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9138086
时间:2024-01-13 17:18:26
上传者:笔舞一篇优秀的作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深度,还要在表达上有亮点,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以下是一些经过筛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它们在内容和语言表达上都有很高的水平。
这些年走了很多地方,记忆深处唯一没有忘记的只有故乡的天空。
忘不了那云朵蹒跚而行的淡雅,忘不了那火红彩霞的妖艳,忘不了那燕子回归时的喜悦。
老人说杨柳的芽带给大地生机,赋予了天空沉寂。我却说杨柳的芽带给了天空生机,赋予了大地青春。
小的时候,生命是麻木的,却也是纯净的;还记得那年二月春风送暖花开柳绿之时,我捣毁了屋檐下盘踞多年的燕子的老巢,不觉残忍,心却澄明。此时的我看天空就一片单纯的淡蓝。后来,是父母在我的心间种下了善良,还记得那日午后父亲粗糙的手掌拍落了我稚嫩的脸上骄傲,哭了许久我知道了燕子窝带走的是父亲的笑,母亲说燕子便是吉祥,这谎言伴我走过了十几度春秋,在艰苦的岁月我没看到燕子给我们带来多少收入,却懂了敬畏生命。
我想,在故乡孩子的天空只是一片淡蓝,透过雨滴可以看见彩虹。
那二月春风里淡淡的清香涤荡开所有关于冬季的幻想,坐在那满是花朵与嫩芽的桃树下往上看,满眼的生机,如同小孩们可以预见的未来。
停下的时候喜欢仰望天空,即使被太阳刺花了眼也觉得心满意足。九月的时候去济南,火车行驶到武汉,我抬头望了望天,我知道从白天走近黑夜我离故乡越来越远了,那天傍晚天空没有彩霞,土黑色的云叫嚣着吞没了一整片的天,也吞没了我的心。
天空可以照亮一个人的心。
在济南的四个月我像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哭着闹着想要奔跑。我不止一次埋怨天空太过低沉,却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能默默的忍受。学习在低沉的天空下好好的生存。
济南的秋天,风很大,山是黄色的,天是消沉的,星星却很明亮,我只能在夜空中看见我的未来。
后来我辗转到了昆明,这时已近年关,断了网络,放下手机,本只想与父母团聚过一个温馨的春节。然而我却再度迷上了天空。有时七点起床到空旷的地方静静的等待日出,看那日光照在玻璃的建筑上,创造出第二个太阳。抬头,试图在天空寻找美好,满眼的亮光却带来了忧伤。
第一次来昆明的时候我17岁哥哥18,父母租住的屋旁有一片菜田,每天我们都会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去巡查一番,哥哥会在欢快之时点上一支烟悼念他学车时落到水田里的情形。而今,这儿只剩下一座一半贴满了玻璃的高楼。清晨,太阳创造出半轮亮堂堂的火球。这个春节哥哥加班,以前的那一切离我都远了。然而昆明的天空确是很美的,瓦一般的蓝色配上稀疏的白云,年复一年的重复着单调的美好。不似故乡天空那般变幻无常。日出以后回家,看太阳把影子拉得老长老长的,这影子却永远只是爬地而行,我更加的寂寞了。
在外面行走的岁月我更加容易满足了,有时只需要回忆。
初六的时候朋友告诉我初八在家乡有一个聚会,此时的我却淡然了,我知道我只需要回忆。那些已经过去的美好不必追寻。如那枯柏下永远找不到叶的影子一样我们不必再寻找故乡的天空。我想,向着高处行走,我们拥有了太多的日光,心反而什么也看不见了。
故乡的天空埋下了太多的回忆,记下了太多的悲伤与欢乐,而今她累了。
昨天父亲告诉我说家乡很多人家搬迁了,一座大型煤矿即将开始开采。我想,故乡的天空在见证了我家几代人的成长之后终于还是老了,在诉说呼喊了千年之后终于还是累了。她病了,我们子孙后代的思念也病了。
一些商品琳琅的商场,一些精致的手工作坊,一些工厂和公司。
就连地里的蟋蟀也来一起托起了故乡的天空。
风儿带走了那片流云,小河洗净了天空的风沙。
举目远眺:一万年瓜果飘香。
过河小记。
父亲告诉我从前他过河的时候是一条小船。
荡起片片绿波,飘摇就到了对岸。
一座小桥窄窄的横亘那条小河。
河对岸的风景就把童年染成一片绿色。
追逐梦的路从这里开出了万紫千红。
回家依然要经过这里。
乘车的感觉少了颠簸。
回望清澈的河水。
围绕那座宽敞平坦的桥一直流向远方。
老叔留我吃饭。
乡音塞满了叔家宽敞的房子。
一句让我想起了奶奶的慈祥。
一句让我想起了父亲的执着。
梦里想象的感觉都随着乡音化成一阵春风。
拂过路边的垂柳地头的蒲公英。
在老树下摆一张桌子。
一只鸡飞了上来。
一头猪睡在桌上。
叔说还有只野兔在啃白菜。
我说毛豆角还嫩吧。
鲜花生还脆吧。
那时酒已满上。
这对于我,一个从小在新疆长大的孩子来说,是何等新奇又美妙的景象,是一次又一次在书本里憧憬着的一个遥远的远方,十八年后的今天,命运把我带到了这个曾令我魂牵梦萦的地方,我尽情的呼吸着这略带陌生的湿润的空气,尽情的放眼这满目苍翠的丛丛绿树,在心底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是的,是的,我终于离开了我那单调的家乡,我要看看这书里才有的新世界了!
我有时甚至很怕,怕它的酷暑炙烤我丰盈的理想;怕它的黄沙埋没我的美好的向往;怕它的风雪冰冻我热切的追求……可是……可是此刻,当我独自一人在南方的夜看着亘古不变的月时,竟在不经意间湿了眼眶,我满心满眼出现的景象,我那夜夜梦中重复的画面,甚至在某一刻的新闻中听到家乡名字时心里那乍现的震动……一切终于在这倾泻而下的银白月光中得到了印证,我汹涌的泪水诉说着的似乎不仅仅是对家乡的思念,我想更多的是我深深的惭愧和内疚。我是多么的没有良心,十几年来竟从未认真的端详过养育我的那一片土地,她的美丽我从未曾真正欣赏过,她的养育我从未真正报答过,我曾是那么拼命的想要挣脱她的“束缚”,可当我回过头来“家乡”却已成“故乡”,我才发现自己不屑一顾的原来才是我真正的天堂……未来的我也许再也不能常住在那片土地上了。于是我突然明白,当我未曾回头的离开它的那一刻,也许就已经在渐渐的失去它了。
“你在故乡还好吗?”
不知如何。
我看见蓝天。
竟然格外的想家。
想家乡的你。
这里的天。
永远阴沉沉的。
没有家乡那样的万里无云。
偶尔飘散的小雨。
也很容易扰乱平静的心。
让我无法静下心来。
去面对这样的阴沉。
久别的蓝天。
今日奇迹般的出现。
是我合掌祈祷显了灵。
还是你在家乡为我撒起了龙达。
晴朗的天空。
家乡的你还会躲在屋檐下吗。
是不是也会去。
重走我们一起踏过的路。
想起远在他乡漂泊的我。
无法散去的思乡。
久久缠绕在我心间。
不是我不愿回家。
只是我承担了我应有的那份责任。
待家乡格桑花开满山坡之时。
我便回家与你重聚。
故乡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透亮,好像是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有一种别样的美丽和幽静。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这出演唱会的嘉宾——太阳,把头一钻,露出了它那满头金发的脑袋,却又一翻身,钻进了云层间,像个顽皮的孩子躲进了被窝。鸟儿叫得更欢了,虫子唱得更响了,原来,它们当真是为这神秘的日出而鸣叫呀!
晌午,温暖的阳光斜斜地倾撒在故乡的池塘上,水面上金荡漾。碧色的水草在池塘中欢快地舞蹈,扭动着身姿。微风轻轻一吹,池塘的水面便荡漾着轻柔的涟漪,好像有人在悄悄抖动着碧绿的绸子。大桉树叶在轻风中摇曳起来,好像一个个身着花裙的小精灵在清风中翩翩起舞。叶儿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在向池塘倾诉衷肠。池塘旁的树荫下有些木椅,村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忙碌的大人们会在椅上小憩一会儿:老人们在拉家常;有时,嬉戏打闹累的小朋友也会在木椅上闭目养神。在昏昏欲睡的下午,向池塘娓娓道来,它有许多无人知晓的故事。
“白云千载空悠悠”,站立在故乡天穹之下,实在有一种想与它融为一体的感觉。瞧!它是大自然最真实的写照——天空的澄蓝不经修饰,单只或成群的鸟儿在那里自在徜徉,谱写着最美丽的诗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夕阳西下的那半边天,被渲染得红红火火。它的红橙相印,却给人一种干劲,去追寻这人世间的美好。
倘若你站在故乡的某一条小道,不经意间的抬头,肯定会惊讶于它的透亮,心田被滋润开来。
在某一个夏夜,你可以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乘着微风,聆听树梢间的蝉鸣,仰望繁星璀璨的夜空。找找那勺子状的北斗七星,或者,将星星一颗一颗串练成线,编织成你喜欢的模样。你可能会陶醉于此,被这大自然的美好所折服。
树荫下的阳光都是圆圆的。
交织在一起。
幸福都在重叠的印象里清晰可见。
溪水叮咚的流着。
和着吹来的风。
穿过昂首的老玉米。
脚下青青的草。
沿着弯曲的田间小路。
一直延伸到我的梦中。
打开记忆的阀门。
小村在宁静的记忆里。
一树桃花羞红了踏青少女的脸。
畅想肥肥的桃儿。
咬一口脆脆的。
尝一尝甜甜的。
小河漫过了我的记忆。
一片叶把绿装满春天。
一朵花把夏天变的浪漫。
一枚果就染红了秋天。
把童年浸泡在故乡的小河。
回故乡的时候把它捞起。
湿漉漉的滋润了我的记忆。
寻找老凤电。
老凤电是我童年的一本书。
里面有哪吒闹海,太公钓鱼。
甚至还有关公战秦琼。
冬天我在南墙根晒着太阳读。
夏天我在树荫下伴着蝉鸣读。
父亲不反对我读那本书。
却不允许我念书名。
他告诉我那是我家的远房亲戚。
读过几天私塾。
我应该叫他姥爷。
他没有老婆。
与生产队的牛马生活在一起。
有时候他会看着那群牛马发呆。
童年的我和小伙伴不懂得那是为什么。
我们只想知道关公和秦琼谁更厉害。
说起那些往事总有些激动。
故乡又多了些蛐蛐的歌唱。
多了些路边的垂柳和青砖瓦房。
走在故乡的柏油路。
记忆就像那条小河涓涓流淌。
想再去翻翻那本书向他问声好。
我去了学校那朗朗的读书声里没有关公战秦琼。
我去过南墙根那里只有一丛盛开的花晒着太阳。
我去过敬老院那些幸福的'夕阳里也没有那个发呆的身影。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都成了记忆他已死了多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清晨,旭日东升,阳光似万缕丝线透过云层照亮大地,天际亮起来了。碧蓝如洗的天空映入眼帘,展现出晴空万里的样子,令人心旷神怡。故乡天空的美更是少不了白云的衬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故乡的天空高一作文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那是一条老街,简陋的装修在无数个风风雨雨中维持了我的整个童年,潮湿的石板路直至今日依旧没变。
老街里没有很多店铺,星星零零的几家水果店、糕点店还有杂货店。小时候总爱被外婆牵着手去菜市场,而老街就是去菜市场的必经之路,店铺的老板娘看到我总会宠爱的捏捏我的脸,我的脸似乎生下来就是被捏的份,不论是谁都喜欢捏我的脸。喜欢和外婆一起去菜市场,不仅是因为可以挑自己喜欢的菜,还可以去赚点吃的。甜甜的一声阿姨好,或许就能有一大把糖果赚到啦!明明开心的不得了却还是要故作客气地推辞一番,几个回合之后,来之不易的糖果稳稳当当地进入到我的“锦囊”之中。水果摊上是一个慈祥的奶奶,对每一个顾客都很热情,看到我更是笑容满面,不住地往我手里塞荔枝桂圆等小水果,嘴馋的我对这些哪有抵抗力,小手已经拿不下这么多东西了,又是一塞,两个口袋都变得鼓鼓的,很是可爱,圆圆的小脸又是被捏,算了,被捏就别捏了吧,这么多好吃的,已经够补偿我啦。
最喜欢的就是家里来了客人,因为这样就会由我负责拿着钱下去到杂货店里买饮料,家楼下总会有一只_,虽然害怕却也想挑战。紧紧地攥着钱,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爬下楼梯,已经望见了那只_,却也当做没看见似的,眼睛不敢与它对视,生怕它看出了我内心的慌张与恐惧。镇定地走过它身旁,余光偷偷扫了扫,幸好没有跟上来,条件反_地拍了拍胸脯,长呼一口气。步伐轻快地来到大_柜前,个子小小的我在_柜前显得更加小了,好奇的眼睛在_柜里探索,纠结着买哪个比较好,五花八门的包装使我对哪个都充满了欲望,最后只能咬咬牙,艰难的做出了决定。老大伯总会和我闹着玩,找钱的时候总会让我自己算,我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认认真真地数,不敢有一丝怠慢。算对了,就给我一大把的硬_,小手抓的满满的,看我这可爱的模样,总会哈哈大笑,然后接过我手里那些已经快掉出来的硬_,换了张纸_给我。这可就轻松多啦,临走前的一根小棒_算是给我的跑路费吧,也算是自己犒劳自己的一点小礼物。
老街旁的菜市场如今已经重新装修了,可是老街依然没有变。外婆也已经不住在那了,搬到了更好的小区里,但是那条充满人情味的老街一直存在。小学六年匆匆而逝,如今的我挽着外婆的手又逛了逛那条老街,每家店铺的店主脸上还是挂着笑脸,还是和外婆寒暄着,见到我不免有些诧异,耳熟闻详的乳名又被重新喊起。“都长这么大了啊。”这是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一起说起以往的趣事,还是能心照不宣地轻笑起来。即使分开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尴尬,没有隔阂,谈笑风生依旧是那么欢乐融洽。
那是一条老街,在我童年的时候,用简陋的装修点亮了我的生活,充满人情味的地方才充满阳光。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模糊的惆怅,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因为有故乡,席慕蓉笔下的月夜是惆怅的,也因为有故乡,让我的思绪回到那个团圆的时节。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在中秋佳节,我回到了故乡保定去看奶奶。古韵浓厚的直隶总督府,虽没有省会的高楼林立,却别有一番滋味,在这里,没有噪杂的公路和拥挤的人群,只有一条条热闹的古巷胡同;听,莲池旁_糖葫芦的吆喝声愈加明亮,豆沙上油亮的糖浆明艳着,馋的无数孩子流口水。一路上繁华的景象已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去,因为有故乡,回家是喜悦的。
我似乎不曾懂得马致远“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愁绪,也不能理解席慕蓉脑海中的故乡为何这样模糊而惆怅,只觉得心中的故乡是明亮的,温暖的。或许真正的思乡之情是暗淡的,我还未曾经历太多坎坷,所以体会不到漂泊在外游子的乡愁。
回到家中,开门迎接的是表弟,一年未见,他早已长大,以前总是缠着我画画,现在却一声不吭地钻进屋里打游戏了。我走到厨房,看见奶奶正娴熟地切鱼,矮小的身躯不时地在厨房中穿梭。她放下手中的活儿抬起头来,这时我看到她苍老的脸上印着一粒粒汗珠,奶奶微微惊愕了一下,踮着脚尖站在我身旁说:“都这么高了,都超过你爷爷了,去和他比比个!”我面前忽然浮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爷爷总是严肃地绷着脸,此时他已经头发花白,正坐在阳台做风筝,严厉不再,取代的是和蔼和充满童趣的眼神。
时光流逝,有些东西会变,有些却一直不变,正因为有故乡,所有追忆、惆怅、留恋、惋惜都凝聚在此,凝成了这圆润而皎洁的月,永远挂在故乡的夜空。
时光匆匆,光_似水流逝。
还记故乡的小溪旁,总会看到杨柳正闪烁着翠绿的生机,在春风吹拂下轻轻飘荡着……。
杨柳树婀娜地长在几个石墩子旁,几朵小花被砌在两三块石砖里。一卷青烟拂过柳枝,那是早春的雾,小花上闪出几颗晶莹的宝石,那是早春的露。那就是我的故乡记忆,我怀着一颗炽热的心,想再次走进故乡的风景里,那里有我所有的儿时回忆。她在我心里有着不变的情感,她牵动我内心柔软的情愫。我从心底一次次呼唤她的名字,故乡!故乡!
梦里,常常走在故乡的风景里。我总是望着她,回想她,轻抚她,她也好像回应我,她唤起一阵轻风,鼓动起几棵柳枝,柳枝轻抚我的脸颊,与我诉说着她的耳语。我随着记忆,走入金黄的田垄,一排排禾稻闪着金_的光芒。故乡,更像一位走在田塍上劳作的母亲。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追,我一眨眼,她却消散金黄的稻浪里不见了。我多么想躺在她的胸膛,感受她唤起的轻风,看着她的山川风物,草木生灵,我多想感受她的温度,她的山水,她的繁星,她的草树,她的瓜果,她的那处灯火。
梦里不知身是客,醒来却已泪千行。
我终究还是忘不了她,我终于还是乘上了飞速地列车,踏上了回故乡的里程……。
她,还是那么一尘不染,风景依旧。她的溪水变成了河流,她的原野变成了稻田,她的空地,早已盖起了高楼。儿时的煤油灯,始终挂在屋檐的梁上,只是多了些许蛛网罢了,村口的老黄_,村门前的老槐树…………故乡的这一切风景,始终带着我的记忆。
我很清楚,我能与她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多少次离别,换来这份相聚,多少次离别,换来这次憨笑,“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她牵连着千家万户的梦,她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当我重新踏入这片土地时,我就已经下定决心,我要用汗水,洗去故乡的岁月尘埃,我要取得无比耀眼的荣誉,让她再次闪耀在世人的心中。
到那时,我会倚着她,走在风景里。
我静伫在窗前,望着城市里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的天空,我总是想起故乡的天空。故乡春天的天空湛蓝而又高远。初春的时候田野里的桃花灿烂绚丽,像是落在田间的一团团彩云。麦田里的麦苗纤细稠密,绿茸茸的,向着远方延伸至天际。此时天似穹庐,笼盖着田野与村庄。一片片云朵像是一艘艘航船,在湛蓝如海的空中悠悠飘浮。孩子们在麦田里奔跑,趁着东风将风筝放入天空。风筝伴着飞鸟在深邃透亮的天空中飞舞,这种景象宛如画家精心画出的一幅画卷。
我最喜欢故乡黄昏时的天空,壮丽而又华美。辛勤劳作的人们从田野里陆续回家,田野变得空旷寂静。一根根低矮的烟囱里冒出灰白色的炊烟。此时的天空像是广袤无边的舞台,夕阳与云霞在空中展舞亮姿。云霞像是仙女织成的绫罗锦绣,华彩斑斓。橘红的夕阳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天际渐渐暗淡,夜色犹如一层灰色的轻纱覆盖了大地。当我老了,我希望悠然宁静地生活在故乡的天空下。我会养几只绵羊,白天在河岸的草地上放羊,累了就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想睡就睡,想唱就唱。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在晚霞漫天的河岸挥着鞭子,带着夕阳与羊群一起归去。
故乡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透亮,好像是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有一种别样的美丽和幽静。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这出演唱会的嘉宾——太阳,把头一钻,露出了它那满头金发的脑袋,却又一翻身,钻进了云层间,像个顽皮的孩子躲进了被窝。鸟儿叫得更欢了,虫子唱得更响了,原来,它们当真是为这神秘的日出而鸣叫呀!
清晨故乡的天空,煞是美哉,悠哉!
晌午,温暖的阳光斜斜地倾撒在故乡的池塘上,水面上金荡漾。碧色的水草在池塘中欢快地舞蹈,扭动着身姿。微风轻轻一吹,池塘的水面便荡漾着轻柔的涟漪,好像有人在悄悄抖动着碧绿的绸子。大桉树叶在轻风中摇曳起来,好像一个个身着花裙的小精灵在清风中翩翩起舞。叶儿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在向池塘倾诉衷肠。池塘旁的树荫下有些木椅,村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忙碌的大人们会在椅上小憩一会儿:老人们在拉家常;有时,嬉戏打闹累的小朋友也会在木椅上闭目养神。在昏昏欲睡的下午,向池塘娓娓道来,它有许多无人知晓的故事。
“白云千载空悠悠”,站立在故乡天穹之下,实在有一种想与它融为一体的感觉。瞧!它是大自然最真实的写照——天空的澄蓝不经修饰,单只或成群的鸟儿在那里自在徜徉,谱写着最美丽的诗歌。
白天故乡的天空,煞是快哉,乐哉!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夕阳西下的那半边天,被渲染得红红火火。它的红橙相印,却给人一种干劲,去追寻这人世间的美好。
倘若你站在故乡的某一条小道,不经意间的抬头,肯定会惊讶于它的透亮,心田被滋润开来。
在某一个夏夜,你可以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乘着微风,聆听树梢间的蝉鸣,仰望繁星璀璨的夜空。找找那勺子状的北斗七星,或者,将星星一颗一颗串练成线,编织成你喜欢的模样。你可能会陶醉于此,被这大自然的美好所折服。
傍晚故乡的天空,煞是幽哉,静哉!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的天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
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少年时光的天空。
干净明朗写满了纯真。
可以写诗作画。
使人们至真至爱地生活。
现在的天空。
似一片肮脏的海。
云彩成为抹布。
一团团一块块。
撕裂成肮脏的碎片。
抬眼仰天。
心情是多么抑郁。
心地是多么狭窄。
人们无法舒展笑容。
心地是多么沉重。
那片自由自在奔跑的.旷野。
已经不在,建造起摩天大楼。
那片自由自在放飞风筝的天空。
被雾气雾霾遮敝。
我的中年时光在故乡沉浮。
我的世界破烂不堪。
再也没有美好的诗句。
像青春时光肩扛的枪弹。
喷射而出。
故乡天空下,消逝了我的背影。
我离你远去,在湘江边安营扎寨。
诗歌将在明丽天空下。
似竹子和麦子在春天旷野成长。
树荫下的阳光都是圆圆的。
交织在一起。
幸福都在重叠的印象里清晰可见。
溪水叮咚的流着。
和着吹来的风。
穿过昂首的老玉米。
脚下青青的草。
沿着弯曲的田间小路。
一直延伸到我的梦中。
打开记忆的阀门。
小村在宁静的记忆里。
一树桃花羞红了踏青少女的脸。
畅想肥肥的桃儿。
咬一口脆脆的。
尝一尝甜甜的。
小河漫过了我的记忆。
一片叶把绿装满春天。
一朵花把夏天变的浪漫。
一枚果就染红了秋天。
把童年浸泡在故乡的小河。
回故乡的时候把它捞起。
湿漉漉的'滋润了我的记忆。
寻找老凤电。
老凤电是我童年的一本书。
里面有哪吒闹海,太公钓鱼。
甚至还有关公战秦琼。
冬天我在南墙根晒着太阳读。
夏天我在树荫下伴着蝉鸣读。
父亲不反对我读那本书。
却不允许我念书名。
他告诉我那是我家的远房亲戚。
读过几天私塾。
我应该叫他姥爷。
他没有老婆。
与生产队的牛马生活在一起。
有时候他会看着那群牛马发呆。
童年的我和小伙伴不懂得那是为什么。
我们只想知道关公和秦琼谁更厉害。
说起那些往事总有些激动。
多了些路边的垂柳和青砖瓦房。
记忆就像那条小河涓涓流淌。
想再去翻翻那本书向他问声好。
我去了学校那朗朗的读书声里没有关公战秦琼。
我去过南墙根那里只有一丛盛开的花晒着太阳。
我去过敬老院那些幸福的夕阳里也没有那个发呆的身影。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都成了记忆他已死了多年。
从前是麦子,玉米把故乡的天空托得高高的。
如今猪呀,鸡呀。
一些商品琳琅的商场,一些精致的手工作坊,一些工厂和公司。
就连地里的蟋蟀也来一起托起了故乡的天空。
风儿带走了那片流云,小河洗净了天空的风沙。
举目远眺:一万年瓜果飘香。
过河小记。
父亲告诉我从前他过河的时候是一条小船。
荡起片片绿波,飘摇就到了对岸。
一座小桥窄窄的横亘那条小河。
河对岸的风景就把童年染成一片绿色。
追逐梦的路从这里开出了万紫千红。
回家依然要经过这里。
乘车的感觉少了颠簸。
回望清澈的河水。
围绕那座宽敞平坦的桥一直流向远方。
老叔留我吃饭。
乡音塞满了叔家宽敞的房子。
一句让我想起了奶奶的慈祥。
一句让我想起了父亲的执着。
梦里想象的感觉都随着乡音化成一阵春风。
拂过路边的垂柳地头的蒲公英。
在老树下摆一张桌子。
一只鸡飞了上来。
一头猪睡在桌上。
叔说还有只野兔在啃白菜。
我说毛豆角还嫩吧。
鲜花生还脆吧。
那时酒已满上。
故乡是古老的。在故乡很难找到现代的气息。每逢过年佳节,外出打工的姑娘们回来,笑吟吟地走在街上,倒给冷寂的旧街生增一股活气。
故乡是美丽的。总之我就觉得。每当在家起床开门,就一眼望见对面的一横高山,就像一个翠绿的屏障。
故乡的沙沙石石草草木木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故乡的星空。
以前在家经常看到美丽的星空,后来不在家就没有见过了。别处的星空我也见过不少,但故乡的星空是最美的。
我天生喜欢夜。无论是怎样的夜我都喜欢,即使外面狂风呼啸大雨倾盆。黑色没有让我感觉恐怖,反而让我感到神秘。
但如果星光代替了黑色,夜就不再那么诡秘了。这时的夜让我感到清凉纯净。
明明暗暗大大小小闪闪烁烁密密麻麻的星星,像不计其数的小银子,贴在蓝色的玻璃板下,令人惊讶,令人陶醉,令人遐想。
有的星星在天上,有的星星在山上,有的在树上。它们都在拼命地眨眼,或者在欢欣地跳舞,或者在静静地俯瞰黑黝黝的人间。
淡淡的迷蒙的银河在蓝玻璃板下潇洒地画上一笔,令夜空平添新意。
北斗,大熊,一切尽显其美。星星不同他物,星星是没有丑的。无数的星星在蓝玻璃板下乱摆,似无规律,实有规律。星星的光比不上日月之光,但若在我的故乡,当满天星斗之时,夜行人是不怕掉进悬崖的。
故乡夜里能看见的流星特别多。时不时飞泻而下,好像漂亮的小雪球从夜空滚下来。有的流星带着一条孔雀开屏一样的大尾巴。那亮光不像火,而像能漂浮的迷雾。每当此时,我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心里暗暗叹息,那流星像个顽皮的小孩子,只在半空划出半个圆弧,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沉沉的夜,静静的夜,为家独有;清新的夜空,绝妙的星空,故乡独绝。
夜晚,故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在深蓝色的天空总有数不完的星星……。
小的时候,每到傍晚的时候,一个村子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大人忙碌了一天了,老人在拉家常,小孩在嬉戏打闹。就在这样的深蓝的星空下,我总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子上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已经很少了。在那片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着未来的梦,仰望那片天空,觉得那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是深不可测。
经常在晚上六点钟的时候急急忙忙望家里赶的路上,仰望天空,就会觉得“夜是故乡明”。都市的天空是没有多少星星的,更别说满天繁星了。都市的霓虹灯很亮,把天空都照得通红,一点也没有夜的感觉,更别说“深蓝”了,所以这里被称为“不夜城”。
儿子中考后的第一天,我对孩子说,今天你在家好好休息一天,明天我带你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方言叫爹爹婆婆),我们每回家看一次爷爷奶奶,就少一次。孩子欣然答应。23日上午,我驾车两个多小时,于11:30左右回到了孝南区所属的一个小村子,回家看望八旬有余的父母。
我的这个小村子,其实是一个大家庭,都是一家人。父母很早告诉我,我的爷爷有兄弟五个(我记事时只剩下两位在世),我们都是他们的后人。经过父辈、我们这代和我们的下一代的传承,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薪火相传,目前我的这个小村子总人口数量徘徊在80人左右。我依然记得,在80年代中后期(当时我读高中)到90年代中后期,村庄虽小,但是在农忙季节,在田野上、水塘边、稻谷场等,到处是大家忙碌的身影。他们收割早稻、整理田地、抢插晚稻,还要把早稻用脱粒机脱出来,要赶忙借自然风扬谷并晒干。我利用高中放假的时间,帮忙父母做农活。上班后的头几年,我也一放假就回家帮忙做农活,八月底上班时同事说我又晒黑了一大截。可以说,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闲时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一个大家庭,其乐融融。
随着中国打工潮的出现,我所在的.小村庄也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自90年代末起,众多20—40岁的青壮年,背起简单的行囊,北上东北、南下广东,打工学手艺。本来村庄的人不多,这样一下子安静了很多。留在村庄的多是老人、小孩,土地的利用率大不如前。最近十年来,我大哥逐渐把村子中无人耕种的土地也利用起来,他说,现在早已不种两季稻谷了,一是没有人手。二是太累。现在只种一季,并且不用手工插秧,一撒即可。也不用人工车水,用潜水泵抽水,收割也是机械。国家政策好,种粮还有补贴。但他担心的是依然没有人想回家种田。他说,等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老了之后,动不了啦,基本上就没人种地了。
前几年春节回家,还可以看到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多数是“离土不离乡”。可这两、三年回家,就很难见到青壮年,甚至连他们的孩子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在镇上、或在县城购置了房产,不回家乡住了,他们“离土又离乡”。村庄的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只有几个老年人。在镇上住的,也就偶尔回来侍弄一下田地。照此下去,不久的将来,小小的村庄就只剩下十几栋瓦房(还有4--5栋小楼房,空着)在那静静地站着,默默看着即将荒芜的土地。这富饶的土地,养育了几代人,最终可能以荒芜、无人理睬而告终,让人伤心。我记得读高中时学过一篇散文,是秦牧写的《土地》,道出了在社会动荡的特别年代,人们只好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却“都习惯在远行之前,从井里取出一撮泥土,珍重地包藏在身边。他们把这撮泥土叫做“乡井土”。试想想,在一撮撮看似平凡的泥土里,寄托了人们多少丰富深厚的感情!”
大哥大嫂知道我要回家,准备了几个好的菜,当然我们最爱吃的还是农家菜。这几年来,由于父母行动困难,每次回家看望父母,我总是在大哥大嫂家吃中餐。这次回家,由于孩子一起回家,他们很高兴,尤其是我的父母。以前平时每次回家,父母总要问小孩为什么没有一起回家,我说他在上学,没有时间。这次,我带着孩子,姐姐也回了娘家,与父母一起聊天,倾听他们唠叨一些事情,他们就知足。父母不会计较你带不带东西,带什么东西。他们在乎你回来的次数和时间,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就是最好的尽孝。
和父母聊天后,我又带着儿子在田野上走走、看看,让他多看看农村的自然风光,多接接地气。
每次走之前,大哥、老姐总会让我带些菜、蛋、油之类,这些天然的食材,是无法在市场上用钱能买到的。这既是亲情的载体,也是牵挂的体现。故乡,家人,你无论走多远,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人。
前阵子一部以美食为主题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在央视播出,使我不禁启开记忆,忆起百里之外“舌尖上的故乡”。
我的故乡湖北黄陂,古代称之为黄国,据说是花木兰将军的故乡。很普通的小村落,阡陌纵横,河汊相连,溢满江南水乡的宛然与灵动。这里的水,除了满足日常生活、浇灌庄稼外,还赐予了人们许多水乡特有的美食。
野k蒿,便是其中一种。k蒿临水而居,耐阴喜湿。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它们见风便长。远远望去暗红茎杆,一丛一丛生意盎然。
k蒿打回来后,一般不能马上食用,要堆在墙角边沤上几天,每日洒上几遍水,约摸三五天光景,便长出白中带绿的嫩梢。去黄叶老梗,留翠杆新芽,掐成寸长洗净,再割上一些半透明腊肉切成丝,爆炒三五分钟起锅。
盘中k蒿略带几分苦辛的清香,托着腊肉积淀了一个冬天的醇香,让每个故乡人都会为之倾倒。可惜的是,随着周遭环境的变迁,如今野k蒿也越来越难找了。去年清明,小姨带表妹从城里来踏青,闲暇之余,三天时间竟挖来满满一大袋,大喜,不仅饱了口福,更是一解我的相思之苦。
菱角是故乡人再也熟悉不过的,生命力极强,几乎都是野生的。每到初夏,它们便会如约从水中发出来,那一根根源于肥沃淤泥之中的细长主根,便会如约托举起一个个菱叶盘子浮出水面,挤在一起,开出一朵朵小白花,衬着一塘一河的青绿,构成了故乡特有的旖旎。
常见人们站在岸边,将两根长长的竹篙伸入水中,轻搅菱角根茎,再贴着水面将它们拖拽上来。在锅中加姜蒜翻炒两三分钟出锅,吃起来也是清新得很,是故乡人夏天喜爱的下酒菜。
与菱角梗同生于水里的还有藕肠子,其实就是尚未长成的莲藕,因它前头有个像毛笔头的鼓包,我们老家一带都叫它藕簪。得到它一来你要会水,还要不怕冷;二来有时还得付出被长着硬刺的荷梗划伤的代价,更重要的是掏出一截藕肠子,实际上就会失掉一条藕,这是大人们最不愿看到的。
树荫下的阳光都是圆圆的。
交织在一起。
幸福都在重叠的印象里清晰可见。
溪水叮咚的流着。
和着吹来的风。
穿过昂首的老玉米。
脚下青青的草。
沿着弯曲的田间小路。
一直延伸到我的梦中。
打开记忆的阀门。
小村在宁静的记忆里。
一树桃花羞红了踏青少女的脸。
畅想肥肥的桃儿。
咬一口脆脆的。
尝一尝甜甜的。
小河漫过了我的记忆。
一片叶把绿装满春天。
一朵花把夏天变的浪漫。
一枚果就染红了秋天。
回故乡的时候把它捞起。
湿漉漉的滋润了我的记忆。
寻找老凤电。
老凤电是我童年的一本书。
里面有哪吒闹海,太公钓鱼。
甚至还有关公战秦琼。
冬天我在南墙根晒着太阳读。
夏天我在树荫下伴着蝉鸣读。
父亲不反对我读那本书。
却不允许我念书名。
他告诉我那是我家的远房亲戚。
读过几天私塾。
我应该叫他姥爷。
他没有老婆。
与生产队的牛马生活在一起。
有时候他会看着那群牛马发呆。
童年的我和小伙伴不懂得那是为什么。
我们只想知道关公和秦琼谁更厉害。
说起那些往事总有些激动。
故乡又多了些蛐蛐的歌唱。
多了些路边的垂柳和青砖瓦房。
走在故乡的柏油路。
记忆就像那条小河涓涓流淌。
想再去翻翻那本书向他问声好。
我去了学校那朗朗的读书声里没有关公战秦琼。
我去过南墙根那里只有一丛盛开的花晒着太阳。
我去过敬老院那些幸福的'夕阳里也没有那个发呆的身影。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都成了记忆他已死了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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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心里总有一种乡愁在流淌。家乡是一种记忆,是一种文化,似乎扎根在我们心中,是一种无法忘记的传承。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这种文化是怎么形成的,因为在我心里,我觉得他只是一种故乡,一个生活的地方,所以我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远离故乡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
远离家乡的人仍然对家乡的环境记忆深刻。我还记得老家南边的河水清澈见底,水草中游动的鱼里藏着荷花。你可以在河边的路上看到螃蟹挖的洞,这让你很想抓住它们。你还可以看到田野里长满了成熟的庄稼,像金子一样,整个地平线都印上了金子。通往田野的`小径上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非常美丽。我还记得小时候妈妈经常很晚才回来,在那个路口叫我回去,那也是我和父母之间最美好的回忆,最美好的童年。
从小到大,我逐渐意识到家乡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家乡的味道,还有家乡的传承,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加深我们的记忆,让我们都记住家乡。
在《故乡》这篇充满所谓诗情画意的小说里,我们看到一个天真烂漫、聪明而又机智的少年,终于为种种可诅咒的压榨所歪曲,所毁灭了。在这篇小说里,作者把少年的闰土看作是自己最亲切的朋友,的确,这个少年的朋友有着“无穷无尽”的丰富而瑰丽的生活知识,这正如鲁迅所说,这“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在人民的海洋里有着无量数这样的少年,他们充满生气,充满劳动人民的温厚、纯朴的感情,这是过惯狭小、高贵而贫乏的生活的贵家子弟所梦想不到的。我们还记得,少年闰土说过,“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西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这里所体现的农民的充满诗意的动人的精神品质,怎么可以和那些高贵而其实是猥琐的老爷们的品质相比呢?然而过了30年,闰土便不是当年的闰土了,他和他的少年的朋友已经隔了一道高墙,他已经被剥夺了少年时代的天真无邪的品性,少年的闰土是一去不复返了。
也许这类事件在普通人看来是极为平凡的,但它却深深地刺痛了、激动了作者的心,并且当它在艺术上得到表现的时候,也以同样的程度刺痛了、激动了每一个善良的读者的心。
鲁迅绝没有小市民的多愁多情,没有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和伤感,但正是鲁迅作品,却比所有他同时代的作品更能激动人心,这原因就在于鲁迅所表现的是真正深刻强烈的不可避免的历史悲剧。
旧制度不但毁灭了人的生活,而且毁灭了人,而人是一切财富中最可宝贵的财富。按高尔基的说法,“人”这个字是应该用大写的,提起“人”这个字都应该感到自豪的。这就难怪对人的受到蔑视以至毁灭,在鲁迅那里,正如在其他许多伟大作家那里一样,成了他激烈的抗议、憎恨的焦点了。
在鲁迅笔下,被压迫者们在生活的痛苦面前,大多数都不是逆来顺受,不是忍从的。他们简直没有一个是真正软弱的。他们的生活苦痛,结局悲惨,但他们都表现了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所特有的坚韧的性格,他们都为了起码的生活权力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精力,连后来“辛苦麻木”地生活着的闰土也没有例外。闰土的存在始终是厚重强大的存在。的确,人民是不死的,人民的深厚的潜力即使处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也不会完全泯灭,这点历史的真实,也许并不是所有现代中国作家都能领会,也许他们有些人只能以小资产阶级的感伤备至的心情来看待人民受苦的生活,但作为一个真正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的鲁迅,却把这点真实地反映出来了。
但在那个时代,在人民解放的历史条件还没有具备的情况下,他们的希望都终于破灭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悲剧。对于悲剧,在现代中国的作家里同样是没有比鲁迅能够更深刻、准确地加以表现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往往作者越是展示人民的精神价值,人的才能、智慧,人的崇高的品质和精神力量的时候,便越是加深作品的悲剧的性质。正是人的精神价值在那个时代无可避免地受到冷淡、蔑视以至毁灭,深刻地激动读者,深刻地在读者心灵里造成受压抑的痛苦的感情以至永远不能平复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