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优秀14篇)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优秀14篇)

ID:9002033

时间:2024-01-12 08:20:07

上传者:飞雪

预测和识别潜在风险是应急预案的重要步骤,它能够帮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并降低损失。以下是一份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品种越来越多,设备的技术程度越来越高,设备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由于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操作技能不能迅速适应和满足要求,至使机械的各种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发生事故后控制事故扩大及时抢救伤者,减少伤亡人员,特制定本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1、特种设备必须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及产品详细。

说明书。

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方案,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3、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排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内。

4、开机前应对机械设备的各个主要部件和容易出事故的部件进行检查,严禁机械带病运行。

5、工作时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6、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7、操作时发现设备工作不正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方能使用。

8、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做好交接班、维修保养和机械运行状态的记录。

9、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并加锁。

应急预案。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首先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并马上报告主管部门和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根据其致害性质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3、撤离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主管部门或社会监督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新版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

教学。

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

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联系表(略)。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达川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结合达川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达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达川区特种设备实情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境内发生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负责人及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的人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股,应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接受事故报告,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协助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技术建议,按有关规定协助上级市场监管局开展事故调查。

2.2组长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适时向上级市场监管局及区政府提出事故抢救及调查工作相关建议。

2.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和预警行动建议,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工作。

2.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和修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报告预警信息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行业专家参与事故救援。(特种设备机电类技术专家王峰,联系电话:13xxxxxxx82;特种设备承压内技术专家冯志华,联系电话:1398xxxxxxx)。

2.5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5.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股):指导企业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负责提出应急预警、对策和措施相关建议;做好现场应急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5.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隐患,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提出妥善事故处理建议。

2.5.3局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经费保障、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管理及调拨。

2.5.4政策法规股:负责应急救援法律保障。

2.5.5科宣股: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救援信息,经组长同意后,上报区政府新闻办。

2.5.6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该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1燃气企业爆炸、火灾事故;

3.2地震;

3.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救援方案,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派人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按照区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区政府应急办电话:0818-2xxxxxx3。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其主管部门、质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40分钟内立即向区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在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在城区周边乡镇的1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经努力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要设法到达,并适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电话:0818-2xxxxxx2。

达川区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 0818-2xxxxxxxx。

4.1.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设备名称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2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指派相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达川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报告,根据实际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参与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3.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3.2协助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处理工作,协助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方案。

4.3.3针对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4.4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对这些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4.4.2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4.4.3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4)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报告;

(5)企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7)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8)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预案,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

对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上级局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本局予以积极配合。

4.8应急救援结束。

根据上级局事故调查情况,由上级局决定应急救援结束,并报请区政府应急办。

5.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1.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1.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6.2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

7.2培训。

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7.3.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对此项工作作出评估。

7.3.2 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界定、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4.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指挥长:

成员:

第八条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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