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8371503
时间:2024-01-04 19:32:04
上传者:琉璃银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人们选择使用的决策起着重要作用。以下是一些银行总结的关键点和要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重要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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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___保险公司__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___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万元___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乘客意外险代理工作,为广大旅客提供保险保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双方合作代理乘意外保险达成如下协议:
2、甲乙双方结算起讫期为:上月
6、销售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代字第____号。
委托方: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受托方:___________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协议。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协议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协议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议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账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账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协议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账户;
3.保险费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委托方(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代理方(乙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为了做好国家财政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财政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开户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及时办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负责审查工程预、结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4.对建设项目“拨改贷”本息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5.对基本建设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竣工结余等应缴财政的资金,要督促及时上缴财政。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存入在乙方设立的账户。
2.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根据委托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好各项代理业务。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
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收入的上缴。
3.对委托代理业务,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按时编报委托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按规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1.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以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和上缴财政的收入额(指上缴回收的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按一定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当年上缴财政收入额)_费率。
3.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终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自年9月1日起生效。
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签字: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受托方:___________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协议。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协议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协议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议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协议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协议,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协议解除。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
3、本协议附件包括: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各位领导、同事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的朋友们:
非常感谢市行中间业务部、个人银行部与保险公司的举办的这次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课,也非常荣幸能够给我与大家共同研讨如何作好保险代理业务的这个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能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同事以及保险公司的朋友们进行近距离的交流和沟通。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作为一名一线员工在代理银行保险业务的时候,所感受到的一点点体会和想法。希望借此机会阐述一下个人的观点,也希望能够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能通过我的这种形式,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我行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促进我行保险代销工作能够迅速开展。
一、分析一下我行保险代销工作的现状:
我个人认为:我行尚处于银行保险营销的初级阶段。为什么是初级阶段,而不是发展阶段或加速阶段呢?我们来分析一下我行现阶段的表现就知道了。
表现一:销售额度小,市场占比小。
银行销售1xxx万元;中国银行销售1xxx万元;邮政储蓄销售5xxx万元,而我行只销售了xxx万元。占比还不到xx.x%,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够,今年的形势仍不乐观,上面这组数据足以说明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差距非常巨大。
表现二:保险代销的投放入力度不够,专业客户经理的队伍尚未建成。根据我的了解,工行和农行的网点都专设了一个柜台,由专人进行保险业务的营销,而且是开放式的营销模式,即在柜台外面增设个柜台,可与客户近距离、手把手的接触,当面交流和沟通。而反观我行,则多是由前台储蓄人员,隔着厚重的防弹玻璃、通过对讲机与客户讲解,连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的营销员都凤毛麟角。这样,无论服务水平还是营销效果上看,都明显落后,很难取得客户的信任。并且由于营销的专业人才极其匮乏和缺乏专门的营销队伍,而造成因人力不足而导致需要投保的.客户资源流失的现象,在我行屡见不鲜。前面提到的与其他专业行的销售情况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比较,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表现三:员工代销保险业务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还不够高。尽管市行领导为我们员工极力争取到大幅度提高代理保险销售的奖励费用的机会,但目前尚未在我行员工中起到理想的效果,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在于在我们员工当中仍存在不少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所以员工的积极性自然不高,并且加之销售手段单一,宣传力度不足等原因,都是造成销售额度上不去的原因。另外由于我们的dcc业务刚刚上线,大家在此方面的业务还远不够熟练,就更加加剧了目前保险代销工作停滞不前的阻力。
二、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日期: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乙方:
根据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签订的保险代理业务协议,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并负责制作办公标志牌一块,其制作费用作前期投入在代办费用中列支,在今后所发生的一切经营性费用由乙方自理(含办公、应酬、宣传等),甲方不负责一切费用支出。
二、乙方行政事务归宿甲方综合部代管,乙方应遵守甲方办公场所纪律、场所卫生及安全规定。注意办公楼出门落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乙方所创收的费用,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转账到我公司的实际数,甲、乙按4:6比例分配按月结算。
四、有关业务问题,由乙方根据保险代理业务(补充)协议书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五、所有涉及保险业务的收支资金统归甲方财务管理,乙方不得超越或归避甲方办理保险业务,一经发现,取消办理资格。
六、乙方代办保费,每月20日前应及时交与甲方财务结账,当年保费12月23日前交甲方结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七、以上协议,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 、代理险种及地域范围:
2、(1)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 代理收取保险费;
(3) 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 1
理甲方签订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一)见费出单业务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刷卡缴费:客户或乙方将保费划入甲方指定保费收入账户,甲方核心业务系统获取银联公司(或银行)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生成打印有效保单。
2、支票缴费:甲方指定专人依据银行返回的保费到达甲方指定保费收入账户书面通知(不得以客户或乙方进账回单为依据)在核心业务系统确认后,方可生成打印有效保单。
客户或乙方采取以网银、汇款等方式缴费的,也应符合以上要求。
3、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当月手续费正规发票后15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见费出单业务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4、甲方按实际所收见费出单业务保费通过所在分公司统一的手续费支付账户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5、乙方在此确认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代理权。
5、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7、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8、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9、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厦门地区专用,其他地区参照适用)乙方销售人员应当正确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要求投保人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投保单所列各项信息,并保证投保单上的签章是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的,严禁代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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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保监局规定范围内的保险代理业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保监局规定的范围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接受甲方监督,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办理保监局规定范围内的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办理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条 代理范围
1、乙方代为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代理产品;
2、乙方代为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保险费;
3、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协议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议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第四条 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按月核算乙方业务提成情况,并于当月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签字领取)。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2、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协议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保险营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文件编码 kyqb/rl/3101
页号/总页数2 / 2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的义务
2、除明确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承担办理保险代理业务中有关的一切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4、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5、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8、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协议,但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本协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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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中国××保险公司公司。
终止保险代理合同通知书(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你方不能履行(违反)与我公司依法订立的第号《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代理公司)》第____条第_____款,有关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终止与你方的委托保险代理关系,解除第_____号保险代理合同。并请你方按原合同第__条第__款规定,于__年月__日前办理好如下事宜:
一、将为我公司代收的保费及利息等相关款项划缴我公司____银行帐户,超过规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缴利息。
二、将使用我公司的单证、条款、宣传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部门办理清算交接手续,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没有回复,视为默示同意,我公司将依法按本通知书执行。自终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义和使用我公司业务单证或条款开展代理业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
保险公司盖章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基于甲方多次告知乙方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权益和乙方提出社保延缓缴纳申请,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业。
2、乙方是公司聘用的(职务)。
3、乙方确认甲方充分告知为其缴纳的社保事项。
4、在甲方的员工手册、入职单等规章制度(文件)中,甲方已经明确告知,为保障乙方的社保权益需要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具体的社保办理材料。
5、乙方确认甲方在其办理入职之前已经告知其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未参保期间,甲方按月将保险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放弃其追偿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利益要求。
7、乙方确认甲方不能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是因乙方个人原因,即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参保材料,致使甲方无法履行为乙方办理参保之职责。
8、乙方确认甲方曾催促其尽快提供参保材料,并告知待乙方材料齐全后才能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乙方知悉社保权益自其参保生效之日起才能享有。
9、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为乙方参保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社保权益。
10、当乙方向甲方提供参保材料齐全要求办理社保时,甲方收回支付乙方的保险费用后为乙方补缴相应的社保。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__________发布位置:__________发布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告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图片(如果是图片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图片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违约责任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其他说明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盖章: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为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确保我市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县局指示我局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1、业务开办逐级授权,授权规范,并在上级授权规范内开展业务。
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代理关系和法律责任不清楚等问题导致的各类风险隐患。
3、代理保险人从业人员没有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网点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张贴在显要位置。与保险系统网店名称相符。
5、营业厅按规定张贴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6、当期销售的产品没有超过三家保险公司。
9、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10、网点日间业务及时上缴后督,并留存交接记录。
11、摆放的.资料合规,没有自行印制宣传资料。
12、建立了客户投诉及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并做好记录。
13、建立了客户台帐。
14、填写的客户信息真实有效,
15、操作员密码定期修改,不使用他人工号办理业务,
16、系统操作员与网点实际人员相符,人员调整合规。
17、网点单证账实相符,顺号使用,留存凭证量不超限。
18、按规定进行单证的请领、交接,并留有相关记录。
20、设立专门的业务台帐和财务账薄记载保险代理业务。
21、不存在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的行为。
22、不存在直接收取保险公司好处费和手续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甲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事项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凭借甲方具有的招标代理资质,承揽招标代理项目。
二、承包期限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若乙方能严格履行该协议,且经营状况良好,则本协议承包期限到期时,乙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在告知甲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三、承包区域范围业务承揽范围仅限漳浦及下属区县内的招标代理业务。
四、承揽业务报酬。
1、合作项目所有招标收入,包括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等,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甲方应按所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薪酬总额的xx%向乙方支付承接业务报酬,税费由乙方承担。
2、报酬支付时间:甲方项目收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应得款项(乙方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领取)。
五、甲方责任。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2、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项目招标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3、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自行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4、甲方负责承担标书和图纸印制费、评标费、各项会议会务费及差旅费等。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建设单位承揽招标代理项目,配合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法地在当地承揽业务。
3、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
4、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和解决其承揽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
5、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揽项目开发费用、公关费、业务招待费等。
6、乙方负责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并双方分成结算完毕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委 托 人 (甲 方):
代 理 人 (乙 方):
身份证:
为了保证和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规范操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下称“本协议”)。
一、代理权限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就甲方与相关专业公司签订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二) 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三)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
三、代理险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 车险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一方希望续约的,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
五、保险费管理
(二)乙方不得代收保险费,
(三)保险费的划缴方式
乙方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种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非车险等保险项目时,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见费出单”的要求,指导投保人将保险费划转至与甲方签约的相对专业公司(下称“专业公司”)指定帐户。
六、代理手续费、税费和管理费
(一)甲方在乙方每月划缴的保险费实际到帐后,根据实收到帐保费按相关标准计算乙方的手续费。
(二)甲方按%标准向乙方收取业务管理费。
(三)乙方承担相关业务的各项税费。
(四) 甲方次月30 日前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
2.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整改;
4.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5. 甲方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协议规定的手续费;
4. 乙方应严格按照专业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及有关管理规定
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乙方不得向投保人就保险有关事项做出专业公司提供标准保险产品以外的承诺;超权限代理须经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9、乙方应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可的保险代理资格。
八、代理协议的终止、解除
(一) 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前要求解除该协议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二)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1. 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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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