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实用18篇)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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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4 07:27:09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经历,并进行反思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范文】

书山有路书香使人醉,学海无涯读书更志明。让我们一齐畅游书海,陶冶情操,与书同行,共同铸就精彩人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老人与海》让我懂得什么是梦想,什么是奋斗与坚持。

人生,因梦想而美丽。

梦想就像一瓶兴奋剂,在我们一生的道路上,不停地给我们补充能量,继续向前。

因为有梦,我们不会迷茫;因为有梦,我们敢于奋斗;因为有梦,我们不怕失败。

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我们的愿望就是能够和自己的子孙共享天伦之乐。而老人,他的愿望就是能够打到一条大鱼。就算是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他也不放弃出海。在他的意识中,始终有一个声音呼唤着他,那是他一生的梦想。

我很佩服老人能有值得他追求一生的梦想。心中有梦想,脚下就有路。当我们拥有自己的梦想时,即使再累,也不会灰心丧气。人生有了梦想,就不会整日无所事事,我们会对自己的梦想紧紧追求。当我们晚年回忆时,就不会因为当年的事而后悔了吧!

人生,不是因为成功而辉煌,而是因为有梦所以美丽。

奋斗使人生更加精彩。

带着梦想出发,人生需要奋斗。

奋斗的人生就是快乐的人生,没有奋斗,我们就不会懂得成功的喜悦。

老人的一生就是奋斗的一生,他一个人独自面对大海,独自与大马林鱼搏斗,一斗就是两天一夜,独自面对来犯的鲨鱼。

我可以清晰地想象出老人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那双抖动不止的手,还有呼吸狭促的样子。老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了。

或许多数人不懂老人的奋不顾身是为什么,毕竟人生不是只有一件事可做,不需独自为一个梦固执地奋斗。刚开始的我,也不理解他。

有一段时间的我,心里没有梦想也不在乎奋斗,只是在心里想:休息几天,然后十倍地努力学习,把之前浪费的时间都补回来。之后,就心安理得地上网聊天,看电视之类的。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很舒服,但时间久了,就觉得心里很空虚。好像整个世界都没了光彩,生活没有了乐趣。直到有一天老爸叫我去干活,当汗水滚滚落下时,我竟一点不觉得累,反倒觉得心里很充实。发觉内心的深处的某一个角落被触动了一下,开始苏醒了。

才知道奋斗能使我们的人生更充实,奋斗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成功的名字叫坚持。

我们都可以有梦想,都会为了梦想而奋斗,但是,能够永不言弃的人却很少。

八十四天的一无所获,八十四天的被嘲笑,老人没有放弃,他坚持了;与大马林鱼搏斗,直到手流血抽筋,他坚持了;与前来抢肉吃的一群鲨战斗他丢了小刀,折断了渔叉,老人坚持了。

即使最后没有成功,老人也曾经一次次德坚持过。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由此可见他决定的就不会动摇,他选择的就会一直下去。

坚持,说着总是那么轻松,但做起来却很难。有时,我们会因为一次逛街而放弃坚持;有时我们会因为一场电视剧的精彩大结局而放弃坚持;有时,我们也会因为一顿美味而放弃自己的坚持。

坚持的路上,总有那么多的困难。坚持了不一定成功,但是成功一定是因为坚持!因为成功的名字叫坚持!

人生需要梦想,也需要奋斗,更需要坚持!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一字“旧”,让我浮想连翩,忆起儿时的伙伴,儿时的欢乐,儿时的老棵树。童年记忆——一曲梦的音符。

转眼间,我的童年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个音符。作者的往事:惠安馆疯癫的秀贞,爱美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草丛里的男青年,宋妈、德先叔、父亲、骆驼队……这些美好的人,事和物,都离英子离去了。但还在的只有英子对童年的怀想。

一书终,意未尽,下眉头,上心头。我不由地闭上眼,在默默时,勾起童年回忆,勾起英子的回忆,如同身临其境般,两个童年是那么纯净淡泊,弥久恒馨。

一幅幅童年的回忆图,被作者轻松朴实的笔调,细致地勾勒出来,一同追寻着。书中的一切是那么井井有条,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的人群,缓缓逝去的岁月,有一种别样的天真无邪,却饱含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似一曲娓娓道来的诗歌,让我们在孩子的眼中感到人间的凄苦。

虽然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斗转星移,落叶残阳……这一切的一切依旧是那么美好,令人向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如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花儿落了,英子长大了。但童年,依旧是冬日的阳光,是雨后的云彩,是人生中十分绚烂的时光。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的时光。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有一首歌唱的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她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从中感受到看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最核心的东西——爱!

的命运和感情故事,在我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感情的涟漪。尤其是那些讲述同龄人的故事,如“我”的好朋友卡罗内,他不仅评学兼优,而且乐于助人。当一个朋友丢失了买笔记本的钱,站在街上大哭时,他就把自己的钱给了他。卡罗内更是个同情弱小,能为朋友敢于牺牲自己生命的人。她非常爱他的母亲,他会花几天时间给妈妈写一封长达八页纸、四周还画上花边的信,作为生日礼物给妈妈。还有……这些平凡而朴素的小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生活充满爱,为他人奉献爱。正因为他们的爱,“我”的世界才变得更加美好。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我们遇到挫折,常常会怨天尤人,甚至没有人爱自己,有的向的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们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

当你能感受到那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

逃避世俗的烦恼,往往无需一城一阙,不过房间一隅,一杯香茗,一盏小灯,于是,便可以屏蔽整个世界,尽情地在书海畅游。

自从第一幕,我的视线便紧紧地跟随着简·爱。那个贫穷但不卑微的女子,终以她弱小的身躯,越过封建专横的墙,平等地与所有人一样站在上帝的脚下。

当简爱用清晰的声音宣示自己的尊严时,像一棵树,笔直地站立在这无尽的黑暗中,不倨傲,也不卑微。当风起云涌之际,她如树般傲立,静看风起的方向,无所畏惧。

或许是因为长大的缘故,柜子里的娃娃玩具总是饱受我的冷落。这天,我整理柜子的时候,看见了她们,那两个在阴暗的角落,满脸灰尘,失去往昔华丽的娃娃。我厌恶地瞥了她们一眼。这过时的娃娃与房间华丽的装潢真是格格不入!

我嫌弃地拎着娃娃的头发正要扔掉,妈妈却阻止了我。

“你要记住,人有尊严,娃娃也有尊严,一切都是平等的!娃娃虽然普通,但并不卑微,知道了吗?”妈妈一边仔细地用沐浴露泡水给娃娃洗澡,一边慈爱地教育我。

望着眼前的娃娃,简·爱所说的话在我脑海里不断地闪现。平等!是的。一切都是平等的!

“妈,我懂了。”我慎重地点了点头。

妈妈盈盈一笑。

的确,纵使我们满身的缺点和瑕疵,纵使我们不美,但我们的灵魂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平等的。我总是怨天尤人,现在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虽然,只是两个娃娃。不!她们在我的眼里已不再只是两个娃娃,而是两个有尊严的生命!

我挚爱樱花。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绚烂。而是因为它最迷人的时候,不是在花开烂漫时分,而是凋零时,纷纷扬扬的花瓣褪去华丽色彩,优雅地回归大地,平静而坦然,不带走一丝眷恋。它有尊严的存在感,让无数人为之倾心。

灵魂像树一般便好,与云共舞,与风相依。因为尊严,因为平等。

在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活着就是为了钱,为了权力,但这些都只是一些浮云罢了,最后,你的钱再多,也终归不是入了土,而能传承在世界上的,只有书才能永远传承在这个世上,《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历史见证的书,永垂不朽,而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水浒传》。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特别深刻。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特别喜爱喝酒,脾气暴躁,并且在身上纹了许多的纹身,别看文中描写的他是一个野蛮,粗俗的人,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重感情,充满正义感的人,与其说人,还不如说是一个英雄。虽然他的性格豪爽粗犷,有时会做鲁莽的事,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地,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生怕官府马上就会找过来,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不仅如此,在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放心地才走,这在这里体现了他的智慧和心细并对弱者的同情在史进被抓进牢进去时,鲁智深暴跳如雷,恨不得立马就把他就出来,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但不会潜入,弄出的声音又大,也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不屈服并充满正气地说:“我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这虽然只是短短的十八个字,但他的正义之气和英雄之风已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这也是我佩服他的原因。

这何等不是英雄?

《简爱》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大概只是一种小说写法:“弱和强”的俗套剧情。如果你没有亲身去阅读这本“名著”,你就永远无法认识到它的真正魅力。它的魅力在于她那朴实无华的语言中所蕴藏的情感的宝藏:它以自传的形式,向读者阐述了简爱波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更有甚者,它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在爱情面前的憎恨是多么微不足道!

但是,这段感情的波折中也少不了痛苦,这是一种肩负责任的情感。它默默地告诉我们,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还没有作好肩负重任的准备,作好对爱情承担责任的准备。所以,千万别早恋!

的地方。

其次,阅读这本书有利于培养我们勇敢的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素质。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被困难的荆棘绊倒时,往往可以籍女主人公幼时的悲惨遭遇来慰籍心灵,使心灵得到安抚。

本书的主人公简爱遭遇了许多的坎坷和挫折。她不幸身处一个黑暗的家庭,还有最喜欢的同伴死去——这些无疑都能使一个普通的孩子陷入绝望。但简爱没有,她不向黑暗低头,不向命运示弱,而是竭尽全力地去挣扎抗争,去反抗命运!她坚信自己总有一天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光明与幸福。这简直跟海伦彭斯的一句名言互相映照:“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她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当你被简爱的故事所触动,或许你就能从她的故事中学会如何去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关心他人。

就像简爱不再怨恨身为有妻之夫的罗切斯特先生的隐瞒和欺骗,最后与他相濡以沫,成就幸福。在简爱回到曾经对她来说是无比黑暗的“舅妈家”时,对那个曾经无数次打骂她的里德太太只剩下怜悯。尽管简爱希望里德太太能忘记过去的一切,同她和解,里德太太还是没有像简爱所期盼的那样,做出这种选择,她直到离开人世也没有改变对简爱的看法,带着“憎恨”去世。冤冤相报何时了!事实证明,“爱笑”的人活得久啊,你们说是不是,所以要“笑口常开”!

总而言之,《简爱》这本名著还是很适合处于青春期的我们观看的,去买来看看吧,早晚也要看的,反正是要考的。晚看不如早看嘛。

不胡说八道了,如果你愿意让你的人生上升一个台阶,就请不要犹豫地购买这本著作吧。《简爱》带给你的可不只是一星半点的“好处”呢!

原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看了才知道错了,一面笑自己当时的幼稚,一面为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而感动不已。

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朋友们,不要让金钱利益遮住了你搜索幸福的双眼,幸福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远,不管你是长的平庸,个子矮小,还是相貌平平,你的心都是充实的。

心得。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失去父母,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小说中,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感情。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庄严、合法、纯洁,她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伤痛,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入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

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读书心得体会高一

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途径,而在高中阶段,更是需要大量的阅读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在这一年的读书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包括阅读的意义,方法和技巧。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我在高一阅读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

第二段:阅读的意义。

在高中阶段,阅读的意义变得更加重要。阅读能够帮助我们拓展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并且还能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更多世界各地的事物、策略和经验,这些都将有助于我们在未来的生活和学业中更有优势。同时,阅读还能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人、事件和社会文化,使我们变得更加开放和有同理心。因此,高中生一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多去阅读,不断提升自身的修养和素质。

第三段:阅读方法和技巧。

要想做到高效地阅读,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阅读的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们需要在阅读前明确自己的阅读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阅读材料。其次,我们可以采用“快读-慢读”的方式,尝试快速浏览一遍全文,然后再有目的地慢慢阅读。最后,我们需要做好笔记,将自己的阅读体会、感悟以及生词、特殊短语和名言警句记下来,这样能够提高自己的记忆力和思维深度。

第四段:阅读的好处。

通过阅读,我们不仅仅能够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还能够得到很多实际的好处。阅读能够增强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们更加优秀地掌握语言,提高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另外,阅读还能够提升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分析能力,让我们在自己的学习和思考中更加敏锐。此外,阅读还有助于提高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让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加圆滑和得心应手。

第五段:结论。

在高中阶段,阅读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让我们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素养和修养。我们需要掌握好阅读方法和技巧,克服阅读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以达到高效地阅读的效果。通过阅读,我们还能获得很多实际的好处,提升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融入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坚持阅读,将它作为逐步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人文素养。

童年的读书心得体会高一参考范文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就在今年的春节寒假期间,我仔细地阅读了这一本书。当我翻开它时,情绪也跟随着这本书上一行行的黑色字体忽起忽落。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里生活。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性格非常暴燥,自私贪婪。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经常被外祖父暴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却处处都护着阿廖沙。

朴实的“小茨冈”每次都能够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子上的鞭子。尽管会被外祖父抽得非常地红肿。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是痛苦的、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有时候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想起这首童年,再对比一下阿廖沙的童年,这才发现,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美丽的啊!

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叫做《无翼也飞翔》。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是一位残疾人,他就是尹小星叔叔。在书中,生动地讲述了自己身残志坚的人生奋斗经历,个中每个故事都感人至深。

小星叔叔刚出生就八个月就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导致双脚残废。当时他的父亲认为他此生已没意义了,曾怀着悲痛之心将他扔在火车站里,让他自生自灭。当小星的奶奶知道了此事时,哭着冲到火车站把他捡了回来。一天接着一天,尹小星终于在苦海之中长在成人。他以顽强的毅力、坚韧不拔的精神,展示了他不向命运低头,敢于向命运挑战,敢于向困难挑战的坚强品格和乐观的人生态度,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他灿烂辉煌的人生:他经过商、学过医,还先后受聘于国内多间杂志社担任记者、编辑。从91年开始,他以顽强的意志,只身手摇轮椅走遍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行程7万6千余公里,创造了多项吉尼斯世界纪录。期间,他征服了黄山、华山、泰山等名山,翻越了海拔5231米的唐古拉山;成功穿越了世界第二大流动性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穿过了死亡之海——罗布泊;身残志坚的他不断创造着一个接一个的奇迹,谱写了一首精彩的生命之曲。

想想他走过的历程和做过的事,或许连身体健全的人们都不一定做得到,然而尹小星叔叔却用亲身经历将不可思异变成了事实!记得有一次和家人去乳源大峡谷游玩,当我们走到通天桥时,大家都鼓足了勇气,准备迎接挑战,而我却心存畏惧、退缩不前,家人见我胆怯便取消了过桥的计划。我虽是个身体健全的人,但对比小星叔叔那顽强的毅力、坚韧不拔的精神,实在让自己感到羞愧。

小星叔叔的事迹既是一面镜子,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也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我们前进指明了方向。我已下定决心,要学习小星叔叔不屈不挠的精神,勇于挑战生命的极限,塑造辉煌的人生!

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体会高一参考范文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下面是本站的小编给大家整合的几篇关于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的范文!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xx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xx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xx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

作文。

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通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后来返回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对比,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择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终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后来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后来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这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终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面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择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希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昨天,终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曾经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起,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可以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起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直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己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直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知道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己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己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知道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终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心勇敢地面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0xx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最好的放飞者,一个是最好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

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书评人这样说:"这是一个关于命运轮回的故事。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叫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胡赛尼使我们看到一个在挣扎中成长的普通人,一个孤独而卑微的英雄形象,他的自私与懦弱,他受折磨的良心,他逐渐强大起来的内心和信仰的力量。"。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华盛顿邮报》这样评价:"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贴切且干脆利落,不得不与其产生共鸣,于此同时,也不得不静下来融入情境,反思自己。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相信很多人都已经读过了吧。文中特色鲜明的人物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的感想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经历了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得了正果。唐僧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师父,他受佛祖之托西天取经,心地善良,意志坚定,但却不会辨别是非,常常听信谗言,冤枉好人。孙悟空有着勇往直前的精神,一路斩妖除魔,战功赫赫,他聪明机智,总能在关键时刻化解危机,只是不免有些高气傲。猪八戒好吃懒做、贪图美色,经常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路上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但他憨厚质朴,总是十分乐观,能给人带来快乐。沙僧是所有人中的三师弟,他做事任劳任怨,脚踏实地,不善言辞,也在师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他们的个性鲜明不同,小吵小闹也时有发生,才给读者带来了不一样的阅读感受,让读者跟着书中的人一起欢、一起笑,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

《西游记》也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人做事一定要有恒心,有毅力,不放弃,认认真真,脚踏实地,不管成功与否,都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都是一种成功。还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我们要全面看待自己,合作努力时,每个人都要发挥出自己的长处,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家的力量聚集起来,才能把事情做到。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在《悲惨世界》中,主教克利的宽容与博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克利对主人公冉阿让偷窃教堂银烛台行为的宽容,挽救了冉阿让的一生。世界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宽容而博爱,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博爱不再是那么的冷酷与悲惨。

在《悲惨世界》中,在主教克利宽恕了冉阿让后,冉阿让痛改前非,最终成为一位人人爱戴的好市长。合上厚重的书籍,我在感动于主教克利的宽容之余,心中一直在暗暗庆幸冉阿让的幸运。主人公冉阿让的幸运在于他的人生路口遇到的是宽容和博爱,在于克利主教对人生深深的感悟和理解;在于克利主教对待错误的不同于世人的超凡脱俗的正确态度。

在举国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倡导主教克利的这种宽容和博爱。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正是这种对待错误的理解,丧失的正是人性博爱的温暖。世界必将因宽容而博爱。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文学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之一。它向人们展现出法国社会的生活形象,这是一本摆出了令人可怕甚至令人悲伤的社会复杂问题的书。

一心为善的他为了救助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儿”——珂赛特,从此开始逃亡的生活……充分揭示了法国下层人民的苦难深重,贫穷和富有的巨大悬殊!

冉阿让,珂赛特……这些苦难的下层人民,却始终都在努力、奋斗,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拥有劳动者品质的人。在这部作品中,我能感受到冉阿让的心情,尽管历经磨难却都始终保持着一个善良慈爱的心。

《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所作的世界名著,它主要讲的是苦役冉阿让被释放后到他去世的一段经历。

冉阿让在一个冬天,因为没有吃的,姐姐的孩子受不了了,它就去面包店偷了一个面包,被抓进了监狱。他几次越狱被捕,就因为偷了一个面包被做苦役十九年。他出狱后又去偷主教的银烛台,却得到主教的宽容,主教将银烛台送给了他,唤起了他心底的善。同样是偷东西,为什么一次得到的是十九年苦役,另一次得到的是善呢?这就是宽容的力量,你对他人宽容或不宽容,你可能拯救或者毁灭他的一生。

由此可见,宽容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我对“宽容”也有切身体会。有一次考试我忘带铅笔了,大多数同学都只有一支,同桌正好有两支,而他还在教室外,马上就要考试了,我只好悄悄拿走了一支他的笔,考完他知道后,一把夺过铅笔吼到:“小偷!”弄得我和他一天都闷闷不乐的。如果他不是那么斤斤计较,宽容一些的话,就不会弄得我们都不高兴了。对别人不宽容,带来的是不高兴了。对别人宽容,带来的是快乐。

对别人宽容一些吧,你和他都可以少一些烦恼。

读完《悲惨世界》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把它介绍给大家。主人翁冉阿因为偷一块面包而被判了19年的苦役,他出狱后,受一位主教的感化,化名为马德兰。查得。克莫,从此他立地成佛、处处行善,关心穷人,为贫苦人打抱不平,结交了很多贫民朋友,马吕斯.芳汀、玛赛特等穷苦人,在这期间,他为保护穷苦人的利益,与警察沙威发生过数次冲突,几经厄运,最后被迫在孤独中死去。

让我感兴趣的是第二章奇怪的客人,主要讲了冉阿被旅店赶出来后,在一位善良的老婆婆的引导下,来到了主教,主教用丰盛的晚餐和舒服的床款待了他,可是他半夜起来,把主教家的银餐具全部偷走,当警察把它抓起来时,主教主却谎称银餐具是他的一个远方亲戚偷走并且送给了他。

我敬佩住教主那颗宽宏大度的心,尽管在那种封建旧社会、旧制度的残酷迫害下,没有贫民百姓的好日子,可是善良、正气的主教主用他那颗善良的心感化了遭受贫穷的冉阿。这本书也揭露了外国封建社会的黑暗。

《西游记》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不妨从孙悟空身上来解读。

《西游记》中孙悟空最迷人。这一石猴,性急无拘、机智勇敢,使如意金箍棒,有七十二般变化,可上天入地。

——他闹龙宫,取走金箍棒,淘得第一桶金;。

——他闹地府,改变自己的命运。

——他闹天庭,向命运的主宰挑战,练就火眼金睛,立下齐天大圣的名分,与玉帝分天下!

——后来,他保唐僧,一路降妖除怪,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

这个扬善惩恶的孙悟空,这个武艺高强的孙悟空,这个不怕天不怕地的孙悟空,可谓正义的化身,进步的代表。可是,取经路上,他真正降了几个妖?除了几个怪?他除的妖,都是小妖;他除的怪,都是小怪!天上下凡的鲤鱼、门童、坐骑等等,凭借着手中从天上带下来的宝物,即使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对其无计可施。他们在人间干下坏事,可还是到头来被免得一死,并“官复原职”!很简单,因为他们都是“佛祖”身边的人,动不得!

不过,每过一难,孙悟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西行,执着地干他的取经大业!即使天上的神灵屡屡下凡滋事,即使玉帝一直未能加强“制度管理”,但孙悟空还是保护师傅取回真经!这才是孙猴子的聪明。这也启示世人:愤世嫉俗是愚昧的,唯有顺从“天”的旨意,因时制宜,才能有所成就。

这大抵是大作家吴承恩最终想说的吧。他留下一部大作,具备穿凿时空的眼力,佩服!

初次看《西游记》是在六岁时,那时只觉得很好看,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情节曲折,使我回味无穷。后看《西游记》是在十岁时,那时已懂事了,明白这故事里的真道理了也更加欣赏这本书了。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师徒经过了重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传说。《西游记》使我感受到世间的正与恶,和只有敢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四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平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角色,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但他却始终是善良的,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性急、淘气,但始终忠于师傅,即使是被赶走了,也很关心师傅,每次总是又回来了,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面对妖精总也不退缩,终成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猪,也随唐僧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却始终对师傅不离不弃,武功虽不如孙悟空,但着实也是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的硫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功夫是三个徒弟中最差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水下功夫却是三师徒中最好的一个,也成了金身罗汉。

读完这本书是我真真正正体会到了原来要想做成功一件事是多么的不容易,是要付出很多心血,也是需要坚持到底的,只有肯下功夫,肯花时间,认真的做就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相信很多人都已经读过了吧。文中特色鲜明的人物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的感想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经历了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得了正果。唐僧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师父,他受佛祖之托西天取经,心地善良,意志坚定,但却不会辨别是非,常常听信谗言,冤枉好人。孙悟空有着勇往直前的精神,一路斩妖除魔,战功赫赫,他聪明机智,总能在关键时刻化解危机,只是不免有些高气傲。猪八戒好吃懒做、贪图美色,经常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路上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但他憨厚质朴,总是十分乐观,能给人带来快乐。沙僧是所有人中的三师弟,他做事任劳任怨,脚踏实地,不善言辞,也在师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他们的个性鲜明不同,小吵小闹也时有发生,才给读者带来了不一样的阅读感受,让读者跟着书中的人一起欢、一起笑,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

《西游记》也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人做事一定要有恒心,有毅力,不放弃,认认真真,脚踏实地,不管成功与否,都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都是一种成功。还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我们要全面看待自己,合作努力时,每个人都要发挥出自己的长处,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家的力量聚集起来,才能把事情做到最好。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大家肯定都知道会七十二变火眼晶晶的孙悟空和是人是妖都分不清的唐僧,还有手持钉耙好吃好睡的猪八戒,挑着扁担无怨无悔的沙僧,这些都是我读的《西游记》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西游记》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拜佛取经的经过,同时也表现出了这四个人物的不同特点。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要数孙悟空了,因为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而且火眼晶晶一眼便能看出是人是妖。孙悟空就像保安一样守护着师傅和兄弟们。在取经途中很多次唐僧被妖怪抓走,悟空的机智勇敢加上七十二变总能化险为夷,把唐僧从妖怪手中救出来。有一次由于唐僧的善良,人妖不分,等到悟空把妖怪打死变回原型,八戒却说悟空打死的是好人,变出来个动物来骗唐僧。于是唐僧就念起了紧箍咒,痛的孙悟空直在地上打滚。这些足够说明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多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友好,因为他只看表面而不了解人的.本质。不过,俗话说的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唐僧最终总能化险为夷。

我也喜欢猪八戒。我觉得猪八戒虽然单纯,但他幽默可爱,只要是猪八戒想做的事他一定会做的非常好,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希望大家也来读读。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步一步的迈向知识的殿堂。

读书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参考

最近阅读了《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一书,听名字就让人感觉到了畅快,教育确实需要点“自由”了。

细细地品读了李希贵老师《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一书,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参加工作时间不算长,经常会思考一些关于教育的问题,韩愈说的“传道、授业、解惑也”,常常在耳旁响起,可时代发展到今日,教师不能只是“教书匠”,更应是心灵的“引路人”,“授人以鱼,更应授人以渔”,诸如此类至理名言,更是随处可见,可是,现在的学生到底要的是怎样的教育呢?我也一直在思索着。

李希贵老师的《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一书,用非常平实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一个他曾经实践过、经历过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能读出他对教育的独特感悟和思考。

书中,李希贵老师一再强调,“教育其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如此而已。”“教育本来挺简单,只是我们人为地把它搞复杂了。把孩子们当作活生生的人来看待,让校园里充满民主、平等,让老师、学生在校园里自由呼吸”,从而“到达心灵之花自由开放的生命田园”。“表扬学生要铺张,批评学生要吝啬。”多么朴实的语言,将教育这个让人觉得漫无边际的概念,用寥寥数言解释的淋漓尽致,我不由的为李老师的观点鼓掌。是啊,教育确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

反思几年来的教育历程,重新审视教育,我感觉教育应该像农民种庄稼一样,春天播下一粒种子,缺少水份为它浇水,长满杂草为它除草,遭遇病虫害为它洒药,缺少营养为它施肥,让它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一天一天长大,直到秋天收获果实,这期间我们不能拔苗助长。

而我们在实施教育的时候,总是希望学生按照自己期望的方向生长,更希望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成熟,不断地把自己的养分无私地输送给他们,希望他们全部吸收并强壮起来。但是肥胖并不等于强壮,孩子们不一定会你给什么就吸收什么,他们总是挑自己喜爱的零食去吃,他们才不管有没有营养,营养均衡,协调搭配的问题,只要口感好就行。

书中提出,教育的本质是解放人—包括人的智力和心灵、思维和情感,而不是束缚人,压抑人,限制人。

我们没有挖掘学生的潜力,反而尽力把他们塑造成另一个我们。我们要所有的孩子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发展,把本来一个个鲜活的个体雕刻成千人一面的丧失个性的木偶,把本来丰富多彩的世界变成一个个塑像。书中说教育无痕,有效的教育是把教育目的隐藏起来的教育,是不动声色的教育。美好人性的塑造,并不需要什么高超的教育手法,融洽的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成年人的善良、民主、宽容、仁爱,这一切,就是美好人性生长的最适宜的土壤,失去了它们,任何教育都将是徒劳的。

当一个孩子感受到来自成人世界充分尊重的时候,也就是他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开始的时候,也就是一个人的心智自觉开启的时候。一个孩子对一门课程的喜爱,有时并不是基于课程本身的什么价值,而很可能是些常常被我们忽略的十分微小的细节,当孩子从细微之处感受到了老师真诚的爱,当孩子同样爱上了自己的老师,也就是孩子热爱这门学科,热爱学习的开始。

放开孩子的手脚吧,让他们自己走路,也许他们能够更快地奔跑起来!让我们走出为了教育而教育的误区。其实教育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把简单的事情天天做好,就是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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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高一

高中的课程紧凑而繁重,但读书依旧是我最喜欢的活动之一。在高一的读书过程中,我体验到了阅读的乐趣,也总结出了几点读书心得体会。

第一段:阅读的乐趣。

阅读让我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书籍的世界里我可以遨游沉浸,充分体验角色的情感、感受故事的起伏荡漾。不同的书籍让我感同身受,产生共情,感觉自己已经和角色融为一体。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仅获得了知识,还享受了阅读的乐趣,以及享受阅读中带给我的情感和感受,真正明白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

第二段:把握阅读技巧。

读书不仅为了快乐和放松,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把握正确的阅读技巧是必要的。首先,我发现在阅读中,如果选择过于复杂的书籍,难以理解的语言,也很容易失去兴趣,突破口是选择读者感兴趣的书籍,保证自己对阅读始终保持热情。其次,对于生词、长句需要注意,阅读时可以做到词汇笔记、分句摘抄等来加深记忆。最后,仔细阅读、思考、分析,深入理解是利用阅读技巧获得知识的“王道”。

第三段:学会归纳总结。

阅读使我们更加明白人生,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是值得我们去珍惜的,学会归纳和总结阅读中的启示是必要的。我常常将阅读中的知识归纳分类,沉淀经验,从不断的阅读和学习中提高自己的见识和能力。例如,读《红楼梦》中我学到的人性分析、人物性格刻画以及生命观是很珍贵的,我会将自己理解得到的含义注释在书本旁边,以便下次查看。

第四段:培养阅读兴趣。

阅读不是一旦就能完成的语言形式,也不是一时一刻的功利行为,培养阅读兴趣需要长期、耐心的磨练。除了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应用知识,培养阅读兴趣还需要解读作品的内在意义,还要加强和作品的沟通和交流。可以和朋友、书友一起探讨作品的意义、交流思想,表达自己的看法和选择。让阅读成为一种好习惯,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必要元素。

第五段:多读多思考。

体验阅读的乐趣,掌握阅读技巧,归纳总结经验,培养阅读兴趣,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多读、多思考是全然追求的前提。我们可以尝试横向、纵向拓展,针对不同领域进行精读,也可以沉浸式探索深层次和潜在意义。通过不断地积累阅读的把握和理解,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认知素质和科技素质。

在我高一的阅读经历中,我获得了诸多的心得体会,发现和认识自己阅读的不足和缺陷,培养了自己的阅读兴趣,发现阅读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精神上的扶持和力量。我相信,只要不断地坚持下去,阅读的道路一定会变得更加宽广和光明。

年寒假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初次邂逅《陪孩子走过小学六年》这本家庭教育书籍,是在长春的联合书城。当时和好朋友一起去买书,为了凑够买300元钱的书就可以办一张会员卡,我就毫不犹豫的听了书店工作人员的介绍买了这本书,理由是这本书书是师大附小的老师推荐给家长看的。

回到家之后,利用空闲时间慢慢品读,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读了一遍后,又挑重点地方读了第二遍。本书的作者是刘称莲。她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在培养自己孩子的过程中,注重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从实践中摸索出了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倡导和谐的亲子关系,用科学的方法培养自己的孩子,18年的时间,她培养了一个素质全面,成绩优秀的女儿,她的女儿同时被北大和香港大学录取。本书重点记录的她的女儿在小学阶段成长的点滴。

读完此书,作为教师的我才感觉到对自己儿子的教育与人家相比真的是汗颜。在培养孩子的写作能力上,我没有像作者那样给孩子写“下水”作文;在培养孩子的耐心时,我不会像作者那样陪孩子一起玩拼图,让孩子从中体会到“输得起”的人生态度;在节假日,我没有把逛书店作为孩子休闲交流的地方,让孩子泡在书海中学习和感受……这一桩桩事例,无不体现出作者的出发点,都是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来考虑的。

此书让我的收获颇丰,现在谈谈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

一、让孩子泡在书海中。以前我总是说自己的孩子不喜欢读课外书,其实是我没有找到正确的引导的方法。首先家里要有适合孩子阅读的书,父母更要和孩子一起读书,这一点和我校的亲子共读是一致的。让孩子读感兴趣的书,哪怕开始的时候和学习的书并没关,但是当孩子的兴趣培养起来后,他就会不知不觉中要求看更多方面的书,这是名著和文学书籍就会走近孩子的视野中。从我儿子的身上我就明显的感受到了这一点,以前的儿子从来不读课外书,是一本校园文学书《淘气包马小跳》让他爱上了校园文学。那次我和他一起去书店买学习用品,儿子自己挑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回到家后,我陪儿子一起看,儿子一看就上瘾了,连上厕所的时候都在看,看完后,又央求我给他买另一本。

看到儿子有主动读书的愿望,我没有吝啬钱,在网上给儿子买了全套的《淘气包马小跳》共20本。看到儿子捧着新爱的书读的时候,我真的感觉的由衷的高兴,当儿子读完这一套之后,又读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全套16册和《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系列。现在每当我和儿子去吉林或者长春的时候,孩子最爱去的地方不是游乐园,而是书店。我们母子都喜欢在书海中漫步,畅游。如今,儿子读完的书已经有几十本了。这中间包括校园文学、四大名著、科普知识等等,只要是儿子买书的要求,我一律同意。现在我感觉到儿子写作文不在像以前那样“词穷”了。书读多了,他的想象力也丰富了。每天我家睡觉前都会看到我和儿子各持一本书在床头品读,虽然是个读个的,但孩子真的是爱上了阅读。

二、爱在自由里。孩子不是机器,教育不能揠苗助长,教育不仅仅是大道理,而是把父母的爱化做涓涓细流,时刻滋润孩子成长的心田,与孩子合拍。在教育孩子方面,要懂得孩子就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不要因为虚荣心而一味的在孩子成绩方面和别人攀比,在孩子小学六年的生涯中,用教育学的眼光看待孩子,慢慢等待孩子一点一滴的成长,多一点耐心与爱心,让他把各方面基础都打扎实了,正如厚积而勃发。在给孩子学习时间的同时更应该给孩子玩的时间,有的时候,玩中也是一种学习。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相信是每个为人父母的的心声。

高一军训心得体会参考

如若是幼时,我一定会怒气冲天。埋怨教官没有人情味。但此时,我们已经是一名高中生,已经能够一笑了之。

望着这一切。我想:古往今来,苦行僧大概在寻找这种境界吧!像魔术一样神奇的境界,对于火大开通的人而言,这是享受,是莫大的快乐,对于其他人而言,这是煎熬,是莫大的痛苦。但是苦行僧也许属于前一种吧。

苦亦是甜,甜亦是苦。有人常说,累,是人生的一滴眼泪。每个人都需要经受,它会把你磨砺的更加坚强。

“阳光总在风雨后”我们的教官严格的接近苛刻,但是他严谨的态度,使我们在“苦”中渐渐成长。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心志,劳其筋骨”,所以不要怕苦,你还应感激它,盼望它,夜晚的最后一抹星光。

童年的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今天我读了《童年》,高尔基写出了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主要是写出了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了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了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小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了!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

童年是一段不掺杂任何功利性因素的时光,是一段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的时光,但对主人公阿辽沙而言,童年却是一段弥漫着自私和仇恨的时光,他的童年是不幸的。

早年丧父,本来就已经很是不幸,寄居在外祖父家更是不幸中的不幸。初到外祖父家,阿辽沙就遭遇了家庭财产纠纷,舅舅们之间纠打着、咒骂着、呻吟着,家中弥漫着浓浓的仇恨气息。不仅如此,外祖父总是用他那双尖利的绿眼睛瞪着阿辽沙,监视着阿辽沙的一举一动。幼年时的阿辽沙总会遭到外祖父的毒打,这将阿辽沙美好的童年撕成碎片。还有外祖父对外婆的毒打、对仆人们的重重压迫......一切的一切,都让阿辽沙年幼的、单纯的心灵受到非人的折磨,小小的阿辽沙已经看到了世界的黑暗,在他还没有看到光明之前。他恐惧,于是,他对所有的伤害,不论是对别人的还是自己的,都有一种难以忍受的敏感。他孤独,于是,他对所有的人都会有细致的关注,并且会添加上自己的想象,融入自己的情感。他压抑,于是,他故意搞一些恶作剧,来寻求心灵上的放松。阿辽沙长久的生活在黑暗的深渊里,仿佛被夺去了视觉听觉触觉,就像一个盲人和只剩半条命的人。他的快乐大概就是听外婆讲故事,在皎洁的月光下感受着外婆温柔的抚摸。

童年本应该是如彩虹般绚丽,而阿辽沙的童年却充斥着黑暗。这让我们不得不去感慨当时社会环境的黑暗与堕落,而可怜的阿辽沙只能忍受着痛苦。愿阿辽沙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能够越发的坚强,勇敢的面对以后的所有不幸。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阿辽沙说:不要害怕影子,因为影子的旁边就是光明。

文档为doc格式。

参考高一军训心得体会

时光飞逝,转眼间,为期x天的军训结束了。

军训是我们人生中难得的考验,它不仅能培养我们肯吃苦的精神,还能磨炼我们的意志。

我们每日的训练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为了我们在检阅时表现最佳,温柔的李教官天天尽心尽力地教我们,嗓子都沙哑了,但还是有力喊着口号,赵老师、潜老师与陈老师也是不停地鼓励着我们,让我们坚持下去。

我想过放弃,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军训是一种考验,半途而废是耻辱,我一直用这句话来激励自己。每次想着这句话,我都会咬着牙,挺过去。我想也许决心就是藏在酸痛的腰间;也许军训所受到的不是苦,而是一种收获;也许坚毅就在心中生根发芽。

我收获的不只是耐力。坚毅与勇敢,还有团队精神。

在困难与挑战前,大家都能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充分表现了挑战自我的精神,如果没有团队精神,这次所有的军训内容都无法完成。正是大家严格要求自己,一丝不苟,才能顺利完成各种训练。

通过这次军训,我体会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力量,突破自己的极限,下次一定能创造出更多的奇迹!

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互信互助,一定能成为最棒的班级。经得起磨炼,突破自己的成绩!“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一定会经住磨炼,像梅花一样一枝独秀,傲雪迎春!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纷纭的大千世界中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哈姆雷特》就是讲述了这样一个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故事。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笔下最伟大的悲剧之一,它不仅只是一出复仇悲剧,而且是一出反映时代矛盾的伟大悲剧。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讲述哈姆雷特的传奇一生。哈姆雷特王子是一个有理想、有报负的人。在他的心中和眼中父亲是一个贤明的君主,但是父亲的暴死使他难以接受,当他得知是他的叔叔杀害了自已的父亲,谋权篡位坐上了王位,哈姆雷特便下定决心要替自己的父亲报仇。哈姆雷特先后被他的叔叔“请”出丹麦,送到英国,并让英国国王杀死哈姆雷特,可是哈姆雷特得救了,他上了一艘海盗船,船长是挪威王子福京普拉斯,哈姆雷特将自已的身世细说,双方都得到了对方的认可,挪威王子帮助哈姆雷特回到丹麦,但哈姆雷特在与雷盖兹的战斗中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当然最终也把奸王推翻,报了父仇。哈姆雷特勇敢、机智和顽强的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耀眼的灿烂明珠。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昨晚,我在新华书店读了一本书,叫做《哈姆雷特》,这本书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在花园里神秘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大家都认为是老国王睡觉的时候被毒蛇咬了才离开了人世。国王死后还不到两个月,他的母亲乔特鲁德和叔叔克劳狄斯结婚了,还将克劳狄斯扶上了皇位。过后,哈姆雷特就听见了有关于鬼魂的故事。

这个鬼魂长得很像他过世的父亲。哈姆雷特断定这个鬼魂一定是父亲,他一定是来想、向哈姆雷特诉说冤情的,为了能够见到父亲,他决定晚上和哨兵一同守夜,到了晚上,鬼魂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夜晚的静寂。这个鬼魂正是哈姆雷特逝世的父亲。父亲说,他的死绝对不是个意外,而是克劳狄斯和王后在他睡觉的时候用毒药滴进了耳朵里,才会死去的。

没过多久,哈姆雷特的两个朋友罗生克兰和盖登思邓来了,他们还带来了一个戏剧团。哈姆雷特在演出的剧本里加了和父亲死亡差不多的一幕来试探叔父,并且让马塞洛在一旁关注新国王克劳狄斯的反应,果真,当克劳狄斯看到了剧中用毒药杀人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和王后曾在花园中用毒药杀了自己的哥哥,生怕这件事情会被哈姆雷特知道,做贼心虚,命人点起火炬回宫,称身体不舒服。终于哈姆雷特断定鬼魂的话是真的,王后让他到自己的宫中,温婉地责备已经得罪了自己的“父亲”可是当他一听到父亲这两个的时候,就冲着母亲喊,说她大大的得罪了丈夫。

克劳狄斯决定担心哈姆雷特已经知道他父亲的真正死因让哈姆雷特去了英国,并派了几个人去暗中杀了他,可是,他非但没有死,还活生生的回到了丹麦,雷欧提斯因父亲波利尼尔斯和妹妹奥菲利娅发生了事故,对哈姆雷特憎恨不已,克劳狄斯就趁这个机会逼哈姆雷特走上绝路,他特地让雷欧提斯和哈姆雷特比赛,在雷欧提斯的剑上擦了毒药,还准备了一杯毒酒,如果雷欧提斯失败了,就可以用毒酒来毒死他,谁知道毒酒竟然被王后误喝导致死亡,而哈姆雷特也被毒剑所伤,不过,最后,奸王克劳狄斯被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剑刺穿了胸膛。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自己做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但是总会有人揭穿的,就像书中的克劳狄斯和王后一样,本以为杀死了国王,这件事情谁也不会知道,就是没有想到,老国王因为死不瞑目而化成鬼魂来将真相告诉哈姆雷特,最后他们双双死去,这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下场。

近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雷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雷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雷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

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

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对哈姆雷特来说,爱情是那么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以至于有人怀疑他对奥菲利亚的爱,这对他显然有失公允。我们不认为在莎士比亚的创作动机中哈姆雷特是一个具有延宕性格的人。他从不延宕(杀波尔纽斯,杀两个朋友,在奥菲利亚的葬礼上一跃而出)。我认为也许把造成这一结果归为两点恐怕更合情理。

一、对母亲的爱。所以说,弗洛伊德的解释是有其价值所在的。剧中哈姆雷特往往将奥和葛并举,可以看出母亲失贞一事给他的心理造成多么巨大的阴影。这倒并不是说他的叔父做了他潜意识渴求的事,以至于心慈手软,被自己唬住,而在于母亲改嫁这件事令他无法再相信女人。这种透彻的了悟又是和爱女人的欲望纠缠在一起,以致痛苦万分,手足无措。

二、正如有的沙评家称哈姆雷特性格的形成一大部分原因在于莎士比亚无法对如此巨大的题材加以把握。这里有几条证据,如哈姆雷特的对于演戏的.大段评说,诸多地方是为了表现剧作者的聪明才智和对社会的褒贬(这在古典主义作家那里是无法想象的),再如,同时要表现母子关系,爱情关系,又要表现复仇,势必拖延了后者。再回到开头的判断,我们看哈姆雷特死前的场景,他说的是有关丹麦继承权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整出戏发生在罗密欧身上,那么他临死时,不是抱着母亲就是呼唤着奥菲利亚的名字。所以说,把这部戏理解成社会批判据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毕竟,也许我们忽略了。

活着读书心得体会参考范文

故事从田间惊扰“我”睡梦的老人的吆喝声开始,他正在开导一头老牛:“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而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声后,竟然“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仿佛人与牛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之间可以自在地交流。而老人再一次的吆喝更令人惊讶:“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而在看到老人的解释后,我不禁笑了——“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这哪里是在和牛说话呢,老人分明把牛当成一个孩子,需要人讲道理,需要人哄着去干活,而不是通过鞭打。为什么老人与牛会如此亲近?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初读到此只觉得老人可爱,而回过头来看才醒悟老人的这种天真憨厚背后所沉淀的是什么。用来骗老牛的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竟都是老人死去的亲人的名字,而老牛的名字,便是老人自己的名字,福贵。

“我”醒来上前搭话后,老人便讲起了自己的故事。此后,“牛”又多次在文中出现,贯穿了整部小说。除了出现在老人的故事里作为自己生平的一部分来讲述,它还出现在老人讲述的间隙,“我”跳出来和老人面对面时。而这种时刻,往往就是读者被悲伤袭击得忍不住要落泪的时候。第一次是老人讲到自己年轻时一夜之间输光家产,爹被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走的时候。老牛以“蹲在池塘泛黄的水中,只露出脑袋和一条长长的脊梁”的姿态出现了,池水正拍击着它的脊梁。这让人不禁想到彼时几为苦痛所淹没的一夜落魄的旧日公子哥,痛苦时时撞击着他如水拍打着牛。所幸他没有沉沦,牛那条露出水面的脊梁似乎预示了他后日的站起来。

第二次是老人讲到自己被抓壮丁抓走,从战场的生死线上捡回自己的命回到家却发现娘已去世,而赢去了自己家产的龙二也因其财富被枪毙的时候。此刻牛正在悠然的啃着青草。跟着福贵一路走过死亡地带的读者,在突然看到这样一幅宁静的画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仿佛久久笼罩的阴霾悄然散去,我们发现阳光是那么温煦,眼前的池塘、柳枝、青草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饱经风霜的老牛是那么宁静安然,恰如老人的生存状态。我顿有一种被生命紧紧拥住的暖然与踏实,而眼前的一切都那么来之不易,值得珍惜。那些伤痛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他还活着,我们也都还活着。老人给牛套上了犁,生活还将继续。

第三次出现是老人讲述到有庆被抽血过度而死,自己背着重病的妻子家珍来到儿子坟前的时候。这一次没有对牛的正面描写,牛正在犁地,它周围是浑身散发着生命力的在田间劳作或休息的人们。福贵在向人们讲说“做人的道理”的当儿向牛吆喝了一声,他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就是他朴素却深邃的人生哲学。与周围热闹的人群相比,牛显得安分而踏实,浪子回头后的福贵也正是如此,他没有被困难压垮,更没有在自己遭不幸后向社会报复,他不偷不抢不怨天不尤人,他只是默默地承当生命所赋予他的一切,负重前行。

最后一次是在文章的末尾,亲人一一离他而去,最后他剩下的唯一的亲人,他的孙子,那个一心等着买牛的苦根,也死了。老人讲述自己怀揣着钱,买下了一头即将被宰的流着眼泪老牛。这不就再仅仅是生活的需要,也不仅仅是对死去的孙儿的承诺,更不是对“把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的家族复兴的执着。牛的眼泪让他看到了对生之眷恋,在死亡面前再无所求,只想简简单单地活着,无论那需要承担的是什么。我想正是这与自己毫无二致的生命意志,深深触动了他,让他把它牵回了家,并取名福贵。至此,故事结束,老人的讲述与现实合而为一。而从故事中走出来读者,将以新的眼光审视眼前的世界和我们的生存状态。

我们不难看到,作为一个贯穿全文的意象,“牛”一方面在结构上起了结构全文的作用,每一次出现都是一定阶段的结束,新一阶段的开始,新的故事又即将展开;另一方面,从叙事上说,作者安排将镜头从故事中切换到有着安静悠然的姿态的牛身上,能暂时切断读者的悲伤心绪,让我们得以舒缓一口气,而不至于在故事中沉湎太深而陷入绝望,将我们拉回现实,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现实生活真实的美好;此外,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牛”有着它深刻的象征意义,每一次出现,都是这种象征意味的凸显。“牛”的意象在中国本身就有着深刻的内涵,比如勤勤恳恳,比如踏踏实实,比如默默无闻,比如忍辱负重。

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一部分。老牛第一次出现时暗示的生命的坚韧,以及后来让我们感受到的对苦难的忍受与超脱,对生命的珍视,都在主人公身上得以体现,向我们传达一种生命哲学。牛还与泥土紧密相连。福贵对牛的感情也暗含了对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地的感情。比如文章开头福贵赶着牛用粗哑的嗓音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这里头的自鸣得意,对荣华富贵最质朴的轻蔑,对当下生活的真诚的欢喜,与酸腐文人的自命清高是那么不同,把中国人自古以来浓浓的乡土情结仅以一个浅薄的“路远迢迢”来解释,这种朴实憨厚、生命的张力,让人忍俊不禁却又深深感动。福贵如此爱着生命本身,我想也一定是由于这广阔的温柔的土地的召唤。

他不是麻木,不是感觉不到痛苦与幸福,他只是把一切都沉淀,故而有了厚重的生命底色。我以为,活着本身即是对生命尊严的捍卫,因为不抛弃、不轻视、不虐待,而是拼尽全力去维护,去爱。而没有幸福一说,只能是旁观者置身事外,自视甚高的妄加揣度。余华在小说前写道:“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而以自己的名字给牛命名,我以为恰恰体现了他对自己生命意识的自觉,他从牛身上看到了某种相似。古人说“万物有灵”,为什么偏偏是福贵将自己物化而非将老牛人化?米兰?昆德拉说:“没有人能给其他人一种牧歌式的礼赠,只有动物能这样做。动物不是从天堂里放逐出来的。狗和人之间的爱是牧歌式的。”

福贵与牛之间,也可以说是这种牧歌式的感情。他与牛的充满情趣的对话,是两种不同的生命个体在以平等的方式进行纯粹的生命对话,这正源于福贵对不仅仅是人类生命的尊重。而他以亲人的名字呼唤并不存在的牛,正是他对那些已逝的幸福的怀念,也是他而今生命的寄托之所在。而企图让人温情的受难一说,余华早已作出解释:“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我们没有资格去对这一形象作出道德评判,因为我们对他的苦难并不能感同身受,我们谁也不能说自己面对如他所承受的苦难时能作出多么“有价值”的抗争,我们谁也不能肯定自己会不会堕入绝望的深渊甚至去伤害生命。

“死也要活着”是战场上几乎处于绝境的老全对大家,也对自己说的话,这句话伴随着他一次又一次走过了枪林弹雨。看似悖论的五个字里,生命的信念与坚韧,对“活着”的留恋与执着,却散发出动人的光彩。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活法,这些活法并不一定就有高下之别。而当我们能以同情的目光去触摸、去感受、去理解这个世界时,相信一切都会那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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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读书心得体会参考

相比鲁迅,我更喜欢读老舍的文章,倒不是鲁迅的文章写得不好,是两个人的风格不同,鲁迅的文章多多少少有些政治色彩,充满了哲理性和政治性,老舍的文章则更贴近于生活,是那种平民化的艺术审美倾向,讲的都是老百姓的故事,富有的是感情色彩。

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勇敢,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沦落为了社会垃圾。

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和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将会是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改变,因社会而改变,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坚韧不拔的人很少,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坠落,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骆驼祥子》是一部从人的视角描写老北京的小说。语言贴近自然,朴实而生动,让人禁不住喜欢上了这本书。

《骆驼祥子》讲的是老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是个乡下青年,他十八岁就来到北京拉车,并且凭靠三年的努力,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这辆车很快又在兵荒马乱的时候被大兵抢走了,祥子自己也入了狱。逃脱后,赚的钱又被孙侦探全部敲诈走了,自己的主人曹先生也不知去向。后来他与虎妞结了婚,买了车,却又因为虎妞的难产而死又不得不卖掉了车子。经过这几场变故,祥子彻底地变了模样,变得自私、贪婪、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行尸走肉。

这本小说塑造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如知书达理的曹先生、性情泼辣的虎妞、狡猾贪婪的孙侦探、靠拉车度日,相依为命的祖孙大马和小马……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那个黑暗、兵荒马乱的年代,人力车夫的日子并不不好过。祥子最初的梦想也仅仅是买辆车,娶个好媳妇,平平淡淡的过自己的生活。可他的经历使他一次又一次失望,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他想买辆好车,可是三辆车不是被劫就是被迫卖出;他想有个好家,但虎妞的死去以及小福子的自杀使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一次次的打击压垮了祥子,最后,他离开曹宅,过上了自己的“生活”。

相比鲁迅,我更喜欢读老舍的文章,倒不是鲁迅的文章写得不好,是两个人的风格不同,鲁迅的文章多多少少有些政治色彩,充满了哲理性和政治性,老舍的文章则更贴近于生活,是那种平民化的艺术审美倾向,讲的都是老百姓的故事,富有的是感情色彩。

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勇敢,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沦落为了社会垃圾。

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和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将会是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改变,因社会而改变,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坚韧不拔的人很少,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坠落,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骆驼祥子》中祥子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艰难的维持生存。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但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然而祥子精神没有过时,尽管祥子是当时混乱时代的悲剧,但是他的善良、勤奋是值得当代人学习的。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是讲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这本书讲北京人力车夫骆驼祥子为买车而经历的三起三落的买车过程。他的性格暴露了最底层人民的模样,也显现出人性的险恶。

这本书以巧妙的背景,人物,情节衬托出黑暗世界。

背景:以二十年代末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

人物:以北平一个人力车夫为主人公。

情节:以洋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

而作者也对此发表了观点,看法,从他写书的语言中不难看出作者也是一位痛恨黑暗社会的正义人士。这本书---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并表达出作者的愤愤不平---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向人民展示军阀混乱,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的图景。

我对祥子和虎妞印象较为深刻,祥子一开始为人老实,健壮,坚忍,如骆驼一般,因为祥子始初的性格特征,我仿佛有些理解为何作者给这本书取名《骆驼祥子》了。是希望这个社会上仍有像祥子这样的人,即使地位卑微却仍正直,安分守己,虎妞也算是双面人,她和刘二爷一样心机重,即便是爱祥子也妄想控制他。现在想想书中场景,顿时一身出汗,虎妞太可怕了。

书后感慨---既预测不到明天,那便把握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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