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大全(21篇)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大全(21篇)

ID:9150934

时间:2024-01-13 20:30:33

上传者:念青松

工作方案不仅仅是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指导,更是我们与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纽带,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的发生。大家可以通过查看这些工作方案范文,了解不同工作领域中的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大王镇实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校不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级部申报、学校德育处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级部或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周末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如果学生未经审批,将手机私自带入校园,学校将实施对手机强制管制措施,学期结束学生离校时,方可归还学生。

2、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班级日常管理,如有学生违反规定私自带入校园,甚至私自带入教室,分别给班级管理当月总分中扣5分、10分。学生经审批带入校园,服从管理的,只可用于接打电话,不得用于接打电话外之用途。学生经审批将手机带入校园的,由学校德育处统一管理、记录、保存(需准备专用办公桌可上锁的抽屉)。

3、便捷通话需求。学校积极向学生开放校内公共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指导班主任建立家长与学生沟通热线、积极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4、加强教育引导。学校将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5、形成育人合力。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教育引导学生适度使用手机,但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周末、节假日,居家使用手机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防止过度使用影响视力、影响晚间睡眠。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1、在无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2、在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周消毒一次。(每一天放学后)。

3、食堂餐饮具每餐消毒,持续洁净。

4、饮水器隔天消毒,持续洁净。

学校所有教室、走廊、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功能室、垃圾库、下水道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

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消毒员工作时,务必带好卫生帽、卫生手套、卫生口罩。

1、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每一天有专人负责督促各教室、寝室的通风。

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后勤处负责督促资料完成和工作落实。

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教体文〔20xx〕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市教育评价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对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总结,特此,本学校制定了落实“五项管理”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学生“五项管理”,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学校要站在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五项管理”,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也是学校提质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校长是“五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学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实行督导检查,对未认真开展“五项管理”或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上报。学校在开展“五项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作业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读物管理负责人:领导。

成员:班主任。

体质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手机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睡眠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将“五项管理”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x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逐项抓整改落实。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将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教研工作,积极转变教师思想观念和家长教育观念,不断向课堂要效率;为杜绝学生作业完成不了,学校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增强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少而精,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2、重视学生睡眠情况。我校在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时,认识到课堂的高效率,还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五项管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xx年,扎实做好“五项管理”实施工作,围绕“全覆盖、齐步走、抓督察、常态化”,在本学期(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全面落地,形成落实“五项管理”浓厚氛围,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从20xx年起,全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保驾护航。

(一)分层分类,加强全面宣传。

1.加强教育系统宣传。市、区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校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教职工培训会等,加强对“五项管理”的宣传解读,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深刻领会“五项管理”本质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要求特别是“不可为”事项,切实做“五项管理”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2.加强学生和家长宣传。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校园宣传、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宣传“五项管理”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支持配合做好“五项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市、区教育局通过专题布置会、座谈会、约谈会等,面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宣讲“五项管理”相关要求,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各区教育局)。

4.加强社会公众宣传。市、区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面向社会宣传“五项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宣传部、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二)对标对表,加强精细管理。

1.加强作业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13号),坚守“严控各年级书面作业量;教师对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底线要求,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把严禁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教研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2.加强睡眠综合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11号),全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防止过重学业挤占睡眠时间,家校协同为保障中小学生正常休息、充足睡眠留出足够时间。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健康睡眠习惯,倡导形成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探索实施中小学生午睡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3.加强手机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全市中小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具体管理办法,堵疏结合,保护中小学生视力,让中小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采取在校内设立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完善家校实时对话机制等可行措施,服务中小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4.加强体质健康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厅函〔20xx〕16号),全市中小学校上好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足开齐开好体育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30分钟大课间活动时间和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落实每学年2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夯实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建好中小学生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5.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全市中小学校履行课外读物推荐主体责任,按照管理规范做好课外读物遴选、审核等工作,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筑牢“防火墙”。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结合文明校园建设、书香校园建设、经典诵读活动等,鼓励中小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市、区教育局全面掌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建立推荐报备制度,遴选和培养一支承担读物内容把关的专业队伍,支持指导中小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提高中小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推动育人方式创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宣传部、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教研室,全市中小学校)。

6.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中小学生留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教学、组织考试,确保校内校外同频减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各区教育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三)抓常抓长,加强机制建设。

1.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在20xx年“作业管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率100%、上报率100%”“对违规办学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率100%”等事项纳入全市教育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继续将“五项管理”有关事项纳入年度全市教育绩效重点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管理刚性约束和柔性激励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

2.推行双线督查机制。将“五项管理”督查作为市教育局领导成员带队、处室对口包区督查的重点内容和相关部门常规督查的重点内容,以督促改,以督促效。各区教育局健全完善相应督查机制,确保“五项管理”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各区教育局〖〗)。

3.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将“五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市、区基础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校建设、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日报制度(“黑名单”公布制度)等,定期分析、研判、通报“五项管理”有关监测结果,对问题突出的区、校列入重点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体卫艺处、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

4.畅通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并公布市、区、校三级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xxx(负责作业、睡眠、手机管理)、xxx(负责课外读物管理)、xxx(负责体质健康管理)、xxx(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并通过市教育局政务网和武汉教育微博面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5.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将“五项管理”推进落实过程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过程,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力量,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适时把各方面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上升为协同育人的制度规范,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主抓、基教部门牵头,办公室、宣传、发展规划、教师、体卫艺、教科研、继教培训等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架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瞄准主攻方向,有序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全市中小学校要把“五项管理”作为“一把手”主抓的系统工程,推出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以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扎牢责任链条,有力推动“五项管理”要求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各班级和各环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精准施策,强化指导。

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五项管理”的专业性和中小学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做好“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要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着力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五项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要将“五项管理”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以训强能。市、区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相关教研活动,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提高育人质效。

(三)完善评价,强化督导。

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要将“五项管理”作为教育督导年度重点工作。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将“五项管理”纳入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点内容予以全面推进,强化评价导向性,充分运用督导结果推动各区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将“五项管理”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要内容予以重点跟进,按照要求,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常态化,推动“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减少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保护孩子们的视力,预防孩子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更进一步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学生成长需求,制定了《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复同意。

2、上学期间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通讯协助,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家长也可以拨打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电话进行联系沟通。

3、如若发现学生私自携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均视为违纪。学校老师有权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当场制止并收缴手机,通报班主任进行情况询问,与家长沟通联系,由学生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4、如遇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运动会、庆“六一”等),学生必须向班主任申请允许后方可携带使用手机,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代为保管。

5、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认识。

2、学校将制定《关于加强手机管理致和美家长一封信》,指导家长监督学校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交流《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公约,督促学生自觉执行。

4、学生如需联系家长,可借助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学校也设立了学生临时联系需求电话(门卫传达室);家长如需联系学生,还可以通过qq、微信、拨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电话等方式。

5、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班主任有义务进行教育引导,通知家长领会手机;违规3次以上,报学校学生部,由学生部主任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分管法制副校长予以训诫。

1、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手机仅限于查询资料、沟通交流,浏览健康向上的网页和app,帮助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求浏览内容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消息,不涉及金钱操作,不得私自进行网购。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通过对20xx年1月以来全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含职高、公办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xx年8月)。

1.加强领导。在君山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负责学生食堂业务管理的教育局班子成员,在其办公室中增加负责学生食堂业务管理的股室负责人。由分管计财工作的局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计财股负责整治日常工作,安全体卫股负责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审计股负责食堂财务审计。各区直学校、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2.宣传启动。召开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局计财股0730-8155001,局办公室0730-8155088,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0-8155016),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区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要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于9月18日前报局计财股。

(二)全面整治(20xx年9月—11月)。

1.全面自查。各学校对标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自查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xx年9月30日前各学校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计财股。

2.重点解剖。选取区职高、市16中、钱粮湖中学、许市中心小学等4所学生食堂进行全面解剖;每个镇(办)要选取一所中学、一所小学进行重点解剖,并将重点解剖单位取得的经验推广全区,以点带面,以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重点解剖学校发生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并报送专项材料。

3.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将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区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区纪检监察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4.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股室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区专项整治办将牵头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修订完善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监督执纪问责有关措施,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巩固深化(20xx年2月-12月)。

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1.明确整治要求。开展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是区委区政府坚持优化发展教育的题中之义。各校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学生食堂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办好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学生食堂。

2.落实工作责任。区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局计财股要认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督导室要将专项整治纳入今明两年学校年终考核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联合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进行正面引导、负面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挺纪在前,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交代问题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可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局相关股室的领导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智能电话手表、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德育处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商河县韩庙镇明德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a.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b.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学生入校禁用手机”和“学生正确使用电话手表”,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教整治﹝20xx﹞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要求为依据,着力整治全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学生食堂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食堂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切实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学生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一)重点对象。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严肃查处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以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xx年8月)。

1.成立机构。成立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局长欧阳华任组长,副局长吴志强、李辅忠、肖晋、县纪委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谭剑、主任督学彭瑶军、副主任督学杨火茂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办公室、计财股、督导室、安稳办、基教股、教育科学研究所、营养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教育局作风办,由曾武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标、宋建平、黄福超、周学永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专项整治办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案件查处指导组。综合协调组由计划财务股牵头,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牵头,案件查处指导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牵头。各成员股室和各工作小组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计财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学生食堂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推进和完善学生食堂建设和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调度和部署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等;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相关媒体的新闻报道等;督导室负责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纳入县教育行政管理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等;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负责指导各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和调查处理,明确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违纪违规政策界限,按照干部权限问责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协助计财股抓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营养办负责制定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安稳办负责学生食堂食品、食材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制定方案。制定下发《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整治(20xx年9月至11月)。

1.自查自纠(20xx年9月10日-9月30日)。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全部清退。违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收缴上交县财政账户(由县教育局计财股指定)。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情况,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进行自查自纠。9月1号之后,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和《关于20xx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郴发改发﹝20xx﹞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2.问题核查(20xx年10月8日-10月15日)。县专项整治办对全面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落实。

3.汇总分析(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各学校专项整治办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

4.实地检查(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县专项整治办深入各学校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自查自纠和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剖析学校;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协同县发改、县财政、县审计、食药监管等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督查和暗访,并通报督查和暗访结果。

5.责任追究(20xx年10月21日-11月30日)。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实、整改不力、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在20xx年9月1日后,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重点整治问题或未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处理案件随查随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三)建章立制(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规范巩固(20xx年2月至12月)。

1.建立联动责任机制。建立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各中小学校为责任主体,校长负责制的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教育局联系局领导和联系股室分片包干责任机制。

2.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学生食堂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施学生食堂阳光管理。

3.健全工作问责机制。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不力,对挤占、侵吞、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4、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改善学生用餐环境。加大学校基本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严禁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挤占、挪用学生食堂经费。

(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食堂管理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为监督责任人。各级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把握时间节点。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按照工作步骤确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快查快结。

(三)注重整治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学生食堂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工作预期目标。

(四)认真吸取教训。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从本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学生经营管理中损害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真正做到从个案问题中找出带有普遍性问题,查办一个案件找准全行业风险点,治理一个层面推动治理多个层面。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各职能股室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实施方案,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统计表》、《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将报表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内容实。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12月前报送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新时代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作业管理:努力减负增效,课内作业不出校门。

睡眠管理:保证每天睡眠不少于8小时。

手机管理:来校不带手机,回家控制手机。

读物管理:健康阅读,绿色上网。

体质管理:加强体育锻炼,创建健康校园。

(一)加强作业管理。

1.严格作业设计。教师应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严格作业设计,作业形式多样化,应有社会实践及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作业。研制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布置,合理评价作业,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随意性等低效作业。

2.严把作业难度。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针对不同的学生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

3.严控作业总量。严格教辅资料管理。一教一辅,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好练习册,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原则上初中生书面家庭作业总时间不得超过1.5个小时。由教务处组织各年级组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4.严肃作业批改。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提倡作业面批面改,以便充分掌握学情,不得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应付性批改。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检查任务,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1.减轻课外负担。引导家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

2.保证睡眠质量。严格控制上课时间不早于7:30,中午安排静校午休,以保证学生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的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尽可能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养成良好睡眠习惯。

1.严禁带手机进校园。学校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2.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团课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3.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和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1.开展阅读考级活动。各班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作,参照中学生必读、推荐名著等,结合实际制定适合各年级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老师、学生共同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加强书香校园建设。要加强学校图书馆及班级图书角的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充分利用开放式图书馆“书香厅”,发挥阅读育人、文化育人的功能。

3.严格读物管理。各班要将教辅和读物推荐目录转发至家长,作为家长为学生选购的依据。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

(五)加强体质管理。

1.开展常态化体育运动。继续落实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每天阳光运动不少于1小时(上午跑/早操,下午开展课外活动)。要求每个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2.综合防控近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加强对眼保健操的检查和管理。

3.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釆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学生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每年高一新生在军训期间完成心理测试评估。

为确保我校“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落实,我校有如下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的管理检查。二是强化督导问责,校领导班子要将五项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检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掘一批五项管理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家校环境。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制定《青阳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到校。

2、凡师生员工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到校,一律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德育处详细登记、保管,同时经学生签字确认,并由家长来校领取手机、签订承诺书。

3、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联系家长,可以借用教师手机拨打电话;如果家长有事找学生,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任课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果学生有紧急情况,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4、确实因特殊情况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校长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时找班主任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由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归还学生。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责任自负。

7、“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纳入学生及班级考核,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手机、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及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8、学生在家如需使用手机,必须在家长督促和指导下使用,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

9、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0、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起试行。本管理办法由本校校长室、德育处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针对xx学校的实际情况,经过我们现场考察以及根据校方的要求,为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与生活、按时作息、及时上课,我们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的物业管理分为三大块: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参与的共管机制。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以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物业管理运作,物业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上阶段的物业管理情况,增强沟通,促进了解,有利于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2、从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校方联手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使学生在宿舍有一个行为规范,便利于管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着制服、标志明显。

4、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表,我们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务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4、抓好消防工作,把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校方合作在学生宿舍每层楼设置灭火器、紧急备用灯、张贴禁烟标志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好学生的防火监督教育工作。

5、24小时全面监管。保安与舍管不间断24小时巡逻,保障学生不受侵害,保障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宿舍楼内的治安环境,保障学生人身与物品安全。

6、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纺人确认后,本校人士可入内,校外人士须在保卫处等待。

(2)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

(3)按校方规定开关宿舍大门,非规定时间一律拒绝进入宿舍。

(4)每天查寝,对外宿、缺寝人员以及熄灯后点蜡烛、讲话者进行登记,及时回报给校方。

(5)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6)开展意见调查,物业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周到、方便的物业管理服务。

6、员工服务态度:员工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热情服务,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移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7、我方不承担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学生上课后,清洁工再进行清扫。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以儆效尤。

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楼梯的标准是: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悟迹等;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1、建立巡视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巡视水电及公共设施。巡视内容:

(1)检查学生生活区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无杂物,发现后做好记录,落实清理工作。

(2)检查生活区内路灯及楼梯照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有无损毁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床铺、桌子、室内照明、电线等,如有上述情况,立即进行维修,如属人为破坏,立即进行制止并视破坏情节轻重报校方后给予一定的处罚。

(4)检查各类管道电线有无破损、断裂、生锈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保证各类管道电线正常使用。

(5)检查学生生活区大门、围墙等设施是否完好。

(6)配电部分电缆沟(竖井)无水渍、杂物、鼠害,楼层配电箱外观美观、完好、清洁、开关运行无影响等。

2、水电工24小时值班,并把每个水电工的紧急联系方式脚校方一份,以务出现突发事件后联系。

3、宿舍楼内所有因维护不善而损坏的财物由我方承担,但我方不承担大修、更新换旧以及新投入设施项目的费用。

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省市围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庄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育人方式变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切实减轻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1.作业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庄河市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作业管理。

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研体系建设,深化教学标准的研修与使用,用好《大连市中小学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和教学方式。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大力倡导因材施教,积极建构针对不同学生实际、不同教学内容的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推进减负提质各项工作。

各学校都要制定作业管理工作方案、作业评优制度、作业公示制度。落实校长主体责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是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统筹,科学控制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的要求;二是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三是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工作内容,要指导教师从作业设计理念、作业内容的类型、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书写与数量等维度引导基层教师开展作业实践探索,力求系统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四是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以适应不同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五是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加强作业批改、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六是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2.睡眠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及午休时长的规定,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整改。同时,学校要正确引导舆论,不得强制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暗示或明示学生和家长刻意延后到校时间,保障学生“随到随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各中小学要积极做好家校协同,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通过学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家委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消除家长顾虑,形成家校合力。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各学校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把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告知每个家庭、每名学生,争取理解与支持,学校要准备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装置。同时要将学生使用手机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重要内容,将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纳入行为习惯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文明绿色上网。把学生使用手机的要求列入学生行为规范,将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纳入网络安全教育,纳入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科学管控学生非在校时间使用手机,引导学生科学利用网络资源,防止学生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4.读物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在先期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选用课外读物全面排查工作。各学校要注重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的管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购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同时,要针对正在开展的全市中小学课外读物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全面净化校园育人环境,净化师生思想。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要指导学校落实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要严格按程序做好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工作,学校要组织专门小组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5.体质健康管理。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要落实每天“阳光体育1小时”、“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要切实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1.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管理具体举措、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庭在管理中的责任,“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

2.要进一步强化家校社协同。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努力构建家校社共育的良好工作局面。学校要开展个性化的学生睡眠家庭指导,加强校内和课堂内的观察,重点关注睡眠问题学生,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分析原因。要高度重视做好家庭内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家庭指导工作,防止学生沉迷网络行为,要严格落实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的要求,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何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教体普字[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小学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管理办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宣传到位。

各班要召开班会,学习宣传教育部已经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校园内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学生不得将手机、游戏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校园。

2、个别管理。

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登记好相关信息,如:学生班级、姓名、手机品牌、手机号码,并上交到班主任处保管,如需要用手机必须说明情况,在班主任指导下使用。

3、违规处理。

如发现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后交学校统一保管,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班主任一个星期内通知学生家长到校认领,同时共同教育学生并签署保证书;如再次违规携带手机入校园,被发现收缴后交学校政教处保管至学期结束,放假前一周内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同时取消该生学期末的评先评优资格。

4、服务保障。

为保障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正常沟通,学校在门卫室安装有固定电话,经学生申请班级老师签署同意后可免费使用;如家长确有急事需要联系学生可以拨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电话。

1、学生在家里原则上不准用手机,家长或监护人监管好。

2、特殊情况需要用手机的,要报告教师及家长,不准用来玩游戏。

3、严格限制学生使用手机的时间,平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一律不准用手机,星期六、星期天每天1次,每次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在使用手机时,必须由家长全程陪同、指导。

4、手机在家庭的.使用范围:给爸妈打电话、用来阅读文章、观看学习视频、查找学习资料等。

1、加强教育引导。各校各班要通过主题班会、网络游戏危害警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对待手机,充分认识到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不断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班主任可以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班级微信群等渠道让学生家长清楚了解学校对手机管理的办法,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和网络的监管,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职责。

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本校就“五项管理”工作认真进行自查,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精神,着力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强调系统性、统整性。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中心,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入手,系统推进教育教学管理。

2.体现科学性、专业性。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做好“五项管理”相关工作。

3.凸显协同性、操作性。学校齐抓共管,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协同做好“五项管理”工作。

1.做到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与学生双方签字确认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携带,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教导处统一保管在指定地点,提供必要的保管装置,并加强管理,避免发生手机丢失、损坏和泄露学生信息等问题。

2.正面宣传引导。利用校会、家长会、班会,黑板报、网络、宣传栏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学生手机管理的目的意义、具体要求等内容,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配合学校落实有关管理要求。加强教职工培训,结合全员导师制,明确各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做好教育教学、家校沟通、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积极探索和分享手机管理的好做法。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培养孩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制止和矫正孩子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游戏、不当消费等行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落实管理措施。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学生意见,学校拟定《重固小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专题讲座、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主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对学生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则的行为,要注意批评教育艺术,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充分感受现实生活的快乐。

(二)加强作业常规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校教学常规《重固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重固小学作业管理细则》。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教师工作要求,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修订学校绩效考核条例,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教研、科研、师训及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围绕作业管理,组织专题校本研修,完善校本作业资源建设。

2.提高设计质量。基于课程标准及其他相关课程指导意见,围绕作业的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综合考虑作业的系统性、多样性和实践性,建立和完善基于课程标准、立足学情的校本作业具体要求。关注学情差异,加强单元作业设计,加强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跨学科作业设计,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3.统筹作业总量。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五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校内时间完成作业,避免因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4.认真批阅。教师要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充分发挥作业的“赏识”功能,探索增值性评价。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学校每学期对作业批改情况开展两次的常规检查。

(三)落实睡眠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本市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计划,明确作息时间。8:20后开展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重新制订《重固小学作息时间》,将每天30分钟的午休时间排进课表,通过科学利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校园广播播放舒缓音乐等,为学生创设午休条件,营造校园午休氛围。

2.加强作业管理。每天书面作业时间按照要求严格执行,21:20前应准时就寝。严格落实学生作业、学习不接触电子屏幕。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对超过就寝时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必要时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每月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措施。

3.优化课程管理。重新修订学校课程方案,努力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等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从思想和行动上提升学生睡眠管理实效。结合道法、语文、自然、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结合主题活动、探究性学习,结合党团队活动、睡眠日活动、场馆学习、专题教育、主题讲座等活动,将学生的睡眠教育与学习体验有机融合,促进学生对健康睡眠的深度理解和自我把控。确保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一小时”,让学生学习张弛有度。

(四)加强读物管理。

1.丰富馆藏图书。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充实优秀读物,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面向全体新生开设入馆教育以及文献信息检索、辨别、利用等课程;结合学校读书节、学科节等,开展有主题的图书馆课程开发活动和读书沙龙分享活动;利用学校文化长廊、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每月开展好(新)书推荐、名师导读等。

2.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渠道“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3.完善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小学图书馆专业人员资格准入规定,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五)加强体质管理。

配齐配足体育专职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学校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保证充足的体育活动课时间,每天安排一节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做好体育意识与体育知识相关测评工作,定期上报学生日常体育学习成绩,按时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测试工作。规范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加强运动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的体育运动伤害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长效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规范卫生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督促食堂、小卖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加以完善。

2、加强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食堂、小卖部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工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原料要定点采购;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小卖部设立专职和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各1人。

4、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监督人员每天检查1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每月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会议,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并对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服务意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一)原料采购

1、采购原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2、对大宗食品采购单位要定点,并必须索证,同时要组号采购记录,并建立台帐。

3、对零星小额食品的采购也应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渠道的稳定、畅通和安全、卫生。

(二)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使用。

2、易腐败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即时使用和冷藏。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

4、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5、净菜、切配菜等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要配备离地15cm以上的地脚架,以防污染食品。

6、学生食堂严禁野生菌类、凉拌菜、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上架。

7、食品存放应又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摆放和无人看管。

8、食堂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清洁设备。

(三)留样

1、食品成品留样在学生集体供餐中式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食品成品留样式说明当餐饭菜卫生质量的唯一根据。

2、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再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要有时间、名称。

4、留样的各种样品要分别装放。

(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在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身体健康,不带任何传染病,每年定期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把健康合格证交总务处查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带进校园。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统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无如实上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

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到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借教师办公室电话、教师电话或门卫室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让学生抄写到作业记录本上,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红领巾广播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家庭是人发育、成长、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长应当言传身教,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09〕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09〕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梁根全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韦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09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09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10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10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10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10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10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10年12月底或2011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xx年2月28日起执行。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课间、集会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xx〕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xx〕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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