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优质21篇)

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优质21篇)

ID:8898288

时间:2024-01-10 22:45:11

上传者:曼珠

质量月是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而设立的一段时间,我们又到了进行质量月活动的时候了。以下是一些质量月项目的成功案例分享,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质量月的重要性和方法。

产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管理。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件》(国办发2010【53】号《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九常委第30次会议通过)、《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

1.成员组成组长:吕邦林。

副组长:张元清。

组员:吕邦本、谢小红。

2.主要职责。

一、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在企业内部建立质量检测机构,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负全面质量责任。

2.负责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的全面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二、质检组成员工作职责:负责在经营全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三、购销人员工作职责:负责采购合格的定点生产厂家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产品入库前保管员必须对每一个入库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

5.管理要求。

5.2进货、检查、验收管理要求: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准采购和销售非法厂家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采购商品时,应与生产企业签订规范的购销合同,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购销合同的附件;并要求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产品进入仓库时,仓库保管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四、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五、烟花爆竹产品必须购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入库时必须核实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保管员在烟花爆竹产品入库前均按合同和国家质量标准,对每一个入库产品进行抽查检验,验收内容包括内外标志、规格、包装、外观、部件、引火线、燃放性能及其他。并做好烟花爆竹产品抽查检验记录。如发现产品与合同规定或标准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该退换的应及时通知供货方退换或销毁,过期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库。

八、必须核实入库产品的危险等级是否高于库房的危险等级。

九、检查是否是国家禁止生产的含氯酸钾产品、“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保证商品质量。

十、烟花爆竹入库应详细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十一、省烟花爆竹质检站或其他质量检验机构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时,企业相关人员应协助配合,不得阻扰。

5.3产品储存管理要求:

一、按照烟花爆竹储存管理的要求储存烟花爆竹,保证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

二、烟花爆竹产品从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贮存,保持期三年。产品出库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过期产品不准出库,禁止销售过期产品。

5.4不合格产品处置和跟踪:

合格产品。

二、公司售出的所有产品,要在销售网点设置信息反馈,跟踪调查专业人员,如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处理。

三、公司接到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报告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组织核实。

四、对不合格产品,需运回厂家的,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运送;不合格产品运回厂家后,厂家要出据运达证明;如需就地销毁的,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统一销毁,必须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数量、实施销毁人员几人,检查核实人员等。

五、严禁销售或降价处理不合格产品。

5.6对烟花爆竹质量事故的处理:。

因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造成经营户、消费者损失和人身、财产损害,由公司协助生产厂家进行处理,保护经营户、消费者合法权益。

6.奖惩制度。

6.1奖励:

本制度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认真履职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酌情奖励。

6.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现金10—100元。

一、业务员采购产品把关不严格,购入了非法产品的;

二、保管员检查产品不仔细,让问题产品入库的;

三、产品胡乱堆放,不符合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要求的;

四、产品没有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导致出现过期产品的;

五、让过期产品出库的;

7.相关记录。

7.1烟花爆竹产品入库抽查检验记录表8.本制度于2012年5月12日修订。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安全制度规范?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产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

一、设立行政部、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购销部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构,由质量负责人指挥。

二、由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原材料购入时,仓管员应对需检验的原材料,开立需检单,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完成检验。

四、质量管理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全套质量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车间主管必须督促员工对所制品进行自主检验,遇质量异常时予以挑出、改进和处理。

六、质量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产品合格以后才能出货,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七、原材料进厂检验有异常时,质检主管均在说明栏内说明异常原因。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试用后,要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与供应厂商交涉。

八、质量负责人对预定交库产成品作最后指标检验,合格的办理交库手续,不合格的不能交库,按“异常处理单”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九、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质检管理,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十、制定工艺质量评比和激励制度,坚持工艺质量检查整改制度。

2014年3月1日。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程,对施工质量负有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2、参加质量检查和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质量复检工作,负责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的签证。

3、对违反国家规定、规范和忽视工程质量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行使质量否决权。

4、掌握工程质量信息,搞好质量预测预检,负责工序过程控制。

5、指导兼职质量员的质检工作,负责向质量管理部门、总工程师等反馈质量信息。

6、负责分项、分部验评资料齐全、有效,按时填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统计报表”。

产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5.制造前后质量复查;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三)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人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井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第十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购人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部门存,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五)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召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1.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第十三条制造过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造过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pqc负责检验,检验包括:

(1)钻孔一pqc钻孔日报表。

(2)修一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15条以下及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m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一针对镀铜锚后分15条以下及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一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于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室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项目”。

3.质量管理工程室在制造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依“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m、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检验报告。

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6.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制造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造过程自主检查。

1.制造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任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造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制造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制造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八)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人下一制造过程。

第十九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造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九)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工作。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人“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第二十六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制造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质保组并由制造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拟报废异常的pc板的,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制造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5.制造前后质量复查;。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合同。

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三)仪器管理。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人时的设备资料、操作。

说明书。

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井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1.原材料购人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五)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召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1.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1.质检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造过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pqc负责检验,检验包括:

(1)钻孔一pqc钻孔日报表。

(2)修一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15条以下及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m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一针对镀铜锚后分15条以下及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一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于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室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项目”。

3.质量管理工程室在制造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依“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m、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检验报告。

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6.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制造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1.制造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任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造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制造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制造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八)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人下一制造过程。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造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九)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人“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十一)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制造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质保组并由制造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拟报废异常的pc板的,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制造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产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秩序,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产品质量意识,有效地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特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外协加工。

1、质检部在企业内履行质量跟踪和质量控制的全流程管理。

2、质检部对原料、原材料质量、半成品质量、成品质量以及影响工序质量因素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监督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质检部组织定期学习质检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

4、质检部管理相关文件,档案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四质量管理的三个环节:。

(1.1在采购的原材料进厂入库前必须通知质检部进行检查,检查时本着“随时进厂,随时检查”的原则,不得延误。

(1.2检验人员应依据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过程要按照质量标准和规定,采取合理的方法严格进行。

(1.3检验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得马虎粗心,防止漏检和错检,更不能弄虚作假。

(1.4对于每次检验的结果,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记录表格所示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并签署本人姓名,作为责任依据。

(1.5只有经过检验达到质量标准,并由质检员开具的《零部件检验准转通知单》或《入库单》的原材料,仓管人员方能为其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否则由仓管人员承担责任。

(1.6检验时如遇到无法判定合格与否情况时,检验人员应立即向质检部汇报,或与有关技术人员会同验收。必要时通知采购部联络生产厂家处理。

(1.7检验人员应依据情况在必要时针对所检材料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2、生产过程中的岗位检验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2.1自检。在生产过程中,各生产班组内部操作者按照质量标准对生产加工的零部件进行控制把关。

(2.2互检。车间内部各班组之间,下道工序在接到上道工序的制品时,应确认上道工序的质量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2.3专检。由检验人员根据有关检验资料、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验。3成品出厂的检验:(3.1质检部在接到生产部通知后,检验员做好检验准备。

工处理,完成后扔需向检验员交检。直至合格。检验员开具《零部件检验准转通知单》、《入库单》。(3.5凡入库的产品应按照规格分类存放,不得混淆。在成品标牌上打印的编号必须清晰、规整。

1、合理使用各类量具、仪器,保证仪器、量具的正常工作,提供数据的可靠,准确性。

2、做好仪器、各类量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3、做好精密仪器、量具的管理工作。

4、各类量具及仪器的事故处理,参照《量具管理规定》,报废设备领导审批。

5、仪器及各类量具定期由主管部门做好年检工作。六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从原材料源头,到生产的每个环节,到成品的包装入库,还有外协单位加工产品的监控与监督,都要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1、部门经理、主任、根据部门职能负责车间相关工作。

2、质检员各个工序抽取各种产品的质量数据,作好记录。

3、生产管理部监督原材料供应状况。

4、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需要每日巡视检查工序岗位,发现问题就地随时解决。

八质量控制的措施—实行从点到面的管理。

1、质量靠监督解决的是暂时的现场状况,是治标但治不了本。只有全员工在潜意识里对质量的重视,全公司的产品质量才会提升到新的局面。

2、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势在必行。不能简单的停留在“口号”的形式,不能无度量的定性在概念层面上。发展企业文化、管理的标准化、质量标准的执行、工作行为教育培训或技能竞赛等等,这些都需要员工的参与,要得到高层领导的重视。

3、人人都是“质检员”

不断提高检查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检查员要在平时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边干边学,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操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检查,不许随便降级使用。在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和有关部门领导协商解决。

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所有员工都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让员工都成为自己的“质检员”。

1、在制程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管理:第一,现场的质检人员,有督促员工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检所属各制程的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者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质检员如果玩忽职守,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各车间主任在生产流程的巡回观察,当一发现情况就会现场处理,同时对正常程序进行追踪,杜绝不良产品流入下个程序。

第三,首先要求现场员工自己控制质量的程度,对自己所发生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

第四,现场质检员人员,对半成品、成品、加工等各工序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

2、入库前对产品质量的管理:第一,质检部要在流程产品中成为产品时进行逐个流程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补救或再返工,做到成品无暇疵。

第二,质检部人员对于入库前的成品检验,若有质量不合格的,达不到技术要求范围,应填写“不良品通知单”,详述异常的情况,交有关部门经理处理改善。

第三,在产品到成品经过质检人员的仔细复查,清除了异样产品以后,质检员确认无问题送交车间。由车间包装完整,成品入库。

在整个产品运作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中,实施有奖有罚制度,可以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被动的意念转为主动创新。员工与管理者有特殊贡献者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作好业绩记录,由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十一、本制度由质检部制定,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和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抓好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出合格或优质产品。

1、加强原材料采购的'质量验收,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资质企业生产的材料,控制所有原材料,不经检验,一律不准入库结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3、质量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工艺检查,各工序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5、对各控制点要严格进行实验和检验。主要控制原料使用量的计量、添加剂用量(严格执行gb2760标准)、理化指标;制面控制点:主要控制投料比例;烘干制点:主要控制温度和时间。

6、对生产中使用的面板、机器、定期定时清洗、杀菌,以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7、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9、加强产品防护,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10、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明确标识,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1、车间员工不经消毒或穿着不洁净工作衣,不得进入车间从事生产活动;

12、生产场所要严格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3、对主要原材料的购进要求运输容器及工具严格消毒处理,密封运输,确认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考核办法

各项指标考核由技术总工负责,

具体考核内容:

(1)各工序工艺执行情况。

(2)产品防护情况。

(3)车间卫生。

考核办法:

(1)岗位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者及时纠正,经济损失由岗位员工负责;

(2)工作中质量事故由车间负责人及岗位员工负责并进行经济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两次不合格单位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第一条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一条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第一条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一条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一条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第一条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不合格采购件、外协件、过程产品不投入使用,不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件、外协加工部件、过程产品的检验,最终产品的检验。

职责:厂长负责产品检验的控制,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的控制;质量管理部门是负责外协件检验、过程产品检验、成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主要职能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保存相关采购记录及采购产品检验记录。

1.检验依据。

检验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技术文件、检验规程、合同、协议。

质管部门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2.进货验证。

对生产购进物资包括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

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验收报告》: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3.生产过程检验。

本公司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工序形成的产品都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3.1生产过程检验的依据为:

b)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c)工艺规程等工艺技术文件;

3.2生产过程检验分为自检、互检和专检。

工件加工或组装完工后,生产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自检。若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专职检验人员确认,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下道工序的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工序的上道工序的产品应进行认真核对和检查(互检),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若互检发现不合格品,互检人员应立即报告专职检验人员确认,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生产过程的专职检验实行巡回检验和完工检验制度。

凡未经检验或未全部完成本工序规定检验项目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例外放行时,应由主管生产人员负责办理例外放行书面申请,报厂长批准。

对批准例外放行的产品,生产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标识,检验人员负责做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并且要边放行边检验。

4.成品检验、试验。

4.1成品检验、试验的依据:

a)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c)产品试验大纲;

d)产品验收规范;

编制的产品验收大纲、产品验收规范应符合相关产品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4.2成品验收程序。

成品检验和试验前,检验人员应确认所有规定的检验(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人员要严格按照产品试验大纲、产品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检验程序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并按规定填写检验和试验记录。

成品检验和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检验和试验人员应进行标识和记录,生产部门负责隔离(可行时),并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置。

成品检验和试验结束后,由授权的检验人员确认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有关数据和质量记录齐备,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签发产品合格证,准许产品出厂。

若有特殊情况,成品检验和试验未完成而需出厂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应得到顾客的同意,方可先放行产品出厂,然后再继续完成相关的检验和试验。

一.品质部门工作的组成。

品质部门的工作分两大部分。

l根据公司制定的品质部工作标准,质量管理工作由以下部分组成。

l质量控制(也称控制点)。

l质量统计(包括控制点统计、部门统计)。

l仪表管理(包括仪表管理、仪表计量、仪表修理)。

l质量分析会议。

l质量事故处理。

l质量信息管理(包括内部质量信息、用户质量信息)。

2.质量检验。

l元器件检验。

l原材料检验。

l加工件检验。

l半成品检验。

l成品检验。

由于公司电子电力产口涉及用户的人身安全问题,检验工作不实行计数抽样法,而采取全额检验,对于外购件按公司实行的四定(定品牌、定生产厂、定供应商、定合同)要求进行。

二.品质部工作的特点。

1.质量教育培训。

宣传“质量就是生命”的指导思想,实行质量一票决制,质量在考核中占主要成份,做到人人重视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质量培训工作则是配合公司总的培训计划,加强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2.质量控制检测。

对关键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目前在机加部、有工序和零件及外加工件半成品库两控制点,在生产部设立元器件,焊接、调试、成品库四个控制点,所有这些控制点对材料、元器件进厂到外协、加工、焊接、调试、半成品库都实行全额检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器件、半成品严禁流入下道工序,并严格执行更改代用手续。

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各控制点按月作好质量统计工作并上报品质部,它是质量分析、考核工作中质量部分的重点依据。部门汇总后,按月上报公司并视情况作出质量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表彰优秀。

4.质量信息反馈。

公司建立统一的质量信息反馈卡片,将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与技术部门及生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分析改进、处理,做到用户满意,而自己得到分析提高和改进。

反馈信息首先要做到快速准确,处理要及时,这样才能提高公司在用户中的信誉。

对于用户使用安装调试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在产品中增加必要的说明文件外,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公司还将组织学习班、培训班和加强现场服务。

5.质量分析会议。

加工生产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要定期对重点部门、班组召开质量分析会议,会议综合各方面发现的问题,并分析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改过的措施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目的,此类分析会由品质部主任召开,会议以专题为主以解决问题,得到改进为目的。分析会议可以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涉及的部门可以是单一的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也可以综合到供应部、经营部等。

6.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是开发、生产、检测的保证之一。由于公司条件的限制,计量手段比较欠缺,目前长度计量工作以外单位(计量站)协作为主,再半年至一年进行一次,仪表计量只能进行简单的过渡计量,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投入。

7.质量事故的处理。

公司制定了一个事故处理办法,质量事故按造成的损失大小分等级进行处理。

公司本着以预防控制质量事故为主,处理仅仅是次要手段。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好的产品是靠优秀的工作质量来保证,质量管理和产品检验就是重要内容。

1.2.适用范围:公司品质部及所属有关人员。

2.内容与要求。

2.1.公司质量工作计划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常开展。

2.2.组织编写有关质量管理的程序文件。

2.2.2.检验人员责任制。

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外进件、半成品、成品、出厂。

2.2.3.测量和试验人员责任制。

包括:计量管理、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管理、计量器具与仪器的维修。

2.2.4.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2.2.5.质量检验印章、状态标志管理。

2.3.收集和处理质量信息、掌握和分析质量动态。

2.3.2.各级质量分析会议。

2.4.质量检验统计工作。

班组质量统计,周或旬。

公司质量统计,分月度、季度、年度。

2.5.组织编制检验指导书。

凡有检验岗位均应按品种编制检验指导性文件。

2.6.质量奖惩工作。

奖惩标准、评审。

2.7.组织产品例行试验。

单项和全面。

2.8.参与新品开发和关键项目的审查和鉴定工作。

2.9.汇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公司各项产品的质量指标。

2.10.质检人员的培训、学习和提高工作。

3.责任和权限。

3.1.责任。

3.1.1.对公司出厂的产品质量负责。

凡公司出厂经过检验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加工过程的错验、漏检造成的均由品质部负主要责任。

3.1.2.公司内部加工过程产生的次品、废品,由于错验、漏验造成的均由品质部负责。

3.1.3.对加工过程中违反工艺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元器件、结构件,有关检验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3.2.权利。

3.2.1.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元器件、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有权制止使用、加工、装配、入库、出厂。

3.2.2.对违反工艺的加工方法,未经试验和有关部门认可的代用品有权停止其加工、生产。

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

4.1.1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和执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结和特殊情况的报告是防止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汇同有关部门检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如更改资料文件、不合格的隔离处理工作。

4.1.2品质部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分析会议作出有关的执行情况。

4.2考核。

4.2.1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产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与预防也是依据之一。检验人员的考核,可依据技术含量高低、错验、漏验的频次,品质部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4.2.2由主管经理按《科技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四.试制件生产管理规定。

1.为了提高开发产品试制件的质量,控制试制件流向,加强生产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试制件包括机械零件及印制线路板,图样应完整、清晰、正确,生产前在图样上应加盖供“试生产用”章。

3.生产试制件,申请人不仅要提交盖有供试生产用章的图纸,同。

时填写试制件生产作业流水单(以下简称流水单)。流水单在生产部领取。流水单上的公司件号统一按图样代号填写。

4.生产部按流水单的要求安排生产,其加工质量应与正式产品(零件)相同,应经检验、调试、验收等工序才能入库。

5.库房应为试制件单独分区保管,单独立卡建账。

6.试制件入库后,保管员应核对流水单返回生产部配料处。

7.机械加工部按生产部下达的任务单加工试制件,严格执行工序检验与成检。零件入库前,应由公司检验员复验,经仓库保管员点收后入库。图纸由公司检验员向总师办注销。

8.外协试制件时,承办人应负责外协质量和进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检验员复验。仓库保管员点收后零件入库,图纸由公司检验员向总师办理图纸注销手续。如果公司检验员复验不合格,外协人负责进行处理。

9.开发部或者经营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去仓库领用试制件,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需经主管经理批准。

10.开发部或经营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试制件去外厂安装或调试、试用等,应征得主管经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时请示,应请外厂有关负责人提供收据或借条,经签字、盖章后回公司仓库销账。

11.对于长期滞留有外厂的试制件,仓库应催促还货或付款。

旭升电子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5日。

一、设立行政部、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购销部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构,由质量负责人指挥。

二、由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原材料购入时,仓管员应对需检验的原材料,开立需检单,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完成检验。

四、质量管理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全套质量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车间主管必须督促员工对所制品进行自主检验,遇质量异常时予以挑出、改进和处理。

六、质量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产品合格以后才能出货,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七、原材料进厂检验有异常时,质检主管均在说明栏内说明异常原因。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试用后,要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与供应厂商交涉。

八、质量负责人对预定交库产成品作最后指标检验,合格的办理交库手续,不合格的不能交库,按“异常处理单”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九、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质检管理,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十、制定工艺质量评比和激励制度,坚持工艺质量检查整改制度。

2014年3月1日。

一、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

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a、退回的产品由品管重新检验并做记录。

b、检验合格按合格品处理。

c、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d、检验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产部加工处理。e、加工产品由品管检验合格才能出货并做记录。

4、做好相关记录。

a、《退货处理记录》。

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管理。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件》(国办发2014【53】号《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九常委第30次会议通过)、《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4)。

1.成员组成。

组长:吕邦林。

副组长:张元清。

组员:吕邦本、谢小红。

2.主要职责。

一、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在企业内部建立质量检测机构,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负全面质量责任。

2.负责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的全面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二、质检组成员工作职责:负责在经营全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三、购销人员工作职责:负责采购合格的定点生产厂家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产品入库前保管员必须对每一个入库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

5.管理要求。

5.2进货、检查、验收管理要求: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准采购和销售非法厂家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采购商品时,应与生产企业签订规范的购销合同,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购销合同的附件;并要求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产品进入仓库时,仓库保管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四、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五、烟花爆竹产品必须购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入库时必须核实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保管员在烟花爆竹产品入库前均按合同和国家质量标准,对每一个入库产品进行抽查检验,验收内容包括内外标志、规格、包装、外观、部件、引火线、燃放性能及其他。并做好烟花爆竹产品抽查检验记录。如发现产品与合同规定或标准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该退换的应及时通知供货方退换或销毁,过期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库。

七、必须核实抽检产品的内外包装、标志、标识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要求。

八、必须核实入库产品的危险等级是否高于库房的危险等级。

九、检查是否是国家禁止生产的含氯酸钾产品、“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保证商品质量。

十、烟花爆竹入库应详细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十一、省烟花爆竹质检站或其他质量检验机构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时,企业相关人员应协助配合,不得阻扰。

5.3产品储存管理要求:

一、按照烟花爆竹储存管理的要求储存烟花爆竹,保证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

二、烟花爆竹产品从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贮存,保持期三年。产品出库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过期产品不准出库,禁止销售过期产品。

5.4不合格产品处置和跟踪:

合格产品。

二、公司售出的所有产品,要在销售网点设置信息反馈,跟踪调查专业人员,如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处理。

三、公司接到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报告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组织核实。

四、对不合格产品,需运回厂家的,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运送;不合格产品运回厂家后,厂家要出据运达证明;如需就地销毁的,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统一销毁,必须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数量、实施销毁人员几人,检查核实人员等。

五、严禁销售或降价处理不合格产品。

5.6对烟花爆竹质量事故的处理:。

因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造成经营户、消费者损失和人身、财产损害,由公司协助生产厂家进行处理,保护经营户、消费者合法权益。

6.奖惩制度。

6.1奖励:

本制度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认真履职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酌情奖励。

6.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现金10—100元。

一、业务员采购产品把关不严格,购入了非法产品的;

二、保管员检查产品不仔细,让问题产品入库的;

三、产品胡乱堆放,不符合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要求的;

四、产品没有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导致出现过期产品的;

五、让过期产品出库的;

7.相关记录。

7.1烟花爆竹产品入库抽查检验记录表8.本制度于2014年5月1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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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不锈钢精密铸件和成套中高压阀门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检测仪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一直赢得客户好评。基于与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针对向贵公司提供的阀体、上阀盖、支架、阀杆连接件和推杆连接件等钢铸件的产品质量,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整体质量:碳钢铸件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不锈钢铸件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

2、化学成分:碳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不锈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

3、铸件形状和尺寸:铸件结构、形状和尺寸符合贵公司提供的图纸要求【下同】,未注尺寸公差按gb/t6414-《铸件尺寸公差》标准执行,精铸公差等级按ct8执行,砂型铸造公差等级按ct11执行。

粗糙度符合图纸要求。

5、内部质量要求:铸件内部无缩松、缩孔、气孔、裂纹等缺陷。

款的规定。

射线探伤的的铸件按规定做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发货。

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检测合格后发至贵公司,并附带出厂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单位: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单位盖章:xx。

承诺日期:xxxx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

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中国第一家网购平台m18(麦网)成立自此网购便以其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日益成为人们交易生活中的宠儿。淘宝当当京东等网购平台如雨后春笋迅速占领了零售业市场淘宝仅在“双十一”期间便创下571亿元的天价交易额。但是伴随着网络交易的光辉业绩是网购产品屡屡出现的质量问题。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购购物投诉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商品货不对板、商品有质量问题等方面。但由于网购交易平台虚拟、卖家身份隐蔽、交易品种庞杂等特性传统的监管措施难以管理网络产品质量。因此如何针对网购产品的特殊性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已成为网络产品质量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和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要求。网购是销售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过程,主要涉及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时的产品义务,即销售者在进货时必须查明货物的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认证标志等是否完整齐全,拒收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产品,坚决抵制伪劣产品。

2.销售前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即销售者在进货以后、销售以前对产品质量负责,不能忽视可能引起的质量问题。

3.保证符合产品标识的要求,不可另起炉灶,假冒产品标志。

4.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

(二)网络销售中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表现。

在实际网络交易过程中,违反上述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最常见的为以伪劣产品假冒知名产品,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1.假冒知名商标。例如,网上热销的“某”红枣产品,大部分为假冒产品,,郑州市查封大量仿冒的“某”红枣产品生产销售窝点,其中90%的仿冒产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2.以伪劣产品冒充名牌正品进行销售。以网购中日益兴起的海外代购为例,据报道,海外代购的许多产品均是名牌产品的真瓶子灌入假产品,海外小票、ip地址均系伪造。

3.产品与说明不符,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0,国家质检总局对皮鞋、毛绒布制玩具、羊绒针织服装等14种电商产品进行抽检,502批次中近三成产品不合格。其中服装类产品成分含量不实情况严重,11批次号称羊绒服装的产品未检出羊绒成分。

网购产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由于其交易平台的特殊性,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因此比传统交易中的商品更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

(一)产品展示过程存在缺陷。

网购产品以图片、文字说明进行产品展示,而图片和文字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选择性,一些商家的图片并不是实物拍摄,而是直接复制使用其他商家的图片,极易混淆消费者的直观感受。即使是实物拍摄的图片,也无法全方位展示产品的质量情况,且为了达到美观效果,多数产品图片会进行后期修饰,消费者仅通过图片也无法真实掌握产品尺寸、颜色等重要信息,给一些商家创造了销售问题产品的机会。

(二)网络数据易修改。

多数网购消费者习惯通过已有的产品评价来确定产品的质量,由于网络数据可以任意编辑,一些商家会将差评更改为好评,或为自己提供大量好评,以此误导消费者的选择,掩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事实,使产品质量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

(三)商家身份难以确定。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多数网络交易平台提高了商家入驻条件,要求入驻商家需提供身份证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等。但这些信息的提交只是以数据的形式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难以确定其真伪,而大部分购物网站只是向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功能,缺少足够的人力、物力对商家信息进行验证、把关,难以确保商家的真实身份,一旦网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相关监管部门仅根据商家在网上的注册信息并不一定能找到其本人,给后期的监管工作造成困难。

(四)法律的规定存在不足。

作为新兴的销售方式,网购从出现到繁荣,只用了短短数年时间,法律的制定却未跟上其迅速发展的步伐,直至年,网络销售者工商信息公示、发票出具等常见问题才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部门规章中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且虽然上述法律和部门规章规定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的责任承担主体,但对于具体的赔偿方式、数额等并未作明确规定,不利于惩罚措施的执行。

为保障网购产品质量,维护网络交易秩序,需要平衡销售者、交易平台、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能和义务,建立权责统一、三者各司其职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制定法律明确销售者、交易平台的义务。

1.销售者法律义务。

网店商家是网络交易中的销售者,与传统实体商家相比,网店商家最大的特点是身份的真实性难以确定,这也是网购产品质量难以追责的重要原因。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颁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而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但是却未规定违反“工商信息公示”义务的后果,对于个人商家的个人信息公示也未有体现,这使得“信息公示义务”条款缺乏必要的强制约束力和执行力。因此,法律应对网店商家的身份验证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完善网店商家“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义务的规定,并规定违反后果,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和工商注册信息的商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2.交易平台的法律义务。

2014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向消费者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对有问题的商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在赔付之后,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但是,交易平台毕竟不是专门的审核部门,通常情况下只是提供产品交易中介和技术支持服务,让交易平台确保销售者身份的真实性在实践中仍有难度,因此,法律应强化交易平台的网站管理和技术管理义务。如规定交易平台应发挥网站管理作用,完善现有的商家信誉体系,通过对差评或投诉次数累计到一定程度的商家拉入黑名单等模式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商家。

(二)发挥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两个部门也应“与时俱进”,针对网购产品的特殊性,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解决日益凸显的网购产品质量问题。例如成立专门的网上管理部门,对网店商家的工商注册信息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设立网购产品审核网站,要求商家对网络销售的产品在网上进行申报备案,网站审核部门对产品的生产批号、合格证等信息进行验证和审核,对合格产品加注专用标志,未经申报备案的产品不得在网上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举报和投诉途径,以及时发现问题产品。

产品的质量直接涉及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对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保障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互联网经济日益成熟的今天,我们也应加快完善网购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市场经济的稳步运行。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3、管理办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6、相关记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4、做好相关记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不合格采购件、外协件、过程产品不投入使用,不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件、外协加工部件、过程产品的检验,最终产品的检验。

职责:厂长负责产品检验的控制,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的控制;质量管理部门是负责外协件检验、过程产品检验、成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主要职能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保存相关采购记录及采购产品检验记录。

1.检验依据。

检验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技术文件、检验规程、合同、协议。

质管部门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2.进货验证。

2.1仓库管理员职责。

对生产购进物资包括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

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验收报告》: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3.生产过程检验。

本公司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工序形成的产品都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3.1生产过程检验的依据为:

b)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c)工艺规程等工艺技术文件;

3.2生产过程检验分为自检、互检和专检。

工件加工或组装完工后,生产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自检。若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专职检验人员确认,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下道工序的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工序的上道工序的产品应进行认真核对和检查(互检),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若互检发现不合格品,互检人员应立即报告专职检验人员确认,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生产过程的专职检验实行巡回检验和完工检验制度。

凡未经检验或未全部完成本工序规定检验项目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例外放行时,应由主管生产人员负责办理例外放行书面申请,报厂长批准。

对批准例外放行的产品,生产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标识,检验人员负责做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并且要边放行边检验。

4.成品检验、试验。

4.1成品检验、试验的`依据:

a)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d)产品验收规范;

编制的产品验收大纲、产品验收规范应符合相关产品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4.2成品验收程序。

成品检验和试验前,检验人员应确认所有规定的检验(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人员要严格按照产品试验大纲、产品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检验程序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并按规定填写检验和试验记录。

成品检验和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检验和试验人员应进行标识和记录,生产部门负责隔离(可行时),并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置。

成品检验和试验结束后,由授权的检验人员确认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有关数据和质量记录齐备,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签发产品合格证,准许产品出厂。

若有特殊情况,成品检验和试验未完成而需出厂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应得到顾客的同意,方可先放行产品出厂,然后再继续完成相关的检验和试验。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八条出货检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九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1.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二十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1.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6.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二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洋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客户确认。

第二十三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末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认为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第二十五条质量管理教育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以发挥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

第二十七条实施要点。

(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

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

2.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1、质量管理部每日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总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第二十九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增强员工与群体的合作,创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场所,促进管理活动的水平,实现”目标经营管理“,公司内各部门来共同组成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附则。

第三十一条实施与修订。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感谢您选取了我司产品。期望您对我司产品的质量及服务感到满意,为此我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1、对所有用户均带给:技术更新,质量更好,服务更佳的产品,我们不但保证我们所带给给客户的产品是完全优质合格的,而且我们将用心配合,大力支持你们的工作。

3、产品质量三包,配套的外购原材料均为优质产品,以保证质量。对所有产品我公司均严格按国家产品质量的技术要求来生产、检验。

4、所有产品全程质保,客户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如属于我方的职责,我方负责无条件换货更换及时处理。在服务期间产品质保周期为三年。

5、所有出厂产品均严格按检验程序100%进行检验,保证成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9%成品抽查合格率99%。

特此承诺!

xxxxx公司。

售后服务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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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用户购买的水泵在规定”三包“期限内,凡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严重性能故障,企业免费包修、包换、包退(易损件除外)。

二、在”三包“期限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因制造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其生产企业、经销单位,接到用户详细事故通知后于4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若需到现场解决,保证在72小时内维修服务人员到位,服务人员到位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不排除,服务人员不撤离现场。

三、保证兑现”三包",在购机15天内,若服务维修人员到达现场7天内不能解决质量问题,从第8天开始,每天向用户赔偿水泵售价的1%(以发票为准)的经济损失,再经7天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用户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保证退货款一次性付给用户。

四、在本企业水泵拥有量较多的地区建立零配件、易损件供应网点,保证用户能就近及时购买零配件和易损件。

标准化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运输电梯、消防系统、交通设施、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景观灯、公共即热式开水炉、多媒体设施设备、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高压变电所、一级供水供电基础设施设备由委托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总体标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电设施设备房钥匙由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及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苗头并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委托方有关职能主管部门或相关维保单位,争取早日解决。

(2)水泵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特别是生活水泵房、箱须上锁并有专人管理;有二次供水的生活水箱需每年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

(3)消防泵、生活泵、恒压泵、污水泵的选择开关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4)保证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做好记录。雨季前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做好水泵房卫生清洁。

(6)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养工作。

(7)检修、保养、保洁等管理均有规范的记录(除消防水泵,有专业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维修)。

3、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4、熟悉大楼主要水电表、井、阀、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号、功率、数量等相关参数,并做好统计和相关记录。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委托方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6、多媒体设备、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

(2)保证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会议期间有专人服务。

(3)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做好相关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7、电梯运行与管理。

(1)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2)按维保服务合同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检查(标准按学校与维保单位合同规定办)。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3)在电梯维修时应配合做好临时警示管理。

(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应尽快设法解救乘客,同时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

(5)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应提供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这些材料有物业单位收取保管,全部维保、维修工作由物业公司参与并组织验收,对其维保工作作出服务评价。

(6)配合完成每年电梯年检工作。

8、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方需妥善保管。对定期难保、维修完成后进行验,并对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不锈钢精密铸件和成套中高压阀门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检测仪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一直赢得客户好评。基于与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针对向贵公司提供的阀体、上阀盖、支架、阀杆连接件和推杆连接件等钢铸件的产品质量,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整体质量:碳钢铸件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不锈钢铸件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

2、化学成分:碳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不锈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

3、铸件形状和尺寸:铸件结构、形状和尺寸符合贵公司提供的图纸要求【下同】,未注尺寸公差按gb/t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标准执行,精铸公差等级按ct8执行,砂型铸造公差等级按ct11执行。

粗糙度符合图纸要求。

5、内部质量要求:铸件内部无缩松、缩孔、气孔、裂纹等缺陷。

款的规定。

射线探伤的的铸件按规定做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发货。

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检测合格后发至贵公司,并附带出厂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单位: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单位盖章:xx。

承诺日期:xxxx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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