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读书的心得感悟笔记(汇总21篇)

多读书的心得感悟笔记(汇总21篇)

ID:8812693

时间:2024-01-09 21:10:28

上传者:QJ墨客

读书心得是通过阅读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和自身感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在以下的读书心得范文中,可以发现不同作者的独到见解和思考方式。

彼得·潘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我喜欢《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讲了一个美丽又神奇的故事。

一天夜里,彼得潘来到温迪的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在空中飞行,还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之后发生了一系列惊险而又有趣的事情。他们先后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等,一次又一次的经历让坐在书桌前的我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欢上了彼得潘这位“新朋友”。

最开始,我看到了彼得潘是个粗心的人。

他第一次到温迪家竟然把自己的影子忘在了温迪家,彼得潘又得回来取,回来找不到,原来他的影子被娜娜这个保姆卷了起来,放在抽屉保存起来。彼得潘打开抽屉拿出影子后,又把可爱的仙女丁可儿关在抽屉。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彼得·潘和他的影子竟然没有连接在一起,这真是一个大问题。后来还是温迪拿来针线,帮他把影子缝在他的身上。看到这里,我真是笑得牙都快掉了,多粗心的彼得潘。

彼得潘并非只有粗心这个特点,他还很聪明机智、正义感十足的人。

詹姆斯胡克是一个作恶多端、狠毒邪恶的人,彼得潘在一次打斗中砍掉了他的右胳膊,他就装了一个铁钩代替手臂来杀人。胡克不断挑衅,力求寻找除掉彼得潘。在一次彼得·潘从胡克手中救出虎莲公主时,就在狂欢夜,胡克突然袭击把孩子们和温迪都抓住了,彼得潘从丁可儿那得知后,不顾自己的安危,要去救出他们,在危难之际,单刀赴会的彼得潘想到了胡克害怕鳄鱼身上闹钟发出的声音,于是装扮成之,在海盗船的船舱中假扮成怪物把海盗成员一一解决,到最后还利用胡克害怕“自己的血”把胡克送到了鳄鱼的口中成美餐。

看到这,我由衷地感觉到,不管面对的是怎样的困难,我们都要像彼得潘一样平静地思考、乐观的心态,一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彼得·潘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彼得潘》。我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书的大体意思是这样的:达林夫妇有三个孩子,老大是善良的文蒂,之后是约翰、迈克尔。他们的到来给这个家带来了许多欢笑。主人公是不想长大的小飞侠彼得潘。有一天晚上,文蒂幸运的遇到了彼得潘,彼得说他住的“永无岛”是一个既趣味又刺激的地方,最终,在彼得的诱惑下,她和她的弟弟们学会了飞,跟着彼得飞去了永无岛。这使达林太太很悲痛,她一向把窗户开着,期待着孩子们有一天能飞回来。

以前,他们的影子自动就能够粘上,可是此刻怎样粘不上去了,彼得潘就哭了。这时,温迪起来帮彼得潘缝上了影子。彼得潘还教他们学会了飞行。这时彼得潘才想起丁卡·贝儿被关在抽屉里,于是,急忙把抽屉打开。丁卡·贝儿很是生气。最终他们还到了“永无岛”上,那里有:野兽、红人和海盗。海盗的头目可坏了,他叫胡克。彼得潘十分有争议感,他勇敢地和胡克做斗争,激战中彼得潘将胡克的右臂砍断了。

看了书,我异常喜欢主人公彼得,因为他是那么勇敢,自从彼得把文蒂带到永无岛之后,他总是忠实地守护文蒂。彼得还打败了永无岛上最邪恶的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彼得很聪明,他明白胡克最害怕那只吃过他胳膊的鳄鱼,所以,他在向胡克进攻时,装出被那条鳄鱼吞下的钟表的声音,把胡克下了个半死。

彼得唯一一个愿望就是不想长大,(想对教师说的心里话)他想永远做一个小孩儿,永远天真,永远欢乐。到之后,文蒂和她的兄弟们恋恋不舍地飞回了家。又过了许多年,文蒂都已经成大人了,彼得来看望她,文蒂发现,小飞侠彼得还是没有长大!

我和彼得一样,不想长大,只想拥有欢乐、幸福、天真,和那颗童心。

《三体》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这次三体(全集)是我利用上班期间的休息碎片时间完成的。刚开始写了一些阅读过程中触动的想法,也获得了不少赞和评论。可是,越往后看,越发现自己被作者对于宇宙规律、人性、责任、爱情等的诠释而抛到宇宙之间,失去了重力的作用下,大脑因一度缺氧所能想象到的,试图留下阅读痕迹的笔记,始终无从写起。震撼之余,感慨那种天马行空般的想象,更惊叹于有逻辑的而又空渺的真实感。

小说中从汪淼,到叶文洁、章北海、罗辑、程心、云天明、大史等人,每一个人都承担了各自的责任,但每一个人都是主角但又都不是。当单个个体面对人类,??,太阳系,银河系,三体文明及浩渺宇宙的时候,显得格外脆弱和渺小。由于责任所展现出来的人性光辉却在黑暗宇宙中璀璨夺目。那些人性的自私和贪婪就如黑幕一般,阻挡了文明之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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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猎人笔记读书心得感悟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___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介绍。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猎人笔记读书笔记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狼图腾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有人说,这是一本任谁读完了都会想写点什么的书。在这本书还是畅销书的年代,怀着农业社会的偏见,并没有阅读的欲望。在读藏地密码时,虽然也有很多关于狼群智慧的描写,但总觉得那本小说夸大虚幻的成分过多。

自从那年看国家地理的内蒙古特刊,却震撼于草原人的游牧逻辑。追逐水草而居的春、夏、秋、冬牧场,安排的那么合理。而农业文明愚蠢的定牧定居,又是令草场沙化、退化的罪魁祸首,确还是由了人祸。自然规律是违背不得的吧。儿时记忆里飞沙走石的沙尘暴,因此而成。再后来自以为是的西北防护林减弱了沙尘暴却带来了霾。细细追寻,还是狭隘的农耕文明作茧自缚了。

记得还看过一篇关于“努图克沁”老牧民的文章,“努图克沁”是传统游牧民族的掌舵人的称谓。毕力格老人就是“努图克沁”吧,那么智慧那么仁慈的老人,他是额仑草原上最后天葬的老人,是他的幸也是草原人的不幸。

那年去看电影,纯粹是冲着让·雅克·阿诺去的。现在回想起来,电影远没有把小说的精神表现出来。小狼被放走本就违背了狼图腾的信仰。

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冲撞也是顺从的劣根性和狼性的对抗。草原就是一个大循环,腾格里就是自然规律。草养活了牛、羊、马、人和食草动物,狼也在控制着他们的数量。违背自然规律的牧场农业,中原文明支配下愚昧的灭狼行动,破坏了薄弱的土壤,打破了动物的平衡。狼没了,黄羊、草原鼠、獭子就多了,草退化了,连大气循环也变了。我们梦想中的风吹草低景象,蓝蓝的天上白云飘,弯弯流长的河曲,也已不是从前的样子。

心中的那个草原梦不知实现的那一天会是个什么样。也许真的要把丝绸之路继续看完了,好想对为什么总是所谓的野蛮民族出现,击败所谓的文明社会有进一步了解。

读书的时候也时常想起孩子。本来就是绵羊一样的性子,又在浓烈的小农意识教育与过度保护下长大,不知将来会长成什么样。绵羊在被狼吃的时候是吓得不敢发声的,多么悲哀。没有自由,没有野性。反而是草原狼,在自然、人、动物的残酷竞争下,优胜劣汰,勇敢、聪明、倔强。有感于家庭关于教育的矛盾就如牧民与农民间是否该灭狼的矛盾一样,无法说服对方,又为彼此惋惜。貌似在短时间内一方取得了胜利,但长远的影响却无法想象。

轻松点吧,为了草原做点贡献,少吃些内蒙古的牛羊肉也好。是不是以后也应该每个月吃一周素啊。

乔乔:80后辣妈一枚,细心温柔,热爱读书,喜欢思考,有轻度强迫行为,房间要收拾整齐才能睡着,每一份笔记都要非常及时工整的完成。现为贝壳编程公众号特约撰稿人。乔家小正太安静美男子一枚,兴趣广泛,乃少儿编程的忠实粉丝。

《面纱》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故事发生在香港殖民地期间,由女主人公的出轨疑似被发现开始。女主人公凯蒂觉得自己是不自由的,因为她与她不爱的人(瓦尔特)生活在一起,而面对自己的所爱(唐生)却只能在重重束缚中获得短暂的苟且。凯蒂与瓦尔特的结合似乎从最开始就是个错误。

故事转而介绍凯蒂错误婚姻的成因。凯蒂的妈妈是个虚荣、吝啬而又热情、执着的女人,她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追求不到的浮华和地位。她曾将自己的希望倾注在凯蒂的爸爸身上,而又在失望后将全部的赌注压在了凯蒂的婚姻上。凯蒂由此被训练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充满魅力的交际花,然而阶层的差距始终无法让凯蒂获得妈妈想象中的婚姻。随着25岁的到来,以及凯蒂的妹妹嫁给了准男爵之后,凯蒂的权贵婚姻之梦破碎了。凯蒂接受了瓦尔特(细菌学家,医学博士)的求爱,这个她根本不了解,对她来说也毫无吸引力的男人。仅仅因为赌气她就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瓦尔特。

瓦尔特是害羞而自制的,这些在凯蒂看起来木讷无趣。瓦尔特的智慧被视为一种对他人的讥讽嘲笑。瓦尔特对她的爱和呵护也是令人乏味和疏远的。瓦尔特的一切都是一种负担,是自由的束缚,是令人讨厌的。曾以为的痛苦的人生在唐生出现后有了转机。如同救命稻草般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发生了,凯蒂认为自己爱上了风趣、聪明、有魅力的香港布政司助理唐生。

瓦尔特发现凯蒂的出轨,对凯蒂来说无不是一种解脱。她终于可以追求她以为的自由和爱,她希望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瓦尔特试探凯蒂是否愿意跟他去湄潭府(瘟疫地)进行疾病研究和疾控。置身险境、这无疑是一场送死。显而易见的,凯蒂拒绝了,也同时再次拒绝了瓦尔特的心。她甚至不在意瓦尔特的独自前往,她不能离开香港、不能离开唐生更无法抗拒自由的诱惑。此时的瓦尔特第一次揭开他的面纱直面他的婚姻的真相。他终于敢于承认这场婚姻分明是对他的施舍。他百般努力的维系着这脆弱的婚姻,他努力地改变自己去迎合自己的爱人。然而,即使是一秒钟,他都没奢求过也无法奢求同等的爱。他始终是卑微的。

瓦尔特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和理智。“如果唐生能离婚并且在一周内娶你那么我就同意跟你离婚,或者你陪我去湄潭府”。撕开面纱的瓦尔特内心的恨在发酵,他想要报复,他也只是个普通的人、普通的丈夫而已,恨甚至让他筹谋将他挚爱的人推向深渊。

同样揭开面纱的还有唐生。果然,正如瓦尔特的预料,唐生不愿意以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为代价,更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他拒绝了凯蒂,他也无所谓凯蒂是否即将赴险。唐生的自私、懦弱、虚伪和卑劣在这一刻显露无遗。

人性的恶在此时似乎已经全盘托出。西方哲人绝大多数都是推崇人性本恶的,人偷吃禁果,生来赎罪。人的罪让人痛苦。但是这个世界还有爱。人要带着爱的去生活。但不代表爱就一定是原谅。不代表爱就只能是纯净和无私的。爱是立体的、复杂的,爱是白色也是黑色,正如人性。人性是丰满多面的。人本身的善与恶就像是彼此依靠扶持而站立的两块木板,少了其中任一,人性的假设都会崩塌。

湄潭府之行恰恰不是人性罪恶深渊的开始,凯莉的灵魂成长真切的发生在了这里。她开始意识到了唐生的真相,他不值得她的爱;开始意识到瓦尔特的优点,他善良温柔内敛智慧,他善待每一个人包括瘟疫病人。湄潭府的修女们的率真和豁达以及对生命和神的事业的理解让她醒悟,她开始想要奉献自己,她想去做些改变,她想去揭开面纱,直面自己的真实。她想去寻找灵魂深处的安宁。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完美的结局预想进行下去。凯莉始终没有爱上瓦尔特,瓦尔特也没有选择原谅。就像即使凯莉的缺点这样昭然若揭而瓦尔特依然深爱一样,即使凯莉知道瓦尔特的好,她依然可以选择不爱。爱不因一个人的恶而消失,也不因一个人的善而产生。爱是人性中本能的存在。

爱是世间一切的道。所以,毛姆把他对于道的理解借着角色的嘴表达出来。

瓦尔特死了。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一同离开人世。而压垮他的最后稻草是因为凯莉的怀孕,这本是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他、他们本以为可以获得重生。然而即使到了最需要保护的关头,即使知道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那么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生活又会一如往昔,凯莉也决心直面自己的内心,她决心寻找真正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她不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

瓦尔特死前留下了谜语一般的话,“死的却是狗”出自《挽歌》说的是一个大善人救了一只狗,但是被狗咬伤,人们以为死的会是善人,最后死的却是狗。人性的善与恶的课题再一次在这里得以引申。瓦尔特曾以为他才是善人,他是受害的、他忠贞的爱着不堪的凯莉,然而当他带着恨来到湄潭府、他鄙视自己的爱的时候他就已不是真正的善人。在生命的弥留,凯莉希望他能放下恨,带着爱的离开,希望他能原谅,她不再想着自己而是全然为瓦尔特考虑。似乎在这时,真正的善人变成了凯莉,而瓦尔特才是折磨凯莉,带给凯莉束缚和伤害的狗。在爱里挣扎的狗,最终被可怜的爱摧毁。

凯莉返回香港后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唐生了,她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会曾爱过。同时,瓦尔特的死让她感到了释放和解脱。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原来是这么冷酷的、距离的。她真的从未爱过瓦尔特。现在她终于自由了,她是她自己了。她想要珍惜所爱,过她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过去结束了。

在故事背后,在面纱之后,爱的本质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呢。我仿佛感受到了凯莉和瓦尔特的情绪而如鲠在喉。瓦尔特的爱是如此的卑微,这场婚姻束缚的其实不仅仅是凯莉。瓦尔特被爱和道德束缚的无处逃生,他的死也是一种对爱的嘶吼,深情人总被情伤。一条狗心碎而死,一个伪善之人却觉醒了。

作者:棉花姐姐。

《飘》读书笔记心得与感悟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你面临挫折时,是否能真正的勇敢面对,坚定地说一切都不是事?《飘》的女主公斯佳丽有着美丽的面孔,甜美的声音,婀娜的身姿。她容颜倾城,可真正让人倾服的是她的勇气和信念。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这是俄国诗人普希金的希望。原本万事无忧的斯嘉丽,遭遇种种变故。财富泯灭,故亲离世,至爱磨灭,而她仍旧满怀希望,计划着未来。

我的未来只有我做主。不管是雨有多大,风有多强,雷有多响,我们也要镇定自若,坚信明天的到来,怀着憧憬说一句:“明天,你好。”

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猎人笔记读书心得感悟

《猎人笔记》是十七世纪著名的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集。里面收集了《县城里的医生》、《我的邻居》、《莓泉》、《办事处》、《孤独的狼》、《歌手》、《别任草原》等精彩的文章,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别任草原》。

《别任草原》的第一段中作者写道:打猎主要的目的不是打到多少猎物,而是打猎过程汇总所享受到的乐趣。这篇文章讲的就是作者在一次打猎途中迷路后的经历,他迷路后进入到了从未到过的别任草原,在那里他认识了五个放马的孩子,在夜晚听他们讲各种离奇的故事,然后不知不觉进入梦乡。清晨来临后,伴随着露珠,又继续赶路回家。

在众多的书本中捧起《猎人笔记》,最初是因为他的书名,有点新奇,有点特殊。接下来我却是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小说,被书中十余个精彩的小故事深深吸引,同时也被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所折服。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无耻,同时也展示了一些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作家在对人物的心理,语言,动作等方面做了精彩的刻画之余,也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令人陶醉的田园风光:郁郁葱葱的森林,广袤的大草原,潺潺的溪流......好几处都让我禁不住大声诵读,深深陶醉在作家为我们描绘的意境中。这也体现出了作家对自己祖国美好风光的赞美之情!

童年的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当我们结束童年生活,走向青少年时期的时候,我们必定会想起童年的美好时光:与父亲去钓鱼,和妈妈去游乐园,随哥哥姐姐去穿街走巷地玩耍。还记得在前些年的一个暑假,叔叔伯伯和我们几家人一起去了珠海,在那一个沙滩上,大人在岸上聊天,小大人尝试着往更远的地方有趣,小孩子就在岸边捡小贝壳,大哥哥在耍小妹妹,一个大家庭各得其所,其乐融融……但是,在我们用心回味的时候,有一个伙伴正在努力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回想到儿时糟糕的生活,他是谁?他就是高尔基,高尔基是着名的苏联作家,他所写的《童年》名扬海内外,这是一本用真实生活为原创的自传体小说,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知道:这本书讲述了小孩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段时期的生活状态,他在幼年时期就失去的父亲,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他从小饱受痛苦的煎熬,受尽外祖父与两个舅舅的虐待,幸好还有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把他教育成一个正直勇敢,充满爱心的孩子。还有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在高尔基的童年中,我还知道得当时俄国腐朽的社会制度,黑暗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气息。与高尔基有着同样经历的人有很多,在我们的身边就会有一个,先不说他们那些不普遍的,就说说生活在贫困山区的儿童,他们家境贫穷,好的还有好心人资助读书,不好的从小就要担起整个家,供弟弟妹妹读书,每天起早贪黑,跋山涉水去学习、去工作,回到家还要做饭,自理。说实话,只要我们每个人捐献一份爱心,即使不多,也可以帮助很多困难的人。关于高尔基童年当我提到这些事的时候,我想很多同龄人都会说,如果我生活在当时那些恶劣的环境时,我也一定会自立自强,寻求到生存的方法。但是,又有谁会了解到当中的艰辛、悲苦呢?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相比之下,我才发现原来我就是那只在蜜罐中长大的蜜蜂,从小就不用对生活担忧,长辈会给你采蜜,而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吃完这些我自以为已经吃厌了的父母的呵护。与贫困山区的伙伴相比,我们又是那么的幸福,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教育,又有父母、长辈在身后作我们的精神支柱,给我们前进的动力。

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在众人面前脱颖而出。最后,我还想说一句,童年已经过去了,我们可以回味,但我们不要老是想着以前,应该要放眼未来,向着目标,往更远的地方前进,创造出更加美好的前途。

读书感悟笔记

三国时期有个叫吕蒙。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念不起书,十五六岁就从了军。他英勇善战,是东吴的著名将领。可是由于他没什么文化,别人是都只当他是个武夫,大都督鲁肃就很轻视他。

三国时期有个叫吕蒙。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念不起书,十五六岁就从了军。他英勇善战,是东吴的著名将领。可是由于他没什么文化,别人是都只当他是个武夫,大都督鲁肃就很轻视他。

有一次,吕蒙向主公孙权汇报工作。孙权趁机劝他多读点书,增长一些学问。吕蒙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无奈的说:“军务这么繁忙,哪里有时间读书啊?”

孙权说:“你的事务难道比我还多吗?我从小就读了很多书,现在治理国家之余,仍然广泛涉猎史书、兵法,从中获益匪浅。魏国的曹操不也说自己老而好学吗?你为什么不能勉励自己学习呢?”

吕蒙听了孙权的话,下决心开始学习。他利用闲暇时间彻夜攻读,行军打仗也要随身带上几本书。渐渐地,他的知识越来越丰富,书也越读越多,连有些专门做学问的人都赶不上他呢。

吕蒙的变化孙权都看在了眼里,他感叹的对别人说:“吕蒙已经当了将军,还肯像小孩子一样从头学起,真是难能可贵啊。”

一天,鲁肃到吕蒙营中商议军情。吕蒙侃侃而谈连为鲁肃谋划了五条方针大略。鲁肃又惊讶又佩服,说道:“原先我以为你只懂领兵打仗,没想到你的学问也这样渊博。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读书感悟笔记

故事发生在香港殖民地期间,由女主人公的出轨疑似被发现开始。女主人公凯蒂觉得自己是不自由的,因为她与她不爱的人(瓦尔特)生活在一起,而面对自己的所爱(唐生)却只能在重重束缚中获得短暂的苟且。凯蒂与瓦尔特的结合似乎从最开始就是个错误。

故事转而介绍凯蒂错误婚姻的成因。凯蒂的妈妈是个虚荣、吝啬而又热情、执着的女人,她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追求不到的浮华和地位。她曾将自己的希望倾注在凯蒂的爸爸身上,而又在失望后将全部的赌注压在了凯蒂的婚姻上。凯蒂由此被训练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充满魅力的交际花,然而阶层的差距始终无法让凯蒂获得妈妈想象中的婚姻。随着25岁的到来,以及凯蒂的妹妹嫁给了准男爵之后,凯蒂的权贵婚姻之梦破碎了。凯蒂接受了瓦尔特(细菌学家,医学博士)的求爱,这个她根本不了解,对她来说也毫无吸引力的男人。仅仅因为赌气她就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瓦尔特。

瓦尔特是害羞而自制的,这些在凯蒂看起来木讷无趣。瓦尔特的智慧被视为一种对他人的讥讽嘲笑。瓦尔特对她的爱和呵护也是令人乏味和疏远的。瓦尔特的一切都是一种负担,是自由的束缚,是令人讨厌的。曾以为的痛苦的人生在唐生出现后有了转机。如同救命稻草般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发生了,凯蒂认为自己爱上了风趣、聪明、有魅力的香港布政司助理唐生。

瓦尔特发现凯蒂的出轨,对凯蒂来说无不是一种解脱。她终于可以追求她以为的自由和爱,她希望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瓦尔特试探凯蒂是否愿意跟他去湄潭府(瘟疫地)进行疾病研究和疾控。置身险境、这无疑是一场送死。显而易见的,凯蒂拒绝了,也同时再次拒绝了瓦尔特的心。她甚至不在意瓦尔特的独自前往,她不能离开香港、不能离开唐生更无法抗拒自由的诱惑。此时的瓦尔特第一次揭开他的面纱直面他的婚姻的真相。他终于敢于承认这场婚姻分明是对他的施舍。他百般努力的维系着这脆弱的婚姻,他努力地改变自己去迎合自己的爱人。然而,即使是一秒钟,他都没奢求过也无法奢求同等的爱。他始终是卑微的。

瓦尔特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和理智。“如果唐生能离婚并且在一周内娶你那么我就同意跟你离婚,或者你陪我去湄潭府”。撕开面纱的瓦尔特内心的恨在发酵,他想要报复,他也只是个普通的人、普通的丈夫而已,恨甚至让他筹谋将他挚爱的人推向深渊。

同样揭开面纱的还有唐生。果然,正如瓦尔特的预料,唐生不愿意以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为代价,更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他拒绝了凯蒂,他也无所谓凯蒂是否即将赴险。唐生的自私、懦弱、虚伪和卑劣在这一刻显露无遗。

人性的恶在此时似乎已经全盘托出。西方哲人绝大多数都是推崇人性本恶的,人的罪让人痛苦。但是这个世界还有爱。人要带着爱的去生活。但不代表爱就一定是原谅。不代表爱就只能是纯净和无私的。爱是立体的、复杂的,爱是白色也是黑色,正如人性。人性是丰满多面的。人本身的善与恶就像是彼此依靠扶持而站立的两块木板,少了其中任一,人性的假设都会崩塌。

湄潭府之行恰恰不是人性罪恶深渊的开始,凯莉的灵魂成长真切的发生在了这里。她开始意识到了唐生的真相,他不值得她的爱;开始意识到瓦尔特的优点,他善良温柔内敛智慧,他善待每一个人包括瘟疫病人。湄潭府的修女们的率真和豁达以及对生命和神的事业的理解让她醒悟,她开始想要奉献自己,她想去做些改变,她想去揭开面纱,直面自己的真实。她想去寻找灵魂深处的安宁。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完美的结局预想进行下去。凯莉始终没有爱上瓦尔特,瓦尔特也没有选择原谅。就像即使凯莉的缺点这样昭然若揭而瓦尔特依然深爱一样,即使凯莉知道瓦尔特的好,她依然可以选择不爱。爱不因一个人的恶而消失,也不因一个人的善而产生。爱是人性中本能的存在。

爱是世间一切的道。所以,毛姆把他对于道的理解借着角色的嘴表达出来。

瓦尔特死了。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一同离开人世。而压垮他的最后稻草是因为凯莉的怀孕,这本是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他、他们本以为可以获得重生。然而即使到了最需要保护的关头,即使知道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那么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生活又会一如往昔,凯莉也决心直面自己的内心,她决心寻找真正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她不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

瓦尔特死前留下了谜语一般的话,“死的却是狗”出自《挽歌》说的是一个大善人救了一只狗,但是被狗咬伤,人们以为死的会是善人,最后死的却是狗。人性的善与恶的课题再一次在这里得以引申。瓦尔特曾以为他才是善人,他是受害的、他忠贞的爱着不堪的凯莉,然而当他带着恨来到湄潭府、他鄙视自己的爱的时候他就已不是真正的善人。在生命的弥留,凯莉希望他能放下恨,带着爱的离开,希望他能原谅,她不再想着自己而是全然为瓦尔特考虑。似乎在这时,真正的善人变成了凯莉,而瓦尔特才是折磨凯莉,带给凯莉束缚和伤害的狗。在爱里挣扎的狗,最终被可怜的爱摧毁。

凯莉返回香港后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唐生了,她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会曾爱过。同时,瓦尔特的死让她感到了释放和解脱。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原来是这么冷酷的、距离的。她真的从未爱过瓦尔特。现在她终于自由了,她是她自己了。她想要珍惜所爱,过她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过去结束了。

在故事背后,在面纱之后,爱的本质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呢。我仿佛感受到了凯莉和瓦尔特的情绪而如鲠在喉。瓦尔特的爱是如此的卑微,这场婚姻束缚的其实不仅仅是凯莉。瓦尔特被爱和道德束缚的无处逃生,他的死也是一种对爱的嘶吼,深情人总被情伤。一条狗心碎而死,一个伪善之人却觉醒了。

读书感悟笔记

在一座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大园林中,静静地躺着一座挺拔的墓碑————傅雷之墓。今天我们通过《傅雷家书》来重现了傅雷悲惨而又伟大的一生。

“哇。”一声啼哭响彻了这个山庄。父母怜爱地看着孩子,孩子哭得越来越响,于是父母决定给他取名为傅雷。

七岁的傅雷爱玩耍打闹。一天,父亲不幸被冤入狱。从此以后,傅雷的母亲开始为傅雷的未来作打算,用逼迫、自杀,不择手段让傅雷收起儿童爱玩的天性,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这给傅雷造成了一个有缺憾的童年,但也让傅雷的未来生活少了许多挫折。

“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傅雷先生在儿子傅聪的信中这样写道。傅雷爱子,但更多是以他母亲的方式爱孩子。严厉的家规让傅聪傅敏从小就懂礼节、讲礼貌。在傅聪去波兰留学后,父亲才在信中对他展现父亲深沉的爱与期望。整整一本傅雷家书,傅雷不仅在教给儿子知识,更多是让儿子学会做人。

文化g时期,知识分子开始受到红卫兵的xx傅雷先生也未幸免于难。疯狂的“红色积极分子”冲入傅雷的家门,搜出了所谓的“罪证”————一面小镜子与发旧的蒋介石画报。于是傅雷先生被监押了三天三夜。傅雷先生只有两个选择:被红卫兵折磨或者庄严地用那化学药物结束生命。他终于做出了选择,以一个高尚的知识分子的身份优雅地保住了自尊。

傅雷死前几天,还在与儿子傅聪在信中交谈。这份爱子之心,天地昭见。当xx束后,儿子傅聪用尽心力还了父母一个清白。

傅雷,一代文学巨匠的故事,还在被我轻轻翻阅。

童年的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这几天,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感悟读书笔记

《微习惯》:用1天1个俯卧撑的力量塑造坚持的品质,say “nothing impossible"

作者简介:

斯蒂芬·盖斯是个天生的懒虫。为了改变这一点,他开始研究各种习惯养成策略,从20xx年起在美国各大自我成长类网站上发表了许多文章。20xx年,他开始运营自己的博客deepexistence,为读者提供自我成长策略方面的建议。

适合读者及痛点场景:

1.无法养成长期坚持的习惯;

2.期望提升意志品质;

痛点场景:减肥、读书、备考、写作、集中注意力等。

什么是微习惯?

简单到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习惯。

例如,每天一个俯卧撑。

原理解释:

第一,为什么容易坚持?

因为容易,所以没有太多反感或者恐惧。

因为容易,所以容易产生成就感和满足感,进而激励下一次任务的完成。

因为容易,所以不太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即使遇到外界干扰也容易克服。

第二,为什么有效?

因为人的行为是有惯性的。一旦开始,就会顺便多做一些,效果也就明显了。

长期坚持简单任务的效果短期做很长且高难度任务的效果。

执行要点是什么?

切忌增加任务难度。

达成当日任务目标时,一旦难度增加,任务就不容易完成,随之产生对于习惯养成的反感、恐惧感、挫败感等等,因此,少即是多,小即是美。

为什么微习惯比普通习惯容易养成?

普通习惯往往任务很重,开始任务时会容易产生很强的反感和恐惧感。

而且,每个人的生活不可能一成不变,这就会导致任务无法完成,产生挫败感。

与之相反,微习惯因为简单,所以容易开始,容易结束,容易产生满足感,也就容易坚持。

如何实践:

1.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2.按周期进行执行,周期最后要预先安排放松时间。

完成任务后的“自信心膨胀”是正常心理状态,然后就会自然而然的希望“放纵”一下,放纵之后又开始对自己感到不满、自责。这会导致对于习自己的方案,认为自己是无法养成好习惯的。实际上,只要认识到这是正常心理现象即可,就好像充电宝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需要充电一样。

3.使用心锚。

将微习惯与自己的某一种行为建立链接,并让这种行为作为微习惯的触发器来使用。

例如,每天第一次看体育新闻之后一定要做一个俯卧撑。因为体育新闻是感兴趣的事情,一定会发生,就用它作为触发器,引发微习惯的执行。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感悟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童年的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呐喊》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四千年的吃人“文化”仍旧在残害着人们,人们身在其中,一面遵循着、称赞着这“文化”,一面打压着、吃着想挣破这牢笼的同类。就像文中说的。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封建迷信,三纲五常,某些卑劣的文化,理应被人们逐渐唾弃,但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它们仍旧活着,活在某些人的心里,时不时蹦出来闹事,刷新人们的三观。

或许较之于封建思想,更令人发指的还有人们的行为。《药》这篇小说可谓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老栓听得儿子不再说话,料他安心睡了便出了门,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老栓又吃一惊,睁眼看时,几个人从他面前过去了。一个还回头看他,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里注进付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便禁不住心跳起来,按着胸膛,又是一阵咳嗽。

看客们围在刑场,看枪毙革命党,刽子手专卖人血馒头,他们总不愁没有人买,买馒头的人省吃俭用小心翼翼换来馒头,心思也倒是极为“单纯”了罢。

为什么会有革命党?他们只是知道革命党在造反,他们只是知道枪毙现场很好看,“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这很现实,也很残酷。

还有剪辫子的一系列故事,很多篇小说都涉及到这个问题。

宣统初年,我在本地的中学校做监学,同事是避之唯恐不远,官僚是防之唯恐不严,我终日如坐在冰窖子里,如站在刑场旁边,其实并非别的,只因为缺少了一条辫子。

小说很精彩,虽有些在以前已经接触,但总愿意翻来覆去的看,甚至用笔划来勾去。描景刻人,喻物言情,一条条精致的句子横竖摆着,构成了鲁迅心中的社会,现实的社会,无需多言却又深入骨髓的社会。

鲁迅为什么可以把一件事一个人刻画得如此细致精彩呢?还有那些奇特的细节描写,简直是百宝库一般,暗藏生活常识,简单又直白。

鲁迅的小说里总有狗的出现。也有一些奇怪的物种现形,总能勾起想象,甚至跳入当时的境地里去,不由分说的毛骨悚然。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这时的鲁镇,便完全落在寂静里。只有那暗夜为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夜里奔波;另有几条狗,也躲在暗地里呜呜的叫。

以前也接触过鲁迅的一些小说,或许是大了很多,生活经历也丰富了很多,如今看这些小说也能有更多的感受,譬如《故乡》,《社戏》,新旧交替的社会里,乡村和城市的巨大差异,思想上“厚厚的一堵墙”不知何时才能被打破,童年记忆中活生生的朋友永远成了记忆,孤独麻木的人们,如何拯救?过去的不会回来,童年不同样。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后面的《阿q正传》,《白光》涉及到了科举制度,制度虽早已废除,却革除不了人们心中早已形成的“等级”。

为非作歹的人一直在做同样的事,哪管这环境如何变动,他们倒还真学会了“随机应变”这一招呐。

狼图腾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最近,我读了姜戎写的那本《狼图腾》。

《狼图腾》这本书让我们重新认识了草原狼,重新认识了草原,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重新认识了我们人类自己。狼在我的记忆中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们幼年时代。通过这本书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明白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得以生存,这是每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思考的问题。中华民族在历史磨难,在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我们每个人都会被迫发出狼一样的嚎叫。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的复兴,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感谢对手,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我作为一名高中学生要学习狼性精神,在学习、生活中不畏艰难,勇往直前,信心的笑傲每一次的成功与失败,绚烂的理想之花一定绽放。

道德经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原文】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视者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弗居。

【现代汉语解读】。

踮着脚很难站得长久,大踏步赶路走不远,总盯着自己优点的人难以彰显自己,处处表现自己的人其优点却不容易被别人看见,越是自我吹嘘的人越难建立大功劳,自己抬高自己的人没法做一个好领导。在道的层面来看,这些行为像多余的食物、身体的赘肉一样,人们都讨厌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会这样做。

【延伸解读】。

企,脚踏离地努力抅东西的动作。跨,大踏步地往前走。这一句比喻过度的努力往往欲速则不达,不要刻意抬高自己,攀高枝。人要分清楚使命与目标,使命可以定得高一些,但目标要定得扎扎实实,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拔苗助长对于人的成长来说是很不好的,可能把一个人才生生地毁掉。

章,也作彰,把好的东西、美丽的东西彰显出来。总是看到自己的优点反而使自己的优点彰显不出来。见,同现。您自己把事情做得好,张扬一点,表现自己倒没有问题。您实际上没有人做得那么好却处处表现自己,反而惹得别人的反感。人的社会中生存,其自我意识会被强化,在社会交往中非常在乎别人的评价,调整自己。作为普通人,自我表现一下没有问题。但是作为领导者(道德经是给领导者看的),你的自我表现,特别容易受到属下的吹捧,很容易自我膨胀,陷入到虚幻的自我认知中。譬如某领导把自己写得一般的字拿出来,立马会被吹捧成书法家,听的`好话多了,自己也会飘飘然起来,说不定某一天就会出丑。纸上谈兵的赵括也一样,对于兵法能说会道,在同僚们的吹捧中自命不凡,最后长平一战,不仅葬送了自己的性命,也害了四十万赵军将士的性命,曾经强大的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袁世凯当上大总统之后,自我感觉很好,周围的人出于各种目的吹捧他,甚至编印假报纸,说民众都希望他当皇帝。结果在他称帝之后,才发现众叛亲离,郁郁而死。

伐,进攻,作战的功劳,引申为自我吹嘘,自夸。矜,铁矛的头,自己夸自己,自己抬高自己。例如,韩信这人很自傲,认为汉的江山他有一半的功劳,说话非常不客气,越来越遭受到刘邦的猜忌。与他相反的是张良,非常清醒,很谦虚,得以善终。生活中,喝酒也一样,在你感觉特别好的时候,容易吹牛,那么喝醉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有时候你感觉到对手非常强大,你就会小心谨慎,往往还能够保持清醒。

余食,吃多了食物,吃饱了之后还再吃的食物,古人认为这样有害健康。赘,多余钱,身外之物。多余的东西也叫赘。行,通形,措形体。居,居于这样的位置。

老子讲的这些道理直指人性。人性总是要私心与集体公心、在利己与利他之间摇摆。人的动物性是自私的,但人的社会性必须得有公心,懂得利他。只有具备公心与利他精神,才能真正做好领导。

读书笔记感悟

爱情是建立在两性之间平等的基础上,这是每个现代人的共识,这却不是古往今来的共识。这个共识是经过很长历史的进化,很多人的勇敢争取来的。在男女不平等的年代,有一个女性站出来争取自由而平等的婚姻,这份勇敢就值得我们敬佩和谨记。17世纪,在英国的小镇上有一位不俗的女子,她用她的笔,为世间所有的女子指明一条爱情的正途: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男女间才会有真正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傲慢与偏见》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方土乡绅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个聪慧敏捷思想前卫的女孩子,得到了大庄园主达西先生的爱慕,达西很快求婚,但是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伊丽莎白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听信了别人的谣言,认为达西是破坏自己姐姐的爱情的罪魁祸首,她认为,达西人格很缺陷,配不上自己。可是后来,随着俩人的进一步接触,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并非人们传说的那样不堪,相反,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帮助别人,也帮助自己解决了很多的事情。在误会一点点解除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爱情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于两个人的人格的是不是能走到一起,伊丽莎白和达西是两个处于不同阶级,不同环境的两个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有隔阂,而在相处中他们渐渐的消除了这个隔阂,同时发现了对方的闪光点,互相赢得了理解,赢得了尊重,也赢得了爱情。

爱情就该是如此的:我理解你,所以我尊重你;我爱你,所以我愿意理解你。

《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的经典著作,写于1796年,被认为是必读书之一。书中描述了处于不同家庭环境的人的婚姻关系、爱情、亲子关系、手足情谊、友情、价值观等等。

中学时期只当一个故事来读;工作了遇见形形色色的供应商同事老板,再翻就觉得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深深爱一个人但不得不放手时也是从书书获得力量。现在的我我正在为一段细水长流的婚姻而努力。中途有遇见家庭习惯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收入差距等各种各样的选择,哪位要放弃、哪位要继续交往,怎么与对方父母亲戚相处。这本书也给我一定启发。

父母、手足、朋友、物质、社会地位、爱情,每个人心中的排序不同,也就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选择婚姻关系时,有人是外貌协会、迷失在甜言蜜语中;有人觉得要找一个物质富足的人家就好;有人要找门当户对的;有人要挑战高难度的灵魂伴侣。班纳特夫妇之间文化修养、价值观巨大的差异,一个看不起另一个却也将就了几十年。这样的婚姻在如今是否还很多?伊丽莎白这样自尊自爱也爱护自己的家人姐妹、识大体的女生让我深深感动。达西,这样有责任、有担当、真实的男人不是每个人都能遇见。

在这个人人压力大快节奏现如今,你想要怎样的生活?你拥有怎样的生活?身边的他或她是否让你开心还是你们在将就并且会继续将就。真心想听到各位帅哥美女的分享。

《傲慢与偏见》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爱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他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自己的情感,但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是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敬仰,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忍受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年轻的时候以为美貌的女子能带来幸福,但到了后来这段婚姻里却没有了爱情的存在,生活宽裕,情感空虚。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嫁给牧师柯林斯,两人所求都不是爱情,各取所需,谈不上爱情,却有满足和太平。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单纯的追求外表的华美而忽略了内在,真心喜欢了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威科姆,与他私奔,不计后果,书中再没有过多的描写她之后的生活,但却是可想而知的悲哀。

贯穿了全书的简和宾利,他们在舞会上一见钟情,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互相爱恋却不敢捅破那层纸坦诚,本来是要错过了,奥斯丁却又给了他们一个峰回路转的美满结局。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由开始相互看不惯,误解,到后来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聪明而特别的女孩,但由于两个人的地位又觉得痛苦,而伊丽莎白解开对于达西傲慢的误解后,发现达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德高贵的人,也醉入了爱河。

爱情是这本书的主线,但同时也传递出了另一个婚姻的必备因素,就是财富。两段极其美好的婚姻都是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上,我不能说这是一个很俗的条件,站在现实中,只有爱情的婚姻是不成立的,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生活也不可能饮水饱。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充斥著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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