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资管理制度(汇总19篇)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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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3 11:32:38

上传者:笔舞

人事管理是企业组织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员工招聘、培训、激励、考核等方方面面。最近在人事管理领域有一些新的趋势和创新做法,以下是一些相关文章,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户口所在:天河区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

培训认证:未参加身高:xxxcm。

诚信徽章:未申请体重:xxkg。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教师:,行政/后勤:,高级管理:

工作年限:1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2000--35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工作经历。

广州越秀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xx-01~至今。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贸易/消费/制造/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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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务必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形成“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的用人机制,制订以下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三)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安心人防,扎根人防;

(五)进去精神旺盛,勇于开拓创新;

(六)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开创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科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进行。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办领导班子的集体讨论决定,综合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主任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二)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三)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五)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六)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综合科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办主管领导审批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一)凡因事不能上班需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的由本科科长批准。

(二)请假两天以上的,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由本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送综合科备案。

(三)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科填写请假单,交综合科备查。

(四)凡是全办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科负责人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五)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六)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公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公休假。

(七)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公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证处在编人员的招录、调动、辞职等事项,应报经主管司法局同意后,再报请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非在编人员(含聘用公证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的聘用要严格按照公证处岗位编制设置方案进行,不允许超编进人。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超编进人的,必须报主管司法局同意。

公证处所有人事变动需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

公证处编制内人员的人事档案在主管司法局指导下进行整理,有关材料于每年3月底前统一交主管司法局,归入本人档案。编制外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公证处自行处理或在市、区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

公证处必须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根据工作需要,对所有岗位(包括在编、不在编)进行定岗定编定责,核定所需编制总数,报主管司法局审核。岗位编制设置方案1年一定,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时核定。根据岗位编制设置方案,公证处要与全体人员(包括在编、不在编)签订聘用合同,报主管司法局备案。

公证处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主持公证处的全面工作,接受主管司法局监督、指导。根据编委核定设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应当在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必须在主管司法局指导下进行,推选结果报主管司法局核准。公证处主任任期一般为5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任期内,有三分之一以上公证员和在编非公证员提议要求重新推选公证机构负责人,主管司法局应当重新组织推选。

公证处主任的选任与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相挂钩,任期内公证机构2次考核不合格,公证处主任不得继续担任主任职务,应在符合条件人员中由主管司法局另行组织推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人事管理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调配

(一)机关公务员编制出现缺额需补充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下同)以下工作人员时,采取公开招考、内部调配或外部选调的方式补充。公开招考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择优录用;内部调配时,遵循发挥业务专长、符合轮岗要求、形成梯次结构等原则;外部选调时,必须从岗位要求出发,在具备相应学历层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筛选,由办公室组织考察,按照有关选调规定实施。

(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出现缺额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补充工勤人员时,参照前款办法,择优选调或招聘。

(三)机关原则上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选聘或借用工作人员时,必须由用人委(室)填报《临时工作人员选聘审批表》或《临时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人大会党组同意。

(四)凡录用调配或临时选聘、借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考核或考察合格、所有规定的选用手续完备后再到机关报到,不得未录先用。

二、晋升考核

(五)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

(六)机关工勤人员晋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管理、考察,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把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岗位轮换

(九)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认真落实“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规定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正科级以下干部的岗位轮换,每名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同一职级上必须至少从事两个以上岗位的工作,但在从事第二个岗位工作之前应该在第一个岗位上工作至少一年半以上。

(十)轮岗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不准直接或变相转移公共财物。

(十一)在同一职级没有轮换过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提任上一级职务。

四、请假休假

(十二)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于每年一月十日之前将本委(室)年休假计划送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此基础上拟制机关年休假计划,经秘书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呈主任办公会通过。工作人员年休假原则上按此计划实施,如需变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工作人员按计划申请年休假时,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正县、副县级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会分管主任批准、会主任审定;正科级以下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分管主任审定。

(十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上,按照请年休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请事假三天以下、一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委(室)领导批准(委室领导请假由会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权限审批。请事假时间累计达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天数的,不得再请年休假。

(十五)请年休假和一天以上事假的,均由本人填表、委(室)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逐级呈批、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在假满后及时办公室到人事教育科销假。

(十六)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不休或不安排休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须经会主任批准,并按规定请领未休假补贴;如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不予请领、发放未休假补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一则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机关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希望各位从中了解如何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使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合理。

一、局机关人员调出(入)管理制度

1、调离局机关的职工,调离前必须到局人事处领取《调离手续通知单》,并到有关处室办理各种手续。

2、调离职工(包括局系统内调动),必须在调离前交回公用财产,将有关文件资料清理交办公室存档。

3、调出(入)机关的职工,按人事工资关系变动实际时间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二、关于特殊情况下从下属单位借用人员的规定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处室不得从下属单位借人到机关工作。特殊情况,确需从下属单位短期借用工作人员的,须由相关处室申请,分管领导签字,报主管人事的领导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办理相关借调手续。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原则上由原单位负责解决。

三、关于招用临时工作人员的规定

局机关各处室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工作人员时,由局人事处负责,按《长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用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进行统一管理。

1、除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置的人员如转复军人等,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必须由人事教育处按规定程序呈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2、局属单位使用临时工,由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但须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3、根据减员增效的原则,为减轻单位压力,鼓励局属单位职工走向社会,自谋职业。

(1)局属单位中层以下人员,除特殊岗位,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原则上都放行。由单位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2)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辞职、离岗自谋职业,要按干部管理程序申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干部选拔、任用

1、干部的任用、选拔必须遵循革命化、知识化、年青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考察干部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将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年中考核、一年一度的考核测评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2、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中层干部及专业技术干部的聘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三、退休工作管理

局机关干部的退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局管干部和职工及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应提前一个月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并按规定于到达日期的次月办理退休手续。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工作描述:加强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与评估。

离职原因:

广州羊城学院。

起止年月:20xx-09~20xx-12。

公司性质:其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担任职位:法学教师。

工作描述:担任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和企业法课程教学工作。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北京理工大学。

最高学历:本科。

获得学位:学士毕业日期:20xx-06

专业一:法学专业二: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所学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20xx-0620xx-07教育部英语大学四级证书-。

20xx-0920xx-10教育部计算机国家计算机二级-。

20xx-0720xx-03教育部教育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良好粤语水平: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良好。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先后在学校从事教学和人事劳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我本人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并且极富工作和团队精神,我性格开朗,乐于与人沟通,因此结交了许多朋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熟练的沟通技巧,能够协助主管人员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自信、乐观、责任心强;性格沉稳,做事认真,有耐心。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三、管理职责。

2、各部门总监(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录用、培训、试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门总监又有部门经理的部门,分别实行分级管理。

3、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考核、离职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用、转正考核、日常考核、晋升、调薪及解聘工作;总经理负责员工聘用、转正、晋升、调薪、解聘审批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负责人力资源全程管理工作。

一、本公司员工职务规定如下:总经理、总监及部门经理、部门职员(详见公司组织机构图)。

二、公司每一个岗位设有“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试用期及岗位考核参照该说明书执行。

三、根据编制,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应储备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行政部办理开拓人力资源的参考依据。

四、人员增补申请的程序如下:

1、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先到行政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书》,填写好所需人数,人员职务,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是否在控制内等问题。

3、行政部调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及时办理招聘工作。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外部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应实施岗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公司的历史、现状及在产业中的地位。

(2)公司的组织架构。

(3)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4)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要求。

(5)安全意识培训。

(6)岗位技术培训。

2、在职培训:在职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

(1)一般员工的培训主要是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场情况,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3、外部培训:根据甲方或员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专业培训,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备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一、招聘。

1、公司各个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部门经理或总监批准后上报公司行政部存档,再组织相关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在简历中进行筛选)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人员填写《面试登记表》(或《入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初试,初试合格者行政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主管)进行复试确定,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被录用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统一到行政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工作。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入职前,行政部通知新进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并进入试用期。

2、经正式录用的新进员工先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

(1)新员工到行政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交标准一寸免冠照一张。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两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6)其它因报到需向行政部交纳的资料。

3、公司拟录用的员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经批准外,应于通知报到日期报到,逾期者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4、在行政部办理入职后到所属部门报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试用期。

1、试用员工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前,需经过岗前培训及试用观察期,试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新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2、在试用期内,公司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及各方面表现,决定转正或不予以录用。试用期内的考核标准自员工入职时告知员工。表现优异者可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初评,经总经理批准后据具体情况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的,不得提前转正;累计迟到早退达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达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辞退。

3、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6、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7、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行政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8、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都有一个对应分数。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如下: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考核结果95分,提前转正;考核结果75—94分,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转正。

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员工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由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视为员工通过试用期;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报行政部及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或进行岗位调动。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标准执行,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为标准。

五、人员调动与晋升、调薪。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

(2)员工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员工调动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2、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较宽松的晋升渠道。晋升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晋升分以下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3、各部门员工可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自行申请调薪,或是各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考核及表现情况适时给予调整薪资或给予嘉奖,调薪或嘉奖需填写《员工调薪/奖金申报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4、行政部需将员工的薪资变动情况及时告知财务部。

六、辞退/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等。员工离职前须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手续并结清各项费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

2、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经考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辞退员工。员工提出辞职的,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填报《试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3、辞职: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因提前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员工已办理辞职手续,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离职程序与试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员工因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公司解雇员工的,由部门经理填报《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解雇手续。

5、自动离职:当年(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6、工作期间内,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7、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再续约的,劳动关系解除。

8、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辞职的员工、被解雇的员工、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9、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工作并办理离职手续,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结清账务,办妥交接手续,方可正式离职;若员工将所属公司财产造成损失、遗失,应全额进行赔偿,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详见《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一、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二、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留退的依据。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内容具体参照每个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2、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等。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复核评分。

1、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2、初核评分,由部门总监(部门经理)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岗位职责说明,客观公正地评分,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一、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明确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工作评价体系,强化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目标的实现。

三、离职时的薪酬。

1、员工在劳动合同届满前要求辞职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二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赔偿。

2、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以员工实际出勤日结算月薪。

3、员工离职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11。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人事管理制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持续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一.公司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迟到:在列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够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并纪律单一张。

3.旷工:月累计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既算旷工一天。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三倍,月累计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计自动离职。

二.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1.病假。

2.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持续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职责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职责。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贴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资料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人事管理制度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职工的待遇及福利,根据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专任教师在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待遇、福利也不相同。这一方面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各校办学效益和举办者的办学指导思想密不可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职工待遇及福利实施办法。

工资是教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主要来源,搞好工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资制度应在充分考虑教职工职务、资历的基础上,增加体现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责任和工作态度的工资份额,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以有利于充分、持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其主要参量包括:学校全年学杂费收入及其他收入;教职工人数;课时数;校园建设投资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投资数;房租及其他固定支出等。同时,教职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亦应列入参量。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实行结构工资制,其构成是由基本职务工资、课时工资、超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工资、各种津贴六部分组成。其中前四项为基本工资,由统一工资表发放,后二项分别发放。这种工资制度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基本职务工资。

基本职务工资是教职工聘任上岗的始点工资,它包含定级工资和各种补贴(如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等)。该类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文化业务水平、履行职责的能力等。这部分工资应随着学校效益和教职工职务的晋升相应提高。实行基本职务工资的教职工,要承担基本工作量,并不再领取工作量工资。基本职务工资可以分三个系列:教师系列、行政管理人员系列和工勤人员系列。

各个系列工资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级同类学校基本职务工资,也可以结合本校实际依法自己制订。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1)专职教师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20%;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50%;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30%,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30-50元为宜。

(2)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15%;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15%;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30%;四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as25%;五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15%,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20-60元之间为宜。校(院)级按一类或二类确定;处(室)级按二类或三类确定;科级按三类或四类确定;一般干部按四类确定;办事员按五类确定。

(3)工勤人员工资系列为:一般参照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第四、五类执行。各个系列、各个类别的起点工资,应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规模、办学效益而定,但均不得低于各省、市己颁布的保障教职工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课时工资。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兼职教师实行课时工资制,按任课教师的职称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其课时费的确定随专业、层次、课时数、班均人数、物价指数和学校效益等诸因素确定。个别兼职教师一月所获得的课时费总额若超过当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应由学校代缴或由本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3、超工作量工资。

超工作量工资是专职教职工在完成额定工作量后,超工作量时支付给教职工的酬金。一般按教学、行政管理二个系列,每个系列又按基本职务分类办法分三至五个类别。一般教学系列按类别、超课时数支付;行政管理系列按类别、工作日计算。

4、工龄教龄工资。

部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实行工龄教龄工资制,这类工资体现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工资待遇,并随着工龄教龄的增长而增长。采取这一措施,有利于改善教职工待遇,吸引人才,稳定队伍,提高办学效益。

5、特殊工资。

特殊工资主要是指和经济效益挂钩的校内有关部门实行的工资制。如后勤管理部门制订的记件工资制、日工资制、年承包制等。该类工资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其标准由各校制订,原则上多劳多得。

6、津贴。

津贴分基本津贴和特殊津贴两部分。基本津贴又按职务高低分3-5个类别,每月发放。特殊津贴主要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该津贴由学校直接奖励。

教师应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

福利是学校对教职工在生老病死各方面提供的社会保障。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福利主要用于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的教职工。其内容包括提供住房或房租补贴,报销部分或全部保健医疗费,按月发放一部分或全部退休金,一次性地支付退休金或退职金等。对学校的创办者因年事已高,在学校经济条件许可时,可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等。民办学校对其工作人员一般应当给予人身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等,以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临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原则上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不再承担。

我国的社会力量办学仍处在变革和探索阶段,举办时间短,积累不雄厚,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办法,普遍存在工资偏低,缺乏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福利待遇没有保障或偏低等情况。举办者又往往不公开财务,致使一少部分人大量获取高额福利待遇而另一部分人所得甚少。这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依法管理予以解决。民办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与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的,由审批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给予接管。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20xx年以来,本人在上级人事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才资源开发为重点,以服务于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能力素质。

作为一名人事干部,没有较强的政治功底和业务知识能力是不行的,乡镇人事工作总结。本人平时能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其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切实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政治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人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业务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把握好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别人,服务于中心和大局。在调资过程中,能切实领会每次调资的政策、规定,及时主动地为符合调资人员进行调资,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同时,对有人提出疑问的或不太清楚的,能耐心解释,做到对人人负责。另外,还积极配合市人事局做好了镇属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认真组织镇机关公务员参加《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培训、及格率均达xx,使他们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另外,还认真组织了部分规模骨干企业参加了市人才中心举办的系列培训和讲座,使企业家们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视野拓宽了,发展的压力增强了。

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本领。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本人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各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为他们提供及时、准确的人才服务。一是做好企业和高校的桥梁和纽带,组织xx—xx企业和安徽工学院等高等院校进行双向交流。同时,还积极做好冬、夏两季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对企业的调查、摸底,了解人才需求信息,积极动员他们参加人才集市,以便他们引进合适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二是积极做好我镇各类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凡符合条件申报的都能及时申报,工作总结《乡镇人事工作总结》。另外,今年四月份积极做好了扬中市专业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我镇按要求选拔并申报了专业技术带头人xxx。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人事管理。在核实的基础上,对1xx—xx合同到期的招聘干部进行了续聘,及时对镇属法人事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同时还认真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定级考核和继续教育的报名工作以及培训工作,此外,还认真做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录用工作,今年我镇考核寻用了xx—xx国家公务员。同时,为了解决我镇的后勤人员后顾之忧,多次到市劳动局了解和咨询有关劳动保险情况,根据他们不同情况办理劳动保险。另外,及时做好干部年报、工资年报、编制年报以及党员年报工作,按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等。

三、服从组织分工,完成中心工作。

在做好人事工作的同时,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切实协助做好铁本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分房安置、装修、分配等多个环节中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矛盾,做好稳定工作。二是紧密配合镇“双清双美”主题活动,深入所分工的村及路段,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和村干部一道清理整治杂草、垃圾及河道里的漂浮物,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三是协助组织口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配合组织委员继续做好农村干部“三制”管理工作、农村后备干部培训工作、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党员工作、村干部人事考察工作以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等,四是积极做好分工定村工作,与村干部一起为村里的三个文明建设出谋划策,出力流汗。同时,还认真做好了村组合并前的各项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为南旺桥村和双三村的顺利合并做了应有的工作。

四、做到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

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生活上不追求享乐,特别是对两个条例的系统学习,酚对党的纪律有了更深了解,时刻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把握好自己。作为一名入事干部,更应该做到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个人前途负责,对家庭负责,严格要求自已,时刻不忘廉洁自律:一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二是要约束、克制自己的欲望,克服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不义之财,断不可龋三是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从而提高自已的拒腐防变的能力。

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办理。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及总经办助理试用期的考核;。

(三)总经办:负责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批准。

(一)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二)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可根据试用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用人部门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

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一)工作成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点有所不同。如业务部、招商部重点考核业务完成情况,后勤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统计需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名单(每月20日后入职的试用期考核并入下月一起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月末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二)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行政管理部--总经办--沟通与反馈。

(二)计算方式:。

普通员工得分:部门经理复核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

经理级别员工得分:总经办复核占80%,综合考核分占20%。

(三)行政管理部对于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对于未能通过转正评估的人员由行政管理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审批结果通知其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并书面函告财务部门结算其工资待遇。

(一)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经理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一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二)若员工对部门经理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三天内给予答复。

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六、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一、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三、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四、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六、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七、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八、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九、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一、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产育假: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五、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六、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七、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八、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九、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十、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十一、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十二、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五、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六、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十八、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九、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二十、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一、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一、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聘任、试用、考核、调任、解职、服务等事项。除公司组织章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均由各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核准招募。

聘任。

第一条:各部门选聘的人数要控制在公司本年度根据项目及区域定员范围之内。拟聘用各级员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在职务。

1、招募阶段。

1.1人员招聘申请阶段;

1.1.6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要求,可进行外部招聘;1.1.7确定招聘方式:

1.1.7.1招聘计划要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现有的岗位描述不能满足需要,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补充新岗位的《岗位职责》。

知其入职(试用)。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1、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品性恶劣,被开除者。

3、贪污公款有案者。

4、身体衰弱不能从事工作或有精神病和传染病者。

5、未满18周岁者。

6、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员工应经试用合格后才予任用,试用期限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员工完成:附表3《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期满考核成绩合格者方予聘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公司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等不法情节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三日者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应办妥下列手续:

2、并附各类证件影印件各一份;

3、最近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特殊岗位(司机等)新入职员工需提供相应的担保资料;

5、人力资源部向新员工简要介绍公司情况(经营业务、组织结构、发展前景等);

6、阅读本公司规章制度,签字确认;

7、领用个人办公用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附表4《员工入职签收表》。第四条:本公司正式员工应填写员工个人情况登记表:附表5《员工档案》。

待遇。

第一条:公司员工待遇分为:

1、基本工资:

视工作人员的学历、经验、能力、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

2、岗位工资:

以上经批评仍不改正者。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作者。

3、因任何行为被依法处以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或判处徒刑者。

4、故意泄露公司秘密者。

5、贪污、盗窃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据为已有者。

6、因个人疏忽或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遭受5000元(含)以上财产损失者。

7、伪报经历、住址、姓名、出生日期。

8、非经本公司许可,兼任其他有危害公司权益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工作与事业。

9、故意使公司文件外流,造成重大损失。

10、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致使公司机密泄露或者遭受5000元(含)以上财产损失者。

11、拒不服从主管合理指导,拒不完成经理分配的工作者。

12、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质量差,由客户反映至公司,影响公司声誉者。

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个员工应将自己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附表10《员工阶段性工作考核表》中,由其直属主管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作为该员工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驾驶员考核由其主管完成:附表11《驾驶员考核表》。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的当年年底办理。由员工本人填写:附表12《员工自我评价表》,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完成:附表13《员工考核表》予以评核。其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虑该员工的年终奖励。

第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由董事会评核。工程部各项目经理由其直属主管层考核,完成:附表14《项目管理人员能力考核表》后转总经理核定。各职能部经理由其直属主管层考核,完成:附表15《职能部门经理能力考核表》。

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本职工作,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的事务及财物。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应于交接之日移交完毕。

1、所经管的财物或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人员监交,经管人员交接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移交时应由接收人会同监交人依移交清单逐项点收清楚。

第八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原因,经上一级主管批准可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九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个工作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考核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过程,它是企业通过合理的评价手段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作出评价,人事考核承担者对人的管理、督导、指导、教育、激励、约束功能。人事考核的结果是员工的招聘、培训、晋升(降级)、薪资、福利、奖金、人员调配的依据,它是联系其他一切人事管理制度的依据。

考核的内容:

1、工作态度。

2、工作能力。

3、工作业绩。

4、工作适应性。

5、发展潜力根据不同的部门,考核目的不同,考核内容也不同。

第一章: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

一、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三、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四、试用期的考核。

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五、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业务部门新员工目标考核规定:

1、有丰富it销售经验,经考核破格获得正式员工资格的,原则上按所在区正式员工销售目标进行考核,特例经批准可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后的销售目标不能低于正常目标的80%。

2、试用期员工第一个月销售目标为正常标准的20%,第二个月为正常标准的40%,第三个月为正常标准的70%。

3、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月销售业绩达到正常标准的80%以上,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其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考核决定能否转正。

六、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七、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八、考核结果的评定。

1、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2、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二章日常人事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通过对员工日常的工作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促使员工完成工作目标,从而达成组织的目标。

考核的结果作为:员工晋级、晋升、提薪、调动、奖金的依据。

二、考核时间:

1、公司考核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2、按季度考核,一季度一次;

3、每季度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当季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1、部门经理: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

2、非部门经理: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

上述各项除奖惩之外,其余各项均分为五个标准,每个标准是一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一个最高分。

四、考核程序:

1、《职员考核调查表》,由员工自行填写,该表作为部门考核的依据。

2、《职员考核表》分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三栏。

1)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2)初核评分:分部门经理和非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初核由各部门主管根据《职员考核调查表》、《职员考核表》自行评分以及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部门经理复核由总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非部门经理复核由各部门主管根据上述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3、《职员考核总结表》,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沟通,面对面交流,考核结果一定要和考核本人见面,双方共同达成共同的改进意见,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并进行在职辅导,最终达成组织的目标。以上的程序为:

五、考核办法。

公司采用项目评分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成若干项目,每个项目分成五个标准,每个标准配以最高分数,对每一项目进行评分,各项得分之和即为考绩成绩。

注意: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高分数,下一个标准最高分数到该标准最高分数,是该标准的打分选择区间。例如:

“责任感”项目,“具有积极责任心,能彻底达成任务,可以放心交付工作”标准的最分数为15分,下一个标准的最高分为13分,该标准打分选择区间是14分和15分。出勤考核:根据公司考勤记录加扣分,加扣分标准:

旷工一日迟到一次事假一日病假一日未打卡一次。

扣10分扣2分扣2分扣1分扣1分。

六、奖惩规定。

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2、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加10分加6分加3分扣10分扣8分扣6分扣3分。

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七、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2、根据考核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各等级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不低于90分、可有资格晋升一级工资。

良好:不低于80分、保留原级。

一般:不低于65分、较差:65分以下、有降一级工资的资格。

2、晋级、晋升采用定期不定期(具体可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晋升部分)。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统一安排晋升的考核、实施(另发)。

(2)不定期:员工每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自动增加100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主要向业务人员倾斜。

破格程序:

3、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优秀:

1)考核期内受过任何记过处罚,未撤消者。

2)考核期内有过旷工或累计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考核项目中有一项低于第三个标准者。

4)存在其他不宜列入优秀问题者;

4、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良好:

1)考核期内受过警告以上记过处罚,未撤消者;

2)考核期内有过旷工或累计迟到、早退四次以上者。

3)存在其他不宜列入良好问题者。

劳资管理制度

工资组成包括本级管理费、施工外聘人员工费、安全生产费和劳务工费。

岗位工资根据局薪酬管理办法与项目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施工外聘人员工费指的是现场生产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工资费用、如现场队长、电工、空压机司机、洞口值班员、材料库管员及工地厨师等;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炸药库库管员、道口防护员等发生的安全费用;劳务工费即现场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发生工资费用。

现场厨师由寇海峰负责管理,并制定工资;现场电工、空压机司机、材料库管员由物资设备部李桂华监督管理,制定工资;现场洞口值班员以及纳入安全生产费范围人员(火工品管理员除外)工资由安质部吕成斌负责;火工品管理员日常工作由李大中负责管理,并核算当月工资。

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由各工班长负责管理,劳务工费、即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根据当月技术负责人上报的工程量和核算的产值,劳资管理制度分配。

工区每月25日统一制定工资。各部室、各洞口负责人每月将考勤表报至劳资审核,待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制单发放。

准确掌握现场派遣人员数量和基本信息,收集人员身份证,认真核对现场人员,为工资制作、人员培训等工作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

新进人员必须先向工区劳资员登记,提供身份证原件,劳资员核对无误后,组织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劳资分配至各班组、洞口,并做好人员名册台账。

为保证现场确有其人,人员确履其责,现场负责人要监督人员到场情况和工作情况。

如因现场班长、负责人原因,使得上报员工进场时间晚于上报时间5天,项目将按照实际上报时间为准。

新进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用工单位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及具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安全质量等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工区定期到现场对各洞口、各班组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物资等培训,必须保证工人如数参加,认真听讲,达到培训目的。

现场领工员、工班长必须配合工区开展的各项培训,现场人员必须耐心听讲,认真答卷,按时交卷,杜绝代答,现场工班长、领工员不配合培训的行为,罚款200—500元不等,情节严重,从严处罚。

新进人员必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方可上岗,由工区劳资负责人负责监督办理。

合同中派遣人员要按要求填写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及现居地地址等相关信息,并表明合同类型、工种、工资标准等。

现场劳动纪律。

现场人员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区发布的《现场劳动纪律细则》,员工请假等事宜由各洞口负责人负责。

员工每天工作出勤,必须登记考勤,月末由现场负责人按时上交考勤表,便于工区掌握现场人员的工作情况。

工区组建自由架子队,增益架子队、西山架子队。

架子队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资料,包括管理流程图、制度、管理人员及责任人。

工区对上述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对原件进行复印,复印件应由专人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归档保存。

劳资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a、内容: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b、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

c、记录: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d、应对架子队人员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法规法纪教育。第十四条架子队的过程管理。

e、工区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及时向架子队下达《施工任务单》,明确工程量和完成日期。

包干工程师应组织架子队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交底。

工区安全人员对架子队的安全制度、防护措施、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工区材料人员对架子队所消耗材料情况应及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工区对架子队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架子队人员的增减、变更应报工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定期对架子队人员进行清点、核对,架子队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对于劳务供方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本制度针对的是工区劳资负责人每月相关工作,不包含需要报送至局统劳报表、社保报表、工资审核表、培训、人员统计、人员调配等工作。

本制度有劳资负责人制作,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聘选拔录用程序,保证招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补充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各层级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职责。

1.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整理审核各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招聘计划,确保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

1.2负责招聘渠道的开发及效果评估、招聘信息的发布、简历的筛选和组织初试、复试。

1.3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结合面试人员的实际情况及部门领导意见,进行工资标准的确定。

1.4负责招聘、选拔、录用体系、制度的建立及日常招聘报表的提报及数据的分析处理。

1.5负责公司招聘流程的完善。2.用人部门的职责。

2.1负责根据本部门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及时提报本部门的用人需求。2.2负责制定本部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任职资格等。

2.3负责对应聘员工进行复试,从岗位需求角度对员工进行专业测评和综合能力评价,出具面试意见。

2.4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指导、监督和反馈,出具转正意见。

2.5负责本部门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收集整理信息,不断改进部门工作,降低部门员工的离职率。

四、用人需求的提出。

1.用人需求分为编制内用人需求、新增岗位用人需求。

2.编制内用人需求由各部门每月月初将本部门用人需求提报人事行政部《用人需求表》,须附带明确的岗位说明书。

3.新增加岗位由用人部门提前15天填写用人需求,附带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任职资格,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待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始发布信息进行招聘。

五、招聘渠道。

1.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及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面向公司内部员工进行的信息的发布及岗位竞聘、选拔面试及录用管理;外部招聘是指面向社会进行的人才的招聘、选拔及录用,包括网络、招聘会及校园招聘等。

2.具体的流程如下:

2.1内部招聘: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用人需求的审核——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整理应聘资料——面试——试用期——正式录用;新岗位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照新任职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2.2外部招聘流程: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用人需求的审核——招聘渠道的选择——招聘信息的发布——收集整理应聘资料——组织初试、复试——试用——正式录用。

六、简历的筛选及通知面试。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1.1未满18周岁,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的。1.2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1.3被公司开除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者。

1.4不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特种岗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的。1.5不同意公司目前现行的规章制度者。

2.初步筛选匹配度较高的简历,进行电话通知并且邮件告知公司相关的信息,包括公司简介、应聘岗位及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公司地址及乘车路线、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

七、面试。

1.所有员工面试均按要求填写公司的《求职申请表》,人事专员对面试申请表填写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2.为提高面试的准确率,确保高度的人岗匹配度,同时提高面试工作的高效,面试一般进行初试和复试,原则上在一天之内面试完毕,具体如下:

生产类基层岗位面试,由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进行初试,用人部门主管进行复试。技术支持类、销售类人员及职能部门的人员,由人事专员初试,用人部门主管进行复试。

主管级以上人员,由人事行政部主管进行初试,总经理进行复试。

3.面试考评人员根据《面试测评表》对相应的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完成后,根据被测评人员的面试表现,在对应的考评标准中做好记录和评价,出具初步的面试意见。人事行政部根据出具的面试意见,将确定是否录用及工资标准。

4.面试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与用人部门结合,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进行电话通知,并确定试工时间。

5.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求职申请表上注明求职人员试用的岗位、试用期限及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审批及本人签字确认后,将资料存档,妥善保管,注意薪酬保密。

八、员工报到及试用。

1.员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的离职证明、1寸彩色照片6张、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新员工入职均有3天试工期,双方双向选择,通过试工期的,3-7天内办理入职手续。

3.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2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结合面试测评表,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由用人部门与人事行政部确定员工的试用期。

4.所有员工试用期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特殊情况工资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员工需要住宿的,由人事专员办理入住手续,并做好住宿登记。

一、转正管理。

1.员工试用期2个月,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因试用期间工作能力突出,主管可批准提前转正,试用期结束后,本人填写《转正申请审批单》,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报送至总经理审核批准。

2.人事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进行转正工资的核算,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原件妥善保管,放入员工档案。

1.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跨部门调动、公司指令性调动和员工申请调动、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的指令性调动5种,公司所有岗位调动按照岗变薪变的原则。

2.公司指令性调动是指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指令性调动,该调动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原工资标准。

3.员工申请调动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的调动,该调动薪酬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原工资标准(内部招聘竞岗除外),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退回人事行政部的待岗调动,按照退回管理规定执行。

5.员工调动须填写《调动申请审批表》,经用人部门主管领导与接收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经人事行政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具《调动通知书》,按照调动通知书执行。

6.员工自岗位调动申请之日起由原部门负责监督确认员工工作交接情况,确保工作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原岗位到新岗位报到,因监督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本部门工作的,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7.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调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处理。8.人事行政部专员每月月初将上月调动申请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核,审核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工资的核算。

三、员工退回流程及管理。

1.员工退回是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打架斗殴、多次睡岗、串岗、工作期间多次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顶撞领导、辱骂同事等)、严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说明书等造成安全事故、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生产事故等,给公司经济损失的,各部门可以申请将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处理,除此之外各部门不得无故退回员工。

2.员工退回让人事行政部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员工违规违纪的直接证据及证明材料(违规违纪的现场照片、员工签字确认的投诉材料、超过3次以上的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种事故的处理报告及事故分析等)。

2.2《退回报告》要求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各部门退回人事行政部处理的员工,必须履行以下流程及手续:

用人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和退回报告——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人事行政部审核确认——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对内宣布,通知员工到人事行政部报到——人事行政部全公司进行通报——重新安排岗位。

4.员工退回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二种材料,方可退回人事行政部,凡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各部门坚决不能将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

5.经审核符合退回条件的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行政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处理,退回员工待岗期间(未重新分配岗位期间内或者不服从分配者)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基本工资低于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6.退回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安排,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培训学习,经培训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调动通知书到新调配岗位报到,工资标准按照新岗位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不服从调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退回员工在新岗位期间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被新部门退回的,人事行政部将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四、离职管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天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转正员工离职必须提前。

1个月写离职申请,特殊岗位如部门经理、财务、研发技术等核心岗位可适当延长离职日期,但最多不超过2个月。

2.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需部门直接主管签字确认;主管级以上领导离职需总经理签字确认。

3.员工提出离职后,如工作交接完毕,经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可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按照实际出勤时间进行核算,由人事专员负责协助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单》。

4.各部门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及离职会签,必须严格进行把关,确保无任何纰漏后方可签字确认,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或后果,由经办人及部门主管承担。

5.所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正常交接手续,具体详见《离职交接单》,工作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正常发放;人事专员每月月底将当月的离职申请审批表统一报送至总经理审核审批,通过审批后,于月初进行上月工资的核算。

6.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月底与各部门核实当月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明细,开具《工资冻结通知单》通知财务,待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工资的结算。

人事管理制度

1.以人为本:

(2)不仅仅要发挥人力资源体力劳动密集型功能,而且更应发挥人才之智力密集型功能;。

(3)不仅仅要发挥人才自身功能,而且要充分利用与其连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功能;。

(4)不仅仅要利用内脑、而且要利用外脑。

2.公司透过吸纳成熟型人才、成长型人才,有效拓宽利用社会人才渠道。

3.公司开辟三个人才渠道:

(1)立足区域,充分发挥本地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2)面向全国,吸纳高层次人才;。

(3)注重与国际接轨,寻找留学生或外籍管理者、专家的支持。

4.在三个层面上开发人力资源:

(1)公司高层构成职业经理人精英团队;。

(2)公司内部实施全员培训;。

(3)公司外部正面影响客户、公众。

5.用人原则:

(1)知人:了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潜力;。

(2)容人:创造宽松环境,使人情绪舒畅,不求全责备,允许改善自。

律;。

(3)用人:为每个员工带给施展才能的舞台,创造学习、发展、升迁的机会;。

6.持续开发人力资源,将人才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具有倍增放大效应的资本;。

7.人尽其才,人人都是人才。

8.公平竞争。

(1)不拘一格、机会均等、任人唯贤;。

(2)没有性别、籍贯、身体特征的偏见;。

(3)没有校友派系、出身门户之见;。

(4)没有领导个人用人偏好。

9.人才个体生涯成长规划与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目标相互匹配,员工与公司一同成长。

10.持续公司必须的员工流动性。

(1)过于稳定,造成一潭死水,没有竞争压力;。

(2)流动过于频繁,造成队伍不稳、技术没有积累,反而流失。

11.实施工作多样性和工作丰富性。

打破员工岗位固定化和单一专长化模式,适时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或建立工作小组制,使职工做到一专多能或全能发展,持续员工工作热情、新鲜感和挑战性。

12.建立员工正常晋升机制,使普通员工具有努力敬业而被提拔的权利和机会。

13.大力开展制度化的合理化推荐活动,从中发现、挖掘人才。

14.对突破常规机制能够脱颖而出的尖子人才,要委以重任。

二、有力资源规划。

1.首先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系统性清查。

(1)对明显不合格人员予以调整;。

(2)运用“评价中心”或其他测评技术对重点人员(或全体员工)进行评估;。

(3)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总体或分类统计。

2.与其他战略、经营、财务规划协调。

(2)提出年度须新增招募、压缩辞退、下岗分流、转岗调配的具体计。

划;。

(3)人力需求计划,应包括所需的数量、质量、人才素质要求。

3.人力计划要一次规划、分期流动实行,并根据实际状况,经常性调整和进行动态评估,必要时建立高级或稀缺专业人才后备系统。

4.公司实行员工总额控制。

由公司一级定编,其原则为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效率、一人多岗;由各部门定员。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条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状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状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状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一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个性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状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状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透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状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透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潜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潜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资料。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资料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取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状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带给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推荐。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思考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状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状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透过后颁布生效。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能够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用心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务必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资料: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主角;。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推荐。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透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持续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如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初、中级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章培训程序。

第三条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必须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应用心参加职前培训,并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新进员工培训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各位员工职前培训表在员工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条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公司能够予以辞退。

第四章培训资料。

第九条培训资料:

1.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3.员工手册说明;。

4.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本岗位职责、工作资料、工作规程;。

8.投诉及合理化推荐渠道;。

9.参观有关工厂现场、企业荣誉室;。

10.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就医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条新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应营造欢迎新员工的热烈气氛,专人迎接,并贴标语。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介绍状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资料。

第十二条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忙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公司,人事档案在公司人事部保存。

第三条对无人事调配权的公司,可委托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人事部门保存。

第四条对无上级企业,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设一专户,保存公司人事档案。

第五条对小型企业,员工个人将人事档案存人才交流中心。

第六条公司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人事档案工作。

第三章管理资料。

第七条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八条员工调入时,人事档案的转调工作。

第九条员工考核结果及奖励、惩罚决定存入人事档案。

第十条统计分析人事档案资料,合理调配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第十一条员工调出时,作出工作总结与工作证明、人事档案调转工作。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为密件,须合理存放,不泄露秘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十三条因各种特殊原因,如调入人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档案丢失、毁损等,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其重新建立人事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职责,在其目标职责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透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状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状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忙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状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状况。

第十七条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用心、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能够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用心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透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贴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十分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状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职责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职责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职责,视状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来源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必须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带给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状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必须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校园、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持续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用心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2.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

3.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

4.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推荐。

第十九条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

第二十条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劳资管理制度

工资组成包括本级管理费、施工外聘人员工费、安全生产费和劳务工费。

岗位工资根据局薪酬管理办法与项目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施工外聘人员工费指的是现场生产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工资费用、如现场队长、电工、空压机司机、洞口值班员、材料库管员及工地厨师等;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炸药库库管员、道口防护员等发生的安全费用;劳务工费即现场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发生工资费用。

现场厨师由寇海峰负责管理,并制定工资;现场电工、空压机司机、材料库管员由物资设备部李桂华监督管理,制定工资;现场洞口值班员以及纳入安全生产费范围人员(火工品管理员除外)工资由安质部吕成斌负责;火工品管理员日常工作由李大中负责管理,并核算当月工资。

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由各工班长负责管理,劳务工费、即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根据当月技术负责人上报的工程量和核算的产值,分配。

工区每月25日统一制定工资。各部室、各洞口负责人每月将考勤表报至劳资审核,待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制单发放。

准确掌握现场派遣人员数量和基本信息,收集人员身份证,认真核对现场人员,为工资制作、人员培训等工作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

新进人员必须先向工区劳资员登记,提供身份证原件,劳资员核对无误后,组织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劳资分配至各班组、洞口,并做好人员名册台账。

为保证现场确有其人,人员确履其责,现场负责人要监督人员到场情况和工作情况。

如因现场班长、负责人原因,使得上报员工进场时间晚于上报时间5天,项目将按照实际上报时间为准。

新进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用工单位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及具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安全质量等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工区定期到现场对各洞口、各班组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物资等培训,必须保证工人如数参加,认真听讲,达到培训目的。

现场领工员、工班长必须配合工区开展的各项培训,现场人员必须耐心听讲,认真答卷,按时交卷,杜绝代答,现场工班长、领工员不配合培训的行为,罚款200—500元不等,情节严重,从严处罚。

新进人员必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方可上岗,由工区劳资负责人负责监督办理。

合同中派遣人员要按要求填写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及现居地地址等相关信息,并表明合同类型、工种、工资标准等。

现场劳动纪律。

现场人员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区发布的《现场劳动纪律细则》,员工请假等事宜由各洞口负责人负责。

员工每天工作出勤,必须登记考勤,月末由现场负责人按时上交考勤表,便于工区掌握现场人员的工作情况。

工区组建自由架子队,增益架子队、西山架子队。

架子队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资料,包括管理流程图、制度、管理人员及责任人。

工区对上述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对原件进行复印,复印件应由专人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归档保存。

岗前培训教育。

劳资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a、内容: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b、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

c、记录: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d、应对架子队人员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法规法纪教育。第十四条架子队的过程管理。

e、工区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及时向架子队下达《施工任务单》,明确工程量和完成日期。

包干工程师应组织架子队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交底。

工区安全人员对架子队的安全制度、防护措施、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工区材料人员对架子队所消耗材料情况应及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工区对架子队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架子队人员的增减、变更应报工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定期对架子队人员进行清点、核对,架子队每月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对于劳务供方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

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附则。

本制度针对的是工区劳资负责人每月相关工作,不包含需要报送至局统劳报表、社保报表、工资审核表、培训、人员统计、人员调配等工作。

本制度有劳资负责人制作,解释。

劳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办法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竞争原则、激励原则、经济原则、合法原则。

(二)岗位工资制第四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工资模式。

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位工资为主进行分配,其目的是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其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第六条评定工资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岗定职,以职定责,以责定酬,责、权、利相结合的同工同酬分配原则。

2.工资的升降实行三个挂钩: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与业绩评价挂钩、工资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挂钩。

3.以不断提高公司效益为依据,逐步稳妥地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四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基本工资,作为缴纳社会保险、提取住房公积金、计算缺勤工资的基数。

2.基本工资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占总工资的80%;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高低、所在岗位必须的知识、技能、经验以及责任程度和作用的不同来确定,分为三级,具体见附表一。

3.根据工资与企业效益及个人贡献大小相挂钩的原则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额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本年度按总工资的20%标准控制月绩效工资总额,以后各年由管理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对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4.工龄工资:为了增加企业凝聚力,鼓励员工为本企业长期服务,从20xx年4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龄工资按实际到本企业工作之日起,每年标准为50元/月。

第八条工资评定。

1、评定原则。

1)岗位档次评定依据(见附表1)2)岗位职责及劳动力市场情况;3)教育背景及相关工作经验。

4)公司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资及档次2、评定依据(参照附表2)。

1)严格按照岗位设定及本人条件进行评定;

2)管理层、决策层人员评定依据依次为:工作经历与业绩—管理能力—学识—学历;

3)业务人员评定依据依次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经验—职称(学历);

3、评定程序。

1)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提出工资建议,分管上级签署意见后报送行政部主管,行政部劳资主管根据岗位要求及人员条件,提出审核工资标准,报总经理最终审定。

2)新进人员的工资及档次评定由所在部门及行政部依据上述原则作出建议,报总经理审定。

3)新进人员一般均要设置3—6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员工可提出转正申请。

4)对试用期间结束、岗位变动的人员,岗位工资调整时,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行政部平衡,报总经理审定。

5)新设岗位档次由行政部提出建议,总经理批准执行。

6)岗位工资随职务、岗位的变动而变动,变动后的工资从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7)任何人员的工资调整均须填报《岗位工资变动审定表》。8)董事长是标准工资及工资档次的最终裁决人。第九条临聘人员(含临时用工、季节工等)。

公司依据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承担的工作,确定其薪水为20—60元/日。

第十条公司顾问。

公司所聘顾问每月按300—500元工资发放。

第十一条工资的计算和发放。

1、加发减发工资的依据是个人月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0.92。

2、新聘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算式计算:

(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x月工资总额。

3、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每月10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账户。新聘员工的.银行卡将于第一次发薪日发给员工,员工工资以自然月为单位计算。

第十二条加班工资发放办法。

1、因工作需要,于办公时间以外可安排员工加班,一般情况下,可安排员工轮休,特殊情况不能休息的,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2、公司对野外工作人员予以补助,标准为10元/日。第十三条值班工资发放办法。

工资补贴包括住房补贴、通讯费补贴、误餐补助、交通补助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附表如下:

第十五条书报费补贴。

为鼓励员工自学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特设立书报费补贴。其标准为:公司领导每月1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60元。

第十六条其他津贴。

洗理费每月60元,独生子女费每月30元。降温费每年6、7、8、9月每月按50元随工资发放,取暖费按照管委会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休假期间待遇。

1、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

2、员工病假30天以内的发给60%的基本工资;30天到180天的发给50%的基本工资;180天到365天的发给20%的基本工资。

3、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办理。4、员工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有关补贴。

5、员工探亲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往返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

6、婚、丧、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三)附则。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第十九条按照《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第二十条凡公司员工都享有年底双薪。年底双薪标准为当年十二月份本人工资额。全年出勤不满十二月的按月扣减,年底双薪在春节前两周发放。在年底双薪发放日前离职者,不得享有双薪。第二十一条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10日。

第二十二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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