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公司(汇总17篇)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公司(汇总17篇)

ID:8930985

时间:2024-01-11 11:04:24

上传者:QJ墨客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利益,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和合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个需要经验和智慧的过程,我们可以从别人的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0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 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 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xx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 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 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 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 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一、课题的提出。

我校是一所乡镇小学,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写作常出现语句不通,语序颠倒、语句平淡无味,不会用好词佳句等现象。而农村孩子见世面少,基本生活就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社交范围小,缺乏生活经验,缺少生活素材。因此,一提到写作文就一筹莫展,无从下手。更是为选材煞费苦心。

而老师也教得费力,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我决定从最基础、最简单的小练笔“抓起”。因为,课后小练笔,是随文练笔,训练目标明确,为学生写作提供了现成的“下锅之米”,选题角度小,材料贴近生活,学生易于驾驭,写起来得心应手,故此,针对我校我班学生实际情况,我选定了《关注课后小练笔,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研究》课题进行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1、课后小练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课后小练笔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的写作心理。

这是因为根据儿童的“模仿性”特点,阅读教学中提供了大量的范句、范段、范文作为作文练笔的“中介”,根据小学生“表现欲”的特点,借助大量写作片断的形式,及时运用阅读所学到的知识进行写作,满足儿童学习心理的需求,根据儿童“易遗忘”特点,采取边读边写,学用结合的做法,有利于知识的巩固。由于学生的写作束缚少,自然也容易运笔,乐于动笔;“心动”而致“笔动”,学生则有内容可写,有话可说,有情可抒,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养成“乐于动笔”、“勤于动笔”的良好习惯。

2、在语文教学中,课后小练笔是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之间的桥梁。

现行的语文教材以单元为主,一个单元一次作文训练,间隔时间长。学生训笔次数少,而且容易使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相脱离。我们应在阅读教学的同时,针对所学的课文进行与写作相匹配的形式多样的课后小练笔,就能弥补这一不足。

3、提高教师钻研教材、驾驭教材的能力,增强教科研理论水平和能力。

我校是一所乡镇小学,校内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及农民工子女,家长都忙于务农务工,再加上本身文化水平不高,难于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有效的指导。所以导致大部分的学生在学习上在校靠老师,在家靠自己。因此,课后小练笔的研究除了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解决乡镇学生为寻找写作材料难的问题外,也极大程度上的提高了本校老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的能力。

因为,教师要结合课文的语言特点来精心设计有效的写作练点来解决学生在写作时遇到的困难,自身就一定要吃透教材,把握文本,而不是漫无目标地去找练习。同时也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一味追求结果的现状。迫使教师注意过程的指导。

小练笔后的批阅,增加了对小练笔有效性的课后跟进评价,让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练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让老师们在整体教学中落实对学生的有效训练。

三、课题研究的目标。

1、通过对学生进行“课后练笔”的训练,形成六年级训练的序列2、通过对学生进行“课后小练笔”的训练,解决乡镇学校学生为寻找写作材料难的问题,帮助他们积累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写作素材,学习积累起了丰富的作文素材,从而改变学生畏惧写作的心理,提高写作技巧,最终达到语文综合能力的提高。

3、通过课题的研究,提高教师把握教材,研究教学方法的.能力。

四、研究的内容。

1、进行片断与篇章训练,重点在“自己表达”,做到语句通顺、连贯。内容详实,个性张扬。

2、通过读写结合,从段到篇,对学生的作文进行严格的系统的训练。

3、以现行的教材的习作内容为主。

五、研究的对象。

本人任教的六年级(1)班学生共68人。

六、研究的方法。

1、比较实验法:本课题的实验研究在自然状态下进行,选择2个班为实验班,本校同年级其他班级为对照班,在进行常规教学的同时强化课后小练笔的训练。

2、观察法:以听课、交流、检查等形式对学生课后小练笔的训练进行观察,并进行分析实验操作的得失。

3、个案分析法:对典型的学生个别分析。

4、调查法:对学生课后小练笔的兴趣进行问卷调查。

5、行为研究法:本着从教育教学的实际中发现问题,并在教育教学中寻找解决问题好办法的宗旨,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的前提下,采取行动研究方式,做到教研即教学,以教学促教研,以教研指导教学。

6、经验总结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总结研究成果,进行阶段性小结,调整、完善研究方案。

七、实施遵循的原则。

1、差异性原则,由于学生存在着个体差异,同一内容的写作训练,也需根据他们的实际,采用合适的方法。能力较低的学生可用照搬法、模仿法,即把学习的课文中的句、段搬用或模仿到自己的习作中。而基础较好的学生则可采用想象法,除了完成作文的一般要求外,还要通过想象写心理活动,个人感受等等,同时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语句。

2、激励性原则:加强信息的及时反馈,好的小练笔要发挥榜样的作用,使课后小练笔效果达到最优化。

3、整体性原则:要紧扣单元的读写训练重点,设计相应的练笔题,突出其整体性,为提高本单元的习作水平作好铺垫,打下基础。

八、实施的步骤。

实验时间为1年,即(7月-207月)。

九、组织与管理。

十、研究成果表形式。

1、课题研究的案例。

2、学生展示(优秀课后小练笔集)。

3、课题研究时的论文。

4、一节课。

5、课题实验报告。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基本格式》【二】。

课题名称。

一、目的、意义(问题提出)。

1、研究的背景、现状分析、碰到的问题。

2、目的、意义(为什么研究?价值是什么?解决什么问题?)。

二、研究目标。

本课题研究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三、研究内容。

实现研究目标要研究的具体问题,实验类课题还要有研究假设。

四、研究范围。

1、对研究对象的总体范围界定;。

2、对研究对象的模糊概念进行界定;。

3、对关键概念(变量)的界定。

五、研究对象。

课题研究的直接对象。

六、研究方法。

1、根据课题的性质、类型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几种研究方法(例行动。

研究法、调查法、实验法等等);。

2、课题操作的策略、措施等。

七、研究的程序。

设计研究步骤、时间规划、管理措施等。

八、研究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或论文,其他有关材料。

九、研究组成员及分工。

十、经费预算情况。

注:以上各项可根据需要选择,不一定全部包括。

嘉兴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课题申报表(二00五年)。

学校(单位):编号:

嘉兴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般)。

县(市、区):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

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009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08〕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县设施农业“三线一片”重点建设任务要求,我镇承担着路两侧4500栋钢架大棚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快实施,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9、10、11三个月的时间,集中物力、财力,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付诸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自双千栋大棚向西至路两侧建大棚4500栋(含菌棚200栋),规模连片、不断档,规格、标准统一。具体任务为:村556。2亩、村180亩、村317.3亩、村672亩、村808.5亩、村1664亩。(具体任务及地块分布位置面积详见县路30华里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分布图1—27号地块)。

1.9月1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土地流转,种苗落实等工作。

2.9月20日前,全面落实大棚投资主体,落实大棚建设单位,部分田块开始施工,西芹等菜苗移栽到位。

3.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田秋季作物的收获,平整田块,规划完成沟、路、井、电、桥等基础设施并开始施工,大棚正式开始施工建设。

4.10月31日前,基本按规划要求完成钢架大棚建设任务,种、苗播种或移栽到位,基础设施井、电配套到位。

5.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基本配齐,种苗全面播种落实到位,田间工程及形象到位,验收结束。

指挥部对各组加强指导和调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驻村责任,加强驻村写作,齐心协力。

1.宣传到位。镇村要认真召开不同层次人员会议,会议不拘于形式或集中召开,或田间地头,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给群众算好种菜和种粮的对比帐,多列举发生在群众身边,众所周知的通过种菜致富的成功例子。要消除群众的卖难思想、干部的畏难情绪,善作思想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发展设施农业。

2.帮扶到位。镇抽调6名两套班子成员,17名工作人员,分驻在六个村。自带行李,吃住在村,镇财政每天每人补助20元,驻村人员要严守驻村纪律,同村干部共同组成一支强有力的班子,从宣传发动,土地流转到资金筹措、大棚建设等工作,跟踪服务,确保按序时保质、保量完成村所设计的建设任务。

3.指导到位。对涉及建设任务的村,在架材组织上既要严把产品质量又要考虑群众的接受能力,大力开展阳光采购工程,知道村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签订,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土地流转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确实不愿意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鼓励、引导向大户或合作社经济组织流转,流转工作要规范运作,不能草草流于形式,要认真做好登记,办好手续,技术服务和种苗落实工作。要以村组为单位,聘请县级以上专家服务到田头,手把手地把群众来教,要按照蔬菜不同的品种,生产期,病虫害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指导计划。

4.服务到位。重点是基础配套和资金扶持到位。今年我镇设计的六个村都在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的配套一要时间快,二要质量优,三要讲实用,确保发展设施农业的田块一次性配齐、配足,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硬件发展环境。在自己扶持上,引导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信用社要积极做好对这六个群众的信贷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配合村干部一起做好工作,促进设施农业工程进展速度。对县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统一扎口,待村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派专人现场核对,在大棚运到田头前,由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向县政府申请预拨到位,最后再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对涉及建设设施农业的六个村,镇政府在县补贴2500元/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贴500元。同时将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对村的目标考核,单独设立奖项,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对发展建设设施农业,按投资额大小参照镇对村年初工业考核的标准予以计分和奖励。对行动不力迟缓或效果不明显的村,按建设的顺时进度分别对村主职干部给予批评、降职、免职处分,处罚要果断、严明,做到批评比记账,处分不过夜。驻村人员所在村工作进度情况纳入对个人的考核,工作优秀者年终评为先进,工作不力者写出书面检查并作出调整。

设施农业建设督导组,要严格对驻村人员及村干部出勤、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每天抽查一次,每三天全面检查一次,对抽查和检查情况每天报镇主要领导,有领导第二天直接反馈到驻村两套班子成员。督导组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导并指出问题和不足,并跟踪整改。对各村人员工作情况可以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督导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建设工作现场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村、各组设施农业建设任务有序开展,足额完成。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选择依据。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五)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七)前期准备情况。

二、项目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一)指导思想。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的依据。

三、

四、项目区概况。

(一)概况。

(二)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概算。

(二)资金筹措方案。

(三)资金计划安排。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四)生态效益。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方案。

九、项目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二)规范技术指标。

(三)项目资金管理。

(四)项目公示制。

(五)监督检查。

(六)建后管护。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摘要(附表)。

1.项目名称:南永青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2.项目申保单位: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养猪专业合作社。

3.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

5.项目建设期限:1年。

6.项目建设规模:扩建猪舍5座。

7.项目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金9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5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1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0万元,合作社自筹20万元。

二﹑项目依据。

1.项目建设理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配合全县百万头生猪大县和郝庄乡生猪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建设,为社员提供科学饲养管理技术,促进区域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2.项目建设条件和可行性。

南永青村位于绛县郝庄乡西侧,交通便利。耕地面积20xx余亩,自然条件优越,经济情况良好。全村共有居民组三个总户数220户,总人口1050口。共有劳动力750人,养猪户占全村总户数50%以上,养猪大户达到20户以上,年饲养量超过20xx口,历年来,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支委一班人带领广大党员和村民大搞经济发展和科学种田,把建设生态养殖作为发展养殖业的重点来抓,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提升养殖生产水平,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扩建猪舍5座,配套相应设施。

2.项目实施地点级规模该项目位于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地势平坦。现有猪舍2座,母猪16头,后备母猪8头,种公猪2头。

(2)新修污水粪便处理池三处,新修200m3的水池1个、30m3的水塔1个,购买分娩、保育床各88套,母猪限位栏100套,购买转猪车辆1辆,配套完善饲料加工设施、设备,年加工生产混配合饲料100吨。

(3)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4)计划引进优良品种大白种母猪20头,大白种公猪2头,长白种母猪20头,长白种公猪2头,新美系杜洛克种公猪2头,预计年出栏育肥猪2800头。

3.技术实施.

一是技术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授课、分散指导、现场交流等方式培训;二是培训技术骨干,对项目农户在项目实施前进行一次系统化培训;三是对农户建猪圈、引种、配种前分别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四是请专家对技术骨干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五是采取编制养猪实用技术资料和制作光盘等形式培训农户。

4.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1)支持环节及资金补助标准:强化合作社自身建设,必须加快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步伐,购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和服务车辆,实现网络平台对接,利用网络和电教设施设备等现代手段发布、收集产品购销信息和技术信息,进而实现生猪购销网上交易,打造网上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养殖收益,投资10万元。

(2)实施内容。

建设规模,扩建猪舍5座,一是加强标准化生猪圈舍建设,对于圈舍建设标准化程度高、生猪饲养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社员在圈舍建设和购置机械设施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二是加速生猪良种普及率,引进良种二元母猪,以半价投放给社员,加速基地生猪品种改良,提高优质三元仔猪生产率。对于合作社成员购买饲料给于价格补贴,让合作社成员享受购置饲料低于市场价格,达到降低生猪饲养成本的目的。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共需资金9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扶持资金1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10万元,固定投资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0万元。

四﹑组织及管理措施。

1、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不随意扩大或减少。

2、项目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

3、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管理小组、资金使用与监督组和规划实施建设组三个组织机构,做到财务公开、单独建账、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

五﹑项目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通过良种补贴、标准化圈舍补贴和饲料购销补贴,使合作社成员户均增收3000元,预计增收100万元;合作社通过投入品和产品统购统销,自身可实现利润10万元,可实现自身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2、社会效益:通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的饲养管理,使全体社员生猪生产水平得到提升,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通过粮食转化和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带动全镇新增饲养量1万头,农民养猪纯收入增加100元。

3、生态效益:通过标准化圈舍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提升养殖水平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养猪粪便污染难题,加速了畜牧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设施农业毕业生可在园艺植物生产、园艺种苗生产、园艺产品加工及经营、园艺设施建造和维护、观光农业园区等企事业部门或单位,从事设施蔬菜、花卉、果品苗木等园艺作物生产与经营、园区生产与管理、大棚温室等农业设施生产与维护管理等工作。就业去向:毕业后学生可在园艺、园艺工程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园艺的规划与设计、农业设施的施工与生产、技术推广与开发、农业管理部门、果蔬生产单位、大型温室及种子种苗公司、农产品外贸公司、现代农场及现代化高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学生毕业前我系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目前在设施农业技术专业下拟设设施农业技术方向和葡萄栽培与酿酒专业方向,按照专业方向的要求,开设相关的专业课。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1年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按照《河南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的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托管服务,提升各类服务组织服务水平,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自身干不了、干不好的问题。

2.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以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主,重点支持优质小麦、优质花生、玉米、大豆等重要农作物生产,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3.坚持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解决零星分散性经营、产业规模不大、品牌效益不强的问题,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

4.坚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补助重在培育社会化服务市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规范有序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开展玉米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面积5.32万亩,涉及11个乡镇的79个村,覆盖农户约4000户。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小农户和经营主体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预计可带动周边1.8万户农民开展土地托管经营,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具体目标。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服务产业。以玉米为主要服务产业,以高产高效和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为目标,在县域内通过对项目区玉米生产过程的种、防、收关键和薄弱环节,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而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实现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2.实施地点。实施范围拟定在址坊镇、奉母镇、逍遥镇、清河驿乡、田口乡、叶埠口乡、李大庄乡、红花集镇、艾岗乡、聂堆镇、西夏镇11个乡镇实施,由各乡镇根据生产条件和作物布局筛选确定具体村、户或农业经营主体。

3.关键环节。结合玉米生产管理短板,确定项目服务支持种肥机械同播、玉米生长期病虫害绿色防控、籽粒机械收获环节。通过项目支持,采取由政府向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我县玉米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整体水平。

4.投资计划。计划实施5.32万亩,参照往年玉米全程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播种、统防统治、收获等环节,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评估,亩成本共310元,共需投入资金1650万元。按财政补助金额30%计算,财政补助资金495万元。

(二)制定标准。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2年以上,已纳入本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名录库;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征信良好。

(2)能力较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具备开展项目要求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能按照《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农时需要,按时优质优量完成。

(3)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产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组织章程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成员相对稳定,工作职责落实;建立生产服务日志档案,有规范的生产销售记录;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保存在3年以上。

(4)服务标准。实行规范化服务,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有完整的服务台账档案;能够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开展规范的生产服务,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制度。

(5)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无不良社会影响。

鼓励县域内的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通过对项目区玉米种、防、收服务达到100%,提高玉米规模化种植服务率10个百分点。每亩为小农户节省肥料、农药、机械服务费等成本60元,通过统一社会化服务,有效减少肥料、农药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3.技术标准。(1)玉米品种类型选择要求:本项目选用玉米品种必须具备耐高温、抗倒伏、抗病好、稳产性高且连续3年为西华县区域主栽品种。(2)播种质量要求:适期播种、合理密植、种肥同播。(3)肥料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适宜当地地力提升的优质专用肥,科学合理施用,实现减肥增效目标。(4)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要求:第一遍药(玉米3-5叶期):用以除草、杀虫、杀卵;第二遍药(玉米6-8叶展开叶期):以玉米控旺、杀虫杀卵为主,同时,进行叶面营养、生理调节;第三遍药(玉米大喇叭口期):以杀虫、杀卵、灭菌为主,同时,进行叶面营养、生理调节。其中,第一遍药不提供施药服务,第二遍、三遍药提供植保无人驾驶飞行器作业服务。(5)玉米收获要求:提供玉米籽粒收获服务,做到适时晚收,确保玉米产量。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补助方式。该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玉米生产过程中的种、防、收环节的托管服务进行招标,中标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农户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由所在乡镇及行政村统一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完成后,按项目要求建立台账,并由项目覆盖村及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作业量、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核实验收,报县财政审核后,根据中标价格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2.补助标准。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要求,服务补助为93元/亩。同时,按照“防止政策垒大户”的要求,规模经营主体根据申报数量确定补助面积,原则上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按财政补助金额30%计算,需财政补助资金495万元,农户自筹1155万元。补助标准最终以财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后的价格为准。

(一)优选服务组织。参与竞标的服务组织应先通过西华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系统审核,纳入名录库管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最终确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向社会公布。

(二)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标和绩效验收等。

(三)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环节的服务结束后,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乡镇、村、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组成专班,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在该项目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验收报告,上报结算。

(四)拨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确定的作业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与合同服务作业量挂钩。服务组织须携经服务对象所在村委、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资料及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五)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支付的依据之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运行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喇叭广播、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西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策内容和要求,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承担项目服务的服务组织要及早组织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农口各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帮助解决机手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三)严格项目监管。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政府等负责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服务的监督和指导,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组织专班对实施质量进行监督,并建立监督台账。加强对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和后续监管。村级组织要号召群众发挥监督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服务质量的评价。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服务组织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资格。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农村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1、甜豌豆。

(1)胡庄镇肖林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田建华,总面积100亩,预计可发展10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分界镇赵庄村(带头人为赵登平,目前总面积15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设施蔬菜。

(1)泰兴镇无公害蔬菜设施示范基地:位于泰兴镇新联村境内,由泰兴镇农技站领办,占地面积200亩,原创:其中设施蔬菜大棚100座,连栋大棚5座,亩产值6000-8000元。

3、食用菌。

4、日本大葱。

溪桥镇华庄村:带头人为何永胜,目前面积30余亩,预计可发展面积1000亩,亩产值3000元。

5、草莓。

溪桥封庄:带头人为徐波,目前面积10余亩,预计发展面积30亩,今年亩产值8000元。产品由嘉禾农业发展公司销售。

(二)、规划情况。

1、近期、远期规划,包括基础设施投入、品种(技术)如何改。

良、种、养殖规模如何扩大、预期目标、特别在辐射和带动群众增收方面有什么设想?如何落实?。

2、预计投入资金规模,资金如何筹措。

(三)、结论。

该企业或种、养殖户所经营的品种是否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运作和经营模式是否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我市的高效、规模、外向农业的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能否起到示范、带动、促进作用,是否值得政府大力扶持等。

调查中若发现除上述之外确有规模、特色、效益的项目、品种一并列入调查。

调查采取重点走访和专题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走访主要对所列项目的单位逐一走访,按调研提纲摸清情况;专题座谈主要根据走访情况,决定项目重点扶持单位,形成建议意见上报市政府。

调研工作由张建新、李红星、徐国臣、赵军同志负责。具体分为三个组:

第一组(种植业):徐国臣、高余德、孙春明、朱华、郭金平;

第二组(畜牧、水产养殖):李红星、周家瑞、郭年成、钱华、

何荣华、王凤、蔡云飞。

第三组(林业绿化):赵军、袁觉、朱雄、田金余、王承元、

殷国怀、刘克冬、丁春美。

调研组织由各小组单独进行,调查结束后各小组汇总好调研情况作出建议结论,由局统一报市政府。

从6月5日开始,6月18日结束。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

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

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农计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xx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xx〕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农业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农业局长对局属农业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县农业局产业发展科作为项目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局属农业项目的规划布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项目或者田间试验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https:///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经县农业局统一行文,由产业发展科向上级申报。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写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局专家组审定后,向产业发展科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申报。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条:县农业局系统各单位(包括机关各科室、县农技中心各专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本制度统称为局各单位)均有争取项目的义务和职责。局各单位应加强与业务线上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资。鼓励局各单位积极与外单位开展联合项目,但必须经长批准,并报产业发展科备案,接受局里的监督指导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程序,必须获得农业部或省级主管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同时在实施前,还要办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使用审批等手续。

第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五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验收等制度。同时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农业部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由财务审计科负责,实行分项目单独作帐、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所有开支均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局党委明确一名局领导组织项目实施,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并设置一名项目联络员。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责任人和联络员,一个月一次工作进度交流例会”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主动积极加强与产业发展科的沟通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互动、灵活、高效。同时,产业发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每个项目的联络员必须全面掌握项目情况,每月22日前向产业发展科书面或者电话报告项目投入和进度等最新情况,再由产业发展科汇总后,于当月月底向局长汇报全局的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组织自查,接受县农业局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而且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实施单位必须向产业发展科报告验收结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材料存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产业发展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接受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产业发展科提请对项目单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再由县农业局统一行文,向上级申请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第二十七条:为了确保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分工协作。产业发展科负责协调联络上级相关部门,编制项目验收材料汇编,汇总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等;财务审计科负责获得相关单位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整理归集项目资金使用票据、账目等;现场监督单位负责协调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和监理资料,安排布置验收观摩现场等。

第二十八条: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n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管理档案。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从申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资料等,都必须归口产业发展科统一管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再由产业发展科将项目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局办公室,按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入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档案资料包括:。

申报立项阶段:关于申报项目或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合同、可研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编制合同、初步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图设计委托编制合同、施工图文本及批复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意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文件等。

招标投标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县发改局对招标方案的批复文件,招标公告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标单位技术标书,公证书等。

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或申请政府采购的文件及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土地使用审批文件,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书,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仪器设备试运行报告等。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其他有关审批、调整、检验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三十条:县农业局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宣传报道。局各单位应认真n好项目的包装工作,策划设计宣传方案,努力提高项目的知名度,为全局争取荣誉,也为以后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

第三十一条:对通过了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应积极组织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项目合作单位或个人,尽最大努力使项目最终能够实施。对正在实施或已建设完成的项目,应组织好对外宣传材料,利用各种相关场合、各种媒介对外宣传,扩大影响。

第三十二条:应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项目的运作情况,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条:项目宣传中必须严格财务开支制度,控制各种宣传费用,做到以最少的开支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包括种植业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产业发展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修订和解释。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今年上半年,我所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推动战略,大力开展项目推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申报的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市农科所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农业部评审,该项目国家总投资440万元,初步设计方案现已通过了省农业厅审定。申报的“生物质能(葛根、甘薯)产业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省农业厅立项,3年内每年项目经费30万元。与四川农大合报的“玉米转基因育种”课题已通过农业部答辩正式立项,我所可获支持经费50万元。目前,正积极准备申报资料,争取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岗位专家4-5个。我所共实施国家、省、市等各级重点科研课题3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7项,省级项目15项。全体科技人员以求实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大力开展各项科研试验工作,积极为“十一五”科研结题作好充分准备,着力构思和谋划“十二五”科研方向与目标。目前,科研工作运行有序,进展明显。小春试验顺利完成,大春试验按计划实施无误。现已通过四川省农作物新品种审定3个,即:大豆新品种“南豆16号”,花生新品种“天府19号”、“天府20号”;通过四川省科技成果鉴定1项,即:天府花生食用加工专用型新品种(“天府11、14、15号”)的培育与应用,此成果与“四川花生青枯病分布及抗病品种研究与应用”等共2项成果已申报省科研成果奖励。作为全国地、市、州农科所中争取国家农业综试站最多的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我所大力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水稻、玉米、甘薯、花生、大豆、油菜等6个国家农业综合试验站、甘薯岗位科学家及四川创新团队马铃薯岗位专家,结合我省高产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了高产示范、大面积技术指导、品种试验及信息调研等工作。

我所积极发挥科技优势,积极响应部、省关于开展“三大行动”的号召,以专家服务驻村工作站为载体,大力实施高产创建活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竭诚服务“三农”。

10次,培训懂科学、懂技术的农民2300多人,发放技术资料2万余份,为广大农村输送了实用农业科技知识,受到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今年2月我所以6个国家综试站和1个国家岗位科学家牵头,在阆中市举办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全川21个示范县(市、区)的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异地农技培训会,脱产培训县乡农技人员146人,得到了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肯定,省农业厅以“农业快报”通报全省;在西充、嘉陵、顺庆等地举办大型科技宣传活动3次,科技咨询干部群众上千人次,分发良种3000多公斤;继续实施了国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抓好南部、高坪、阆中新型农民的培训工作,已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圆满完成了新型农民培训任务。三是大力开展成果推广。深入乡村建基地、抓示范、搞宣传,在省内外推广应用自育的甘薯、天府花生、玉米、油菜、大豆等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近1600万亩,促进了我市乃至我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四是抓好定点帮扶和计生“三结合”工作。按照市上相关部门的要求,帮扶地点落实在顺庆区梵殿乡,分管所领导带领科技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帮扶对象情况,结合本所科技优势,研究制定了帮扶方案。

我所加快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现已投入资金近24万元。推进潆溪试验基地建设,新建排水沟1200米、条石堡坎130米,优化了科研基地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西河农贸市场设施,着力市场卫生、安全等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市场培育,市场经营情况良好。今年5月,该市场作为我市样板,先后迎接了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省工商局、市委刘宏建书记及市、区各级职能部门的多次视察和检查,获得一致好评。

密切联系实际,围绕所中心工作,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富有实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所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活动,通过集中授课、分组学习、自学、制作宣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理解掌握,提高了干部、党员和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切实开展学习实践,在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职工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与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作风建设,落实“三项制度”,坚持所务公开,加强“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规范修订了科研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全所上下严明工作纪律,整改工作作风,增强了职工执行力,提高了工作效能,有效促进了全所工作。三是大力创造文明、和谐单位。倡导爱心奉献,进一步加强与龙门镇嘉龙社区3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利用节庆日给帮扶对象送去了慰问金和物资,“六一”儿童节向灾区儿童献爱心捐款2250元;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全所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创建园林式单位、平安单位,切实抓好综合治理、绿化卫生、计划生育、信访、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为全所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团结的环境。

下半年,我所要全面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只争朝夕的革命精神,全力以赴,突出抓好项目申报、科技攻关和科技兴农工作,大力推动“三个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力争各项工作有所突破,圆满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紧项目申报。追踪落实已申报项目,并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立项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省创新团队岗位专家,争取国家科研支撑。

二是加强科技攻关。狠抓大春试验,确保完成科研任务,为“十一五”结题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抓好科技兴农工作。突出科技示范,重点抓好在国道212线西充凤鸣至阆中彭城镇段实施了百里万亩“麦/玉/豆”与“麦/玉/苕+豆”丰产示范片,全面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并加大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对定点帮扶地顺庆区梵殿乡的帮扶措施。

四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所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大力开展环境综合建设,务求抓出实效,力争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农村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2017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017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17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转移支付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及《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县农业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中南部,隶属市,辖8个乡镇,1个区,213个行政村。全县种植面积68.6万亩,其中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棉花,其中种植小麦8.8万亩,玉米15.5万亩,棉花15.5万亩。

(二)服务组织有基础。

目前,县有资质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其中:农机专业类7家,无人机植保合作社联合社1家,无人机飞防队1家。农业机械配套齐全,规模较大,实际作业经验丰富、能跨区作业的6家,在统防统治服务中发挥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

目前,拥有农机总动力23.1万千瓦,其中,植保无人机60台,14.7千瓦以上拖拉机1100余台。具有良好的农机服务作业基础,全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以上。土地流转进行良好,目前涌现出1千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2家,500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36余家,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三)技术有支撑。

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拥有乡村级农业技术员72名,无人机操作员82名,农机员72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名,中高级职称8名,无人机植保联合社飞防植保技术人才5名。完全有能力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环节提供技术保障。

(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部门思路明确、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高。

县委、县政府2018年引入无人机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县大规模开展无人机植保社会化提供了人才、技术、设备基础;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高,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实施了多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户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生产性单一服务环节向多环节以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整村推进为主,统筹整乡、镇推进;以植保无人机为主要植保器械工具,实现县域内玉米、棉花区片内全程统防统治。在主要粮食作物乡(17个村)、镇(27个村)2个乡镇整村对玉米的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镇(33村)整村对棉花生产植保作业进行托管服务。其中飞防植保玉米面积4.92万亩,至少2次飞防植保作业服务;棉花6.58万亩,植保季需7次以上飞防植保作业服务。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农药投入,全面达到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减少农药施用量和用水量,实现亩均农药施用量减少20%、用水量减少90%;减少玉米、棉花损失3%。

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意义:。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项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实现近万余人次从田间劳作中解放出来,从事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或外出务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0.15%以内,项目实施年度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实施区域。

项目作业的区域选择原则:一是粮食总产和单产水平较高,粮食增产潜力大;二是农机化水平高,规模种植面积大,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组织作业积极性高;三是乡镇和村组织领导有力,工作积极主动,自愿组织落实项目具体任务;四是区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急需推进代耕、代种、代管全程社会化服务。本着上述原则,本项目实施区域选择以下片区:

一片区:镇实施面积3.55万亩,覆盖2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3.55万亩。

二片区:乡实施面积1.37万亩,覆盖17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玉米1.37万亩。

三片区:镇实施面积6.58万亩,覆盖33个行政村。主要种植农作物棉花6.58万亩。

项目区分3个片区涉及3个乡镇,玉米4.92万亩;棉花6.58万亩,总计种植面积11.5万亩。

2、主导产业实施环节及规模。

县主导产业农作物为玉米、棉花,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同环节,采取分类补贴标准。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如下:玉米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三防)、棉花统防统治(病虫防治、一喷多效)。项目实施区域内种植面积共计11.5万亩,其中玉米4.92万亩;棉花6.58万亩。

农村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总体要求,以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为方向,以品种展示为切入点,以良种推介为突破口,实现农业平稳较快的发展。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考评,真实地反映出工作成效。

2、相关项目县(市、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全公开。

我市11个项目实施县(市、区),即:赣县、章贡区、宁都、于都、会昌、瑞金、兴国、大余、上犹、信丰、南康。

设立5个考核项目。

1、组织管理。

2、展示效果。

3、观察记载。

4、宣传报道。

5、工作总结。

各考核项目的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1、市农业局委托市种子管理站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2009年赣州市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项目的考核工作。

2、考核时间初定2009年10月。

3、各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准备自查报告,分项说明工作完成情况。

4、跟踪督导与考核相结合。市种子站成立项目督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有关项目实施县进行跟踪督导,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