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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2 13:33:08
上传者:雁落霞心得体会是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机会,有助于我们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
3月14日10:0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和平区和平路金街举行。和平区消协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医疗器械科、知识产权科及劝业场市场监管所、小白楼市场监管所等12家宣传服务窗口,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消费理念的科普宣传。
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宣传科学的消费知识,展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举措和成就。现场共设立了12个展位,分别是金融消费、网购咨询、法律咨询、识假辨假、消费维权、投诉等展位。在各个展位中,相关行业组织、公用企业、投诉和对接单位等部门都安排了专业人士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来到活动现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活动气氛热烈。他们不仅能了解消费知识,还可以领取消费维权的相关宣传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可以现场咨询或投诉各种问题。
据统计,服务咨询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接受消费者咨询人千余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食品安全、金融消费、租房购房、网络交易等内容是今年的咨询热点。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回应了消费者的诉求,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我局紧密围绕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抓履职、促规范、求创新、提效能,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现将我科室1-3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抓三促,全面提升我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开展“抓票证促规范、抓教育促自律、抓案件促监管”的三抓三促活动,全面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监管的双重监管体系,提升我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实施电子化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溯源管理效能。
坚持以“管住批发,规范零售”为监管目标,通过典型引导、开会促进,全面督查和个案查处四结合,督促辖区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
一、典型引导。召集10户批发企业大户赴楚州学习票证通使用,引导辖区内其他食品批发户履行信息化两项制度。
二、开会促进。
组织辖区内56户食品总经销商召开了“食品批发企业(总经销)两项制度信息化培训会”。分局也分批召开辖区食品零售户信息化使用通报会。要求所有食品批发商必须开通“票证通”系统,熟练使用“票证通”系统;所有食品零售商必须索要“票证通”票据,并将票据规范装订予以保存。
三、全面督查。
消保科联合监察室每季对所有网格的食品经营户的票证通使用开展抽查,发督查通报,以此作为每个网格和每个分局年终考核成绩。
四、个案查处。
在接到部分食品零售户反映部分食品批发户不愿或不肯开具票证通的举报,立即转交所在辖区分局开展调查,立案查处。1-3季度,我局立案查处食品批发企业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件2件,罚款4000元。目前,我县票证通系统内共有食品经营主体1843户,台帐录入271191条,接收票证通72823份。
(三)培训教育常态化,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员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从食品流通许可、食品安全日常巡管、食品安全简化案件查办以及食品安全案件疑难点等四个方面入手,进行了详尽的培训。
二是区别受训人群,分别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对一般食品消费群众,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及教育培训活动有:
1、举办3.15晚会,通过舞蹈、歌曲、快板、功夫表演及穿插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有奖问答环节。
2、组织38家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广场设置展点,通过专业解答、派发宣传单、现场演示等各种方式为消费者答疑解惑。3、邀请苏酒集团打假专家赴现场,指导消费者辨别真假白酒。
对重点食品经营户,引导他们自发成立洪泽县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食品自律管理上的作用。协会成立后将主要负责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已开展两次培训,分别是20xx年5月16日,全县102户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在洪泽工商局接受了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培训。5月25日,又在县电信局召开了全县217人的食品经营者电子化培训。培训后,对参培人员进行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
三是跟进社会热点,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行政约谈。召开了大型超市约谈会,组织辖区内华润苏果、欢乐买、好又多等8家大型超市进行了集体约谈,总结点评了辖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六大共性问题,重申了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当场和各大超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超市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
四是关注青少年,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5月21日,我局联合三河分局在洪泽县共和中学举办了“消费维权暨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启动仪式。在学校设立青少年维权服务站、提高广大师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及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并实施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建立应急溯源备查机制,把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五是开展了保健食品知识进老年人活动。开展了老年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在辖区内各主要乡镇、街道和社区大规模地开展老年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案例展示、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老年消费群体维权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执法效能,强化食品案件查办。
一是推行简化案件,强抓食品案件数量。制定简化案件办理规范,在全局推行食品简化案件办理程序,截止9月底,我局已办理食品案件42件,其中简化案件37件。
二是圈定重点案件,增强震慑效应。在一些大要案上下功夫,在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中,查获假冒茅台酒170瓶,五粮液酒174瓶,“海之蓝”白酒246瓶,“天之蓝”白酒240瓶,“梦5a”酒40瓶,洋河大曲酒106瓶,涉案金额达68万元,其中1件为查获某超市销售假冒茅台酒案,罚没30万元;有2件酒类案件因数额大,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罚没款入库共计38.2万元。
三是突出帮扶跟进,增强引领效应。强化对基层工商分局执法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发挥经检大队“专业化”带动作用,把执法办案工作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线”来抓,提高基层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局维权工作处置水平。
(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提升市场安全度。
在认真做好前期商品质量市场调研、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按照《江苏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文件和市局的相关要求,在抽检时间安排、样品返还、抽检结果送达、异议受理到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各个环节,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商品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商品抽检43个批次,涉及电动车、钢材、服装、眼镜、涂料等多个品种,立案查处9件,罚没款入库3.75万元。
(二)进一步强化12315维权网络建设,提升维权效能。
在“一会两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洪泽实际,大力开展“12315”五进活动,将12315维权服务站进驻商场、超市、公用服务企业、市场和景区,形成12315维权直通车,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截至9月底,我局共设立12315维权联络站及维权服务站143个,共受理处置申诉281条、举报44条、咨询99条,办结率100%,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8万元。
(三)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加大对合同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协同有关部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今年,全县共查处格式合同侵权案件4件,罚没2万余元。黄集分局查处的某浴室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在全市作了典型案例汇报。
三、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放心消费创建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放心消费创建“百千万工程”的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明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细化了职责分工,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热点行业。充分认识安全消费的重要性、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加强相关创建部门间的联动,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兼顾。
三是注重培训,全面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开展12315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和《12315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12315工作人员工作素质和水平。通过开展培训,相关企业内12315维权站点的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有力地保障了群众安全消费。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洪泽电视台、洪泽信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律经营法律法规,动员和鼓励广大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舆论氛围。同时发放宣传手册,使经营者“知义务、知履行、知后果”,即知道有哪些自律义务,知道如何履行这些自律义务,知道不履行这些自律义务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五是强化监督,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及无证无照经营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检查经营户761户次,检查市场9个次,取缔无照经营40户,捣毁制假窝点2个,查扣不合格商品20公斤、总价值6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2万元。目前,我县高涧镇东三街、老子山镇丹山路、西顺河镇顺兴路、岔河镇淮宝路、朱坝镇长江西路、黄集镇黄河路、东双沟镇青云路、仁和镇江淮中路、万集镇双龙路、三河镇建业路、共和镇大治路、蒋坝镇淮宁路均已符合放心消费一条街的创建标准。此外,我县的岔河镇、电力公司、临河市场、移动公司等一批乡镇和企业也都申报了20xx年度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对违法经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进一步发挥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在教育培训方面的优势,加大对我县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三)进一步提升12315数据质量,在全市评比中确保上游。
(四)进一步加大放心消费“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会同各分局准备好示范街区、市场及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好全市放心消费“百千万工程”工作推进会。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993年的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此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的举证原则。20_年新消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六个月内,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推给了经营者。此举将有利解决消费者”维权难“这一症结,以后消费者用牛拉着豪车维权或者怒砸豪车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减少很多。
(二)、20_年新消法第25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以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想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销或解除。
现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三)、20_年新消法第44条中有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该条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对性,赋予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无法找到生产者或服务者时,可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对方---经营者或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的框架。
(四)、20_年新消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的,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低于五百元的,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赔偿。
此外新消法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2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8条)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_)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调整的范围不明确。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生活的消费理解不一。比如对购买商品房、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建议将上述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明确到消法领域。
(二)、消费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限定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单位是否适用消法,没有确切规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
(三)、知假买假未做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对于知假买假的问题,是否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
(四)、消法第55条的五百元赔偿,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性。物价一直上涨,明确赔偿限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不如参照民事诉讼法162条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标准为小额诉讼的规定,以某客观数据的百分比确定赔偿数额。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发生争议之后还是以下几种方式:当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鉴于以往消费者维权可能经济、时间成本过高,建议参照有些国家建立灵活的行政仲裁制度、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_)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政府部门今后执法和监察的一些建议。
(一)、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普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采用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特别强调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费者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经营者自我纠错和妥协的过程。学会妥协是个大智慧。和解是个谈判的过程,从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谈,韩朝问题的六方会谈,祖国大陆和中国台湾的和谈,和解谈判无处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是好办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考虑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督促有权机关对经营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
去法院诉讼是最后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式。
(二)、建议政府部门今后的执法和监察中: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多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等的意见,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和监察,多听取社情民意。
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将抽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组织加大对轻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力度。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3月15日,又一次这么认真地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每年315都会看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信息,2023年也不例外。
看了315晚会,这些无良商家真无耻,完全没有诚信可言。过期食品更换包装,___相机质量有问题,最可恨我们手机预装很多无法卸载软件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315晚会曝光了一些面包厂采用过期原料:发霉、生虫、过期食品流入身边面包房,记者卧底一家供货商公司,拍摄到,有的原料过期两年之久,有的甚至爬满虫子,而这只需撕标签就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这样的问题食品竟堂而皇之一路绿灯地进入面包新语、浮力森林、可莎蜜儿等多家烘焙企业!这人心得黑到什么程度才能干出这事。这样的企业应该重罚!
人们期待和谐生活,真正感觉天天315,中央电视台的一年一次315晚会还远远不够啊。一个诚实守信的中国商人,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天天315,天天讲诚信,今天由我开始!
为了让同学们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__年维权活动主题__,由zz市消费者委员会、政法学院、政法论坛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12.4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晚会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本次活动有幸请到zz作为晚会嘉宾,还进行了条理式的讲座,使到场同学们对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举办此次晚会的目的,也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总的来说,此次活动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干部们在工作中依然以会员的利益为工作重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朝着服务会员的方向前进。
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1.3月15日,我要送给你一副对联,上联,消费者权益日,打假斗士人人夸奖,下联,制假造假售价,兜里装满百元大钞,横批,真假难辨。
2.过期食品你不要买,小心吃了隐患埋;无保家电你留点神,出了问题很气愤;商家忽悠你别轻信,张张钞票不容易;消费权益你莫忘记,3月15请你维权要积极!
3.播一颗希望的种子,长出诚信的枝茎,开出公平的花儿,让承载着希望、诚信、公平的种子随着3.15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祝朋友们消费快乐!
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让骗人商家全都“不敢开张”,让劣质产品全部“焚烧殆尽”,把诚信商人全来“表彰一翻”,短信给您送来祝愿:祝您远离所有的“假货”,走进一个“最真”的世界!
6.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7.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8.维权日。消费者,莫虚度。食品类,添加剂。搞明白,不乱用。家居中,装饰物。有辐射,要远离。买假货,损钱财。购假酒,伤健康。知情权,要维护。伪劣品,要消灭。祝福你,无烦恼。常开心,乐陶陶。
9.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公平交易,健康消费。
11.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2.15打假了,我送你真情真意,真仁真义,我们的友谊真金不怕火炼,我的福真实可信,比真理还真,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真好,真乐,真成功!!
13.爱情不强买强卖,亲情不短斤少两,友情不短尺少寸,糊口不偷工减料,心情不掺杂使假,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快乐成为买方市场,糊口的烦恼统统召回!
14.新来上任的“消协大人”,将“欺诈三兄弟”捉拿归案。3月15日,“看,他们在游街,掺杂走在最前面,随后的是掺假和以假充真。真是大快人心,这样以后我们就可以放心的消费了!”
15.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6.发动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7."一年365天,消费者却只有一个3.15,今年的3.15消费者维权日来了,让我们狠狠的打击伪劣食品、药品、商品、、生活必需品,让我们买到放心的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18.落实“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19.又到315,权益要维护,日常受侵害,及时来投诉,诚信是根本,时时要记住,人人都步履,一起鼓与呼,假冒和伪劣,成为过街鼠。祝你315快乐!
20.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全市消费维权工作。
21.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22.又是一年三一五,全国人民把苦诉,食品安全天天讲,讲完还是一个样。工商检查刚结束,买点东西又添堵,连锁超市杂货铺,真货假货不清楚。
23.打假日,三氯氰,铲除清,瘦肉精,焚烧净,地沟油,全没收,注水肉,都拒购,3.15维权日,祝消费者,快乐消费,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力。
24.一位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这个红烧鸡块里,怎么还有鸡毛?老板说:这个嘛,是我们的方位标志!顾客狂晕!!
25.我们都是消费者,什么都可以是消费品,我们的友谊不可以,所有的.消费品都会过期,我们的友谊永不会过期。3月15消费者权益日,祝亲爱的朋友开心每一天。
26.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27.金融品牌服务团,维护您金融权益。
29.严厉打击制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30.把假冒销毁,把伪劣打到,把欺诈掩埋,把拐骗消除!消费者权益日,走上街头,维权自我,让世界充满真善美!祝你愉快!
1.瞧一瞧,瞧瞧商品谁真谁假;比一比,比比服务谁优谁劣;想一想,想想维权怎样合理。消费者权益日,拿好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份公道。
2.春天里,百花香,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们让假货无处可藏,让我们当一名美猴王,炼成一个火眼金睛,辨别出真假,拔出正义的金箍棒,砸到制假造假者的头上,你就是一个真心英雄。
3.一位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这个红烧鸡块里,怎么还有鸡毛?老板说:这个嘛,是我们的方位标志!顾客狂晕!!
4.3月15日,我要送给你一副对联,上联,消费者权益日,打假斗士人人夸奖,下联,制假造假售价,兜里装满百元大钞,横批,真假难辨。
5.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消费权益在手,受到伤害不能倒霉就了,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希望你找回上帝的感觉。
6.消费者权益日,保障安全权,祝你眼睛擦亮看清真假,知晓真情权,愿你对卖伪劣品及时举报,自主选择权,愿你消费的心甘情愿。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开开心心。
7.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祖师爷是孙悟空。一双火眼金睛,让骗子无处遁形。一条金箍棒,把假货砸个稀巴烂。向孙悟空学习,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快乐。
8.15顶风送祝福,本短信内含“三无”成份:无限好运、无限快乐、无限成功。幸福强制消费,愿你薪水翻倍,收到请勿投诉,毕竟你我友情珍贵。
9.假货复假货,假货何其多?日日卖假货,心情如乱麻!世人皆被假货坑,假货无穷到何时。忽见奸商灰溜溜,今天正值三一五。百万假货收几车?请君听我维权歌。
10.3月15日,看看商家瞎胡闹。促销价格有门道,你可一定看清了;摄生专家有门道,一年绿豆成精了;产品包装有门道,花红柳绿看清了。大家消费有门道,保护自己权益记住了。
11.用“理智的铲”铲除造假者的根源,用“智慧的彩笔”涂掉造假者的黑心,用“正义的手术刀”割掉造假者的毒瘤,维护自己的权益,祝3.15消费权益保护日,擦亮眼睛,消费快乐。
12.贪便宜的消费:伪劣多,买气受;一时冲动的`消费:乐一时,悔一月;没有安全保障的消费:买回家,损健康;没有远见的消费:浪费钱,耗精力;3.15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理性消费,三思而后买。
13.315维权日到了,请维护好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好平安权,糊口安定永团聚;维护好快乐权,每天快乐笑开颜;维护好幸福权,吉利如意过百年。
14.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5.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7.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1.买东西,被骗了,去购物,被耍了,想保健,被蒙了,出门玩,被拐了,没事,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给你一把利剑,斩妖除魔,维权行道!祝你幸福快乐!
22.又是一年三一五,全国人民把苦诉,食品安全天天讲,讲完还是一个样。工商检查刚结束,买点东西又添堵,连锁超市杂货铺,真货假货不清楚。
23.顾客:“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店主:“多谢夸奖。”顾客:“您真谦逊。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24.真我3.15——明明白白的彻底;甜蜜3.15——彻彻底底的舒服;快乐3.15——舒舒服服的轻松;时尚3.15——轻轻松松的简单;爱情3.15——简简单单的幸福。拥有3.15,拥有幸福快乐。
25.快乐买一送十,好运免费发放,健康不用掏钱,幸福倒贴送你,只要你心高兴,我绝没意见,除了友情不打折,其他商品随便拿,要问这是为啥,3.15大酬宾呗。
26.值此3.15消费者节日来临之际,消协派我发送祝福短信:一祝您慧眼识珠识真货,二祝您消费开心气血通,三祝您收入日添消费涨,四祝您全家消费权利得保障!
27.安全消费,快乐起飞。
28.关注民生,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29.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全市消费维权工作。
30.积极贯彻《消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31.公平交易,健康消费。
32.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3.广泛开展“消费与发展”的宣传活动。
34.打击假冒伪劣,增强消费信心。
35.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36.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37.共筑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树立消费信心。
38.放心消费,诚信先行,依法维权。
40.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41.加强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45.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48.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9.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5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是经营者的义务。
52.做满意金融,为文明加分。
53.展示名优产品,诚信经营,增强消费信心。
54.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55.消费环境,与年龄日益成熟;权益保护,与法制建设同步。
56.树立文明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
57.营造人人关心消费,人人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
59.消费维权手牵手,和谐校园心连心。
60.落实“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61.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62.公平正义,消费和谐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63.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64.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65.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66.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67.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8.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消费环境。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下面是活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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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打造放心消费城市,建设诚信和谐夷陵。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3、完美农村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8、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9、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10、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11、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1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4、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2.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7.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8.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4.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6.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21.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3.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24.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8.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29.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0.着力构建消费维权网络,扎实开展农村消费维权。
31.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2.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34.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3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36.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37.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38.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40.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1.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3.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4.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6.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7.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50.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1.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52.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5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4.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55.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56.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57.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5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59.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60.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62.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6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6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6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6.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7.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68.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9.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7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71.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73.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74.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75.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76.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77.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78.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79.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80.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81.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8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84.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8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86.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87.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8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89.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90.积极宣传贯彻《消保条例》,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91.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92.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3.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94.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95.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9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97.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98.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99.倡导诚实守信,共担消费责任。
1.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5.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8.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9.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0.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12.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3.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14.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6.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7.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9.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20.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1.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2.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3.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5.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5.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2.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4.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2.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33.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4.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5.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3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8.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9.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40.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1.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42.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4.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5.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4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47.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48.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4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3.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5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5.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5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7.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6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6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65.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7.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68.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9.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70.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爸爸妈妈请放心,消费维权我能行。
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3、维护消费权益,优化金融生态。
4、15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真重要!3.15妙!伪劣、低廉假货等产品不出鞘!3.15到!人类消费环境天天好!3.15保!大家健康生活步步高!
5、开展家电下乡,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7、消费者权益日,斩断弄虚造假的黑手,追查见利忘义的禽兽,擒拿食品安全的祸首,消灭危害健康的杀手。3.15,让我们联起手来,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8、15打假了,我送你真情真意,真仁真义,我们的友谊真金不怕火炼,我的福真实可信,比真理还真,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真好,真乐,真成功!!
9、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1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1、"维权当道,利益保障,用维权法捍卫自己的权益!3.15消费者权益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祝你维权快乐!永远幸福!"。
12、购物要仔细,眼睛擦干净,勿贪小便宜,品牌更省心,发票不能弃,质量出问题,维权是第一。3.15消费者权益日,祝您购物省心,花钱开开心心!
13、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1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5、关注民生,关注热点,调解纠纷,排优解难。
1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18、买东西,被骗了,去购物,被耍了,想保健,被蒙了,出门玩,被拐了,没事,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给你一把利剑,斩妖除魔,维权行道!祝你幸福快乐!
19、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21、加强市场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2、15消费者权益日,假情假意假产品“召回销毁”,生活无假;无忧无虑无烦恼“三无绝对”,快乐无价;包喜包乐包开心“三包优惠”,祝福最美。愿你严肃维权,快乐每天,3.15快乐。
23.15口号要吹响,防止假货,假币,上市场,对世人多付诚心,爱心,真心,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祝朋友幸福永远,节日快乐。
24、朋友,您好,这里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买到商店假货请按“3”,受到商家欺骗请按“1”,遇到厂家欺瞒请按“5”,收到骗人短信请直接回复。3.15消费者权益日,愿你放心的消费,开心的花费!
25、315维权日到了,请维护好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好平安权,糊口安定永团聚;维护好快乐权,每天快乐笑开颜;维护好幸福权,吉利如意过百年。
26、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27、“真品真货”你还欠我们一个拥抱,3月15日到了,你应该还给我们这个迟来的拥抱,让我们和“你”相拥直到老。
28、要“真实”,不要“假冒”;要“真品”,不要“假货”;要“真心”,不要“假话”;要“真情”,不要“假意”。3.15“打假在行动”!
29、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30、15消费者权益日,伪劣产品“东风盛行”,打假工作“势在必行”。欺诈行为“满城风雨”,维权意识“呼风唤雨”。坚决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你我权益,祝你节日快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