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范文(17篇)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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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8 10:58:27

上传者:念青松

月工作总结是对本月内工作表现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之处。小编整理了一些适用于各行各业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总结

一、各级领导重视,安置工作责任落实。

多年来,××××区始终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工作来抓,坚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去年12月份,××××市安置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区委区政府、区民政局以及各街道办分管领导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认真领会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对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这项工作做好了,不仅可以帮助退役士兵解除后顾之忧,还可以使区属现役军人安心服役,符合我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创建“双拥模范区”的需要。为此,分管领导邹渝副区长在学习中强调指出,各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xxxx”为指导,从大局出发,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自谋职业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oo%。二是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制定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实行各街道办包干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在落实安置工作过程中,区安置办和各街道办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走访退役士兵家庭,征求他们对安置工作的意见;多次深入各企事业单位调研,了解就业形势,并主动宣讲就业安置政策。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还把做好退役士兵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层层做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副区长邹渝任组长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和各街道办具体负责抓落实。先后召开了退役安置工作分析会、退役士兵家长座谈会以及退役士兵就业协调会,安置办领导上门家访,鼓励退役士兵转变观念,大胆地选择自主择业的道路。特别是在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现场会上,常务副区长卢叙查,副区长邹渝、人大副主任何全胜、政协副主席钟勇、区xxxx副书记杨汉松分别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介绍××××区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情况,介绍当前的就业形式,讲清做好安置工作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性,要求有关部门要支持安置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此次现场会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会后有9名退役士兵及其家长现场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街道办党工委抓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不遗余力,李杰标书记亲力亲为,多次与各用人单位协商,辖区2名退役士兵被优先录用为城管、户籍员。

二、宣传教育深入细致,就业安置传统观念得以转变。

认真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退役士兵,鼓励退役士兵树立自主择业新观念,确保了安置工作改革的顺利完成。我们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安置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有线电视、宣传标语和宣传栏等工具,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安置工作宣传手册,深入到各社区和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把落实安置政策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区”的重要手段来宣传,引起了全区干部群众的xx、理解和支持。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座谈会,给他们讲清政府指令性的安置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导退役士兵及其家长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卢叙查、副区长邹渝同志亲自为他们介绍了我区当前的就业形势,分析当前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勉励他们回乡后继续保持和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鼓励退役士兵自主择业。此外,我们请区人力资源局王史逵科长介绍退役士兵通过自谋职业发家致富的典型事例,用活生生的例子激发他们自谋职业的热情。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分配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区安置办、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别上门走访,并通过xxxx等形式与退役士兵及其家庭保持联系,经常沟通思想,针对他们思想活跃、择业观念强的实际,集中组织学习了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法规,宣传××××市政府有关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他们摆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自觉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分配。

三、安置改革政策配套,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从指令性计划安置模式过渡到自谋职业的安置模式,是当前安置工作的改革方向。特别××××区是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机构非常精简,政府指令性安置在我区难以实行,促使我们不断调整安置政策,推进自谋职业的机制改革,既要引导他们转变择业观念,又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目前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建立政策优惠机制。制定和落实各相关的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补助经费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按时将补助经费发到每个退役士兵手中,确保经费落实。积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自办经济实体的,可以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安排场地和摊位,减免办照、办证费用;享受待业人员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机制。我们认为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当前就业形势矛盾突出,另一方面是退役士兵缺乏一技之长。只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文化知识水平,才能使他们敢于面对社会,参与市场竞争。为此,我们于5月份在区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开展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活动。培训前,下发培训须知,并由培训中心负责人介绍就业市场需求和各培训专业特点,各学员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培训专业,培训经费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和上岗证,我区今年培训率达到1oo%。三是建立跟踪扶持服务机制。在保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同时,积极开展就业跟踪扶持服务,坚持扶上马,再送一程,要求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要及时为他们提供免费咨询、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区9名退役士兵中先后被区、街道、社区居委会招聘为计生专干、户籍员、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就业岗位,较好地帮助他们解决了就业出路。今年以来,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虽然在自谋职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置率达到100%。但自谋职业政策性强,退役士兵及家长的思想认识还要进一步提高,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进程,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安置工作改革新局面。

社区退役士兵工作总结

**镇共有28个行政村,截至目前,共采集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信息564人,其中享受各类补贴对象共238人,包括伤残军人8人,老复原军人4人,参战人员27人,参试人员8人,带病回乡人员3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188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成立以来,以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根本,以争创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站所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宣传教育。我镇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并通过镇村会议,层层传达到每一个干部和群众,在镇区域内形成爱军、学军、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慰问抚恤。我镇多年来一直重视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慰问抚恤工作,采取在“八一”建军节、春节召开座谈会、发放慰问资金、物品的方式对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慰问。

(三)信息采集。去年以来,对全镇范围内全部的退役军人详细信息进行了采集,摸清了基础数据,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安排,对镇内所有的退役军人对象悬挂了“光荣之家”挂牌。

(四)清明节网上祭扫工作。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致敬·20xx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共召开宣传动员会2次,发动各站所、各村、镇属单位、学校利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微博等进行宣传50余次,吸引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共约400余人次进行网上祭扫。通过网上献花,寄语留言,表达心声,进一步了解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五)信访维稳工作。我镇主要领导要求各村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情况摸排和维稳工作,要求各位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正确方向,带着感情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出现过一例退役军人越级上访问题。

(六)大力宣传为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活动。要在全社会树立“参军光荣”的风尚,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激励现役军人爱岗敬业、奉献祖国。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家属的自豪感,唤起全社会对军人这个职业的尊重,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全国及省、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分层施策,精心谋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及资料目录,专职干部认真开展资料归集、分类、整理工作,基本上都形成了能详实记录工作轨迹,可以备查的基础资料,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成退役军人之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力量较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自成立以来,一直只有一个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而且平时驻村工作,各项检查应接不暇,导致很多退役军人方面工作不能及时按要求完成。

(二)工作没有计划。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较差,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导致部分退役军人误读政策,而且工作没有计划和前瞻性,来一样干一样,缺乏整体规划。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单位的指示和要求,扎实有序做好我镇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各项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常态化工作,做好每月各项资金的按时准确发放,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二)继续开展镇村两级每月定期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好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工作。

(三)继续完善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职能建设,不断朝着建设高标准、政治理论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方向出发,努力把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工作做到最好。

20xx年10月30日。

退役士兵安置心得体会

退役士兵安置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对军人的一种关怀。为了保障退役士兵的权益,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安置政策和措施。在实践中,退役士兵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这些经验和体会不仅对帮助更多的退役士兵安置重要,同时也对整个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第二段:加强心理疏导,提升退役士兵的适应能力。

退役士兵从军队转入社会往往需要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适应困难。因此,在安置过程中加强心理疏导工作至关重要。退役士兵们在接受心理疏导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分析和处理自身内心的困惑和焦虑,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方式。同时,通过逐渐培养退役士兵的自信心和自主能力,使得他们更有信心面对求职和创业的挑战。

第三段: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指导,为退役士兵找到合适工作。

退役士兵们由于连年服役,往往缺乏与市场需求对接的专业技能和培训。因此,为退役士兵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指导,帮助他们在回归社会后快速找到合适的工作,尤为重要。在培训过程中,要结合市场需求,根据退役士兵的特长和兴趣,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提高他们的竞争力。此外,政府和企业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岗位或实施就业优惠政策,为退役士兵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保障。

第四段: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让退役士兵愿意回归社会。

为了让退役士兵更愿意回归社会,我们还需要营造一个宽松和包容的社会环境。社会上对退役士兵的负面印象和偏见,往往会让他们产生“社会不能接纳我”的想法,从而造成退役士兵心理上的阻力。因此,通过宣传教育,深入了解退役士兵的价值和贡献,告诉社会他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减少对退役士兵的误解和偏见。同样,鼓励社会对退役士兵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五段:结语。

退役士兵安置问题关系到国家对军人的尊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加强心理疏导,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指导,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帮助退役士兵们顺利融入社会。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们能够关注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关怀,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总结

××市××区2005年度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安置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贯彻《^v^、^v^关于200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截止7月中旬,圆满完成了2005年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期间共接收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143人。其中:转业士官8人,城镇退役士兵44人(其中复员士官6人);回农村安置的退役士兵91人(其中复员士官10人)。经过“双考”安置11名,其中转业士官7人,城镇复员士官2人,城镇义务兵2人,自谋职业41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943530元(人均约23000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4800元。

二、主要做法。

(一)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分管副区长殷绍焜多次与安置办、人事劳动局研究工作方案,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安置办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和政府领导的要求,制定了《××区2005年转业士官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4月21日由分管副区长殷绍焜主持,召开了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200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讨论通过了《2005年转业士官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会上,区长解仕清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执行省有关“双考”安置的规定,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守纪律,确保工作到位;二是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有关自谋职业安置补助的文件规定,确保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的落实;三是要加大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就业形势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安置前的培训工作;四是有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顾全大局,无条件地接收安置任务。

(二)加强培训,正确引导,转变观念。

5月21日,区安置办公室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2004年接收的52名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进行了培训。殷绍焜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区安置办作了动员讲话,并向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介绍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了当前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的领导传达了“双考”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及货币补偿安置办法;区人事劳动局的领导介绍了××区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典型事例;区人武部的领导鼓励退役士兵发扬我军光荣传统,积极为家乡建设再创业绩。

(三)严格“双考”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年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

20xx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是如何实施的呢?小编相信,大家都非常关注退役士兵的安置是怎样的,究竟相关法律条文又是怎样的呢?下文是20xx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

介绍信。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

通知书。

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第三章安置。

第一节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20xx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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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心得体会

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和现代战争技术的发展,退役士兵的安置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退役士兵作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他们在服役期间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努力。因此,如何合理、有效地安置退役士兵,使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平凡生活,是社会的应有之责。

在过去的几年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改善退役士兵的安置环境。首先,国家加大了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帮助退役士兵实现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此外,国家还加大了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职业转岗和培训机会,以便他们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安置退役士兵,国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服务体系。一方面,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退役士兵生活保障的支持。例如,为退役士兵提供住房补贴、养老金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到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中。许多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志愿活动,为退役士兵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尽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境。首先,就业市场竞争激烈,退役士兵的就业压力较大。尽管国家加大了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支持,但仍然有一部分退役士兵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其次,有些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可能面临一些伤病问题,这对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国家可以通过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改进、加大资金投入和力度,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社会组织和企业可以更多地参与到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就业机会。只有政府、社会、退役士兵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更为完善和公正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使退役士兵能够顺利融入社会,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组织。

成立建湖中专“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设专门办公地点和教室。

1、领导小组。

组长:王端详。

副组长:朱长安。

成员:林哮虎商德刚。

主任:林哮虎。

副主任:商德刚。

成员:钟智赵正萍查文秀。

二、培训类别。

汽车装潢与维修(六个月)、培训分理论课程、实践实训两部分。培训结束后,参训者根据所选报的培训专业,可取得“双证书”,即培训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三、开学计划。

1、开学事宜:

报到时间:20__年2月27日。已预计报30人,全部男性。

报到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

开学典礼:20__年3月6日。

上课安排:20__年2月28日(以课表安排为准)。

四、培训费用。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民政厅《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盐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等由政府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五、培训管理。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由学校招就处与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牵头管理,负责与民政部门保持业务联系,按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的新模式,引导参训学员尽快适应就业形势,尽最大努力做好就业推荐;学院汽车教研组系、具体拟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和实训方案,选聘高职称、双师素质的教师任课与教学指导,做好教学的过程管理与记载,组织开展参训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配合做好培训检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处要对培训专款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科学计算教育培训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实际考勤情况按月给参训学员发放生活补贴或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经考试(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后,一次性发放;总务处要做好住宿条件的合理安排,不断改进伙食质量。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要抓好培训教学、培训管理工作。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职业培训科要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保持畅通联系,并将拟制的培训期间“培训课程安排表”、“安全管理规定”、“班主任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办法”、“实践性环节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等材料报相关部门存查。

3、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任课教师都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防范与教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由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全方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后勤服务工作是保证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以奉献、敬业、高效、及时的服务观念和意识,各方面为参训学员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为促进汉中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5、积极促进参训的退役士兵走向就业岗位。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退役士兵根据服役表现安置

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条例。今天小编给大家搜索了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哦!

一年一度的老兵退伍工作即将展开,日前,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通过本报提醒即将退伍的战友:士兵退役时享有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和退役军人失业保险3项保险待遇,退役后需要及时到地方办理接续手续,保证保险待遇得到延续。

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目前,1名服役满两年的义务兵,退伍时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为3万多元。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另据政策规定,士官服役期间,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国家按同等数额给予补助,退役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将退役医疗保险金通过银行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服役期间不缴费,退役时按统一标准乘服役年限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需及时持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到地方后,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

多次立功受奖、打算明年退役的北京军区某旅四级军士长王栋才对退伍后的职业发展信心满满。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近日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他退役后可以优先得到安置。

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依据,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现及相关身份等情形进行确认,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退役士兵得分总和作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此举旨在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这是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推出的又一项惠兵举措。

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和总参军务部有关领导介绍,《办法》所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20xx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办法》对量化评分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设置的计分项目包括士兵服役年限、立功受奖、职业技能等级、残疾等级,以及烈士子女、艰苦边远地区、涉核岗位和参加作战8个方面,力求客观准确反映士兵服役情况。《办法》同时规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到处分和档案弄虚作假的要作减分处理。

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

“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036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939人,比去年增加了36%;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097人,比去年增加了30%。”7月19日,记者从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会议淄博分会场获悉,今年将突出抓好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拒绝接收、变相拒绝接收或损害退役士兵权益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坚持把退役士兵安置与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等结合起来,对安置工作没有落实的单位,要视情给予通报批评。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不仅给予精神奖励,今后在建设项目、银行信贷审批等方面,也要给予一定支持。

“八一”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到位。

淄博市是兵源大市,每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以上。去年淄博市较好地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共有692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会议指出,为搞好退役士兵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培训政策,按照退役士兵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精心设置专业,创新教学模式,着力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效益;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体系,形成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还要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在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优惠。要落实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规定,完善用人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办法,切实促进退役士兵充分、稳定就业。要构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网络,采取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业招聘会等形式,为退役士兵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确保更多退役士兵更快、更好就业。要及时兑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

目前,全省已有78个县(市、区)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到位。6月份,淄博市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到位,各区县有关人员造册、组织实施等环节的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会议要求,各级要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在“八一”前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经费全部足额落实到位。

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储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矗。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并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对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更好地为川渝经济建设服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推进武胜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合理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

2、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自愿参加。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年制学历教育、三个月短期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短期技能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

二、健全机构、有序工作。

成立技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夏生荣,副组长为高攀、刘杰,组员有周煜、张辉明、唐诗明、姚利民、杜勇、邓芳梅、舒小平、徐平、段永华。夏生荣同志负责统筹,高攀同志负责教导,刘杰同志负责常规管理,夏生荣同志负责招生和就业安置。下设办公室,由周煜负责,徐平、段永华协助,负责通联、档案整理和办证等工作。

三、市场导向、设置专业。

根据市场需要,三年制学历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现状将开办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三个专业,三个月短期技能培我校将开展钳工、焊工、电工等三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六个月期技能培训我校将开展车工、数控、汽修等六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

四、宣传发动。

县民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印发报读指南、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开通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求,踊跃报名参训。

五、报名招生程序。

1、预测参训人数。

县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预测每年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等情况,通知培训单位(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组织报名入学。

退役士兵在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提出参加技能教育培训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教育培训形式和专业。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退役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

六、入学管理。

1、学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入学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建立规章制度。县民政局可指派优秀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加强参训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退役士兵持培训推荐函、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三年制学历培训原则上退役士兵学员不集中单独开班,根据学员选学工种,由培训学校根据本校各班次开班情况具体安排学员入学;三个月短训单独编班,并建立考勤制度。在开学后的10天内,将退役士兵学员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并提出预拨经费的申请。

七、教学管理。

1.教学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应在校本部(含校区)举办,不得将培训班设在教学点。要针对退役士兵特点,参照部颁劳动预备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科学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好教师,保证实习工位和设备。

2.教务管理。学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在培训班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张贴公告。在开班第一堂课向学员宣讲职业培训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日签到制度,考勤签到表要汇总存档备查。

3.鉴定考试。退役士兵完成培训后,学校及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即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中专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三年制学历教育学员毕业后发放中专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学员参加初、中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其在校期间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合格,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发给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

八、学员管理。

1.日常管理。学校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职人员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员日常管理,原则上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特殊性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2.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士兵到学员的角色转变。要积极开展学纪学风教育,安排好退役士兵学员的党团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退役士兵学员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优秀人才。

3.严格奖惩制度。学校对退役士兵学员秉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承训学校应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报告民政部局、人社部局。

九、就业服务。

一方面,培训结束后尽快为学员办好结业证和技能等级证,建好培训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教案、学员个人档案、就业合同、结业试卷等),做到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进行一年以上的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后,邀请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领导在我校召开培训工作总结会,通报就业情况,表彰先进个人,总结办学成果,为今后培训提供经验。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国家稳定的坚强后盾,要保障我国军队的战斗力,保证进入军队和退出军队顺畅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安置难这一突出问题,必须充分发扬开拓创新精神,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客观实际,调整政府的角色,把制度创新作为解决安置难的根本途径。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xx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四条退役士兵安置坚持城乡一体、多元安置、统筹兼顾、体现优待的原则。

退役士兵安置实行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防动员以及双拥考核评比目标体系,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八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九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接收与移交。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当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制定的退役士兵年度移交计划进行接收。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伍时户口所在地。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并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第十三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医疗、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中级以上士官,跨县(市、区)易地安置的,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部队行政。

介绍信。

到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跨设区的市易地安置的初级士官和服现役满十二年以上的退役士官,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出具接收安置通知书。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六条退役士兵档案由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给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档案的接收、保管、查阅和转递工作,并建立退役士兵基础信息数据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给退役士兵接收单位管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给相应的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完毕且退役士兵报到后,为退役士兵开具落户介绍信;退役士兵持落户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

第十九条士兵被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离队时不予办理退役手续,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享受退役士兵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三章自主就业。

第二十一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一)不符合安排工作或者退休、供养条件的;。

(二)符合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信息网络平台,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

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给自主就业证书。

第四章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十二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第三十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分级负责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工作安排,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一条省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拟订,由省人民政府下达。设区的市、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具体计划,由本级人民政府下达。

第三十二条承担安置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计划,及时接收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得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提供不少于招收聘用人员数量百分之五的工作岗位用于安置退役士兵。

第三十三条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实行文化考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安排退役士兵选岗就业。

退役士兵档案考核分值权重不得低于考试考核总分值的百分之六十。

第三十四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六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年度内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一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六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七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三十八条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第三十九条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一)不按照规定时间到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报到且超过三十日的;。

(四)办理安排工作手续后,未按规定期限到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单位报到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第五章退休与供养。

第四十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五十五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三十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退休士官安置计划,集中核查退休士官档案资料、审定安置去向等,制订全省退休士官接收安置计划,下达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

安置计划,制订本级退休士官接收安置计划,下达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手续。

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接收安置通知书后,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接收退休士官,并负责做好对其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第四十三条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集中供养:

(一)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进行医疗处置的;。

(二)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供养的;。

(三)独身生活,不便于分散供养的。

在实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前,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的部队、残疾退役士兵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协商签订残疾退役士兵供养协议,并报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签发接收安置残疾退役士兵通知书。

决。购(建)房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四条符合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计划交接,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教育培训。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跨区域调整和统筹安排,组织退役士兵参加省内易地教育培训。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可以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师资力量、实训设施、教学质量、就业渠道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定点机构。

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报名参加培训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参加次年的短期技能培训。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目标考核体系和教育培训机构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对未完成规定教育培训任务和要求的定点教育培训机构,取消其承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格。

第四十九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院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第七章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五十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待安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作年限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同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配合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第五十二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五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为退役士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未履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职责或者未落实退役士兵扶持政策措施的;。

(六)其他违反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十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安置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非因残疾退役士兵本人原因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五十六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其相关安置待遇:

(一)伪造或者非法获取有关文件、证明材料骗取安置待遇的;。

(二)在政府安排工作的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三)采取其他违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或者在安置工作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1989年1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鲁政发〔1989〕5号)同时废止。

分送:省委书记、副书记、,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特邀咨询。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门,省人大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xx年退役士兵技能。

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组织。

成立建湖中专“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设专门办公地点和教室。

1、领导小组。

组长:王端详。

副组长:朱长安。

成员:林哮虎商德刚。

主任:林哮虎。

副主任:商德刚。

成员:钟智赵正萍查文秀。

二、培训类别。

汽车装潢与维修(六个月)、培训分理论课程、实践实训两部分。培训结束后,参训者根据所选报的培训专业,可取得“双证书”,即培训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三、开学计划。

1、开学事宜:

报到时间:20xx年2月27日。已预计报30人,全部男性。

报到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

开学典礼:20xx年3月6日。

上课安排:20xx年2月28日(以课表安排为准)。

四、培训费用。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民政厅《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盐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等由政府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五、培训管理。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由学校招就处与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牵头管理,负责与民政部门保持业务联系,按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的新模式,引导参训学员尽快适应就业形势,尽最大努力做好就业推荐;学院汽车教研组系、具体拟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和实训方案,选聘高职称、双师素质的教师任课与教学指导,做好教学的过程管理与记载,组织开展参训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配合做好培训检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处要对培训专款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科学计算教育培训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实际考勤情况按月给参训学员发放生活补贴或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经考试(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后,一次性发放;总务处要做好住宿条件的合理安排,不断改进伙食质量。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要抓好培训教学、培训管理工作。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职业培训科要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保持畅通联系,并将拟制的培训期间“培训课程安排表”、“安全管理规定”、“班主任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办法”、“实践性环节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等材料报相关部门存查。

3、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任课教师都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防范与教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由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全方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后勤服务工作是保证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以奉献、敬业、高效、及时的服务观念和意识,各方面为参训学员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为促进汉中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5、积极促进参训的退役士兵走向就业岗位。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为深化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确保我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提高城镇户籍退役士兵技能水平,增强其择业竞争力,经与县民政局商定,现制定《20xx年武胜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实施原则。

(一)重要意义。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对解决当前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促进退役士兵实现稳定就业,更好地为川渝经济建设服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做到退役士兵满意、用人单位满意、部队满意,推进武胜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合理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

2、坚持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自愿参加。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年制学历教育、三个月短期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短期技能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

二、健全机构、有序工作。

成立技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夏生荣,副组长为高攀、刘杰,组员有周煜、张辉明、唐诗明、姚利民、杜勇、邓芳梅、舒小平、徐平、段永华。夏生荣同志负责统筹,高攀同志负责教导,刘杰同志负责常规管理,夏生荣同志负责招生和就业安置。下设办公室,由周煜负责,徐平、段永华协助,负责通联、档案整理和办证等工作。

三、市场导向、设置专业。

根据市场需要,三年制学历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现状将开办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三个专业,三个月短期技能培我校将开展钳工、焊工、电工等三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六个月期技能培训我校将开展车工、数控、汽修等六个专业的技能培训班。

四、宣传发动。

县民政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退役士兵及其家庭发送公开信、印发报读指南、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宣讲解读有关政策;开通名咨询电话、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爱,了解参训程序,明确参训要求,踊跃报名参训。

五、报名招生程序。

1、预测参训人数。

县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预测每年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人数等情况,通知培训单位(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组织报名入学。

退役士兵在11月底前,向县民政局提出参加技能教育培训报名申请,在招生计划内自主选择教育培训形式和专业。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退役证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申请表》。

六、入学管理。

1、学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入学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建立。

规章制度。

县民政局可指派优秀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加强参训退役士兵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退役士兵持培训推荐函、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三年制学历培训原则上退役士兵学员不集中单独开班,根据学员选学工种,由培训学校根据本校各班次开班情况具体安排学员入学;三个月短训单独编班,并建立考勤制度。在开学后的10天内,将退役士兵学员花名册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备案,并提出预拨经费的申请。

七、教学管理。

1.教学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应在校本部(含校区)举办,不得将培训班设在教学点。要针对退役士兵特点,参照部颁劳动预备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科学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好教师,保证实习工位和设备。

2.教务管理。学校将教学计划、课程表、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在培训班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张贴公告。在开班第一堂课向学员宣讲职业培训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日签到制度,考勤签到表要汇总存档备查。

3.鉴定考试。退役士兵完成培训后,学校及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即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中专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三年制学历教育学员毕业后发放中专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学员参加初、中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其在校期间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合格,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发给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

八、学员管理。

1.日常管理。学校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职人员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员日常管理,原则上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特殊性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2.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从士兵到学员的角色转变。要积极开展学纪学风教育,安排好退役士兵学员的党团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退役士兵学员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优秀人才。

3.严格奖惩制度。学校对退役士兵学员秉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承训学校应进行严肃耐心的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报告民政部局、人社部局。

九、就业服务。

一方面,培训结束后尽快为学员办好结业证和技能等级证,建好培训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教案、学员个人档案、就业合同、结业试卷等),做到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进行一年以上的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后,邀请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领导在我校召开。

培训工作总结。

会,通报就业情况,表彰先进个人,总结办学成果,为今后培训提供经验。

根据市民政局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xx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根据培训总体要求,我校成立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元林。

组员:王怀明汤小明雷江凤胡摇泉贺斌。

授课老师:王娅、胡志军、黄习文、张建村、付连珍、马良斌、任辉、

宋汉明。

2.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办公室:

主任:王怀明。

工作人员:汤小明雷江凤。

3.具体分工。

(1)明确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度。

(2)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接待工作、对外协调、推荐就业。

(3)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员面授课程安排,安排优秀专业教师上好每节课。

(4)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学员食宿,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员意见。

(5)实训处安排好学员实训工作,安排优秀专业教师对学员进行系统性的技能培训。

三﹑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制定目标如下:

1.做好学员宣传工作,把培训精神宣传到每位退役士兵家庭,争取实现100%报到率。

2.做出“亮点”,取百家之长、补己之短。力争在新一年的培训工作中,利用我校比较完备的教学资源,让学员掌握过硬的技术技能。

3.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单位,让每位参训学员就业有保障,用人单位、学员满意率达双百。

4.开展自主创业宣传培训,让更多的学员参与自主创业。

四﹑宣传发动。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驻点市民政局,确保每位退役士兵及时了解培训精神,安排现场报名手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办公室与市民政局、武部保持密切联系,摸清学员情况,逐个登记注册,同时编制好宣传手册。

3.做好电话、家访工作,确保学员报到率。

五﹑培训时间。

1.合理编办强化班主任管理。

安排责任性强、有工作能力的胡摇泉同志担任专职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班会,强化学员集体观念,及时了解学员思想动态,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及班级日志和学员考勤。

2.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退役士兵特点,制定学习、实习、后勤等各项规章制度,让每位学员熟悉制度,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开展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意识。

积极开展退役士兵文体活动,让学员们拥有丰富多姿的培训生活,以讲座、班会课等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七﹑教学管理。

1.根据退役士兵特点,认真编制教学计划,并做好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

2.上课老师要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八﹑后勤保障。

校总务处认真做好学员食宿管理工作,安排专门的退役士兵宿舍区,食堂伙食让每位退役士兵都满意,班主任要按时检查宿舍安全及卫生情况,督促学员搞好内务。

九﹑就业安置。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业工作,确实提高就业率、满意率:

1.招生就业处要根据专业特点,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千方百计寻求技术含量高、工资福利高、企业品味高的“三高企业”,尽量做到“订单式”培养。

2.积极开展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鼓励引导学员自主创业。

3.做好学员就业意向登记征求意见,确保退役士兵满意就业。

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讲话完整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应该说、都已经讲的很全面、很具体了。结合实际,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2019年退伍士兵安置任务完成圆满。

去年的退伍士兵安置工作我们做的总体不错,刚才我在典型发言当中也已经向全省做了汇报。去年的工作总体上来说可以用4句话16个字概括,那就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程序规范、多方满意”。

一是领导重视。各级、各部门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对退役士兵安置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累计拨付多万元,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协作,形成了安置工作合力。政府目标办把退役士兵安置列入县(市)、区目标考核;政府督查室加大了对退役士兵安置的督查力度;民政、编办、人社等部门合理编制安置计划;财政部门保证了安置经费的足额到位;教育部门积极整合培训资源,搭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平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维护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廉洁高效。

三是程序规范。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对象、原则、程序、责任、奖惩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在安置过程中,各个方面严格按程序宣传、按程序培训、按程序安置、按程序公开,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全面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是多方满意。由于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措施得力,去年的安置工作,达到了军队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退役士兵和家庭满意的效果。

目前,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重点安置对象的岗位落实还有许多现实困难;二是部分单位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设置障碍,推诿扯皮,拖延安排上岗的现象;三是少数安置对象的工资、福利待遇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存在隐性失业的问题;四是个别单位还存在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只接收本系统的子弟,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解决。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建设的稳固,关系到军政军民的团结,更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2020年是深入推进退役安置方式转变之年,义务兵退役安置方式由政府指令性安置为主转变为政府扶持就业为主,能不能顺利实现这个重大转变,将极大地考验我们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提高落实政策的自觉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已经实施两年多了。期间,国务院、***军委相继下发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资助等一系列文件,民政部也组织编印了安置政策释义和安置政策100问,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刚才就4条政策专门做了明确解读。但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群众,包括退役士兵本人和家属,对这些政策的理解也不是很清楚,政策的社会普及率还比较低。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这几年,我们采取了进村入户向退役士兵及其家长发放公开信和政策宣传册等形式,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要继续坚持这个有效做法。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切实把安置政策宣传好。只有政策宣传到位了,群众理解了,才能有利于政策的落实,才能有利于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才能实现群众看得见的公平,进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扎实做好教育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实现退役士兵就业的基本途径。我们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为退役士兵培训创造条件。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原则,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充分利用我们院校多、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健全规章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借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接受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一定要确保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士兵能够免费参加教育培训。要把促进稳定就业作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建立健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目标考核体系,增强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要鼓励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和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创业培训,扶持退役士兵创业。教育部门要落实退役士兵高考加分和大学生士兵复学优待等优惠政策,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学深造的机会。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培训补贴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关爱,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市县两级政府和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政策用实用好,决不能摆形式搞应付。要按照“士兵点菜,政府买单”的要求,不能硬性规定退役士兵学什么不学什么,县里组织不了的培训科目,可以申请来市里培训。目前,个别县(市)不按培训的要求和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限,随意设定培训科目,任意缩短培训时间,这既不严肃,也不负责,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要大力扶持自主就业,提高退役士兵创业积极性。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现退役士兵就业安置转型的关键之举。市、县两级要不断研究和完善扶持创业的具体政策,最大限度地让利于退役士兵。鼓励有创业要求、具备创业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者领办项目,要按照优惠政策,依法扣减营业税、城建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今年3月份,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了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引起了很大反响,应该说效果很好,省、市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我们要好好总结经验,继续坚持这些好的办法措施、提供好的平台。

三、明确责任,确保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带着感情抓安置,带着责任抓安置,带着良心抓安置,尽最大努力将退役士兵安置好,实现今年的安置目标。

一要提高认识。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建设息息相关,关系到现役士兵能否安心服役,关系到军队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军政军民的团结。刚才省军区郝高潮副司令员介绍安置形势时也讲到,目前人民军队面临多样化的任务,而且任务越来越重,把这些为国防建设作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安置好,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国家担当。要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政“一把手”的成绩评价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落实、组织上强力支持、经费上足额保障,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完成好退役安置这项政治任务。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有空缺时,要首先用于接收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编办、人社等部门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要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择优招录。刚才,讲了这是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一项明确政策。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切实保障安置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到位。

三要跟踪问效。省政府下发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对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领导要取消各种评先资格,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的要取消文明单位称号。我市总工会在审核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资格时,就把所在单位是否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作为一项硬指标,这点就非常好。请问一个连国防义务都不愿意承担的单位或个人,怎么能够起到引领带头作用?同时,我们也要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消极懈怠的,完不成任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同志们,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全方位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稳定大局、服务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以实际行动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促进幸福经济区强市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在多年来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认真负责地解释和说明。如某街道拆迁户两年两次搬迁,安置无着落,其反映强烈。据了解,该安置地已在规划建设中,政府巳按时足额发放了过渡费,这是政府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一项政策规定,通过政策宣传,这些拆迁户很快消除了怨愤。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及时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就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都可得到预防和解决。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由于当前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拆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且工作量大,为了追求工作效率,政府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实行大兵团作战,这往往是要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也成为产生安置拆迁纠纷的原因之一。为此建议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保稳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主管部门对土地征用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依据以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期限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告;对拆迁补偿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拆迁数量、补偿依据、补偿费数额、被安置农业人员数量、农业人员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具体实施的步骤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迁地群众的监督,防止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别是安置对象和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到人到户的,更要十分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成立核查组,掌握统一补偿标准,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区安置拆迁补偿依据主要是《**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但该条例原则性强,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困难,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较多。在我国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拆迁补偿工作,使安置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置拆迁补偿办法》已经迫在眉睫。根据宪法精神和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二)服义务兵役(含超期服役的)的现役军人应参与安置分配;未随军迁出、其户口在拆迁地的军人家属(包括其配偶和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三)拆迁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其户口虽已迁出,但未分配安排正式工作的,凭在读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六)拆迁地已出嫁妇女,离婚后因生活无着落而回迁的人员(含已回村落户、法定抚养的小孩,)和婚嫁到拆迁地妇女而离婚后其户口仍在拆迁地的人员(含再婚随迁、法定抚养的小孩),应当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婚嫁农村的出嫁女,其户口未迁出的人员,只能一次性享受一方安置补偿,已在男方参与安置补偿的人员,不参与本地安置补偿分配;未参与男方所在地安置的人员,应当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安置补偿分配。如户口回迁或者未迁出的上述人员与村组另有书面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男到女方落户的可参照执行。

(七)婚嫁城镇、未随迁的拆迁地半边户及其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分配;但一方已享有国家福利分房的,可不考虑宅基地和住房的政策性优待。

(八)原籍在拆迁地,因生活所迫或历史上的政治原因被迫外迁,后其户口又回迁原籍,并分有责任田土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外地回迁户与村组另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九)返乡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配偶系再婚的农村户口,经村组集体研究和村民会议通过,准许其迁入的,应当给予安置补偿,但与村组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未处罚到位的计划外生育子女,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安置补偿有关政策性优待,按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十二)欠有国家税费、集体公益事业折价款以及其他集体欠款的人员,其安置补偿可以折扣欠款后按实发放。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年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

一、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排工作的,要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愿意选择自谋职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无法按时到岗,每个月有80%的补助。

二、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

介绍信。

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可选公益岗。

三、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的,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

企业破产,优先清偿退役士兵工资。

四、对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1.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

劳动合同。

的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由企业依法为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落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要求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等单位情况好转后上岗,待岗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

2.对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拖欠工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予以清偿。本人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安排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3.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个人提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退役士兵参保,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五、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对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协调企业和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缴纳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安置到企业后又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督促其按规定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参保前军队退役士兵发生的医疗费由企业负责解决,企业解决确有困难及本人和家属无力支付的,应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或通过临时救助等办法予以解决。

对关闭破产企业的退役士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解决其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退役士兵按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鼓励民企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六、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xx年之前退役的,按20xx年的标准发放;20xx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要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七、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工程,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帮助其脱贫。

住房有困难,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

八、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

结业托底,要开发专项公益性岗位。

九、对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各级政府要大力开辟就业渠道,积极扶持其就业。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尽最大努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作为退役士兵就业的托底措施。开发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可以延长政府补贴时限。

十、对退役士兵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省教育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在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安排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选择优势学科专业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录取;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完善服役期间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元渠道。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所需资金将建台账,省级财政补助。

十一、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区别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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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根据市民政局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xx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根据培训总体要求,我校成立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元林。

组员:王怀明汤小明雷江凤胡摇泉贺斌。

授课老师:王娅、胡志军、黄习文、张建村、付连珍、马良斌、任辉、

宋汉明。

2.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办公室:

主任:王怀明。

工作人员:汤小明雷江凤。

3.具体分工。

(1)明确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度。

(2)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接待工作、对外协调、推荐就业。

(3)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员面授课程安排,安排优秀专业教师上好每节课。

(4)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学员食宿,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员意见。

(5)实训处安排好学员实训工作,安排优秀专业教师对学员进行系统性的技能培训。

三﹑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制定目标如下:

1.做好学员宣传工作,把培训精神宣传到每位退役士兵家庭,争取实现100%报到率。

2.做出“亮点”,取百家之长、补己之短。力争在新一年的培训工作中,利用我校比较完备的教学资源,让学员掌握过硬的技术技能。

3.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单位,让每位参训学员就业有保障,用人单位、学员满意率达双百。

4.开展自主创业宣传培训,让更多的学员参与自主创业。

四﹑宣传发动。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驻点市民政局,确保每位退役士兵及时了解培训精神,安排现场报名手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办公室与市民政局、武部保持密切联系,摸清学员情况,逐个登记注册,同时编制好宣传手册。

3.做好电话、家访工作,确保学员报到率。

五﹑培训时间。

1.合理编办强化班主任管理。

安排责任性强、有工作能力的胡摇泉同志担任专职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班会,强化学员集体观念,及时了解学员思想动态,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及班级日志和学员考勤。

2.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退役士兵特点,制定学习、实习、后勤等各项规章制度,让每位学员熟悉制度,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开展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意识。

积极开展退役士兵文体活动,让学员们拥有丰富多姿的培训生活,以讲座、班会课等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七﹑教学管理。

1.根据退役士兵特点,认真编制教学计划,并做好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

2.上课老师要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八﹑后勤保障。

校总务处认真做好学员食宿管理工作,安排专门的退役士兵宿舍区,食堂伙食让每位退役士兵都满意,班主任要按时检查宿舍安全及卫生情况,督促学员搞好内务。

九﹑就业安置。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业工作,确实提高就业率、满意率:

1.招生就业处要根据专业特点,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千方百计寻求技术含量高、工资福利高、企业品味高的“三高企业”,尽量做到“订单式”培养。

2.积极开展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鼓励引导学员自主创业。

3.做好学员就业意向登记征求意见,确保退役士兵满意就业。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部门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xx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组织。

成立建湖中专“退役士兵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设专门办公地点和教室。

1、领导小组。

组长:王端详。

副组长:朱长安。

成员:林哮虎商德刚。

主任:林哮虎。

副主任:商德刚。

成员:钟智赵正萍查文秀。

二、培训类别。

汽车装潢与维修(六个月)、培训分理论课程、实践实训两部分。培训结束后,参训者根据所选报的培训专业,可取得“双证书”,即培训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三、开学计划。

1、开学事宜:

报到时间:20xx年2月27日。已预计报30人,全部男性。

报到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

开学典礼:20xx年3月6日。

上课安排:20xx年2月28日(以课表安排为准)。

四、培训费用。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民政厅《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盐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等由政府财政部门全额负担。

五、培训管理。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由学校招就处与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办公室牵头管理,负责与民政部门保持业务联系,按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的新模式,引导参训学员尽快适应就业形势,尽最大努力做好就业推荐;学院汽车教研组系、具体拟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和实训方案,选聘高职称、双师素质的教师任课与教学指导,做好教学的过程管理与记载,组织开展参训学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配合做好培训检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处要对培训专款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科学计算教育培训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实际考勤情况按月给参训学员发放生活补贴或待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经考试(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后,一次性发放;总务处要做好住宿条件的合理安排,不断改进伙食质量。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要抓好培训教学、培训管理工作。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职业培训科要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保持畅通联系,并将拟制的培训期间“培训课程安排表”、“安全管理规定”、“班主任管理规定”、“培训管理办法”、“实践性环节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等材料报相关部门存查。

3、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任课教师都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防范与教育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由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全方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后勤服务工作是保证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以奉献、敬业、高效、及时的服务观念和意识,各方面为参训学员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为促进汉中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5、积极促进参训的退役士兵走向就业岗位。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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