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热门19篇)

法治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热门19篇)

ID:8949998

时间:2024-01-11 15:49:24

上传者:笔砚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积累下来的经验与感悟,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反思。如果你正在寻找写心得体会的灵感和素材,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会有所收获。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今天,我看了“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xx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的视频,看完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人生的路是漫长的、坎坷的,在人生路上,我们会经受各种风雨的考验,所以我们需要撑起一把生命的保护伞——宪法。

活动中,学生们共同演唱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谱写创作的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

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的优秀选手,小学组来自山东的'金昆、初中组来自北京的葛天宇、高中组来自重庆的王玲玲、高校组来自新疆的全新月也进行了精彩的展演。

我在“宪法晨读”中知道了:有些家庭因为贫困或是其他种。种原因,孩子上不起学,而宪法圆了无数渴望读书却无可奈何的孩子的梦。

来自重庆市开州区实验中学的王玲玲说:“是宪法赋予了我平等的受教育权,我走进课堂,学会了用左手写字,用左手做一切正常人能做的事情,宪法也让我走出了大山,让我知道,山的那边不止有山,还有我的未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它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如果没有宪法,就回到了占山为王军阀割据的时代,如果不民主立宪,如果不尊重宪法,民权将无从保障,国家发展也就失去了公民智慧。作为祖国的希望,我们的义务就是要在这和平安定的城市努力学习,将来成为国家栋梁。

只要人人都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将会平坦而光明!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学习。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部署,认真领会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和精神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在实际的群文工作中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企业法治活动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企业法治活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我积极参与了多场企业法治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心得。在此,我将分享我对企业法治活动的体会,希望能够促进更多人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

首先,企业法治活动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在法治的制约下,企业能够依法经营,遵守合同,保护员工权益,同时还能规范自身行为,提升企业形象。企业法治活动不只是单纯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更是以法律为依据,完善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其次,企业法治活动是加强员工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法律意识是公民的基本素质,也是企业员工必备的素养。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不仅了解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更重要的是加深了对法律的尊重和观念。在企业法治活动中,我经常听到一些典型案例,并通过解析案例找出其中的法律依据和教训。这种实践性的学习方式不仅加深了我对法律的理解,更激发了我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的兴趣和能力。

另外,企业法治活动是促进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的重要途径。法治和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企业法治活动鼓励员工自发参与并表扬和奖励那些在生产经营中遵纪守法、创新发展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企业法治活动不仅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还能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环境,激励员工积极发挥自身潜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企业法治活动是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根据企业法治活动的指导精神,企业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规则,加强自身合规,同时,也要负起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履行社会义务。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意识到企业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加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形象。企业的法治行为不仅是确保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的重要支撑。

综上所述,企业法治活动是推动企业发展、提升员工法律意识、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体会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了解到了法治对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的重要影响,也激发了我对法律的兴趣和热爱。我相信,在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企业法治活动将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执法为民相结合。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监督,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的认真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科民警,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双创”活动同步进行,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各项公安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公安局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活动

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并推进法治事业,很多地方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法治活动,让人们更加了解法律,更加注重遵守法律。在这些活动中,我也积极参与了其中的一些活动,并获得了一些经验。

我曾参加过一次由当地社区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和几位朋友负责宣传宣传法律、普及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知识的了解不仅是社区公民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参与这样的活动也让我更加明白了我们每个人应该如何合法合规地生活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法治活动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传递法律知识,改变公众对于法律的认知和态度。这些活动还能够促进人们对法律的认识能力、观察力、分析力、综合能力的发展,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司法辅助能力,从而有利于信息化社会公民得到更好的保障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第四段:法制教育的体会。

法制教育是法治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多方位、多方式的宣传,各地的法制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多彩,使人们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常识法律及其他法律知识。从成年人到儿童,在不同的教育阶段,都应该开展相应的法制教育活动,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水平。

第五段:结论。

参加法治活动,让我懂得了法律不只是存在于我们的书本中,而是要贯穿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些活动让我们了解法律,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犯错误,同时还可以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安全,争取更多福利和社会保障。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会更加积极主动的关注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法治活动中来。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打造一个更加公正、更加繁荣的法治社会。

企业法治活动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法治活动成为一种重要的推动力和发展方向。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在参与企业法治活动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治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企业法治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参与企业法治活动中,我意识到法治是企业规范运作的基石。一家企业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确保健康、稳定地运营。法治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底线和红线,使得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运营有明确的规范和界限。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了解到了企业在招商引资、员工劳动保障、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要求,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企业的权益,也为员工和其他相关方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平台。

其次,企业法治活动让我认识到法治是保护员工权益的有力工具。在企业法治活动中,我了解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员工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工伤保障等各方面的规定。这让我对自身的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并且在需要时有了更多的依据。企业法治活动还通过加强员工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让员工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待遇。

此外,企业法治活动对企业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深刻体会到了企业文化的重要性。企业法治活动通过引导员工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促进了企业正气凛然的文化氛围。通过法治活动,我们不仅知道法律的约束和规范,更懂得如何在工作中积极向上、诚信守信。这种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也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

此外,企业法治活动使我意识到法治思维是企业管理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活动中,我们学会了以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法规的知识和原则来指导企业管理和决策。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处理内外部纠纷和矛盾,还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法治思维的运用使得企业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也提高了管理者的智慧和眼光。

最后,企业法治活动让我认识到,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对企业法治的重视和落实,体现了一个国家和社会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当企业法治得以有效落实,才能创造稳定、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让企业得以健康发展。企业法治活动的推行,不仅是企业自身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的需要。

总之,通过参与企业法治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作用。法治是企业规范运作的基石,保护员工权益的有力工具,有助于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智慧的提升。企业法治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同时,它也提醒我们,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更加重视和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

法治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推动了中国信息网络发展,深化了法律制度的完善、现代化和国际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方面,需要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的完善。网络法治建设要坚持法治原则,以提升网络立法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及时更新和完善网络安全法规和知识产权法规,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建立适应网络发展的实施机制,构建将法律的进行法律制度安全和动态调整的.有效服务系统。

另一方面,要培育优秀的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建设应着力提升网络道德建设水平,弘扬正能量,促进公民意识和文明文化的发展,提升网民素养。同时,应通过宣传教育和模范示范,在网络社会中共同建设文明网络文化环境,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树立良好风气。

推动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是维护信息安全、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完善网络立法、培育优良网络文明,才能推动中国网络信息文明的发展。

法治活动

“法治活动”是在近年兴起的一种社会活动形式。近日,我参加了由社区组织举办的一次法治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对法治的认识更深了一步,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启示。

第二段:认识法治。

法治是国家最根本的制度,也是现代文明进步的基础。它为公民提供了权利的保障,使社会更加安稳、有序。法治基于法律,它不仅是法律的体现,更是法律精神的发扬。因此,要建立法治社会,必须依法治国,尊重法律,严格执法,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

法治活动是通过各种形式对公众进行法律宣传,使公民能够意识到什么是法律,什么是不合法的行为,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法治活动包括讲座、培训、讨论等形式。在我参加的这次法治活动中,主要是由法律工作者为大家讲解民间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让大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必需基础,法治活动则是推进法治进程的一种重要手段。法治活动有以下几个意义。

1.将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公民,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2.通过法治活动,可以使大家了解什么是不合法的行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3.通过法治活动,可以减少民间的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

4.促进公民的参与,推进法治进程。

第五段:结语。

通过参加法治活动,我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促进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加强学习,遵守法律、维护秩序。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迈向法治社会,让社会更加和谐。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班里组织同学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工作者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法治活动

法治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是任何一个现代化社会运作的基础。法治的实现需要大家积极的参与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的推动整个法治进程的推进,做到让它真正的发挥出作用。而各种法治活动,如何让大家真正的参与其中,以及如何让大家从中获益,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探究和研究的。在此,本人就从本次参与法治活动中的一些心得体会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本次参与法治活动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系统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宣传法治理念,同时也能够可以学会如何应对某些法律问题的应对方法。尤其在解决很多纠纷时,仅仅是因为我们缺乏关于法律的一些思考或者是认知所以才会拿不出合理的措施去解决问题。这样一来,大家的认知问题就会随之而来,而且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也能够更好的解决它们。

第三段:体会法治对于社会意义。

此外,法治活动还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我们自身的义务和责任。在法治活动当中,大家可以了解到自己在社会中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公民,还是公共管理部门,都应该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才能够真正的认识到法律的作用,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行为。

此外,对于个人,参加法治活动也有非常多的好处。首先,了解法律知识很重要,因为它可以让我们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遵守法律可以让我们成为一个新时代的好公民。不仅是为自己如果医治分享一份友好,也可以为整个社会稳定做出很大的贡献。

第五段:总结全文,得出结论。

总之,在参与法治活动过程中,我们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到法治的含义以及其对于我们的影响。法律,不仅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更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信仰、文化和价值。而法治能够为每一个个人带来应得的权益和保障,让法制得到有效的执行和保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的参与法治活动,成为一个遵守法律、知法守法、爱法维权的新时代青年。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作文

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了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学习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学习中我深入体会到了法治对于社会的意义和作用,也深深地了解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我深入了解到了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法治是一个国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石,它是社会稳定、公平、公正、公正的基础。只有有了法治,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束缚政府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三段: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其次,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法治化的重要保障。有了法治教育,人民就能够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养成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意识和习惯,依法行事,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

第四段:加强法治学习的方式方法。

接着,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我也懂得了如何提高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学习。法治学习需要多角度、多方位的包含,包括多媒体教材、线下线上互动学习、实践交流等方式,每位公民也必须加强自己的学习,学会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思想,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

第五段:结论。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治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每个人都应该努力把自己熏陶成一个法治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建立起一个和谐稳定的象征。法治学习是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公民,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十年错误”,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礼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务必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务必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务必加强法制。务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_”,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务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务必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务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必须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务必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务必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首先要维护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务必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与尊严。也就是务必树立执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透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也要透过执法者的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必须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样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礼貌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礼貌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但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样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此刻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务必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一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务必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完美、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贴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贴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贴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职责。个性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用心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持续清醒的主角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理解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善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礼貌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理解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忙、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理解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务必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理解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理解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理解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理解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个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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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活动实践心得体会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

二、讲究方式,措施有效,努力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效果。

学生是学校中的主体人群,学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以学生为重点,大力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学校的普法工作任务。我们在日常的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在活动中丰富教育内涵,促使学生在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

(一)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

(二)活化法制教育形式。

为了加强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应按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多管齐下,严格措施,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教”、“听”、“读”、“写”、“察”等灵活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系列教育活动,强化教育效果。

1、是“教”,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的有机结合,渗透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通过思想政治课、品德与生活课、团队活动、班会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2、是“听”,采取听取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和法制教育讲座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

宣传。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基本常识。

3、是“读”,即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观看法制教育资料图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或者生动形象的法制图片,使广大师生直观地接受法律知识教育。

4、是“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考察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禁毒、禁赌、禁黄等图书展览,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

三、联系实际,互动协调,夯实学生法制教育基础。

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需要校内外相互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协调,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校园环境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我觉得学校可以基本做到:一是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二是在校内设置名人雕塑、名人画像、格言警句、标兵榜等宣传阵地,悬挂“校园之星”图片、张贴学生艺术作品、征集展示学生“绿化警语”,使校园环境更具有激励作用;三是建立校陈列室,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对学生进行校史校誉教育;四是设立黑板报、专刊、文化橱窗、读报栏,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五是利用校园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自办节目,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2、积极指导家庭教育。一是举办家长学校,家长法制教育工作站,坚持每学期开展1-2次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二是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及时沟通信息;三是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推广先进教子经验;四是建立“家校联系卡”,架起学校和家庭的桥梁;五是坚持每年暑期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对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六是定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家校联系的加强和对家庭教育系列指导,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3、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凝聚作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凝聚作用。利用业余活动对学生进行纪律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培养学生热爱集体、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的集体观念。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帮助教育职能,以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的侵蚀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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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治活动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法治活动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企业法治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的参与与体验,我获得了很多收获与体会。以下是我对企业法治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企业法治活动提升了员工法律意识。企业法治活动不仅仅是一次纸上谈兵,而是通过座谈、培训、角色扮演等形式,将法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活动中,我们了解到了企业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以及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通过学习案例和参与讨论,我们更加明确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这种企业法治活动也培养了员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员工自我保护能力,使员工们在工作中更加注重法律规范的遵守。

其次,企业法治活动增进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信任。在过去的工作中,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员工常常会产生对管理层的猜忌和不信任。而通过企业法治活动的开展,企业领导向员工展示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也表达了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活动中,员工可以分享和倾听来自企业领导和法律专家的声音,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这种互动和交流增进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再次,企业法治活动促进了企业的良性竞争。在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有关反垄断法、商业秘密保护等法规和制度,明确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法律底线。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独立自主经营、自由选择供应商、自由竞争的重要性。我们也了解到,违法行为不仅会给企业自身带来损失,还会破坏整个市场竞争环境。因此,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企业法治活动的开展,为企业之间的竞争提供了健康的环境,推动了企业发展。

此外,企业法治活动增强了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在活动中,我们以小组形式参与角色扮演和案例研讨,需要共同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这个过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学会团队协作和角色分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共同实现目标。这种团队合作的精神不仅在企业法治活动中得到体现,也会在日常工作中延续下去,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企业法治活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提升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增进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信任,促进了企业的良性竞争,同时也增强了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通过这次活动,我不仅明白了依法经营的重要性,也深入体会到法治环境对企业发展的深远影响。我将把学到的知识和体会融入到工作中,以更加规范和合法的方式,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企业开展类似的法治活动,让更多的员工从中受益,共同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法治

近年来,“法治”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个人的法治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下面将分别从法治的重要性、法治的特点、法治的应用、法治的局限性以及我个人的成长与收获来进行阐述和分析。

首先,法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治是一个国家成熟和社会发展的标志,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法治的存在可以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人民的正当权益提供保障。同时,法治还可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个人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社会才能更好地实现共同的目标。

其次,法治具有一定的特点。法治是以法律为基础的治国方式,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法治告诉我们,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治是公正的,它不分贵贱、富贫,所有人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法治也是公开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众对法律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再次,法治的应用范围广泛。法治不仅仅存在于国家层面,也贯穿于个人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个人层面,法治可以提供人们的合法权益和权力的保护,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待遇。在社会层面,法治可以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公正和公平。同时,法治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保障社会的稳定和长久发展。

然而,法治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尽管法律是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但由于法律的适用与实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法律的效力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往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导致法律无法及时地适应社会的快速变化。此外,法律知识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相对较难的,这给法治的普及和应用带来了困难。

最后,我在法治学习中也有了自己的成长与收获。通过学习法律原理和法律知识,我明白了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我也意识到了法治对于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只有在法治的保护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此外,法治学习还培养了我对公正和正义的追求,让我更加关注社会问题并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总之,法治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法治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作用,了解了法治的特点和应用范围,同时也看到了法治的局限性。通过法治学习,我也在个人层面有了一定的成长和收获。我相信,在法治的引领下,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稳定、公平和繁荣。同时,我也深信,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治。

学习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1、通过培训,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律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中小学法律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法律责任,是实施法治基本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律国家建设、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普及法律知识办公室明确规定,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是学生实施法律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律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这一要求阐明了学校未来法律教育的实施和教学方法,对我们未来的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通过培训,我可以进一步利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应遵循尊重教学、科学引进、重量适中、目标适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渗透法制教育要创造合适的场景,找准切入点,频率不要太高。从具体课的具体时间占用来看,最简单的就是告知学生法律法规的名称,最复杂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次,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对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法有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相应的设计。只要坚持这些原则,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积极快乐的学习过程,有时甚至在学生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法律教育的任务,既不会增加学生的学术负担,也不会增加学生的.心理负担,更不用说伤害学科本身,达到双赢的目的了。

3、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的渗透教学迫在眉睫,让我更好地理解教师教书育人的真谛;让我意识到,学生水平不仅与我们的教师有关,而且他们自身的素质和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教师教育了他们多少。因此,现代教师不仅要教他们文化知识,还要始终渗透法律教育,将教学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共同努力,从学校创造一个新的法律社会。

简而言之,法律体系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是一个大课题,需要我们的教师进行讨论和研究。认真按照本次培训的要求,探索法律渗透的一些可行途径,将科学知识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使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全新的,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

(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学习

在当代社会,法治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学生,学习法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学校中,法治教育已成为必修课程,我们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深入了解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通过学习强法治,我深刻体会到其对于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人生观的重要性。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历和观察,总结学习强法治的心得体会。

学习强法治让我认识到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工具,对于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研究法律经典案例,我了解到法律的公正性体现在对于每个人都一视同仁的原则上。不论是贫富差距、种族差异还是社会地位的高低,都不能成为实施法律的剥夺公正和平等的理由。这让我明白了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也更加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到各种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中。

学习强法治使我意识到法治是一个全人类的共同问题,需要团结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和法律从业者的工作。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法治教育和宣传中,通过自己的力所能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传递法治的观念和知识。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了解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渠道,为了解决问题和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争取合法渠道。

学习强法治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法治教育培养了我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让我明白自己应该遵守法律,同时也应该对他人的权益负责。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也对自身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知道如何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学习强法治还培养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我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

通过学习强法治,我意识到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社会进步和公正的基石。法治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更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事业。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才能实现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法治的建设和推进,发挥自己的力量,传递法治的价值观,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通过不断学习强法治,我将继续向法治的标准迈进,将法治观念贯彻到自己的行为和思维之中,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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