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总结(精选18篇)

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总结(精选18篇)

ID:8905272

时间:2024-01-11 00:28:19

上传者:LZ文人

生产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也需要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和努力。生产是实现社会财富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进行生产时,我们应该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员工的健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范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学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州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xxx年春季学前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x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计划,我所高度重视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制定了《x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xxx年2月29日至3月9日,我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全县的33家中小学校和44家托幼机构(含村幼)进行了拉网式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及时排查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托幼人员的培训与儿童接种等记录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对学校环境、教室、宿舍进行了消杀灭工作并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中心小学和村幼机构因病缺课追踪登记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村幼机构没有对幼儿教室、玩具进行清洗、消毒,记录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校无环境消杀灭记录;部分学校及村幼的新进保育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的人员未有相关培训与儿童接种记录。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消杀灭工作记录、保育人员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人员按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接种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二)要求各学校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完善传染病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全区眼镜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提高眼镜的制配质量,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xx〕662号)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xx〕29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目前共有眼镜制配场所8家,其中7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为刚开业还未办理营业执照;所检查的7家场所均按规定配备了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等工作需要的`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的均未按规定登记造册,未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情况;均配备了相应的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经了解,已办理营业执照的7家场所,20xx年前均按要求开展了周期检定,并检定合格,但20xx年后承担该项工作的市检测中心没有了检定资质,7家场所的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应该拿到何处去检。另外1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表示不清楚、不了解,经我局执法人员宣传解释后已按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

意见与建议: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之前的眼镜行业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经营业主计量意识比较强,但近两年由于我县在眼镜制配计量器具检定资质的取消,导致计量器具检定申报困难、申报周期长,经营业主也慢慢放松了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加强与省级计量检定部门的沟通,解决申请困难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传染病防治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院依法加大了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郑志奇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疫情报告:医院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

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3、医疗废物处理: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院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价格监管,积极开展价格监督专项检查,有力维护我县市场价格秩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贡献。现将一年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定期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粮油销售店、医药、通讯等开展价格巡查,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确保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价格异动苗头。

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等手段,要求商家提高认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串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现象发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按照省、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日常工作安排,搞好各项价格检查,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一是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按照川价检局【20xx】12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我县境内钢材水泥、砖瓦、砂石等建材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市场巡查,采取提醒、告诫,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商家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积极维护好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建材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严厉打击借异地扶贫搬迁之机囤积居奇、串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我县建材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较好,价格平稳。

二是按照川价检局【20xx】2号和【20xx】13号文件要求,开展春耕生产化肥价格稳定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全县三农服务中心、农资储备点、种子及农药销售点进行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

三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和住建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城南花园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检查。城南花园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均按照相关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的,未出现违反合法销售行为的情况。销售状态良好。

四是按照阿州发改【20xx】194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工作,我局成立了1个检查组,3名执法人员于4月24日至27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经营者诚信经营,价格法律意识增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开展民生价费调研。

一是按照州发展改委头天民生价费调研的函,认真开展。

二是对景区的门票情况和景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该景区于2013年8月18日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景区托管协议;由于未实现市场化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将工作人员撤离到了县域其他景区。因此景区到目前没有任何的门票收入。今后将加大景区投入,提升景区硬件设施。

六是红叶节前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工质食药局、卫计局、物价局、城管局等7个部门参加,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增强了部门间的联动性,加强了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

(三)积极开展价格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20xx年3月15日上午,在政府广场上开展了以工商局带队的联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对12358网络举报平台及有关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知识进行讲解,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

二是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重点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宣传,以提高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活动现场,通过发放200多份宣传资料,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针对群众和消费者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给予答复。

(四)继续开展价格维权活动,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

一是按照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举报管理、信息上报、统计监督等制度。

二是坚持专人值守制度,专人负责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一年来没有发生价格举报和投诉。

(一)继续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全面检查乡镇、村社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确保乡镇、村社公示率100%。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继续开展“12358”价格举报维权活动。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们围绕省、宜昌价格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督,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获违法金额11.41万元,收缴4.03万元。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从5—6月的两个分步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学习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已开展的“规范执法年”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及案卷评审工作,每个执法人员写出了书面自查材料,重点查找了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并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明确了下一阶段如何加以整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在今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以后,我们认真开展了对粮油、猪肉、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做到“三个第一”,即市场价格动态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对倾向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对价格举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回复或反馈。

2.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一是和局职能科室组成检查组,查干预品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查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明确价格政策界限,要求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四个社区的十余名监督员到四家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约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期间,我们共组织各类检查、巡查6次,下发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办法以及处罚规定100余份。

3.在春运期间,我们认真落实了省、宜昌市的春运票价“一律不得提价、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规定,全面督促各营运公司的站、点、车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落实,同时提醒告诫各营运单位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6次上路检查,检查13条营运线路的60多台次的车辆,清退给举报人多收价款120余元。

1.落实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我们结合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积极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局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以重点检查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三月上旬至四月中旬,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14家,其它农资经营户9家,农村教育收费10家,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2家,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1家,计38家。在检查中,我们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结合局日监测和日报告重点监管品种价格水平,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态势,做到认识到位;二是按局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规定,报告检查进展情况,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处理好工作的难点,做到责任到位;四是在总结去年农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农资价格政策和相关检查规定的宣传覆盖面,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的站、点及公示栏(宣传栏),不断更新、置换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五是确保检查覆盖面在10个乡镇大的经营户和涉农收费单位要达到50%,重点的批发点、农业部门所属的门市部要达到100%,以确保检查到位。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了对08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及学生食堂开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学校收费公示公开透明,标准按规定执行,票据使用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各学校食堂管理能严格按照《xx市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范围执行。

我们会同市交通局对我市清江二桥今年元月以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清江二桥收费站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重建抗冰抢险保电物资的车辆免费5万余元,并及时做到了优先放行,保证了及时、优先、畅通。

市工商局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减免个体管理费的规定,及时公布了减免范围和减免期限,并建立了一本完整的.减费台帐。共对82户从事鲜活农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实行减免,金额7150元。

2.认真做好宜昌下查一级的专项检查和处理工作。

我们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xx楚星公司的专项检查,查获了该公司从2月18日以来,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未履行调价备案程序;配合省、宜昌市完成了对辖区两家片区批发经销商的检查;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市供电公司的电力专项检查;按宜昌市局的要求,落实了对人力资源收费单位的处理;完成了涉企涉房的处理。

为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有领导带班和专班人员值守,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做到了有诉必应,有应必果。在节假日期间投诉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实行“先清退,再处理”的方式,即由值班人员将多收价款及时清退给举报人,并对办理情况认真登记在案,待节后上班逐一按程序处理结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件,其中受理价格咨询2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5件,清退0.02万元,罚款0.05万元。

思路,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全面完成全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根据市物价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紧扣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由于近年来城市车辆数量超速增加,停车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生活管理的焦点,而且停车场收费点多面广,企业性质构成复杂,部分停车收费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较差,为增加收入随意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较突出。今年1-5月近三分之一的投诉为停车收费,为此,我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强化管理,规范标价。

要求全区所有停车场做好申报备案工作,现已做到100%全部落实到位。另重点规范停车场标价,各收费点通过标价牌公示收费单位、地点、收费标准等,加强停车场的收费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与区停车办的协调,实行收费申报、备案、公示牌联动管理,对停车场(点)收费员进行政策培训,要求其必须做到停车时间在票据上注明,否则一旦发生价格纠纷,以消费者的诉求为准。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现中心城区基本做到规范收费,“预收10元起步价”的现象基本杜绝,但城郊结合部乱收费情况时有发生,有待于下阶段加强监管。

(三)强化检查,重点规范。

对受到投诉举报又屡教不改的停车场坚决查处,把车站、特色街区、运动场馆等周边停车场列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市场大检查内容,不断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

价格举报工作为全局形象窗口,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宗旨,积极发扬“便民、高效、快速、务实”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高效办理,把“办理态度、办理速度、办理满意度”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中心城区,群众投诉问题多而杂,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克服人员少,投诉多,涉及面广等诸多困难。今年来共办结举报29件,咨询件6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1000余元。在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时,力争每一件投诉都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学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晋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卫监所字(20xx)号关于晋中市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精神,我所在5—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教学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等方面检查,现总结如下:

和顺县地处山西省东部,全县面积2250平方公里,辖5镇5乡,294个行政村,全县现有39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单办初中6所,单办小学26所,九年一贯xx学校5所。

1、全县中小学校只有和顺一中配置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资质xxx。

2、现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全部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xx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管理,全部采用市政集中式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

3、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教学环境除东关小学学生设置不符全要求外(正在改建),其余均符合设置要求。

1、大部分学校未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未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个别学校学生厕所不符合要求。

1、按照《学校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为各学校创造条件配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总结

根据县安全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县教育局部署安排,结合我联校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兆强(校长)

副组长: 李洪泉 徐学宾 苗长华 辛守东

成 员:钟志华 赵秀平 宋燕 刘善英 郭桂鲁 王建华 彭桂忠

二、领导小组责任区划分

李洪泉 刘善英 王建华 责任区:联校机关 致远小学

徐学彬 宋燕 李爱喜 责任区:尚官屯小学

苗长华 钟志华 赵秀平 责任区:中屯小学 中心幼儿园

辛守东 郭桂鲁 彭桂忠 责任区:梁庄小学 梁庄幼儿园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联校领导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通知精神,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对联校与各校校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进行了再学习,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到了人人事事讲安全、保安全,有效地保障了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动氛围,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1、各学校在日常安全工作中,突出地体现学校教育功能的作用,首先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动员活动,在校园内设立了“校园安全宣传标语”,营造出了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

2、、在联校安全会议基础上,各学校召开安全工作校务专题会议,精心安排,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班开展了以“防溺水,交通安全、防雷电、防汛”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使学生牢固树立了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

3、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溺水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联校组织印发了“防溺水”及“交通安全”告知书。并引导学生及其家长就告知书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有效的提高了家长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了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联手共抓的良好局面,有效杜绝了学生溺水事件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4、联校统一组织印发“姜店联校学生安全信息记录表”,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接送方式、家庭情况、午餐方式、上下学路线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核查,并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情况进行了分类汇总。

5、开展了应急演练。各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对师生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既提高了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又提高了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6、加强安保工作,加强人防和技防。除强化保安值班外,各学校分时段、分区域安排教师定时值班,上下学在学校门口安排值班老师接送学生,确保学生高高兴兴来学校平平安安回家中。

五、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改活动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联校分四个检查小组,对各校区校舍、厕所、围墙及附属设施、学生交通、用餐情况及周边环境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和治理活动,最大程度的`消除了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全联校安全形势的稳定,为促进联校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陕煤化建设集团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我项目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是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的指导下,坚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现将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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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 抓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抓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的提高。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安全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要监管人员,只有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抓好施工现场及各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按照上述思路,我项目及时建立健全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实行初犯教育、再犯重罚、隐患检查、事故分析、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认真整改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包括(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同时项目部搞好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抓好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位置环境、设备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各种防护措施的保护等:施工前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性、施工工艺、特点、难度、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避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目标管理和监管体系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进场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同时,充分利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宣传。通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6、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布置和动员,要求项目部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手段,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深化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活动期间,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横幅4余条,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并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均按照责任区的划分,由安全管理人员复查,隐患均已得到整改。通过检查等各种管理手段,有效的抑制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照铜川市安监站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流程,我项目部对大型设备租用、安装资质严格加以审查,对不按程序要求安装的塔机严格加以控制,并要求整改到位。另外,加强对大型机械的报验备案。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安装质量。

8、强化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修维护保养。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优势和效能,减少机电事故,提高机电人员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操作水平。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要求各单位机电队长针对本单位所辖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项目部将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欠缺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安全措施费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使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台阶。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粮食局对地方储备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我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监督检查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储备库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库存检查工作通知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按照市通知进度完成企业自查和粮食局普查。

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市粮食储备库成立了以副主任王剑为组长的库存自查工作小组,对照市局规定的七项检查内容,逐项进行现场检查,从10月20日开始,进行现场整理,实施实物检查,截止9月30日检查实际储存库点1个,仓房9座,共检查储粮30000吨,其中:20xx年地方储备粮11000吨,20xx年地方储备粮11336.48吨,20xx年地方储备粮7663.52吨。

企业自查结束后,粮食局于11月7日,由副局长带队,对储备粮进行普查,一是按照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逐仓认真测量粮堆尺寸及容重、水分、杂质等相关指标,确保了测量数据的真实准确。二是对库存数据的录入和提取认真细致,认真核对数据,严格规范填报各项报表。三是认真核对库存统计帐面数与实物清查结果相符合情况,以及库存账务处理及时准确性,库存统计帐、会计帐和保管帐一致性。四是对照安全储粮检查清单对库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对各仓粮食进行了实地丈量测算,测算结果与保管帐、专卡记录相符,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三帐相符,数量真实。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地方储备粮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地方储备粮管理及轮换情况。认真核实轮换数量、年限、质量、轮换明细账、轮换手续等,均无发现问题。

4、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外包作业人员具备相关作业技能;企业出入库生产用电、用火等管理规范;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化学药剂管理规范,药品库严格执行“五双”管理,领用手续齐全,账实相符。粮仓粮温正常,水分正常,无害虫、发热、霉变现象。

5、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义务,没有“打白条”“以陈顶新转圈套取差价”、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

6、企业执行粮食库存消化政策情况。买方企业收购、储存、加工管理的业务手续和账务材料规范完整,没有虚报冒领、买陈顶新、转手倒卖等骗取补贴行为。卖方企业不存在设置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等阻碍国家消化库存政策的违规行为。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药品库门前没有张贴明显的“剧毒”标识。

2、药品库内没有安装监控设施。

(二)整改措施。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药品库门前没有张贴明显的“剧毒”标识,的问题,责令储备库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药品库内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的问题,建议储备库与浪潮集团联系,安排安装监控并与储备库智能系统连接,整改时限12月30日前。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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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xx县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以“确保两个安全、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为目标,从健全制度、促进管理入手,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保障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有关财政改革的方针、政策和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坚定了政治立场,始终如一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结合“”普法和新的《行政监察法》出台实施之机,认真组织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时举办了全系统人员参加的《行政监察法》、《行政强制法》和“”普法学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行政监察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了学法、懂法和执法的良好职业环境。

(二)健全制度,不断规范监督行为。

实施财政内部监督制度,是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需要;是财政部门内部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是一种有目的的预防和纠错活动,健全的法规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机制是保障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保障。因此,近年来,我们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

规章制度。

使内部监督、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办事。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一是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了《行政问责制》、《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财政拨款程序》《预算拨款审批程序》《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程序》等多个公开办事制度并把这些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我们分别收集编印了《xx县财政局相关党纪法规文件资料选编》、《财政系统内部法律法规汇编》及《廉政警言守册》下发到职工手中时刻警醒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出台了《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大额接待费用集体审批制度》、《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xx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为配合财政改革还制定了“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以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极大地规范了财政行为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制定出台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实施意见将《办法》纳入“”普法宣传内容使广大干部自觉将《办法》运用于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之中。四是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同时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从单位、科室、个人岗位三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和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管理机制。全局103名干部职工共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环节148个风险点216个针对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248条;真正建立起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防线积极营造了廉政、风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工作氛围树立了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围绕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近两年,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切实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牵头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强农惠农、社会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治理等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领导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是认真抓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内部“灯下黑”的现象。按照《财政内部财务联审互查制度》的规定,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以及部分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账本、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防微杜渐,从而达到堵塞漏洞、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确保了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的“双安全”。

二是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都对乡镇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教育“两免一补”、家电下乡、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惠农补贴方式改革启动后,抽调工作组,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

三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先后对县教育系统、司法系统、公安、林业、部分乡镇、自来水厂等23家单位及14个乡镇实施了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和督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支出票据不规范以及无证上岗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扩大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提高治理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全县658家单位共制定出台了各种防范措施、办法、制度等1086件,查出违规资金48万余元。同时,认真做好总结验收、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分阶段上报了有关总结和表册,共撰写了7期专题简报,5期简迅,县级刊物发表3篇,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了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县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督查调研工作。一是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二是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偏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各类财政债务、干部拖欠公款、单位银行账户、财政津贴补贴、公务用车和通讯工具、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等专项清理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夯实了基础资料。

(四)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做好新时期的财政监督工作,关键在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按照“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的目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监督,为出色完成各项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财政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突出办案重点,改进办案方法,广泛挖掘案件线索,积极探索办案有效途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对财政干部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的理念,重点查究队伍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及时启动诫勉谈话、提示谈话、行政问责等机制,使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及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回顾近两年的财政监督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首要前提;加强制度创新,改革监督方法是搞好财监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是搞好财监工作内在要求;健全财监机构,强化队伍素质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监督与管理紧密融合,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实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发展方向。

(一)存在问题:几年来,我县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滞后,检查人员较少,检查力量薄弱;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财政监督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重点对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

二是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把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大举措,努力打造诚信社会。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是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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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所按照全县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夏季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把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图板展示,宣传栏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校学生注意夏季饮食卫生,特别是夏季易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增强人们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食源性疾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我所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切实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餐馆、小饭桌、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冷食、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而有效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夏季食品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流动摊贩、熟食加工点、小作坊、冷饮销售、批发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食品综合代销点加大了检查力度,防止劣质食品在销售中直接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针对无证生产大桶水,管状饮料现象严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饮料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无证生产大桶水产窝点2家,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将这2家的制水设备及成品水全部封存,同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处理完1家,1家正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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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三、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逐步完善政府财政监督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此次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3、未实行政府采购。有的单位购置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未实行政府采购。

五、整改措施。

3、开展会计基础培训。针对会计基础薄弱这一问题,积极在全区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以达到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岗位管理,做好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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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徽省粮食局《xx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精神,我局在x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了以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各项政策情况为主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了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高了我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发挥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作用。具体做法如下:

一、认真开展清仓查库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安徽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具体要求。首先,在县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成立了清仓查库工作机构,进行了细化分工。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我局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所有企业、所有仓库和储粮按要求进行了检查,为了保证清仓查库各项数据的真实和粮食安全,我局参加检查的同志不怕脏和累,亲自爬粮堆,亲自丈量。在局机关全体同志的努力下,保证了我县库存粮食各项数的真实,完成了清仓查库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管。

为了保证政策性粮食安全,帐实相符,正确使用粮食收购资金,我们制定了从收购、保管到销售等一系列制度。我们还坚持省储、县储及托市粮进每季度进行普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通过严格的监管,我县库存粮食是安全的,统计数是真实的。

三、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

为使国家粮食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企业及个体收储粮户自觉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我们设立粮食政策咨询台、收购前,我们给各企业下发了国家粮食标准和国家粮食政策宣传图及标语。

口号。

在收购中我们还深入社会到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个体收储粮户进行了解粮情及购销情况对他们进行了粮食政策的宣传,核查他们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四、存在问题。

以上是我们全年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认识不足,认为现在粮食收储有中央储备库统一管理,我们查不查不必认真。再就是通过有效的监管,发现有个别企业、个别仓库还有水份偏高的粮食,存在不安全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对各收购企业的监管,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加强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贯彻执行。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工作的管理,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保障财政监督检查职责的履行,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财政部门依法依纪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门移送财政监督检查案件(以下简称案件移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不得移送其他机关。

第五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需要由税务、银行、证券、保险、海关、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主管或者监管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办理案件移送。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公务员,财政部门无权处理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监察机关或者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处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认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办理案件移送。

同一案件既涉嫌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别具有管辖权的,向案件所涉嫌主罪的管辖机关移送。

第八条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认为应当移送的案件,凡涉嫌犯罪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责任人员涉及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以及其他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报送财政部决定移送机关。

省级财政部门派出机构的移送案件,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其具体情形及移送机关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向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移送案件时,应当将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其他机关。

不得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代替案件移送。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承办机构或者承办人员认为需要案件移送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移送建议。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或者内部有关机构对案件是否移送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或者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议移送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形进行复核,并提出移送处理意见,报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移送处理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案件移送或者不予移送的决定。

决定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的受移送机关,办理移送手续,并将案件的.有关材料及时、完整地移送受移送机关。

决定不予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记录在案,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办理案件移送时,应当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并附下列材料: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的检查报告或者调查报告;。

(三)已作出处理处罚的情况以及处理处罚建议;。

(四)有关证据;。

(五)涉案款物清单;。

(六)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时,应当附送案件移送通知书送达回证,并要求被移送机关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移送案件的进展情况。案件移送后超过30日尚未收到送达回证的,或者受理后超过90日尚未收到书面处理结果的,财政部门应当制发《财政监督检查移送案件询问函》,向受移送机关询问移送案件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对受移送机关不接收或者不予受理的案件,财政部门仍有异议的,应当与受移送机关进行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对其他机关移送财政部门处理的案件,财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向移送机关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移送的案件材料;对予以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在9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移送机关。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送登记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对案件移送情况、处理结果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有关汇总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受移送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受移送机关在查处移送案件过程中,需要财政部门配合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案件移送工作中,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或者违反规定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市粮函[2013]178号,xx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以“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张希凯副局长带领监督检查股。于2013年12月30日至31日对所属13个收购网点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甘棠、普安、中心库粮油库存,器材、药剂管理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我局2013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有如下问题:

一、药剂管理制度不全;

二、保管员防毒面具、呼吸器未购置;

三、消防器材甘棠、普安收储库没添置,新宁中心库灭火器安放不规范;

四、新宁中心库消防栓水管须修复;

五、新宁中心库消防池没修防护栏;六是熏蒸杀虫后的磷化铝药渣未集中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责令公司进行研究逐个落实。

一、由新宁中心库主任负责药剂管理制度的逐个完善;

四、由公司把保管员防毒面具、呼吸器购置,消防栓的维修纳入20xx年危仓危房项目一并维修落实。并在2014年公司向局交安全保证金10000元整。

随着粮油库存的增加,粮油保管的要求愈来愈严,要实现规范化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过度。公司现有仓库设备,仓储器材,检化验仪器必须进一步地维修,添置消防设施等。建议在今后处置资产,资金先用于粮油安全储存及危仓危房的排危安全的需要。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林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及森林公安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局“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一是分步动员部署。召开了森林防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主要领导专题部署森林防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召开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会议,强调了该行动的主要目的为:清理整顿野生动物流通领域,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召开了xx县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征滥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会议,主要领导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二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涉林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营造深厚氛围。我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局党组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指导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各股室能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根据安委办“打非治违”通知中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涉林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股室,抽调了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排查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各带一个督查小组,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对全县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林区作业单位、林区重点设施;林区仓库、油库、危险品存放地、村庄林区结合部、林区火灾多发区;苗圃、活立木经营场所、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等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加工和经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涉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重大节假日、各敏感时段的涉林生产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涉林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涉林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坚持把有限的监察力量重点放在查处林业员及护林员上报的安全隐患、群众举报投诉的涉林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和重点监控单位的监督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在市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今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今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xx市、xx市的行政执法培训及司法考试,又新增了1名同志进行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为增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大集、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在市文化广场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电话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今年度xx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市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按照衡水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国务院四部委部署的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夏粮收购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19个,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这次检查共查粮食32430吨,其中,国有储备玉米5000吨,代储小麦10500吨,代储玉米9040吨,商品玉米5000吨,代存商品玉米1390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5月份接受xx市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受到上级好评。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市粮食企业数量为19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7家,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3、在6月份进行了今年度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执法重点,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到9月份底结束,期间开展了对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2、“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即“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这次检查我们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0人次,检查执法5次,检查企业商户26家,这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没有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许可证,现已有两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对个别粮食经营者台账不规范的、未及时报表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个别经营者收购的少量芽麦、虫粮进行了现场监督处理,有力的遏制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顺利完成了夏粮收购。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今年我们加大对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收购过程中违规行为,在即将开始的秋粮收购检查中,将夏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取缔。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办案“三步走”的战略,公正办好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重视群众来信举报工作。维护了粮食购销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1、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

3、经营户经营虽有台帐,仍存在记流水账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及时的问题。

4、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加强。

5、部分粮食个体经营户仓储设施简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0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20号)。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六)《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2020年9月14日xx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20xx年xx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xx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xx个,仓房xx座。

(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xxx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xxx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xxx吨,县级储备粮xxx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

(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

(3)、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xx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xx吨,20xx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xx万元,实际收到补贴xx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xx月xx日至xx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xxx万市斤,其中早稻xx万市斤、中晚稻xx万市斤。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

(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自《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局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迅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活动,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负责人,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保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实施督导,加强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1.认真调查研究,做好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10月初,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领业务科室人员,深入企业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摸底,形成项目库。并组织了28家重点中小企业进行座谈,了解我区企业技术改造进展中遇到的困难,申请辅助资金中碰到的问题,资金下发与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好该项工作与企业进行深入探讨。

2.保证项目质量,现场核实督查。对我区今年申请技术改造辅助资金的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设备有限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和xxxxxxx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xxxx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和《xx市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年度投资重点目录的支持方向,并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了现场核实。督查中,发现xxxxxx有限公司缺少前期建设手续要求该企业及时补办,xxx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报材料存在问题发回重新整理上报。

3. 完善措施,重点项目跟踪督查。9月下旬,我局针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的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x-x项目和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xx-xxx-xxx-xx项目2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主要针对项目的决策行为、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和假设质量及安全是否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首先由项目企业出具了自查报告,对自身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然后我局针对企业自查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调阅了企业备案、土地规划等审批文件,查阅了企业台账,合同等相关文件。在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三、2012年工作谋划。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大项目督查力度

完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责任制,切实把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严格监督检查,对于逾期未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确保我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及时投产达效。

(二)督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1月1日-4月30日) 要求2011年专项资金申请获批的新增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从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工信局。

2.现场检查阶段(5月1日-9月30日)。

我局成立督查组,对我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采取现场观看项目进度,查阅项目审批手续,调阅企业采购清单、台账及相关合同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改造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和目标的情况;是否认真执行招投标制;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达到效果如何;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流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3.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

总结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管经验。在自查自纠阶段和现场检查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对我区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当前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现状,专项督查工作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加强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管理的办法和意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整顿和规范全市会计工作秩序,按照全省的统一布署,依据《会计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法专项检查,收到了显著成效。现就整个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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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为做好我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人大棠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市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确保了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领导到位,成立专班。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天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棠委、常务副市长王小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水庭、市财政局局长熊利民任副组长,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段茂顺、市财政监督局局长彭肇明、市会计局局长张晓安为成员的领导班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与此同时,全市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共38个,为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制定实施方案,选准检查单位。为了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天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实施方案》,对这次重点检查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检查的组织、重点检查内容和方式、检查的时间,检查的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于8月10日召开了全市《会计法》重点检查工作会议,被查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水庭同志就如何搞好这次重点检查作了具体的安排,并对被查单位和检查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我们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结合天门实际,把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的210家单位列入了这次重点检查的范围,重点检查面占自查单位的15.5%。其中行政机关4家、民营企业11家、外商投资企业1家、国有企业1家、社团1家、事业单位192家。

2、挑选检查人员,成立检查专班。为了搞好这次重点检查,我们从市会计局、乡镇财管所、社会中介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挑选了38名精通政策、业务娴熟的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纳入重点检查的210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3、搞好培训,统一检查尺度。为了使检查人员迅速进入角色,我们于8月11日至12日专门召开培训会议,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在培训会上,学习了《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有关财政监督制度的规定,并请有关专家讲解了查帐的技巧和方法,同时,对检查人员严明了检查纪律。从而提高了检查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4、克服困难,务求取得实效。由于这次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带来检查工作难度很大。但是,我们迎难而上,一是多方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请领导小组成员和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听取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提请领导解决,为搞好这次检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二是检查组的全体工作人员,到被查单位检查时,既当检查员,又当《会计法》宣传员,还向单位负责人宣讲会计法规知识,向会计人员讲解有关会计业务知识;三是检查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检查纪律,受到了被查单位的一致好评;四是及时搞好巡视督导。在这次重点检查中,我们会同市人大、市政府、市财政局的领导,组成联合巡视组,多次对各检查组的检查质量进行现场抽查和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检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不重视会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近几年来,《会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新修订的《会计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各种措施,在宣传上做文章,在贯彻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1、举办了多层次的培训班,系统宣讲《会计法》。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大规模组织了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和社会中介机构四种层次的《会计法》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结业证,并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到目前为止,举办培训班8期,共培训了3,000多人。

2、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会计法》宣传活动。近几年来,我们将每年的5月份定为全市《会计法》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会计法》,采取办专栏、专版、答记者问、召开座谈会、上街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办专栏6期,召开《会计法》座谈会7次,答记者问5次,免费赠送新《会计法》书籍800多本,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

3、认真组织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天门赛区比赛工作。全市共组织大赛三届,把组织大赛作为宣传《会计法》,普及《会计法》知识,展示会计队伍风采,促进全市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证参赛质量。据统计,组织大赛三届以来,参加比赛的会计人员达5,000多人。

4、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机会,在培训过程中,播放省财政厅与湖北电视台联合在武汉女子监狱拍摄的三集会计犯罪备忘录。用活生生的事例宣传《会计法》,教育广大会计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据统计,收看会计犯罪备忘录的会计人员达2,000多人。

5、依据《会计法》,加大会计管理工作力度。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创新的要求,加大会计管理改革的力度,财会集中核算制、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建帐监督管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不断完善和推进,工作不断深入,效果十分明显。

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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