前一秒还神智不清的人下一秒已经被欲望拯救,整个人开始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感觉人性的可怕和现实。

无论为了什么,我都觉得欲望真的能改变一个的本质。当然了誰没有欲望,我自己一样也有,我也想好的生活,住大房子开豪车,我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诱惑时是不是也一样露出本质里的坏和丑陋。在这本书记我还为古人的智慧而感到惊叹,玄妙叹为观止简直让我难以置信,在过去那种条件受限的年代,我真的'想像不出来他们是如何做到那么完美的设计和制造。我想这才是真的智慧和能力。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篇二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吴邪依旧,不见天真。——哪怕是隔着书页,我也能想象出小三爷十年来所经受的磨难。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跨越长白山,翻过云顶天宫,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的十年,还你当年浅笑无忧”。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篇三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篇四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业里面,对网络小说的介绍非常少,我的同学们大都跟我一样,所了解小说的范围仅限于教科书上的分类,看的小说也仅限于教科书上所分类之内的书。反而是其他专业的朋友,特别是理科的朋友对网络小说情有独钟。就我而言,从小看惯了中外名着,名家大作,一来是不了解其他的小说种类,另一方面,也压根不认为这种无名小辈写在网络这个浮躁的媒介上的这种东西竟然也能称为小说。

而事实证明,文科生们反复考证的那些中外名着各种代表作的影响力其实完全比不上理科生喜欢的网络小说的万一,而网络小说的质量――这个文科生最看重的其实在很长时间完全不真正了解的东西――也确实不低。

在书店工作久了,书店里的畅销书,十有八九都是网络上流行起来的,这种形势彻底打破了我的迂腐。我开始看网络小说了。因为朋友口碑的原因,我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就是: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讲的就是盗墓的故事,这个故事理应充满了民间味,乡村味,传统味,历史味,看了以后我发现还有侦探味,鬼味,政治味。

盗墓笔记以章为基本单位,数十章为一个故事,两个故事为一本书,一共八部九本书。

主要人物人吴邪,胖子,闷油瓶,阿宁,三叔,解连环,陈文锦,潘子等。每个人都各有特点:吴邪是一个普通人,胖子是乐观派,也是我的偶像;闷油瓶是典型的武侠小说中的高人形象;阿宁是一个类似于赵敏的女子,调皮可爱;三叔是神秘人,有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小说的悬念几乎全跟他有关;陈文锦是老一辈的美女偶像,正派而吸引人;解连环跟三叔一样是枭雄人物,两人组合,颇有点无敌和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潘子是三叔的兄弟,凶猛而不失心细,忠诚而持久。

一部小说好不好,很大的一个标准是是否能让看小说的人了解足够多的知识,这部小说做到了,藉由盗墓的历史,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明清现代的各种名人故事像一幅美丽精彩的时代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历史知识,让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着实受益匪浅,又惭愧不敢当,就我而言,一直以来都以为原始和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是落后简单的,就像历史书上的介绍一样只有破碗破罐,高手几个笨蛋一筐。

而对封建社会的中后期的了解就要多得多,特别是受电视电影武侠小说的影响,对明清唐宋这几代的了解有点畸形地突出。

而盗墓的特殊性让我看到了中国原始和奴隶社会以及封建社会早期的高度文明,人民群众的智慧。着实了给我不少震动:我们太小看祖先了,我们太小看历史了。要知道那段我所小看的历史的岁月长达两千余年啊!

看来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段历史了。

一部小说的影响深不深远,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一部小说就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今年没看几本书,这一直是我的遗憾,不过好在在年底前看了盗墓笔记,让我得尝所愿。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教科书上讲的历史是最终的原貌,但是看了这本小说以后我发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历史是多姿多彩的,不仅仅是朝代更失失迭名人将相那点事,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且根据个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长度也不同;再一个就是书中在每次侦探遇到死角的时候都会出现一次重新认知,最终发现问题出在先入为主,就是人带着一个思维去做事,碰到问题的时候用之前不确定的想法作为指导,结果往往步入死胡同,这时就要求我们以一个空白的大脑,不带偏见地去认识问题,这个教训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很好帮助的,对于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更是大大地有好处;还有一个就是历史的类似,我最近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不管历史怎样发展,人性都是差不多的,并没有多大发展,所以历史上的人们干过的事,十有八九现在的人也在做,而且基本上毫无新意,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一直以来人们用所谓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现代的必然要比古代的新高妙,但是就人们做种.种事,做种.种人来看,现代和古代的差别相当之小,人们一旦做了一件事,就像王小波所说的最经典的一句话一样: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什么都跟历史上的一样。这可以说是人的悲哀,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不至于那么悲观,因为既然不可避免,也就随他去吧。

总体上讲,这部小说的侦探元素是最终吸引我看下去的,最后的网络上出了一个最终解密版的文章,非常好,把小说里所明的事和人都联起来了,几乎毫无破绽,谢谢那位高人。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对于这个行业涉及的传统知识和历史知识不太了解,但我还是有一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疑问,但那都是我不想提出来的,;因为一部小说写到这种程度,已经不简单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了,这已经是广大网友的智慧了。我不能对群众的智慧用劣质的问题质疑。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优秀篇五

看完所有《盗墓笔记》(包括后记),窗外已经摸漆码黑得了。

屋里只开了一个小台灯(就在我手边),我坐在床上,抱着电脑发了一阵呆。我伸了个懒腰,才意识到自己嗓子干的发疼,胸口憋得也有些难受了。我起身去厕所洗了把脸,打开冰箱拿了个西红柿,一边被冰凉的汁水刺激着感官,一边在体会天真最后的感受和整个故事。这整个故事,我一边看,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过活着我的生活。我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了,心里没有那种看完一篇小说后的畅快,有一丝惆怅,一丝好奇,一丝安定,一丝期待,总之就是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我从整套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专业的盗墓粽子类术语或知识,还是世俗人心。对于总体结构,我觉得南派三叔构造的挺严密的。看到一半的时候,看着南派三叔用大量的言语去描述整个关系网里的各个家族之间,伙计们还有三叔这个人。我开始起疑,这书最后不会告诉我,人心可畏,家族秘密之类的吧。当时觉得和盗墓有些跑偏了的感觉,可又连着,于是我就看了下去。南派三叔终是没亏了这个题目,整个大故事下来,没离盗墓主题,还含带了那么多贴实的东西。给读者一种很真实的感觉。南派三叔的文笔和写法结合的恰到好处,还很诙谐。再未来的故事,更是笔刃有余啊。至于有很多人说结局很不给力或者埋怨作者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我觉得若是仔细看完整本书,再连贯起来,其实疑问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连载的缘故,所以有些地方扑朔迷离,解释不清。每看后记之前,我确实是想对南派三叔说一句,“后来呢?”紧接着看了后记之后,我就觉得南派三叔肯定在某个角落偷笑,一种自豪和骄傲的感觉顿时倾出。

整条龙脉以及那个“它”等,南派三叔安排的有条有理,要我单纯地说最喜欢的盗墓地点或者情节还真是有点难。鲁王宫和秦岭那些实在的底下墓穴,让我开了眼界。我脚踩着地面,有种可能会有粽子的手从地理抓住自己的脚踝的感觉。尸变和各种奇特虫子,还有关于鲁王的秘密和传说让我有点晕头转向的。关于麒麟血,我想是在天真那个狐狸青尸上方,他抽出宝剑时,误食了那块甲片。甲片后来融到了他的血里,导致了他有了类似于蚊香的血。南派三叔细致的描写,让我如身临其境般的。海底古墓或者河底古墓勾起了我很大的好奇心,我想在那座古墓里还能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不用潜水一切的设备,这该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人们是怎么利用技术来开凿出来的呢。还有鸿伟的工程和深不可见底的智慧与技术活儿,各种机关,各种楼型或墓型,这都是人才啊。暂且不说汪藏海这人有多坏,就说这个脑壳里有多少智慧的成分啊,这是人才啊。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叹着古人的智慧与技巧。或许是时代的局限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让我感到我现在所认知的这个世界是远远赶及不上的。长白山上,雪积连绵,却没想到雪下的另一番天地。想来,这些雪也是不会的寂寞的,有尸胎,陨石,各种断崖,阴兵,粽子等等的陪伴,还有那铜门后面的小哥守护的秘密。最后陈文棉的后来,还有天真在陨石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小哥的失忆症是怎么回子事情也算是个谜。根据逻辑推断,陨石的性质以及这些人身后背负的责任,或许也能猜得个一两分。关于陈文锦和小哥的体质也是个谜,一直年轻是因为经过了什么地方还是因为误食了什么丹药呢。每每把两个人连到一起,我就想起了霍老婆子当时见了小哥之后立马跪下时的情景,按照天真和小哥的推断,她是骗人的,她的沉默是在找理由掩盖真相。后面也提到了他们这些老九门的不守信,想必霍老婆子八成是心虚。可我总是会想多问一句,那,小哥的真实身份,抛开一切责任秘密后的他是谁,只是单纯为了那个秘密而来到这个世上的吗,那岂不是太凄凉了。再说那洛尔木还有巴乃村里的故事,更是各种古墓的结合体。我一直在构想蛇的样子们,落萨陀(忘了是不是这个名字了),真实的样式雷张家楼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最外面那层“保护厚皮”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搜索了很多资料,还是有点难以在脑海里勾勒出。关于蛇后,我想会不会就是阿宁,可这又有点不太符合情理。于是我想,阿宁或许只是个引子,那蛇的食物罢了。两种想法各占一半。所以说,疑问是还有的,可是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了。最重要的不还是那些秘密,那些责任,那些时代里那些人留下的那些事情嘛。最后小哥去肩负起,也算是个圆满的结束了。

吴邪:做为一号男主角,读者们以吴邪(天真)这个主人公的第一人称去经历这些事情,像南派三叔说的,的确很废材啊!!!严格说起来,他比不上小花的身手,闷油瓶的敏捷思维,三叔的果断以及胖子的莽撞诙谐(有点不太好形容胖爷),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天真深刻地在前面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有时候我都想拍着大腿替天真做了些事情,可还是想想就罢了,毕竟不是真正的局中人,最能让我这读者受折磨的就是那份好奇心。天真的好奇心和我的好奇心,对后面的事情的探索,还有那个秘密。慢慢地体会天真的细腻心思和逻辑思维,他的懦弱,他的犹豫,他的不忍和隐忍,他的舍不得,他的感性和理性,他的顽强,他的执着,他那满满的盗墓基础知识。作为读者,我真的有点难去评价他。这书没了他,也少了很多。通过他这个人物,反衬了那些伙计们的墙头草性质,以及人心和人性的险恶。他像个工具,被那些前辈利用了;却又像个男子汉,坚强完整地走了下来,以及后来帮三叔把场子镇住。唯一很想提的就是他很重感情,看到后来他追随闷油瓶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很想拍他几下说,“够仗义啊!”虽然他们被很多腐女yy了…咳咳…,但是,但是这建立起来“革命”的感情已经很坚固了。至于那份责任,更像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一个枢纽。

张起灵(我其实更倾向于叫小哥,闷油瓶):他对天真说过,我是个不知道过去,没有未来的人,在这世上,可有可无的,即使我死了,也对这世界没有丝毫的影响,仿佛我从未出现过一样。这种感觉真的好心酸,我看到这时,真想把小哥好好抱住说,才不会,忘了以前,我们以后在一起吧!(咳咳,纯属yy。其实对天真也动过这个念头的。害羞ing…)他的出现就是整个故事的伏笔,而他的离开也是整个故事的结尾了。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他最后还是守住了这个秘密,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想了很多次,这样子的一个人,怕是只有责任相伴,其他的人和情什么的都是风景里微不足道的灰尘吧。天真和胖子是在他两次失忆时出现的人,也带他最后走回了这个秘密或责任。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影响着他,他冷静理智的出乎常人,不过他还是有感情的。我想他必然也是有感情的,对天真和胖子。我真的很想作者给小哥一个有血肉的背景,而不是那冰冷冷的血腥的家族责任。很心疼小哥,也很佩服小哥执着的信念。

王胖爷:想起来,胖子一开始大喊着说,我要是怎样怎样,我王字就倒着写,就反着念,可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个王字啊。南派三叔说过,“如果说无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那种人。”仅仅为此也要叫好色闯祸仗义幽默的胖子一声胖爷。胖子机灵的脑子和身手是很多危境中的一个转折点。(他比天真那废材其实有用多了。嘘…)到后来,云彩的死,胖子的变化。我心里揪了一下。很难过。这么乐观的一个人,却始终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天真,那时候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这孩子的天真无邪,还一直拿这四个字当称号打趣吴邪。他说过很多很经典骂人的话,还有被人姑娘甩耳光的经历。我只能说,佩服啊。从脑子到嘴到身形,都是不输一个瘦子的!

潘子:跟随三叔,忠肝义胆,上得刀山,下得火海,令人敬佩。看到第一次潘子受伤,我就想这人承受能力真强啊。后来潘子多次重点出境,没有一次是体肤完整的。可他竟然都坚持了下来,受伤,复原,继续受伤,继续不完全复原,如此循环,如此坚强。他的世界后来是为了三叔而活。三叔在,他守护;三叔不在,他生活也没了多大意义。天真对他说去找姑娘就成家,他摇头说要等三叔。南派三叔描写到潘子住的地方时,我又一次心酸啊。跟三叔闯荡了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是三叔没给他后路,还是那些市侩伙计们的人心可畏啊。最后他死的时候对天真说,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我在后面看着。你不要辜负了三爷,也不要辜负了我。去吧,大胆地走吧。我想天真最后出去之后,怕是心里什么滋味都有了。真的太难过了。可潘子也别无选择。

袭德考这些鬼佬们:我一直都很想吐槽,你们一群黄毛蓝眼怪物们往我们中华国土里钻什么钻啊,骗子就算了,还跟个穿山甲似的,真以为你有什么超能力啊。给你们面子,让你们进了国土就算给你面子,还一个劲钻啊动啊,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回家老实呆着去。骂之后,又觉得自己太愤青了。其实这些外国人利用当时国内没用的先进技术,来分析那些资料,获得一些后来很帮助天真的资料,这些都是一些铺垫和积淀啊。只是想着自己国家的东西被别人动着,终归是不舒服的,可又不能怎样,国没强大到那种地步,这些鬼佬就当是帮忙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袭德考骗吴老狗那事可真是不厚道啊不厚道。最后死掉了,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少,他这种自私的人估计只有自己知道吧。阿宁的去向到底和天真的梦有没有关系也不知了,不过关键的是最后天真他们逃脱了呼呼。

二叔和三叔都很像那种大神,值得膜拜啊。在范儿上,二叔做的更好。两个人,冷酷,手段各种,心狠,计谋多等。

伙计们和王二邱等人,人心隔肚皮啊。天真说,其实那些粽子还不如这些人来得更可怕。人情世故,三叔在的时候一个样子,三叔不在又是一个样子。我一想到潘子挨的那几刀,我就觉得十分不服气,很想跳进去故事里去找雷子们把这些人全丢到监狱里去折磨一番。

那些老九门家族的后辈解花儿,霍秀秀: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这个花儿到底是能不能够完全信任。像胖子说的,我谁都不信,这些人也不能够信任。皮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唉,还是那句话人心啊险恶的江湖啊啊。看到霍秀秀的出现,我还以为一切秘密都要有了个蓝图了。可谁知道,这孩子也就打了打酱油,露了下脸就没啥再可表现的了。

老痒的故事吓人啊,我有点不太愿意回忆他的那段故事。一是有点晕,二是太诡异了。他那技术估计能帮克隆生物事业很大的忙。他怎么生活的啊,什么感受啊,奇了葩了真是。

太多感受了,不是分分类什么的,一时半会儿就能讲清楚。只感觉,这书写的真是他娘的好啊,什么样子的情感都融合在里面了(套用胖子的语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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