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ID:892735

时间:2023-07-05 07:10:05

上传者:曹czj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1、上下楼梯的安全

上下楼梯精力要集中,一律靠楼梯的右边行走,前后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跑跳,不要追逐打闹,不要前推后拥;发现拥挤现象不要慌乱,要靠墙或扶手停步;不要将身体探过楼梯扶手,更不要从栏杆上下滑。

2、在走廊和教室的安全

(1)在走廊和教室休息时,不要将上半身探出栏杆和窗户,更不要攀爬。

(2)在走廊上行走时,要轻声慢步,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跑。不要借助栏杆或窗户做健身动作,更不要用身体、四肢冲撞栏杆。

(3)不要在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4)不要从走廊和窗口向楼下扔任何东西。

(5)注意室内用电安全,不随便触摸电源插座。

3、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

(1)不要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2)不要在门口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3)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出校门。

(4)在校园内活动时不得急跑,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做恶作剧。活动时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要做危及他人安全的游戏。

(5)第一遍上课铃响后立即停止活动,以正常行走速度走进教室。

(6)到运动场、篮球场、联合器械区活动或游戏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4、上学、放学的安全

(1)按规定时间到校,到校后立即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2)放学时要以班为单位排队下楼。

(3)放学时要随队离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门或在校园停留。

(4)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闹、游戏或做其它事情。

(5)需要家长接送的学生,如果放学时家长未到,不要独自回家,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后在校园内静静等候。

5、上体育课的安全

体育课在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保护身体的安全。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投掷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6、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7、参加运动会要注意什么?

手脚冻僵了应该怎么办?

(1)应该回到温暖的环境中去,使冻僵部位的温度慢慢回升。

(2)如果在野外,应当设法用大衣等将手脚包裹起来,还可以互相借助体温使冻僵的手脚暖和过来。

(3)最有效的方法是用手搓,通过摩擦增加温度,促进自身的血液循环,以恢复正常。

1. 防磕碰。目前大多数教室空间比较狭小,又置放了许多桌椅、饮水机等用品,所以不应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教室地板比较光滑的,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无论教室是否处于高层,都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教室的门、窗户在开关时容易压到手,也应当处处小心,要轻轻地开关门窗,还先留意会不会夹到他人的手。

5.防火灾。不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小鞭炮等危险物品进校园,杜绝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6.防意外伤害。改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使用时必须有老师指导,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桌子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课间活动应注意什么?

1.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 1

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能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神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跳跳绳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三、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上学到校、放学回家时头戴小黄帽,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额加存

2015年10月28日

2

1.上下楼梯的安全

上下楼梯精力要集中,一律靠楼梯的右边行走,前后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跑跳,不要追逐打闹,不要前推后拥;发现拥挤现象不要慌乱,要靠墙或扶手停步;不要将身体探过楼梯扶手,更不要从栏杆上下滑。

2、在走廊和教室的安全

(1)在走廊和教室休息时,不要将上半身探出栏杆和窗户,更不要攀爬。

(2)在走廊上行走时,要轻声慢步,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跑。不要借助栏杆或窗户做健身动作,更不要用身体、四肢冲撞栏杆。

(3)不要在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4)不要从走廊和窗口向楼下扔任何东西。

(5)注意室内用电安全,不随便触摸电源插座。

3、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

(1)不要在教室内跑、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2)不要在门口追逐打闹和做游戏。

(3)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出校门。

(4)在校园内活动时不得急跑,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做恶作剧。活动时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要做危及他人安全的游戏。

(5)第一遍上课铃响后立即停止活动,以正常行走速度走进教室。

(6)到运动场、篮球场、联合器械区活动或游戏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4、上学、放学的安全

(1)按规定时间到校,到校后立即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2)放学时要以班为单位排队下楼。

(3)放学时要随队离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门或在校园停留。

(4)出校门后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闹、游戏或做其它事情。

(5)需要家长接送的学生,如果放学时家长未到,不要独自回家,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后在校园内静静等候。

5、上体育课的安全

体育课在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保护身体的安全。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投掷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1.4米高*2.5米宽)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学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1.学校实行昼夜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校道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场馆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宿舍区、生活区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振生

副组长:姚善同

成  员:李金娥、王燕、孙清梅、贺丽英、张保禄、胡淑红、   张丽敏、王韧刃、郑丽英、岳秀荣、周淑婷、张莉莉、方建、杨艳艳、王丽娟、赵永芝及各年级组长。

2、巡逻队队长:张保禄

成员:方建、于紫韵、沈伟民、张强、闫志鹏、李力涛、张侃。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 ,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 三) 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 四) 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 五)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 八) 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 九) 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 十)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 十一)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 一)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 二) 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 三) 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 四) 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 五) 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 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 八)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 一) 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 二) 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 四)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 五)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 六)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七)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 八)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 十) 消防( 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 十一)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 十二)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 一)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三)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 二)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 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四)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 五) 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 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 一)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二)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 三)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四)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 四)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1、严格执行机动车“三检”(出车前检查、行驶中途检查、收车后检查)、“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清洁)制度,保持机件完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2、建立机动车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数据、使用、维修等有关情况的记录。

3、机动车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维修保养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汽油刷洗发动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车辆火灾事故。

4、机动车在执行任务后返回学院停车场,防止被偷盗、被破坏事故发生。

5、各部门组织的长途外出活动须提前向院申报,填写用车报告单后经院领导批准。

6、各种机动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和单位内部抽查、普检、地区组织的季检。

7、保证各部门使用车辆的安全,严禁在修车辆执行运行任务。

8、司机要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清洁,严禁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公司总经理批准。

9、司机要服从运输中心经理统一管理调配、不得私自出车,非在编司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学院车辆。

10、购置、变更、报废、停使、调出、调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及时向学院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1、树立全员护校思想,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及人生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放《告家长 书》,与家长 及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职责。上班时间严守工作 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才能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录 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入车辆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或教学 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 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班主任 陪同或交给家长 接走,同时作好登记。

8、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上班时间按规定到岗值班,巡查校园;放学后再对各楼层、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定时巡逻校园。各值班人员应按时作好交接-班记录,并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次全面安全 排查后,及时作好记录 ,及时作好隐患整改。

10、值班人员有权对进出校园的物品进行检查和询问,对有疑问的物品应立即查扣并迅速报告。

11、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或不能制止的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可采取一切措施。

12、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制度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对造成责任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处理。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向管理要质量。根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八不准》、《义务教育法》、《高淳县研训中心备课改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总的要求 全体教师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言行举止要树立教育形象,堪为师生表率。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政策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勤、廉、硬、优”上下功夫,发扬团结战斗、创先争优、勇于负责、乐于奉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创一流管理水平。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顾全大局,工作相互支持,提倡自动补位、候课,领导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自觉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形成合力。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咬定目标,拼搏前进,做到“腿脚勤、眼睛明、耳朵尖,头脑清”,人人肩上挑担子,个个奋勇做贡献。领导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人要蹲下去,工作要搞上来”,既要严于律已,禁止教工做的,领导保证不做,要求教工做的,领导首先去做;又要严于律自、律他(她),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领导成员要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实现由重视评价、督促向加强管理、服务的转变,多订措施,多在过程上下功夫,多做实在事,少搞花架子。领导班子建设,要达到“配置合理,岗位明确,职责清晰,诚信和-谐,团结协调,凝聚力高,战斗力强,廉洁高效”的要求。

一、职责、权利

1、 全体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利益支持学校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领导管理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培养能力,开发智力,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教师应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课程计划标准,推行素质教育,研究教育科学,创新教学方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谩骂、讽刺学生。

4、 教职工的人格必须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和工作条件。教职工工资各项按政策规定由中心校发放。

5、 教职工有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学校的重大改革等须经教职工补充讨论。教职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工会和其他正当的途径。

6、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或领导如有疑虑或不满,应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领导提出,领导及时作好过细工作,保持一方稳定,问题严重的可向中心校反映,不要盲目越级上告、上访。

7、小班教师严格按照《定埠小学小班管理方案》工作。

二、教师调配

1、调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本镇范围内的教师调配由桠溪中心小学校办理。教师周课时由中心校统一核定。

2、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有权选聘学校教职工,实行教职工队伍的优化组合,未被聘用的教师由中心校统一调配或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代课教师由中心校统一聘用。

3、所有教职工均应服从中心的校分配和学校分工,对拒不服从分配和分工的教职工,学校可申报中心校实行双停或由中心校报请县教育局处理。

4、教师申请调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调出乡镇和学校接调动通知后在所在校办理所有财、科移交手续(财产遗失按校规处理),并按调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到调入单位报到,由中心校转出组织、行政、工资关系。教职工本人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未经批准无故旷课的报中心校处理,超过一个月不返校任教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报中心校和教育局办理辞退手续。

三、教职工考勤

1、请假的规定

计划生育假:女教师产假,男方照料假;婚假;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的,不扣出勤。

2、 每周从周一到周五下午为周工作时间,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旷课,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课计。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病事假一天由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病事假一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审批;凡请假教师考勤按规定处理。

4、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疹断书,书面申请,学校校长签署意见,须报中心校审批。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任何教职工都不能假借任何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课由中心校处理;同时,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分工,对拒不服从分工的,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励、处分

1、教职工在工作和教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由中心校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和物质奖。

2、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他错误行为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

3、严禁学校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严禁教职工个人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资料费、班费等费用,违者除全额退款并上报中心校,严重的上报县处理。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5、在工作期间,校园内严禁打牌、赌博或上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6、建立学校责任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学校安全出现事故及时如实地上报,对所有的责任事故,追究行政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人为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个人责任,严重的依法办理。

7、中心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案,本校建立教职工师资质量档案,作为教职工聘用、评模、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德育管理

1、总的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校各项工作德育为首的原则,各学科要将德育教育贯穿于教学中。

(2)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德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议事日程。

(3)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德育工作有计划,有活动安排,各班主任有活动记载,学校有工作总结。

(4)聘请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班主任每期对学生应进行家访、电话访、接待家长来访,召开学生家长会。

(5)创设德育氛围和创造德育基本条件,做到有国旗、有校训、有名人画像、有队活动室、有广播台、有文化长廊、有宣传柜窗,坚持升国旗、唱国歌、队歌、在国旗下讲话,坚持办板报。做到每4周更新一次。

(6)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做到活动有记载,有总结。

(7)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做好留守生的帮扶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有记载,班主任工作细致,教师无体罚学生现象。

(8)树立德育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作用,有计划地开展评“七星”学榜样活动。期中、期末、“六一”,要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9)德育有效果,学校无违纪违法和安全事故,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100﹪,社会反映良好,每期班主任要写好学生评语,学校要评出文明班、模范班主任,每学期进行一次表彰。

2、关于升国旗、奏国歌的制度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广播操前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重大节日(集会)或纪念日(庆祝活动)举行升旗仪式。

(3)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师生全体参加,整齐队伍(学生穿校服),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4)出旗由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护旗班随后列队,随乐声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5)升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6)唱国歌,严肃认真,节奏准确,声音响亮。

(7)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要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国旗下讲话。

(8)每日晚静校前,由升旗手降旗,护旗手致礼,降旗时旗帜不能落地。

(9)不举行仪式的升降旗时,在场师生肃立、行礼。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10)升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有升旗手事迹简介。

(二)培训、进修

1、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历未达到要求的在岗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在岗函授或自学,取得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2、教师函授、自学以业余为主,各类短期培训由中心校或学校统筹安排。

3、脱产进修教师必须经中心学校审批同意。

1、学科计划制定

(2)计划项目齐全,填写完整,书写认真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2)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分析教材内容,准确把握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

(3)对学生的情况分析要客观,实事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计划时间分配恰当,内容具体,安排合理。

2、备课

(1)备齐所任学科教案,不抄袭,不用老教案,超周备课,备课及时、规范,书写认真,字迹工整、符合县研训中心备课要求。每月“五认真”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课后有反思,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

(3)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精心设计板书,做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5)作业布置,语文要写明具体内容,数学要写清练习几第几题。

(6)语文要备好作文课和阅读指导课,要有针对性,计划性;数学要备好复习课、练习课,注重分层指导,练习要有坡度。

(7)从网上下载的电子备课必须经修改后才能使用且必须有二次备课(自己备课的除外),新教师和教龄10年以下的教师必须手写备课。

(四)上课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坚决抵制无案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后方可实行。

2、在课堂上不准抽烟,不准擅自离开教室,不接打电话,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许在课中令学生出教室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3、教师应在第一遍铃声后提前进课堂——候课,下课不准拖堂。

4、上课时,教师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严禁说粗俗语言。

5、课前准备要充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精心组织教学,确保教学任务高效完成。

6、教师要认真学习多媒体操作,利用课件、投影、视频等先进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课后要有记载。

7、上课体育、美术、信息、音乐、科学的教师应跟班到位。特别是体育课教师不准“散课”,要科学组织进行锻炼,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8、按要求上好综合课,不得擅自调换或处理作业。

9、语文学科教师认真上好阅读课、写字课,加强学生阅读和书写的指导。

10、遇恶劣天气或停电,体育及电脑任课教师在学生本班教室内授课。确保每节课有教师。

11、以说服教育为主,杜绝侮辱学生人格的事情发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作业

(1年级第一学期除外)。

(2)1-6年级数学:每课1次作业。

(3) 3-6年级英语:设口语、听力和书面作业,书面作业每课1次。

(4) 1-6年级美术:每周1次作业。

(5) 3-6年级思品、科学:每周1次作业。

(6) 1~2年级不布置课外作业。

(7) 3~4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1小时。

(8)5~6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1.5小时。

2、一、二年级用铅笔;三、四、五、六年级用钢笔,不准用圆珠笔、中性笔,全班统一墨水。教师批阅用红色笔,批改要及时,实行面批。评定等级为优、良、中三个等级,杜绝差生。低年级应适用符合低年级学生心理的批阅符号。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准确,批阅符号规范,提倡等级与鼓励性的评价语相结合的批阅方式。

4、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课本作业本的保护,强化书写指导。

5、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的布置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有布置,有检查。一至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六)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1、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严重危害性,查清造成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为搞好教改,提高质量扫清道路。

2、严格执行“三表”,即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做到不随意调课,不随意更改作息时间,不挤掉课外活动时间。

3、按教学计划办事,不加快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严格控制检测次数,除规定的期末质量检测外,其余的单元质量检测一般均坚持少而精,在60分钟内结束,并作为平时成绩,反对以考代教。

4、努力做到:课前“三落实”即教学方案落实,教具落实,作业练习落实;上课“三个性”即教师讲授有效性,学生练习层次性,教学效果反馈性;课后“四个心”即精心布置作业,耐心辅导差生,匠心批改作业,精心写教后体会。

5、全班补差不能有,个别辅导不能无。中午休息时间不能搞全班统一的作业,补差在课堂和平时。

6、发展有特长学生。

7、抓好学生的大课间活动,有组织、有纪律,保证活动时间、质量。8、作业80%以上要在课内完成,每节课要安排好5— 10分钟作业时间。

9、课外作业按国家规定办。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1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5小时。

10、严禁简单化,用罚抄写来教育学生,同时注意不布置重复机械的抄写作业。

(七)班级管理

1、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要求,每学期科学制定班、队工作计划、读书活动计划,做好法制、安全、国防教育,组织好读书活动。

2、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完善班级公约、班级学生情况、班级安全制度及措施、读书活动记载、家访及家长会记载,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

3、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完善成长记录袋资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组织好学校活动。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5、指导卫生工作。

6、组织好大课间活动。

(八)教、研活动

1、强化教研交流活动,实行教师互听互评制度,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及时反馈听课情况。评课在教导处,评课记载教导处存阅。 2、听课教师提前一天与授课教师预约,听提前进入教室,听课期间应尊重授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3、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课题组教师上示范课、研究课,将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相结合。

4、听课后,应认真进行反思,结合教学研讨活动,进行有目的研讨交流,按时上交材料。

5、教师论文发表,由学校缴费 ;获奖论文按中心校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6、优岗考核和学生竞赛指导奖,按中心校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7、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交流、总结,开课,注意资料积累。

(九)读书活动和小班化工作

(十)文明班级条件

1、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2、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有刻苦学习,认真钻研的精神。

3、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学校、班级活动。

4、班风好:尊师爱生,团结互助,遵守纪律。

5、清洁卫生好,经常保持室内外及包干区环境卫生,讲究个人卫生。

6、经常开展内容丰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

7、爱护公共财物,班级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8、班级布置精心,优美,班级事务分工明确,且有条不紊。

9、活动开展好。活动经常,形式多样,为队员所喜爱。队员在活动中能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精神,并能从中受到教育。

(十一)“七星”评选条件

1、学生诚实、虚心、勇敢活泼,团结友爱,相互帮助,能帮家长、班级做力所能及的事。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同情心。

3、学习成绩突出、发展突出、学习有进步。

4、班干部工作好,能发扬民-主,有事同大家商量,能积极主动地工作,独立开展活动。

5、班集体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十二)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活动,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能在学生中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掌握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优”,其它成绩为 “良”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良好级。

(十三)学生课堂常规

1、上课前应将用品准备好,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2、上课预备铃响后,应尽快进入教室,在座位上静候老师来上课。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班长应发出“起立”口令,师生问好后,老师示意后,学生方可坐下。

3、上课时,学生须坐端正,自然地挺胸,两手平放在桌面上,两脚平放在课桌下面,不做小动作。上课的过程中,不随便说话,要发言先举手,老师指名后,应站好发言,发言完毕可坐下,上课讲话一定要说普通话,要说完整话,并在说话时注意文明礼貌。小组讨论或合作时,声音要适当。

4、迟到学生应站在教室前门口,(门关时,轻轻敲门三下),老师同意后,立即进入教学,不要妨碍别人上课。

5、上课时思想要集中,积极思考问题,要听清老师和同学讲的每句话的意思,并根据老师的要求、或看书、或思考、或动笔、或读书、或演算、或作图、或实验。

6、上课时要做到默记不出声,朗读、发言声音要响亮,齐读时声音要和-谐、有感情,速度要适中。

7、作业要认真,做到字迹端正,独立完成,按时交卷。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要求做到“三个一”(眼睛与书本的距离保持一尺;身体与书桌距离一拳;握笔的地方与笔尖距离一寸)。做作业时确有困难的,可举手请老师辅导,作业完成后,应仔细检查,确认无错误后,将本子放在课桌右上角,待组长汇集后交给课代表,点查后交给老师。

8、值日生应注意教室的整洁和通风,经常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无纸屑果壳、课桌安放整齐。

9、上体育课,预备铃后,应先由体育委员(或班长)在场上整队。分组活动时,要严格服从小组长的指导,注意安全,运动器具在课后如数交体育室。上音乐、信息、美术、科学课,预备铃后,立即到教室外排队,有序的进教室。

10、少先队活动一定要坚持举行规定的仪式。

11、做广播操、集体操时,动作要正确、整齐、有力,眼保健操应坚持动作、姿势正确。

12、上课时,老师要爱护学生,学生要尊重老师,不能有不文明的行为、言语发生,不能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生,如有发生班长应在当天向校领导报告。

13、课堂上收发簿册,要从前往后发,从后往前收,不能发出声音,不能站起来或离开座位。

14、小班学生发言后要及时将标志拿出。

(十四)学生良好作业习惯要求

1、学生书面作业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书写。

2、爱护作业本,经常保持作业本的整洁。

3、作业前要准备好有关学生用具,低年级学生课前要削好铅笔。

4、老师在课堂上出示的作业,要抓紧时间抄写,不抄错题目。

5、作业时,先要认真读题(审题),理解题目要求,想好后再动笔。

6、作业时要积极思考,不懂要问,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

7、认真书写,作业整洁。汉字要写得正确、端正;英语字母书写要的直,写得流畅。

8、作业时要思想高度集中,要保证质量,讲究速度,不边做边玩,按时完成不拖拉。

9、作业后要认真检查,养成检查习惯,及时改正错误。

10、认真阅读老师批改后的作业、并自觉订正。

(十五)书面作业的格式及批改要求

1、书面作业的格式按簿册格式书写。如:数学,算术簿,先做左竖行,再右竖行。大练习簿,每页对折画竖线,先左后右,每半页在左边离开一横格宽度画一竖线,竖线内写题号。语文,大练习簿每页左边离开1cm宽度画一竖线,竖线内写题号。

2、数学每次作业要写上练习几或补充题等。语文在横格中间写明课题。每次作业,要在作业末尾空1行画等级格,等级格距作业本右边1cm,宽占二行,长3cm,以2 cm为边长分成左正方形和右长方形。

3、数学上的直线、符号等一律用直尺划,上下线相等,符号点一到二个字的位置,符号前后与数字间距占半个字左右位置,分数线划在等号中间位置,一格一题(分数题可例外),做到做一题空一行。

4、每次作业结束,学生做错的作业要进行订正。在每次作业左下写上订正两字,进行订正。

5、下次作业要与上次作业(包括订正)空二行。

7、书写作业,低年级一律使用hb铅笔,中高年级要用钢笔书写,全班统一墨水颜色。 8、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书写要正确、规范、端正、清楚。

9、教师要逐词逐句逐题批改作业,批改要用统一的批改符号。

(十六)现代化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

1、积极宣传、充分认识实施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意义。自觉推广和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备课要冲破传统教学模式,要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上课要善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课后要研究现代教学手段的改进,并在教后体会中有所反映。

3、努力提高现代教学设施的利用率。无论是学科课程还是活动课程,只要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资料,就必须充分利用,发挥作用,优化教学、教育。

4、在认真使用好现代教学设施和资料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教具、音像资料的制作。做到适时适宜,并作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做到资源共享。

5、信息教师要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新设施新资料,介绍使用方法和经验,了解使用情况,帮助教师排忧解难。

6、分配到各班的机幕要用好管好。

7、计算机教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等专用室,要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和守则。

8、鼓励教师在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中有所作为。使用好自制教具或课件。

(十七)电脑室管理教师职责

1、电脑室以服务教学为宗旨,机房全天开放,一切为教学服务,但电脑室不许外人随意进入。

2、电脑室所有设备和资料均须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账目清楚,存放整齐。

3、凡涉及设备出室或单位用机,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以教务处开具的教室借用单为依据),方可提供务服。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得擅自将任何硬件搬出电脑台使用;教师机的所有设备,教师在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违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电脑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电路,测试电脑的运行情况、定期升级计算机程序,清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证所有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6、教学安排以教务处的课程表为依据;在教学前,认真检查电脑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如有缺失或故障,应立即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前来处理,否则,一切责任由当节班级负责。使用中要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出现使用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计算机中心,并详细说明情况,不要私自拆卸或强制运行。若当时不报告,待事后发现,一切由当节教师负责。

7、使用电脑室要服从电脑管-理-员的管理。

8、教师使用电脑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学生座位要定人定位,并按一定的顺序进入电脑室,在进入教室时要填好“学生座次表”(具体座位坐法由各班计算机老师设计)。学生按位就坐,不得随意换位(责任到人),如有人为的财产损坏(包括在设备上面乱涂乱刻画)。

9、教学前先打开总电源(严禁学生开、关总电源)。所有电脑都已安装有office 2003等常用软件,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

10、保持教室环境卫生,每周教室打扫一次(周一中午);进入电脑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保持安静,走路要轻,严禁大声喧哗、在室内跑动、打闹;严禁吸烟、吐痰、乱写乱划、扔纸屑等。

11、 上课后及时进入电脑室,中途不得出电脑室,下课后不准推迟离开电脑室。学生进入电脑室后直到学生离开电脑室前授课教师不得离开电脑室。下课后要将凳子摆放整齐,教师要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12、上课班级下课时要按操作程序关机(不得在程序未关闭时切断电源)、关灯,节约用电,任课教师并填写好《电脑使用登记表》。

13、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网络道德,学生上课、上网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14、.进入电脑房,必须换拖鞋,并自觉维护机房的环境卫生。

15、使用设备必须认真填写《电脑使用登记表》。

16、未经许可,不得运行与学习内容无关的程序,严禁私自携带各类游戏软件上机运行。

17、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玩弄电脑室的教学设备,自觉抵制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行为。对恶意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十八)办公室管理

1、值日教师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各教师做到办公桌整洁工作。

2、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3、上班时间,教师使用电脑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4、不再校内玩牌。

5、办公室主任及时传达学校工作精神。

6、各办公室创建团结、协作、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工作风貌。

7、积极做好小班化工作。

8、积极做好读书活动工作。 

一、学校要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要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三、学校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或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四、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五、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学校应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七、学校要严格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八、学校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位置。

学校要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九、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病,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新生入学应提交体检证明,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十、学校要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十一、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