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版劳动合同实用版(汇总13篇)

劳动合同版劳动合同实用版(汇总13篇)

ID:9201548

时间:2024-01-14 13:00:12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你需要一个标准的劳动合同范本,下面的范文可能会满足你的需求。

员工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受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用人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公司需求本着公开招聘、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受用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约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若需要续约,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国家的以下第种工作制度:

a.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确认工作责任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本于工作职责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指导等进行培训,乙方应接受公司教育培训考核。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地、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5、根据乙方的能力及表现,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最后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现行工资制度标准及岗位区别,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余福利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甲方实行新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根据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资额。

3、甲方每月日以货币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发放上月的工资及各类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几天,乙方个人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工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职期间应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与劳动保护。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停工医疗期限和有关待遇按劳动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等,甲方应按国家和昆明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规章制度。

1、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严守商业机密。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乙方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由于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定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2)遇不可抗因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实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伤害公司信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

(4)乙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供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甲方另行安置适当之工作时。

(2)乙方无法胜任劳动合同约定这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所有工作时。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议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时;。

6、双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进行交接。但甲方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乙方及辞退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自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争议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因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于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居住地址:。

员工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企业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企业劳动合同所列条项。

第一条本企业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企业劳动合同。

本企业劳动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企业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企业劳动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企业劳动合同。

七、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企业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企业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企业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企业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企业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企业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企业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企业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企业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企业劳动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企业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企业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项的规定解除本企业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企业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企业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项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企业劳动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企业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企业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企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企业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企业劳动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项、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企业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企业劳动合同,包括劳动企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企业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后,未按本企业劳动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企业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企业劳动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企业劳动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企业劳动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企业劳动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企业劳动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企业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企业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对企业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企业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企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实用劳动合同

乙方:

家庭住址:

xx编码: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职位),从事等工作。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试用期内及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天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资休假。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核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核定为。

元月。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执行。

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乙方工资按月以现金发放,发薪日为次月____日。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七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____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如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医药费及其他待遇,按____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或甲方计发。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每月个(但________年内累计不超过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四)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员工守则、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乙方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法律无特别规定,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____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提前时间不足者,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乙方前三个月总收入的日平均数乘以相距的实际天数计算给甲方的经济补偿(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职,除须按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外,视同违约。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或其合作者、客户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行为,除依法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外,同时视为违约。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侵犯对方权利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等法律责任。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特别说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员工手册》及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方:徐州xx公司。

方:

法定代表人:

实用厨师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经济类型: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身份证住址:

现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所获得的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

2、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各类文件、内容;。

(2)提交给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公司经营、;。

(4)所有技术;。

(5)所有资料;。

(6)供应商;。

(7)公司资料;。

(8)所有资料;。

(9)所有资料;。

(10)所有等资料;。

(11)其它内容及资料。

3、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所表现,如等。

4、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

(2)为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

第三条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专有服务和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后,甲方是乙方唯一的雇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冲突的,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工作,不得为从事*活动,即使该种活动是无偿的。

2、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确定适用下列第项约定:

a.按本条第3款约定提前通知;。

b.按本条第4、5款约定竞业禁止。

3、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

4、在与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二年(二十四个月)的期间内,乙方不得在*省、*市(包括)范围内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

(2)与甲方有冲突的企业。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1)转移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人士提供服务,或向该等人士收取订单,或。甲方的客户包括在离职之前、之后一年期间内属于甲方的客户。

(2)干扰劳动关系;。

(3)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第五条经济补偿。

1、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

2、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在离职后内,甲方按照不低于*市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

3、在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免除。

在竞业禁止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免除乙方竞业禁止义务,同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应当退还其保密费;。

(2)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月的本人月收入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它。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省、*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实用劳务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条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八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九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用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方):

乙方(劳动方):性别: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__岗位,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的。

3、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原职,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岗,工资随调。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合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劳动报酬及保险待遇。

在本劳动合同中用工期限内,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元。

四、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职业道德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

1、流水式工作周报,每周六交予负责人;。

2、如有未完成的工作,制定个人工作安排计划。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2、在工作中,未能履行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有连续旷工行为的;。

4、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其劳动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另行强加工作任务和未能提供劳动条件的。

凡有以上条款情形之一的,无论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除全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外,应另全额支付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不含保险费用)的违约补偿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恪尽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可在当月劳动报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劳动的实际情况扣减当月的劳动报酬。

3、乙方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甲方除不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待遇外,乙方应另按一个月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含保险费用)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人事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护士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年,工作地点为,工作岗位为.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

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

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续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

乙方______(劳动者)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

(一)工作时间实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的______;

(二)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元。转正后工资为______元。

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四)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工作交接办理完成后支付;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六)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实用兼职劳动合同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网络信息宣传顾问一事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网络信息宣传顾问,负责公司的产品宣传单页的平面设计、公号的设计及推广、企业网站设计推广及维护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胜时间总计为期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3500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保密责任。

乙方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实用兼职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郑磊职务:副总监。

乙方:

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现在住址邮政编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建立劳动关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内,乙方若请休病假、事假等,试用期限将相应顺延。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项目或任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机构调整、资产变动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和身体状况,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工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并签订变更合同书。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执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可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甲方在乙方入职的第二个月的中期以人民币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薪金发放采用现金或银行代发制。第十六条乙方每月收入:

1、奖金根据每月甲方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计发。试用期每月收入:

2、福利为元,其他福利随公司规定实行。

整,但不得低于乙方工作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在签订本合同时进行阅读、了解,并愿严格遵守。乙方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本合同约定与新规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修订或新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续订和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要求变更本合同的一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0日内(含10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有酬兼职工作;。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开始向甲方交接工作,并将乙方承接的未完成的工作或项目完整地交接给甲方指定或者认可的人员,乙方并有责任确保该工作或项目能够按原有进度正常继续进行。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办理离职转移手续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二)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三)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培训、保密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归还所有甲方的以及与甲方有关的资料、物品、产品目录、合同、文档、软件、磁盘、光盘等,并不得在乙方个人或者他人处保留上述资料、物品、产品目录、合同、文档、软件、磁盘、光盘等的原件或复制件。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提前1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乙方欲续订或终止本合同,也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期限届满,任何一方未取得书面通知的,视为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其它原因而导致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立即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完毕如下离职手续:

(一)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指定人员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二)乙方向甲方有关部门交接甲方公司财物。

(三)乙方须清偿所欠甲方的款项;依法、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等。

(四)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去向。(五)甲方须自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之日起10日内,按乙方提供的去向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六)甲方须自乙方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的第一个工资发放日,向乙方支付最后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愿意提供无偿协助。

第六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效,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其经济补偿及赔偿费用的支付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国家、地方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需付壹仟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按实际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无法计算损失金额的,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拾万元。

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离职之前未与甲方一次性结清应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欠款、经济赔偿金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性收入及其他款项中直接抵扣。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之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以下文件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入职承诺书、员工登记表。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实用经理劳动合同

二、聘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期年。

三、聘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五、乙方的报酬。

1、底薪: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底薪为人民币元/月(不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

每月日前以现金形式发放。

2、考核报酬:_________________考核报酬为人民币元/月,每季度结算,随第二季度第一个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利润指标完成率、贷款额度计划完成率、不良贷款控制率、货款回收率、风险控制率等指标,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3、利润分红: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提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部分的%作为分红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次月随工资发放。

4、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的节假日、每周48小时工作制度,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乙方依法享受节日假、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职务津贴:_________________元/月,只用于费用报销,不支付现金。

6、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____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承诺甲方交纳的保险金,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如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河南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

3、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4、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拟订甲方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劳动合同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二、法条正文。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又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形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抱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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