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工作讲话(实用17篇)

煤矿安全工作讲话(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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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6 14:52:09

上传者: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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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频繁发生,为我国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如何合理规划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发展,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己迫在眉睫。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及全县安全生产暨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刚才,县安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传达了国务院40号文件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今年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与各企业代表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下面,结合会议,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xx年煤矿“11.13”透水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均超出市上分解指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排名位次居后。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同时,我们在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基础上,清楚的认识到,全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工矿企业规模小,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防范能力较差。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隐患排查网络仍不健全,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时有发生。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大量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少,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成为当前事故多发群体。四是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现有企业245家,煤矿14家,非煤54家,烟花爆竹零售户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水泥建材企业7家,其他各类企业134家。如何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都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要求,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点,把办法考虑得更仔细一点,把工作措施落实得更扎实一点,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即指导思想从事后处理为主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工作方式从传统监管方式向与现代监管方式转变;工作重心由控制事故总量为主向控制事故总量与职业危害防治并重转变,努力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关节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扭转安全生产形势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完善监管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近年来,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逐年降低,给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指标是硬任务,我们必须把事故控制在指标以内。前面,县安监局与各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要清楚肩负的责任,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坚决预防和杜绝责任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企业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工作岗位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或资质。县安监局要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支持完善矿山救护队装备尽快申请省上验收发证。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健全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救援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复产(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复产工作,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开工复产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县安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企业,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恢复生产,严防复产期间发生事故。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要严格落实安全制度。今年,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对延期换证企业,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换证。对“三同时”、延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要求。二要规范矿山开采。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加强对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的监管,督促不具备强制放顶法治理采空区的矿山进行稳定性分析,制定有效的监测监控措施,特别是组织专家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需要放顶的,要坚决放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地下矿山及采空区安全。三要加强危化品监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对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部位,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死守,严密监控。

(四)注重基础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一要深入开展“企业达标升级”为创建活动,各企业要狠抓班组建设,从班组和岗位安全达标这个基础抓起,全面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县安监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程序,凡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企业,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后还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关闭,绝不姑息迁就。二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快矿山企业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技术,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监控系统。

三、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牵动全局,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企业的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企业要发展,坚决不能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负责人要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绝不能让措施停在口上、制度挂在墙上。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支持和关心安全工作,要经常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严格执行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重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近期,县上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安全大检查,深入各企业和现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措施、资金、人员、责任和方案“五到位”要求,认真整改落实。

二要加大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逐渐加大执法监察覆盖面,增加重点企业的检查频次,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强制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涉及违法案件,要及时转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察。着着重抓好四项重点检查,即:突出施工队伍资质、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情况,开展地下开采基建矿山专项检查;以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专项检查;以成品油罐区、加油区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

三要加大投入。国家对企业在安全方面市场准入的标准很高、要求也很严,凡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在安全生产上,企业该投入的钱必须投入,该办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今年,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措施,足额及时缴纳。各企业一定要清醒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算大帐、长远帐,加大投入资金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同志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吸取以往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xx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安全监管站、各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监督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生产,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建设,极力引用先进适应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等,取得了效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度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春节值班值守和节后的复工复产工作。

在春节期间,切实增强各企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明确矿级领导值班留守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企业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防止出现松懈现象,确保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复工复产的程序和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查复查,复检验收中,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要求、高标准,从严把关,确保了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高效、有序,使112家企业恢复了生产和建设。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要求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及相关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责任制逐级逐项落实到各岗位和从业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齐抓共管格局。

三、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验收工作。

20xx年组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和建设项目竣工企业进行审查和现场复查,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48非煤矿山(2座尾矿库)已上报州局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已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82家,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审查批同意施工建设的有33家,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的有8家。

四、认真落实抓好“春节”、“两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六月安全月活动。

在重大时段和节日期间,加在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并跟踪督促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重大时段和节日期间的安全。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重点,着力督促指导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发放安全生产资料,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建立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汛期的防汛防洪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雨季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因雨季汛期诱发的各类事故。

一是督促各企业做到五落实,就是“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的落实,做到防洪机构健全和落实汛期的安全责任制。二是重点对高陡边坡、尾矿库、地下开采矿山防洪防汛及周边灾害进行了督促和检查,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检查、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做到依法治洪、依法治水、依法治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抢救、施救。20xx年6月16日,开展了安信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防洪、排水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防洪意识和防洪技能,杜绝了因雨季汛期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举了二期矿长、安全管理员新训复训培训工作,共培训矿长、安全管理员171人,20xx年6月份,共举办了四期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共培训从业人员507人,切实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七、督促落实南堡片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为了完成省局督办的玉华南堡片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多次组织玉华乡政府、县国土局、瓮安磷矿、磷化公司、大信北斗山磷矿召开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治理单位、治理时限,总投入治理资金约200百万元。通过治理,消除了事故隐患,因措施得当,治理及时,遏制了因地质灾害诱发的事故。

八、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工作。

按照《贵州省尾矿库安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14号)有关规定,组织县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分别对瓮安县腾发矿产有限公司尾矿库,瓮安县平峰矿业铁矿尾矿库两座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征求珠藏镇政府、玉华乡政府和两家公司意见后,对划定的两座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情况进行了张榜公布,完成了两座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工作。

九、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专项行动中,重点对证照不齐、过期、超深、超层越界,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一证多点等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专项行动中,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机制,会同公安、国土部门,加大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秩序和生产经营行为。在执法中,共打击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非法建设尾矿库两座,非法建设的地下矿山1家,越层开采的地下矿山1家,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有11家。无证非法矿山清理整顿工作中,共炸封开采钼矿1次,取缔无证打砂点2个,强制拆除开采设备2台,专项行动中共处罚2万元。

一是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20xx年4月15日召开标准化专题会议,在会上对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落实,明确了责任,在开展过程中采取了典型试范,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现场参观,技术支撑的原则,对43家实施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经州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43家非煤矿山已分别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五级,证书和牌匾正在制作中。

二是地下开采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安装建设工作。“六大系统”的安装建设工作,已采取典型带动,步推进,现场参观和技术支撑的原则推动。目前,全县地下开采矿山只有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六大系统”在安装建设中。初步预计:监测监控系统在今年的4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人员定位系统在今年的5月28前日完成安装工作;视频监控系统在今年3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通迅联络系统在今年的4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

三是引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1)全部强制推行露天矿山实行机械铲装作业,现露天矿山实行机械铲装率达100%;(2)淘汰落后的爆破方式,具备条件的推行使用先进的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现已采用中深孔爆破的有44家,采用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22家;(3)推行采用视频监控。现已实行视频监控的有尾矿库1家,露天矿山4家。

20xx年会同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矿产资源开采规划、证照办理情况、在城市规划内,以及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5家金属非金属矿山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了关闭。

十二、各非煤矿山企业与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施救能力。

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要求,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臵、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预防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第一季度和20xx年度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人方面展开工作。

一、着力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指导矿山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矿长、安全员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促使矿山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扎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已是当前的重要工作,已是对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再确认,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的重要步骤,也是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是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一个头、起好一个步,已是为今年的安全生产奠定安全基础。各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复产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复工验收标准、程序和要求。验收中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恢复一个。对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期到期或过期未按要求办理延期延续手续的;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和建设的;机械通风不完善和安全通道不畅的;未依法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以及仍存在陡壁、伞檐和顺层等的矿山,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和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很抓雨季防范工作,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开展汛前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切实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的落实,落实雨季值班值守,实行强降雨期间点对点调度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做好“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行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节日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标准化建设工作。

全面推进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xx]190号)文件要求,严格对照标准考评、等级认定。一是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二是非煤矿山自主选择安全监管部门确定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完成后,向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三是由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四是由安全监管部门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

今年开展安全标准化任务重,时间紧,注重工作实效,不要抱观望的态度,要真抓实干、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任务格局。在建设过程中,采用典型示范和行政手段,以点带面和督促评审单位全面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今年实施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达三级以上水平。

20xx年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有:瓮安县雍阳镇宋家寨石灰岩矿、瓮安县岩根河砂石矿、瓮安县银盏乡穿洞村砂石矿、瓮安县草塘镇迎宾村砂石矿、瓮安县简子山长奇砂石场、瓮安县木引槽乡鑫渝方解石矿、瓮安县珠藏镇九龙石材厂、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瓮安厦安磷矿、瓮安磷矿二号斜井、瓮安磷矿1048西翼矿、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瓮安县磷化公司二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四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八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九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十五号硐、瓮安县平峰矿业营上铁矿尾矿库、瓮安县腾发矿产有限公司尾矿库。

对20xx年、20xx年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力争再上一个等级;对管理滑坡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降低一个等级,如是最低等级的,撤销原等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0xx年底前露天矿山和五等以上尾矿库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xx年底前地下矿山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各地下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认识,要意识到地下矿山企业是建设“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保障资金投入,明确进度安排,严格按照“六大系统”建设规范标准抓紧实施,全力推进,不要持等待观望态度的,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四、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应技术装备,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全部推行露天矿山机械铲装作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对具备条件的露天矿山,年底前全部引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对未实施中深孔爆破的。组织专家现场论证,依据论证结论,实施爆破方式。

3、根据岩石结构情况,推行使用机械二次破碎技术,避免二次爆破造成的隐患发生。

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规范管理。

1、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备案、申办、审查、转报省州局等程序,均依法严格按时办结;增加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对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就组织施工建设和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

2、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期到期或过期的矿山,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延期换证或延续,仍在组织生产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和建设,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3、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工期未到期的矿山,要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回头看”,严防管理滑坡,如对安全管理滑坡,降低安全系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责令暂停生产和建设,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查处。

六、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打非”专项力度,规范执法程序。

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提高安全检查效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备案制,现场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被检矿山企业,并落实跟踪整改。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隐患自整、经费自投的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对整合矿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依法打击和治理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的;无照无证、证照不齐、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工期到期以及过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期延续手续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令的;露开矿山未实行台阶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仍存在陡壁、伞檐、顺层开采的;地下开采矿山安全通道不畅通和通风不良的;超深、越层越界以及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探代采、一证多点等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和打击对象。

七、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的监管力度,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专项安全整治。

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治本之策,要毫不放松地抓下去。隐患排查治理要工作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要以治理井下矿山采空区、通风、相邻开采区域和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及露天矿山不按规定分层分台阶开采等严重隐患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大对玉华片区地下开采矿山、矿业公司一号、二号矿井、厦安磷矿、三座尾矿库和高陡边坡开采的露天矿山,以及地下、露天新建矿山待的监管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赶进度、违章冒险等行为发生,严防杜绝事故发生。

八、开展矿长、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等培训工作。

一是在3月初开展一期矿长、安全管理员的新训复训,然后对全县的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管理员开展复训。

二是组织对非煤矿山(尾矿库)从业人员分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做到持证上岗作业,对未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是联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根据参训人员多少来定,准备在瓮安开展一至二期电工、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九、着力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0xx年前全县现有矿山要减少30%。所以,为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要以科技发展,安全发展为目标,要做大,做强,就要进行资源整合,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安全投入,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和技术,才能夯实安全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系数,才能奠定安全基础。如生产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到位,连基本的安全条件都达不到,那只有被淘汰或被关闭。20xx年底前前,要按照州下达的关闭目标任务,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等的矿山,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十、清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救护协议的签订工作。

对未按有关规定交齐或未交风险抵押金以及未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企业进行清交工作和签订救护协议。

十一、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际应急能力。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抢救、施救。预计在5月至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应急练,以此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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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煤矿安全工作个人讲话稿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一年有几多个矿山瘫塌、瓦斯爆炸,几多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几多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几多的家庭刹那间让期望化为乌有。

就在20__年正月初五这万家团聚、乐享天伦的日子里,孙家湾矿难死亡214人。这其间有几多的儿子会望着鬓染白霜的老父,深情地斟上一杯老酒,为老父老母燃响那一挂吉祥的鞭炮,有几多年轻的爸爸正盘算着为自己的幼子在元宵佳节扎上一盏兔子灯,几多的年轻人还在憧憬完美的幸福,扬起期望的风帆------然而就在刹那间这一切的梦想和他们那伟岸的身躯一齐禁锢在那冰冷的黑暗世界里,以前创想着那完美的未来留给家人的只是镜中花和无尽的哀痛。这究竟是怎样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接踵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而一次次事故调查其结果多是人为因素。人们不禁在质问,这究竟是因为什么?企业的安全管理去了哪里?员工的安全理念又放之于何方?众所周知,煤矿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不完善,我们拥有一部用成千上万名矿工兄弟的鲜血换来的《煤矿安全规程》,我们有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有详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我们有温情满怀的二道、三道安全防线。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每章、每节、每条、每句话,每一字,往往是被痛彻心扉的安全、质量事故催生而来的,为什么这用生命镌刻的安全符却不能遏制事故的黑手?这究竟是因为什么?究其原因,因为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漠视生命和健康的权益。

亲爱的朋友们,太多的问题我无法再问下去。我要讲的是:如果没有安全、质量做保障,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好处上说,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是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大处讲,安全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期稳定运行,是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是家人发自内心洋溢在脸上的幸福微笑。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是一名有着先进安全文化企业下的一名高素质的员工,我们庆幸我们是在“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业的主人翁。矿党政不惜一切代价,加大安全投入,给安全以最大的保障。如随着安全文化建设的神如推进,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现企业对生命与安全的重视。企业是我们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树立安全意识,只要我们在每一次送电、每一次安装、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驾起煤机,都不忘安全第一,我们就会拥有安全,企业、我们、效益就会永久地走向一点。

我尊敬的矿工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就是效益”的小一观念。身在工作面,管好自己,管好工友,时刻牢记:马失前蹄之灾,伤及自己,累及骑者;违章操作之祸,祸损自己,殃及他人。让我们紧握安全的航舵,因为安全生产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就是效益最有力的保障。

煤矿矿长在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既是安排部署四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会,也是煤矿整顿关闭第二战役的动员会。建敏国务委员莅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简要讲一些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胡锦涛、温家宝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确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据调度快报,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76715起、死亡8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2%和9.8%。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3%和23.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9%和5.3%,建筑施工分别下降9.2%和9.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5%和7.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9.9%和33.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4.5%和19.2%,渔业船舶分别下降40.2%和35.1%,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9.7%和47.7%。

------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1-9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664起、死亡6555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8.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0起、死亡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21.3%和42.7%。

------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到9月底,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65.4%,没有超过预期的控制进度。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多数地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9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同比分别上升4.9%和11.6%;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8.3%;危险化学品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2.9%。国庆节以来,部分行业事故反弹。从10月1日到10月19日,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接连发生1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频率超过以往。重庆发生了一起30人死亡、11人重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上升。1-9月,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一些行业领域出现的情况不容忽视,民爆器材、旅游体育小型飞行器、油气井喷泄漏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了多起事故。

三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1-9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31.8%和23.6%。在首批申请安全核准的15个煤矿建设项目中,有7个未经核准和“三同时”审批就违法开工建设。建筑施工发生64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3.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发生重大工程施工事故6起、死亡27人。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8人死亡。这说明一些行业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1-9月,工矿商贸企业因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其中非法煤矿重大事故45起,死亡209人,分别占煤矿这类事故的26.3%和27.2%;非法烟花爆竹厂点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烟花爆竹这类事故的32.7%和43.9%。道路交通非法载客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

五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1-9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消防、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

造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除了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一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些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和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潜伏的诸多危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进展不平衡,问题还很多。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去年8月,国务院作出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决策之后,各地政府按照国办《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各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顿关闭第一阶段(即20*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份),先后在《人民日报》上公告了四批关闭矿井名单,全国共计5931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取缔非法采煤矿点1万多处(次),消除了一大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危险源。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了部际协调会议,分析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2部委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调查摸底,按要求制定了三年关闭规划,提出了20*年度关闭2651个矿井、关闭2209个矿井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较快的一些省区,第二批煤矿关闭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整顿关闭以及煤矿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多问题。目前影响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从全国来看主要是:

一是认识有差距,存在松劲厌战等情绪。初战之后,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有所滋生。一些同志看成绩多,看问题少,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以为整顿关闭工作时过境迁了;一些地方由于条件较差、困难较多,深化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得力;一些同志对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缺乏信心,在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和资源、环保政策的煤矿,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底气不足,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

二是整顿关闭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矿井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由于一些地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采矿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把关不严,一些本该关闭的小煤矿蒙混过关了一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死亡56人。该矿表面上六证齐全,事实上“五毒俱全”,在资源、生产、安全、经营、火工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关闭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特别规定》的五条标准,少数已关闭矿井擅自非法恢复生产,少数已取缔的小矿点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三是资源整合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把本应关闭的煤矿保留了下来。一些地方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矿撮合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违法违规生产,潜伏着严重隐患。10月8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县东方振兴煤业公司,就是以资源整合为名,把4个坑口合并为一个煤矿企业。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原则,纳入整合对象的矿井继续非法生产酿成事故,10月9日发生透水事故、7人涉难的河南郑煤集团二耐煤矿就是一例。

四是煤炭投资增长过快,一些煤炭建设项目隐患严重。上半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8%。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1563个,总规模达6.53亿吨,加上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合计约8.3亿吨,已超过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5.8亿吨的建设规模;现有煤炭生产能力和在建规模合计达30亿吨,远超过到煤炭需求量约25亿吨的规划目标。少数地区对煤矿拟建项目审查不严格,未按规定审批、核准;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就违法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有的将井下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边施工边采煤,放松安全监管,引发事故。贵州金元集团公司和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跟踪检查和抓落实不够。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认真、不负责,对事故教训没有深刻汲取,同类重特大事故重复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20*年发生了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今年6月28日该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都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国办《通知》的基本精神。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通知》的基本精神:

一是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调整结构,减少事故,保障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二是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要求抓紧制定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整顿关闭三年工作计划,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按程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组织开展整顿关闭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掌握、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定关闭矿井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办转发的12部委局《意见》规定了应予关闭的16种矿井,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五、六、七、八4种),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关闭的矿井。包括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拒不停产整顿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有效防治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第二类(三、四、九、十二、十四5种),是违背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矿井。包括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不同采矿权人,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的;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水体、铁路下面和在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水源、重要设施等区域开采的矿井。

第三类(一、二、十、十一、十三5种),是依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应予以关闭的矿井。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年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关闭,其他必须在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

第四类(十五、十六2种),即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矿井。

此外,12部委局的《意见》还对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6条要求,规定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晋、陕、蒙地区不得低于30万吨,华北其他地区和东北、西北、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十一五”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三)下一步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这一仗打好了,就能够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基本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这一仗打不好,则可能再度陷入被动。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国办《通知》要求,下决心打好这一仗。

一是要搞好宣传,形成声势。要象20*年三、四季度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那样,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产煤县乡和煤矿,使县乡干部、煤矿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了解国家政策;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为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公告关闭矿井名单。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再次排查认定。关闭矿井数量不局限于原已上报的数量,凡属16种类型之一的,都要列为关闭对象。各地11月底之前,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公告关井名单。要把矿井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建立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月份将联合对各地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主要在地方,同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在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吊销所有证照,按照《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四是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各地要对纳入整合的矿井进行核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制订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并经省级政府批准;二查证照,看整合矿井是否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三查资源,看纳入整合的资源是否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程序;五查规模,看整合后矿井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有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关闭。

五是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看是否有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和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二查资质,看项目涉及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违章,看新建煤矿是否边施工、边采煤;四查措施,看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巷施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五查管理,看是否按核准的设计和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在省区自查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适时公布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煤炭建设项目名单,并依法做出处罚。

四、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事实表明,四季度通常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一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加上四季度生产环境多变,困难较多,精力容易分散,更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二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四季度生产企业赶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新建和改扩建工矿项目抢进度,容易出现管理松弛的情况。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实践证明,工作前推,事故后退;麻痹松劲,事故逼近。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和潜伏的危机,更加勤勉警觉、扎实认真,做好四季度的工作。

(一)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深化整顿关闭的同时,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山西晋城现场会上的要求,坚持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相结合,继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提高抽放率。抓紧落实国家今年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项目,加快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尽快启动淮南、沈阳、松藻、郑州、淮北、阳泉、晋城、鹤岗等8个矿区的瓦斯治理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山东兖矿现场会精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所有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矿区、重点矿种,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全国已确定关闭而未关的4200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年内要关实、关死。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死亡9人)发生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江苏省决心集中一年时间,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诫,加大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强力推行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原料替代氯酸钾。

(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平交道口、农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交通部已将20*年度6.8万处、22.2万公里的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下达到各省区市,各地要抓紧落实。认真吸取重庆市“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和非法载客运货等现象。推广四川经验,以长途和公交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推行道路运输gps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农用车辆、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范非法载人造成事故。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

最近,由建设部牵头,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重点,对全国约400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各地、各单位对这两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工作。电力、铁路、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法律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做各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

(四)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新的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清纠”工作。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安全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锦涛、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年煤矿安全工作个人讲话稿

能够说在我们离开母亲的呵护,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一向依靠着“安全”的支撑,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跤,可能走但是人生路上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去实现人生理想和目标。

那么,安全到底是什么。

安全也是经验教训。能够说所有的安全规程是一部血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甚至用生命的代价写成的。我们只要牢记,无须再次亲自去验证,更不能犯规程中同样的错误。我们靠规程来保证我们的安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谁在安全问题上打折扣,谁就会付出代价。

安全是伴随我们一生的话题,是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根基。安全工作无止境,“更细”、“更严”是一项艰难却有效的工作,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职责,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职责。让我们每一个人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让我们在苦过、累过以后,绽露幸福的笑容,让我们一齐行动起来:关爱生命,安全从我做起!

按理,如此惨痛的代价该使‘三违’者有所收敛了,但是习惯了凭侥幸心理偷机取巧的‘三违’者并没有为之所动,依然我行我素。于是,‘三违’的杯具继续上演。

当日历刚刚翻到5月24号的时候,___更山采区赵有亮因拒不执行作业规程规定,违章蛮干,冒险作业,为了赶时间提前升井,擅自在上段作业组的分接点附近再次掐头作业,导致大石块推倒支柱,将自己送上了通往黄泉的道路。《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分段回柱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赵有亮却熟视无睹,违章操作,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选取了一条赶时间、升井的捷径,结果却选取了一条通往地狱的捷径。从这一齐顶板死亡事故中,我们能够清醒地看到,在煤矿生产中,现场安全管理是多么重要阿。这次伤亡事故虽然发生在兄弟单位,但它却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结合我矿现场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我们要以此次的教训为反面教材,认真反思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现场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取得实效。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既是安排部署四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会,也是煤矿整顿关闭第二战役的动员会。建敏国务委员莅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简要讲一些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温家宝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确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据调度快报,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76715起、死亡8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2%和9.8%。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3%和23.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9%和5.3%,建筑施工分别下降9.2%和9.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5%和7.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9.9%和33.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4.5%和19.2%,渔业船舶分别下降40.2%和35.1%,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9.7%和47.7%。

------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1-9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664起、死亡6555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8.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0起、死亡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21.3%和42.7%。

------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到9月底,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65.4%,没有超过预期的控制进度。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多数地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9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同比分别上升4.9%和11.6%;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8.3%;危险化学品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2.9%。国庆节以来,部分行业事故反弹。从10月1日到10月19日,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接连发生1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频率超过以往。重庆发生了一起30人死亡、11人重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上升。1-9月,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一些行业领域出现的情况不容忽视,民爆器材、旅游体育小型飞行器、油气井喷泄漏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了多起事故。

三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1-9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31.8%和23.6%。在首批申请安全核准的15个煤矿建设项目中,有7个未经核准和“三同时”审批就违法开工建设。建筑施工发生64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3.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发生重大工程施工事故6起、死亡27人。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8人死亡。这说明一些行业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1-9月,工矿商贸企业因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其中非法煤矿重大事故45起,死亡209人,分别占煤矿这类事故的26.3%和27.2%;非法烟花爆竹厂点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烟花爆竹这类事故的32.7%和43.9%。道路交通非法载客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

五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1-9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消防、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

造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除了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一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些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和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潜伏的诸多危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进展不平衡,问题还很多。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去年8月,国务院作出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决策之后,各地政府按照国办《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各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顿关闭第一阶段(即20*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份),先后在《人民日报》上公告了四批关闭矿井名单,全国共计5931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取缔非法采煤矿点1万多处(次),消除了一大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危险源。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了部际协调会议,分析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2部委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调查摸底,按要求制定了三年关闭规划,提出了20*年度关闭2651个矿井、20xx年度关闭2209个矿井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较快的一些省区,第二批煤矿关闭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整顿关闭以及煤矿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多问题。目前影响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从全国来看主要是:

一是认识有差距,存在松劲厌战等情绪。初战之后,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有所滋生。一些同志看成绩多,看问题少,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以为整顿关闭工作时过境迁了;一些地方由于条件较差、困难较多,深化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得力;一些同志对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缺乏信心,在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和资源、环保政策的煤矿,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底气不足,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

二是整顿关闭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矿井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由于一些地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采矿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把关不严,一些本该关闭的小煤矿蒙混过关了一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死亡56人。该矿表面上六证齐全,事实上“五毒俱全”,在资源、生产、安全、经营、火工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关闭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特别规定》的五条标准,少数已关闭矿井擅自非法恢复生产,少数已取缔的小矿点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三是资源整合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把本应关闭的煤矿保留了下来。一些地方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矿撮合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违法违规生产,潜伏着严重隐患。10月8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县东方振兴煤业公司,就是以资源整合为名,把4个坑口合并为一个煤矿企业。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原则,纳入整合对象的矿井继续非法生产酿成事故,10月9日发生透水事故、7人涉难的河南郑煤集团二耐煤矿就是一例。

四是煤炭投资增长过快,一些煤炭建设项目隐患严重。上半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8%。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1563个,总规模达6.53亿吨,加上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合计约8.3亿吨,已超过煤炭工业“”规划确定的5.8亿吨的建设规模;现有煤炭生产能力和在建规模合计达30亿吨,远超过到20xx年煤炭需求量约25亿吨的规划目标。少数地区对煤矿拟建项目审查不严格,未按规定审批、核准;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就违法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有的将井下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边施工边采煤,放松安全监管,引发事故。贵州金元集团公司和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跟踪检查和抓落实不够。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认真、不负责,对事故教训没有深刻汲取,同类重特大事故重复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20*年发生了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今年6月28日该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都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国办《通知》的基本精神。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通知》的基本精神:

一是从贯彻落实“”规划,调整结构,减少事故,保障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二是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要求抓紧制定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整顿关闭三年。

工作计划。

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按程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组织开展整顿关闭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掌握、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定关闭矿井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办转发的12部委局《意见》规定了应予关闭的16种矿井,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五、六、七、八4种),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关闭的矿井。包括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拒不停产整顿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有效防治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第二类(三、四、九、十二、十四5种),是违背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矿井。包括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不同采矿权人,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的;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水体、铁路下面和在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水源、重要设施等区域开采的矿井。

第三类(一、二、十、十一、十三5种),是依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应予以关闭的矿井。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年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关闭,其他必须在20xx年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

第四类(十五、十六2种),即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矿井。

此外,12部委局的《意见》还对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6条要求,规定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晋、陕、蒙地区不得低于30万吨,华北其他地区和东北、西北、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三)下一步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这一仗打好了,就能够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基本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这一仗打不好,则可能再度陷入被动。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国办《通知》要求,下决心打好这一仗。

一是要搞好宣传,形成声势。要象20*年三、四季度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那样,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产煤县乡和煤矿,使县乡干部、煤矿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了解国家政策;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为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公告关闭矿井名单。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再次排查认定。关闭矿井数量不局限于原已上报的数量,凡属16种类型之一的,都要列为关闭对象。各地11月底之前,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公告关井名单。要把矿井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建立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月份将联合对各地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主要在地方,同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在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吊销所有证照,按照《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四是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各地要对纳入整合的矿井进行核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制订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并经省级政府批准;二查证照,看整合矿井是否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三查资源,看纳入整合的资源是否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程序;五查规模,看整合后矿井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有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关闭。

五是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看是否有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和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二查资质,看项目涉及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违章,看新建煤矿是否边施工、边采煤;四查措施,看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巷施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五查管理,看是否按核准的设计和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在省区自查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适时公布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煤炭建设项目名单,并依法做出处罚。

四、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事实表明,四季度通常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20xx年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一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加上四季度生产环境多变,困难较多,精力容易分散,更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二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四季度生产企业赶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新建和改扩建工矿项目抢进度,容易出现管理松弛的情况。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实践证明,工作前推,事故后退;麻痹松劲,事故逼近。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和潜伏的危机,更加勤勉警觉、扎实认真,做好四季度的工作。

(一)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深化整顿关闭的同时,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山西晋城现场会上的要求,坚持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相结合,继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提高抽放率。抓紧落实国家今年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项目,加快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尽快启动淮南、沈阳、松藻、郑州、淮北、阳泉、晋城、鹤岗等8个矿区的瓦斯治理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山东兖矿现场会精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所有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矿区、重点矿种,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全国已确定关闭而未关的4200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年内要关实、关死。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死亡9人)发生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江苏省决心集中一年时间,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诫,加大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强力推行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原料替代氯酸钾。

(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平交道口、农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交通部已将20*年度6.8万处、22.2万公里的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下达到各省区市,各地要抓紧落实。认真吸取重庆市“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和非法载客运货等现象。推广四川经验,以长途和公交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推行道路运输gps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农用车辆、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范非法载人造成事故。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

最近,由建设部牵头,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重点,对全国约400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各地、各单位对这两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工作。电力、铁路、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法律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做各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

(四)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新的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清纠”工作。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安全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锦涛、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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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2月3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这起事故是在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全市上下认真吸取巡司镇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发生的事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站在gdp千亿元的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强市的关键时刻发生的事故,使我市近年来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逆转,打乱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工作部署。更为重要的是,事故夺走了13条鲜活的生命,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痛苦。

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认真回顾和深刻反思。从客观上讲,我们在抓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后,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抓得紧之又紧,在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会等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强调。近两个月,市上还连续5次组织召开了有区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我们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都非常明确。特别是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政府要求各区县政府对煤矿实施了停产措施,并对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了严格管理,严把隐患排查整改、验收检查、复产审批关口。针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区县和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大检查。仅煤矿行业,就组织三个安全检查组,采用暗访、夜查、突击检查等方法,检查了煤矿14个,查出违法行为和隐患289条。

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筠连县继去年12月20日发生大地煤矿地面爆炸事件后,今年2月3日再次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加以深刻反思。一是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到位,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坚决。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对煤矿内部的安全检查督促、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不了解不过问,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不深入。三是监管不到位。一些负有煤炭安全监管责任的区县部门工作不扎实,没有靠前指挥,只把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表面上,没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去真查、实查,盯住整改,致使一些重大隐患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四是投入不足。煤炭资源整合矿井技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滞后,对科学治灾、技术防灾的研究运用还有差距,没有完备可靠的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平台,一些区县没有实时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程信息化监管。五是行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煤炭行业员工安全知识缺乏,素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明显不够,监管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极强的特殊性和极端的重要性。只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对经济带来的损失和对事故家庭带来的不幸,社会才能和谐安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积极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红顺利实现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吸取这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在血的教训面前,做到清醒、清醒、再清醒,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方法,真抓实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涉及范围广,工作环节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造成事故的根源是安全隐患的存在,隐患不除,事故难免。全市上下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排查年年都在搞,容易使部分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产生麻痹松懈、疲劳厌战情绪。全市上下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特别是煤矿、道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排查彻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台账必须规范。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台账,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内容、整治要求、整治时限明确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三是重点必须找准。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必须把问题找准,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重点突破。要突出找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超能力生产等问题,集中开展好整治。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要突出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突出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特别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资源整合矿井、技改矿井未经安全验收,不得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擅自开工建设的,经信、安监等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取消矿井资源整合技改资格。四是要切实强化县、乡政府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重点矿井、重点部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严防死灰复燃;对“打非”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除要追究矿主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突出抓好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一是要抓好交通安全。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河道和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二是要抓好消防安全。切实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切实加强对市场、商场、歌城、网吧、宾馆等消防重点监控单位的执法检查。三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大力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建筑事故发生。四是要抓好学校安全。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特别对危房、餐饮、住宿等部位要重点监控,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五是要抓好食品卫生等安全。要加强对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查整治,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在全市各行各业中形成安全工作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层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督促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政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实现的,市安监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及川南煤监分局均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又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严格执法。一是要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已经建立的区县要按照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健全完善,发挥作用,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建立的区县必须在今年9月以前建成投运。要督促煤矿业主加大资金投入,在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中,建设本质安全矿井。二是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各区县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保证监管工作需要。要加大从芙蓉集团、芙蓉煤矿、川南煤业等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区县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队伍。要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与省安监局联合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重点查处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不安全不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坚决克服陈旧的安全生产思维模式、管理模式和操作规程。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督办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查事故,依法问责。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查处规定及处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度月通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负有煤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以及不正确履职行为,市监察局要严肃追究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暨贯彻落实《富阳市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动员大会,目的是回顾总结我市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全市学生接送工作和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刚才,x局长对两项工作已经作了部署,明确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本次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高桥镇、春江街道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作了表态和交流发言,就做好中小学生接送工作,提供了一些好的经验和意见,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再强调三个方面问题: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工作的责任感。

近几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从市委、市政府到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关心祖国未来的高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建立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定期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形成了属地管理、校地联手、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保证了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但是随着全市学校布局调整的深入进行,学生接送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日益成为我们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让孩子接受好的、高质量的教育”是每位学生家长最渴望的,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因而,我们要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减少学校数量,集中有限教育资源,创办各区域内的优质教育。另一方面,一部分学生要到离家较远的学校上学,就必须乘车,据统计,每天,全市有近8000名小学生每天早上乘车上学,放学后又乘车回家(加上初中的话,有10200多名中小学生)。而且这么多的学生又集中在一个时间段乘车,严重冲击了现有的营运体制。“接送车超载、超速”、“迟接早送”等问题随之产生,“学生路途安全”成了学生家长反响强烈的社会问题。在去年6月和11月开展的“富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专项检查”中发现,上村幼儿园一辆7座面包车竟乘坐了21名幼儿和1名幼儿教师;大青小学一辆19座接送车乘坐了29名学生。“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超载”是最为突出、最为严重的隐患,在全市绝大部分乡镇存在,部分乡镇问题十分严重。

可以说,学生接送车“超载、超速”、“迟接早送”等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时刻威胁着学生的生命安全。万一发生事故,谁都无法承担责任。“学生通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学生的学习;势必影响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阻碍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当然,这是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不能抱怨,必须正视它,必须把“学生的通学安全”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体现我党“执政为民”宗旨的政治任务来抓,务必抓好、抓实,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从今年开始,在燃油税改革的推动下,根据我市实际,为巩固发展中小学生接送车“富阳模式”成果,继续深入贯彻《富阳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细则》,创新我市中小学生接送车费用补助模式,变减免规费为考核奖励,原先减免学生接送车税费的政策自今年4月起不再执行。重点解决一些农村地区接送车车辆数量不派足,部分非法营运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客运公司(车主)服务质量低下、接送车超载超速等问题,努力形成“专业企业为主,社会车辆为辅,政府大力支持,部门具体监管、学校具体实施”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3公里以上、等级线路上学生上学接送难、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这次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的改革,重在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接送安全、规范、有序。重点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接送车准入制度。从事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是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必须经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驾驶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接送学生。

二是强化车辆日常管理制度。交通部门要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资质、交通线路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公安部门要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是否有超载现象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严禁使用货运车、摩托车、三轮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教育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督促学校规范接送车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体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80万专项经费对接送车辆给予补助,各乡镇(街道)配套一定经费用于对客运公司(车主)或驾驶人的奖励、补助,降低学生接送车客运成本,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适当补助、村及家长合理分担、客运公司(车主)让利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对客运公司(车主)的补助额度按接送学生人数和接送路程的远近确定,实行多劳多得;补助经费的发放与客运车队(车主)接送工作中的行车安全、服务质量挂钩,以鼓励客运车队(车主)加强内部管理,重视安全运输,提高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接送任务。

三、强化配合,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学生接送车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要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家校联动,多管齐下,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各司其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市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候车乘车纪律制度》、《学生接送车信息反馈制度》以及《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学生乘车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定人、定车、定时间、定地点”的“四定”要求,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每次接送登记造册,记录清楚。要将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要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减轻学生接送车辆运载压力。

2.落实责任。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坚持“政府主责、部门主管、学校主体”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统筹领导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发改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学校校长是本校学生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将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范畴。对负有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以及直接或间接从事学生接送工作的企业、车队(车主)等相关责任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好相关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注重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把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接送车司机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司机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下发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拒乘“病车”、“黑车”、“超载车”,理解并支持《富阳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学校的安全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大。特别是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是学校安全和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本着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抱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努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学生、幼儿交通事故,特别是要严防发生在中小学学生、幼儿身上的交通事故,积极营造良好的就学环境,确保全市中小学生能安全、按时地上学、回家,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镇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和全运会。刚才,吴局长传达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了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下面,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假劣食品药品危害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增加,品种丰富的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种养植(殖)环节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工环节条件低劣、食品添加剂使用混乱,不法企业、商贩制假售假等等,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毒大米、毒水果、地沟油、注水肉等问题屡遭曝光,触目惊心。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的劣质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和齐二药、欣弗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震惊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吃什么食品放心、用什么药物安全,已经成了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的问题。对此,国家、省市各级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信用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团结协作,20xx年通过了市级食品放心工程验收,20xx年迎接了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20xx年较好地完成了奥运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进一步好转,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其中,各职能部门的同志们尽职尽责,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就我县来看,同全国一样,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种养植(殖)环节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存在着超标和残留问题;食品加工企业小而散,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环境不达标;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一些经营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经营和餐饮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相对薄弱,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部,致使农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去年的姜集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今年发生的4.23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观念,从思想源头上真正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从保增长的高度来认识。假冒伪劣不仅可以毁掉产品销路、造成行业信誉危机,甚至会断送一个大的产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就达五六百起,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例如“龙口粉丝”事件发生后,很多国家和地区相继采取了设限措施,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食品药品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尽管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但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如果我们对此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旦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会破坏全县团结和谐的大好形势,而且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大局。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从保民生的高度来认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论是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是在代表、委员的讨论和提案中,食品药品安全都上升为民生问题之首。国家2月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在这种形式下,能否为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又是对各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检验。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它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贯彻到整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

(三)要从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大家都知道,由“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一场“问责风暴”,国家质监总局局长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畜牧水产局局长、质监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等被免职,原三鹿集团董事长被判刑。这些都说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是儿戏,各级政府对此越来越重视,对于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不仅是承担责任、背个处分那么简单,而是失责必究、追究必严,甚至要丢饭碗。今年是建国60周年,全运会将在济南举办,这些重大活动,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警觉,提前防范,加大力度,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制定好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这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进一步集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今年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制定今年的方案时,药监局也与各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整治任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专项整治方案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职能部门要在自查自纠阶段,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一是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标准不高、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进一步做好充实的文章。二是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职能交叉的地方,把容易出问题和监管扯皮的地方摆出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把任务逐条梳理,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便于操作和考核。在抓好这三点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负责的领域,明确今年要彻底解决哪些方面,需要规范哪些方面,哪些工作今年需要完成多少,都要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药监局在汇总审核各部门工作方案的同时,要注意把好关,使各部门的工作便于督促和考核,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各部门在制定好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由于当前体制的问题,各镇(街道)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但是食品药品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根据责任书任务目标要求,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配齐配全镇、村(居)协管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信息,做好协调服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确保辖区平安。卫生、工商、质监、畜牧等职能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专项整治和药品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号入座,这一点大家都非常清楚,不再重复。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各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要及时介入,积极侦查,决不姑息,真正起到惩处和震慑作用,向群众展示县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监管、服务和发展上,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搞好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中来。要认识到,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让企业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我县多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有少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参杂使假,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因此,我们要大力扶持守法经营的企业,挂“诚信牌”,并为其生产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该关停坚决关停。今天,我们也请来了部分企业代表参会,希望你们要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出发,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从全市来看,在各县(市)区中,我们的总体工作比较滞后。对此,县政府提出了今年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县的目标。药监局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示范县创建方案正在制定。近期将印发给大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街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各环节都有示范户”的局面,不断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有限,我们要坚持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两手抓,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要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采取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媒体曝光、有奖举报和督办、协办等制度,积极探索基层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的有效途径,尽快形成镇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监管网络,做到联防联动、群防群治,坚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适应食品药品行业发展快、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在工作思路上,要着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由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集中整治与经常性、制度化动态监管相结合转变;由重投诉查处、轻前期监管,向防范在先、关口前移转变,真正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在监管体制上,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在工作机制上,要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具体化,层层分解,级级落实,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同时,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把专项整治情况报到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这次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一场特殊的战役,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各部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立即行动,全力以赴,苦干实干,集中精力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构建和谐济阳、平安济阳付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稿

欢迎大家来到本站。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下面是关于煤矿安全生产。

讲话稿。

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各位同志:

大家好!

每当提及“生命”这个词,人们首先会想到活力、璀璨、美好和希望,然而作为一名煤矿工人,当我们把“生命”这个词和安全、隐患、事故、伤亡等词联系在一起,我想大家的内心都会强烈的震颤,会有一种无法抗拒的沉重萦绕我们的心头。

20xx年5月,我的叔叔经煤矿招工当了下井工人,从事井下运输工作。这天,叔叔夜班,勤劳朴实的他看到煤仓上口边缘有不少的积煤,便顺手抄起旁边的铲子清理起来,大概过了1小时,当班长实在找不到叔叔时,便立即向上汇报,煤矿领导组织工人到处寻找,寻找多时并无结果。正当煤矿领导和工人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叔叔的一个同事的支支吾吾说道:“会不会掉下煤仓里了呀?2小时以前我看到煤仓口有一个人在铲煤。领导一把抓过说这话的工人,着急的问:“你确定吗?你看清了吗?”那人说:“当时煤仓有点黑,没看清是谁,不知道是不是他。”“快,皮带班的人呢?快去把煤仓口打开看看,仓里到底有没有人”矿领导着急的喊着。皮带班的人应声马上打开煤仓口,启动了皮带,悲惨的一幕还是发生了,他们清楚看到一个人混在煤炭被运了出来,经确认是叔叔,领导组织工人立即将叔叔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该煤矿原本应该在煤仓边缘设置护栏,清理煤渣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正是他们这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行为导致年仅36岁的叔叔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一个正值大好年华的人走了,一个充满温馨的家碎了。生死与离别,痛苦与幸福,就这样在不经意间定格,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孩子,把对自己和对家人的责任抛之脑后,留企业和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遗憾。

煤矿行业和其它行业相比,高危行业的性质谁也无法改变,其危险的作业环境是不争的事实。每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都让我们的行业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注、关怀比任何行业都多,我们作为此行业的一员,也肯定充分体会到这一点。只要有新闻媒体提到我们行业的时候,大家就会想到肯定又是某某煤矿发生某种事故,又有多少名矿工带着对美好生活、对未来的憧憬离开了我们。作为煤矿行业,每一次伤亡事故留给亲人的伤痛和阴影都是永远的,远到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抚平、去疗伤。让脸上失去笑容的不是磨难,而是内心深处长久的煎熬和对亲人逝者痛苦的记忆。每当想到到这些画面,我不知道大家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我深切的感悟到活着是多么的美好。而只有对安全重视才能让我们每位矿工的生命安全得到最充分的保障!

作为一名煤矿行业的新工人,无论从经验、技术各方面都非常欠缺。但惟独不能对安全工作有欠缺,在安全工作上的欠缺就是对自己对别人生命的不负责。工作上经验、技术的不足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习积累,但安全工作却不能积累,因为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宝贵的、平等的。在来这里工作以前,我曾今在一家汽车零件加工厂上班,我的工作就是每天负责检查每台设备证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拧紧。记得有一次,由于我的侥幸,对安全的不重视,就没有检查模片切割机的螺丝是否拧紧,导致机器在高速运转中,螺丝松动,刀片迅速滑下,使一个没来得及反应的女工失去了一根手指。这件事情我很懊悔,从那以后,我在工作中再也不敢存在一点儿的侥幸了。拧紧设备上的每一颗螺丝、都是对自己对同事、对亲人的负责。我想只要每个人都真正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从自己做起,从每个环节开始,把安全工作放到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不要等到事故发生了,再追悔莫及。

矿井的深处,每位矿工的生命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许多矿工的生命已经被各种安全事故夺取了,而我们这些仍在从事井下工作的工友们,我们都有责任、有义务为了他们担负起各自对安全工作的职责,朋友们,为了矿工们的安全、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家庭幸福,让我们用责任筑起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用责任为生命保驾护航。

最后我祝福在坐的各位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省政府于10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了17个产煤市州政府领导,安监,监察,劳动社保,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主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刘佑林厅长,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省总工会罗林书常务副主席,省劳动社保厅张列加副厅长就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和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各自的职能方面发了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肖天任董事长就广安龙滩矿井发生“10.4”特大透水事故抢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检讨.乐山市政府,邻水县政府就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经验介绍.杨志文副省长与市州政府签定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上会议后,市政府极为重视,要求立即贯彻实施,决定召开今天会议.省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已在市上各部门发言材料中,杨省长讲话重点,李秘书长还要专题讲,我就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讲话要点及我市如何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作个发言.

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在狠抓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煤矿实行了“五整顿,四关闭”.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煤矿该关不关,该停不停,或者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假关闭真开采,导致事故频繁发生.7,8两个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062人,同比上升9.7%.两个月煤矿共发生6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9起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约占60%.由于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不落实,以及各地政府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的小煤矿,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少已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从今年5月lo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对全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相当突出,主要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在深刻分析影响煤矿安全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国务院针对全国人大会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煤矿忽视安全,管理混乱,受煤炭市场高需求的刺激,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非法开采;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和后续措施,没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贿赂,参与办矿,包庇袒护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有的显得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等问题,审时度势,及时采取措施.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针对煤矿安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的12.22下降到目前的6.4左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煤矿只有七矿七井,规模小,年产量不足30万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今年已发生煤矿事故2件,死亡3人,伤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两个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国务院“两个文件”总结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和一系列事故教训,阐明了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整顿关闭工作上的责任,解决了整顿关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建立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系列制度.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第一,排除隐患.凡存在危及煤矿安全的15种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二,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在明确停产整顿对象的同时,规定所有不合格煤矿只能给予一次整顿机会,整顿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第三,矿井关闭.凡属无证非法开呆的矿井,已经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矿井,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矿井,必须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应予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在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做到: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都为非法煤矿,都属关闭取缔的对象.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特别规定》针对有的企业违背安全生产规律冒险开采,有的企业丢掉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工作方法,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办煤矿,谋取私利,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等问题,规定了对通过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实施关闭;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六项制度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对关闭取缔的矿井,停产整顿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公告,加大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等.

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两个文件立足于煤矿事故的防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的各项规定,包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惩罚,都体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体现了责权一致的原则.在赋予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一定要认真掌握,严肃对待,自省,自警,自勉,既要依法监督和查处别人,也要防止触犯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纪法规.

三是体现了“依法治安”方略和执法从严的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维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坚定意志,体现了治理煤矿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须用重典的法治思想.如对违法违规煤矿的罚款上限升到2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上限升到l5万元,大大加大了经济处罚的力度.

四是体现出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要求和规定,都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吸纳了各地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把预防煤矿事故的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每个环节上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有量化标准,易于操作.如停产整顿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三,“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办法和要求,对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对逾期不主动申报,并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者,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法从严惩办.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国监明电[]13号),要求上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清理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l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围绕贯彻“两个文件”,出台了隐患认定,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安全培训,举报奖励五个方面的配套办法,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个可操作的环节上.一是出台《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标准》,详细阐释了《特别规定》列举的15条隐患.二是出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对隐患排查,停产整顿的程序,内容,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整顿验收办法,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关闭矿井对象,工作程序,关闭的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出台《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物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四是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设置,举报案件的核查以及奖励办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千元至1万元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列支或中央财政列支.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发出了通知,召开了专门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极为重视.在9月19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谭力书记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老百姓负责”.唐利民市长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六个到位”的要求,林新副市长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具体措施.唐利民市长在广安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通报上批示:望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责任制,随时抽查,把强调安全,检查安全落到实处.林新副市长批示:煤矿依法,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至关重要,我已去安办反复讲了这件事,请华建同志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为此,市安办,监察,经贸委对市内七矿七井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

四,当前应注意抓好的几项工作。

贯彻“两个文件”关键在于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以及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专栏节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社论网评等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所熟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县高川煤矿矿井关闭实施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江油,北川,安县政府要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实施特别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动企业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及时消除煤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并做好停产和关闭煤矿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继续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治理的督导,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对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专家技术“会诊”后续整改工作和煤矿技术改造等,把瓦斯治理攻坚战逐步推向深入.

四是继续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的通知要求,严肃惩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

煤矿安全讲话稿

根据《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全省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竞赛办法》精神,结合集团公司近期召开的《群众安全工作暨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矿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协管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现场安全监管能力,打造具有王楼煤矿特色的安全文化,经研究决定在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举办20xx年第二期群众安全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本次培训为期三天。下面,我对继续做好我矿群监工作讲几点意见与要求:

今年以来,我矿群众安全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群监工作开展的较好。突出的亮点是实行了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四员联动”抓安全制度和建立“家属协管安全基金账户”,群监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支持与认可,并于今年10月30日在我矿召开了《群众安全工作暨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去年我矿群监会、女工协管会还荣获集团公司“先进群监会”“先进协管会”称号,并在20xx年度全省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竞赛中获“优胜单位”;矿青安岗获临沂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山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济宁市“青年文明号”、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我矿团委获临沂市“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矿党政、矿工会对对王楼煤矿群监工作做出贡献的广大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和家属协管员致以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二)、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充分认清做好群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和家属协管员是促进矿井安全发展,实现长治久安的一股重要力量。你们具有身处生产第一线,情况明、行动快的优势,你们即是生产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监督者,能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比起事后检查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因此为充分发挥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和家属协管员的作用,对我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是广大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和家属协管员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履职,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落到实处,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使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群监、青岗、党员安全员和协管员队伍。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及家属协管员要勤奋学习,做安全生产的带头人。一是要掌握全面的安全知识和现场作业标准,为抓好现场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真抓实干,以身作则;要严以律己、言传身教,做安全生产的卫士。三是要坚持做到“五勤”,即:眼勤、脑勤、嘴勤、手勤、腿勤;要严格执行七字工作法即“提、奖、压、查、赛、考、责”。四是要随时观察工作现场出现的变化,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是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勤嘱咐,勤交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勤走动,勤察看,使安全隐患在“走动”中发现,在现场解决。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打造出一支素质高、作风硬、守纪律、敢作为的优秀群监队伍。

(四)、端正态度,严守纪律,确保这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广大群监员、青岗员、党员安全员、协管员要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听课,刻苦学习。二是要严肃课堂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三是要借助这次培训,互相交流和学习群监工作经验,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总之要端正态度,确保这次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同志们,我矿群团组织肩负着维护煤矿职工安全和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职责,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动力,以肖矿长在20xx年《决战四季度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为契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为全面完成20xx年我矿各项目标任务、再创我矿安全生产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32号、鲁政办发〔2015〕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文档为doc格式。

煤矿安全生产月讲话稿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一年有几多个矿山瘫塌、瓦斯爆炸,几多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几多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几多的家庭刹那间让希望化为乌有。

就在20xx年正月初五这万家团聚、乐享天伦的日子里,孙家湾矿难死亡214人。这其间有几多的儿子会望着鬓染白霜的老父,深情地斟上一杯老酒,为老父老母燃响那一挂吉祥的鞭炮,有几多年轻的爸爸正盘算着为自己的幼子在元宵佳节扎上一盏兔子灯,几多的年轻人还在憧憬美好的幸福,扬起希望的风帆------然而就在刹那间这一切的梦想和他们那伟岸的身躯一起禁锢在那冰冷的黑暗世界里,曾经创想着那美好的未来留给家人的只是镜中花和无尽的哀痛。这究竟是怎么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接踵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而一次次事故调查其结果多是人为因素。人们不禁在质问,这究竟是因为什么?企业的安全管理去了哪里?员工的安全理念又放之于何方?众所周知,煤矿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不完善,我们拥有一部用成千上万名矿工兄弟的鲜血换来的《煤矿安全规程》,我们有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有详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我们有温情满怀的二道、三道安全防线。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每章、每节、每条、每句话,每一字,往往是被痛彻心扉的安全、质量事故催生而来的,为什么这用生命镌刻的安全符却不能遏制事故的黑手?这究竟是因为什么?究其原因,因为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漠视生命和健康的权益。

亲爱的朋友们,太多的`问题我无法再问下去。我要讲的是:如果没有安全、质量做保障,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是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大处讲,安全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期稳定运行,是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是家人发自内心洋溢在脸上的幸福微笑。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是一名有着先进安全文化企业下的一名高素质的员工,我们庆幸我们是在“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业的主人翁。矿党政不惜一切代价,加大安全投入,给安全以最大的保障。如随着安全文化建设的神如推进,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现企业对生命与安全的重视。企业是我们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树立安全意识,只要我们在每一次送电、每一次安装、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驾起煤机,都不忘安全第一,我们就会拥有安全,企业、我们、效益就会永远地走向一点。

我尊敬的矿工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就是效益”的小一观念。身在工作面,管好自己,管好工友,时刻牢记:马失前蹄之灾,伤及自己,累及骑者;违章操作之祸,祸损自己,殃及他人。让我们紧握安全的航舵,因为安全生产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就是效益最有力的保障。

煤矿安全领导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广大同仁们:

大家好!为期将近一个学期的“教师专业成长”读书活动已拉下帷幕。今天我要谈的主题是《做与时俱进的教育者――多读书,做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

有人说:教师要给学生一瓶水,自己要有一桶水,这种看法在社会发展速度很慢的年代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在当代这样一个发展极为迅速的社会,教师要给学生一瓶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一桶长期不更新、不流动的水,会变成死水。一个教师的知识不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更新,他的知识就会变得陈旧,变得无用。在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的当今社会,一根粉笔,一块黑板的原始教学设备越来越显得格格不入;教师传,学生受的传统教学理念早已落后陈旧,因此,教师必须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常教常新。这就需要我们多读书,做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做与时俱进的教育者。

然而教师的工作负担日益加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是教师生活的真实写照。繁重的工作负担限制了读书的自主性,因此,现在一提到学习,很多教师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太忙了,一天到晚备课、改作业、找学生谈话、还要应付这检查、那检查,根本就没有时间看书。!”在这种有读书念头,无读书主动性的情况下,县教研室开展的读书活动犹如一场及时雨,唤起了读书的热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读书习惯在全县教育界蔚然成风。

为了响应县教研室的号召,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我镇中心校扎实有序的展开了读书活动。回首这学期的读书学习过程,我感受着读书带给我的希望;领略着读书带给我的激情;品味着读书带给我的喜悦。

前不久读了《给教师的建议》一书,它是20世纪苏联教育经典译丛之一,由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着。书中每一条谈一个问题,有生动的实际事例,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很多都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教学中的实例,娓娓道来。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鲜明的教育观点,也有许多心灵感触,在此谈谈我的'体会。

我所教的班级有个男生小韩,说起他的成绩那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提起数理化他眉飞色舞,侃侃而谈;提起文科却垂头丧气,寡言少语。在初三面临考学这个特殊时期,像他这种严重偏科的学生将没有悬念的与平价生无缘,可怜的语文基础知识和长期以来的学习习惯使他谈”文”色变,更别说兴趣了,这曾经使我一筹莫展,几次想放弃他,然而读过《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却让我改变了这种观点。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学习的愿望是一种精细而淘气的东西。形象地说,它是一枝娇嫩的花朵,有千万朵细小的根须在潮湿的土壤里不知疲倦地工作着,给它提供滋养。我们看不见这些根须,但是我们悉心地保护它们,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它们,生命和美就会凋谢。”书中提到这个问题就是兴趣的培养,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是点燃学生智慧的火花。没有兴趣的指引和铺垫,学生会觉得学习变得枯燥无味,产生厌学心理,从而影响教学的效果。

作为一位老师,我非常希望在自己的课堂上学生们能对语文更感兴趣一些,学习更积极主动一些,学习热情更高涨一些,我想这是我追求的目标,但如何才能把课上得更生动、更有趣、更吸引人呢?兴趣的源泉在哪儿呢?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苏霍姆林斯基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兴趣的秘密何在”,我们“应当努力使学生自己去发现兴趣的源泉,让他们在这个发现过程中体验到自己的劳动成就,——这件事本身就是兴趣的最重要的源泉之一。”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乃至整个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吴邦国副所指出的“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不实所谓“严不起来”就是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和“·”这两起重特大事故从直接原因看是个体矿主在利益的驱使下置国家和省三令五申于不顾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违法违规开采和操作最终酿成大祸。但从我们的工作上说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贯彻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管理不到位使一些关闭整顿的小煤矿死灰复燃二是走过场、摆形式重生产、轻安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三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整改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对事故责任没有严肃追究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具体责任。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要求突出现场和事故发源地的责任落实特别是县乡政府和局矿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省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由省煤炭局负责地方国有煤矿由其本级政府负责取缔非法开采和整治关闭乡镇煤矿及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县乡政府负责个体煤矿的安全生产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号入座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县乡煤矿监管机构建设。要参照防汛抗旱责任状的做法分区域、按单位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不但要看出现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多少还要看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多少有成效的预防工作并作为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当前要切实加强对现有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监察厅和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共同配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一查到底有责必究有罪必罚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今后凡因失职渎职、不负责任、只抓形式不抓行动而导致重特大伤亡事故的都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违反依法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指令的企业和业主都要按未遂事故处理对酿成事故者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和行政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扫黑除恶、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挖一些事故背后的“恶根”坚决打掉“保护伞”。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发动群众举报揭露忽视安全生产、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凡情况属实、问题严重的要立即曝光。对已结案的事故要跟踪和督促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确保对责任人的处理追究到位。没结案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安全生产法制化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日前已经公布并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依法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严惩非法开工开采行为人。各煤矿企业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特别是彻底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设施和责任是否落实。要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抓好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搞好对煤矿的监管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总之要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这里我还要强调对非法的“黑矿点”要立即取缔对决定关闭和未发允许整改证的煤矿要立即撤销。凡是取缔和撤销的煤矿要彻底清除生产条件该炸毁的炸毁该填平的填平消除一切死灰复燃和非法开采的可能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按照江“三个代表”要求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xx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xx%,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xx%。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xx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xx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xx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xx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xx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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