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学术研讨会的通知(专业12篇)

召开学术研讨会的通知(专业12篇)

ID:8491822

时间:2024-01-06 00:16:18

上传者:琴心月

通过通知,我们可以传递和分享信息,促进团队的合作和发展。如果你想了解如何写一份规范的通知,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

召开研讨会的通知

各课题组成员:

为推动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及时解决课题研究中的困惑,总结课题研究中有益的做法,决定召开课题工作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课题组全体成员。

二、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请各位成员准备发言,发言内容包括:

(1)教学实践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及突破;。

(2)课题研究中的困惑;。

(3)提出课题研究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请各位成员准备好会议上的交流材料(一式15份),每位成员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培养方向”为“xx市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的.成员参与教学思想凝炼专题研讨;其他成员参与“构建信息技术高效课堂”专题研讨。

3、商讨创新思维评价体系。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xxxx年11月26日;报到时间:上午9时20分;返程时间:下午4时;报到地点:xx市教育局教研室704室;会议地点:xx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四、会议提供午餐,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xx市教育局教研室。

xxxx年11月12日。

召开座谈会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有关部门:

经验,推动家访工作更好的开展,学校决定召开20xx年暑假家访工作。

总结。

-->。

家访工作。

总结。

委学工部牵头,以校级和学院级两个层面召开座谈会,目的是搭建平台,倾听家访教师和被访学生心声,了解家访工作取得的实效,各学院之间相互学习。

与借鉴。

分享家访的感人故事,

总结。

家访存在的问题,提升。

思想。

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进一步做好家访、精准帮扶和精准资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座谈会时间:20xx年9月15日前。

2.参加人员:各学院。

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家访教师和走访学生。

1.座谈会时间:20xx年9月25日前。

2.参加人员:主管学生工作校。

领导。

委学工部负责人及家访工作负责人,各学院。

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家访教师代表和走访学生代表。

(一)家访工作。

总结。

座谈会是检验家访工作和提高。

思想。

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精心。

方案。

确保座谈会召开效果。各学院提前安排落实好会场布置、会标等并将座谈会召开时间和地点于9月8日前上报。

委学工部。

和生活的变化及对学校家访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发言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家访工作做全面。

总结。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按照有关要求于座谈会结束后将20xx年暑假家访的工作。

总结。

总结。

以及有关图片和视频材料等于9月15日下班前报。

委学工部。同时在各学院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家访座谈会的新闻。

(四)。

委学工部要对全校家访工作做全面。

总结。

不断反思家访工作对提高。

思想。

政治工作的作用,创新家访的形式和内容,将家访与贫困生的信息核实、精准帮扶和精准资助、校园先锋工程等工作进行有机融合,促进学校、学生和家庭的交流沟通,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有效开展。校级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xx金融职业学院。

政办公室。

20xx年8月26日。

召开学术研讨会通知

为充分发挥好各类农业机械在服务秋收麦播中的主力军作用,东阿县农机管理部门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夯实“五个基础”。

一是信息共享。组织精兵强将深入乡村,对各乡镇机具保有量、区域分布现状、不同农作物种植模式、适宜机械作业面积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摸底调查,整理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传递给各农机合作社。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引导有基础、有意愿农机合作社,有针对性地外出考察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耕耙等跨区作业市场,筛选确定适宜作业战地。

二是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国家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坚持政策宣传家喻户晓,扎实做好前期申请报名工作,重点补贴玉米收获机。对全年补贴政策确认补贴的农机具逐批次按要求发放到户,在三秋农业生产中强化统一调度,确保有序流动,最大限度发挥补贴资金效应。

三是技术服务。抽调技术骨干,联合部分农机经销企业和各乡镇主要农机维修网点组建流动服务队,依托农机合作社平台,对参加三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机具集中进行一次普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同时,坚持以“修”代“训”,广泛开展送教、送农机科技下乡活动,普及农机科普知识,提高机手操作技能。

四是示范推广。以提升薄弱环节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攻方向,提前召开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做好技术先进、条件成熟、类型齐全、性能优越农机具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在近期成功举办玉米机收现场会基础上,还要适时召开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暨农机深松整地等多次现场演示会,激发基层农民购机用机热情,大幅度增加农机作业面积,全面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

五是安全督查。在秋作物大面积收获前夕,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契机,竭尽全力,集中精力,深入一线,加大农机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大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督导,落实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稳步提高农机监理“三率”水平,确保三秋生产农机安全无事故。

截至目前,全县515台玉米联合收获机(自走式)、226台深松机、3404台播种机、1422台秸秆还田机已检修完毕,推广新增农机具260余台,深入一线技术人员130余人次,培训各类农机操作手手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

召开学术研讨会通知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x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15日(20xx)五法北民初字第074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并改判为“位于x市幢单元号的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

二、请依法对于20xx年5月26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7000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判令向补偿3500元。

三、请依法分摊一、二审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

上诉理由:

1、原审判决书第5页倒数第四行“另查明,婚前原告有住房一套”,没有证据支持,也没有事实依据。

我与于97年结婚后至20xx年就一直租住云南××学校的房屋,按当时住房福利政策的相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福利房,当时不论是租住夫或妻单位的房屋,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享受国家住房福利待遇,即以很低的租金承租房屋,承租人只享有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该租赁权也不仅仅属于××个人,我当时作为合法妻子对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同样享有租赁权。

2、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改房,夫妻双方不管是购买丈夫单位房屋还是妻子单位房屋,均享有同等的权利,该房屋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屋均有平等的处理权。不能以购买的是丈夫单位房屋而对妻子加以歧视对待,反过来也一样。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年7月18日、国发[1994]43号)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x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自愿原则。具有本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个区城镇户口的职工,每户可按房改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x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必须是本人自愿并具有本市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住户。符合规定的购房户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但每户只能享受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何况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承租的房屋?!

争议房屋为双方结婚后的1999年购买的福利房(房产证上已注明:该房属房改售房,房价57588.19元,产权100%归产权人所有),福利房面积、单价均有国家政策规定,针对的是一个家庭而不是个人,购买现住房时并未考虑或扣减原租赁房屋的价值。退一步讲,即使考虑原住房的因素,原住房也已由双方共同租赁居住长达三年之久,所以并不是原审法院认定的以胡婚前所有的房屋换购现住房,而是按福利房政策可以购买现住房,购买了现住房,原承租的房屋必须退还给单位,原住房租赁关系终止。该房屋是在双方婚后取得,且是以共同收入来支付房款,还找我母亲借了三万元钱,20xx年初搬进去居住,20xx年11月12日才办下产权证,虽然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胡在起诉时向法院递交的财产清单及房屋所有权证也说明自己也认可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原审法院既然已经认定争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原审法院认定房屋价值15万元,并将房屋判给所有,至少应判补偿我7.5万元,而原审法院却只判补偿给我5万元(房屋价值的1/3),而买房所欠债务却各承担一半即15000元,显失公平。如果是将双方原租赁房屋的价值确定为胡所有并从现住房价值中扣除,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若从照顾抚养子女方、女方或无过错方原则出发,则应将住房判给我所有。原审法院对住房的处理方式,上诉人百思不得其解!

3、争议房屋依法应判给上诉人所有。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原审法院既然已将女儿判给我抚养,就应将住房判给我所有。否则,我带着刚刚五岁的女儿将无处安身。在拿一审判决时,问书记员:“如果我没钱给怎么办?”我真担心陷入即失去房子又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那样,我和女儿的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原审法院的判决完全违背了“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等诸多《婚姻法》基本原则,是违法的,理应被纠正。

4、原审法院将住房判给胡所有于法无据,如果是竞价取得,又不符合竞价取得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竞价取得”必须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准许,而原审法院并未告知竞价取得的规则,原审中双方也没有任何同意竞价取得的意思表示。

原审庭审笔录第8页,当法官问我们房屋值多少钱时,我说大约值11、12万,胡说不低于15万,当法官继续问是否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原告说:“认可被告所说的价格但房子应该给我,我现在学校工作而且是班主任,我必须住学校不能离开而且没有其他住房。”可以看出,对于房屋的价值双方并未完全达成一致意见,原审判决第5页倒数第二行“双方确认该套住房现价值人民币15万元”跟一审庭审笔录不符。主张是“孩子归我,我不要付抚养费,房子归我”,我的主张是“孩子归我,应付抚养费,房子归我,我共补偿给××26692元”,这些并不是房屋竞价取得的意思表示,也看不出谁对房子出价更高或对另一方补偿更高。

26692元是这样计算的:55000-3500-5700-4108-15000=26692元,即:我按11万元房价的一半55000元补给,补给我银行取款3500元、基金5700元、住房公积金4108元、欠我母亲的钱15000元共计28308元,两者相减的差为26692元,并不是原审判决表达的“住房归被告所有,被告愿意向原告补偿26692元”这样的意思,26692元是综合计算结果,并不是仅对住房一半价值的补偿。

原审判决书第四页倒数第四行至第六行对我所举第11份证据的叙述为“11、银行取款单,欲证明:原告取出的现金7000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质证后,认为取款是为了偿还因被告单位改制而向原告哥哥借的钱,现在尚欠8000元未还。”原审判决书第六页倒数第五行至第八行这样叙述法院不支持我请求分割的理由:“关于被告提出原告曾经取出的现金7000元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本院认为,该款项系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从银行支取的现金,现无证据表明该款仍然存在,故对被告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接着叙述:“关于原告提出有夫妻共同债务8000元,因无证据充分证明,本院不予认可。”

首先,于20xx年12月19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7000元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工资收入,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该7000元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按照当庭查证的事实,20xx年9月以后,我因挨了殴打,带女儿一起回了娘家,母女俩的生活开支全靠我母亲资助。以每月两千元的工资供自己一人生活应该绰绰有余。

辩解说是用于还债,但我们并未欠他哥哥钱(按我们的工资总收入也不需要借钱),法庭也未认可有夫妻共同债务8000元。既然7000元属于共同财产,又未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该款项就仍然应在手中,就不应由我来举证该款项是否还存在,即使不存在,被偿还了并非夫妻共同所欠债务,仍然应当拿出7000元的一半即3500元补偿给我。如果照原审法院的判法,在离婚之前,任何一方都可将存折上的钱取走据为己有,反正对方也很难举证“该款仍然存在”。

因此,在离婚前(20xx年12月19日)取出的7000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应向我补偿3500元。

综上,原审法院将双方共同所有的住房判给胡所有,却只判胡按住房价值的1/3即5万元补偿给我,于法无据;原审法院以我无法举证被胡取出的7000元仍然存在为由,不支持我要求分割共同财产7000元的主张,实在荒唐。上诉人不服,特请求二审法院支持我的全部上诉请求,还我和孩子一个公道!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x月x日。

附:《x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xx)五法北民初字第0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房屋所有权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阚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召开学术研讨会通知

被上诉人:方,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lx市xx街道亭x幢x单元x室。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lx市人民法院()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将案件移送至yx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与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上诉人在lx人民法院立案,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上诉人对驳回裁定书不服。上诉理由如下: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买卖合同,没有订立过书面合同,只有是口头协议这是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该买卖合同纠纷应由上诉人常住地的yx市人民法院管辖。二、原审法院在()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认定:被上诉人将细砂提供给第一被告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lx市x公司工地,上诉人是挂靠该单位的实际负责人,因双方买卖关系的实际履行地在lx,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lx,故lx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混淆了挂靠与工程负责人的慨念,上诉人挂靠浙江建设工程公司没有法律依据,若按被上诉人提供的会议签到表复印件说明上诉人作为浙江建设工程公司承建lx市x公司工程的总负责人的事实存在的话,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细砂的买受人只有是浙江建筑工程公司,上诉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因此不能被列为本案的被告。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望贵院给以纠正,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周。

x年2月8日。

召开学术研讨会通知

出席者:支部全体党员(详见会议签到簿)。

列席:×××(职务)……、入党积极分子×××、×××。

缺席者:×××(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吸收中共预备党员。

×××(书记):今天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讨论吸收预备党员,今天到会的正式党员有×人,超过半数,会议有效。我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已满一年,经民主测评、公示、确定发展对象和严格政治审查,并报镇党委审查预审,认为基本成熟,可以发展。今天,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现在我们先讨论×××同志的入党手续,下面先请该同志汇报自己的情况。

(×××向大会报告,可谈对党的认识,个人工作学习情况)。

×××(书记):接下来请介绍人×××、×××介绍情况。

×××(第一介绍人):……………………。

×××(第二介绍人):……………………。

×××(书记):下面我代表支委会向报告对×××同志审查情况,综合×××同志的经历、档案材料和外调材料,支部认为该同志………………[介绍综合政审情况]。接下来请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

×××(××):………………。

…………。

×××(书记):大家还有没有意见,如果没有,我们现在进行票决。

…………(票决注意事项)。

票决结果:我支部现有正式党员×名,今天应到正式党员×人,实到×人,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经统计,×××(申请人)得“同意”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书记):接下来讨论×××同志的入党……………………………………。

……………………。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四川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系我公司(攀枝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我公司拟定于x年4月7日上午8:30召开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股东泓辉科技有限公司、盐边县宏骏工贸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议案。

会议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93号

攀枝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若贵公司未如期参会,则视为贵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决议事项自动放弃投票和表决权。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x年3月23日

召开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xxxx]205号)第十四条规定,我中心决定召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汉口梅园宾馆三楼三号会议室。

三、评审报告名称。

1、xx省xx市洞沟煤矿区王家山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2、xx省xx市关庙岗矿区胡沟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3、xx省xx市马河煤矿区窝子沟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4、xx省保康县百峰矿区重晶石矿补充普查报告。

5、xx省随州市沈家老湾矿区钾长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7月底)。

6、xx省大冶市面前山矿区硅灰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6月底)。

7、xx省大冶市佘家畈矿区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12月底)。

8、xx省咸宁市温泉地热田地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月)。

四、参会人员。

(一)上述拟评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单位负责人、总工及项目工作人员;。

(二)上述拟评审报告的评审专家;。

(四)上述拟评审报告所涉及的矿业权人。

(五)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地勘处各1人。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2人。

五、联系方式。

x

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xxxxx。

xxxx年1月27日。

召开理事会的通知

经研究,定于xxx5年8月15日至16日在太原召开省律协五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太航大酒店商务楼(太原市亲贤北街东口22号)。

二、报到时间。

8月15日8:00至12:00会长、副会长报到;8月15日14:00至18:00常务理事报到。

三、会议时间。

(一)8月15日15:00——17:30召开五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太航大酒店商务楼十二层二号会议室)。

主要议题:

1、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2、讨论青工委副主任人员调整及新增委员名单和奖惩委部分委员调整名单。

3、通报律师诚信执业、坚守法治活动总结表彰情况。

4、通报律协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开展情况。

5、通报千名律师进千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6、通报规则委赴上海、湖北、四川律协考察学习情况。

7、其他。

(二)8月16日8:30——12:00召开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太航大酒店商务楼十二层一号会议室)。

主要议题:

1、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2、审议通过青工委副主任人员调整及新增委员名单和奖惩委部分委员调整名单。

3、通报律师诚信执业、坚守法治活动总结表彰情况。

4、通报律协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开展情况。

5、通报千名律师进千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6、其他。

四、参会人员。

1、会长办公会参会人员:会长、副会长及省律协秘书处有关人员。

2、常务理事会参会人员:常务理事及省律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室主任、副主任。

五、会议要求。

请各位参会同志接通知后,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xx省律师协会。

xxx5年8月7日。

召开股东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通告xxxx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xxx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x东路195号xxxx科研中心会议室举行股东年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x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x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批及批准本公司xxx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决定本公司xxx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聘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xxx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xxx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6、选举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7、选举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8、审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任期内的年度总酬金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其中独立董事的薪酬总额每人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税),新一届监事任期内的年度总酬金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决定董事和监事个人之酬金。

9、审议通过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手续。

10、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在香港联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给予有关批准的条件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及本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法律及规定,配售、发行或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面值总额20%的h股。除非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对本决议案作出撤销或更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项特别决议案通过后的12个月届满之日”。

11、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提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二),并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如有)就章程修改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其他一切事宜。”

12、处理其它事宜(如有需要)。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xxx。

xxx年五月九日。

召开理事会的通知

按照我会章程,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应于今年11月底前召开。秘书处已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在各省和各分会选举代表和推荐理事候选单位(人)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一是近三年来种子市场情况不太景气,种子企业正面临新的兼并重组,这些企业中大部分是重点会员单位,多数应是理事单位候选单位;二是今年底至明年三月是省级党政换届期,省级种子管理机构负责人也处于轮岗调整期,而省级种子管理机构的多数负责人是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三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今年底至明年初也要换届,玉米、小麦、水稻、大豆、棉花、马铃薯、蔬菜等几大作物的'体系首席科学家也都是常务理事候选人。为此,有些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建议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适当延期召开。

秘书处在征求会长办公会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向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提出了延期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建议。到会的53位常务理事一致同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延期到6月底前召开。

按照我会章程规定,延期召开大表大会要经理事会决定。为此,通讯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就是否延期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请各位理事于10月25日12:00前将表决票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参加过表决的不再投票)。

联系人:赵丽娅韩奎,电话59194250。

附:表决票。

10月19日。

召开年会的通知

xx年将至,喜迎新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为了感谢各位员工在xxx一年的辛勤付出,公司决定于xxx年1月23日举办年会聚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xx年1月23日18:00。

二、活动地点:合味原大酒楼xx区丁公路103号(近广场东路)。

三、参与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四、活动组织者:人事行政部。

五、有关事项:

2、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团队,有事者必须向所属直属领导请假,并告知组织人员;员工保管好自身财物;活动结束后,自行安排回家交通,请注意安全。

预祝大家新年快乐!xx年大吉!

人事行政部。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